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校釋

 

          齊 民 要 術 卷 第 三

                後 魏 高 陽 太 守 賈 思 勰 撰

種 葵 第 十 七
蔓 菁 ( 一 ) 第 十 八 菘 、 蘆 菔 附 出
種 蒜 第 十 九 澤 蒜 附 出 ( 二 )
種  第 二 十
種 蔥 第 二 十 一
種 韭 第 二 十 二
種 ( 三 ) 蜀 芥 、 芸 薹 、 芥 子 第 二 十 三
種 ( 三 ) 胡 荽 第 二 十 四
種 ( 三 ) 蘭 香 第 二 十 五
荏 、 蓼 第 二 十 六
種 薑 第 二 十 七
種 蘘 荷 、 芹 、 ● 第 二 十 八 堇 ( 四 )、 胡 葸 附 出
種 ( 三 ) 苜 蓿 第 二 十 九
雜 說 第 三 十

( 一 )   各 本 作 「 蔓 菁 」 , 明 抄 作 「蕪 青 」 。 又 「 菘 、 蘆 菔 附 出 」 的 附 注 , 僅 明 抄 有 , 他 本無 。

( 二 )   原 無 「 澤 蒜 附 出 」 這 個 附 注, 卷 內 篇 題 下 也 只 有 明 抄 有 , 茲 據 補 。

( 三 )   原 無 「 種 」 字 , 均 據 卷 內 篇題 補 。

( 四 )   「 堇 、 胡 葸 附 出 」 的 附 注 ,僅 明 抄 有 , 他 本 無 。 但 「 堇 」 , 明 抄 原 作 「 芹 」 , 篇 題已 有 「 芹 」 , 誤 ; 篇 內 附 記 的 是 「 菫 及 胡 葸 」 的 種 法 ,字 應 作 「 菫 」 , 茲 改 正 。

          種 葵 【 一 】 第 十 七

    《 廣 雅 》 曰 ( 一 ) : 「 蘬 , 丘 葵 也 。 」

    《 廣 志 》 曰 : 「 胡 葵 , 其 花 紫 赤 。 」

    《 博 物 志 》 曰 ( 二 ) : 「 人 食 落 葵 【 二 】 , 為 狗所 齧 , 作 瘡 則 不 差 【 三 】 , 或 至 死 。 」

    按 今 世 葵 有 紫 莖 、 白 莖 二 種 , 種 別 復 有 大 小 之 殊。 又 有 鴨 腳 葵 也 。

    臨 種 時 , 必 燥 曝 葵 子 。 葵 子 雖 經歲 不 浥 【 四 】 , 然 濕 種 者 , 疥(
三 ) 而 不 肥 也 。

    地 不 厭 良 , 故 墟 彌 善 , 薄 即 糞 之 , 不 宜 妄 種 。

    春 必 畦 種 、 水 澆 【 五 】 。 春 多 風、 旱 , 非 畦 不 得 。 且 畦 者 地 省 而 菜 多 , 一 畦 供 一 口 。 畦長 兩 步 , 廣 一 步 。 大 則 水 難 均 , 又 不 用( 四 ) 人 足 入 。 深 掘 , 以 熟 糞 對 半 和 土 覆 其 上 , 令厚 一 寸 , 鐵 齒 杷 耬 【 六 】 之 , 令 熟 , 足 踏 ( 五 ) 使 堅 平; 下 水 , 令 徹 澤 【 七 】 。 水 盡 , 下 葵 子 , 又 以 熟 糞 和 土覆 其 上 , 令 厚 一 寸 餘 。 葵 生 三 葉 , 然 後 澆 之 。 澆用 晨 夕 , 日 中 便 止 。 每 一 掐 ( 六 ) , 輒 杷 耬 地 令 起, 下 水 加 糞 。 三 掐 更 種 , 一 歲 之 中 , 凡 得 三 輩 【 八 】 。 凡 畦 種 之 物 , 治 畦 皆 如 種 葵 法 , 不 復 條列 煩 文 。

    早 種 者 , 必 秋 耕 。 十 月 末 , 地 將 凍 , 散 子 勞 之 , 一 畝 三 升 。 正 月 末 散 子 亦 得 。 人足 踐 踏 之 乃 佳 。 踐 者 菜 肥 ( 七 ) 。 地釋 【 九 】 即 生 。 鋤 不 厭 數 。

    五 月 初 , 更 種 之 。 春 者 既 老 , 秋葉 未 生 , 故 種 此 相 接 。

    六 月 一 日 種 白 莖 秋 葵 。 白 莖 者 宜乾 【 一 0 】 ; 紫 莖 者 , 乾 即 黑 而 澀 。 秋 葵 堪 食 , 仍留 五 月 種 者 取 子 。 春 葵 子 熟 不 均 , 故 須留 中 輩 。 於 此 時 , 附 地 剪 卻 春 葵 , 令 根 上  【 一 一】 生 者 , 柔 軟 至 好 , 仍 供 常 食 , 美 於 秋 菜 。 留之 , 亦 中 為 榜 簇 【 一 二 】 。

    掐 秋 菜 , 必 留 五 六 葉 。 不 掐 則 莖孤 ; 留 葉 多 則 科 大 。 凡 掐 , 必 待 露 解 。 諺曰 : 「 觸 露 不 掐 葵 , 日 ( 八 ) 中 不 剪 韭 。 」 八 月 半剪 去 , 留 其 歧 ( 九 ) 。 歧 多 者 則 去 地 一二 寸 , 獨 莖 者 亦 可 去 地 四 五 寸 。  生 肥 嫩 , 比 至 收時 , 高 與 人 膝 ( 十 ) 等 , 莖 葉 皆 美 , 科 雖 不 高 , 菜 實 倍多 。 其 不 剪 早 生 者 , 雖 高 數 尺 , 柯 葉 堅( 十 一 ) 硬 , 全 不 中 食 ; 所 可 用 者 , 唯 有 菜 心 。 附 葉 【一 三 】 黃 澀 , 至 惡 , 煮 亦 不 美 。 看 雖 似 多 , 其 實 倍 少 。

    收 待 霜 降 。 傷 早 黃 爛 , 傷 晚 黑 澀。 榜 簇 ( 十 二 ) 皆 須 陰 中 。 見 日亦 澀 。 其 碎 者 , 割 訖 , 即 地 中 尋 手 糾 【 一 四 】 之 。 待 萎 而 糾 者 必 爛 。

    又 冬 種 葵 法 ( 十 三 ) : 近 州 郡 都 邑 有 市 之 處 , 負郭 良 田 三 十 畝 , 九 月 收 菜 後 即 耕 , 至 十 月 半 , 令 得 三 遍。 每 耕 即 勞 , 以 鐵 齒 杷 耬 去 陳 根 , 使 地 極 熟 , 令 如 麻 地。 於 中 逐 長 穿 井 十 口 。 井 必 相 當 , 斜 (十 四 ) 角 【 一 五 】 則 妨 地 。 地 形 狹 長 者 , 井 必 作 一 行 ;地 形 正 方 者 , 作 兩 三 行 亦 不 嫌 也 。 井 別 作 桔 槔 、 轆轤 【 一 六 】 。 井 深 用 轆 轤 , 井 淺 用 桔 槔。 柳 鑵 【 一 七 】 , 令 受 一 石 。 鑵小 , 用 則 功 費 。

    十 月 末 , 地 將 凍 , 漫 散 子 , 唯 穊 為 佳 。 畝用 子 六 升 。 散 訖 , 即 再 勞 。 有 雪 , 勿 令 從 風 飛 去 , 勞 雪 令 地 保 澤 , 葉 又 不 蟲 ( 十 五 ) 。 每雪 , 輒 一 勞 之 。 若 竟 冬 無 雪 , 臘 月 中 汲 井 水 普 澆 , 悉 令徹 澤 。 有 雪 則 不 荒 。 正 月 地 釋 ,驅 羊 踏 破 地 皮 。 不 踏 即 枯 涸 , 皮 破 即 膏潤 。 春 暖 草 生 , 葵 亦 俱 生 。

    三 月 初 , 葉 大 如 錢 , 逐 穊 處 拔 大 者 賣 之 。 十手 拔 , 乃 禁 取 【 一 八 】 。 兒 女 子 七 歲 以 上 , 皆 得 充 事 也。 一 升 葵 , 還 得 一 升 米 。 日 日 常 拔 , 看 稀 稠 得 所 乃止 。 有 草 拔 卻 , 不 得 用 鋤 。 一 畝 得 葵 三 載 【 一 九 】 , 合收 米 【 二 0 】 九 十 車 。 車 准 二 十 斛 , 為 米 一 千 八 百 石 。

    自 四 月 八 日 以 後 , 日 日 ( 十 六 ) 剪 賣 。 其 剪 處 ,尋 以 手 拌 斫 【 二 一 】 斸 地 令 起 , 水 澆 , 糞 覆 之 。 四月 亢 旱 , 不 澆 則 不 長 ; 有 雨 即 不 須 。 四 月 以 前 , 雖 旱 亦不 須 澆 , 地 實 保 澤 , 雪 勢 未 盡 故 也 。 比 及 剪 遍 , 初者 還 復 , 周 而 復 始 , 日 日 無 窮 。 至 八 月 社 日 止 , 留 作 秋菜 。 九 月 , 指 地 賣 , 兩 畝 得 絹 一 匹 。

    收 訖 , 即 急 耕 , 依 去 年 法 , 勝 作 十 頃 穀 田 。 止 須一 乘 車 牛 專 供 此 園 。 耕 、 勞 、 輦 【 二 二】 糞 、 賣 菜 , 終 歲 不 閑 。

    若 糞 不 可 得 者 , 五 、 六 月 中 穊 種 菉 豆 , 至 七 月 、八 月 犁 掩 殺 之 , 如 以 糞 糞 田 , 則 良 美 與 糞 不 殊 , 又 省 功力 。 其 井 間 之 田 , 犁 不 及 者 , 可 作 畦 ,以 種 諸 菜 。

    崔 寔 曰 ( 十 七 ) : 「 正 月 , 可 種 瓜 、 瓠 、 葵 、 芥、  、 大 小 蔥 、 蘇 。 苜 蓿 及 雜 蒜 , 亦 可 種 。 — — 此 二 物皆 不 如 秋 。 六 月 , 六 日 可 種 葵 , 中 伏 後 可 種 冬 葵 。 九 月, 作 葵 菹 , 乾 葵 。 」

    《 家 政 法 》 曰 : 「 正 月 種 葵 。 」

( 一 )   《 廣 雅 ‧ 釋 草 》 作 : 「 蘬 ,葵 也 」 , 無 「 丘 」 字 。 按 「 蘬 」 , 《 玉 篇 》 古 文 作 「 ● 」 , 有 「 丘 追 」 等 三 切 ( 聲 母 都 是 「 丘 」 字 ) 。 ● 、 葵形 近 , 蘬 、 葵 音 近 , 實 際 「 蘬 」 、 「 葵 」 同 物 , 不 過 方言 不 同 , 記 音 異 寫 為 兩 個 字 , 「 丘 」 應 是 衍 文 。 《 太 平御 覽 》 卷 九 七 九「
葵 」 引 《 廣 雅 》 正 作 : 「 蘬 丘 軌 切, 葵 也 」 。 說 明 「 丘 」 字 是 由 「 丘 軌 切 」 或 「 丘 追 切 」的 音 注 脫 去 「 軌 切 」 或 「 追 切 」 二 字 錯 進 來 的 。

( 二 )   《 博 物 志 》 ( 《 叢 書 集 成 》本 ) 卷 二 有 此 條 , 作 : 「 人 食 終 葵 ( 原 注 : 「 俗 本 冬 葵」 ) , 為 狗 所 齧 , 瘡 不 差 , 或 致 死 。 」 《 太 平 御 覽 》 卷九 八 ○ 引 《 博 物 志 》 「 終 葵 」 作 「 絡 葵 」 ( 標 目 也 是 「絡 葵 」 ) , 內 容 有 錯 脫 。 這 個 葵 的 名 稱 , 有 「 落 」 、 「絡 」 、 「 終 」 、「
冬 」 之 異 , 「 冬 」 是 錯 的 , 李 時 珍認 為 「 落 」 是 「 蔠 」 字 之 誤 ( 《 本 草 綱 目 》 卷 二 七 「 落葵 」 ) , 而 唐 韓 鄂 《 四 時 纂 要 》 「 六 月 」 篇 又 作 「 露 葵」 , 參 看 注 釋 【 二 】 。

( 三 )   臨 種 時 晒 乾 種 子 , 有 增 強 胚的 生 活 力 的 作 用 。 「 疥 」 , 明 抄 、 湖 湘 本 及 《 輯 要 》 引並 同 , 大 概 是 指 植 株 上 有 斑 點 病 害 , 因 而 長 不 肥 大 。 漸西 本 從 王 禎 《 農 書 》 引 改 作 「 瘠 」 。

( 四 )   「 用 」 , 明 抄 、 湖 湘 本 、 《津 逮 》 本 同 ; 《 輯 要 》 引 作 「 容 」 , 《 學 津 》 本 、 漸 西本 從 之 。 按 「 不 用 」 即 「 不 要 」 、 「 不 可 以 」 , 《 要 術》 中 常 這 樣 用 , 意 思 是 說 畦 中 不 好 把 腳 踏 進 去 , 因 此 畦太 寬 了 會 妨 礙 操 作 。 如 果 是 「 容 」 , 大 了 正 能 「 容 」 ,《 輯 要 》 所 引 , 易 致 混 淆 , 故 從 明 抄 作 「 用 」 ( 漸 西 本刪 去 「 入 」 字 , 作 「 不 容 人 足 」 , 正 是 由 這 種 誤 會 而 來, 卻 沒 有 顧 到 上 文 的 「 大 」 字 ) 。

( 五 )   「 踏 」 , 原 作 「 蹋 」 , 字 同。 二 字 《 要 術 》 中 互 用 , 本 書 一 律 作 「 踏 」 。

( 六 )   本 篇 各 「 掐 」 字 , 明 抄 、 湖湘 本 、 《 津 逮 》 本 均 作 「 搯 」 , 訛 字 ; 應 從 《 學 津 》 本、 漸 西 本 作 「 掐 」 。

( 七 )   「 肥 」 , 明 抄 誤 作 「 把 」 ,據 湖 湘 本 改 正 。

( 八 )   「 日 」 , 明 抄 誤 作 「 曰 」 ,據 湖 湘 本 改 正 。

( 九 )   「 歧 」 , 指 叉 枝 , 明 抄 、 湖湘 本 均 作 「 岐 」 ; 下 一 「 歧 」 字 湖 湘 本 脫 。 按 「 歧 」 、「 岐 」 古 通 , 但 《 種 瓜 》 篇 「 蔓 廣 則 歧 多 」 等 均 作 「 歧」 , 本 書 一 律 作 「 歧 」 。

( 十 )   「 膝 」 , 明 抄 、 《 津 逮 》 本等 均 作 「 ● 」 , 俗 訛 字 ; 湖 湘 本 作 「 膝 」 , 是 。

( 十 一 ) 「 堅 」 , 明 抄 作 「 莖 」 ; 此從 湖 湘 本 , 因 「 柯 」 已 經 指 「 莖 」 。

( 十 二 ) 湖 湘 本 作 「 榜 簇 」 , 和 上 文一 致 ; 明 抄 作 「 搒 蔟 」 , 字 雖 可 通 , 但 不 一 致 , 故 從 湖湘 本 。

( 十 三 ) 「 又 冬 種 葵 法 」 , 明 抄 如 文; 《 津 逮 》 本 、 《 學 津 》 本 等 作 「 又 種 冬 葵 法 」 。 唐 韓鄂 《 四 時 纂 要 》 「 四 月 」 篇 採 《 要 術 》 亦 作「
冬 葵 」 。 這 個 「 冬 葵 」 是 冬 種 春 收。 下 文 引 《 四 民 月 令 》 「 中 伏 後 可 種 冬 葵 」 , 則 是 夏 末秋 初 種 , 冬 季 收 。 二 者 同 名 「 冬 葵 」 , 收 種 時 期 不 同 。

( 十 四 ) 「 斜 」 , 原 作 「 邪 」 , 字 同。 《 要 術 》 中 二 字 互 用 , 本 書 統 一 作 「 斜 」 。

( 十 五 ) 這 條 小 注 , 應 在 「 每 雪 , 輒一 勞 之 」 的 下 面 , 而 下 條 「 有 雪 則 不 荒 」 , 卻 應 該 在 這裏 。

( 十 六 ) 「 日 日 」 , 明 抄 誤 作 「 日 月」 , 據 湖 湘 本 改 正 。

( 十 七 ) 《 要 術 》 「 崔 寔 曰 」 云 云 不指 明 出 處 的 , 均 引 自 崔 寔 《 四 民 月 令 》 。 其 校 注 另 見 《四 民 月 令 輯 釋 》 , 本 書 非 必 要 時 概 從 略 。

【 一 】   葵 在 古 代 是 一 種 很 重 要 的 蔬菜 , 栽 培 很 早 。 《 詩 經 ‧ 豳 風 ‧ 七 月 》 有 「 七 月 亨 葵 及菽 」 。 漢 《 尹 都 尉 書 》 有 《 種 葵 篇 》 。 直 到 元 王 禎 《 農書 》 還 說 「 按 葵 為 百 菜 之 主 。 」 《 要 術 》 在 《 種 葵 》 篇之 前 雖 有 《 種 瓜 》 、 《 種 瓠 》 、 《 種 芋 》 三 篇 , 但 古 代以 瓜 、 瓠 等 作 為 蓏 類 , 和 蔬 類 並 列 , 芋 可 作 糧 食 , 也 和一 般 蔬 菜 不 同 , 所 以 實 際 是 《 要 術 》 把 《 種 葵 》 列 為 蔬類 的 第 一 篇 , 栽 培 方 法 也 談 得 比 較 詳 細 , 這 也 反 映 葵 在當 時 的 重 要 性 。 大 概 唐 宋 以 後 栽 培 漸 少 , 明 李 時 珍 《 本草 綱 目 》 已 把 它 列 入 草 類 , 現 代 蔬 菜 栽 培 學 書 中 也 沒 有提 到 葵 。 以 致 葵 是 什 麼 , 一 般 人 已 不 知 道 。 葵 在 現 在 植物 學 書 中 稱 為 冬 葵 , 亦 稱 葵 菜 、 冬 寒 菜 , 或 寫 作 冬 莧 菜。 湖 南 《 湘 陰 縣 志 》 「 物 產 」 即 以 冬 寒 菜 為 葵 。 唐 白 居易 《 烹 葵 》 詩 所 說 : 「 綠 英 滑 且 肥 」 , 正 符 合 冬 寒 菜 燒熟 後 黏 滑 的 特 性 。 現 在 江 西 、 湖 南 、 四 川 等 省 仍 有 栽 培。

【 二 】   「 落 葵 」 , 本 草 書 上 《 名 醫別 錄 》 最 先 著 錄 , 稱 「 一 名 天 葵 , 一 名 繁 露 。 」 陶 弘 景注 : 「 又 名 承 露 。 人 家 多 種 之 。 葉 惟 可 ● 鮓 , 性 冷 滑 ,人 食 之 , 為 狗 所 嚙 作 瘡 者 , 終 身 不 差 。 其 子 紫 色 , 女 人以 漬 粉 傅 面 為 假 色 , 少 入 藥 用 。 」 說 與 《 博 物 志 》 同 。宋 蘇 頌 《 圖 經 本 草 》 稱 為 「 終 葵 」 : 「 凡 葵 有 數 種 : … … 又 有 終 葵 , 大 莖 小 葉 , 紫 黃 色 , 吳 人 呼 為 繁 露 , 即 下品 『 落 葵 』 , 《 爾 雅 》 所 謂 『 終 葵 , 繁 露 』 者 是 也 。 一名 承 露 , 俗 呼 曰 胡 燕 脂 。 子 可 婦 人 塗 面 及 作 口 脂 。 」 所指 是 落 葵 科 的 落 葵 , 俗 名 「 臙 脂 菜 」 。 參 看 卷 十 「 承 露〔 六 0 〕 」 。 又 名 「 露 葵 」 , 《四 時 纂 要 》 「 六 月 」 篇 「 食 忌 」 條 : 「 食露 葵 者 , 犬 噬 , 終 身 不 差 。 」 落 葵 沒 有 「 冬 葵 」 的 異 名, 《 博 物 志 》 別 本 作 「 冬 葵 」 是 錯 的 。

【 三 】   病 愈 叫 「 差 」 , 與 「 瘥 」 同義 , 卷 六 各 篇 和 「 愈 」 字 互 用 。

【 四 】   「 浥 」 與 「 裛 」 同 義 , 《 要術 》 二 字 互 用 , 指 在 儲 藏 過 程 中 因 潮 濕 高 溫 而 引 起 自 熱變 質 。 又 常 和 「 鬱 」 字 連 用 , 稱 「 浥 鬱 」 、「
裛 鬱 」 或 「 鬱 浥 」 、 「 鬱 裛 」 , 意思 相 同 。 有 時 也 逕 稱 「 裛 爛 」 ( 如 下 文 《 種 蘭 香 》 篇 )。

【 五 】   「 畦 種 水 澆 」 , 「 畦 」 指 低畦 。 《 史 記 ‧ 貨 殖 列 傳 》 : 「 千 畦 薑 韭 。 」 《 漢 書 ‧ 食貨 志 》 : 「 菜 茹 有 畦 。 」 可 見 我 國 很 早 就 用 畦 種 菜 。 後漢 王 逸 注 《 楚 辭 ‧ 招 魂 》 「 倚 沼 畦 瀛 兮 」 說 : 「 畦 , 猶區 也 。 」 「 區 」 , 大 概 相 當 於 《 氾 勝 之 書 》 所 說 區 田 法的 區 。 又 晉 郭 象 注 《 莊 子 ‧ 天 地 篇 》 「 方 將 為 圃 畦 」 說: 「 李 云 , 埒 中 曰 畦 。 」 李 是 何 人 , 已 失 考 , 至 少 是 晉以 前 人 。 「 埒 」 的 原 意 是 短 牆 , 「 埒 中 」 也 意 味 著 四 周有 較 高 的 土 埂 , 即 《 要 術 》 卷 二 《 水 稻 》 篇 所 稱 「 畦 ● 大 小 無 定 」 的 「 畦 ● 」 。 現 在 河 南 所 用 改 良 鹽 漬 土 的 畦田 法 , 也 是 用 土 埂 阻 止 雨 水 徑 流 的 田 。 所 以 《 要 術 》 以前 所 謂 「 畦 」 , 一 般 都 指 低 畦 而 言 。

【 六 】   「 鐵 齒 杷 」 , 指 手 用 鐵 釘 耙, 不 是 指 牲 口 拉 的 。 「 耬 」 , 這 裏 指 耙 土 。 下 文 「 杷 耬」 , 也 是 將 土 耙 鬆 。

【 七 】   「 徹 澤 」 , 濕 透 。

【 八 】   「 三 輩 」 , 三 批 。

【 九 】   「 釋 」 , 消 散 ; 「 地 釋 」 ,地 解 凍 、 鬆 軟 了 。

【 一 0 】 「 乾 」 , 指 乾 藏 葵 菜 , 種 此以 備 冬 藏 。

【 一 一 】 「  」 , 同 「 櫱 」 , 這 裏 指植 物 主 幹 切 斷 後 重 新 長 出 來 的 新 枝 條 。

【 一 二 】 「 榜 簇 」 , 結 合 下 文 「 榜 簇皆 須 陰 中 」 , 指 一 種 晾 晒 的 工 具 。 「 留 之 , 亦 中 為 榜 簇」 , 將 新 生 的 葵 留 著 不 掐 掉 , 以 後 可 以 上 在「
榜 簇 」 上 陰 乾 儲 藏 。

【 一 三 】 「 附 葉 」 , 近 菜 心 的 葉 。

【 一 四 】 「  」 , 「 糾 」 的 另 一 寫 法, 《 說 文 》 : 「 糾 , 繩 三 合 也 」 。 這 裏 指 收 聚 起 來 隨 手絞 合 成 束 , 下 篇 收 蕪 菁 葉 有 「 尋 手 擇 治 而 辮 之 」 。

【 一 五 】 「 相 當 」 , 相 對 , 彼 此 對 直、 對 正 。 「 斜 角 」 , 不 對 正 , 交 錯 。

【 一 六 】 「 桔 槔 」 、 「 轆 轤 」 , 都 是裝 置 在 井 上 汲 水 的 器 械 。 前 者 利 用 槓 桿 作 用 一 上 一 下 地汲 水 , 後 者 利 用 輪 軸 作 用 轉 動 繩 索 汲 水 。 王 禎 《 農 書 》、 《 農 政 全 書 》 都 有 圖 。

【 一 七 】 「 鑵 」 同 「 罐 」 , 「 柳 鑵 」, 柳 條 編 成 的 汲 水 器 , 基 本 上 不 漏 水 , 分 量 輕 , 並 且 不會 撞 破 。

【 一 八 】 「 禁 」 , 音 金 , 《 廣 韻 》 :「 力 所 勝 也 。 」 「 禁 取 」 , 意 即 可 以 勝 任 地 拔 取 。 「 十手 拔 」 , 不 是 呆 定 指 十 雙 手 , 意 謂 用 足 夠 的 人 手 拔 菜 秧乃 能 勝 任 。

【 一 九 】 「 載 」 , 一 車 所 能 裝 載 的 容量 。 「 三 載 」 即 三 車 。 下 篇 「 二 十 載 」 、 「 三 十 載 」 ,義 同 。

【 二 0 】 「 米 」 , 承 上 文 「 一 升 葵 ,還 得 一 升 米 」 而 來 , 意 謂 一 升 葵 , 仍 可 換 得 一 升 米 。 按照 這 個 標 準 計 算 , 一 畝 地 得 三 車 葵 秧 , 等 於 值 三 車 米 ,所 以 三 十 畝 地 , 就 「 合 收 米 九 十 車 」 。 這 是 一 種 推 算 方法 , 以 誇 說 種 植 的 利 益 。

【 二 一 】 「 手 拌 斫 」 , 當 是 一 種 手 用的 小 型 剷 土 農 具 。

【 二 二 】 「 輦 」 , 讀 若 練 音 , 卷 二 《種 瓜 》 篇 有 「 運 輦 」 , 意 即 載 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