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爾 雅 》 曰 ( 一 ) : 「 榆 , 白 枌 。 」 注 曰 : 「 枌 榆, 先 生 葉 , 卻 著 莢 ; 皮 色 白 。 」
《 廣 志 》 曰 ( 二 ) : 「 有 姑 榆 , 有 朗 榆 。 」
按 今 世 有 刺 榆 , 木 甚 牢 肕 , 可 以 為 犢 車 材 。 梜 榆( 三 ) , 可 以 為 車 轂 及 器 物 。 山 榆 , 人 【 二 】 可 以 為 蕪荑 ( 四 ) 【 三 】 。 凡 種 榆 者 , 宜 種 刺 、 梜 ( 五 ) 兩 種 ,利 益 為 多 ; 其 餘 軟 弱 , 例 非 佳 木 也 。
榆 性 扇 地 , 其 陰 下 五 穀 不 植 【 四 】 。 隨其 高 下 廣 狹 , 東 西 北 三 方 , 所 扇 各 與 樹 等 。 種 者 ,宜 於 園 地 北 畔 , 秋 耕 令 熟 , 至 春 榆 莢 落 時 , 收 取 , 漫 散, 犁 細 ● , 勞 之 。 明 年 正 月 初 , 附 地 芟 殺 , 以 草 覆 上 ,放 火 燒 之 【 五 】 。 一 根 上 必 十 數 條 俱 生, 只 留 一 根 強 者 , 餘 悉 掐 ( 六 ) 去 之 。 一 歲 之 中 ,長 八 九 尺 矣 。 不 燒 則 長 遲 也 。 後年 正 月 、 二 月 , 移 栽 之 。 初 生 即 移 者 ,喜 曲 , 故 須 叢 林 長 之 三 年 , 乃 移 植 。 初 生 三 年 , 不用 採 葉 , 尤 忌 捋 心 ( 七 ) ; 捋 心 則 科 茹不 ( 八 ) 長 【 六 】 , 更 須 依 法 燒 之 , 則 依 前 茂 矣 。 不用 ● 沐 。 ● 者 長 而 細 , 又 多 瘢 痕 ; 不 ● 雖 短 , 麤 而 無 病 。 諺 曰 : 「 不 ● 不 沐 , 十 年 成 轂 ( 九 )。 」 言 易 麤 也 。 必 欲 ● 者 , 宜 留 二 寸 。
於 坑 【 七 】 中 種 者 , 以 陳 屋 草 布 中 , 散 榆 莢於 草 上 , 以 土 覆 之 。 燒 亦 如 法 。 陳 草 速朽 ( 十 ) , 肥 良 勝 糞 。 無 陳 草 者 , 用 糞 糞 之 亦 佳 。 不 糞, 雖 生 而 瘦 。 既 栽 移 者 , 燒 亦 如 法 【 八 】 也 。
又 種 榆 法 : 其 於 地 畔 種 者 , 致 雀 損 穀 ; 既 非 叢 林, 率 多 曲 戾 。 不 如 割 地 一 方 種 之 。 其 白 土 薄 地 不 宜 五 穀者 , 唯 宜 榆 及 白 榆 ( 十 一 ) 。
地 須 近 市 。 賣 柴 、 莢 、 葉 , 省 功也 。 梜 榆 、 刺 榆 、 凡 榆 【 九 】 : 三 種 色 , 別 種 之 ,勿 令 和 雜 。 梜 榆 , 莢 、 葉 味 苦 ; 凡 榆 ,莢 味 甘 , 甘 者 春 時 將 ( 十 二 ) 煮 賣 , 是 以 須 別 也 。 耕地 收 莢 , 一 如 前 法 。 先 耕 地 作 壟 , 然 後 散 榆 莢 。 壟者 看 好 【 一 0 】 , 料 理 又 易 。 五 寸 一 莢 , 稀 穊 得 中 。 散訖 , 勞 之 。 榆 生 , 共 草 俱 長 , 未 須 料 理 。 明 年 正 月 , 附地 芟 殺 , 放 火 燒 之 。 亦 任 生 長 , 勿 使 棠 杜康 反 ( 十 三 ) 近 。 又 至 明 年 正 月 , 斸 去 惡 者 , 其 一株 上 有 七 八 根 生 者 , 悉 皆 斫 去 , 唯 留 一 根 麤 直 好 者 。
三 年 春 , 可 將 莢 、 葉 賣 之 。 五 年 之 後 , 便 堪 作 椽。 不 梜 者 , 即 可 斫 賣 。 一 根 十 文 。 梜( 十 四 ) 者 【 一 一 】 鏇 作 獨 樂 【 一 二 】 及 盞 。 一箇 三 文 。 十 年 之 後 , 魁 、 、 瓶 、 榼 【 一 三 】 , 器皿 , 無 所 不 任 。 一 七 文 , 一 魁 二 十 ,瓶 、 榼 各 直 一 百 文 也 。 十 五 年 後 , 中 為 車 轂 及 蒲 桃 ● 【 一 四 】 。 ● 一 口 , 直 三 百 。 車 轂 一具 , 直 絹 三 匹 。
其 歲 歲 料 簡 ( 十 五 ) ● 治 之 功 , 指 柴 雇 人 — — 十束 雇 一 人 — — 無 業 之 人 , 爭 來 就 作 。 賣 柴 之 利 , 已 自 無貲 ; 歲 出 萬 束 , 一 束 三 文 , 則 三 十 貫 ;莢 葉 在 外 也 。 況 諸 器 物 , 其 利 十 倍 。 於柴 十 倍 , 歲 收 三 十 萬 。 斫 後 復 生 , 不 勞 更 種 , 所 謂一 勞 永 逸 。 能 種 一 頃 , 歲 收 千 匹 。 唯 須 一 人 守 護 、 指 揮、 處 分 , 既 無 牛 、 犁 、 種 子 、 人 功 之 費 , 不 慮 水 、 旱 、風 、 蟲 之 災 , 比 之 穀 田 , 勞 逸 萬 倍 。
男 女 初 生 , 各 與 小 樹 二 十 株 , 比 至 嫁 娶 , 悉 任 車轂 。 一 樹 三 具 , 一 具 直 絹 三 匹 , 成 絹 一 百 八 十 匹 : 娉 財資 遣 , 粗 得 充 事 。
《 術 》 曰 : 「 北 方 種 榆 九 根 , 宜 蠶 桑 , 田 穀 好 。」
崔 寔 曰 : 「 二 月 , 榆 莢 成 , 及 青 收 , 乾 以 為 旨 蓄。 「 旨 , 美 也 ; 蓄 , 積 也 。 司 部 收 青
莢, 小 蒸 曝 之 , 至 冬 以 釀 酒 , 滑 香 , 宜 養 老 。《
詩 》 云 : 『 我 有 旨 蓄 , 亦 以 御 冬 』也 。 」 色 變 白 , 將 落 , 可 作 ● ● 。 隨 節 早 晏 , 勿 失其 適 。 「
● , 音 牟 ; ● , 音 頭 : 榆 醬 。」 」
白 楊 , 一 名 「 高 飛 」 , 一 名 「 獨搖 」 。 性 甚 勁 直 , 堪 為 屋 材 ; 折 則 折 矣 , 終 不 曲 撓( 十 六 ) 。 奴 孝 切 。 榆 性 軟 , 久 無 不 曲, 比 之 白 楊 , 不 如 遠 矣 。 且 天 性 ( 十 七 ) 多 曲 , 條 直 者少 ; 長 又 遲 緩 , 積 年 方 得 。 凡 屋 材 , 松 柏 ( 十 八 ) 為 上, 白 楊 次 之 , 榆 為 下 也 。
種 白 楊 法 : 秋 耕 令 熟 。 至 正 月 、 二 月 中 , 以 犁 作壟 , 一 壟 之 中 , 以 犁 逆 順 各 一 到 , ● 【 一 五 】 中 寬 狹 ,正 似 ( 十 九 ) 蔥 壟 。 作 訖 , 又 以 鍬 掘 底 , 一 坑 作 小 (二 十 ) 【 一 六 】 。 斫 取 白 楊 枝 , 大 如 指 、 長 三 尺 者 , 屈著 壟 中 , 以 土 壓 上 , 令 兩 頭 出 土 , 向 上 直 豎 。 二 尺 一 株。 明 年 正 月 中 , ● 去 惡 枝 , 一 畝 三 壟 , 一 壟 七 百 二 十 株【 一 七 】 , 一 株 兩 根 , 一 畝 四 千 三 百 二 十 株 ( 二 一 ) 。
三 年 , 中 為 蠶 ● 【 一 八 】 。 都 格反 五 年 , 任 為 屋 椽 。 十 年 , 堪 為 棟 梁 。 以 蠶 ● 為 率, 一 根 五 錢 , 一 畝 歲 收 二 萬 一 千 六 百 文 。 柴及 棟 梁 、 椽 柱 在 外 。 歲 種 三 十 畝 , 三 年 九 十 畝 。 一年 賣 三 十 畝 , 得 錢 六 十 四 萬 八 千 文 。 周 而 復 始 , 永 世 無窮 。 比 之 農 夫 , 勞 逸 萬 倍 。 去 山 遠 者 , 實 宜 多 種 。 千 根以 上 , 所 求 必 備 。
( 一 ) 見 《 爾 雅 ‧ 釋 木 》 。 注 為 郭璞 注 。 正 注 文 並 同 《 要 術 》 。
( 二 ) 《 太 平 御 覽 》 卷 九 五 六 「 榆」 引 《 廣 志 》 作 : 「 有 姑 榆 , 有 郎 榆 。 郎 榆 , 無 莢 , 材又 任 車 用 , 至 善 。 青 ● ( 按 同 蠡 , 是 皮 厚 的 意 思 ) 者 出渤 海 東 光 , 以 供 官 。 」 東 光 , 今 河 北 省 東 光 縣 。
( 三 ) 「 梜 榆 」 , 黃 校 、 張 校 、 明抄 誤 作 「 枌 榆 」 , 湖 湘 本 訛 作「
挾 榆 」 , 據 院 刻 、 金 抄 改 正 。
( 四 ) 院 刻 、 明 抄 作 「 荑 」 , 金 抄訛 作 「 莢 」 ( 參 看 注 釋 【 三 】 ) 。
( 五 ) 「 梜 」 , 張 校 訛 作 「 粉 」 ,明 抄 、 湖 湘 本 訛 作 「 挾 」 , 據 院 刻 、 金 抄 改 正 。
( 六 ) 《 學 津 》 本 、 漸 西 本 作 「 掐」 , 他 本 均 誤 作 「 搯 」 。 此 字 在 他 處 院 刻 等 所 誤 亦 同 ,本 書 逕 予 改 正 , 不 再 作 校 記 。 又 這 條 注 文 應 在 下 文 「 長八 九 尺 矣 」 下 , 而 這 個 地 位 的 注 文 , 應 是 下 面 「 不 燒 則長 遲 也 」 的 一 條 , 這 二 條 注 文 顛 倒 錯 了 。
( 七 ) 正 文 和 注 文 的 「 捋 心 」 , 僅院 刻 如 文 , 指 摘 頂 芽 ; 金 抄 誤 作 「 特 心 」 ; 湖 湘 本 誤 作「 採 心 」 ; 黃 校 、 明 抄 正 文 均 誤 作 「 捋 之 」 , 注 文 黃 校不 誤 , 明 抄 誤 作 「 將 心 」 。
( 八 ) 「 不 」 , 明 抄 、 湖 湘 本 誤 作「 太 」 , 據 院 刻 、 金 抄 改 正 。
( 九 ) 「 轂 」 , 明 抄 誤 作 「 穀 」 ,他 本 不 誤 。
( 十 ) 院 刻 、 金 抄 作 「 速 朽 」 , 指陳 屋 草 腐 爛 得 快 , 是 正 字 ; 黃 校 、 張 校 、 明 抄 作 「 還 根」 , 是 形 近 而 訛 。
( 十 一 ) 「 白 榆 」 雖 然 就 是 「 枌 榆 」, 但 賈 氏 稱 之 為 「 枌 榆 」 , 不 稱 「 白 榆 」 , 而 且 在 這 裏也 和 下 文 「 梜 榆 、 刺 榆 、 凡 榆 三 種 」 不 協 調 , 黃 麓 森 疑是 「 白 楊 」 之 誤 。 應 是 「 白 楊 」 之 誤 。
( 十 二 ) 院 刻 、 金 抄 、 明 抄 、 湖 湘 本作 「 將 」 ; 黃 校 、 張 校 作 「 捋 」 , 雖 似 可 通 , 實 誤 。 「將 」 是 「 把 它 拿 來 」 , 魏 晉 南 北 朝 文 獻 中 常 這 樣 用 。
( 十 三 ) 院 刻 、 金 抄 作 「 棠 ( 杜 康 反) 」 , 《 輯 要 》 引 同 ; 黃 校 、 明 抄 作 「 掌 ( 止 兩 反 )
」, 湖 湘 本 作 「 長 ( 止 兩 反 ) 」 。 按 「 棠 」 、「
掌 」 都 是 「 」 的 別 體 ( 不 是 棠 梨、 手 掌 ) , 即 「 牚 」 字 , 現 在 寫 作 「 」 ; 「 」 , 古本 音
「 杜 康 反 」 ( 音 堂 ) 。 但 「 止 兩 反 」 讀 為「
手 掌 」 的 「 掌 」 , 大 誤 。 湖 湘 本 的「 長 」 , 加 木 旁 作 「 棖 」 也 就 是「
」 字 。 參 看 卷 四 《 插 梨 》 篇 注 釋【 二 九 】 。
( 十 四 ) 「 梜 」 , 明 抄 誤 作 「 挾 」 ,院 刻 、 金 抄 、 湖 湘 本 不 誤 。
( 十 五 ) 院 刻 、 金 抄 作 「 料 簡 」 , 他本 均 作 「 科 簡 」 。 「 科 簡 」 只 是 斫 去 科 條 , 義 同 「 ● 治」 , 應 以 作 「 料 簡 」 為 是 。
( 十 六 ) 「 折 則 折 矣 , 終 不 曲 撓 」 ,「 折 」 , 各 本 同 , 應 有 誤 。 「 折 」 與 「 曲 撓 」 無 別 , 講不 通 ; 如 果 作 折 斷 講 , 用 作 梁 柱 , 比 「 曲 撓 」 更 壞 。 《植 物 名 實 圖 考 長 編 》 卷 二 一 「 白 楊 」 引 《 懸 笥 瑣 探 》 :「 白 楊 … … 修 直 端 美 , 用 為 寺 觀 材 , 久 則 疏 裂 , 不 如 松柏 材 勁 實 也 。 」 則 白 楊 久 則 析 裂 開 坼 , 「 折 」 應 是 「 析」 或 「 坼 」 字 之 訛 。
( 十 七 ) 院 刻 、 金 抄 、 明 抄 作 「 天 性」 ; 黃 校 、 張 校 、 湖 湘 本 作 「 木 性 」 。
( 十 八 ) 「 柏 」 , 從 黃 校 、 明 抄 ; 金抄 作 「 梅 」 , 當 誤 ; 院 刻 模 糊 不 清 。
( 十 九 ) 「 似 」 下 明 抄 、 湖 湘 本 有 「作 」 字 , 當 係 襲 下 文 「 作 訖 」 而 衍 ; 院 刻 、 金 抄 無 , 《輯 要 》 引 亦 無 , 下 文 種 《 槐 柳 楸 梓 梧 柞 》 篇 : 「 ● 中 寬狹 , 正 似 蔥 壟 」 , 亦 無 「 作 」 字 , 故 從 院 刻 。
( 二 十 ) 院 刻 、 金 抄 作 「 」 , 明 抄、 湖 湘 本 作 「 塹 」 , 二 字 同 , 但 上 文 種 榆 作 「 」 , 本書 統 一 作 「 」 。
( 二 一 ) 「 株 」 , 各 本 同 , 上 文 既 稱「 一 株 兩 根 」 , 此 處 亦 應 作 「 根 」 。
【 一 】 本 篇 的 「 榆 」 , 似 指 白 榆 。下 文 所 稱 的 「 凡 榆 」 , 當 亦 指 此 。
吳 其 濬 《 植 物 名 實 圖 考》 卷 三 三 「 榆 」 : 「 今 以 有 莢 者 為 姑 榆 , 無 莢 者 為 郎 榆。 南 方 榆 , 秋 深 始 結 莢 , 不 可 食 , 即 《 拾 遺 》 之 榔 榆 也。 其 有 ( 按 即 「 刺 」 字 ) 者 為 榆 , 質 堅 。 其 皮 白 者為 枌 榆 , 北 方 食 之 。 」
「 姑 榆 」 即 《 爾 雅 ‧ 釋木 》 的 「 無 姑 」 , 是 現 在 的 大 果 榆 , 也 叫 「 黃 榆 」 。
先葉 開 花 , 春 夏 間 結 大 翅 果 , 產 於 北 方 。 其 果 實 陰 乾 或 製醬 後 , 現 在 中 藥 上 還 保 存 著 「 蕪 荑 紅
」 的 名 稱 。 唐 陳 藏器《
本 草 拾 遺 》 : 「 作 醬 食 之 , … … 此山 榆 仁 也 。 」 大 果 榆 現 在 徐 州 還 稱 「 山 榆 」 , 則 《 要 術》 所
稱 「 山 榆 人 可 以 為 蕪 荑 」 , 當 即 指 本 種 。
榔 榆 , 翅 果 小 形 , 深 秋成 熟 。 在 本 草 書 上 陳 藏 器 《 本 草 拾 遺 》 始 著 錄 , 稱 : 「秋 生 莢 , 如 北 榆 。 陶 公 只 見 榆 作 注 ( 按 指 陶 弘 景 《 名 醫別 錄 》 , 見 下 ) , 為 南 土 無 榆 也 。 」
刺 榆 , 小 枝 具 硬 刺 , 花與 葉 同 時 展 放 。 果 實 呈 歪 錐 形 , 背 面 具 翅 , 初 秋 成 熟 。木 質 堅 硬 緻 密 。
「 枌 榆 」 即 《 爾 雅 》 的「 白 枌 」 , 即 今 白 榆 , 三 四 月 間 , 先 葉 開 花 , 果 莢 春 夏間 成 熟 。 北 方 常 以 果 莢 和 麵 粉 或 小 米 粉 蒸 食 ; 青 莢 蒸 過晒 乾 可 釀 酒 , 老 熟 的 可 製 醬 。 《 神 農 本 草 經 》 所 著 錄 的「 榆 皮 」 , 一 般 的 解 釋 是 指 本 種 的 皮 , 而 陶 弘 景 《 名 醫別 錄 》 則 說 「 八 月 採 實 」 , 則 所 指 各 別 , 因 此 《 唐 本 草》 注 說 : 「 榆 , 三 月 實 熟 , 尋 則 落 矣 , 今 稱 『 八 月 採 實』 , 恐 本 經 ( 指 《 名 醫 別 錄 》 ) 誤 也 。 」 陳 藏 器 《 本 草拾 遺 》 明 白 指 出 : 「 榆 莢 , … … 四 月 收 實 , 作 醬 , 似 蕪荑 。 … … 江 東 有 刺 榆 , 無 大 榆 , … … 刺 榆 秋 實 , 故 陶 錯誤 也 。 」 據 此 , 唐 時 江 東 仍 無 春 夏 間 結 莢 的 榆 , 陳 藏 器因 稱 春 夏 間 結 莢 者 為 「 北 榆 」 , 並 說 「 南 土 無 榆 」 。 至吳 其 濬 所 見 南 方 的 榆 , 也 還 是 榔 榆 。
【 二 】 果 仁 的 「 仁 」 , 宋 元 以 前 均作 「 人 」 ( 段 玉 裁 說 ) , 在 《 要 術 》 中 亦 均 作 「 人 」 。
【 三 】 《 爾 雅 ‧ 釋 木 》 : 「 無 姑 ,其 實 夷 。 」 郭 璞 注 : 「 無 姑 , 姑 榆 也 。 生 山 中 , 葉 圓 而厚 , 剝 取 皮 , 合 漬 之 , 其 味 辛 香 , 所 謂 『 無 夷 』 。 」 「無 夷 」 即 由 無 姑 的 果 實 「 夷 」 得 名 , 後 來 加 草 頭 作 「 蕪荑 」 。 因 其 果 仁 可 製 醬 , 故 亦 稱 其 醬 為 「 蕪 荑 」 。 但 郭注 作 「 葉 圓 而 厚 」 , 有 誤 。 據 史 游 《 急 就 篇 》 卷 二 「 蕪荑 」 顏 師 古 注 : 「 無 姑 … … 生 於 山 中 , 其 莢 圓 厚 , 剝 取樹 皮 , 合 漬 而 乾 之 , 成 其 辛 味 也 。 」 榆 葉 不 圓 , 顏 注 作「 其 莢 圓 厚 」 , 郭 注 的 「 葉 」 是 「 莢 」 字 被 後 人 搞 錯 的, 而 且 《 爾 雅 》 明 說 「 其 實 夷 」 , 郭 注 也 只 能 對 「 莢 」作 解 釋 , 不 應 文 不 對 題 說 葉 不 說 莢 。 又 , 《 爾 雅 ‧ 釋 草》 有 「 莁 荑 , 蔱 蘠 」 , 所 指 為 草 本 , 非 此 木 本 「 蕪 荑 」。
【 四 】 「 植 」 , 通 「 殖 」 。 《 淮 南子 ‧ 主 術 訓 》 : 「 五 穀 繁 植 。 」
【 五 】 「 放 火 燒 之 」 , 方 法 與 上 篇引 《 氾 勝 之 書 》 的 割 桑 苗 放 火 燒 過 相 同 , 有 促 進 新 條 生長 迅 速 旺 盛 的 作 用 。 元 魯 明 善 《 農 桑 衣 食 撮 要 》 「 二 月」 「 種 舊 椹 」 條 有 類 似 記 載 。 《 要 術 》 對 楮 樹 苗 亦 採 用之 , 見 下 文 《 種 穀 楮 》 篇 。
【 六 】 《 易 經 》 「 既 濟 」 : 「 繻 ,有 衣 袽 。 」 王 弼 注 : 「 衣 袽 , 所 以 塞 舟 漏 也 。 」 「 袽 」是 破 布 爛 絮 之 類 , 是 塞 船 漏 的 雜 亂 東 西 。 竹 上 刮 下 來 的竹 皮 叫 「 竹 茹 」 , 《 名 醫 別 錄 》 有 「 敗 船 茹 」 的 藥 , 即是 塞 漏 船 的 敗 竹 茹 。 「 袽 」 即 「 茹 」 字 。 《 要 術 》 的 特用 口 語 以 「 茹 」 當 「 裹 」 字 用 , 即 由 堵 塞 一 義 引 申 而 來。 堵 塞 是 用 雜 亂 東 西 填 塞 下 部 , 沒 有 一 點 空 隙 。 這 裏 「科 茹 不 長 」 也 是 下 部 叢 脞 過 密 的 意 思 , 即 是 說 , 小 榆 樹被 摘 去 頂 芽 後 , 主 幹 長 不 高 長 不 大 , 下 部 反 而 長 出 叢 密的 分 枝 , 形 成 臃 腫 矮 脞 的 樣 子 。
【 七 】 「 坑 」 , 即 溝 坑 。
【 八 】 「 既 栽 移 者 , 燒 亦 如 法 」 ,既 經 移 植 的 「 栽 」 , 成 活 後 也 要 照 樣 燒 過 。
【 九 】 「 凡 榆 」 , 意 謂 「 常 榆 」 ,即 通 常 所 指 的 榆 , 據 注 文 「 莢 味 甘 , … … 春 時 將 煮 賣 」, 當 指 白 榆 。
【 一 0 】 「 看 好 」 , 整 齊 勻 直 。
【 一 一 】 「 梜 榆 」 , 從 「 梜 者 」 看 來, 此 榆 木 特 宜 於 作 鏇 作 材 , 可 供 鏇 成 中 空 器 物 之 用 , 小者 如 盞 、 碗 , 大 者 如 魁 、 缸 , 在 木 理 上 有 其 特 性 , 和 刺榆 、 凡 榆 不 同 , 所 以 有 「 梜 者 」 、 「 不 梜 者 」 的 分 別 。但 未 詳 是 何 種 榆 木 。
【 一 二 】 「 獨 樂 」 , 即 「 陀 螺 」 , 小孩 玩 具 。
【 一 三 】 「 魁 」 , 《 說 文 》 : 「 羹 斗也 。 」 即 盛 羹 的 大 碗 。 「 榼 」 , 《 說 文 》 : 「 酒 器 也 。」 「 」 即 今 「 碗 」 字 。
【 一 四 】 「 ● 」 , 字 書 未 收 , 當 即 「瓨 」 字 , 現 在 寫 作 「 缸 」 , 《 輯 要 》 引 即 作 「 缸 」 。
【 一 五 】 「 ● 」 即 「 」 字 , 即 今 「墑 」 字 。 這 裏 指 犁 溝 。 清 祁 寯 藻 《 馬 首 農 言 ‧ 種 植 篇 》: 「 今 年 耕 墑 , 明 年 耕 壟 , 則 地 力 有 餘 矣 。 」 《 方 言 篇》 : 「 犁 溝 謂 之 墑 , 兩 犁 之 間 謂 之 壟 。 」 說 明 「 墑 」 就是 古 所 謂 「 畎 」 , 也 就 是 《 要 術 》 所 稱 的 「 ● 」 , 現 在還 稱 理 溝 為 「 理 墑 」 。
【 一 六 】 「 又 以 鍬 掘 底 , 一 坑 作 小 」, 再 在 溝 底 掘 稍 深 的 坑 , 略 作 長 形 的 小 坑 形 , 以 便 於使 白 楊 枝 屈 著 溝 底 , 使 兩 頭 出 土 , 向 上 豎 起 。
【 一 七 】 「 一 畝 三 壟 , 一 壟 七 百 二 十株 」 , 反 映 賈 思 勰 當 時 的 畝 制 是 二 百 四 十 方 步 的 長 條 畝, 即 一 步 長 二 百 四 十 步 為 一 畝 。 每 步 六 尺 , 畝 長 一 千四 百 四 十 尺 , 每 二 尺 一 株 , 一 壟 適 得 七 百 二 十 株 。 「 一畝 三 壟 」 , 其 間 隔 也 是 二 尺 , 三 壟 合 成 一 步 的 畝 寬 ( 《種 槐 柳 楸 梓 梧 柞 篇 》 移 栽 楸 苗 : 「 方 兩 步 一 根 , 兩 畝 一行 」 , 說 明 畝 寬 是 一 步 ) 。 明 董 穀 《 碧 里 雜 存 》 卷 上 「論 畝 」 引 當 時 農 諺 : 「 橫 十 五 , 豎 十 六 , 一 畝 田 , 穩 穩足 。 」 同 樣 是 二 百 四 十 方 步 為 一 畝 , 但 畝 形 略 近 正 方 。
【 一 八 】 「 ● 」 , 音 摘 , 同 「 樀 」 ,也 寫 作 「 ● 」 、 「 ● 」 , 都 和 上 篇 引 崔 寔 《 四 民 月 令 》的 「 ● 」 同 字 , 即 蠶 架 的 橫 檔 木 , 亦 稱 「 蠶 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