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 瓠 第 十 五

    《 衛 詩 》 曰 ( 一 ) : 「 匏 有 苦 葉 。 」 毛 云 : 「 匏 ,謂 之 瓠 。 」《
詩 義 疏 》 云 ( 二 ) : 「 匏 葉 , 少 時 可 以 為 羹 , 又 可 淹煮 , 極 美 , 故 云 ( 三 ) : 『 瓠 葉 幡 幡 , 採 之 亨 之 。 』 河東 及 揚 州 常 食 之 。 八 月 中 , 堅 強 不 可 食 , 故 云 : 『 苦 葉』 。 」

    《 廣 志 》 曰 : 「 有 都 瓠 子 , 如 牛 角 , 長 四 尺 。 有約 腹 瓠 , 其 大 數 斗 , 其 腹 窈 挈 【 一 】 , 緣 帶 ( 四 ) 為 口【 二 】 , 出 雍 縣 【 三 】 ; 移 種 於 他 ( 五 ) 則 否 。 朱 崖 【四 】 有 苦 葉 瓠 , 其 大 者 受 斛 餘 。 」

    《 郭 子 》 曰 ( 六 ) : 「 東 吳 有 長 柄 壺 樓 【 五 】 。」

    《 釋 名 》 曰 ( 七 ) : 「 瓠 畜 , 皮 瓠 以 為 脯 , 蓄 積以 待 冬 月 用 也 。 」

    《 淮 南 萬 畢 術 》 曰 : 「 燒 穰 殺 瓠 , 物 自 然 也 。 」

    《 氾 勝 之 書 》 種 瓠 法 : 「 以 三 月 耕 良 田 十 畝 。 作區 , 方 深 一 尺 。 以 杵 築 之 , 令 可 居 澤 。 相 去 一 步 。 區 種四 實 。 蠶 矢 一 斗 , 與 土 糞 合 。 澆 之 , 水 二 升 ; 所 乾 處 ,復 澆 之 。

    「 著 三 實 , 以 馬 菙 ● 其 心 , 勿 令 蔓 延 ; 多 實 , 實細 。 以  薦 其 下 , 無 令 親 土 多 瘡 瘢 。 度 可 作 瓢 , 以 手 摩其 實 , 從 蔕 至 底 , 去 其 毛 ; 不 復 長 , 且 厚 。 八 月 微 霜 下, 收 取 。

    「 掘 地 深 一 丈 , 薦 以  , 四 邊 各 厚 一 尺 。 以 實 置孔 中 , 令 底 下 向 。 瓠 一 行 , 覆 上 土 , 厚 三 尺 。 二 十 日 出, 黃 色 好 , 破 以 為 瓢 。 其 中 白 膚 , 以 養 豬 致 肥 ; 其 瓣 ,以 作 燭 致 明 。

    「 一 本 三 實 , 一 區 十 二 實 , 一 畝 得 二 千 八 百 八 十實 。 十 畝 凡 得 五 萬 七 千 六 百 瓢 。 瓢 直 十 錢 , 并 直 五 十 七萬 六 千 文 。 用 蠶 矢 二 百 石 , 牛 耕 、 功 力 , 直 二 萬 六 千 文。 餘 有 五 十 五 萬 。 肥 豬 、 明 燭 , 利 在 其 外 。 」

    《 氾 勝 之 書 》 區 種 瓠 法 : 「 收 種 子 須 大 者 。 若 先受 一 斗 者 , 得 收 一 石 ; 受 一 石 者 , 得 收 十 石 。 先 掘 地 作坑 , 方 圓 、 深 各 三 尺 。 用 蠶 沙 與 土 相 和 , 令 中 半 , 若無 蠶 沙 , 生 牛 糞 亦 得 。 著 坑 中 , 足 躡 令 堅 。 以 水 沃之 。 候 水 盡 , 即 下 瓠 子 十 顆 , 復 以 前 糞 覆 之 。 既 生 , 長二 尺 餘 , 便 總 聚 十 莖 一 處 , 以 布 纏 之 五 寸 許 , 復 用 泥 泥之 。 不 過 數 日 , 纏 處 便 合 為 一 莖 。 留 強 者 , 餘 悉 掐 去 ,引 蔓 結 子 。 子 外 之 條 , 亦 掐 去 之 , 勿 令 蔓 延 。 留 子 法 :初 生 二 、 三 子 不 佳 , 去 之 ; 取 第 四 、 五 、 六 子 , 留 三 子即 足 。 旱 時 須 澆 之 : 坑 畔 周 匝 小 渠 子 , 深 四 五 寸 , 以 水停 之 , 令 其 遙 潤 , 不 得 坑 中 下 水 。 」

    《 崔 寔 》 曰 : 「 正 月 , 可 種 瓠 。 六 月 , 可 畜 瓠 。八 月 , 可 斷 瓠 , 作 蓄 ( 八 ) 瓠 。 瓠 中 白 膚 實 , 以 養 豬 致肥 ; 其 瓣 則 作 燭 致 明 。 」

    《 家 政 法 》 曰 : 「 二 月 可 種 瓜 、 瓠 。 」

( 一 )   這 是 《 詩 經 ‧ 邶 風 ‧ 瓠 有 苦葉 》 的 一 句 。 毛 《 傳 》 作 : 「 匏 , 謂 之 瓠 ; 瓠 葉 苦 , 不可 食 也 。 」 邶 、 鄘 均 屬 衛 地 , 故 亦 泛 稱 為 《 衛 詩 》 。

( 二 )   《 瓠 有 苦 葉 》 孔 穎 達 疏 引 陸璣 《 疏 》 與 《 詩 義 疏 》 基 本 相 同 , 「 故 云 」 作 「 故 《 詩》 曰 」 , 「 河 東 」 作 「 河 南 」 。

( 三 )   「 故 云 」 二 句 , 引 自 《 詩 經 ‧ 小 雅 ‧ 瓠 葉 》 。 「 瓠 葉 幡 幡 」 作 「 幡 幡 瓠 葉 」 。 「 亨」 即 「 烹 」 字 , 金 抄 誤 作 「 亭 」 , 明 抄 、 湖 湘 本 誤 作 「享 」 , 黃 校 作 「 烹 」 , 茲 從 《 詩 經 》 原 文 。

( 四 )   明 抄 、 湖 湘 本 作 「 帶 」 , 金抄 、 《 津 逮 》 本 作 「 蔕 」 , 茲 從 明 抄 。 說 見 注 釋 【 二 】。

( 五 )   金 抄 、 黃 校 、 張 校 作 「 他 」, 明 抄 作 「 佗 」 , 二 字 同 , 茲 從 金 抄 。

( 六 )   《 隋 書 ‧ 經 籍 志 》 有 《 郭 子》 三 卷 , 注 說 「 東 晉 郭 澄 之 撰 」 。 書 已 佚 。 《 要 術 》 所引 , 或 即 此 書 。 本 條 類 書 未 引 。

( 七 )   見 《 釋 名 ‧ 釋 飲 食 》 。 「 畜」 作 「 蓄 」 。

( 八 )   金 抄 作 「 蓄 」 , 明 抄 、 湖 湘本 等 誤 作 「 菑 」 。

【 一 】   「 窈 」 同 「 窅 」 。 孫 星 衍 注玄 應 《 一 切 經 音 義 》 卷 五 《 太 子 須 大 拏 經 》 「 凸 髖 」 :「 《 漢 書 》 : 『 窅 窊 桂 華 』 。 蘇 林 : 『 窅 音 窅 胅 之 窅 』。 是 以 窅 胅 為 凹 凸 。 」 說 明 「 窅 」 ( 窈 ) 即 凹 字 。 「 窅窊 桂 華 」 , 見 《 漢 書 ‧ 禮 樂 志 》 。 「 挈 」 通 「 絜 」 , 是纏 束 ; 又 通 「 栔 」 、 「 契 」 , 是 刻 削 成 缺 口 。 「 約 腹 瓠」 即 所 謂 「 細 腰 葫 蘆 」 , 「 窈 挈 」 是 說 腹 部 深 陷 好 像 束著 的 細 腰 , 也 好 像 刻 著 一 道 缺 口 。

【 二 】   「 緣 帶 為 口 」 , 是 說 沿 著 腰間 束 帶 處 ( 承 上 文 「 其 腹 」 為 喻 ) 開 著 一 道 凹 陷 的 缺 口。 金 抄 作 「 緣 蔕 為 口 」 , 「 蔕 」 應 作 「 帶 」 。

【 三 】   雍 縣 , 漢 置 , 故 城 在 今 陝 西省 鳳 翔 縣 南 。

【 四 】   朱 崖 , 西 漢 朱 盧 縣 , 東 漢 為朱 崖 縣 , 故 治 在 今 海 南 島 海 口 市 。

【 五 】   葫 蘆 , 古 寫 作 「 壺 樓 」 或 「壺 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