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用之宜篇第九

 

    古者一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三年耕,必有九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旱乾水溢,民無菜色①者,良有以也。  

    冢宰眂年之豐凶以制國用,量入以為出,豐年不奢,凶年不儉,祭用數之仂②,而又九賦、九貢、九式均節③,各有條敍,不相互用,此理財之道,故有常也。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治家亦然。今歲計常用,與夫備倉卒非常之用,每每計置,萬一非常之事出於意外,亦素有其備,不致侵過常用,以至闕乏,亦以此也。

    今之為農者,見小近而不慮久遠,一年豐稔,沛然自足,棄本逐末,侈費妄用,以快一日之適。其間有收刈甫畢,無以餬口者,其能給終歲之用乎?衣食不給,日用既乏,其能守常心而不取非義者乎,蓋亦鮮矣。   

    傅曰:「收斂蓄藏,節用御欲,則天不能使之貧;養備動時,則天不能使之病」。豈不信然。又曰:「約有者囷窖箱箧之藏,然而衣不敢有絲帛,行不敢有輿馬,非不欲也,幾不長慮而恐無以繼之也。」

    《春秋》傳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④。」《語》曰:「禮與其奢也寧儉⑤。」「奢则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⑥。」《易》曰:君子用過乎儉⑦。聖人之訓誡如此。儉雖若固陋,然不猶愈於奢而不孫為惡之大者耶?

    然以禮制事,而用之適中,俾奢不至過泰,儉不至過陋,不為苦節⑧之凶,而得甘節⑨之吉,是謂稱事之情而中理者也。

    《國語》云:儉以足用⑩,言唯儉為能常足用,而不至於匱乏。《語》云:「以約失之者鮮矣⑾」,亦此之謂也。

    《易》傅曰:「君子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⑿。」又曰:「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⒀。」以謂理財之道,在上以率之,民有侈費妄用則嚴禁之,夫是之謂制得其宜矣。

    老子曰:能知其所不知者上也。不能知其所不知者病矣。夫惟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⒁。夫能如此,孰有倉卒窘迫之患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禮記》王制:「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鄭玄註:「民無食菜之飢色。」

    ②  《禮記》王制:「冢宰制國用。必於嵗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用地大小,视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祭用數之仂。……祭,豐年不奢,凶年不儉。」仂是數之餘。鄭玄註:「算今年一歲經用之數,用其什一。」

    ③  《周禮》大宰:「以九賦斂財賄:一曰邦中之賦,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賦,五曰邦縣之賦,六曰邦都之赋,七曰關市之賦,八曰山澤之賦,九曰幣餘之賦。以九式均節財用:一曰祭祀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喪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曰匪頒之式,九曰好用之式。以九貢致邦國之用:一曰祀貢,二曰嬪貢,三曰器貢,四曰幣貢,五曰材貢,六曰貨貢,七曰服貢,八曰斿貢,九曰物貢。

    ④  《左傳》莊公二十四年:「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

    ⑤  《論語》八佾:「禮,與其奢也寧儉。」 

    ⑥  《論語》述而:「奢則不孫,儉則固,與其不孫也寧固。」

    ⑦  《易》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⑧  《易》節:「苦節不可貞」,王弼註:「為節過苦,則物不能堪也;物不能堪,則不可復正也。」

    ⑨  《易》節:「九五,甘節吉」,王弼註:「當位居中,為節之主,不失其中,不傷財,不害民之謂也。為節而不苦,非甘而何。」

    ⑩  《國語》周語中:「儉所以足用也。」函海本作「詩云,儉以足用」,按《詩經》魯頌駧序有「儉以足用」句,可能李調元因此加以校改。伹據陳旉寫作习慣,「《國語》云」可能是他的原文。

    ⑾  《論語》里仁:「以約失之者鲜矣。」

    ⑿  《易》繫辭下:「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今本《陳旉農書》作「有不忘亡」,有是存字的誤寫,茲為改正。

    ⒀  《易》繫辭下:「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孔穎達疏:「言聖人治理其財,用之有節。正定號令之辭,出之以理。禁約其民為非僻之事,勿使行惡,是謂之義。義,宜也,言以此行之而得其宜也。」

⒁  《老子》:「知不知,上矣。不知知,病矣。夫惟病病,是以不病。聖人之不病也,以其不病,是以無病。」《陳旉農書》把第一句改為「能知其所不知者上也」,似與原意不全符,「知不知」當是說「知而以為還有所不知」。把第二句改為「不能知其所不知者病矣」,更與原意不合,「不知知」當是說「不知而自以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