论古代人类与动物的关系

袁 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我们通过考古发掘在古代遗址中采集到的动物骨骼,都是当时的人有意放置或无意废弃的。这些动物骨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自然环境和人利用动物的状况。因此,通过对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进行种属鉴定,运用最小个体数和可鉴定标本数量等定量分析的方法进行统计,我们对被古代人类利用的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就能有一个比较科学的认识。另外,通过对动物的骨骼、牙齿的测量,及其生长状况和表面形态的观察,也能取得对动物的体质特征、年龄结构较为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种文化现象进行综合分析,进而探讨与人、动物相关的各种问题,这便是我们所谓的动物考古学研究。

动物考古学研究的内容大致有三个方面,一、通过鉴定动物骨骼的种属,认识古代存在于各个地区的动物种类。二、依据遗址中出土的一些野生动物的特殊生态特征,复原当时遗址周围的自然环境。三、通过对动物骨骼的分析,探讨古代人类与动物的各种关系及古代人类的行为。我们认为,以上述内容为核心的动物考古学研究在探讨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及形成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里主要围绕古代人类与动物的关系进行简要阐述。

一、家畜的起源

在探讨古代人类与动物的关系时,首先要涉及的便是家畜的起源问题。近年来,随着考古学综合研究的深入及距今10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遗址的陆续发现,探讨农业起源、陶器起源已经成为比较热门的研究课题。相比之下,关于家畜起源的研究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实,家畜起源在整个文明起源进程中的意义非同一般。它表现为人类开始对动物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体现出人类已经在安排获取食物资源的行为中实行计划性,显示了人类能够在更高的层次上对自己的生存活动能力进行开发。在国外的动物考古学研究中,有关家畜起源的研究一直是一个热点。学者们在两河流域地区发现距今12000年以前就有家养的狗,距今9000年左右就有家养的山羊、绵羊和猪。在欧洲发现距今8000多年前就有家养的牛。在中亚地区发现距今5000年左右的家马等等。

我国自古就有“六畜兴旺”之说。根据已有的研究,早在我国的新石器时代,猪、狗、鸡、牛、羊、马这六畜均已成为家畜。目前所知最早的家猪出自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距今约8000多年前;最早的家狗和家鸡出自河北武安磁山遗址,距今7000多年;最早的家牛出自陕西临潼白家遗址,距今7000多年。有关家羊和马的确认未见详细报道,仅提到家羊以内蒙古赤峰红山后的红山文化遗址中出土的一例为最早,年代至少为距今5000年前,马则开始饲养于龙山文化时期,距今4800-3900年。

迄今为止,对家养动物的判定还缺乏统一的标准。如对有些动物是否为家畜是以文化现象为依据,对有些动物则以比较模糊的形态学为标准,还有一些动物甚至没有什么解释,似乎仅仅是研究者自己的判断。另外,上述对家养动物起源的认定,主要是依据80年代前期的资料。随着近年来的一系列考古新发现,也带来了一些新的认识。比如,我们通过对分布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几处分别属于夏商周时期的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进行整理后发现,可以确定为家畜的马出现于商代晚期,距今才3000多年。结合以前发表的资料,我们认为这个地区即便在新石器时代存在马的话,可能也是野马。另外,这个地区家马的出现可能暗示着与北方地区的文化交流有关。

在今后的研究中,应该注意建立统一的判定家养动物的标准。其中,尤以形态学的标准最为重要,通过测量头骨、牙齿,以测量数据作为比较的基准。同时,由于动物饲养是人类有意识的行为,所以也应该考虑到各种文化现象的参照价值。我们相信,在中国的陶器起源和农业起源都已超过距今10000年的前提之下,各种家养动物分别开始于何时及作为开始之原因的自然、文化背景都将以它们的独特之处而引人瞩目。

二、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

在探讨古代人类和动物的各种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就是人类通过何种方式获取动物作为肉食资源。我们曾对各个地区新石器时代54处遗址中出土的动物骨骼进行分析,发现当定居生活基本形成以后,狩猎和捕捞活动往往就在居住地周围进行。这样,居住地周围有什么动物,当时的人就狩猎或捕捞什么动物。虽然其狩猎或捕捞的行为属于人的一种有意识的生存活动,但其狩猎或捕捞的对象及那种完全通过狩猎或捕捞活动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应该说仍是一种依赖于居住地周围自然环境而存在的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可将其称为依赖型。另一种获取肉食方式是除主要通过在居住地附近的狩猎或捕捞行为获取野生动物之外,还饲养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家畜。饲养家畜意味着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用一种特定的方式左右动物的生长,是对自己生存活动能力的一种开发。故我们按照饲养家畜已经出现,而狩猎或捕捞野生动物仍然占主要地位的状况将其命名为初级开发型。当家养动物的比例占据多数,狩猎、捕捞动物的比例转变为少数时,证明当时人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有了很大的改变,即主要是通过有意识地饲养家畜来保证肉食资源的供应,但也不排除还有一定种类和数量的狩猎活动。相比狩猎活动,饲养活动更多地体现出计划性、管理性,其在整个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中占据主要比重,是人的生存活动能力进一步提高的表现。我们按照获取肉食资源方式以饲养家畜为主的状况将其命名为开发型。

上述三种对肉食资源的获取方式既有联系,又有所不同,可以按照出现时间的早晚排列为一个发展过程。而在这个发展模式背后似乎还蕴藏着这样一种规律,即当时的人类由完全依赖于自然环境提供的动物资源,到开始开发某些野生的动物资源,乃至主要依靠开发的动物资源获取肉食这一系列生存活动行为的变化,总是在肉食量需求的增长及居住地周围自然环境所能提供动物资源的多少这些制约下被动地形成和发展的。因此,我们将古代人类这个获取肉食资源由依赖型到初级开发型,再到开发型的发展过程总结为被动发展论。这也是我们从宏观上对中国新石器时代居民获取肉食资源的整个过程的理解。近年来,考古发掘的数量和质量都较过去有了明显的进步。同时也为动物考古学研究提供了更多新的资料。通过研究肯定还会有新的认识。今后我们可以把时间规定得更细,把地域划分得更小,进一步提高分辨率,在更加具体的时空框架内进行探讨。有理由相信,这样的探讨对于研究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古代人类的行为特征将会有所补益。

三、在埋葬和特定的宗教性仪式中使用动物

古代人类与动物的关系还表现为当时的人们在埋葬或特定的宗教仪式中使用动物。在以往的考古发掘报告和论文中有不少关于把动物作为随葬品的记录和讨论。我们在整理动物骨骼时也每每遇到这样的现象。比如在安徽蒙城尉迟寺遗址距今5000多年前的大汶口文化墓葬中发现6座出土猪骨的墓。这6座墓葬中出土的猪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出土1付下颌骨、1根肢骨和一些趾骨等;另一类仅有颌骨。

在我国新石器时代其它文化的墓葬里,这种同时随葬猪下颌骨、肢骨和猪蹄的现象极少发现。一直到了春秋以后,在西北及北方地区游牧民族文化遗存的墓葬里,类似的葬俗才普遍起来。而尉迟寺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中出土猪下颌骨、肢骨和猪蹄的现象是中国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实例。

将动物的整体或一部分作为随葬品放于死者墓中或因为某种目的将动物整体埋入坑中的行为,为我们探讨当时的宗教行为和思想观念提供了具体的资料。对于这类资料进行归纳,进而分析推测当时人实行这类行为的动机,可以补充、丰富我们关于古代人类意识形态方面的知识。

英国的克拉克(G. Clark)曾经指出,史前考古学在一定程度上与基于文献资料的那种历史学具有本质的不同,这不仅体现在它的方法和步骤上,而且体现在它能告诉我们的史实上。因为史前考古学无个性特征。它不能认识与个体有关的道德和心理问题。它的论题是文化,是从理论上或就一个特定的群落、地区、时期中的文化过程进行研究。在探讨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形成的历史中,有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是没有文字记载的,需要依据考古资料给予科学地重建。动物考古学在这个重建历史的过程中无疑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