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途径

闵庆文  孙业红  焦雯  何露  张丹  郑召霞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1.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与内涵

1.1 概念

农业文化遗产(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的概念源自联合国粮农组织2002年启动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项目。按照粮农组织的定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1.2 与一般农业遗产的区别

农业文化遗产和一般的农业遗产存在一定的区别。国际上关于农业遗产的论述最早出现于Prentice对遗产的分类,他将农业遗产界定为农场、牛奶场、农业博物馆、葡萄园以及捕鱼、采矿等农事活动(Prentice 1993)。石声汉先生认为,我国的农业遗产概念比较宽泛,包括具体实物和技术方法两大部门。按照他的解释,在农业考古与农史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古农具、古农书、古农谚等都属于农业遗产的范畴(石声汉,1981)。

目前,很多学者都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只是农业遗产的一部分(韩燕平等,2007;徐旺生等,2008),而且更强调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该项目属于全球环境基金中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项目) 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系统(system)或景观(landscape)除一般意义上的农业文化和技术知识以外,还包括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和农业生产系统(李文华等,2006)。农业文化遗产突出强调农业景观与农业系统这些至今仍在使用、也更有现实意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形式。

产生形式来说,农业文化遗产可以分为记忆中的农业文化遗产、文本上的农业文化遗产和现实中的农业文化遗产。从内容上讲,有狭义的和广义的区别,也可以将其分为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农业文化遗产。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等同于一般的农业遗产,而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则更加强调对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景观,强调遗产的系统性(徐旺生等,2008)。也有学者认为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农耕生产经验,如开荒的经验、育种的经验、播种的经验、防止病虫害的经验、收割储藏的经验;而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则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各种农业生产经验和农业生活经验(苑利,2006)。

 

1.3 与现有世界遗产类型的区别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确定了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三种类型。随着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保护的内容逐渐从只注重文化遗产向关注自然遗产的方向发展;从只注重单一要素的自然或文化遗产向关注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方向发展;从只注重静态遗产向关注活态遗产的方向发展;从只注重物质文化遗产向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向发展;从只重视遗产本身到关注遗产地综合保护的方向的发展(徐嵩龄,2005;闵庆文等,2006)。1992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了文化景观的概念,它是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是保证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的特定土地利用技术。文化景观以其独特的视角和选区范围,不同于文化遗产,也不同于自然遗产,而是体现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与大自然所达成的一种和谐与平衡。

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定义来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与世界遗产类型中的文化景观十分相似,二者都强调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自然与人类生活的协同进化以及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FAO2006)。事实上很多已经被列为文化景观的遗产地同时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试点,如菲律宾的伊富高梯田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对于保存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维持可恢复生态系统和传承高价值传统知识和文化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它更强调人与环境共荣共存、可持续发展(李文华等,2006)。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农业文化遗产更像是文化景观的一部分,是关注农业的文化景观。但同时,农业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又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文化景观强调遗产的地域性,而农业文化遗产则更强调对某种传统农业知识和农业技术的保护,对这些知识和技术的地域要求并不十分严格。

 

2.农业文化遗产的特点及其保护要求

2.1 特点

    1)复合性

农业文化遗产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农业文化和知识技术,还包括那些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和系统(闵庆文,2007)。它与一般意义上的自然或文化遗产不同,是一类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更能体现出自然与文化的综合作用,也更能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它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与文化景观的特点为一身,既包括物质部分,也包括非物质部分。物质部分的遗产要素包括各类农业景观、土地利用系统、农具、农业动植物系统等,而非物质部分主要是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内部和衍生出的各类文化现象,如农业知识、农业技术以及地方农业民俗、歌舞、手工艺、饮食等。农业文化遗产的物质部分所对应的是其自然组成要素,而非物质部分则主要呼应其文化组成要素。从概念上来看,农业文化遗产更接近于文化景观,其特点是更加清晰地体现出文化景观中农业要素的重要性,是人与自然在农业地区协同进化的典型代表。因此,农业文化遗产从某种意义上体现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的综合特点,是一类复合性遗产。

    2)活态性

与其他遗产类型相比,农业文化遗产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是一种活态遗产。世界遗产委员会对遗产保护的总体趋势已经体现出从静态遗产活态遗产的转变,文化景观的出现就是活态遗产的典型代表(徐嵩龄,2005)。而农业文化遗产则比文化景观更具活态性,因为整个农业系统中必须有农民的参与才能构成农业文化遗产,而同时农业系统又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部分,是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农民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他们不仅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的保护者,同时也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之一(FAO2006)。农民生活在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方式就要保持原始状态,不能随时代发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农业系统的精化,同时也保护这些系统的演化过程。农业文化遗产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需要随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因此,农业文化遗产体现出一种动态变化性。

    3)战略性

  另外,农业文化遗产还是一种战略性遗产,这一特点从本质上体现出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农业文化遗产不是关于过去的遗产,相反,它是一种关于未来的遗产(FAO2006)。农业文化遗产强调对农业生物多样性、传统农业知识、技术和农业景观的综合保护,一旦这些农业文化遗产消失,其独特的、全球和地方水平上的农业系统以及相关的环境和文化利益也将随之永远消失(Altieri2007)。因此,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保护一种传统,更重要的是在保护未来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机会。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战略行为,是全球和地方水平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保护要求

    1)动态保护

 由于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遗产,是农业社区与其所处环境协调进化和适应的结果,因此不能像保护城市建筑遗产那样将其进行封闭保护,否则只能造成农业文化遗产的破坏和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持续贫穷。农业文化遗产要采用一种动态保护的方式,也就是说要在发展中进行保护FAO2006)。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要保证遗产地的农民能够不断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获得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这样他们才能愿意参与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也就是说,多方参与,尤其是社区参与机制的建立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浙江青田稻鱼共生农业文化遗产的多方参与机制试点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闵庆文等,2006)。目前,在中国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主要有三种途径:有机农业、生态旅游和生态补偿,主要是通过这些措施来增加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资金来源,形成农业文化遗产长期自我维持的机制(Min et al.,2009)。

    2)适应性管理

    适应性管理是指因地制宜的保护和管理农业文化遗产,这也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要求。一般而言,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存在于落后、偏远、自然条件比较差的地区,这些农业系统很好地适应了当地的特殊环境,因地制宜,规模小而分散(Altieri2007)。由于不同的农业文化遗产存在的环境不同,保护和管理的方式也不相同。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居民在资源贫乏的环境中坚持自力更生、不断尝试、适应和创新,积累了丰富的当地知识和经验,可以为农业文化遗产的适应性管理提供基础。另外,农业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不同的动态保护措施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以考虑,同时对这些系统进行适应性管理,才能更好地实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

    3)可持续发展

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内涵可以明确看出,这一遗产类型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事实上,农业文化遗产和其他遗产类型的不同在于它关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FAO2006。农业文化遗产关注系统中人类目前的生存问题,同时也关注系统内外部人类未来的生存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之所以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一类型独立出来,主要是因为是由于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冲击,大量珍贵的传统农业系统正面临消失的威胁,而世界遗产每年的申报数量有限,很难实现对这些农业系统的及时保护,从而也就威胁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对于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建立农业文化遗产地长期自我维持的机制,从而更加好的促进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的目标。

 

3.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三种途径

3.1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尽管与现代农业的集约化生产相比,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并不能显著提高粮食产量,但是传统的农业耕种方式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具有明显的生态合理性,在维持生态平衡、改善农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对于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十分宝贵的借鉴意义。因此,我们必须正确的看待传统农业的意义和价值(闵庆文等,2008)。

更重要的是,一部分传统农业地区位于河流的上游或生态相对脆弱的区域,它们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此外,传统农业地区的一些民族文化和耕作机理尚不清楚,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因而具有宝贵的科研价值。鉴于这些原因,我们认为应当通过生态补偿对传统农业进行合理的保护,对传统农业地区的发展进行政策上的引导和经济上的扶持。

生态补偿是指用经济的手段达到激励人们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维护和保育,解决由于市场机制失灵造成的生态效益的外部性并保持社会发展的公平性,达到保护生态与环境效益的目标李文华等,2006)。生态补偿的方法和途径很多,按照不同的准则有不同的分类体系。按照实施主体和运作机制的差异,大致可以分为政府补偿和市场补偿两大类型(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编著,2007)。具体来说,为了对传统农业实施有效的保护,可以采取财政转移支付、区域之间补偿、生态标记、生态旅游等措施,这里仅介绍前面两个方面。

    1)财政转移支付

传统农业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大多数传统农业地区经济相对贫困,当地居民对摆脱贫困的需求十分强烈,以致区域经济发展与传统文化继承、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因此,中央或地方政府应当对传统农业地区进行经常性财政转移,以补偿传统农业地区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的经济发展的机会成本。

    2)区域之间补偿

一些传统农业地区位于河流的上游,在保持流域生态安全、保证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方面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是,传统农业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民生活相对贫困,很难独自承担建设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重任。因此,下游受益地区应当对位于流域上游的传统农业地区进行生态补偿,共同承担流域生态建设的重任。这不但可以加快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并有效保护流域上游的生态环境,而且对全流域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也有着促进作用。

 

3.2 发展有机农业

生活在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人们,由于住所偏僻、所处生态系统脆弱、边际化、自然资源有限或气候条件恶劣等原因,发展了复杂而具有创新性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技术。在多数情况下,农业文化遗产地由资源贫乏的农民管理,他们获得资本、技术或政府支持和服务的机会都有限。这些局限对当地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制约,但正是这些局限性形成了当地发展有机农业的天然优势(郑召霞等,2008)。

    1)独特的农业发展理念

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业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农业与周围环境不断协同进化和适应,形成了独特的农业发展理念。这些理念基于对当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使农民既能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 ,又不对当地的自然资源造成破坏,形成了一种可持续的农业发展模式。

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民通过农林间作、复合、多种作物栽培等保留了非常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不同品种的农业生物适应于局部的微环境,能够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不仅保证了粮食的丰产和稳定,而且为农民提供了广泛的营养来源。如浙江青田龙现村的农民根据土壤的肥沃程度和水分的供应状况选择种植旱地作物和水生作物,在靠山的旱地上种植红薯、玉米、小麦、大麦、毛芋等,在山下容易获得水源的梯田里种植水稻和水芋,同时,他们还会根据土地的肥沃状况选择种植杂交水稻或者传统的糥谷和晚谷。在泰国和印度尼西亚,农民保持着适应广泛环境条件的多种多样的水稻品种,而且他们会定期互换种子[5]。基因多样性增强了作物对某些特定病虫害的抵抗性,使农民能够和充分利用多样性的气候条件,获得多样的营养来源和其他一些通过基因多样性带来的好处。

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民善于利用作物系统内部或周围的生物系统来为农业发展提供土壤肥力保持、病虫害控制和作物基因加强等支持,有些地区直接利用作物的野生近亲或杂草作为食品。浙江青田的农民从山上采集野草、树叶等放在牛栏里,待牛践踏后,牛粪与野草充分混合,撒到田里充分翻耕,以保持土壤肥力。平时,农民们则将灌木、干柴、干草等烧成灰均匀撒到田里进行施肥。也有农民在养鱼稻田里放置茄子枝、樟树枝控制鱼虱,放置松树枝减少青苔,以利于鱼的生长。

    2)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

农业文化遗产地多数处于偏僻、落后的地区,当地的传统农民只能获得有限的外部资本、技术投入和政府的帮助,他们继承了当地传统复杂的农作系统,这些系统能够充分适应当地条件,在很少或不依赖机械、农药、化肥、杀虫剂和其它一些农业科学技术投入的情况下发展了具有很强持续性的农业生产方式(Grigg1974)。因此,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药、化肥等化学品造成的危害很少,保持了良好的生态状况,土壤、水、大气中有害的化学物质成分很少。很多地区只要稍加改造,即可通过有机农业生产认证,发展有机农业。如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稻鱼共生系统所处的浙江青田县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环境质量优良,90%以上的地面水符合 I II类水质标准,大气环境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由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注重保护生物多样性,并充分利用临近农业系统周围的自然生态系统,这使得农业文化遗产地保存了良好的生物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这些多样性又产生了多样的生态功能。捕虫动物和害虫寄生虫大大增加,害虫种群在没有农药投入的情况下就能稳定在较低的水平。另外,系统的多样性还可以减少携带孢子的细菌的传播和改变环境条件等减少病害的爆发。因此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有机农业面临的病虫害防治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

    3)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与技术

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民发展了适应于不同地方特殊条件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保证农业在没有大量外部能量和物质投入的条件下获得连续高产。

全球各地众多农业文化遗产地都充分利用了农林间作的优势。在非洲半干旱地区,如非洲塞内加尔和尼日尔的津德尔地区,农民发展了建立在阿拉伯树胶高效利用基础上的农牧间作系统。这种树具有非常有利于农业系统的特性,雨季来临前落叶,保证充足的热量到达地面供给作物生长,落叶腐烂增强土壤肥力。旱季吸收养分储存在果实和树叶里,在下一个雨季前作为落叶补充土壤肥力,并且落叶被用来饲养牲畜,牲畜粪便可以进一步的肥田(Altieri2007)。

农业文化遗产地农民注重协调发展养畜牧业、渔业和农业,充分利用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促进发展,获得更大的效益。在浙江青田稻田养鱼系统中,稻田中的杂草、水稻稻花、枯叶为田鱼提供饵料,田鱼捕食田中害虫,鱼粪增强土壤肥力,鱼类游动觅食,翻动泥土,增加水中溶氧量,促进土壤有效成分释放和水稻根系的发育。在其他一些系统中,农民们利用作物残余(如玉米秸秆、花生秧)、野草、农业副产品(甘蔗渣、酒槽)等饲养牲畜、家禽,并将产生的粪便用来肥田。

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民发展了众多独特的、能最大限度适应当地环境且能发挥农业潜力的生产技术。例如,墨西哥的阿兹台克人发明了一种高产的开发沼泽地的农业技术水中田畦。他们用湖中的淤泥堆成高台,这些台子高出水面0.5-0.7,并用交织的杆子、树枝或在台边种树来加固台子边缘。这种系统与畜牧业结合形成高产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系统。丰富的水中植物和水体底部的沉积物和垃圾持续滋养着高台的土壤,使土壤始终保持着很高的肥力水平。田畦狭长保证作物始终有充分的水分供应。因为充足的养分供应,使连续的农业生产得以实现。因此这一系统具有高产、可持续的优点(Gliessman et al., 1981)。这种模式与中国黄河故道地区禹西生态农业开发的典型模式台田池塘模式具有异曲同工之处(武兰芳等,2004)。而在中国南部的沼泽地区,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了基塘系统,如桑基鱼塘、蔗基鱼塘,将渔业、养殖业、农业有机结合起来,各个环节互相联系,废物充分利用,生态效益好,经济效益高

 

3.3 发展生态旅游

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价值可以从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景观体系入手,从聚落属性、社会属性、经济属性、文化属性和生态属性等方面进行分析(闵庆文等,2007)。

    1)聚落属性

聚落属性是指乡村居民生活、生产的地域结构。该结构属性由聚落的规模、职能及空间分布结构等组成,是农业文化遗产地体系中的基础部分。不同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聚落属性在结构、形式上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从本质上说,是人地关系和地域文化影响的结果。如亚洲的稻田养鱼农业文化遗产地和东非放牧农业文化遗产地的聚落属性存在极大的差异,稻田养鱼区的聚落属性多为倚水而居,且聚落相对集中,或采取森林-村寨-梯田垂直空间分布模式,或采取村寨-稻田-湿地(水域)”的水平环状空间分布模式;而放牧区的聚落属性多为逐水草而居,且聚落相对分散,普遍采取点状零星分布模式。也正是这些风格各异,结构、功能差异巨大的聚落,造就了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成为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产品中的亮点和看点,为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社会属性

社交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交往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形式有以群体为单位的社会活动和以个体为单位的社交活动,其目的有表达友谊、亲情,也有与经济活动相联系。这些社会交往活动以某种表现形态参与到农业文化遗产中来,如乡村戏台也是居民逢年过节、迎神赛会时进行交往和看戏的地方,形式多为宗祠戏台和庙宇戏台,例如浙江乡村,自清代中后期,民间所修戏台数量极多,最为甚者在嵊县一带,几乎村村有庙,庙庙有戏台,即使没有庙宇的小村,也利用祠堂里的万年台兼作戏台。这些社交活动以各种形式渗透于每一个地方,成为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开发中最具活力的要素。

    3)经济属性

    经济属性是乡村居民的主要活动形式,它以特殊的方式、方法和表现形态参与到农业文化遗产地体系之中,构成乡村特有的经济属性,其主要旅游价值表现在两个方面(王耀富,2001):农事活动的参与性,农事活动是一种比较松散、悠闲的自然型生产活动,很适合城市里人的放松需求,旅游者通过参与到诸如耕锄、种植、采撷、捕捞等农事活动中,获得一种轻松、愉悦的旅游经历;经营景观的观赏性,经营景观是生产活动成果的形态表现,如水稻梯田、莲田、牧草地等,这些都是农民长期劳动耕作的成果。它既是农业文化遗产地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重要旅游背景资源。

    4)文化属性

文化是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灵魂思想,是旅游特色产品创造的源泉。它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融入到聚落、社会、经济等各个部分,形成特有的文化地域,其旅游学价值概括起来有二个方面:农耕文化,农业生产虽然是一种经济活动,但其中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如中国南方的水稻梯田,反映了南方农民精耕细作的耕作文化,以及对丘陵山地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经营思想。民俗文化,它是一种活动的文化形态,包括语言、服饰、节庆活动、民俗娱乐等,是旅游中很具有吸引力的项目。例如浙江青田县龙现村伴随稻田养鱼而出现的龙灯会、剪纸、鱼雕等传统文化都会对旅游者产生强烈的吸引力。此外,历史上赞颂田鱼的诗词歌赋也是一种极好的旅游吸引物,加上当地有关田鱼的传说便可组合成完整的民俗旅游资源。

    5)生态属性

农业系统长期以来一直在为人类的发展默默地履行其生产职能,忽视了其重要的生态职能,农业文化遗产地应该充分发挥农业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实现生产-生态双健康发展。如中国的稻田养鱼是种植业与养殖业有机结合的生产方式,是融我国传统的精耕细作农业、生态农业和现代高产低耗高效农业为一体的集约型综合生产方式,稻谷可为鱼类提供遮阴和有机物质,鱼类又可以通过搅动水起到增氧的作用,吞食有害昆虫,有益于养分循环,是一和谐发展的农业生产-生态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地所表现出来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模式,是当今人们最为关注和期待的,以此作为旅游开发的项目之一,不仅能让旅游者亲临其境去感受和体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更重要的是教育人们如何从点滴做起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双健康

 

参考文献:

1.         Altieri, M. A., Koohafkan, P. Globally Important Ingenious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GIAHS): extent, significance, and implications for development. FAO. 2007. ftp://ftp.fao.org/sd/SDA/GIAHS/backgroundpaper_altieri.pdf

2.         FAO. 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 (GIAHS) , 2006  http://www.fao.org/sd/giahs/

3.         Gliessman, S.R., Garcia, E., and Amador, A. 1981. The ecological basi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in the management of tropical agroecosystems.  Agro-Ecosystems, 7: 173-85.

4.         Grigg, D.B. 1974. The agricultural systems of the world: an evolutionary approach.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5.         Min Q., Sun Y., Frankvan S., Liang L., MaryJane D.C. The GIAHS -Rice- Fish Culture: China Project Framework. Resource sciences, 2009, 31(1):10-20.

6.         Prentice, R.C. Tourism and Heritage Attractions. London: Routledge, 1993.

7.         韩燕平,刘建平. 关于农业遗产几个密切相关概念的辨析——兼论农业遗产的概念. 古今农业, 2007,(3):111-115.

8.         李文华,闵庆文,孙业红.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几个问题的探讨.地理研究, 2006,254):561-568.

9.         闵庆文,焦雯珺,孙业红等,传统农业的生态价值和保护及其生态补偿措施——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稻鱼共生系统为例,见:闵庆文主编,农业文化遗产及其动态保护探索,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299-310

10.     闵庆文, 钟秋毫主编.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多方参与机制.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11.     闵庆文. 关于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中文名称及其他.古今农业,2007(3):116-120.

12.     石声汉.中国农学遗产要略.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

13.     王耀富. 更新观念发展稻田养鱼. 中国渔业经济, 2001, (5):24.

14.     武兰芳, 欧阳竹, 唐登银. 生态农业发展新思路.中国生态农业学报. 2004, 12(2):26-28.

15.     徐嵩龄. 第三国策:论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5.

16.     徐旺生, 闵庆文. 农业文化遗产与三农”.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8.

17.     苑利. 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我们所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见:闵庆文,钟秋毫 主编.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多方参与机制.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6.

18.     郑召霞,闵庆文,孙业红等,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有机农业发展的研究,见:闵庆文主编,农业文化遗产及其动态保护探索,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27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