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雄生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一、问题的由来
衣食住行为人生之本。原本它们之间没有矛盾,衣食亦人所欲也,住行亦人所欲也。可是当它们同时出现在同一个空间,问题就出来了,衣食之资取之于农业生产,农业生产需要土地,而住行所需的房屋和道路也要占用一定的空间,就那么一块地,是用来种粮食呢?还是用来盖房子?若二者不可得兼,舍衣食而得住行乎?抑或舍住行而得衣食乎?把这个问题放大,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城乡矛盾。
城乡矛盾影响着中国历史的基本走向。在谈到城乡关系,城市与农业的关系时,城市似乎总给人这样一种印象,即城市是统治农村的,城市是农村农业产品的消费者,城市的发展往往要以牺牲农业为代价。已有的理论与实践更多关注的是城乡之间的对立、对抗。比如,20世纪20年代以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走的就是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新中国成立以后,又通过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奠定了工业发展的基础,加上城乡二元结构政策取向,从而导致了城乡差别拉大。最近,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又提出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乡村。城乡之间似乎互不相容,有你无我,非此即彼。
城乡矛盾是由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引发的,这也是中国历史的诸多问题之源。从衣食出发,中国古代很早就提出了保护耕地的主张。“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俗语自唐人贺知章引入诗中后,至今也传咏千余年。然而,衣食只是民生之一端,衣食之外,还有住行,有住行,便有房屋和道路的兴修,而房屋和道路的兴修也必然要占用土地,于是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就发生了矛盾。这对矛盾在今天主要表现为城乡用地矛盾。
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都必须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特别是在今天的实践中,城市的发展往往是以牺牲农业为代价,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城市及其以城市为中心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的耕地,使原本紧张的耕地愈加显得不足。城市建设对土地的占用威胁到粮食的安全。因此,近年提出把保护18亿亩耕地当作基本国策。这是官方基于13亿人口的基本口粮需求所得出的结论。
但是,这个结论和政策最近却受到了一些学者的质疑。他们的理由是最近五十年来,粮食问题已经解决,对粮食安全的担心没有必要。万一粮食不够还可以用进口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只保护耕地而不保护其他用地是十分片面的口号。而未来五十年城镇化过程中,城市用地也会相应增加,而现有的保护耕地政策显然与城镇化相矛盾。保护耕地的政策却把种粮食永远放在了优先地位,这对城市建设造成了巨大的障碍,招致房价大涨,造就贪污腐化。因此,现在这种保护耕地的制度确实是害多利少,应该及早调整。[1]
作为对这种观点的回应,最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提出“不能低于万亿斤”的说法。而“万亿斤”也必须要有相应的农田保障。照他的测算,18亿亩耕地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了,我国耕地面积还缺口5亿亩。必然要求18亿亩甚至更多的耕地进行农产品生产。[2]著名经济学家、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在接受《竞报》记者专访时表示,18亿亩的耕地红线并非空谈,确实是有根据的。[3]
看来,优先解决吃饭还是住房的问题仍然是个有待解决的问题。毋庸置疑,耕地是农业之本,但耕地并不会自动长出粮食,耕地面积也不等于粮食产量。单纯地保护18亿亩耕地是片面的。首先它没有考虑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因为土地所能养活的人口数量是和生产力相关的。生产力越发达,单位面积所能养活的人口数量越多。在农业出现以前,人类靠采集、狩猎这生,有人估计,当时整个生物圈所能供养的人口不会超过1000万,这也今天的65亿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单位面积所能供养的人口必然还会增加。其次,它也没有考虑到人口的变化,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及人们的生育观念的改变,中国人口出生率开始稳步下降,有些地方已出现了负增长,有专家估计全国人口要达到14.8亿这一高峰后,中国人口将出现下降的趋势。因此,以现有的生产力和人口水平所估计得出的18亿亩耕地红线,只是可供一时参考而已。
但是,为了城市化而放弃对农地的保护,也不能无视粮食安全的存在,相反城镇化会加剧粮食问题,因为城镇化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必然加大,同时城镇建设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使得粮食种植面积下降。而粮食问题又会制约城镇化的进程。粮食得不到保障,城镇化便无从说起。
不能只是根据最近五十年世界粮食的供求状况,而放松对粮食安全的警惕。而刚好在五十年前的1959年至1961年,中国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导致了数以千万的人口死于饥饿或与饥饿有关的疾病。而当时也正是由于对粮食供应过于乐观,而放松了粮食生产,结果大量人口出去搞钢铁,在农业生产而中还搞所谓“三三制”,三分之一种植农作物,三分之一休闲和种植绿肥,三分之一种树种草。结果粮食减产,为大饥荒种下祸根。
1972年全球性的粮食危机也是一个例子。第三世界“绿色革命”的成功,导致了20世纪70年代的粮食丰收。世界粮食供给由短缺转为过剩,导致了粮食价格下降和农业衰退。此后,美国的大量土地退出粮食生产,美国和加拿大的粮食存量开始下降。接着,1972年的恶劣气候造成了苏联、中国、印度、澳大利亚以及撒哈拉以南萨赫勒国家的农作物减产。鉴于对当时情况的认识,苏联先于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进口了大量粮食。到1974年年中,库存粮食仅能维持世界人口三个半星期。[4]饥荒往往产生于对粮食安全的警惕。
温铁军认为:上个世纪80至90年代农业农村经济十年的黄金增长,重要的原因是土地、资本、劳动力三要素留在了农村,由农民自主地把三要素变成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资源,因此出现了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情况,扩大了农村内需。而现在土地、资本、劳动力农业三要素流出严重,如不能缓解这个趋势,三农形势会更严峻,粮食问题也会越来越突出。[5]
这样看来,城乡用地之间的矛盾必将长期存在而且日趋紧张。这是在进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如何在实现城镇化的过程中,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保障粮食供应,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必然选择。可不可以在安居的同时,温饱问题也同时解决?
实际上,耕地要不要保护,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其实也是个历史问题。相对于人口稠密的今天来说,古代中国尽管可以说是地广人稀,但城市建设与农业生产在用地上的矛盾也是存在的。古人是如何解决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的?我们可否从历史的经验中,找到我们的出路,化解当前在土地问题上所出现的顾此失彼进退失据的两难境地。
二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人们在计算土地面积时,就将房屋建设用地考虑进去了。“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汉书•食货志上》)根据秦国商鞅的计算,方圆百里之地,都邑蹊道(即城市交通建设)需占十分之一,才足以处其民[6]。当时两者之间的矛盾,从齐宣王与孟子的一段对话中即可窥见一斑。[7]秦汉以后,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特别是京师膨胀[8],大量的耕地被占用,矛盾开始激化。因此,在汉武帝大举修上林苑时,就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9]。但上林苑还是建立起来了。如何在进行城市建设的同时,保证农业生产用地呢?古人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一是尽量将城市及其附属物,如园囿等,建在荒地上[10]。二是控制城市建设规模,以“不夺百姓膏腴谷土桑柘之地”[11]。三是在城市中进行农业生产,以弥补因城市建设所致的耕地流失。本文着重于第三点。
二、中国古代城市中的农业
孟子在为梁惠王所做的王道规划中除了有“百亩之田”生产粮食,使“数口之家可以无饥”之外,更有“五亩之宅”,用于住房建设,但这“五亩之宅”,在建房之外,还要种桑养蚕,饲养鸡豚狗彘,以使“五十者可以衣帛”,“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也就是说,在孟子的规划中已同时考虑到了住房和吃饭穿衣的需要。
孟子的思想对中国古代住房和城市建设规划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新朝王莽在位时,出台规定:对于那些不利用自家的宅基地种植果木、蔬菜的市民,课以“三夫之布”的处罚[12]。元大都的住宅建设规划似乎就考虑到生产用地。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元朝政府规定:“旧城居民之迁京城者,以赀高及居职者为先,仍定制以地八亩为一分,其或地过八亩及力不能做室者,皆不得冒据,听民作室。”[13]八亩的宅基地,显然不是单纯的居住面积,而可能考虑到了生产的需要。八亩地,约合5000多平方米,假如建筑面积占
中国古代城乡虽然有城池的阻隔,但农业却能够在城池内外遍地开花。依附于城池的园囿原本就是用来种植、饲养植物和动物的场所,其中就有相当多的农产品。是城市中农业生产最为集中,农产品最为丰富的地方,也是皇家农产品的供应基地。清康熙在位的几十年里,内膳所进的稻米就是产自北京城内中南海丰泽园的御稻米。宫殿附近的空地,历史上称为宫壖地。这些空地被用于种植作物,也就成了农地。汉武帝时赵过就曾经利用离宫卒在宫壖地上进行代田法的试验。[16]北宋开封城里的玉宸殿和宝岐殿附近都有这样的一些农田。宋真宗在推广占城稻的同时,就在玉宸殿等地做过许多试验和观察,后苑宝岐殿附近则有麦的种植。[17]汉代发明的区田法,使得丘城之上,“皆可为区田”。护城河似乎比城墙更早用以养鱼或种植其它一些水生植物。
国都之外,古代郡县治所所在的中、小城市也到处分布有农田。汉代“种麦之家,多在城郭”[18],唐代山西文水县“百姓于城中种水田”[19],宋代的黄州也是“引水种稻官街旁”[20]明朝正德年间,上海“城内多田,草屋盈目。”[21]清代四川德阳,“城中及附郭村庄,多种冬麦,一亩可收稻田数亩之利,遂为左绵第一土产。”[22]1853年太平天国占领南京以后,于城中利用原有的园圃,种植蔬菜、小麦,供应军食[23]。
城市中的农业也给明清时期到过中国的西方传教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696年,欧洲人卡勒里(G.F.Gemell
Careri)看到,江西首府(南昌)城内有许多农田、菜园,很少居民。[24]
城市中农业的出现不仅仅是减少对城市建设对土地的占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城市对于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明朝时,一位曾在中国呆过的西方人就曾听说“国王(指明代的皇帝)从来不出那个城(指北京城),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娱乐和享受,还有土地,所有的食物都产自围墙内。国王甚至也从来不到外面的两道城墙去。”[25]身居九五至尊的皇帝尚且无须依靠特殊地位来从外部取得给养,其它市民在可能的情况下,就更加需要“自食其力”了。城市的这种自给能力在满足城市的一些特殊需要方面,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用于荐新的物品,需要新鲜,如果从市场上购买很难以保证,有违礼制。于是北宋元丰七年(1084)诏:“旧制,荐新米麦之属,皆取于市,今后宜令玉津、琼林、宜春、瑞圣诸园苑及金明池后苑供具,其所无者,乃索之杂买务。”[26]“杂买务,掌和市百物,凡宫禁、官府所需,以时供纳。”[27]从这则诏书中可以看出,宋代汴京城自身的自给能力。然而,城市中农业的作用远非于此。
三、城市农业的地位和作用
城市是人口最密集,也是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古今中外莫不如此。然而,和欧洲的城市相比,中国的城市具有两个显着的特点:
首先,它是政治的中心。从京城到省城,再到县城,莫不如此。在整个中国城市史上,城市作为地方行政中心和军事驻防地的政治功能一直保持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城市的主要职能在于统治和管理,所以城又经常与另一个字结合起来称为“城镇”。在城市中进行一定程度的农业生产不仅可以减少城市建设对土地的占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出于自身生存的需求。
其次,城市也是经济的中心。作为经济中心,城市虽然具有商业的一面,这也就是“市”的由来,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仍然占有很大的成份,市场上出售的也以农产品为主。相对富裕的城市居民,除了对粮食和蔬菜等物质的需求之外,还有一些与精神生活相关的爱好,这就促进了花、鸟、虫、鱼等观赏动、植物的饲养和栽培。农业成为城市经济的主体,这也和传统中国重农轻商,重本轻末的历史特质是相一致的。中国古代城市乡村化和以工商为主体的西方城市形成鲜明的对照。政治中心和以农业为主体的经济中心相结合,导致了城市农业全面的发展,使得城市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而这个作用主要是通过下面两个方面的因素来实现的:
一是城市农业内容的广泛性,以及城市在农产品引种繁育中的中心地位。
中国传统农业原本以解决温饱为己任,产品不过是五谷、桑麻、六畜而已,一切与衣食无关的项目都被排除在农业之外,这就使得中国传统农业的内容相对来说比较单一。但这种较单一的农业远远不能满足城市人口对于物质和精神的需求,于是一些被传统农业排斥的项目,在城市及近郊区得到发展。以观赏植物的栽培为例,这在一个以温饱为目标的农业大国里,原本是不受重视的行当。北魏时期的农学家贾思勰就说过这样的话:“花草之流,可以悦目,徒有春花,而无秋实,匹诸浮伪,盖不足存。”[28]但城市的存在却为花草之流提供了发展空间。唐宋时期,城市的繁荣就促进了花卉栽培业的发展,并派生出许多有关花卉专著——“谱录”类著作。
城市农业内容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加入了观赏植物栽培和宠物饲养这样一些属于消遣性质的内容,即便是在解决衣食方面,城市农业也走在农村的前面。以食物而言,中国农村的人口的食物结构一般都比较简单,相比之下城市相对要复杂一些,这也是与经济状况相联系的,由于城市居民相对富有,他们也有能力对食物在一定范围内做出选择,这就导致了食物品种的多样性,以蔬菜为例,据宋《梦粱录》记载,仅南宋临安(今杭州)一地,蔬菜就有近四十种,远远超出现在一般农村所拥有的蔬菜种类的数量。
城市需求是导致城市农产品丰富的根源,同时城市所具有的政治、经济优势也为这种需求提供了可能。为了满足城市居民的需要,特别是统治者的嗜好,一些名、优、特、奇物产,八方辐辏,使城市成为引种繁育的中心。比如,小麦虽然很早就在中国本土种植,且今已成为仅次于稻的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然而,在普及之前也经历了一个城市化的过程。汉代就曾出现过“种麦之家,多在城郭”[29]这一特殊现象。许多外来的物种,都是首先通过城市这个关口,再向广大的农村地区传播的。这其中有驻外使节带回来的,也有外国朝贡来的。有帝王的征召,有地方官的进献。葡萄和苜蓿原产于西域,西汉张骞西域凿空之后,汉使将种子带进,“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到后来“则离宫别观旁,尽种蒲陶、苜蓿极望”[30]。据《三辅黄图》、《西京杂记》等文献的记载,汉代上林苑中就有来自各地群臣从远方所献的名果异卉三千余种,当中有果树十余种,每种果树又有少则二种多则十五种的不同品种。唐贞观二十一年(647),曾经从各国献给唐朝的“土贡”中直接征集了许多外国植物产品,结果有许多食用的和其它的植物新品种被带到了长安,并且详细地在档案中记录了这些植物的品种和习性,其中便有当今中国常见的蔬菜品种之一菠菜(时称菠薐菜)[31]。除了这些由皇家进口的植物之外,许多士人为了娱乐玩赏,也引进了许多植物种类。在南方的城市中,引进新植物的机会是相当多的,特别是热带的花果,唐代广州就曾出现过“海花蛮草连冬有,行处无家不满园”[32]的景象。在唐朝,甚至连外国的花园布局必定也已经传到了中国。[33]宋真宗引种的占城稻,也是先从福建引到开封,经过在宫殿附近的稻田试种之后,再下发给江、淮、两浙三路进行推广的。
从国内外引进的物种,有些只存在了很短的时期。如唐代引进的金桃,目前还没有记载表明,这种果实曾经传播到长安御苑之外的地方,甚至就是在御苑中,七世纪之后也没有金桃存在。[34]但也有不少植物一直流传下来,成了中国国内常见的植物。汉代引进并首先在京师得到种植的葡萄、苜蓿即便如此。马乳葡萄自唐朝引进之后,到了七世纪末期,在长安禁苑的两座葡萄园中,都已栽培了马乳葡萄。以后又传到了深宫禁苑以外的地方,在民间栽种。山西太原等地就因盛产马乳葡萄和葡萄酒而名噪一时[35]。
城市在引进外来的物种和品种同时,也在利用自身所具有的人才和技术的优势不断地培育出自己的新的物种和品种。中国历史上的城市既从萨马尔罕(乌兹别克斯坦)引进过金桃,同时也曾利用桃与柿子的嫁接来培育金桃品种;既引进了占城稻,同时也发现并培育了康熙御稻;既从远方引进了奇花异卉,也培育出无数的花卉品种;既引进了菠菜、莴苣,也自产了韭黄[36]和黄芽[37]。自力更生加外来引进,是城市农业内容得以丰富的两条途径。如后赵石虎的华林苑中就有“冬华春熟”的春李,有“冬夏有叶,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的西王母枣,有“有羊角枣,亦三子一尺”,“有勾鼻桃,重二斤”[38],等等。
二是城市中农业技术的先进性,以及城市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示范作用。
城市在扩展农业内容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发展着自己的技术。以引种为例,它不仅丰富了农产品的种类,同时也带动了相关技术的发展,如保鲜技术、移栽技术等等。同时,引种的成功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元代官修农书《农桑辑要》中,就以当时甘蔗和茶叶等的引种成功为例,认为不同的风土条件下的苎麻和木绵(棉花)也是可以引种的。[39]这种观念对于棉花种植和棉纺织业在中国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棉花种植技术和纺织技术的进步奠定基础。城市作为引种的中心,自然对于这种观念的改变起到促进作用。
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集中了全国最优秀的农业人才。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各级政府无不把劝农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国家机构中就有专门的主管机构,这些机构主要设在城市,里面集中了一大批的农业人才。现存所谓农家著作,多为各级政府官员所作。各级政府官员,特别是其中主管农业的官员,在农书写作的同时,也利用城市中已有的农田就近进行一些农事试验和观察。历史上著名的代田法和占城稻等,在推广之前都曾在宫壖地上进行过试验。
康熙御稻的发现和推广便是城市与农业相结合的产物。康熙是个很有科学素养的皇帝,其于农业更是如此。他对于农业确有超乎常人的知识,御稻就是在丰泽园的稻田中发现,并通过单株选育的方法培育成功的一个水稻品种。在随后的四十多年中,内廷膳食所用的便是这个品种的稻米。鉴于这个稻种“一岁两种,亦能成两熟”,因而又“曾颁给其种与江浙督抚、织造,令民种之”,对全国的稻作产生了影响。
城市在产生农业人才的同时,也以自身的经济优势吸引着大量的农业人才。汉唐时期的首都就出现了不少园艺名家,汉代种瓜能手召(邵)平,唐代种树能手郭橐驼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特别是郭橐驼“凡长安豪家富人为观游,及卖果者,皆争迎取养”[40]。宋代牡丹之都的洛阳更有相当多的接花工从事牡丹嫁接,他们中有一技术最精湛者,称为“门园子”,门园子最受欢迎,以致“豪家无不邀之。”[41]有一位四川的接花人刘幻,具备非凡的园艺技艺,被宋徽宗召入御苑。[42]
再者,相对富有的城市居民,也有更多的闲暇从事农事观察与试验,而不至于为生活所迫无暇也无力进行技术改进。同时,由于农田与城市的紧密结合,也便于观察与试验。陈旉说:“民居去田近,则色色利便,易以集事。俚语有之曰:‘近家无瘦田,遥田不富人’岂不信然”[43]。历史上有很多皇帝出门观稼的记载。观稼的地址多在城区范围之内。又从宋人宋庠的两首诗的诗名“从幸观稼殿观秧稻奏御”和“郡圃观稻”来看,当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都要进行农事观察。
城市是农业人才最集中的地方,一些农业技术也最先在城市里得到发明和运用。如汉代的温室栽培、唐代的温泉栽培、宋代临安马塍的堂花法。一些农业技术虽然没有明确的记载产生于城市,却也可能与城市有着密切关系,如梨树嫁接。有学者认为上林苑中以棠梨名宫,怀疑此时或即已棠与梨接种,并改变了梨的品质。不然贾思勰时代,记载接梨技术不会有如是的优异。[44]这种怀疑是有根据的,因为《齐民要术》中所载的“插梨”,用的就是棠作砧木。宋朝时,东京城里的接花工能够将海棠嫩枝嫁接到梨树上,使生长迟缓的海棠快速增长。[45]如果这种怀疑不错的话,则可以肯定果树嫁接技术始于城市。而且这种技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主要流行于城市里。唐宋时期,京师等地广泛地将嫁接技术用于牡丹、海棠等观赏植物的栽培。
洛阳牡丹自宋始“为天下第一”,原因何在?有人认为洛阳“得中华之气者多,故独与他方异”;或“得一气之偏”,[46]意思是说,洛阳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宋人梅尧臣认为人才是关键因素,特别是那些掌握嫁接技术的人才。其有诗云:“唯是圃人巧,非关元化偏。折条违物理,迁艳得花权。美女嫁寒婿,丑株生极妍。世间多妄合,吾不谓之然。”[47]道出了洛阳牡丹何以第一的真正原因。
粗略统计,历史上源于城市的农业技术主要包括:区田法、温室栽培、代田法、翻车、铜马法、带土移栽、涂蜡保鲜、白鱼引种、牡丹栽培、盆养观赏鱼、纸裹保鲜、柑橘移植、温泉利用、禁中种竹、兽医院、洛阳牡丹、堂花术、雨量器、水旱试验、黄芽菜、康熙御稻等,这些技术发明都对中国传统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大小不同的作用。
城市除直接发展与农业有关的科学技术以外,同时城市生活也对农业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城市生活垃圾曾广泛地用作肥料,返回农田[48]。提水工具翻车,最初便是为城市清洁卫生的需要而发明的[49],后来在农田灌溉中广泛使用。可以说,中国许多先进的农业技术最初都是由城里首先发明并加以使用的,以后才逐渐由城市向农村扩展。
近人曾国藩在清咸丰十一年(1861)四月初四日给他儿子纪泽的信中提到从省城菜园中,用重价雇人至家种蔬一事,[50]此事虽然遭到了他兄弟的强烈反对,但他还是执意而为。曾国藩发现:“乡间种菜全无讲究,比之省中好菜园,何止霄壤!”用重价从省城雇人至家种蔬的目的在于学习省城中先进的栽培技术和引进优良蔬菜品种,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欲学些好样,添些好种。”[51]而这二者正是城市中所不缺乏的。
城市是农业技术最为先进的地区,也是农作物种类和品种最为集中的地区。而且,越是中心城市,农业技术水平越高,因为三年前的咸丰八年(1858)
源于西方的近代农学在中国也首先是在城市发展起来。清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四、历史的启示
城市是由村落发展起来的,最初的村落便散布于田间地头,即《诗经》中所谓的“田中有庐”,当庐发展为村落、村落发展为城镇,农田并没有完全从城镇中褪去,于是便出现了“城中有田”的现象。城市中农业的出现不仅将城市建设对于农业生产用地的挤占挪用减小到最底限度,缓解了二者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农田与城市的紧密结合,也便于农田管理,夺取农业高产。陈旉说:“民居去田近,则色色利便,易以集事。俚语有之曰:‘近家无瘦田,遥田不富人’岂不信然”[54]。虽然这里不是针对城市农业说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城市农业具备这一优势。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城市农业所具有的生产以及生产以外(如消遣游览观光)的多种功能,城市所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优势,更使城市成为农事试验的基地。一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一些外来的品种总是在城市的农田上最先得到试用,然后才自上而下地向农村地区扩展。城市几乎成为农业引进、试验和推广的中心。许多外来的物产和技术都是通过城市这个中转站,然后才在各地安家落户的。城市在中国农业技术进步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们常说:“中国用仅占世界十五分之一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或者说:“中国以7%的世界耕地,养活了22%的世界人口,中国的农耕面积仅及美国的70%,却养活了比美国多五、六倍的人口。”这个奇迹是如何创造的呢?从城市与农业的关系中也可能窥见一二。城市是人口最密集的地方,虽然中国城市人口只占总人口的少数,但这部分人口的养活却是最困难的,首要的问题是口粮的供应,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采取了向城镇居民定量供应商品粮的办法,以解决城镇居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吃商品粮成为城镇居民的代名词。由于口粮得到了保证,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城市的农业生产性质却在消失。而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城市通过自身发展农业,并以其先进技术创造高产,减少了对城市以外农业生产的需求。这也是中国人能够养活自己的原因之一。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一书中探讨了城市化和粮食市场的问题,认为从根本上来说,影响中国城市的地点和规模的是粮食市场问题,而这些城市倒过来却又规定了国内长距离贸易的方向和数量[55]。但他却忽视了中国城市自身所具有的粮食生产能力,这种生产能力也影响着城市的规模,有学者认为,秦汉苑囿不但多,而且大得惊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园囿具有社会经济性质。[56]
其实城乡原本就难以绝然分开,这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法国年鉴学派的代表人物布罗代尔在其名著《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写道:“欧洲和别处一样,城市在创立和成长过程中都遇到同一个问题:城乡分工。这一分工从未得到明确的确定,始终下不了一个定义。……沙漏可以翻个儿:城市使乡村城市化,乡村也使城市乡村化。……事实上,城市和乡村从来不会像水和油一样截然分开:同时兼有分离和靠拢,分割和集合。更何况,直到十八世纪,甚至大城市里也保留某些农村生产活动。城市居民中有牧人、乡村警察、农夫、葡萄种植者(在巴黎城内就有);城市在城墙内外拥有一批菜园和果园;有的城市,如法兰克福、沃尔姆斯、巴塞尔、慕尼黑,还有更远的地方拥有三年轮作的耕地。中世纪的乌尔姆、奥格斯堡或者纽伦堡响彻连枷声;街上任意养猪,街面变得泥泞,肮脏不堪,行人过街需要踩高跷或从一头到另一头搭木板。每当交易会前夕,法兰克福居民便匆忙在主要街道铺上麦秸或刨花。谁能相信,1746年威尼斯还有必要禁止‘在城内或寺院里’养猪?”布罗代尔还提到了小城市的情况,它们刚从乡村生活中脱颖而出,其农业化程度更高,甚至可以说是“农村城市”,这些城市中出产有葡萄、葡萄酒、小麦、油、肉一类的农产品。[57]中国也有类似的情况,笔者曾经对宋代的城市农业进行过专门的研究,指出宋代的大大小小的城市中都具有相当多的农业成分,农业构成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58]如果,我们把目光放大,就会发现,岂止宋代如此,整个传统中国的城市大抵都是如此,城市农业对整个中国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技术的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中国传统城市过于农业化,工商业得不到应有的发展,有时商业甚至要让位于农业。美国人罗斯说:“中国的城镇居民并不总是与农业分开,兰州的贸易就因为许多居民出土收割麦子而停止了三天。”[59]从而阻碍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也抑制了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也就是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产生的原因。对此前人已有众多的论述,此不赘述,我们所要引起注意的是中国城市在中国农业中所起的作用。中国历史上城市因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使其成为农业技术最为先进,生产力水平最高,也是农业人才最集中的地区。城市及其基础设施建设虽然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的耕地,但它给农业带来的损失,通过城市农业的发展和技术革新得以弥补。这也就是中国历史上,在工商业尚不发达的情况下,一些人口众多的大城市之所以能够存在的原因之一。
20世纪30年代在日本就已出现了“都市农业”一词。50年代末60年代初美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开始研究都市农业。他们提出的都市农业(Urban
Agriculture或Agriculture
in City Countryside )的概念,本意是指都市圈中的农地作业。即在都市化地区,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为人们休闲旅游、体验农业、了解农村提供场所。显见都市农业是将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等“三生”功能结合于一体的产业。近年来,都市农业的概念也引起了一些国内学者的注意,他们将都市农业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有助于解决城市发展所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促进农业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还有些学者还结合上海、南京、西安等大城市的实际,具体的提出了中国都市农业的发展设想。在2005年7月11日,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公布年度专业奖项,由北京土人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主持的沈阳建筑大学的稻田校园项目,从520个参评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了设计荣誉奖。[60]这一设计觉得城市农业的神韵,只是她更注重景观,而我们更看重她在城乡统筹发展、和谐相处,促进农业,保障粮食供应中的经济价值。最近英国伦敦推出“首都种植”计划,鼓励市民或机构自种果蔬,减轻经济压力,以应对物价上涨,英镑贬值,金融危机。目标是在伦敦划出2012块土地种植果蔬,为2012年伦敦奥运会献礼。但该计划的意义不止于此,它“既能让伦敦更绿、更美、令人身心愉悦,又能提供物美价廉的食物,减少运输成本和二氧化碳排放。‘首都种植’计划对社区和环境可谓一举多赢”。[61]
又据路透社报道,2009年3月20日,美国“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带领一群小学生在白宫南草坪“动土”,正式启动把草坪改造成菜园的计划。这里种植出的有机食物将供“第一厨房”和华盛顿其他厨房使用。这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白宫首次开辟菜园。浙江绍兴的农民则已在自家的房顶上种出了水稻,还意外地改善了居住环境[62]。
农业和现实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发,即通过发展城市农业可以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减少城市及其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土地的占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和农业生产发展。城乡并非始终是对立的,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之间也可以协调的发展。回顾历史,展望未来,都市农业必将大有可为。将农业的概念重新引入都市,在农村城市化的同时,城市乡村化,或许是化解城乡用地矛盾的可供选择的途径之一。唯其如此,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才不会是一句空话。对于土地的合理利用、科学安排比简单保护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有人认为,传统城市与现代城市的基本区别,现代都市农业是与传统城市发展的农业,是无权不同的两码事,都市农业是以观光旅游为主的农业,而古代城市农业不过是一种自给自足农业的形式。在现代城市中搞农业没有任何可能性、可操作性和必要性。也不可能因此来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我无意将现代都市农业与古代的城市农业等同,让现代都市回归古代,我只是说,我们可以从古代都市农业的历史中得到某种启发,以解决用地矛盾。况且,古代城市农业也不完全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农业,它其实也具有某种观光等功能,而现代都市农业在观光旅游之外,也具有自给的意义。这不是一种天真的想法,而是正是发生的现实。传统与现代并非完全对立,就如同古代“城市和乡村从来不会像水和油一样截然分开”一样。当然,在如今城市钢筋水泥的丛林中,要发展农业确有一些困难,但学术研究并不是发布政策,我们的目的在于为将来的城乡发展,提供一种思考。即可否从城市农业的历史中,得到一些启发,以缓解城乡用地矛盾。也就是文中所说的在实现农村都市化的同时,实现城市乡村化。“把工业和农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之间的对立逐步消灭。”[63]“作为今后人类文化的潮流,恐怕不能只单方面地考虑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这一个方向。可以考虑从工业社会向农业社会,或者至少是向工农业并立的社会社会转化的方向。”[64]至于可能性、可操作性等则当然需要更多的讨论,也不是本文所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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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商君书·徕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地方百里者,山林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溪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
[7]
《孟子》:“齐宣王问孟子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曰:‘有之’。‘若是其大乎?’答曰:‘民犹以为小也。’‘寡人之囿,方四十里耳,民犹以为大,何也?’答曰:‘文王之囿与人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王之囿四十里,杀其麋鹿,如杀人之罪,人以为大,不亦宜乎?!’”
[8]
长安城,经周秦两代的治理,到西汉时就已是三朝都城,复又经过汉高祖到汉平帝十二皇帝的经营,达到了“穷泰而极侈”的地步。其规模之大前所未有。仅上林苑“周袤三百里,离宫七十所”,甘泉苑“周回五百四十里,苑中起宫殿台阁百余所”,包括七八个县的范围,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山林。
[9]
《汉书》卷65,东方朔传。
[10]
《孟子》注曰:“古者四时之田皆于农隙以讲武事,不欲驰骛于稼穑场圃之中,故度闲旷之地以为囿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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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卷24上,食货志第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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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后汉书》卷26,伏湛列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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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475,列传262,洪秀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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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123,大宛列传。
[31]
《通志》卷75,蔬类。
[32]
唐·张籍,《张司业集》卷5,送侯判官赴广州从军。
[33]
参见谢弗[E.H.Schafer]着,吴玉贵译,《唐代外来文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265页。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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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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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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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唐·柳宗元,《柳河东集》卷17,种树郭槖駞传。
[41]
宋·欧阳修,《洛阳牡丹记》,风土记第三。
[42]
《夷坚志补》卷19,刘幻接花。
[43]
《陈旉农书》卷上,居处之宜篇。
[44]
辛树帜,《中国果树史研究》,北京:农业出版社,1983,60页,151-152页。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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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宋·欧阳修,《洛阳牡丹记》花品叙第一。
[47]
宋·梅尧臣,《宛陵集》卷15,依韵和接花。
[48]
如,南宋·程泌,《洺水集》卷19,富阳劝农文,云:“每见衢婺之人,收蓄粪壤,家家山积,市井之间,扫拾无遗。故土膏肥美,稻根耐旱,米粒精壮。”
[49]
《后汉书·张让传》:“中平三年,又使掖庭令毕岚铸铜人四,……又作翻车、渴乌,施于桥西,用洒南北郊路,以省百姓洒道之费。”
[50]
钟叔河整理、校点,《曾国藩家书》,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94,47页。
[51]《曾国藩家书》,
407页。
[52]《曾国藩家书》,330页。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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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陈旉农书》卷上,居处之宜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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