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處之宜篇第六

 

    先王居四民時,地利亦必有道矣。制農居五畝,以二畝半在鄽①,《詩》云「入此室處②」者是也;以二畝半在田,《詩》云「中田有廬」③者是也。

    方于耜、舉趾之時④,出居中田之廬,以便農事;俾採荼薪樗,以給農夫。治埸為圃,以種蔬茹,《詩》所謂「疆埸有瓜」是也。又牆下植桑,以便育蠶。古人治生之理,可謂曲盡矣。至九月築圃為場,十月而納禾稼⑤,則歲事畢矣。

   春耕種,形足以勞動,秋收斂,亦可休息矣。于是扶老攜幼,入此室處。以久居中田之廬,則鄽居荒而不治,于是穹窒熏鼠,塞向墐戶也。

    《國語》載管仲居四民,各有攸處,不使龐雜,欲其專業,不為異端紛更其志也。

    違寒就溫,去勞就逸,所以處之各得其宜,此先王愛民之政也。

今雖不能如是,要之,民居去田近,則色色利便,易以集事。俚諺有之曰:「近家無瘦田,遙田不富人」,豈不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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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鄽即廛字。《周禮》「載師」鄭玄注:「廛、民居之區域也。」 

    ②  《詩經》豳風七月:「十月蟋蟀入我牀下,穹窒熏鼠,塞向墐戶。嗟我婦子,曰為改崴,入此室處。」

    ③  《詩經》小雅信南山:「中田有廬,疆埸有瓜,是剝是菹。」鄭玄箋:「中田,田中也,農人作廬焉,以便其田事。」埸音亦,疆埸指田界。   

    ④  《詩經》七月:「三之日於耜,四之日舉趾。」周正三月(卽夏曆正月)修耒耜,四月(夏曆二月)用脚踏耜而耕。

⑤  此段是雜採《詩經》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叔苴,採荼薪樗,食我農夫。九月築埸圃,十月納禾稼。」)信南山(「疆埸有瓜」)和《孟子》(「樹牆下以桑」)的文意寫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