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風 土 記 》 注 云 ( 一 ) : 「 俗 先 以 二 節 一 日 ( 二 ), 用 菰 葉 裹 黍 米 , 以 淳 濃 灰 汁 煮 之
, 令 爛 熟 , 於 五 月 五日 、 夏 至 啖 之 。 黏 黍 一 名『
』 , 一 曰 『 角 黍 』 , 蓋 取 陰 陽 尚 相 裹 未 分 散 之 時 象也 。 」
《 食 經 》 云 : 「 粟 黍 【 一 】 法 : 先 取 稻 ( 三 ) ,漬 之 使 釋 。 計 二 升 米 , 以 成 粟 【 二 】 一 斗 , 著 竹 ● ( 四) 內 , 米 一 行 , 粟 一 行 , 裹 , 以 繩 縛 ( 五 ) 。 其 繩 相 去寸 所 【 三 】 一 行 。 須 釜 中 煮 , 可 炊 十 石 米 間 , 黍 熟 。 」
《 食 次 》 曰 : 「 ● 【 四 】 : 用 秫 稻 米 末 , 絹 羅 ,水 、 蜜 溲 之 , 如 強 湯 餅 麵 。 手 搦 之 , 令 長 尺 餘 , 廣 二 寸餘 。 四 破 , 以 棗 、 栗 肉 上 下 著 之 遍 , 與 油 塗 竹 箬 裹 之 ,爛 蒸 。 奠 二 , 箬 不 開 , 破 去 兩 頭 , 解 去 束 附 。 」
( 一 ) 《 太 平 御 覽 》 卷 六 五 一 引 《風 土 記 》 有 此 條 , 無 「 注 」 字 , 作 風 土 記 正 文 。 按 《
風土 記 》 晉 周 處 撰 , 書 已 佚 失 , 惟 據 劉 知 幾 《 史 通 》 卷 五《 補 注 》 篇 , 知 該 書 作 者 自 作 注 文 。
該 篇 說 《 風 土 記 》「 文 言 美 辭 , 列 於 章 句 ; 委 曲 敘 事 , 存 於 細 書 。 」 說 明正 文 ( 「 章 句 」 ) 辭
句 優 美 , 小 注 ( 「 細 書 」 ) , 委 曲詳 盡 。 現 在 散 見 於 各 書 引 錄 的 , 其 正 文 還 保 存 著 不 少 韻文 風
格 , 則 本 條 應 是 注 文 。 後 查 隋 杜 臺 卿 《 玉 燭 寶 典 》卷 五 所 引 , 確 是 注 文 , 並 經 賈 氏 刪 節 , 且 有
脫 文 。 所 引是 : 「 《 風 土 記 》 曰 : 仲 夏 端 五 , 方 伯 協 極 。 享 用 角 黍( 「 享 」 下 原 有「
驚 」 字 , 衍 ) , 龜 鱗 順 德 。 注 云 :端 , 始 也 , 謂 五 月 初 五 也 。 四 仲 為 方 伯 。 俗 重 五 月 五 日, 與
夏 至 同 。 ● ( 同 「 鴨 」 ) , 春 孚 雛 , 到 夏 至 月 , 皆任 啖 也 。 先 此 二 節 一 日 , 又 以 菰 葉 裹 黏 米 ,
雜 以 粟 , 以淳 濃 灰 汁 煮 之 令 熟 , 二 節 日 所 尚 啖 也 。 … … 裹 黏 米 一 名『 』 ( 原 誤 「 ● 」 ) , 一
名 『 角 黍 』 , 蓋 取 陰 陽 尚 相苞 裹 未 分 散 之 象 也 。 」 《 要 術 》 刪 去 正 文 , 使 「 二 節 日」 、 「 角 黍
」 等 頗 覺 突 如 其 來 , 看 了 《 玉 燭 寶 典 》 所 引, 就 很 清 楚 。 「 黏 黍 」 應 作 「 裹 黏 黍 」 , 意 義 纔 順
適 。
( 二 ) 「 俗 先 以 二 節 一 日 」 , 原 無「 一 」 字 。 這 是 指 端 午 和 夏 至 二 個 節 日 的 前 一 日 裹
,到 次 日 的 節 日 拿 來 喫 , 「 一 」 字 必 須 有 , 據《
玉 燭 寶 典 》 引 《 風 土 記 》 加 。 由 於脫 這 「 一 」 字 , 不 免 難 得 正 確 的 解 釋 , 日 譯 本 以 穀 雨 解釋 「
二 節 日 」 , 相 差 遠 了 。 「 以 」 , 可 能 是 「 此 」 字 之誤 , 也 可 能 賈 氏 是 節 引 , 作 「 此 」 頗 覺 突 兀
, 改 為 「 以」 , 姑 存 其 舊 。
( 三 ) 「 稻 」 , 指 稻 米 , 應 脫 「 米」 字 。
( 四 ) 金 抄 、 明 抄 、 湖 湘 本 作 「 ● 」 , 他 本 作 「 ● 」 。 按 「 ● 」 音 隙 , 是 竹 籮 。 「 ● 」 音蕩 , 《 說 文 》 、 《 廣 韻 》 都 解 釋 為 「 大 竹 筒 」 。 《 玉 燭寶 典 》 卷 五 及 《 太 平 御 覽 》 卷 八 五 一 「 」 引 《 續 齊 諧記 》 都 說 到 : 「 屈 原 五 月 五 日 自 投 汨 羅 而 死 , 楚 人 哀 之, 每 至 此 日 輒 以 竹 筒 貯 米 , 投 水 祭 之 。 」 至 東 漢 初 , 改用 楝 樹 葉 塞 住 筒 口 , 並 用 綵 絲 纏 縛 。 後 世 就 發 展 成 為 。據 此 , 最 早 的 , 有 用 竹 筒 盛 著 的 說 法 。 則 他 本 作 「 ● 」 , 也 未 始 不 可 以 解 釋 。 但 聯 繫 下 文 「 裹 , 以 繩 縛 」 ,就 講 不 通 。 日 譯 本 採 用 「 ● 」 字 , 解 釋 為 將 竹 筒 破 開 ,但 既 用 竹 筒 , 何 必 破 開 又 再 用 繩 縛 , 同 時 「 裹 」 仍 不 好解 釋 , 而 且 晉 周 處 時 已 用 菰 葉 裹 , 將 《 食 經 》 推 前 為 漢代 作 品 , 恐 有 未 協 。 我 們 認 為 《 食 經 》 文 多 有 假 借 字 ,或 者 「 ● 」 假 借 為 「 箬 」 , 或 者 如 《 今 釋 》 疑 為 「 箬 」或 「 篛 」 字 之 誤 , 較 為 合 宜 。 姑 仍金 抄 之 舊 存 疑 。
( 五 ) 明 抄 《 津 逮 》 本 作 「 縳 」 ,湖 湘 本 、 漸 西 本 作 「 縛 」 , 金 抄 訛 作 「 ● 」 , 茲 從 湖 湘本 。
【 一 】 這 個 「 黍 」 和 下 文 「 黍 熟 」, 都 是 「 角 黍 」 即 的 代 稱 , 不 是 真 正 的 黍 。
【 二 】 「 成 粟 」 , 成 治 的 粟 米 。
【 三 】 「 所 」 , 處 所 ; 「 相 去 寸 所」 , 就 是 相 隔 一 寸 的 地 方 。
【 四 】 「 ● 」 , 音 噎 , 《 廣 韻 》 :「 屬 。 」 就 本 條 所 記 , 則 是 一 種 竹 箬 裹 蒸 的 果 肉 糯 米粉 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