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 ( 一 ) 槐 、 柳 、 楸 、 梓 、 梧 、 柞 第 五 十

    《 爾 雅 》 曰 ( 二 ) : 「 守 宮 槐 , 葉 晝 聶 宵 炕 ( 三 )。 」 注 曰 :「
槐 葉 晝 日 ( 四 ) 聶 合 而 夜 炕 布 者 名 『 守 宮 』 。 」 《 孫炎 》 曰 : 「 炕 , 張 也 。 」

    槐 【 一 】 子 熟 時 , 多 收 , 擘 取 數 曝 , 勿 令 蟲 生 。五 月 夏 至 前 十 餘 日 , 以 水 浸 之 , 如 浸 麻子 法 也 。 六 七 日 , 當 芽 生 。 好 雨 種 麻 時 , 和 麻 子 撒之 。 當 年 之 中 , 即 與 麻 齊 。 麻 熟 刈 去 , 獨 留 槐 。 槐 既 細長 , 不 能 自 立 , 根 別 【 二 】 豎 木 , 以 繩 攔 之 。 冬天 多 風 雨 , 繩 攔 宜 以 茅 裹 ( 五 ) ; 不 則 傷 皮 , 成 痕 瘢 也。 明 年 斸 地 令 熟 , 還 於 槐 下 種 麻 。 脅槐 令 長 。 三 年 正 月 , 移 而 植 之 , 亭 亭 條 直 , 千 百 若一 。 所 謂 「 蓬 生 麻 中 , 不 扶 自 直 。 ( 六) 」 若 隨 宜 取 栽 , 非 直 長 遲 , 樹 亦 曲 惡 。 宜於 園 中 割 地 種 之 。 若 園 好 , 未 移 之 間 , 妨 廢 耕 墾 也 。

    種 柳 : 正 月 、 二 月 中 , 取 弱 柳 【 三 】 枝 , 大 如 臂, 長 一 尺 半 , 燒 下 頭 二 三 寸 , 埋 之 令 沒 , 常 足 水 以 澆 之。 必 數 條 俱 生 , 留 一 根 茂 者 , 餘 悉 掐 去。 別 豎 一 柱 以 為 依 主 【 四 】 , 每 一 尺 以 長 繩 柱 攔 之。 若 不 攔 ( 七 ) , 必 為 風 所 摧 ( 八 ) ,不 能 自 立 。 一 年 中 , 即 高 一 丈 餘 。 其 旁 生 枝 葉 , 即掐 去 , 令 直 聳 上 。 高 下 任 人 , 取 足 , 便 掐 去 正 心 , 即 四散 下 垂 , 婀 娜 可 愛 。 若 不 掐 心 , 則 枝 不四 散 , 或 斜 或 曲 , 生 亦 不 佳 也 。 六 七 月 中 , 取 春 生少 枝 【 五 】 種 , 則 長 倍 疾 。 少 枝 葉 青 氣( 九 ) 壯 , 故 長 疾 也 。

    楊 柳 【 六 】 : 下 田 停 水 之 處 , 不 得 五 穀 者 , 可 以種 柳 。 八 九 月 中 水 盡 , 燥 濕 得 所 時 , 急 耕 則 【 七 】 ● 楱之 。 至 明 年 四 月 , 又 耕 熟 , 勿 令 有 塊 , 即 作 ● 【 八 】 壟: 一 畝 三 壟 , 一 壟 之 中 , 逆 順 各 一 到 , ● 中 寬 狹 , 正 似蔥 壟 。 從 五 月 初 , 盡 七 月 末 , 每 天 雨 時 , 即 觸 雨 折 取 春生 少 枝 、 長 一 尺 以 上 者 , 插 著 壟 中 , 二 尺 一 根 。 數 日 即生 。

    少 枝 長 疾 , 三 歲 成 椽 。 比 如 餘 木 , 雖 微 脆 , 亦 足堪 事 。 一 畝 二 千 一 百 六 十 根 【 九 】 , 三 十 畝 六 萬 四 千 八百 根 。 根 直 八 錢 , 合 收 錢 五 十 一 萬 八 千 四 百 文 。 百 樹 得柴 一 載 , 合 柴 六 百 四 十 八 載 。 載 直 錢 一 百 文 , 柴 合 收 錢六 萬 四 千 八 百 文 。 都 合 收 錢 五 十 八 萬 三 千 二 百 文 。 歲 種三 十 畝 , 三 年 種 九 十 畝 ; 歲 賣 三 十 畝 , 終 歲 無 窮 。

    憑 柳 【 一 0 】 , 可 以 為 楯 、 車 輞 【 一 一 】 、 雜 材及 枕 。

    《 術 》 曰 : 「 正 月 旦 取 楊 柳 枝 著 戶 上 , 百 鬼 不 入家 。 」

    種 箕 柳 【 一 二 】 法 : 山 澗 河 旁 及 下 田 不 得 五 穀 之處 , 水 盡 乾 時 , 熟 耕 數 遍 。 至 春 凍 釋 , 於 山 陂 河 坎 之 旁, 刈 取 箕 柳 , 三 寸 截 之 , 漫 散 即 勞 。 勞 訖 , 引 水 停 之 。至 秋 , 任 為 簸 箕 。 五 條 一 錢 , 一 畝 歲 收 萬 錢 。 山柳 赤 而 脆 , 河 柳 白 而 肕 ( 十 ) 。

    《 陶 朱 公 術 》 曰 : 「 種 柳 千 樹 則 足 柴 。 十 年 之 後, 髡 一 樹 , 得 一 載 , 歲 髡 二 百 樹 , 五 年 一 周 。 」

    楸 、 梓 :

    《 詩 義 疏 》 曰 ( 十 一 ) : 「 梓 , 楸 ( 十 二 ) 之 疏 理色 白 而 生 子 者 為 梓 。 」
    《 說 文 》 曰 ( 十 三 ) : 「 檟 , 楸 也 。 」

    然 則 楸 、 梓 二 木 , 相 類 者 也 。 白 色 有 角 者 名 為 梓。 以 ( 十 四 ) 楸 有 角 者 名 為 「 角 楸 」 , 或 名 「 子 楸 」 ;黃 色 無 子 者 為 「 柳 楸 」 , 世 人 見 其 木 黃 , 呼 為 「 荊 黃 楸【 一 三 】 」 也 。

    亦 宜 割 地 一 方 種 之 。 梓 、 楸 各 別 , 無 令 和 雜 。

    種 梓 法 : 秋 , 耕 地 令 熟 。 秋 末 初 冬 , 梓 角 熟 時 ,摘 取 曝 乾 , 打 取 子 。 耕 地 作 壟 , 漫 散 即 再 勞 之 。 明 年 春, 生 。 有 草 拔 令 去 , 勿 使 荒 沒 。 後 年 正 月 間 , 斸 移 之 ,方 兩 步 一 樹 。 此 樹 須 大 , 不 得 穊 栽 。

    楸 既 ( 十 五 ) 無 子 , 可 於 大 樹 四 面 掘 坑 取 栽 移 之【 一 四 】 。 亦 方 兩 步 一 根 , 兩 畝 一 行 【 一 五 】 。 一 行 百二 十 樹 ( 十 六 ) , 五 行 合 六 百 樹 。 十 年 後 , 一 樹 千 錢 ,柴 在 外 。 車 板 、 盤 合 【 一 六 】 、 樂 器 , 所 在 任 用 。 以 為棺 材 , 勝 於 柏 松 ( 十 七 ) 。

    《 術 》 曰 : 「 西 方 種 楸 九 根 , 延 年 , 百 病 除 。 」

    《 雜 五 行 書 》 曰 : 「 舍 西 種 梓 楸 各 五 根 , 令 子 孫孝 順 , 口 舌 消 滅 也 ( 十 八 ) 。 」

    梧 桐 :

    《 爾 雅 》 曰 ( 十 九 ) : 「 榮 , 桐 木 。 」 注 云 : 「 即梧 桐 也 。 」 又 曰 : 「 櫬 , 梧 。 」 注 云 : 「 今 梧 桐 。 」

    是 知 榮 、 桐 、 櫬 、 梧 , 皆 梧 桐 也 。 桐 葉 花 而 不 實者 曰 白 桐 。 實 而 皮 青 者 曰 梧 桐 , 按 今 人 以 其 皮 青 , 號 曰「 青 桐 【 一 七 】 」 也 。

    青 桐 , 九 月 收 子 。 二 三 月 中 , 作 一 步 圓 畦 種 之 。 方 、 大 則 難 裹 , 所 以 須 圓 、 小 。 治畦 下 水 , 一 如 葵 法 。 五 寸 下 一 子 , 少 【 一 八 】 與 熟 糞 和土 覆 之 。 生 後 數 澆 令 潤 澤 。 此 木 宜 濕 故也 。 當 歲 即 高 一 丈 。 至 冬 , 豎 草 於 樹 間 令 滿 , 外 復以 草 圍 之 , 以 葛 十 道 束 置 【 一 九 】 。 不然 則 凍 死 也 。 明 年 三 月 中 , 移 植 於 廳 齋 ( 二 十 ) 之前 , 華 淨 妍 雅 , 極 為 可 愛 。 後 年 冬 , 不 復 須 裹 。 成 樹 之後 , 樹 別 下 子 一 石 。 子 於 葉 上 生 ( 二 一) , 多 者 五 六 , 少 者 二 三 也 。 炒 食 甚 美 。 味似 菱 芡 , 多 噉 亦 無 妨 也 。

    白 桐 無 子 , 冬 結 似 子 者 , 乃 是 明年 之 花 房 【 二 0 】 。 亦 繞 大 樹 掘 坑 , 取 栽 移 之 。 成樹 之 後 , 任 為 樂 器 。 青 桐 則 不 中 用 。 於山 石 之 間 生 者 , 樂 器 則 鳴 ( 二 二 ) 。 【 二 一 】

    青 、 白 二 材 , 並 堪 車 板 、 盤 合 、 木 屧 【 二 二 】 等用 。

    柞 【 二 三 】 :

    《 爾 雅 》 曰 ( 二 三 ) : 「 栩 , 杼 也 。 」 注 云 : 「 柞樹 。 」

    按 俗 人 呼 杼 為 橡 子 , 以 橡 殼 為 「 杼 斗 」 , 以 剜 剜( 二 四 ) 似 斗 故 也 。 橡 子 儉 歲 可 食 , 以 為 飯 ; 豐 年 放 豬食 之 , 可 以 致 肥 也 。

    宜 於 山 阜 之 曲 , 三 遍 熟 耕 , 漫 散 橡 子 , 即 再 勞 之。 生 則 薅 治 , 常 令 淨 潔 ( 二 五 ) 。 一 定 不 移 【 二 四 】 。十 年 , 中 椽 , 可 雜 用 。 一 根 直 十 文 。 二十 歲 , 中 屋 槫 ( 二 六 ) , 一 根 直 百 錢 。 柴 在 外 。 斫 去 尋 生 , 料 理 還 復 。

    凡 為 家 具 者 , 前 件 木 , 皆 所 宜 種 。 十歲 之 後 , 無 求 不 給 。

( 一 )   「 種 」 , 院 刻 、 金 抄 、 明 抄、 湖 湘 本 卷 首 總 目 有 , 此 處 無 , 茲 據 總 目 加 。

( 二 )   見 《 爾 雅 ‧ 釋 木 》 , 文 同 。注 是 郭 璞 注 , 「 名 守 宮 」 作 「 名 為 守 宮 槐 」 。 孫 炎 , 亦《 爾 雅 》 注 者 。 「 聶 」 音 摺 , 合 攏 的 意 思 。

( 三 )   「 宵 炕 」 , 金 抄 作 「 ● 炕 」, 黃 校 、 張 校 作 「 宵 坑 」 , 明 抄 作 「 ● 坑 」 , 均 誤 , 據院 刻 、 湖 湘 本 及 《 爾 雅 》 原 文 改 正 。 下 文 末 一 「 炕 」 字, 黃 校 、 張 校 、 明 抄 仍 誤 作 「 坑 」 。

( 四 )   「 日 」 , 院 刻 、 金 抄 、 明 抄誤 作 「 曰 」 , 據 湖 湘 本 及 《 爾 雅 》 郭 注 改 正 。

( 五 )   「 裹 」 , 明 抄 誤 作 「 裏 」 。

( 六 )   《 大 戴 禮 記 ‧ 曾 子 制 言 上 》篇 及 《 勸 學 》 篇 均 有 「 蓬 生 麻 中 , 不 扶 自 直 」 句 。 《 荀子 ‧ 勸 學 》 篇 亦 有 , 「 自 」 作 「 而 」 。

( 七 )   「 攔 」 , 明 抄 誤 作 「 爛 」 。又 本 篇 各 「 攔 」 字 原 均 作 「 欄 」 , 字 同 , 《 要 術 》 中 二字 互 見 , 本 書 統 一 從 今 寫 作 「 攔 」 。

( 八 )   「 摧 」 , 明 抄 、 湖 湘 本 誤 作「 推 」 , 據 院 刻 、 金 抄 改 正 。

( 九 )   院 刻 、 金 抄 作 「 氣 」 , 唐 韓鄂 《 四 時 纂 要 》 「 六 月 」 篇 採《
要 術 》 同 ; 黃 校 、 張 校 、 明 抄 作 「而 」 , 湖 湘 本 誤 作 「 無 」 。 「 氣 壯 」 指 生 活 力 強 , 茲 從院 刻 。

( 十 )   「 肕 」 , 明 抄 、 湖 湘 本 同 ;《 輯 要 》 引 作 「 韌 」 , 字 同 ; 院 刻 誤 作 「 明 」 , 金 抄 誤作 「 門 」 。

( 十 一 ) 《 詩 義 疏 》 文 《 太 平 御 覽 》未 引 。 《 詩 經 ‧ 鄘 風 ‧ 定 之 方 中 》 孔 穎 達 疏 引 陸 璣 《 疏》 同 《 詩 義 疏 》 , 惟 起 句 作 「 梓 者 」 , 與 「 楸 」 字 分 開, 更 好 。

( 十 二 ) 「 梓 , 楸 」 , 院 刻 、 金 抄 如文 , 《 輯 要 》 引 同 ; 他 本 均 倒 作 「 楸 梓 」 , 大 誤 。 《 詩經 ‧ 定 之 方 中 》 孔 穎 達 疏 引 陸 璣 《 疏 》 作 「 梓 者 , 楸 之疏 理 」 云 云 , 起 句 有 「 者 」 字 , 所 指 甚 明 。

( 十 三 ) 「 檟 , 楸 也 」 , 《 說 文 》 同。 「 檟 」 , 音 賈 , 字 亦 作 「 榎 」 。 《 說 文 》 又 稱 : 「 梓, 楸 也 。 」 「 楸 , 梓 也 。 」 二 者 互 訓 。

( 十 四 ) 院 刻 、 金 抄 、 明 抄 作 「 以 」, 他 本 及 《 輯 要 》 引 作 「 似 」 。 「 以 楸 」 是 在 楸 中 分 出來 , 「 似 楸 」 則 不 是 楸 , 《 要 術 》 明 說 栽 楸 , 應 以 兩 宋本 作 「 以 」 為 正 。

( 十 五 ) 「 既 」 , 張 校 、 湖 湘 本 、 《津 逮 》 本 誤 作 「 即 」 , 湖 湘 本 、 《 津 逮 》 本 並 脫 上 面 「楸 」 字 , 據 院 刻 、 金 抄 、 黃 校 、 明 抄 等 補 正 。

( 十 六 ) 院 刻 、 金 抄 作 「 樹 」 , 明 抄作 「 株 」 , 湖 湘 本 等 連 下 文 「 六 百 樹 」 的 「 樹 」 , 並 作「 株 」 。

( 十 七 ) 院 刻 、 金 抄 作 「 柏 松 」 , 他本 及 《 輯 要 》 引 均 作 「 松 柏 」 。 又 「 勝 於 柏 松 」 四 字 ,除 《 學 津 》 本 從 《 輯 要 》 引 改 為 大 字 外 , 他 本 均 作 雙 行小 注 , 茲 改 為 大 字 正 文 。

( 十 八 ) 後 二 句 除 《 學 津 》 本 改 為 大字 正 文 外 , 他 本 均 作 雙 行 小 字 , 茲 改 為 大 字 。

( 十 九 ) 引 《 爾 雅 》 兩 條 , 均 見 《 釋木 》 , 文 同 。 注 文 均 郭 璞 注 , 無 「 也 」 字 。

( 二 十 ) 「 齋 」 , 古 多 作 「 齊 」 。 這裏 廳 齋 , 院 刻 、 金 抄 亦 作 「 齊 」 , 他 本 均 作 「 齋 」 , 茲從 他 本 作 今 寫 。

( 二 一 ) 「 子 於 葉 上 生 」 , 各 本 同 ,惟 《 輯 要 》 引 「 葉 」 作 「 包 」 , 學 津 本 、 漸 西 本 從 之 。

            按 梧 桐 花 後 結 成 蓇 葖 果, 長 約 七 至 十 厘 米 , 有 四 至 五 片 果 瓣 , 在 沒 有 完 全 成 熟時 即 開 裂 , 果 瓣 膜 質 , 成 葉 片 狀 , 種 子 即 著 生 於 果 瓣 的邊 緣 。 因 此 , 古 人 就 誤 認 為 「 子 於 葉 上 生 」 。 作 「 包 上生 」 當 然 比 較 合 適 , 但 唐 韓 鄂 《 四 時 纂 要 》 「 二 月 」 篇亦 作 「 葉 」 ( 該 書 實 採 自 《 要 術 》 ) , 說 明 是 《 輯 要 》改 的 , 故 仍 院 刻 之 舊 。

( 二 二 ) 「 樂 器 則 鳴 」 , 院 刻 、 金 抄、 明 抄 、 湖 湘 本 同 , 「 鳴 」 指 有 優 美 悅 耳 的 音 響 。 《 初學 記 》 卷 二 八 及 《 太 平 御 覽 》 卷 九 五 六 「 桐 」 引 《 要 術》 作 「 為 樂 器 則 鳴 」 ; 《 輯 要 》 改 作 「 作 樂 器 尤 佳 」 。

( 二 三 ) 見 《 爾 雅 ‧ 釋 木 》 , 無 「 也」 字 。 「 曰 」 , 各 本 作 「 云 」 , 此 從 明 抄 。 注 文 同 郭 璞注 。

( 二 四 ) 「 剜 剜 」 , 各 本 同 , 是 凹 陷如 斗 形 的 形 容 口 語 。 《 輯 要 》 引 作 「 成 剜 」 , 當 係 以 意改 。 日 譯 本 分 開 讀 成 : 「 以 橡 殼 為 杼 , 斗 以 剜 , 剜 以 斗故 也 」 , 並 說 末 一 「 以 」 字 是 根 據 院 刻 來 的 , 其 實 院 刻、 金 抄 仍 作 「 似 」 。 「 杼 斗 」 、 「 橡 斗 」 都 是 橡 殼 的 俗名 , 二 字 分 不 開 。

( 二 五 ) 院 刻 、 金 抄 作 「 絜 」 , 湖 湘本 等 作 「 潔 」 , 字 同 。 《 要 術 》 中 二 字 互 用 , 本 書 統 一作 「 潔 」 。

( 二 六 ) 「 槫 」 , 除 《 津 逮 》 本 作 「樽 」 外 , 他 本 均 同 , 《 輯 要 》 引 亦 同 。 「 樽 」 固 然 明 顯是 錯 字 , 「 槫 」 音 團 , 字 書 解 釋 , 於 此 不 協 , 亦 誤 。 吾點 校 記 : 「 疑 本 『 ● 』 字 , 音 闢 , 《 說 文 》 : 『 壁 柱 也。 』 亦 作 『 欂 』 。 」 唐 韓 鄂 《 四 時 纂 要 》 「 二 月 」 篇 採《 要 術 》 作 「 棟 」 。 應 是 「 ● 」 或 「 棟 」 字 之 誤 。

【 一 】   槐 是  Sophora  japonica  L.  。

【 二 】   「 別 」 , 各 別 ; 「 根 別 」 ,每 一 根 。

【 三 】   「 弱 柳 」 , 指 垂 柳 ( 亦 名 水柳 ) , 即 上 文 「 種 柳 」 的 「 柳 」 , 亦 即 通 常 所 稱 的 柳 。唐 陳 藏 器 《 本 草 拾 遺 》 : 「 柳 , … … 江 東 人 通 名 楊 柳 ,北 人 都 不 言 楊 。 」 說 明 北 方 只 稱 為 「 柳 」 。 宋 蘇 頌 《 圖經 本 草 》 : 「 今 人 謂 柳 為 楊 柳 , 非 也 。 」 直 到 現 在 稱 垂柳 為 「 楊 柳 」 , 還 是 江 南 某 些 地 方 的 通 名 。

【 四 】   「 依 主 」 , 支 撐 成 活 幼 樹 的支 柱 。 下 文 「 以 長 繩 柱 攔 之 」 , 將 幼 樹 用 長 繩 攔 定 在 支柱 上 。

【 五 】   「 春 生 少 枝 」 , 當 年 春 天 長出 的 新 梢 。

【 六 】   「 楊 柳 」 , 指 蒲 柳 , 即 青 楊或 水 楊 , 不 是 南 方 人 也 叫 「 楊 柳 」 的 垂 柳 , 參 看 注 釋 【三 】 。 《 詩 經 ‧ 小 雅 ‧ 采 薇 》 : 「 楊 柳 依 依 。 」 毛 《 傳》 : 「 楊 柳 , 蒲 柳 也 。 」

【 七 】   《 廣 雅 ‧ 釋 言 》 : 「 則 , 即也 。 」 這 裏 即 作 「 即 」 字 用 。 古 時 「 則 」 、 「 即 」 互 通, 《 要 術 》 中 亦 常 互 用 。

【 八 】   「 ● 」 , 見 本 卷 《 種 榆 白 楊》 篇 注 釋 【 一 五 】 。

【 九 】   一 壟 長 二 百 四 十 步 ( 即 畝 長) , 一 步 六 尺 , 每 二 尺 插 一 根 , 共 七 百 二 十 根 。 一 畝 三壟 ( 共 寬 一 步 , 即 畝 寬 ) , 合 共 二 千 一 百 六 十 根 。

【 一 0 】 「 憑 柳 」 , 未 詳 。 胡 桃 科 的楓 楊 , 也 叫 「 枰 柳 」 , 「 憑 」 、 「 枰 」 同 音 , 未 知 是 否指 此 ?

【 一 一 】 「 楯 」 , 音 盾 , 是 欄 杆 。 「輞 」 , 音 罔 , 是 輪 圈 。

【 一 二 】 柳 屬 , 叫 做 杞 柳 , 俗 名 「 白箕 柳 」 , 叫 做 筐 柳 , 枝 條 均 適 宜 於 編 製 簸 箕 、 笆 斗 等 用, 故 有 箕 、 筐 之 名 , 《 要 術 》 所 稱 「 箕 柳 」 , 當 屬 此 類。

【 一 三 】 梓 是 紫 葳 科 , 樹 皮 灰 白 色 ,結 長 莢 果 , 像 豇 豆 的 莢 。

            《 要 術 》 分 楸 為 二 種 ,以 有 莢 者 為 「 角 楸 」 , 當 即 一 般 所 說 的 楸 , 和 梓 同 屬 ;以 黃 色 無 子 者 為 「 柳 楸 」 , 也 叫 「 荊 黃 楸 」 , 則 有 未 詳。

【 一 四 】 在 樹 根 的 外 圍 掘 傷 較 近 地 面的 側 根 促 使 發 生 根 櫱 的 方 法 , 與 卷 四 《 柰 林 檎 》 篇 相 同。 下 文 亦 用 於 白 桐 。 《 群 芳 譜 》 : 「 種 植 白 楊 , 伐 去 大木 根 在 地 中 者 , 遍 發 小 條 。 候 長 至 栗 子 、 核 桃 麤 , 春 月移 栽 , 勤 澆 之 。 」 後 代 記 載 頗 多 , 但 以 《 要 術 》 為 最 早。

【 一 五 】 「 兩 畝 一 行 」 , 一 畝 的 橫  是一 步 ( 六 尺 ) , 楸 的 根 櫱 苗 兩 步 一 株 , 所 以 兩 畝 栽 一 行。 畝 長 二 百 四 十 步 , 株 距 亦 二 步 , 故 「 一 行 百 二 十 樹 」。 這 是 北 魏 當 時 的 畝 制 , 是 闊 一 步 長 二 百 四 十 步 的 長 條畝 。

【 一 六 】 「 合 」 , 即 今 「 盒 」 字 。

【 一 七 】 「 青 桐 」 即 梧 桐 。 「 白 桐 」, 未 詳 。 玄 參 科 泡 桐 屬 的 泡 桐 , 別 名 桐 、 榮 桐 , 雌 雄 同株 , 木 材 輕 軟 , 有 不 易 傳 熱 的 特 性 , 適 宜 於 製 作 樂 器 等用 。 所 謂 「 花 而 不 實 」 , 有 二 種 可 能 , 一 種 是 花 的 發 育不 完 全 , 一 種 是 雌 雄 異 株 。 《 要 術 》 所 稱 , 未 知 是 此 種否 ?

【 一 八 】 「 少 」 , 作 「 稍 」 字 用 , 意即 少 量 。

【 一 九 】 「 置 」 是 安 放 , 引 申 為 裝 盛, 「 束 置 」 意 即 束 裹 。

【 二 0 】 「 花 房 」 , 指 花 芽 。

【 二 一 】 木 材 由 許 多 管 狀 細 胞 和 纖 維組 成 , 作 為 樂 器 , 每 一 個 管 狀 細 胞 就 是 一 個 「 共 鳴 笛 」, 它 們 具 有 傳 音 、 擴 音 和 共 振 的 作 用 。 大 概 這 種 生 在 山石 之 間 的 白 桐 , 它 的 無 數 個 管 狀 細 胞 和 年 輪 的 密 緻 性 與均 勻 性 , 使 樂 器 的 「 基 音 」 與 「 泛 音 」 得 到 了 最 好 的 共鳴 條 件 , 所 以 音 響 特 別 好 。 但 說 青 桐 不 好 作 樂 器 , 則 有未 詳 ( 青 桐 木 材 適 宜 於 作 琴 瑟 、 琵 琶 等 ) 。

【 二 二 】 「 屧 」 , 同 「  」 , 音 燮 ,又 音 替 , 字 亦 作 「 屜 」 , 是 木 鞋 。 王 筠 《 說 文 句 讀 》 :「 眾 經 音 義 」 云 : 『 屧 , 鑿 腹 令 空 薦 足 者 也 。 』 然 則  以木 為 之 而 空 其 中 也 。 」 不 同 於 現 在 的 木 屐 。

【 二 三 】 「 柞 」 , 是 殼 斗 科 ( 山 毛 櫸科 ) , 也 叫 做 「 櫟 」 , 不 是 椅 科 中 名 也 叫 「 柞 」 的 。

【 二 四 】 「 一 定 不 移 」 , 播 種 後 植 株就 固 定 下 來 , 不 移 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