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魚 鮓 法 : 先 下 水 、 鹽 、 渾 豉 、 擘 蔥 , 次 下 豬 、 羊、 牛 三 種 肉 , 腤 兩 沸 , 下 鮓 。 打 破 雞 子 四 枚 , 瀉 中 , 如瀹 雞 子 法 【 二 】 。 雞 子 浮 , 便 熟 , 食 之 。
《 食 經 》 ● 鮓 法 : 「 破 生 雞 子 , 豉 汁 , 鮓 , 俱 煮沸 , 即 奠 。 」 又 云 : 「 渾 用 豉 。 奠 訖 , 以 雞 子 、 豉 怗 。」 又 云 ( 一 ) : 「 鮓 沸 , 湯 中 與 豉 汁 、 渾 蔥 白 , 破 雞 子寫 中 。 奠 二 升 。 用 雞 子 , 眾 物 是 停 【 三 】 也 。 」
五 侯 ● 【 四 】 法 : 用 食 板 零 ● ( 二 ) , 雜 鮓 、 肉, 合 水 煮 , 如 作 羹 法 。
純 ● 魚 法 : 「 一 名 缹 魚 。 用 ● 魚 。 治 腹 裏 ( 三 ), 去 腮 不 去 鱗 。 以 鹹 豉 、 蔥 ( 四 ) 、 薑 、 橘 皮 、 酢 , 細切 ( 五 ) , 合 煮 。 沸 , 乃 渾 下 魚 。 蔥 白 渾 用 。 — — 又 云: 下 魚 中 煮 。 沸 , 與 豉 汁 、 渾 蔥 白 。 將 熟 , 下 酢 。 又 云: 切 生 薑 令 長 。 — — 奠 時 , 蔥 在 上 。 大 , 奠 一 ; 小 , 奠二 ( 六 ) 。 若 大 魚 , 成 治 准 此 【 五 】 。 」
腤 雞 : 「 一 名 『 缹 雞 』 , 一 名 『 雞 ● 』 。 以 渾 。鹽 , 豉 , 蔥 白 中 截 , 乾 蘇 微 火 炙 — — 生 蘇 不 炙 — — 與 成治 渾 雞 , 俱 下 水 中 , 熟 煮 。 出 雞 及 蔥 , 漉 出 汁 中 蘇 、 豉, 澄 令 清 。 擘 肉 , 廣 寸 餘 , 奠 之 , 以 暖 汁 沃 之 。 肉 若 冷, 將 奠 , 蒸 令 暖 。 滿 奠 。 」 又 云 : 「 蔥 、 蘇 、 鹽 、 豉 汁, 與 雞 俱 煮 。 既 熟 , 擘 奠 , 與 汁 , 蔥 、 蘇 在 上 , 莫 安 (七 ) 下 。 可 增 蔥 白 , 擘 ( 八 ) 令 細 也 。 」
腤 ( 九 ) 白 肉 : 「 一 名 『 白 缹 ( 十 ) 肉 』 。 鹽 、豉 煮 , 令 向 熟 , 薄 切 : 長 二 寸 半 , 廣 一 寸 准 , 甚 薄 。 下新 水 中 【 六 】 , 與 渾 蔥 白 、 小 蒜 、 鹽 、 豉 清 。 」 又 : 「 葉 切 【 七 】 , 長 三 寸 ( 十 一 ) 。 與 蔥 、 薑 , 不 與 小 蒜, ( 十 二 ) 亦 可 。 」
腤 豬 法 : 一 名 「 缹 ( 十 ) 豬 肉 」, 一 名 「 豬 肉 鹽 豉 」 。 一 如 缹 白 肉 之 法 。
腤 魚 法 : 用 鯽 魚 , 渾 用 。 軟 體 魚 不 用 。 鱗 治 。 刀細 切 蔥 , 與 豉 、 蔥 俱 下 , 蔥 長 四 寸 。 將 熟 , 細 切 薑 、 胡芹 、 小 蒜 與 之 。 汁 色 欲 黑 。 無 酢 者 , 不 用 椒 。 若 大 魚 ,方 寸 准 得 用 。 軟 體 之 魚 , 大 魚 不 好 也 。
蜜 純 煎 魚 法 : 用 鯽 魚 , 治 復 中 , 不 鱗 。 苦 酒 、 蜜中 半 , 和 鹽 漬 魚 , 一 炊 久 , 漉 出 。 膏 油 熬 之 , 令 赤 。 渾奠 焉 。
勒 鴨 【 八 】 消 : 細 研 熬 如 餅 臛 【 九 】 , 熬 之 令 小熟 。 薑 、 橘 、 椒 、 胡 芹 、 小 蒜 , 並 細 切 , 熬 黍 米 糝 【 一0 】 。 鹽 、 豉 汁 下 肉 中 復 熬 , 令 似 熟 ( 十 三 ) , 色 黑 。平 滿 奠 。 兔 、 雉 肉 , 次 好 。 凡 肉 , 赤 理 ( 十 四 ) 皆 可 用。 勒 鴨 之 小 者 , 大 如 鳩 、 鴿 , 色 白 也 。
鴨 煎 法 : 用 新 成 子 鴨 極 肥 者 , 其 大 如 雉 。 去 頭 ,爓 ( 十 五 ) 治 , 卻 腥 翠 【 一 一 】 、 五 藏 , 又 淨 洗 , 細 剉如 籠 肉 【 一 二 】 。 細 切 蔥 白 , 下 鹽 、 豉 汁 , 炒 令 極 熟 。下 椒 、 薑 末 食 之 。
( 一 ) 怗 又 云 , 院 刻 、 金 抄 、 明 抄作 「 怗 云 」 , 明 清 刻 本 作 「 帖 去 」 , 均 脫 「 又 」 字 , 而「 去 」 應 是 「 云 」 字 之 誤 。 按 「 怗 」 , 通 「 帖 」 、 「 貼」 , 義 同 《 作 魚 鮓 》 篇 《 要 術 》 本 文 的 「 以 竹 篛 交 橫 帖上 」 的 「 帖 」 , 意 即 將 鍋 中 的 蛋 和 豉 粒 鋪 在 鮓 的 上 面 。「 云 」 是 又 一 種 作 法 , 應 作 「 又 云 」 , 故 補 「 又 」 字 。
( 二 ) 「 ● 」 , 院 刻 、 湖 湘 本 如 文; 金 抄 作 「 ● 」 , 明 抄 作 「 ● 」 , 均 訛 。 按 「 ● 」 即 「揲 」 字 , 音 薛 ( 又 音 牒 , 音 葉 ) , 《 說 文 》 : 「 閱 持 也。 」 這 裏 作 檢 選 解 釋 , 所 謂 「 零 ● 」 , 意 即 「 零 擇 」 、「 零 ● 」 , 指 零 擇 雜 件 作 成 「 雜 燴 」 式 的 食 饌 , 《 津 逮》 本 、 漸 西 本 因 逕 改 為 「 ● 」 字 。
( 三 ) 「 裏 」 , 明 抄 誤 作 「 裹 」 (湖 湘 本 殘 剩 半 個 , 誤 作 「 ● 」 ) , 據 院 刻 、 金 抄 改正 。
( 四 ) 院 刻 、 金 抄 作 「 蔥 」 , 明 抄、 湖 湘 本 作 「 蔥 白 」 。
( 五 ) 「 … … 酢 , 細 切 」 , 和 上 篇引 《 食 次 》 「 裹 蒸 生 魚 」 的 「 … … 鹽 , 細 切 」 一 樣 , 細切 竟 包 括 了 醋 、 鹽 。 《 食 經 》 、 《 食 次 》 文 往 往 這 樣 特別 , 未 知 是 為 了 敘 述 時 連 貫 而 下 的 貪 圖 方 便 , 還 是 賈 氏所 見 原 本 已 多 錯 亂 。 但 賈 氏 本 文 , 沒 有 這 種 語 病 。
( 六 ) 「 二 」 , 明 抄 、 湖 湘 本 脫 ,必 須 有 , 據 院 刻 、 金 抄 補 。
( 七 ) 「 安 」 , 明 抄 、 湖 湘 本 訛 作「 按 」 , 據 院 刻 、 金 抄 改 正 。
( 八 ) 「 擘 」 , 明 抄 、 湖 湘 本 脫 ,據 院 刻 、 金 抄 補 。
( 九 ) 「 腤 」 , 明 抄 誤 作 「 腊 」 ,據 院 刻 、 金 抄 、 湖 湘 本 改 正 。
( 十 ) 「 缹 」 , 湖 湘 本 誤 作 「 焦 」, 院 刻 、 金 抄 、 明 抄 不 誤 。 「 白 缹 」 , 據 下 文 應 倒 作 「缹 白 」 。
( 十 一 ) 院 刻 、 金 抄 作 「 三 寸 」 , 明抄 、 湖 湘 本 作 「 二 寸 」 。
( 十 二 ) 「 亦 可 」 , 解 釋 為 不 用 小蒜 時 可 用 薤 代 替 , 當 然 可 以 , 但 仍 疑 「 」 字 是 襲 上 文「 葉 」 而 誤 衍 。
( 十 三 ) 「 似 熟 」 , 丁 國 鈞 校 記 : 「上 言 『 小 熟 』 , 此 當 作 『 極 熟 』 。 」
( 十 四 ) 「 理 」 , 指 肌 理 , 明 抄 、 湖湘 本 作 「 鯉 」 , 誤 , 據 院 刻 、 金 抄 改 正 。
( 十 五 ) 「 爓 」 , 明 抄 、 湖 湘 本 誤 作「 爛 」 , 據 院 刻 、 金 抄 改 正 。
【 一 】 本 篇 四 個 烹 飪 上 的 名 稱 , 「 ● 腤 」 同 類 , 都 是 用 水 液 燴 煮 ; 「 煎 消 」 同 類 , 是 用 油煎 炒 。
「 ● 」 , 音 征 , 《 集 韻》 : 「 煮 魚 煎 肉 曰 ● 。 」 就 是 雜 和 魚 、 肉 一 起 燴 煮 , 頗像 「 雜 燴 」 , 如 本 篇 引 《 食 經 》 的 「 五 侯 ● 法 」 。 又 據《 集 韻 》 , 字 亦 作 「 ● 」 , 《 玉 篇 》 釋 為 「 醋 煮 魚 」 。本 篇 引 《 食 經 》 的 「 純 ● 魚 法 」 , 即 係 一 種 「 醋 煮 魚 」。
「 腤 」 , 音 暗 , 《 玉 篇》 : 「 煮 魚 肉 。 」 《 集 韻 》 :「
烹 也 。 」 據 本 篇 所 記 , 和 「 ● 」 不同 的 是 單 純 用 一 種 肉 來 燴 煮 。 又 從 「 ● 魚 鮓 法 」 中 稱 「腤 兩
沸 」 , 「 腤 雞 」 也 叫 「 缹 雞 」 等 看 來 , 「 ● 」 、 「腤 」 、 「 缹 」 實 際 相 似 , 有 時 並 且 相 同 。
「 煎 」 是 油 炸 或 炒 。 「消 」 是 細 斫 的 肉 加 油 炒 。
【 二 】 「 瀹 雞 子 法 」 , 見 卷 六 《 養雞 》 篇 。
【 三 】 「 眾 物 是 停 」 , 可 能 是 指 單用 鮓 , 不 和 入 別 的 肉 類 , 也 可 能 是 指 最 後 一 道 菜 。
【 四 】 「 ● 」 , 同 「 鯖 」 , 《 西 京雜 記 》 卷 二 : 「 五 侯 ( 按 指 漢 成 帝 時 王 氏 五 侯 ) 不 相 能, 賓 客 不 得 來 往 。 婁 護 豐 辯 , 傳 食 五 侯 間 , 各 得 其 懽 心, 競 致 奇 膳 。 護 乃 合 以 為 鯖 , 世 稱 『 五 侯 鯖 』 , 以 為 奇味 焉 。 」 是 說 雜 合 五 家 的 餚 饌 一 起 來 回 煮 , 故 名 「 五 侯鯖 」 。 這 裏 將 魚 肉 零 件 等 雜 和 著 一 起 來 燒 煮 , 其 實 只 是雜 燴 而 已 , 可 是 還 遺 留 著 這 個 名 稱 。
【 五 】 「 成 治 准 此 」 , 指 更 大 的 魚在 成 治 時 , 要 按 著 「 大 奠 一 , 小 奠 二 」 的 大 小 來 臠 割 。
【 六 】 「 下 新 水 中 」 , 省 去 「 煮 」、 「 腤 」 一 類 字 , 《 食 經 》 文 往 往 如 此 。
【 七 】 「 又 」 , 是 《 食 經 》 的 又 一法 。 這 裏 「 葉 切 」 , 應 仍 如《
羹 臛 法 》 篇 「 損 腎 」 條 的 「 葉 切, 長 四 寸 」 和 下 篇 「 菹 肖 」 條 的「
葉 細 切 」 一 樣 , 理 解 為 切 成 薤 葉那 樣 寬 的 肉 片 。
【 八 】 「 勒 鴨 」 是 一 種 水 禽 。 《 蜀本 草 》 注 : 「 野 鴨 與 家 鴨 有 相 似 者 , 有 全 別 者 ; 甚 小 小者 , 名 刀 鴨 , 味 最 重 , 食 之 補 虛 。 」 這 裏 說 勒 鴨 有 斑 鳩、 鴿 子 那 麼 大 , 和 「 甚 小 小 者 」 符 合 , 疑 「 刀 鴨 」 是 「力 鴨 」 之 誤 , 則 「 勒 鴨 」 可 能 就 是 「 力 鴨 」 。 此 鴨 僅 見於 《 蜀 本 草 》 , 應 是 南 方 的 水 禽 , 《 食 經 》 的 內 容 , 往往 和 南 方 暗 合 。
《 嘉 祐 本 草 》 有 「 鸂 ● 」 , 說 是 : 「 五 色 , 尾 有 毛 如 船 柂 , 小 於 鴨 。 《 臨 海 異物 志 》 曰 : 『 … … 水 鳥 , 食 短 狐 ( 按 應 作 「 短 弧 」 , 指「 射 工 」 ) 。 』 」 此 鳥 大 於 鴛 鴦 而 色 多 紫 , 《 本 草 綱 目》 有 「 紫 鴛 鴦 」 的 異 名 , 雖 「 ● 」 和 「 勒 」 音 近 形 似 ,但 不 是 《 食 經 》 所 指 的 「 勒 鴨 」 。
【 九 】 「 細 研 熬 」 , 按 「 研 」 , 《說 文 》 : 「 也 」 , 「 」 即 今 「 磨 」 字 , 是 「 研 」
有細 碎 義 ; 「 細 研 」 猶 言 「 細 琢 」 、 「 細 斫 」 。 「 熬 」 ,這 裏 是 「 研 」 的 同 義 詞 , 即 不 斷 地 琢
鍛 , 使 成 碎 末 。 我們 最 初 懷 疑 「 研 」 是 「 斫 」 字 之 誤 , 但 據 卷 九 《 炙 法 》篇 引 《 食 經 》 ( 應 是
《 食 次 》 之 誤 ) 「 ● 炙 」 、 「 擣 炙」 、 「 餅 炙 」 三 條 接 連 有 三 處「
細 研 熬 」 , 則 顯 非 誤 字 。 從 該 三 條得 到 啟 示 , 「 研 熬 」 不 但 是 細 琢 , 而 且 還 包 括 搗 舂 。 因此 ,
這 裏 的 「 熬 」 , 決 不 是 煎 、 炒 ( 下 文 的 「 熬 之 」 等, 才 是 炒 ) 。 因 為 「 ● 炙 」 條 是 在 「 細 研 熬
」 後 即 團 成肉 丸 , 如 果 將 肉 餡 子 炒 熟 , 就 團 不 起 來 了 ; 「 擣 炙 」 條惟 恐 「 細 研 熬 」 後 不 相 黏 ,
還 加 調 麵 粉 使 相 黏 著 , 然 後烤 炙 , 炙 到 「 欲 熟 」 時 , 再 塗 上 蛋 白 , 幫 助 黏 固 , 既 是炙 後 纔 「 欲
熟 」 , 明 非 預 先 炒 熟 ; 「 餅 炙 」 條 並 且 指 在臼 中 舂 碎 為 「 細 研 熬 」 , 其 為 碎 末 , 更 為 明 顯 。 餛
飩 、包 子 , 古 時 都 叫 「 餅 」 , 所 謂 「 細 研 熬 如 餅 臛 」 , 意 即細 琢 成 如 做 「 餅 炙 」 或 做 餃 子 那 樣
的 肉 餡 子 。 《 重 修 政和 證 類 本 草 》 卷 十 九 「 丹 雄 雞 」引 《 食 醫 心 鏡 》 說 : 「 肥 雌 雞 一 隻 , 治 如
常 法 , 細 研 為臛 , 作 麵 餛 飩 , 空 心 食 之 。 」 又 卷 十 八 「 豚 卵 」 引 《 食醫 心 鏡 》 說 : 「 豬 腎 一 對
, 研 , 著 胡 椒 、 橘 皮 、 鹽 、 醬、 椒 末 等 ; 溲 麵 , 似 常 法 , 作 餛 飩 。 」 這 是 麵 皮 包 雞 肉或 腰 子 的
水 餃 。 ( 《 北 戶 錄 》 卷 二 崔 龜 圖 注 引 顏 之 推 說: 「 今 之 餛 飩 , 形 如 偃 月 , 天 下 通 食 也 。 」 正 是
水 餃 。) 據 此 , 不 但 細 琢 也 叫 「 細 研 」 , 而 且 肉 餡 子 也 正 叫 「臛 」 , 說 明 「 細 研 熬 如 餅 臛 」 ,
就 是 細 琢 成 像 包 餃 子 的肉 臛 ( 即 肉 餡 ) 。
【 一 0 】 「 熬 黍 米 糝 」 , 將 薑 、 椒 等炒 進 黍 米 作 的 糝 裏 。
【 一 一 】 「 腥 翠 」 , 見 《 脯 腊 》 篇 注釋 【 一 四 】 。
【 一 二 】 「 籠 肉 」 , 餡 子 肉 。 古 稱 饅頭 、 包 子 為 「 籠 餅 」 。 卷 九 《 炙 法 》 篇 《 要 術 》 本 文 「灌 腸 法 」 條 稱 : 「 細 剉 羊 肉 , 令 如 籠 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