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三 斛 麥 麴 法 ( 三 ) : 蒸 、 炒 、 生 【 二 】 , 各 一 斛。 炒 麥 : 黃 , 莫 令 焦 。 生 麥 : 擇 治 甚 令 精 好 。 種 各 別 磨。 磨 欲 細 。 磨 訖 , 合 和 之 。
七 月 取 中 寅 ( 四 ) 日 , 使 童 子 著 青 衣 , 日 未 出 時【 三 】 , 面 向 殺 地 【 四 】 , 汲 水 二 十 斛 。 勿 令 人 潑 水 ,水 長 【 五 】 亦 可 瀉 卻 , 莫 令 人 用 。 其 和 麴 之 時 , 面 向 殺地 和 之 , 令 使 絕 強 【 六 】 。 團 麴 之 人 , 皆 是 童 子 小 兒 ,亦 面 向 殺 地 , 有 污 穢 者 不 使 。 不 得 令 人 室 近 【 七 】 。 團麴 , 當 日 使 訖 , 不 得 隔 宿 。 屋 用 草 屋 【 八 】 , 勿 使 瓦 屋。 地 須 淨 掃 , 不 得 穢 惡 ; 勿 令 濕 。 畫 地 為 阡 陌 , 周 成 四巷 。 作 「 麴 人 」 , 各 置 巷 中 , 假 置 「 麴 王 」 , 王 者 五 人。 麴 餅 隨 阡 陌 比 肩 相 布 【 九 】 。
布 ( 五 ) 訖 , 使 主 人 家 一 人 為 主 , 莫 令 奴 客 【 一0 】 為 主 。 與「
王 」 酒 脯 之 法 : 濕 「 麴 王 」 手 中 為 , 中 盛 酒 、 脯、 湯 餅 【 一 一 】 。 主 人 三 遍 讀 文 , 各 再 拜
。
其 房 欲 得 板 戶 , 密 泥 塗 之 , 勿 令 風 入 。 至 七 日 開, 當 處 翻 之 , 還 ( 六 ) 令 泥 戶 。 至 二 七 日 , 聚 麴 , 還 令塗 戶 , 莫 使 風 入 。 至 三 七 日 , 出 之 , 盛 著 甕 中 , 塗 頭 。至 四 七 日 , 穿 孔 , 繩 貫 , 日 中 曝 , 欲 得 使 乾 , 然 後 內 之【 一 二 】 。 其 麴 餅 , 手 團 二 寸 半 , 厚 九 分 。
祝 麴 文 ( 七 ) : 東 方 青 帝 土 公 、 青 帝 威 神 , 南方 赤 帝 土 公 、 赤 帝 威 神 , 西 方 白 帝 土 公 、 白 帝 威 神 , 北方 黑 帝 土 公 、 黑 帝 威 神 , 中 央 黃 帝 土 公 、 黃 帝 威 神 , 某年 、 月 , 某 日 、 辰 , 朝 日 ( 八 ) , 敬 啟 五 方 五 土 之 神 :
主 人 某 甲 , 謹 以 七 月 上 辰 , 造 作 麥 麴 數 千 百 餅, 阡 陌 縱 橫 , 以 辨 疆 界 , 須 建 立 五 王 , 各 布 封 境 。 酒 、脯 之 薦 , 以 相 祈 請 , 願 垂 神 力 , 勤 鑒 所 領 ( 九 ) : 使 蟲類 絕 蹤 , 穴 蟲 ( 十 ) 潛 影 ; 衣 色 錦 布 , 或 蔚 或 炳 【 一 三】 。 殺 熱 火 【 一 四 】 , 以 烈 以 猛 ; 芳 越 薰 椒 , 味 超 和鼎 【 一 五 】 。 飲 利 君 子 , 既 醉 既 逞 ; 惠 彼 小 人 , 亦 恭 亦靜 。 敬 告 再 三 , 格 言 斯 整 。 神 之 聽 之 , 福 應 自 冥 。 人 願無 違 , 希 從 畢 永 。 急 急 如 律 令 。
祝 三 遍 , 各 再 拜 。
造 酒 法 【 一 六 】 : 全 餅 麴 , 曬 經 五 日 許 , 日 三 過【 一 七 】 以 炊 帚 【 一 八 】 刷 治 之 , 絕 令 使 淨 。 若 遇 好 日, 可 三 日 曬 。 然 後 細 剉 【 一 九 】 , 布 帊 盛 【 二 0 】 , 高屋 廚 上 曬 經 一 日 , 莫 使 風 土 穢 污 。 乃 平 量 麴 一 斗 , 臼 中擣 令 碎 。 若 浸 麴 一 斗 , 與 五 升 水 ( 十 一 ) 。 浸 麴 三 日 ,如 魚 眼 湯 沸 【 二 一 】 , 酘 【 二 二 】 米 。 其 米 絕 令 精 細 【二 三 】 。 淘 米 可 二 十 遍 。 酒 飯 , 人 狗 不 令 噉 。 淘 米 及 炊釜 中 水 、 為 酒 之 具 有 所 洗 浣 者 , 悉 用 河 水 佳 也 。
若 作 秫 、 黍 米 酒 , 一 斗 麴 , 殺 米 二 石 一 斗 【 二 四】 : 第 一 酘 , 米 三 斗 ; 停 一 宿 , 酘 米 五 斗 ; 又 停 再 宿 ,酘 米 一 石 ; 又 停 三 宿 , 酘 米 三 斗 。 其 酒 飯 , 欲 得 弱 炊 【二 五 】 , 炊 如 食 飯 法 , 舒 使 極 冷 , 然 後 納 之 。
若 作 糯 米 酒 , 一 斗 麴 , 殺 米 一 石 八 斗 。 唯 三 過 酘米 畢 。 其 炊 飯 法 , 直 下 饙 【 二 六 】 , 不 須 報 蒸 【 二 七 】。 其 下 饙 ( 十 二 ) 法 : 出 饙 甕 中 【 二 八 】 , 取 釜 下 沸 湯澆 之 , 僅 沒 飯 便 止 。 此 元 僕 射 【 二 九 】家 法 。
又 造 神 麴 法 : 其 麥 蒸 、 炒 、 生 三 種 齊 等 , 與 前 同; 但 無 復 阡 陌 、 酒 脯 、 湯 餅 、 祭 麴 王 及 童 子 手 團 之 事 矣。
預 前 事 麥 三 種 , 合 和 細 磨 之 。 七 月 上 寅 日 作 麴 。溲 欲 剛 , 擣 欲 精 細 ( 十 三 ) , 作 熟 【 三 0 】 。 餅 用 圓 鐵範 【 三 一 】 , 令 徑 五 寸 , 厚 一 寸 五 分 , 於 平 板 上 , 令 壯士 熟 踏 之 。 以 杙 刺 ( 十 四 ) 作 孔 。
淨 掃 東 向 開 戶 屋 , 布 麴 餅 於 地 【 三 二 】 , 閉 塞 窗戶 , 密 泥 縫 隙 , 勿 令 通 風 。 滿 七 日 翻 之 , 二 七 日 聚 之 ,皆 還 密 泥 。 三 七 日 出 外 , 日 中 曝 令 燥 , 麴 成 矣 。 任 意 舉、 閣 【 三 三 】 , 亦 不 用 甕 盛 。 甕 盛 者 則 麴 烏 腸 【 三 四 】, 烏 腸 者 , 繞 孔 黑 爛 。 若 欲 多 作 者 任 人 耳 , 但 須 三 麥 齊等 , 不 以 三 石 為 限 。
此 麴 一 斗 , 殺 米 三 石 ; 笨 麴 一 斗 , 殺 米 六 斗 : 省費 懸 絕 如 此 。 用 七 月 七 日 焦 麥 麴 及 春 酒 麴 , 皆 笨 麴 法 【三 五 】 。
造 神 麴 黍 米 酒 方 : 細 剉 麴 , 燥 曝 之 。 麴 一 斗 , 水九 斗 , 米 三 石 。 須 多 作 者 , 率 以 此 加 之 。 其 甕 大 小 任 人耳 。 桑 欲 落 時 【 三 六 】 作 , 可 得 周 年 停 【 三 七 】 。 初 下用 米 一 石 , 次 酘 五 斗 , 又 四 斗 , 又 三 斗 , 以 漸 待 米 消 既酘 , 無 令 勢 不 相 及 【 三 八 】 。 味 足 沸 定 為 熟 。 氣 味 雖 正, 沸 未 息 者 , 麴 勢 未 盡 , 宜 更 酘 之 ; 不 酘 則 酒 味 苦 、 薄【 三 九 】 矣 。 得 所 者 , 酒 味 輕 香 , 實 勝 凡 麴 。 初 釀 此 酒者 , 率 多 傷 薄 , 何 者 ? 猶 以 凡 麴 之 意 忖 度 之 , 蓋 用 米 既少 , 麴 勢 未 盡 故 也 , 所 以 傷 薄 耳 。 不 得 令 雞 狗 見 。 所 以專 取 桑 落 時 作 者 , 黍 必 令 極 冷 【 四 0 】 也 。
又 神 麴 法 : 以 七 月 上 寅 日 造 。 不 得 令 雞 狗 見 及 食。 看 ( 十 五 ) 麥 多 少 , 分 為 三 分 : 蒸 、 炒 二 分 正 等 ; 其生 者 一 分 , 一 石 上 加 一 斗 半 。 【 四 一 】 各 細 磨 , 和 之 。溲 時 微 令 剛 , 足 手 【 四 二 】 熟 揉 為 佳 。 使 童 男 小 兒 餅 之, 廣 三 寸 , 厚 二 寸 。 須 西 廂 東 向 開 戶 屋 中 , 淨 掃 地 , 地上 布 麴 : 十 字 立 巷 , 令 通 人 行 ; 四 角 各 造 「 麴 奴 」 一 枚。 訖 , 泥 戶 勿 令 泄 氣 。 七 日 開 戶 翻 麴 , 還 塞 戶 。 二 七 日聚 , 又 塞 之 。 三 七 日 出 之 。 作 酒 時 , 治 麴 如 常 法 , 細 剉為 佳 。
造 酒 法 : 用 黍 米 二 斛 , 神 麴 一 斗 ( 十 六 ) , 水 八斗 。 初 下 米 五 斗 , 米 必 令 五 六 十 遍 淘 之 。 第 二 酘 七 斗 米。 三 酘 八 斗 米 。 滿 二 石 米 以 外 , 任 意 斟 裁 。 然 要 須 米 微多 , 米 少 酒 則 不 佳 。 冷 暖 之 法 , 悉 如 常 釀 , 要 在 精 細 也。
神 麴 粳 米 醪 【 四 三 】 法 : 春 月 釀 之 。 燥 麴 一 斗 ,用 水 七 斗 , 粳 米 兩 石 四 斗 。 浸 麴 發 如 魚 眼 湯 。 淨 淘 米 八斗 , 炊 作 ( 十 七 ) 飯 , 舒 令 極 冷 。 以 毛 袋 【 四 四 】 漉 去麴 滓 , 又 以 絹 濾 麴 汁 於 甕 中 , 即 酘 飯 。 候 米 消 , 又 酘 八斗 ; 消 盡 , 又 酘 八 斗 。 凡 三 酘 , 畢 。 若 猶 苦 者 , 更 以 二斗 酘 之 。 此 酒 ( 十 八 ) 合 醅 【 四 五 】 飲 之 可 也 。
又 作 神 麴 方 : 以 七 月 中 旬 以 前 作 麴 為 上 時 , 亦 不必 要 須 寅 日 ; 二 十 日 以 後 作 者 , 麴 漸 弱 。 凡 屋 皆 得 作 ,亦 不 必 要 須 東 向 開 戶 草 屋 也 。 大 率 小 麥 生 、 炒 、 蒸 三 種等 分 , 曝 蒸 者 令 乾 , 三 種 合 和 , 碓 ● ( 十 九 ) 。 淨 簸 擇, 細 磨 。 羅 取 麩 , 更 重 磨 , 唯 細 為 良 【 四 六 】 , 麤 則 不好 。 剉 胡 葉 ( 二 十 ) 【 四 七 】 , 煮 三 沸 湯 。 待 冷 , 接 取清 者 , 溲 麴 。 以 相 著 為 限 , 大 都 欲 小 剛 , 勿 令 太 澤 。 擣令 可 團 便 止 , 亦 不 必 滿 千 杵 。 以 手 團 之 , 大 小 厚 薄 如 蒸餅 劑 【 四 八 】 , 令 下 微 浥 浥 【 四 九 】 。 刺 作 孔 。 丈 夫 婦人 皆 團 之 , 不 必 須 童 男 。
其 屋 , 預 前 數 日 著 貓 , 塞 鼠 窟 , 泥 壁 , 令 淨 掃 地。 布 麴 餅 於 地 上 , 作 行 伍 , 勿 令 相 逼 , 當 中 十 字 通 阡 陌, 使 容 人 行 。 作 「 麴 王 」 五 人 , 置 之 於 四 方 及 中 央 : 中央 者 面 南 , 四 方 者 面 皆 向 內 。 酒 脯 祭 與 不 祭 , 亦 相 似 【五 0 】 , 今 從 省 。
布 麴 訖 , 閉 戶 密 泥 之 , 勿 使 漏 氣 。 一 七 日 , 開 戶翻 麴 , 還 著 本 處 , 泥 閉 如 初 。 二 七 日 聚 之 : 若 止 三 石 麥麴 者 , 但 作 一 聚 , 多 則 分 為 兩 三 ( 二 一 ) 聚 ; 泥 閉 如 初。 三 七 日 , 以 麻 繩 穿 之 , 五 十 餅 為 一 貫 , 懸 著 戶 內 , 開戶 , 勿 令 見 日 。 五 日 後 , 出 著 外 許 【 五 一 】 懸 之 。 晝 日曬 , 夜 受 露 霜 【 五 二 】 , 不 須 覆 蓋 。 久 停 亦 爾 , 但 不 用被 雨 。 此 麴 得 三 年 停 , 陳 者 彌 好 。
神 麴 酒 方 : 淨 掃 ( 二 二 ) 刷 麴 令 淨 , 有 土 處 , 刀削 去 , 必 使 極 淨 。 反 ( 二 三 ) 斧 背 椎 破 , 令 大 小 如 棗 、栗 ; 斧 刃 則 殺 小 。 用 故 紙 糊 席 , 曝 之 。 夜 乃 勿 收 , 令 受霜 露 。 風 、 陰 則 收 之 , 恐 土 污 及 雨 潤 故 也 。 若 急 須 者 ,麴 乾 則 得 ; 從 容 者 , 經 二 十 日 許 受 霜 露 , 彌 令 酒 香 。 麴必 須 乾 , 潤 濕 則 酒 惡 。
春 秋 二 時 釀 者 , 皆 得 過 夏 ; 然 桑 落 時 作 者 , 乃 勝於 春 。 桑 落 時 稍 冷 , 初 浸 麴 , 與 春 同 ; 及 下 釀 , 則 茹 甕【 五 三 】 — — 止 ( 二 四 ) 取 微 暖 , 勿 太 厚 , 太 厚 則 傷 熱。 春 則 不 須 , 置 甕 於 塼 上 。
秋 以 九 月 九 日 或 十 九 日 收 水 , 春 以 正 月 十 五 日 ,或 以 晦 日 , 及 二 月 二 日 收 水 , 當 日 即 浸 麴 。 此 四 日 ( 二五 ) 為 上 時 , 餘 日 非 不 得 作 , 恐 不 耐 久 。 收 水 法 , 河 水第 一 好 ; 遠 河 者 取 極 甘 井 水 , 小 鹹 則 不 佳 。 【 五 四 】
漬 麴 法 ( 二 六 ) : 春 十 日 或 十 五 日 , 秋 十 五 ( 二七 ) 或 二 十 日 。 所 以 爾 者 , 寒 暖 有 早 晚 故 也 。 但 候 麴 香沫 起 , 便 下 釀 。 過 久 麴 生 衣 , 【 五 五 】 則 為 失 候 ; 失 候則 酒 重 鈍 , 不 復 輕 香 。
米 必 細 ● , 淨 淘 三 十 許 遍 ; 若 淘 米 不 淨 , 則 酒 色重 濁 【 五 六 】 。 大 率 麴 一 斗 , 春 用 水 八 斗 , 秋 用 水 七 斗; 秋 殺 米 三 石 , 春 殺 米 四 石 。 初 下 釀 , 用 黍 米 四 斗 , 再餾 【 五 七 】 弱 炊 , 必 令 均 熟 , 勿 使 堅 剛 、 生 減 ( 二 八 )【 五 八 】 也 。 於 席 上 攤 黍 飯 令 極 冷 , 貯 出 【 五 九 】 麴 汁, 於 盆 中 調 和 , 以 手 搦 破 之 , 無 塊 , 然 後 內 甕 中 。 春 以兩 重 布 覆 , 秋 於 布 上 加 , 若 值 天 寒 , 亦 可 加 草 。 一 宿、 再 宿 , 候 米 消 , 更 酘 六 斗 。 第 三 酘 用 米 或 七 八 斗 。 第四 、 第 五 、 第 六 酘 , 用 米 ( 二 九 ) 多 少 , 皆 候 麴 勢 強 弱加 減 之 , 亦 無 定 法 。 或 再 宿 一 酘 , 三 宿 一 酘 , 無 定 准 ,惟 須 消 化 乃 酘 之 。 每 酘 皆 挹 取 甕 中 汁 調 和 之 , 僅 得 和 黍破 塊 而 已 , 不 盡 貯 出 。 每 酘 即 以 酒 杷 遍 攪 令 均 調 , 然 後蓋 甕 。
雖 言 春 秋 二 時 殺 米 三 石 、 四 石 , 然 要 須 善 候 麴 勢: 麴 勢 未 窮 , 米 猶 消 化 者 , 便 加 米 , 唯 多 為 良 。 世 人 云: 「 米 過 酒 甜 。 」 此 乃 不 解 法 候 【 六 0 】 。 酒 冷 沸 止 ,米 ( 三 十 ) 有 不 消 者 , 便 是 麴 勢 盡 。
酒 若 熟 矣 , 押 出 , 清 澄 【 六 一 】 。 竟 夏 直 以 單 布覆 甕 口 , 斬 席 蓋 布 上 , 慎 勿 甕 泥 ; 甕 泥 封 交 即 酢 壞 。
冬 亦 得 釀 , 但 不 及 春 秋 耳 。 冬 釀 者 , 必 須 厚 茹 甕、 覆 蓋 。 初 下 釀 , 則 黍 小 暖 下 之 。 一 發 之 後 , 重 酘 時 ,還 攤 黍 使 冷 — — 酒 發 極 暖 , 重 釀 暖 黍 , 亦 酢 矣 【 六 二 】。
其 大 甕 多 釀 者 , 依 法 倍 加 之 。 其 糠 、 瀋 【 六 三 】雜 用 , 一 切 無 忌 。
河 東 【 六 四 】 神 麴 方 : 七 月 初 治 麥 , 七 日 作 麴 。七 日 未 得 作 者 , 七 月 二 十 日 前 亦 得 。 麥 一 石 者 , 六 斗 炒, 三 斗 蒸 , 一 斗 生 , 細 磨 之 。 桑 葉 五 分 , 蒼 耳 一 分 , 艾一 分 , 茱 萸 【 六 五 】 一 分 — — 若 無 茱 萸 , 野 蓼 亦 得 用 — — 合 煮 取 汁 , 令 如 酒 色 。 漉 去 滓 , 待 冷 , 以 和 麴 , 勿 令太 澤 。 擣 千 杵 。 餅 如 凡 餅 , 方 範 作 之 。
臥 麴 【 六 六 】 法 ( 三 一 ) : 先 以 麥 【 六 七 】 布地 , 然 後 著 麴 訖 , 又 以 麥 覆 之 。 多 作 者 , 可 以 用 箔 、槌 , 如 養 蠶 法 【 六 八 】 。 覆 訖 , 閉 戶 。 七 日 , 翻 麴 , 還以 麥 覆 之 。 二 七 日 , 聚 麴 , 亦 還 覆 之 。 三 七 日 , 甕 盛。 後 ( 三 二 ) 經 七 日 , 然 後 出 曝 之 。
造 酒 法 : 用 黍 米 。 麴 一 斗 , 殺 米 一 石 ( 三 三 ) 。秫 米 【 六 九 】 令 酒 薄 , 不 任 事 。 治 麴 必 使 表 裏 【 七 0 】、 四 畔 、 孔 內 , 悉 皆 淨 削 , 然 後 細 剉 , 令 如 棗 、 栗 。 曝使 極 乾 。 一 斗 麴 , 用 水 二 斗 ( 三 四 ) 五 升 。
十 月 桑 落 初 凍 則 【 七 一 】 收 水 釀 者 為 上 時 。 春 酒【 七 二 】 正 月 晦 日 收 水 為 中 時 。 春 酒 , 河 南 地 暖 , 二 月作 ; 河 北 地 寒 , 三 月 作 ; 大 率 用 清 明 節 前 後 耳 。 初 凍 後, 盡 年 暮 , 水 脈 既 定 【 七 三 】 , 收 取 則 用 ; 其 春 酒 及 餘月 , 皆 須 煮 水 為 五 沸 湯 , 待 冷 浸 麴 , 不 然 則 動 【 七 四 】。 十 月 初 凍 尚 暖 , 未 須 茹 甕 ;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 須 黍 穰茹 之 。
浸 麴 , 冬 十 日 , 春 七 日 , 候 麴 發 , 氣 香 沫 起 , 便釀 。 隆 冬 寒 厲 , 雖 日 茹 甕 , 麴 汁 猶 凍 , 臨 下 釀 時 , 宜 漉出 凍 凌 【 七 五 】 , 於 釜 中 融 之 — — 取 液 而 已 , 不 得 令 熱。 凌 液 盡 , 還 瀉 著 甕 中 , 然 後 下 黍 , 不 爾 則 傷 冷 。 假 令甕 受 五 石 米 者 , 初 下 釀 , 止 用 米 一 石 。 淘 米 須 極 淨 , 水清 乃 止 【 七 六 】 。 炊 為 饙 , 下 著 空 甕 中 , 以 釜 中 炊 湯 ,及 熱 【 七 七 】 沃 之 , 令 饙 上 水 深 一 寸 餘 便 止 。 以 盆 合 頭。 良 久 水 盡 , 饙 極 熟 軟 , 便 於 席 上 攤 之 使 冷 。 貯 汁 於 盆中 , 搦 黍 令 破 , 瀉 著 甕 中 , 復 以 酒 杷 攪 之 。 每 酘 皆 然 。唯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天 寒 水 凍 , 黍 須 人 體 暖 下 之 ; 桑 落 、春 酒 , 悉 皆 冷 下 。 初 冷 下 者 , 酘 亦 冷 ; 初 暖 下 者 , 酘 亦暖 ; 不 得 迴 易 冷 熱 相 雜 【 七 八 】 。 次 酘 八 斗 , 次 酘 七 斗, 皆 須 候 麴 糱 【 七 九 】 強 弱 增 減 耳 , 亦 無 定 數 。
大 率 中 分 米 : 半 前 作 沃 饙 , 半 後 作 再 餾 黍 。 純 作沃 饙 , 酒 便 鈍 ; 再 餾 黍 , 酒 便 輕 香 【 八 0 】 : 是 以 須 中半 耳 。
冬 釀 六 七 酘 , 春 作 八 九 酘 。 冬 欲 溫 暖 ( 三 五 ) ,春 欲 清 涼 。 酘 米 太 多 則 傷 熱 , 不 能 久 。 春 以 單 布 覆 甕 ,冬 用 薦 蓋 之 。 冬 , 初 下 釀 時 , 以 炭 火 擲 著 甕 中 , 拔 刀 橫於 甕 上 。 酒 熟 乃 去 之 。 冬 釀 十 五 日 熟 , 春 釀 十 日 熟 。
至 五 月 中 , 甕 別 【 八 一 】 盛 , 於 日 中 炙 之 , 好者 不 動 , 惡 者 色 變 。 色 變 者 宜 先 飲 , 好 者 留 過 夏 。 但 合醅 停 須 臾 便 押 出 , 還 得 與 桑 落 時 相 接 。 地 窖 著 酒 , 令 酒土 氣 , 唯 連 簷 草 屋 中 居 之 為 佳 。 瓦 屋 亦 熱 。 作 麴 、 浸 麴、 炊 、 釀 , 一 切 悉 用 河 水 。 無 手 力 之 家 , 乃 用 甘 井 水 耳。
《 淮 南 萬 畢 術 》 曰 : 「 酒 薄 復 厚 , 漬 以 莞 蒲 【 八二 】 。 」 「 斷 蒲 漬 酒 中 , 有 頃 出 之 , 酒則 厚 矣 。 」
凡 冬 月 釀 酒 , 中 冷 不 發 者 , 以 瓦 瓶 盛 熱 湯 , 堅 塞口 , 又 於 釜 湯 中 煮 瓶 , 令 極 熱 , 引 出 , 著 酒 甕 中 , 須 臾即 發 【 八 三 】 。
( 一 ) 金 抄 、 明 抄 、 湖 湘 本 「 酒 」下 有 「 等 」 字 , 但 卷 首 總 目 無 , 《 津 逮 》 本 、 漸 西 本 等據 總 目 刪 去 。 按 此 篇 專 講 「 神 麴 」 系 統 的 麴 和 酒 的 釀 造法 , 與 《 笨 麴 并 酒 》 篇 專 講 「 笨 麴 」 系 統 者 相 同 , 此 「等 」 字 無 必 要 , 據 卷 首 總 目 刪 去 。
( 二 ) 「 女 麴 在 卷 九 藏 瓜 中 」 , 金抄 、 明 抄 作 「 安 麴 在 藏 瓜 卷 中 九 」 , 湖 湘 本 作 「 安 麴
在藏 瓜 卷 中 」 。 按 卷 九 《 作 菹 藏 生 菜 法 》 篇 引《
食 次 》 有 作 「 女 麴 」 法 , 「 安 麴 」是 「 女 麴 」 寫 錯 , 「 卷 九 藏 瓜 中 」 又 倒 錯 為 「 藏 瓜 卷 中九 」
, 茲 為 改 正 。
( 三 ) 「 作 三 斛 麥 麴 法 」 , 湖 湘 本「 作 」 上 多 「 凡 」 字 , 金 抄 、 明 抄 無 , 湖 湘 本 衍 。 又 金抄 、 明 抄 「 蒸 、 炒 、 生 」 以 下 另 起 一 行 , 湖 湘 本 逕 接 上文 不 提 行 , 茲 從 湖 湘 本 。
( 四 ) 金 抄 作 「 中 寅 」 , 各 本 作 「甲 寅 」 。 甲 寅 日 七 月 未 必 都 有 , 故 從 金 抄 。
( 五 ) 「 布 」 , 各 本 均 脫 , 據 金 抄補 。
( 六 ) 「 還 」 是 仍 然 、 照 舊 的 意 思, 各 本 均 訛 作 「 遷 」 , 據 金 抄 改 正 。
( 七 ) 「 祝 麴 文 」 全 文 原 係 頂 格 書寫 , 茲 改 為 低 一 格 , 以 示 區 別 。 作 麴 是 複 雜 的 麴 菌 培 養過 程 , 操 作 稍 有 不 慎 , 都 可 引 起 敏 感 的 菌 類 的 變 化 , 因而 影 響 麴 的 質 量 。 古 代 勞 動 人 民 在 長 期 的 實 踐 鬥 爭 中 ,雖 然 掌 握 一 些 微 生 物 作 用 於 麴 和相 互 抑 制 的 規 律 , 但 究 竟 不 是 絕 對 有 把 握 的 , 因 此 還 有若 干 迷 信 的 動 作 , 這 裏 「 祝 麴 」 就 是 突 出 的 表 現 。
( 八 ) 金 抄 作 「 朝 日 」 , 各 本 作 「朔 日 」 , 都 費 解 。 韓 鄂 《 四 時 纂 要 ‧ 六 月 》 篇 「 造 神 麴法 」 採 《 要 術 》 作 「 某 年 、 月 、 日 、 辰 , 謹 啟 」 , 「 朝日 」 應 是 衍 文 。
( 九 ) 「 領 」 , 各 本 均 作 「 願 」 ,《 四 時 纂 要 》 採 《 要 術 》 作 「 領 」 , 指 領 受 , 與 上 下 協韻 , 並 避 免 與 上 句 重 複 , 茲 改 正 。
( 十 ) 「 穴 」 , 金 抄 作 「 ● 」 , 誤; 明 抄 、 湖 湘 本 作 「 」 , 亦 非 ; 《 津 逮 》 本 作 「 穴 」, 「 穴 蟲 」 , 指 蛇 鼠 之 類 , 茲 從 之 。 後 見 《 四 時 纂 要 》正 作 「 穴 蟲 」 。
( 十 一 ) 「 五 升 水 」 , 各 本 同 。 用 一半 的 水 浸 多 過 它 一 倍 的 麴 , 當 然 未 始 不 可 , 但 相 當 乾
;用 此 浸 水 極 少 的 麴 , 釀 固 態 發 酵 的 酒 , 用 米 量 達 二 石 一斗 ( 或 一 石 八 斗 ) , 亦 未 始 不 可 , 但
出 酒 量 太 少 了 。 即使《
要 術 》 釀 製 各 種 酒 的 液 比 ( 用 水 量對 原 料 米 的 百 分 比 ) 很 低 , 本 篇 各 種 酒 的 釀 製 , 其 浸 神麴 的
用 水 量 , 也 還 用 到 一 斗 麴 幾 斗 水 的 比 例 , 可 是 這 裏少 到 只 用 「 五 升 水 」 , 神 麴 各 酒 無 此 例 , 未
知 是 否 「 五斗 水 」 之 誤 。
( 十 二 ) 「 饙 」 , 明 抄 、 湖 湘 本 訛 作「 饋 」 , 據 金 抄 等 改 正 。
( 十 三 ) 「 精 細 」 , 明 抄 、 湖 湘 本 作「 粉 細 」 , 誤 。 按 此 指 拌 和 得 相 當 乾 硬 的 麴 料 要 搗 得 很精 熟 , 字 應 作 「 精 」 , 茲 據 金 抄 改 正 。
( 十 四 ) 小 木 樁 和 短 而 尖 的 木 楔 之 類都 可 以 叫 做 「 杙 」 , 金 抄 、 湖 湘 本 作 「 」 , 誤 , 據 明抄 等 改 正 。 「 刺 」 , 明 抄 訛 作 「 剌 」 。
( 十 五 ) 「 看 」 , 金 抄 像 「 舂 」 或 「春 」 ( 看 不 清 ) , 湖 湘 本 作 「 者 」 , 均 誤 ; 字 應 作 「 看」 , 據 黃 校 、 明 抄 改 正 。
( 十 六 ) 「 黍 米 二 斛 , 神 麴 一 斗 」 ,原 作 「 黍 米 一 斛 , 神 麴 二 斗 」 。 按 此 酒 三 酘 共 下 米 二 石, 「 一 斛 」 顯 係 「 二 斛 」 之 誤 。 下 文 用 此 麴 釀 「 粳 米 醪」 , 一 斗 麴 殺 米 二 石 四 斗 , 則 「 二 斗 」 又 是 「 一 斗 」 之誤 , 原 文 倒 錯 , 故 改 正 。
( 十 七 ) 「 作 」 , 金 抄 無 , 據 明 抄 、湖 湘 本 補 。
( 十 八 ) 「 酒 」 , 明 抄 、 湖 湘 本 無 ,據 金 抄 補 。
( 十 九 ) 「 ● 」 音 肺 , 舂 的 意 思 , 金抄 誤 作 「 ● 」 , 湖 湘 本 誤 作 「 ● 」 , 黃 校 、 明 抄 訛 作 「 ● 」 , 茲 改 正 。 他 處 有 相 同 情 況 時 , 逕 予 改 正 , 不 再 作校 記 。
( 二 十 ) 「 胡 葉 」 , 金 抄 、 明 抄 同 ,湖 湘 本 作 「 胡 菜 」 。 吾 點 校 記 始 疑 是 「 胡 」 之 誤 ,
近人 校 本 亦 均 改 作 「 胡 」 。 胡 即 耳 , 又 名 蒼 耳 , 下文 「 河 東 神 麴 」 煮 蒼 耳 取 汁 , 《 法 酒
》 篇 「 白 墮 麴 」 煮胡 葉 取 汁 , 這 裏 也 是 煮 汁 溲 麵 , 似 乎 有 可 能 是 「 胡 」之 誤 。 不 過 河 東 神
麴 和 白 墮 麴 除 用 耳 外 , 尚 用 艾 、 蓼之 類 一 併 煮 汁 , 這 裏 是 單 用「
胡 葉 」 一 種 , 證 之 下 篇 《 白 醪 麴 》也 只 單 用 一 種 胡 葉 , 而 該 篇 「 胡 葉 」 三 見 , 因 之 這 二 字恐 未
必 是 「 胡 」 之 誤 。 但 「 胡 葉 」 未 詳 何 指 , 茲 姑 存金 抄 原 文 存 疑 。
( 二 一 ) 「 三 」 , 各 本 脫 , 應 有 , 據金 抄 補 。
( 二 二 ) 「 淨 掃 」 與 「 令 淨 」 重 複 ,「 掃 」 應 是 指 「 帚 」 , 下 篇 有「
竹 掃 」 , 即 指 竹 帚 , 也 可 能 竟 是 「帚 」 字 之 誤 。
( 二 三 ) 「 反 」 , 除 漸 西 本 外 , 他 本均 作 「 及 」 , 誤 。 吾 點 校 記 :「
及 字 疑 反 。 」 按 卷 四 《 種 棗 》 篇 有「 反 斧 … … 椎 之 」 ( 《 柰 林 檎 》 篇 作 「 翻 斧 」 ) , 吾 校是 。
漸 西 本 即 據 吾 校 改 為 「 反 」 字 。 茲 改 正 。
( 二 四 ) 「 止 」 , 黃 校 、 明 抄 、 漸 西本 作 「 上 」 , 金 抄 、 湖 湘 本 、《
津 逮 》 本 、 《 學 津 》 本 作 「 止 」 。按 「 上 」 如 果 連 上 句 讀 作 「 茹 甕 上 」 , 「 茹 甕 」 就 是 圍裏 甕
外 , 地 位 明 確 , 再 稱 「 上 」 為 費 詞 , 而 「 取 微 暖 ,勿 太 厚 」 , 脫 「 止 」 則 語 氣 不 足 , 故 從 金 抄
作 「 止 」 。
( 二 五 ) 「 四 日 」 , 實 際 有 「 五 日 」。
( 二 六 ) 「 漬 麴 法 」 , 各 本 均 作 「 清麴 法 」 , 誤 。 按 本 段 所 記 , 完 全 是 釀 酒 而 不 是 作 麴 ,
且「 清 麴 」 既 非 麴 名 , 自 無 所 謂 「 清 麴 法 」 , 同 時 也 不 是另 一 種 酒 的 釀 造 法 ( 比 如 將 「 清 麴 法
」 改 成 酒 名 為 「 清酒 法 」 或 「 清 麴 酒 法 」 之 類 ) 。 根 據 下 文 經 過 十 日 或 十五 日 的 浸 漬 , 「 候 麴
香 沫 起 便 下 釀 」 , 很 明 顯 是 指 「 漬麴 」 , 是 上 面 「 神 麴 酒 方 」 的 繼 續 , 上 文 只 談 到 麴 的 處理 和
取 水 , 本 段 以 下 繼 續 說 明 怎 樣 浸 麴 和 釀 造 , 「 神 麴酒 」 的 釀 造 過 程 才 交 代 完 畢 。 黃 麓 森 最 早 作
了 正 確 校 記:「
清 是 浸 、 漬 音 形 相 近 之 訛 。 」 上 段末 了 說 到 「 收 水 法 」 , 這 裏 接 寫「
漬 麴 法 」 , 敘 述 連 貫 , 也 有 層 次 。「 清 」 是 「 漬 」 字 之 誤 , 茲 改 正 。 這 樣 的 錯 法 , 在 別 處還 有
, 如 《 笨 麴 并 酒 》 篇 「 九 醞 法 」 的 誤 「 漬 麴 」 為 「清 麴 」 。
( 二 七 ) 「 十 五 」 下 湖 湘 本 、 《 津 逮》 本 等 有 「 日 」 字 , 金 抄 、 明 抄 無 , 其 實 沒 有 也 可 以 。
( 二 八 ) 「 減 」 , 黃 校 、 明 抄 、 湖 湘本 等 均 空 一 格 , 據 金 抄 補 。
( 二 九 ) 「 用 米 」 , 金 抄 誤 作 「 用 水」 , 明 抄 、 湖 湘 本 等 不 誤 。
( 三 十 ) 明 抄 、 湖 湘 本 作 「 米 」 , 金抄 誤 作 「 未 」 。
( 三 一 ) 「 臥 麴 法 」 這 段 , 原 文 提 行另 作 一 段 , 因 此 容 易 使 人 誤 解「
臥 麴 」 是 一 種 麴 名 。 其 實 這 段 是 繼續 說 明 「 河 東 神 麴 」 的 布 麴 方 法 的 ( 採 取 相 同 「 臥 法 」的 還
有 下 篇 「 白 醪 麴 」 和 《 笨 麴 并 酒 》 篇 的 「 秦 州 春 酒麴 」 ) , 不 是 作 什 麼 「 臥 麴 」 。 原 文 分 段 ,
茲 仍 其 舊 。
( 三 二 ) 「 後 」 , 疑 應 作 「 復 」 。
( 三 三 ) 「 一 石 」 , 各 本 同 , 誤 。 按「 神 麴 」 的 釀 酒 效 率 極 高 , 下 文 明 說 初 釀 「 用 米 一 石 」, 「 次 酘 八 斗 , 次 酘 七 斗 」 , 而 且 酘 的 總 次 數 是 「 冬 釀六 七 酘 , 春 作 八 九 酘 」 , 釀 造 指 標 超 出 一 斗 麴 殺 米 一 石遠 甚 , 至 少 可 達 三 石 以 上 , 「 一 石 」 明 顯 係 錯 字 。
( 三 四 ) 明 抄 、 湖 湘 本 作 「 一 斗 」 ,金 抄 作 「 二 斗 」 。 但 「 二 斗 五 升 」 的 用 水 量 仍 有 不 足 。用 二 斗 五 升 水 浸 麴 一 斗 後 的 有 限 麴 汁 拿 來 和 一 石 原 料 米的 黍 飯 , 即 使 黍 飯 經 過 「 沃 饙 」 處 理 含 水 量 有 增 加 , 也只 是 使 飯 粒 脹 飽 糊 化 透 徹 而 已 , 怎 能 破 飯 塊 使 分 離 (「 黍 令 破 」 ) ? 麴 飯 落 甕 後 又 怎 能 用 酒 耙 攪 拌 得 過 來? 因 此 懷 疑 「 二 斗 」 仍 有 誤 字 。
( 三 五 ) 明 抄 作 「 溫 煖 」 , 金 抄 作 「酒 煖 」 , 黃 校 作 「 酒 溫 煖 」 。「
酒 」 , 金 抄 誤 , 黃 校 衍 , 茲 從 明 抄。 「 煖 」 本 書 統 一 作 「 暖 」 。
【 一 】 《 要 術 》 中 有 八 種 黃 酒 小 麥麴 , 分 「 神 麴 」 、 「 笨 麴 」 和「
白 醪 麴 」 三 類 。 本 篇 五 種 麴 均 屬 神麴 系 統 , 《 笨 麴 并 酒 》 篇 二 種 麴 為 笨 麴 系 統 , 《 白 醪 麴》 篇
一 種 為 白 醪 麴 。 就 各 種 麴 的 釀 酒 效 率 說 , 神 麴 類 高於 笨 麴 類 遠 甚 , 白 醪 麴 則 在 二 者 之 間 。 神 麴
類 一 斗 麴 殺米 少 則 一 石 八 斗 , 多 至 四 石 , 即 用 麴 量 與 原 料 米 的 比 率為 1 : 1 8 - 4 0 , 亦 即 用
麴 量 占 原 料 米 的 5 ﹒ 5 - 2﹒ 5 % ; 笨 麴 類 一 斗 麴 殺 米 僅 六 七 斗 , 其 比 率 為 1 : 6- 7 , 即 用
麴 量 占 原 料 米 的 1 6 ﹒ 6 - 1 4 ﹒ 3 % ; 白醪 麴 一 斗 殺 米 一 石 一 斗 , 占 原 料 米 的 9 ﹒ 1 % , 用
於 夏月 在 高 溫 下 速 釀 白 醪 酒 , 為 其 特 點 , 其 效 率 高 於 笨 麴 而低 於 神 麴 。 「 神 麴 」 、 「 笨 麴 」 的
名 稱 , 不 在 乎 麴 塊 的大 小 ( 笨 麴 為 大 型 方 餅 麴 , 神 麴 為 小 型 圓 餅 麴 或 方 餅 麴) , 應 是 由 於 糖 化
、 酒 化 力 的 強 弱 不 同 。 和 現 在 著 名 黃酒 的 小 麥 麴 用 量 占 原 料 米 的 百 分 比 作 比 較 : 江 蘇 丹 陽 特產
甜 黃 酒 , 用 麴 量 ( 其 麴 為 七 成 小 麥 三 成 大 麥 的 混 合 麴) 為 糯 米 的 8 % ( 以 重 量 計 , 下 同 ) , 江
陰 特 產 黑 黃 酒為 糯 米 的 1 0 % , 山 東 即 墨 黃 酒 為 黍 米 的 1 3 % , 著 名浙 江 紹 興 酒 及 各 地 紹 酒 系
統 的 倣 紹 酒 , 均 為 糯 米 的 1 5% 左 右 。 這 些 酒 除 麥 麴 外 還 都 要 另 加 酒 藥 或 酒 母 。 著 名山 東 蘭 陵
美 酒 , 單 用 麥 麴 , 不 加 其 他 糖 化 、 酵 母 菌 製 劑, 則 為 黍 米 的 3 0 % 左 右 ( 此 酒 酒 精 濃 度 特 高 ,
是 另 加入 高 粱 蒸 餾 白 酒 釀 成 的 ) 。 蒸 餾 白 酒 如 著 名 山 西 汾 酒 ,其 所 用 大 麥 豌 豆 麴 也 要 占 原 料 高
梁 米 的 9 - 1 1 % 。 酒藥 ( 亦 稱 小 麴 、 酒 餅 ) 是 我 國 獨 特 而 優 異 的 酒 麴 , 經 過長 時 間 的 馴 養 ,
實 際 具 有 純 粹 培 養 菌 種 的 性 能 , 但 它 是配 合 很 多 種 中 藥 製 成 , 使 釀 成 的 黃 酒常 帶 有 一 股 藥 味 ,
如 果 單 純 用 酒 藥 釀 酒 , 風 味 也 比 較 單調 , 所 以 一 般 釀 造 黃 酒 都 配 入 比 酒 藥 用 量 多 得 多 的 麥 麴或
紅 麴 。 福 建 紅 麴 黃 酒 是 具 有 悠 久 歷 史 的 名 產 , 如 單 用紅 麴 釀 造 , 用 麴 量 為 原 料 米 ( 糯 米 或 粳 米
) 的 1 0 - 15 % , 用 紅 麴 及 廈 門 白 麴 混 合 釀 造 , 在 氣 溫 較 高 季 節 ,最 少 也 得 原 料 米 的 4 % 。
這 些 麴 的 釀 酒 效 率 都 沒 有 達 到《 要 術 》 神 麴 的 最 高 標 準 , 一 般 相 當 於 笨 麴 和 白 醪 麴 ,如 果 統 一
用 重 量 計 算 , 《 要 術 》 的 效 率 還 要 高 些 , 因 為麴 末 的 重 量 輕 於 米 而 容 積 大 於 米 。 「 神 麴 」 為 小
型 餅 麴, 外 型 頗 像 現 在 的 酒 藥 , 但 配 料 和 性 能 完 全 不 同 , 神 麴在 《 要 術 》 中 完 全 是 以 正 常 酒 麴
使 用 的 , 但 其 釀 酒 效 率這 樣 高 , 頗 不 能 理 解 。 至 北 宋 朱 翼 中 《 北 山 酒 經 》 ( 杭州 地 區 ) 的 「 玉
友 麴 」 等 小 麴 , 則 已 經 是 現 在 的 酒 藥 了。
【 二 】 《 要 術 》 中 共 計 九 種 黃 酒 麴, 所 用 原 料 , 八 種 為 小 麥 , 一 種 為 粟 。 對 原 料 的 配 製 ,除 笨 麴 類 二 種 純 用 炒 過 的 小 麥 外 , 其 餘 七 種 都 是 生 熟 相配 合 。 其 配 合 方 法 : 神 麴 類 有 三 種 是 蒸 、 炒 、 生 的 小 麥等 量 配 合 , 一 種 是 蒸 、 炒 小 麥 各 為 1 0 0 , 生 小 麥 為 11 5 , 另 一 種 是 蒸 、 炒 、 生 小 麥 的 比 例 為 6 : 3 : 1 白醪 麴 一 種 也 是 蒸 、 炒 、 生 小 麥 等 量 配 合 ; 粟 麴 一 種 , 則生 粟 為 蒸 粟 的 二 分 之 一 。 九 種 麴 都 沒 有 單 純 用 生 料 的 。北 宋 以 後 , 作 麴 已 大 多 用 生 料 , 其 用 料 、 配 料 與 配 藥 ,更 為 多 樣 , 製 造 程 序 亦 更 複 雜 , 麴 類 也 更 多 , 都 表 明 在不 斷 發 展 。 現 在 的 小 麥 麴 亦 大 多 純 用 生 小 麥 。 蒸 、 炒 、生 三 種 配 合 的 麴 , 現 在 已 經 沒 有 。 小 麥 經 過 蒸 、 炒 , 有利 於 霉 菌 的 繁 殖 。 紹 興 酒 歷 來 用 生 麥 麴 , 由 於 小 麥 中 的澱 粉 事 先 未 經 糊 化 , 未 能 充 分 被 利 用 , 在 釀 造 過 程 中 澱粉 利 用 率 不 很 高 , 因 此 影 響 到 出 酒 率 。 一 九 五 七 年 蘇 州地 區 改 用 從 酒 母 初 釀 期 的 發 酵 醪 中 分 離 出 來 的 黃 麴 霉 ,試 製 成 純 粹 培 養 菌 種 生 麥 麴 , 以 代 替 原 來 的 生 小 麥 「 草包 麴 」 , 用 於 粳 米 代 替 糯 米 的 倣 紹 酒 的 釀 造 , 其 用 麴 量從 原 來 的 1 5 % 減 少 到 1 0 % , 成 品 酒 的 酒 精 濃 度 和 出酒 率 都 有 提 高 。 湖 州 地 區 逕 予 改 用 熟 麥 麴 , 即 將 原 料 小麥 軋 碎 成 三 至 五 片 經 過 蒸 熟 後 製 成 的 麴 , 由 於 它 的 糖 化力 比 生 麥 麴 強 , 並 且 沒 有 生 麥 麴 常 使 麴 粒 沉 在 缸 底 容 易產 酸 的 缺 點 , 因 此 用 麴 量 減 到 8 - 1 0 % , 酒 精 含 量 提高 1 % 以 上 , 出 酒 率 也 有 提 高 , 酸 度 則 有 降 低 。 但 用 純粹 培 養 菌 種 生 麥 麴 釀 酒 常 會 使 成 品 酒 產 生 過 多 的 苦 味 ,或 苦 味 不 夠 ( 由 於 麴 霉 長 得 太 老 或 太 嫩 ) , 用 熟 麥 麴 又會 使 成 品 酒 產 生 一 股 熟 小 麥 特 殊 的 氣 味 , 都 影 響 到 酒 的品 質 和 固 有 的 風 味 。 由 於 麴 的 配 料 、 操 作 方 法 和 地 區 、時 間 的 不 同 , 各 種 麴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性 能 , 《 要 術 》 採 用 蒸 、 炒 、 生 三 種 配 合 的 方 法 製 麴 是 頗 為獨 特 的 。
「 三 斛 麥 麴 」 的 製 造 程序 如 下 圖 : ( 圖 表 , 尚 無 資 料 )
【 三 】 「 日 未 出 時 」 , 當 天 的 水 沒有 被 人 們 活 動 使 用 過 , 這 時 最 早 取 得 , 比 較 純 淨清 潔 , 同 時 水 溫 也 有 不 同 。
【 四 】 「 殺 地 」 , 迷 信 說 法 的 方 位名 稱 。
【 五 】 「 長 」 , 音 仗 , 多 餘 的 意 思。 《 世 說 新 說 ‧ 德 行 》 篇 : 「(
王 ) 恭 作 人 無 長 物 。 」 「 長 物 」 即多 餘 之 物 。 「 水 長 」 就 是 水 有 多 餘 。
【 六 】 「 絕 強 」 , 少 加 水 , 和 得 很硬 , 很 勻 透 。 《 要 術 》 加 水 拌 和 各 種 麴 的 乾 濕 程 度 有
「絕 強 」 、 「 微 剛 」 、 下 部 「 微 浥 浥 」 等 的 不 同 , 但 都 沒有 說 明 用 水 量 。 現 在 黃 酒 麥 麴 的 拌 和
水 量 , 各 地 區 根 據各 自 的 操 作 經 驗 和 氣 溫 的 不 同 , 大 約 在 麴 料 的 1 8 - 40 % 之 間 , 相 差 可 達
一 倍 多 。 蒸 餾 白 酒 用 的 麥 豆 混 製 麴, 和 水 量 還 要 多 些 。 憑 手 摸 以 定 乾 濕 標 準 , 群 眾 通 常 有「
得 攏 , 散 得 開 」 的 經 驗 , 即 北 宋 朱 翼 中《
北 山 酒 經 》 卷 中 「 頓 遞 祠 祭 麴 」 所說 「 握 得 聚 , 撲 得 散 」 的 溲 麴 要 訣 。 達 到 這 樣 的 標 準 ,大 約
需 要 麴 料 的 3 8 % 上 下 的 水 分 。 《 要 術 》 對 笨 麴 的拌 和 以 「 手 搦 不 相 著 者 」 為 「 剛 」 ( 《 笨 麴
并 酒 》 篇 「秦 州 春 酒 麴 法 」 ) , 則 所 謂 「 剛 」 比 「 得 攏 、 散 得 開」 的 標 準 要 乾 。 這 裏 「 絕 強
」 , 還 要 乾 些 , 可 能 近 於 用水 最 少 的 標 準 。
【 七 】 「 室 近 」 , 意 即 「 近 室 」 ,指 團 麴 時 不 許 有 閒 雜 的 人 近 入 製 麴 間 , 以 避 免 某 些 可 能引 起 的 有 害 微 生 物 的 污 染 。
【 八 】 「 草 屋 」 , 密 閉 程 度 勝 於 瓦屋 , 以 便 於 保 溫 、 避 風 。
【 九 】 「 比 肩 相 布 」 是 左 右 相 挨 近, 不 是 前 後 相 疊 , 「 阡 陌 」 是 布 麴 的 行 列 , 這 樣 , 麴 塊之 間 留 著 一 定 的 空 隙 , 有 利 於 發 酵 熱 量 的 發 散 和 菌 類 的均 勻 生 長 與 繁 殖 。 下 文 「 又 作 神 麴 方 」 所 說 : 「 作 行 伍, 勿 令 相 逼 」 , 正 是 此 意 。 現 在 布 麴 方 式 有 分 堆 作 層 疊式 排 列 的 , 如 品 字 形 等 式 。 《 四 時 纂 要 》 也 有 品 字 形 堆麴 法 。 《 要 術 》 中 似 均 採 用 單 層 平 列 法 。
【 一 0 】 南 北 朝 時 封 建 統 治 階 級 普 遍役 使 奴 隸 , 數 量 很 大 , 顏 之 推 以 一 家 不 超 過 二 十 人 為 知足 ( 《 顏 氏 家 訓 ‧ 知 足 》 篇 ) 。 所 謂 「 客 」 , 最 初 是 客人 、 賓 客 , 後 來 客 的 依 附 性 強 化 了 , 主 人 可 以 「 畜 」 ,可 以 「 役 屬 」 他 們 , 如 《 漢 書 ‧ 何 並 傳 》 、 《 後 漢 書 ‧ 馬 授 傳 》 等 所 記 , 名 義 雖 仍 保 持 「 賓 客 」 , 實 際 上 已 成為 奴 屬 , 所 以 也 變 稱 為 「 私 客 」 、 「 家 客 」 、 「 奴 客 」。 「 奴 客 」 之 名 , 《 漢 書 ‧ 胡 建 傳 》 已 見 , 自 後 《 後 漢書 》 、 《 三 國 志 》 以 至 南 北 朝 各 史 書 上 所 見 尤 多 。 其 中有 比 較 高 級 的 「 典 計 」 等 名 目 , 可 以 管 理 一 些 家 務 , 但祭 祀 之 權 , 仍 屬 於 封 建 家 長 制 下 的 家 長 , 所 以 說 , 「 莫令 奴 客 為 主 」 。
【 一 一 】 《 釋 名 ‧ 釋 飲 食 》 : 「 餅 ,并 也 , 溲 麵 使 合 并 也 。 」 溲 麵 做 成 的 麵 食 , 只 要 是 加 湯煮 的 , 古 時 統 稱 為 「 湯 餅 」 , 以 別 於 「 蒸 餅 」 ( 饅 頭 )、 「 胡 餅 」 ( 大 餅 、 燒 餅 ) 等 。麵 條 是 常 食 的 湯 餅 , 所 以 後 來 多 指 麵 條 。
【 一 二 】 《 要 術 》 各 種 麴 在 進 入 麴 室保 溫 培 菌 階 段 的 調 理 過 程 , 大 致 相 同 , 都 是 呆 定 七 日 調節 品 溫 一 次 , 不 是 根 據 室 溫 與 品 溫 升 降 的 具 體 情 況 隨 時掌 握 , 也 沒 有 開 窗 、 減 除 覆 物 等 通 氣 、 放 濕 的 措 施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是 聽 其 自 然 的 , 未 知 會 不 會 容 易 出 次 品 甚或 廢 品 。
【 一 三 】 「 衣 」 , 指 麴 餅 上 分 布 著 的一 層 麴 菌 。 北 宋 朱 翼 中 《 北 山 酒 經 》 卷 中 造 麴 「 總 論 」稱 : 「 惟 是 體 輕 , 心 內 黃 白 , 或 上 面 有 花 衣 , 乃 是 好 麴。 」 成 品 麴 從 外 觀 上 檢 查 , 通 常 以 黃 綠 色 分 生 子 豐 滿 ,菌 叢 稠 密 , 無 黑 色 等 雜 菌 生 長 為 良 。 但 來 自 空 氣 、 原 料、 器 具 、 覆 蓋 物 、 人 身 上 的 微 生 物 非 常 複 雜 , 雜 有 青 、黑 、 紅 等 雜 色 的 麴 , 並 非 絕 對 是 壞 麴 , 而 通 常 白 色 也 是好 的 。 《 要 術 》 所 謂 「 衣 色 錦 布 」 , 《 笨 麴 并 酒 》 篇 「作 秦 州 春 酒 麴 法 」 所 謂 「 五 色 衣 成 」 , 恐 怕 不 是 單 純 的詞 藻 形 容 , 可 能 事 實 上 有 較 多 樣 的 菌 種 分 布 著 。 「 蔚 」是 青 綠 色 的 形 容 詞 , 「 炳 」 是 紅 黃 色 的 形 容 詞 , 同 時 都含 有 繁 殖 旺 盛 的 意 思 。 這 是 指 成 品 麴 的 質 量 。
【 一 四 】 「 殺 」 指 米 的 消 化 , 即 糖 化、 酒 化 完 全 ; 「 熱 火 」 指 溫 度 , 即 要 求 發 酵 透 徹 ; 「 」 即 「 焚 」 字 , 形 容 酵 解 旺 盛 。 這 是 指 麴 的 釀 酒 效 率 。
【 一 五 】 黃 酒 是 由 許 多 混 雜 培 養 的 霉菌 、 酵 母 菌 和 細 菌 等 的 共 同 作 用 釀 成 的 , 所 以 具 有 獨
特的 色 、 香 和 鮮 味 。 「 薰 椒 」 是 形 容 酒 的 香 味(
由 於 含 酯 量 高 和 具 有 麴 香 ) , 「 和鼎 」 是 形 容 鮮 味 ( 由 於 富 有 氨 基 酸 ) 。 這 是 指 成 品 酒 的質 量
。
【 一 六 】 《 要 術 》 各 種 酒 的 釀 造 法 ,分 別 列 在 各 種 麴 的 下 面 , 表 示 列 在 某 種 麴 下 面 的 各 種 酒, 就 都 用 該 種 麴 釀 造 。 這 裏 「 造 酒 法 」 以 下 三 段 , 在 原書 亦 分 三 段 , 「 造 酒 法 」 這 段 是 對 碎 麴 、 浸 麴 、 淘 米 、用 水 等 準 備 工 作 作 一 總 交 代 , 以 下 「 作 秫 、 黍 米 酒 」 、「 作 糯 米 酒 」 二 段 是 具 體 作 什 麼 酒 的 方 法 。
【 一 七 】 「 過 」 , 遍 ; 「 日 三 過 」 ,一 日 三 遍 。
【 一 八 】 「 炊 帚 」 , 刷 甑 具 用 的 刷 把, 也 就 是 廚 灶 上 用 的 帚 一 類 用 具 。
【 一 九 】 「 剉 」 是 斫 碎 , 「 細 剉 」 是斫 成 小 塊 , 大 如 棗 、 栗 。 下 文 用 河 東 神 麴 釀 酒 即 是 : 「然 後 細 剉 , 令 如 棗 、 粟 。 」 現 在 山 東 即 墨 黃 酒 用 麴 也 是先 碎 成 二 三 厘 米 大 的 小 塊 , 然 後 再 磨 粉 。 朱 翼 中 《 北 山酒 經 》 卷 下 「 用 麴 」 : 「 四 時 麴 , 麤 細 不 同 : 春 冬 釀 造日 多 , 即 搗 作 小 塊 子 , 如 骰 子 或 皂 子 大 , 則 發 斷 有 力 ,而 味 醇 釅 ; 秋 夏 醞 造 日 淺 , 則 差 細 , 欲 其 麴 、 米 早 相 見而 就 熟 。 要 之 , 麴 細 則 味 甜 美 ,麴 麤 則 硬 辣 。 若 麤 細 不 勻 , 則 發 得 不 齊 , 酒 味 不 足 。 大抵 寒 時 化 遲 , 不 妨 宜 用 麤 麴 ; 暖 時 麴 欲 得 疾 發 , 宜 用 細末 。 」 夏 秋 氣 溫 高 , 要 求 發 酵 迅 速 , 酒 精 濃 度 上 升 快 ,以 抑 制 酸 敗 菌 的 繁 殖 , 所 以 麴 要 粉 碎 得 細 , 所 謂 「 欲 得麴 、 米 早 相 見 而 就 熟 」 。 春 冬 天 冷 , 發 酵 期 長 , 不 妨 碎成 小 塊 , 使 充 分 營 後 發 酵 作 用 , 使 酒 味 醇 釅 。 但 《 要 術》 用 麴 是 熱 時 粗 寒 時 細 , 則 是 為 了 防 止 發 酵 熱 時 過 快 寒時 過 遲 , 都 會 影 響 酒 質 , 與 《 北 山 酒 經 》 相 反 而 相 成 。
【 二 0 】 帛 二 幅 叫 做 「 帊 」 , 即 今 大方 巾 , 亦 即 「 帊 單 」 。 「 布 帊 盛 」 , 即 用 布 帊 兜 裹 著 ,擱 在 高 屋 櫥 架 上 晒 , 避 免 塵 土 染 污 。
【 二 一 】 「 魚 眼 」 , 描 狀 煮 水 初 沸 時氣 泡 大 小 的 情 況 。 蘇 軾 《 煎 茶 詩 》 : 「 蟹 眼 已 過 魚 眼 生。 」 黃 庭 堅 詩 : 「 魚 眼 常 隨 蟹 眼 來 。 」 明 王 志 堅 《 表 異錄 》 卷 十 : 「 煎 茶 初 滾 曰 蟹 眼 , 漸 大 曰 魚 眼 , 故 俗 以 未滾 曰 『 盲 湯 』 。 」 古 人 以 此 作 為 煮 茶 的 「 火 候 」 。 麴 加水 份 起 發 酵 作 用 而 逸 出 碳 酸 氣 , 因 而 產 生 氣 泡 , 「 如 魚眼 湯 沸 」 , 就 是 說 氣 泡 大 小 像 魚 眼 那 樣 , 拿 這 個 作 為 掌握 浸 麴 時 間 的 標 準 之 一 。
【 二 二 】 「 酘 」 , 音 頭 , 實 即 「 投 」字 而 用 於 飲 食 品 釀 造 者 ( 卷 八 作 醋 各 法 即 均 用 「 投 」 字) , 意 即 投 飯 在 甕 中 釀 酒 , 即 今 俗 語 所 謂 「 落 缸 」 。 初酘 投 在 麴 液 中 , 二 酘 以 下 投 在 發 酵 醪 中 。 《 要 術 》 分 次酘 飯 下 甕 , 初 酘 、 二 酘 、 三 酘 , 最 多 至 十 酘 , 直 至 發 酵停 止 酒 熟 為 止 , 先 酘 的 發 酵 醪 對 於 後 酘 的 飯 起 著 酒 母 作用 。 《 要 術 》 分 多 次 落 缸 , 而 飯 酘 在 麴 液 中 , 或 用 麴 液和 飯 , 很 少 用 麴 末 直 接 與 飯 接 觸 , 都 和 現 在 一 般 的 釀 造法 不 同 。 浙 江 溫 州 烏 衣 紅 麴 黃 酒 、 福 建 福 州 紅 麴 黃 酒 的先 浸 紅 麴 幾 小 時 再 下 飯 入 缸 中 或 中 , 浙 江 寧 波 、 嘉 興等 地 的 「 喂 飯 黃 酒 」 ( 「 喂 飯 」 是 第 二 次 投 飯 於 發 酵 醪中 ) 之 類 , 略 微 相 似 。
【 二 三 】 「 絕 令 精 細 」 , 指 舂 得 極 清白 。 米 愈 精 白 , 可 溶 性 無 氮 物(
以 澱 粉 為 主 ) 含 量 愈 高 , 為 產 生 酒精 及 一 部 分 微 生 物 代 謝 產 物 的 主 要 來 源 。 米 的 外 皮 及 胚子 中
蛋 白 質 及 脂 肪 含 量 特 多 , 對 釀 酒 來 說 , 含 量 過 多 都有 礙 酒 質 , 所 以 要 除 去 , 只 留 著 胚 乳 。 精 白
度 愈 高 , 對釀 酒 愈 好 。 下 文 「 淘 米 可 二 十 遍 」 , 目 的 亦 在 淘 淨 糠 皮雜 質 , 以 免 影 響 酒 質 。
【 二 四 】 「 殺 米 」 , 指 麴 對 於 原 料 米的 糖 化 和 酒 精 發 酵 的 效 率 。 「 二 石 一 斗 」 , 為 該 種 麴 對於 該 種 米 所 能 負 荷 的 消 米 量 的 指 標 。
【 二 五 】 「 酒 飯 」 , 指 釀 酒 的 飯 。 「弱 炊 」 , 炊 得 軟 熟 些 , 使 充 分 軟 化 , 《 要 術 》 一 般 的 方 法 是 「 再 餾 」 。
【 二 六 】 「 饙 」 , 音 分 , 《 玉 篇 》 :「 半 蒸 飯 也 」 , 《 廣 韻 》 「 二 十 文 」 : 「 一 蒸 飯 也 」 ,即 蒸 汽 初 次 上 甑 就 不 再 蒸 煮 的 半 熟 飯 。 由 於 半 熟 , 故 稱「 半 蒸 」 ; 由 於 不 再 澆 水 復 蒸 , 故 為 「 一 蒸 」 。 半 熟 飯不 能 釀 酒 , 必 須 再 經 軟 化 , 使 無 生 心 、 白 心 現 象 , 以 利於 有 益 微 生 物 的 營 糖 化 、 酒 精 發 酵 作 用 。 方 法 之 一 是 將半 熟 飯 下 在 甕 中 乘 熱 灌 進 適 量 的 鍋 底 沸 湯 , 使 飯 脹 飽 熟透 為 度 。 這 個 方 法 叫 做 「 沃 饙 」 ( 見 下 文 河 東 神 麴 釀 酒法 ) , 也 就 是 下 文 所 說 「 出 饙 甕 中 , 取 釜 下 沸 湯 澆 之 」。 沃 饙 比 蒸 飯 要 爛 , 但 糯 米 有 爛 而 比 較 不 易 糊 的 優 點 。
【 二 七 】 「 報 」 是 「 回 」 的 意 思 , 「報 蒸 」 就 是 回 蒸 , 即 添 水 復 蒸 。 既 是 「 沃 饙 」 , 自 毋 庸復 蒸 。
【 二 八 】 「 出 饙 甕 中 」 , 起 出 饙 飯 ,裝 入 甕 中 , 省 去 「 納 」 、 「 入 」 一 類 字 。
【 二 九 】 北 齊 時 有 元 斌 , 為 拓 跋 氏 宗室 , 其 祖 封 高 陽 王 , 「 斌 少 襲 祖 爵 , 歷 位 侍 中 、 尚 書 左僕 射 」 , 北 齊 天 保 初 循 例 降 爵 為 高 陽 縣 公 , 天 保 二 年 (五 五 一 年 ) 卒 , 見 《 北 齊 書 ‧ 元 斌 傳 》 。 其 年 代 、 官 名和 封 邑 高 陽 都 和 《 要 術 》 所 記 及 賈 思 勰 曾 任 高 陽 太 守 相符 , 未 知 即 其 人 否 ?
【 三 0 】 「 作 熟 」 , 指 和 得 相 當 乾 硬的 麴 料 必 須 再 經 過 透 徹 揉 搗 , 務 使 吸 水 均 勻 , 沒 有 白 心、 黏 塊 、 軟 硬 不 一 等 不 均 勻 現 象 。
【 三 一 】 「 範 」 , 指 踩 麴 塊 的 模 型 ,就 是 「 麴 模 」 。 《 要 術 》 這 裏 的 形 製 是 一 個 圓 形 的 小 鐵模 , 無 底 , 實 際 上 就 是 一 個 圓 鐵 圈 。 下 文 河 東 神 麴 則 為方 形 模 。 踏 麴 法 : 先 將 麴 模 放 在 平 板 上 , 將 麴 料 團 成 麵團 放 入 模 中 , 再 由 踩 麴 人 在 上 面 用 力 踩 踏 , 踏 好 後 脫 模, 麴 餅 就 成 形 了 。 北 宋 朱 翼 中 《 北 山 酒 經 》 卷 中 關 於 踏麴 : 「 入 模 子 , 用 布 包 裹 , 實 踏 。 」 現 在 的 踏 麴 法 , 大致 相 同 。 解 放 前 有 專 業 性 的 踏 麴 組 織 , 稱 「 麴 班 」 。 《要 術 》 的 麴 , 有 手 團 的 , 也 有 腳 踏 的 , 前 者 較 疏 鬆 , 後者 較 堅 實 , 製 成 麴 後 , 性 能 有 不 同 。
【 三 二 】 《 要 術 》 各 麴 頗 多 直 接 排 列在 地 面 上 。 唐 韓 鄂 《 四 時 纂 要 》 、 北 宋 朱 翼 中 《 北 山 酒經 》 作 麴 法 則 地 上 都 用 物 襯 墊 , 然 後 將 麴 塊 放 在 上 面 。現 在 亦 然 。
【 三 三 】 「 舉 」 , 掛 起 來 ; 「 閣 」 放在 櫥 架 上 。
【 三 四 】 「 烏 腸 」 , 麴 經 晒 燥 之 後 ,復 盛 入 甕 中 , 容 易 吸 收 潮 氣 , 因 而 被 雜 菌 滋 生 , 在 中
心部 分 孔 的 周 圍 呈 黑 褐 色 。 《 北 山 酒 經 》 卷 中 製 麴 「 總 論」 : 「 造 麴 : 水 多 則 糖 心 , 水 脈不 勻 則
心 內 青 黑 色 , 傷 熱 則 心 紅 , 傷 冷 則 發 不 透 而 體 重。 」 「 糖 」 借 作 「 溏 」 字 , 「 溏 心 」 是 由 於 和
麴 用 水 過濕 使 中 心 部 分 水 分 未 能 蒸 發 散 去 , 有 益 微 生 物 不 能 正 常生 長 , 乾 燥 後 該 部 呈 灰 褐 色 ,
麴 質 很 壞 , 現 在 叫 做 「 窩水 麴 」 。 和 麴 乾 濕 不 勻 ( 「 水 脈 不 勻 」 ) , 則 斷 面 常 呈青 黑 斑 點 。 「
傷 熱 」 是 由 於 溫 度 過 高 , 被 紅 霉 菌 所 侵 殖而 現 紅 心 。 「 傷 冷 」 由 於 溫 度 過 低 , 俗 所 謂 「 不 上 霉
」, 麴 料 所 含 營 養 物 質 未 能 被 麴 菌 很 好 利 用 , 所 以 成 麴「
體 重 」 , 就 是 重 量 減 輕 得 很 少 , 這也 是 很 壞 的 麴 。
【 三 五 】 「 七 月 七 日 焦 麥 麴 」 , 實 際上 就 是 《 笨 麴 并 酒 》 篇 的 「 頤 麴 」 。 「 頤 麴 」 和 該 篇 的「 春 酒 麴 」 , 都 是 炒 小 麥 麴 , 所 不 同 的 , 只 是 作 麴 時 間有 差 別 。 炒 小 麥 麴 是 「 笨 麴 法 」 的 特 色 , 所 以 二 種 麴 為同 類 。
【 三 六 】 「 桑 欲 落 時 」 , 以 陰 曆 言 ,北 方 在 九 月 , 《 荀 子 ‧ 宥 坐 》 篇 楊 倞 注 : 「 桑 落 , 九 月時 也 。 」 當 然 十 月 也 可 以 稱 為 「 桑 落 」 , 如 下 文 「 河 東神 麴 造 酒 法 」 : 「 十 月 桑 落 初 凍 。 」 南 方 在 十 月 , 嶺 南可 至 十 一 月 。 釀 酒 在 手 工 業 操 作 條 件 下 , 在 氣 溫 過 高 時, 易 於 酸 敗 , 許 多 名 酒 , 在 夏 季 都 停 釀 , 紹 興 酒 由 於 發酵 期 又 長 , 所 以 只 在 每 年 小 雪 節 開 始 浸 米 , 一 至 立 春 ,就 停 止 蒸 飯 釀 造 , 受 季 節 性 的 限 制 很 大 。 桑 落 時 在 秋 末初 冬 , 《 要 術 》 所 謂 攤 飯 易 於 使 其 「 極 冷 」 , 實 則 主 要在 易 於 掌 握 發 酵 醪 的 溫 度 , 這 時 歷 來 認 為 是 釀 酒 的 最 好時 令 , 歷 史 上 很 早 就 有 「 桑 落 酒 」 的 名 稱 。
【 三 七 】 「 停 」 , 指 成 品 酒 不 因 環 境變 化 而 變 質 的 可 能 貯 存 期 。
【 三 八 】 「 無 令 勢 不 相 及 」 , 釀 酒 在頭 幾 天 的 主 發 酵 階 段 , 發 酵 旺 盛 , 酒 精 含 量 直 線 上 升 ,可 達 全 含 量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 過 後 轉 入 後 發 酵 期 , 在 長期 間 內 醇 度 增 漲 微 緩 , 所 以 酘 飯 必 須 掌 握 在 主 發 酵 期 的適 當 時 間 內 , 過 早 過 遲 , 均 非 所 宜 。 《 北 山 酒 經 》 卷 下「 投 醹 」 : 「 投 醹 ( 指 次 酘 的 飯 ) 最 要 廝 應 , 不 可 過 ,不 可 不 及 。 … … 若 腳 ( 指 初 釀 的 酒 母 ) 嫩 力 小 , 酘 早 『甜 麋 』 ( 借 作 「 糜 」 字 , 即 投 醹 ) , 冷 不 能 發 , 脫 折 斷( 指 發 酵 中 止 ) , 多 致 涎 慢 ( 指 被 雜 菌 所 滋 生 而 臭 敗 ), 酒 人 謂 之 『 了 』 。 」 相 反 , 「 腳 熱 發 緊 , 不 分 摘 開( 指 從 一 缸 內 及 時 分 開 以 降 低 發 酵 醪 品 溫 , 同 時 抓 緊 分別 酘 飯 ) , 發 過 無 力 方 酘 , 非 特 酒 味 薄 不 醇 美 , 兼 麴 末少 ( 指 主 發 酵 過 去 , 麴 力 已 弱 ) , 咬 甜 麋 不 住 , 頭 腳 (酒 母 為 腳 , 再 酘 為 頭 ) 不 廝 應 , 多 致 味 酸 。 」 所 說 由 於酘 飯 過 早 過 遲 「 勢 不 相 及 」 而 引 起 的 酸 敗 變 質 情 況 , 很是 細 緻 。 又 此 麴 一 斗 , 殺 米 三 石 , 至 此 只 酘 了 二 石 二 斗, 未 知 是 否 包 括 在 「 以 漸 待 米 消 即 酘 」 之 中 , 或 者 有 脫文 ?
【 三 九 】 麴 多 酒 苦 , 米 多 酒 甜 。 《 北山 酒 經 》 卷 下 「 用 麴 」 : 「 米 石 百 兩 , 是 為 氣 平 , 十 之上 ( 一 斗 米 十 兩 麴 以 上 ) 則 苦 , 十 之 下 則 甘 。 」 《 要 術》 下 文 「 神 麴 粳 米 醪 法 」 : 「 若 猶 苦 者 , 更 以 二 斗 酘 之。 」 《 笨 麴 并 酒 》 篇 「 作 春 酒 法 」 和 「 九 醞 法 」 等 也 都有 麴 過 酒 苦 的 說 明 。 這 裏 「 苦 、 薄 」 是 說 既 苦 而 又 淡 薄。 薄 則 易 酸 , 漢 劉 向 《 新 序 》 卷 四 《 雜 事 》 : 「 牆 薄 則亟 壞 , 繒 薄 則 亟 裂 , 器 薄 則 亟 毀 , 酒 薄 則 亟 酸 。 」
【 四 0 】 我 國 黃 酒 釀 造 的 特 點 是 在 長時 間 內 營 緩 慢 的 糖 化 、 酒 化 作 用 , 而 逐 漸 積 累 較 高 濃 度的 酒 精 。 如 果 纔 下 釀 時 溫 度 過 高 , 有 利 於 澱 粉 糖 化 作用 的 進 行 , 但 由 於 高 溫 ( 五 三 至 六 三 度 C ) 對 澱 粉 雖為 最 合 適 , 但 對 酵 母 菌 為 不 合 適 , 而 且 糖 分 積 累 過 快 過高 , 對 酵 母 菌 的 活 動 也 不 利 , 同 時 澱 粉 在 高 溫 下 一 部分 被 鈍 化 , 也 影 響 到 後 一 階 段 的 糖 化 。 所 以 我 國 黃 酒 釀造 的 另 一 特 點 是 保 持 在 對 二 方 面 都 相 當 合 適 的 同 一 溫 度下 使 糖 化 與 酒 化 作 用 同 時 交 替 進 行 , 最 後 達 到 酒 精 含 量逐 漸 提 高 的 目 的 。 這 是 我 國 勞 動 人 民 在 釀 造 工 藝 方 面 的獨 特 創 造 。 《 要 術 》 攤 飯 要 使 「 極 冷 」 的 目 的 , 就 是 為了 避 免 增 高 下 釀 時 的 溫 度 而 引 起 酒 醪 的 酸 敗 。 所 以 《 北山 酒 經 》 「 投 醹 」 說 : 「 四 時 並 須 放 冷 , 《 齊 民 要 術 》所 以 專 取 桑 落 時 造 者 , 黍 必 令 極 冷 故 也 。 」 但 這 只 是 以飯 溫 調 節 下 缸 品 溫 的 一 項 措 施 , 並 非 一 成 不 變 , 尚 須 看氣 溫 而 定 , 如 在 嚴 寒 冬 季 , 則 需 要 微 暖 。 現 在 這 樣 , 《要 術 》 亦 然 。
【 四 一 】 這 個 麴 蒸 、 炒 、 生 三 種 小 麥配 合 的 比 例 是 : 蒸 、 炒 小 麥 各 為 一 百 時 , 生 小 麥 為 百 分之 一 百 十 五 。
【 四 二 】 「 足 」 , 音 沮 , 《 廣 韻 》 去聲 「 十 遇 」 : 「 足 , 添 物 也 。 」 《 類 篇 》 : 「 益 也 。 」「 足 手 」 猶 言 多 手 、 并 手 , 不 是 用 足 和 手 一 起 揉 麵 。
【 四 三 】 「 醪 」 , 音 勞 , 《 說 文 》 :「 汁 滓 酒 也 。 」 即 帶 糟 的 酒 。 現 在 稱 正 在 發 酵 期 間 的 酒為 發 酵 醪 , 成 熟 未 榨 的 酒 為 成 熟 醪 , 均 本 此 義 。
粳 米 性 質 較 硬 , 如 按 照常 法 蒸 煮 , 不 易 糊 化 , 會 有 白 心 、 硬 心 等 缺 點 ; 其 糖 化較 糯 米 難 , 澱 粉 利 用 率 較 低 , 因 此 出 酒 率 亦 較 低 , 而 出糟 率 較 高 ; 多 攪 拌 容 易 生 毛 發 糊 , 增 加 操 作 上 的 困 難 ,而 且 酒 液 較 糯 米 要 渾 濁 , 壓 榨 不 易 。 解 放 後 經 過 不 斷 的努 力 和 改 進 , 逐 步 摸 索 出 一 套 以 粳 米 代 替 糯 米 的 經 驗 ,基 本 上 解 決 了 存 在 的 問 題 。 《 要 術 》 這 裏 也 用 粳 米 釀 酒, 除 用 過 濾 麴 汁 一 點 外 , 別 無 其 他 不 同 記 述 , 未 知 許 多問 題 怎 樣 解 決 。 或 者 但 求 成 酒 , 不 計 損 失 , 質 量 差 點 也就 連 糟 吃 喝 了 , 還 是 當 時 粳 米 的質 量 有 不 同 ?
【 四 四 】 「 毛 袋 」 , 即 卷 六 《 養 羊 》篇 所 稱 的 「 毛 堪 酒 袋 」 , 用 於 榨 酒 和 過 濾 渣 滓 。
【 四 五 】 「 醅 」 , 《 廣 韻 》 : 「 酒 未漉 也 」 , 即 帶 糟 未 經 壓 榨 的 酒 , 義 與 「 醪 」 同 。 「 醅 」既 是 連 糟 酒 , 因 亦 稱 糟 為 「 醅 」 。 「 合 醅 飲 之 」 , 即 連糟 吃 喝 。
【 四 六 】 「 唯 細 為 良 」 , 這 是 《 要 術》 中 將 製 麴 原 料 粉 碎 得 最 細 的 麴 。 麴 粒 過 粗 , 麴 塊 空 隙大 , 水 分 吃 不 透 , 而 且 容 易 蒸 發 散 去 , 而 熱 量 又 易 散 失, 有 益 微 生 物 繁 殖 不 易 。 麴 粒 過 細 , 則 麴 塊 過 於 黏 稠 ,水 分 不 易 發 散 , 熱 量 又 不 易 散 失 , 易 被 酸 敗 菌 侵 殖 。 現在 製 造 小 麥 麴 一 般 僅 將 小 麥 破 碎 成 三 五 片 使 澱 粉 外 露 而已 , 不 使 有 過 多 的 粉 質 。 《 要 術 》 要 求 愈 細 愈 好 , 與 《北 山 酒 經 》 純 用 精 白 麵 粉 ( 一 百 斤 小 麥 磨 作 六 十 斤 白 麵) 製 麴 相 似 , 均 與 今 法 有 不 同 。 《 要 術 》 此 麴 只 要 求 搗到 可 團 便 止 , 並 且 是 用 手 團 而 不 用 腳 踏 , 似 乎 也 含 有 為避 免 過 黏 考 慮 的 意 思 。
【 四 七 】 《 要 術 》 九 種 麴 中 有 四 種 和「 藥 」 的 麴 , 即 此 麴 、 河 東 神 麴 、 下 篇 的 白 醪 麴 及 《 法酒 》 篇 的 「 大 州 白 墮 麴 」 。
【 四 八 】 「 蒸 餅 」 , 即 今 饅 頭 、 饃 饃。 「 劑 」 是 原 來 的 劑 量 、 份 劑 , 指 未 蒸 前 的 原 劑 型 。 卷九 《 餅 法 》 篇 「 切 麵 粥 」 條 有 「 大 作 劑 」 , 正 是 指 作 時的 麵 劑 大 小 。
【 四 九 】 「 令 下 微 浥 浥 」 , 使 下 面 稍微 帶 點 潮 。 在 《 要 術 》 中 這 種 麴 大 概 是 和 水 最 多 的 麴 。一 般 說 來 , 如 果 和 水 太 少 , 有 益 微 生 物 尚 未 成 熟 , 而 麴塊 已 呈 乾 燥 狀 態 ; 如 果 用 水 太 多 , 則 來 火 過 猛 , 會 變 成內 部 炭 化 的 「 受 火 麴 」 , 或 外 乾 內 溏 , 又 會 變 成 「 窩 水麴 」 , 均 於 製 麴 不 利 。 但 另 方 面 , 紹 興 酒 草 包 麴 以 和 水較 乾 得 到 特 有 的 適 量 苦 味 , 這 是 由 於 和 產 生 苦 味 有 關 的麴 霉 分 生 子 因 乾 燥 而 受 到 抑 制 , 不 致 產 生 過 多 的 苦 味 ;而 用 水 較 多 則 又 有 利 於 澱 粉 利 用 率 的 提 高 。 所 以 用 水 多少 , 對 製 麴 的 關 係 十 分 錯 綜 複 雜 , 孰 優 孰 劣 , 根 據 各 地習 慣 和 其 他 條 件 , 亦 未 易 一 語 論 定 。 《 要 術 》 此 麴 , 麴料 粉 碎 極 細 , 用 水 又 較 多 , 而 其 釀 酒 效 率 竟 高 達 一 斗 麴四 石 米 , 用 麴 量 只 占 原 料 米 的 2 ﹒ 5 % , 為 九 種 麴 中 最高 者 , 並 為 現 在 麥 麴 之 所 不 及 , 則 是 此 麴 的 特 色 , 但 亦有 不 能 理 解 的 疑 問 。
【 五 0 】 「 亦 相 似 」 , 指 祭 與 不 祭 ,麴 都 同 樣 。 這 無 異 對 上 文 祭 麴 的 諷 刺 。
【 五 一 】 「 外 許 」 即 「 外 處 」 , 指 戶外 。
【 五 二 】 此 麴 「 夜 受 露 霜 」 , 頗 似 《北 山 酒 經 》 先 罨 後 風 的 「 ● 麴 」 , 見 注 釋 【 六 六 】 。
【 五 三 】 「 茹 」 , 《 要 術 》 中 的 特 用詞 , 作 「 包 」 、 「 裹 」 解 釋 。 字 書 未 載 此 義 。 高 誘 注 《呂 氏 春 秋 ‧ 功 名 》 篇 的 「 茹 」 說 : 「 茹 , 讀 茹 船 漏 之 茹字 。 」 《 易 經 》 「 既 濟 」 : 「 繻 , 有 衣 袽 。 」 王 弼 注 :「 衣 袽 , 所 以 塞 舟 漏 也 。 」 說 明 「 茹 」 即 「 袽 」 字 。 由堵 塞 漏 孔 一 義 引 申 於 外 部 的 防 護 , 就 是 封 裹 。 「 茹 甕 」即 用 稿 稈 之 類 裹 護 甕 外 , 以 便 保 溫 。 這 在 釀 造 操 作 中 是常 見 的 措 施 。
【 五 四 】 水 質 對 釀 酒 的 關 係 極 大 , 所謂 「 名 酒 必 有 佳 泉 」 , 有 一 定 的 科 學 依 據 。 這 裏 是 《 要術 》 對 釀 酒 水 源 的 選 擇 。 水 中 氯 化 物 如 果 含 量 適 當 , 對微 生 物 是 一 種 養 分 , 對 無 刺 激 作 用 , 並 能 促 進 發 酵 ,但 至 能 使 味 覺 感 覺 到 鹹 苦 味 時 , 已 是 太 多 , 則 對 微 生 物有 抑 制 作 用 , 所 以 要 「 極 甘 井 水 , 小 鹹 則 不 佳 」 。 「 小」 通 「 少 」 , 作 「 稍 」 字 、 「 微 」 字 用 。 黃 河 流 域 地 下水 一 般 含 可 溶 性 鹽 類 較 高 , 所 以 井 水 會 帶 鹹 苦 味 , 但 也有 含 量 較 低 的 泉 源 井 水 , 則 味 道 淡 如 河 水 , 一 般 稱 為 「甜 水 」 。
【 五 五 】 「 生 衣 」 , 長 出 菌 醭 , 結 成一 層 皮 膜 。 此 時 麴 已 變 質 , 糖 化 、 發 酵 力 減 弱 , 使 成 品酒 厚 重 不 醇 。
【 五 六 】 糠 皮 雜 質 未 經 淘 淨 , 使 酒 重濁 不 清 。
【 五 七 】 蒸 汽 初 次 透 出 飯 面 , 添 水 (酒 、 澆 、 淋 ) 復 蒸 為 「 餾 」 ,《
要 術 》 所 謂 「 再 餾 」 , 亦 即 復 蒸 。《 爾 雅 ‧ 釋 言 》 邢 昺 疏 : 「 蒸 米 謂 之 饙 , 饙 必 餾 而 熟 之。 」
餾 的 目 的 在 使 米 粒 軟 硬 一 致 , 生 熟 均 勻 , 糊 化 透 徹, 《 要 術 》 謂 之 「 均 熟 」 。
但 均 熟 並 非 非 餾 不 行 ,「 沃 饙 」 也 是 一 法 , 已 見 上 注 。 另 外 事 前 浸 米 使 脹 也 是一 法 , 例 如 下 篇 「 釀 白 醪 法 」 的 「 一 餾 飯 」 , 只 蒸 一 次, 由 於 預 前 已 浸 米 一 宿 , 所 以 一 蒸 也 達 到 均 熟 , 毋 須 再蒸 。
【 五 八 】 「 堅 剛 」 , 過 硬 ; 「 生 」 ,生 心 、 白 心 , 投 入 生 產 會 懸 浮 在 醪 液 中 使 酒 量 減 產 ; 「減 」 , 《 廣 雅 ‧ 釋 詁 二 》 : 「 劣 , 減 也 」 , 生 熟 不 勻 ,過 熟 發 毛 , 均 非 所 宜 。
【 五 九 】 「 貯 出 」 , 即 舀 出 , 亦 簡 稱「 貯 」 , 如 下 文 「 貯 汁 於 盆 中 」 。
【 六 0 】 「 法 候 」 , 指 在 發 酵 期 察 候並 掌 握 恰 好 的 酘 米 份 量 和 最 合 適 的 操 作 時 機 。 「 法 候
」連 詞 , 《 北 山 酒 經 》 卷 下 「 投 醹 」 引 《 要 術 》 正 作 「 體候 」 , 是 其 明 證 。 又 《 笨 麴 并 酒 》 篇
「 又 造 粟 米 酒 法 」有「
法 用 」 連 詞 , 用 法 亦 相 同 。 否 則 米多 酒 甜 , 增 加 出 糟 率 , 米 少 酒 薄 , 影 響 酒 質 , 均 為 「 失候 」
。 漢 王 充 《 論 衡 ‧ 幸 偶 》 篇 : 「 蒸 穀 為 飯 , 釀 飯 為酒 。 酒 之 成 也 , 甘 苦 異 味 ; 飯 之 熟 也 , 剛 柔
殊 和 : 非 庖廚 酒 人 有 意 異 也 , 手 指 之 調 , 有 偶 適 也 。 」
【 六 一 】 「 押 」 通 「 壓 」 , 「 押 出 」即 「 壓 出 」 , 這 裏 首 次 提 到 壓 榨 。 《 要 術 》 沒 有 說 明 怎樣 壓 榨 法 , 但 晉 時 已 有 所 謂 「 乾 榨 酒 」 , 《 要 術 》 卷 八《 作 酢 法 》 篇 「 作 大 酢 法 又 法 」 有 「 如 壓 酒 法 , 毛 袋 壓出 」 , 並 且 能 夠 「 壓 糟 極 燥 」 ( 「 酒 糟 酢 法 」 ) , 說 明壓 榨 技 術 已 相 當 進 步 , 至 少 也 應 有 簡 單 的 榨 槽 。
「 清 澄 」 , 酒 液 榨 出 後必 須 經 過 澄 清 , 否 則 會 影 酒 質 和 增 加 過 夏 的 困 難 。 按照 現 在 的 操 作 程 序 , 澄 清 後 繼 即 煎 酒 , 目 的 在 殺 死 酒 中雜 菌 並 使 蛋 白 質 混 濁 物 質 凝 集 , 以 利 陳 釀 。 《 要 術 》 中沒 有 提 到 煎 酒 , 可 能 那 時 還 沒 有 這 樣 做 , 但 單 澄 清 亦 便於 貯 存 。 《 北 山 酒 經 》 卷 下 「 收 酒 」 : 「 大 抵 酒 澄 得 清, 更 滿 裝 , 雖 不 煮 , 夏 月 亦 可 存 留 。 」 《 要 術 》 此 酒 經過 澄 清 , 亦 稱 「 春 秋 二 時 釀 者 , 皆 得 過 夏 。 」
【 六 二 】 發 酵 溫 度 過 低 或 過 高 , 都 會引 起 酒 液 變 質 。 這 裏 冬 釀 酒 初 次 落 甕 用 溫 飯 , 再 酘 時 發酵 溫 度 很 高 則 用 冷 飯 , 否 則 易 致 酸 敗 。
【 六 三 】 「 瀋 」 , 指 淘 米 泔 、 飯 湯 等。 《 要 術 》 中 對 釀 酒 所 用 的 米 糠 、 瀋 汁 和 飯 頗 多 不 許
人或 家 畜 、 家 禽 食 用 的 「 禁 忌 」 , 但 這 裏 指 明「
一 切 無 忌 」 , 已 有 不 同 。 到 北 宋 的《 北 山 酒 經 》 , 就 完 全 沒 有 這 一 套 了 。
【 六 四 】 河 東 , 郡 名 , 秦 置 , 有 今 山西 省 西 南 角 地 區 。 後 魏 時 郡 治 在 今 永 濟 縣 東 南 。
【 六 五 】 《 要 術 》 中 此 麴 用 桑 葉 、 耳、 艾 及 茱 萸 ( 或 野 蓼 ) 四 種「
藥 」 , 是 用 藥 種 數 最 多 的 , 但 還 沒有 像 現 在 「 酒 藥 」 的 用 上 幾 十 味 中 藥 。 用 某 種 藥 可 能 對某 種
糖 化 或 發 酵 菌 類 的 繁 殖 有 益 , 但 也 有 無 益 甚 或 有 妨礙 的 。
【 六 六 】 「 臥 」 即 「 罨 」 , 「 臥 麴 」即 進 入 麴 室 保 溫 培 菌 , 俗 稱 「 罨 麴 」 。 《 要 術 》 各 種
麴都 經 過 「 臥 」 , 不 過 這 裏 纔 出 現 此 字 而 已 。「
罨 」 易 而 「 風 」 難 。 《 要 術 》 九 種麴 都 是 「 罨 麴 」 。 至 北 宋 《 北 山 酒 經 》 則 除 罨 曲 外 , 尚有 「
風 麴 」 ( 不 罨 , 用 植 物 葉 子 包 裹 , 盛 在 紙 袋 中 , 掛在 透 風 不 見 日 處 ) 和 「 ● 麴 」 ( 風 、 罨 並 用
, 大 致 罨 時短 , 風 時 長 ) 。 至 明 《 天 工 開 物 》 , 又 發 展 有 「 丹 麴 」, 先 罨 後 風 , 技 術 複 雜 , 而
風 尤 為 重 要 。
【 六 七 】 「 」 , 音 涓 , 「 麥 」 即麥 、 麥 稈 。 《 要 術 》 中 自 此 麴 以 下 五 種 麴 , 均 用 稿 、草 之 類 下 襯 上 覆 , 不 直 接 置 於 地 上 。
【 六 八 】 「 箔 」 , 蠶 箔 ; 「 槌 」 , 原指 蠶 架 的 直 柱 , 這 裏 即 指 蠶 架 。 參 看 卷 五 《 種 桑 柘 》 篇「 養 蠶 法 」 注 釋 。
【 六 九 】 卷 二 有 《 粱 秫 》 篇 , 《 要 術》 本 文 單 稱 「 秫 米 」 時 , 即 指 此 「 秫 」 。 糯 米 , 《 要 術》 本 文 亦 稱 「 秫 稻 米 」 。 糯 米 除 混 有 雜 米 成 分 不 純 或 光照 不 足 「 陰 子 」
多 外 , 釀 酒 質 量 不 會 比 黍 米 差 。 這 裏「 秫 米 」 不 是 指 糯 米 。
【 七 0 】 「 表 裏 」 , 指 上 下 兩 面 。 《笨 麴 并 酒 》 篇 「 浸 藥 酒 法 」 :「
治 麴 法 , 須 斫 去 四 綠 、 四 角 、 上 下兩 面 。 」
【 七 一 】 「 則 」 , 通 「 即 」 。 下 文 「收 水 則 用 」 , 用 法 同 。
【 七 二 】 「 春 酒 」 , 指 春 釀 酒 。 《 詩經 ‧ 豳 風 ‧ 七 月 》 : 「 十 月 獲 稻 , 為 此 春 酒 。 」 周 曆 建子 , 十 月 歲 盡 , 得 稱 十 月 釀 酒 為 春 酒 。 但 漢 以 後 改 為 建寅 , 即 今 農 曆 , 如 仍 以 十 月 所 釀 酒 為 「 春 酒 」 , 就 不 合適 。 所 以 《 四 民 月 令 》 稱 正 月 所 釀 酒 為 「 春 酒 」 , 十 月所 釀 酒 為 「 冬 酒 」 。 現 在 也 是 這 樣 。 九 、 十 月 桑 落 時 為釀 酒 的 特 宜 時 令 , 其 酒 稱 「 桑 落 酒 」 , 與 「 春 酒 」 、 「冬 酒 」 對 稱 , 這 從 下 文 「 春 酒 」 與 「 初 凍 後 , 盡 年 暮 」對 稱 , 與 「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天 寒 水 凍 」 對 稱 , 又 與 「 桑落 」 對 稱 , 均 可 為 證 明 。 據 此 , 我 們 這 裏 在 「 上 時 」 、「 中 時 」 斷 句 , 不 斷 為 「 十 月 桑 落 初 凍 … … 為 上 時 春 酒, 正 月 晦 日 … … 為 中 時 春 酒 」 , 致 使 冬 釀 酒 也 變 成 「 春酒 」 。
【 七 三 】 水 是 一 種 極 好 的 溶 媒 , 對 釀酒 的 糖 化 遲 速 , 發 酵 良 否 , 酒 味 優 劣 , 都 極 有 關 係 。 這是 由 於 水 中 或 多 或 少 地 溶 解 有 各 種 無 機 和 有 機 物 質 , 並混 雜 有 不 溶 解 的 懸 浮 物 、 膠 體 物 質 和 生 物 等 物 質 , 感 應靈 敏 的 微 生 物 一 與 接 觸 就 起 反 應 , 所 以 對 釀 酒 用 水 的 水源 、 水 質 必 須 加 以 慎 重 的 選 擇 和 鑑 別 。 冬 季 水 中 浮 游 生物 和 其 他 有 機 雜 質 含 量 較 少 , 可 以 直 接 用 生 水 投 入 生 產, 而 且 氣 候 較 冷 , 易 於 管 理 , 不 易 發 生 酒 質 酸 敗 的 現 象。 紹 興 酒 所 以 歷 來 強 調 只 能 用 冬 水 釀 酒 , 即 由 於 此 。 《要 術 》 所 謂 「 水 脈 既 定 」 , 就 是 指 這 個 用 冬 水 釀 酒 較 為隱 定 不 易 變 質 的 特 點 。 開 春 後 天 氣 轉 暖 , 所 以 釀 酒 用 水須 加 以 煮 沸 滅 菌 處 理 , 否 則 容 易 使 酒 質 變 壞 。
【 七 四 】 「 動 」 , 酸 敗 變 質 。 釀 造 各篇 常 用 。
【 七 五 】 冰 , 北 方 也 叫 做 「 凌 」 。
【 七 六 】 《 要 術 》 淘 米 有 多 至 五 六 十遍 的 。 此 處 首 次 提 到 「 水 清 即 止 」 。 其 實 水 清 就 可 以 。《 北 山 酒 經 》 卷 下 「 淘 米 」 對 米 的 純 淨 度 極 為 重 視 , 方法 也 精 細 : 「 造 酒 , 治 糯 為 先 , 須 令 揀 擇 不 可 有 粳 米 。若 旋 ( 隨 時 ) 揀 , 實 為 費 力 , 要 須 自 種 糯 穀 , 即 全 無 粳米 , 免 更 揀 擇 。 … … 凡 米 , 不 從 淘 中 取 淨 , 從 揀 中 取 淨, 緣 水 祇 去 得 塵 土 , 不 能 去 砂 石 鼠 糞 之 類 。 要 須 旋 舂 簸令 潔 白 。 走 水 一 淘 , 大 忌 久 浸 , 蓋 揀 簸 既 淨 , 則 淘 數 少而 漿 入 。 但 先 傾 米 入 籮 , 約 度 添 水 , 用 杷 子 靠 定 籮 唇 ,取 力 直 下 , 不 住 手 急 打 斡 , 使 水 米 運 轉, 自 然 勻 淨 , 纔 水 清 即 止 。 如 此 則 米 已 潔 淨 , 亦 無 陳 氣。 」
【 七 七 】 「 及 熱 」 , 趁 熱 。
【 七 八 】 釀 酒 好 壞 在 其 他 條 件 不 變 的情 況 下 , 完 全 由 於 溫 度 的 掌 握 是 否 最 適 於 霉 菌 、 酵 母 等的 活 動 的 關 係 。 溫 度 不 足 或 過 高 , 都 能 壞 酒 。 上 文 「 神麴 酒 方 」 釀 冬 酒 初 酘 用 溫 飯 , 次 酘 仍 須 用 冷 飯 , 否 則 發酵 溫 度 過 高 , 必 致 酸 敗 。 這 裏 冬 釀 酒 概 用 溫 飯 , 不 得 「冷 熱 相 雜 」 , 這 是 由 於 麴 的 性 能 有 不 同 , 同 時 徒 然 增 加管 理 上 的 困 難 , 招 致 損 失 。
【 七 九 】 「 糱 」 , 原 指 麥 芽 , 這 裏 作為 此 物 對 彼 物 起 作 用 來 解 釋 ,「
麴 糱 」 就 是 麴 發 、 麴 勢 的 意 思 。
【 八 0 】 「 沃 饙 」 泡 得 很 爛 , 多 次 攪拌 後 容 易 發 糊 , 不 利 於 菌 類 的 繁 殖 , 並 且 有 礙 壓 榨 , 使酒 液 重 濁 不 醇 , 糟 粕 多 ; 「 再 餾 黍 」 糊 化 透 徹 而 不 過 爛, 攪 拌 後 不 易 發 毛 , 而 且 糖 化 、 酒 化 較 完 全 , 所 以 酒 質較 為 清 香 醇 澈 , 出 酒 率 也 較 高 。
【 八 一 】 「 別 」 , 各 別 , 指 每 甕 各 盛一 碗 酒 在 日 中 晒 著 。
【 八 二 】 「 莞 蒲 」 , 因 其 葉 可 製 莞 席而 得 名 , 應 即 香 蒲 科 的 香 蒲 。《
爾 雅 ‧ 釋 草 》 : 「 莞 , 苻 蘺 。 」 郭璞 注 : 「 今 西 方 人 呼 蒲 為 莞 蒲 。 」 《 詩 經 ‧ 小 雅 ‧ 斯 干》 :
「 上 莞 下 簟 。 」 孔 穎 達 疏 引 《 本 草 》 說 :「
白 蒲 , 一 名 苻 蘺 , 楚 謂 之 莞 蒲 。 」香 蒲 亦 單 稱 為 「 蒲 」 。 葉 鞘 抱 合 成 圓 棒 狀 , 在 土 中 的 白色 ,
在 水 中 的 淡 綠 色 , 地 下 莖 嫩 者 亦 白 色 , 故 又 名 「 白蒲 」 。
【 八 三 】 《 北 山 酒 經 》 卷 下 「 酴 米 」: 「 若 下 腳 ( 初 釀 下 甕 ) 後 , 依 前 發 慢 , … … 或 以 一 二升 小 瓶 佇 熱 湯 , 密 封 口 , 置 在 甕 底 , 候 發 即 急 去 之 , 謂之 『 追 魂 』 。 」 其 法 與 《 要 術 》 相 同 , 現 在 也 常 被 採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