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北 宋 系 統 本
( 一 ) 校 刊 較 精 的 崇 文 院 刻 本
( 二 ) 錯 誤 很 多 , 另 有 特 長 的 日 本 金 澤 文 庫 抄 本
( 三 ) 豬 飼 彥 博 「 校 宋 本 」
三 、 南 宋 本 校 改 的 得 失
( 一 ) 龍 舒 刻 本 及 黃 、 勞 校 宋 本
( 二 ) 唯 一 完 帙 不 缺 的 宋 本 — — 明 抄 南 宋 本
五 、 明 代 刻 本 的 嚴 重 錯 亂
( 一 ) 開 始 錯 亂 的 湖 湘 刻 本
( 二 ) 校 刊 最 壞 的 秘 冊 彙 函 — — 津 逮 秘 書 本 及 其不 良 影 響
( 三 ) 津 逮 本 在 國 外 的 貽 誤 — — 日 本 山 田 羅 谷 刻本
六 、 清 代 勘 誤 工 作 的 努 力 及 其 成 就
( 一 ) 勘 誤 工 作 的 兩 大 系 統
( 二 ) 吾 點 系 統 本 的 來 歷 及 其 發 展 經 過
( 三 ) 吾 點 的 精 確 校 勘
( 四 ) 漸 西 村 舍 本 校 勘 的 疏 淺
( 五 ) 黃 麓 森 校 本 的 比 較 深 入
( 六 ) 黃 廷 鑑 系 統 的 初 校 本 — — 學 津 討 原 本
( 七 ) 黃 廷 鑑 的 進 一 步 的 校 勘
( 八 ) 張 定 均 和 張 步 瀛 的 累 續 加 校
七 、 現 代 科 學 知 識 的 整 理
( 一 ) 齊 民 要 術 今 釋
( 二 ) 日 譯 本 齊 民 要 術
《 齊 民 要 術 》 十 卷 , 後 魏 賈 思 勰 撰 , 在 我 國 現 存 完整 農 書 中 是 最 早 的 一 部 , 其 著 作 年 代 距 今 約 一 千 四 百 四十 餘 年 。 由 於 年 代 久 遠 , 經 過 輾 轉 傳 抄 和 翻 印 , 中 間 演生 了 不 少 錯 字 和 脫 文 , 是 現 存 最 難 讀 的 大 部 頭 農 書 。 據現 有 文 獻 記 載 , 它 的 最 早 刻 本 是 北 宋 初 期 的 崇 文 院 刻 本, 前 此 大 概 還 是 在 抄 寫 流 傳 階 段 。 由 抄 本 至 崇 文 院 刻 本, 已 經 存 在 著 一 些 錯 字 。 以 後 每 經 覆 刻 一 次 , 就 多 一 次改 動 和 錯 誤 , 至 明 代 達 到 最 嚴 重 的 錯 亂 程 度 。 清 代 乾 嘉以 後 開 始 糾 正 明 代 刻 本 的 錯 亂 , 取 得 一 定 的 成 績 , 但 離開 原 書 還 很 遠 很 遠 。 近 年 有 石 聲 漢 先 生 的 《 齊 民 要 術 今釋 》 及 日 人 西 山 武 一 、 熊 代 幸 雄 二 氏 合 譯 的 《 齊 民 要 術》 出 版 , 進 一 步 消 除 遺 留 的 很 多 問 題 , 使 《 要 術 》 更 接近 原 書 一 步 。
我 們 在 前 人 已 取 得 成 就 的 基 礎 上 , 對 《 要 術 》 進行 較 深 入 的 校 釋 工 作 , 得 到 前 人 的 幫
助 很 大 , 但 也 頗 有不 敢 從 同 的 地 方 。 要 求 正 確 的 解 釋 , 需 要 勘 正 脫 訛 ; 弄清 楚 脫 訛 的 根 源 和 它
們 遞 變 的 痕 跡 , 是 勘 謬 工 作 所 必 需的 。 一 人 之 誤 , 可 以 使 後 人 以 訛 傳 訛 。 經 過 長 期 的 流 傳, 脫
訛 之 來 , 多 種 多 樣 。 正 確 的 校 正 往 往 被 刻 書 人 所 埋沒 , 以 致 錯 校 流 衍 蔓 延 ; 甚 或 隨 手 予 奪 塗 鴉
, 增 加 嚴 重錯 亂 , 影 響 國 內 外 學 術 界 的 引 用 和 翻 刻 。 比 較 各 種 版 本、 抄 本 、 稿 本 和 校 本 , 脫 訛
演 變 的 來 龍 去 脈 , 基 本 上 可以 搞 清 楚 , 則 正 本 清 源 , 去 訛 存 真 , 也 就 不 難 。 因 將 歷代 校 勘 經 過
、 各 人 的 校 勘 態 度 及 其 質 量 , 略 為 分 析 , 並予 評 述 , 以 明 其 得 失 。 其 中 有 吾 點 、 黃 麓 森 及 黃 廷
鑑 、張 步 瀛 等 校 本 , 是 未 經 刊 刻 的 僅 有 稿 本 , 校 改 多 屬 正 確, 本 文 特 予 佈 露 , 以 見 前 人 研 究 《
要 術 》 的 成 果 。 歷 代《 要 術 》 各 種 校 本 , 列 表 如 下 ( 本 文 專 談 校 勘 方 面 , 其有 關 版 本 流 傳 , 另
詳 《 齊 民 要 術 主 要 版 本 的 流 傳 》 ) :
時 代 | 版 本 、 抄 本 或 校 本 |
簡 稱 | 出 版 或 抄 校 年 份 | 備 註 |
---|---|---|---|---|
北 宋 | 崇 文 院 刻 本 | 院 刻 | 一 ○ 二 三 至 一 ○ 三 一 年 | 僅 存 第 五 、 第 八 兩 卷 |
日 本 金 澤 文 庫 抄 本 | 金 抄 | 一 二 七 四 年 | 第 三 卷 | |
日 本 豬 飼 彥 博 「 校 宋 本 」 | 一 七 六 一 至 一 八 四 五 年 | |||
南 宋 | 張 轔 的 龍 舒 刻 本 | 龍 舒 本 | 一 一 四 四 年 | 原 本 已 佚 , 有 黃 、 勞 二 種 校 宋 殘 本 。 |
( 一 ) 黃 蕘 圃 校 宋 本 | 第 七 卷 中 卷 以 下 缺 | |||
( 二 ) 勞 季 言 校 宋 本 | 第 五 卷 第 五 頁 以 下 缺 | |||
明 抄 南 宋 本 ( 四 部 叢 刊 影 印 ) | 明 抄 | 一 九 二 二 年 影 印 | ||
元 | 農 桑 輯 要 的 引 錄 | 輯 要 | 一 二 八 六 年 | 農 桑 輯 要 所 引 錄 , 給 後 來 影 響 很 大 , 本 文 並予 評 述 。 |
明 | 馬 直 卿 的 湖 湘 刻 本 | 湖 湘 本 | 一 五 二 四 年 | |
胡 震 亨 的 秘 冊 彙 函 刻 本 | 秘 冊 本 | 一 六 ○ 三 年 | ||
毛 晉 的 津 逮 秘 書 刻 本 | 津 逮 本 | 一 六 三 ○ 年 | ||
清 | 日 本 山 田 羅 谷 刻 本 | 山 田 本 | 一 七 四 四 年 | 刻 於 清 乾 隆 九 年 |
吾 點 校 的 稿 本 | 一 八 二 一 年 左 右 | |||
袁 昶 的 漸 西 村 舍 刻 本 | 漸 西 本 | 一 八 九 六 年 | ||
丁 國 鈞 校 的 稿 本 | 一 九 ○ 一 年 | |||
丁 國 鈞 彙 錄 的 「 校 勘 記 」 稿 本 | 一 九 ○ 一 年 | |||
黃 麓 森 校 「 仿 北 宋 本 齊 民 要 術 」 稿 本 | 一 九 一 一 年 | |||
張 海 鵬 的 學 津 討 原 刻 本 | 學 津 本 | 一 八 ○ 四 年 | ||
黃 廷 鑑 校 的 本 子 | 一 八 二 五 年 後 | |||
張 定 均 校 的 本 子 | 一 八 四 八 年 前 | |||
張 步 瀛 校 的 本 子 | 一 八 四 八 年 | |||
近 年 | 石 聲 漢 齊 民 要 術 今 釋 | 今 譯 | 一 九 五 七 至 一 九 五 八 年 | |
日 人 西 山 武 一 、 熊 代 幸 雄 合 譯 齊 民 要 術 | 日 譯 本 | 一 九 五 七 至 一 九 五 九 年 後 有 重 印 | 第 十 卷 未 譯 |
北 宋 天 聖 年 間 ( 一 ○ 二 三 至 一 ○ 三 一 年 ) 崇 文 院 刻本 是 現 存 《 要 術 》 最 早 的 本 子 , 在 我 國 早 已 散 失 , 現 在只 有 日 本 還 殘 存 著 第 五 、 第 八 兩 卷 。 一 八 四 一 年 或 稍 早, 日 人 小 島 尚 質 有 該 殘 本 的 影 寫 本 , 除 五 、 八 兩 卷 外 ,尚 有 卷 一 的 殘 頁 二 頁 。 一 九 一 四 年 羅 振 玉 《 吉 石 盦 叢 書》 有 影 印 本 , 已 無 二 頁 殘 頁 。 我 們 所 用 , 即 小 島 影 寫 本與 羅 氏 影 印 本 ( 簡 稱 院 刻 ) 。
宋 代 頒 刻 官 書 , 例 須 先 由 館 閣 校 勘 , 寫 裝 淨 本 ,經 過 覆 校 無 訛 , 然 後 雕 板 印 頒 。 對 參 加 校 書 的 人 , 簡 選極 嚴 , 校 書 質 量 亦 較 高 。 《 要 術 》 南 宋 張 轔 刻 本 葛 祐 之《 序 》 稱 院 刻 為 「 崇 文 院 校 本 」 , 正 是 經 過 這 個 較 為 精審 的 校 勘 程 序 的 。 但 現 在 沒 有 早 於 院 刻 的 本 子 可 作 比 校, 無 從 細 核 其 校 勘 內 容 。 不 過 就 現 存 的 兩 卷 殘 本 看 來 ,裡 面 沒 有 空 白 、 墨 釘 , 錯 、 脫 也 不 多 , 在 他 本 錯 亂 不 可讀 時 , 取 對 兩 卷 , 往 往 解 決 問 題 , 可 見 校 勘 是 比 較 精 審的 , 而 所 用 據 刻 原 本 距 《 要 術 》 時 代 較 近 , 也 是 比 較 完整 的 。 它 是 現 存 舊 本 中 最 好 的 本 子 。
校 勘 的 質 量 , 決 定 於 校 勘 的 態 度 。 古 人 校 書 , 常是 選 定 最 好 的 一 本 作 樣 本 , 不 輕 改 一 字 , 僅 僅 注 明 別 本的 異 文 。 在 不 作 校 勘 記 的 情 況 下 , 這 成 為 一 種 正 規 的 方法 被 採 用 。 它 的 好 處 是 保 存 原 樣 , 避 免 主 觀 臆 改 , 造 成更 多 的 錯 誤 。 從 院 刻 的 內 容 上 探 索 , 它 也 具 有 這 一 特 點, 而 為 以 後 各 本 所 無 。 這 一 特 點 , 反 映 在 若 干 條 「 一 本」 的 校 注 中 。
院 刻 卷 八 《 作 醬 等 法 》 篇 「 以 一 銼 ● 鐵 釘 子 … … 釘 著 瓮 底 石 下 」 。 「 銼 ● 」 下 校 注 說 : 「 一 本 作 『 生 縮』 。 」 其 實 這 「 銼 ● 」 二 字 , 院 刻 所 依 據 的 原 本 是 錯 的, 而 「 一 本 」 倒 是 正 確 的 。 因 為 「 銼 」 是 鍋 子 , 「 ● 」即 「 銹 」 字 , 說 成 「 用 一 鍋 子 的 銹 鐵 釘 子 」 , 無 論 如 何也 講 不 通 ; 「 生 縮 」 即 「 生 銹 」 , 那 這 句 就 簡 單 明 瞭 ,問 題 就 迎 刃 而 解 了 。 沈 括 《 補 筆 談 》 : 「 鐵 性 易 縮 , 時加 磨 瑩 , 鐵 愈 薄 。 」 「 縮 」 即 「 銹 」 字 , 後 來 改 從 金 旁作 「 」 ; 《 集 韻 》 : 「 音 秀 , 鐵 生 衣 也 」 , 即 「 銹 」字 。 南 宋 本 的 明 代 抄 本 ( 簡 稱 明 抄 ) 改 「 銼 ● 」 為 「 鉎 ● 」 , 義 同 「 生 銹 」 , 改 得 正 確 。 証 明 「 銼 」 字 實 係 「鉎 」 字 的 形 近 訛 字 。 但 院 刻 由 於 據 刻 的 原 本 是 這 樣 , 忠實 地 保 存 原 樣 , 特 注 明 別 本 異 文 , 留 待 後 人 校 讎 。
院 刻 的 缺 卷 , 被 保 存 在 日 本 金 澤 文 庫 抄 本 ( 簡 稱金 抄 ) 中 。 金 抄 卷 十 「 藄 〔 九 一 〕 」
目 下 引 《 詩 義 疏 》轉 引 《 詩 經 ‧ 魏 風 ‧ 汾 沮 洳「
言 采 其 芵 」 句 下 , 也 有 一 條 校 注 : 「 一 本 作 『 莫 』 。」 按 《 毛 詩 》 此 句 原 作 「 言 采 其 莫 」 。 齊
、 魯 、 韓 三 家《 詩 》 , 也 不 見 「 莫 」 字 有 異 文 。 而 且 《 詩 義 疏 》 原 宗《 毛 詩 》 鄭 玄 學 , 不 可 能
它 引 《 詩 經 》 會 作 「 芵 」 的 (以 後 明 抄 等 又 訛 作 「 英 」 ) 。 這 顯 然 是 院 刻 原 本 的 錯 字, 而 「 一
本 」 又 是 正 確 的 。 但 也 由 於 原 本 如 此 , 院 刻 照樣 不 改 , 特 注 明 別 本 的 異 文 。
金 抄 卷 十 「 夫 編 〔 一 三 六 〕 」 下 校 注 : 「 一 本 作『 編 』 。 」 二 字 相 同 , 失 去 校 注 的 意
義 。 實 際 是 校 注 的「 編 」 字 院 刻 原 應 作 「 漏 」 , 被 金 抄 抄 錯 的 。 卷 六 《 養牛 馬 驢 騾 》 篇 「 治 驢
漏 蹄 方 」 的 兩 個 「 漏 」 字 , 金 抄 均訛 作 「 ● 」 , 卷 九 《 素 食 》 篇 「 薤 白 蒸 」 的 兩 個 「 漏 」字 ,
又 均 訛 作 「 ● 」 。 証 明 這 裏 這 個 也 是 「 漏 」 字 , 被金 抄 習 慣 地 錯 成 「 編 」 形 。 《 太 平 御 覽 》 卷
九 六 ○ 正 引作 「 夫 漏 」 。 「 夫 漏 」 即 「 夫 漏 子 」 , 在 本 草 書 中 , 唐 ‧ 陳 藏 器 《 本 草 拾 遺 》 最 先
採 入 , 李 時 珍 認 為 就 是 鳳 尾蕉 。 鳳 尾 蕉 今 名 蘇 鐵 , 屬 蘇 鐵 科 。 說 明 院 刻 原 文 應 是 「一 本 作 『 漏
』 。 」 這 個 也 是 別 本 作 「 夫 漏 」 是 正 確 的 ,而 院 刻 原 本 作「
夫 編 」 是 錯 的 , 院 刻 採 取 同 樣 的 校 勘 態 度 , 注 明 異 文, 存 誤 不 改 。
院 刻 校 書 的 特 點 是 忠 實 地 不 加 己 見 , 並 提 供 不 同資 料 作 後 人 參 校 , 但 這 也 是 它 的 缺 點 。 缺 點 在 有 錯 不 改, 如 無 別 本 異 字 可 資 校 注 時 , 將 使 錯 脫 流 衍 , 並 易 啟 後人 迷 惑 。 後 來 發 展 至 於 使 清 ‧ 阮 元 校 勘 宋 本 《 太 平 御 覽》 認 為 如 果 改 掉 一 個 宋 本 的 錯 字 就 「 不 能 見 重 後 世 」 ,流 弊 所 至 , 有 「 死 校 」 之 失 。 由 於 院 刻 具 有 較 高 的 正 確性 , 在 後 人 的 校 勘 中 頗 有 有 錯 也 不 敢 相 信 別 本 的 情 況 。弄 清 它 校 書 的 體 例 , 可 以 破 除 這 種 迷 信 。
金 澤 文 庫 抄 本 是 院 刻 系 統 的 抄 寫 本 , 於 日 本 文 永 十一 年 ( 一 二 七 四 年 ) 依 據 仁 安 元 年 ( 一 一 六 六 年 ) 的 抄本 轉 抄 。 仁 安 抄 本 早 已 亡 佚 。 金 抄 現 亦 缺 第 三 卷 。 這 個九 卷 的 金 澤 文 庫 抄 本 ( 簡 稱 金 抄 ) , 一 九 四 八 年 由 日 本農 林 省 農 業 綜 合 研 究 所 影 印 出 來 。 前 此 楊 守 敬 、 羅 振 玉等 都 聞 名 嚮 往 該 本 而 未 及 見 。 我 們 所 用 就 是 這 個 影 印 本。
仁 安 抄 本 抄 竣 後 曾 和 原 本 校 對 過 二 次 , 在 幾 天 內完 成 二 校 。 金 抄 抄 完 後 也 和 仁 安 抄 本 校 對 過 , 並 於 二 年後 ( 一 二 七 九 年 ) 借 得 近 衛 羽 林 所 藏 另 一 院 刻 系 統 本 進行 覆 校 。 對 金 抄 來 說 , 它 所 努 力 的 是 力 求 和 原 本 一 致 ,是 校 對 而 不 是 校 勘 。 書 中 校 字 滿 紙 , 收 到 校 對 的 相 當 效果 , 同 時 也 說 明 初 抄 的 粗 疏 。
金 抄 的 校 字 都 夾 寫 在 原 文 旁 邊 , 間 亦 插 寫 進 缺 文的 空 白 中 。 有 四 種 情 況 : ( 一 ) 校 字 添 注 在 原 文 左 旁 ,下 面 並 標 上 一 個 「 摺 」 字 , 表 明 所 校 是 根 據 「 摺 本 」 (指 近 衛 羽 林 本 ) 而 來 。 包 括 錯 字 和 脫 文 , 所 校 最 多 , 也較 精 密 。 ( 二 ) 校 字 添 注 在 右 旁 , 無 「 摺 」 字 標 記 , 所校 較 少 , 並 且 僅 及 脫 文 , 沒 有 校 到 錯 字 的 。 ( 三 ) 原 文兩 字 之 間 加 一 小 圈 , 表 明 這 中 間 有 脫 文 。 這 個 大 都 已 經校 補 上 , 也 間 有 剩 著 空 圈 未 補 上 的 。 ( 四 ) 左 旁 還 有 「摺 有 闕 行 」 的 夾 注 , 表 示 摺 本 原 係 分 段 提 行 另 寫 而 金 抄接 寫 不 分 段 。 這 四 種 情 況 , ( 一 ) ( 二 ) 為 什 麼 有 那 樣的 不 同 , 原 因 不 明 。 ( 三 ) 的 小 圈 , 確 有 脫 字 , 既 知 有脫 字 , 為 什 麼 又 有 剩 著 空 圈 不 補 的 ? 否 則 又 何 從 知 道 有脫 字 ? 無 從 推 測 。 ( 四 ) 的 校 記 , 及 於 段 落 , 可 謂 精 細。
左 旁 「 摺 」 的 校 注 , 可 能 是 金 澤 文 庫 的 創 立 人 北條 實 時 所 親 校 , 比 右 旁 精 密 得 多 , 許 多 錯 誤 , 依 靠 這 個得 到 校 正 。 校 對 認 真 細 緻 , 反 映 出 依 照 原 樣 一 絲 不 改 的態 度 。 金 抄 有 許 多 當 時 日 人 特 別 寫 法 的 字 , 如 「 底 」 的寫 成 「 ● 」 , 「 瓜 」 的 寫 成 「 」 等 , 摺 校 都 給 校 正 了, 特 別 「 忌 」 的 校 改 為 「 ● 」 ( 俗 寫 ) , 更 見 依 樣 不 苟。 但 這 個 摺 校 沒 有 校 完 全 書 , 因 為 在 卷 六 中 卷 以 後 , 就不 再 有 「 摺 」 校 出 現 。 據 卷 四 末 尾 的 抄 校 題 記 , 該 卷 摺校 完 成 於 「 建 治 二 年 ( 一 二 七 六 年 ) 後 三 月 九 日 」 , 而北 條 實 時 死 於 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三 日 。 所 以 卷 一 、 卷 四 題記 曾 說 : 「 書 寫 點 校 的 詳 細 , 記 於 第 十 卷 的 裏 頁 」 , 但現 在 第 十 卷 的 裏 頁 卻 沒 有 這 種 詳 記 , 大 概 原 來 準 備 在 校完 全 書 後 再 寫 , 而 事 實 上 沒 有 能 夠 寫 上 。 卷 七 以 下 現 存的 北 宋 本 只 有 金 抄 , 南 宋 本 只 有 明 抄 , 金 抄 是 唯 一 校 正明 抄 的 北 宋 本 , 但 由 於 沒 有 完 成 摺 校 , 不 能 使 金 抄 更 好一 些 用 以 校 正 明 抄 , 這 對 《 要 術 》 來 說 是 很 可 惜 的 。
金 抄 雖 經 二 次 校 對 , 脫 、 空 、 倒 、 錯 , 仍 然 留 著不 少 , 卷 六 以 下 更 多 。 上 舉 「 漏 」 字 的 例 , 卷 六 的 兩 個已 經 摺 校 改 正 , 卷 九 的 兩 個 依 然 錯 著 作 「 ● 」 。 此 外 間有 句 子 重 複 和 割 一 作 二 的 字 也 沒 有 校 正 。 相 類 似 的 字 ,如 「 未 」 、 「 末 」 , 「 土 」 、 「 士 」 , 「 且 」 、 「 旦 」之 類 , 往 往 互 誤 , 不 能 作 準 。 別 寫 字 又 多 , 如 「 斥 」 寫作 「 ● 」 , 「 夏 」 寫 作 「 ● 」 , 「 斷 」 寫 作 「 ● 」 等 等, 特 別 是 「 」 旁 寫 作 「 才 」 旁 ( 很 像 從 木 ) , 從 「 巠」 的 字 寫 作 從 「 至 」 等 , 最 易 誤 認 , 須 要 全 書 比 對 , 摸透 別 寫 的 習 性 , 浪 費 時 力 。 我 們 就 曾 因 孤 立 冒 認 而 致 誤, 如 誤 認 「 把 」 為 「 杷 」 , 誤 認 「 脛 」 為 「 胵 」 ( 雞 肫) 。 現 在 誤 認 的 也 還 有 , 如 《 今 釋 》 誤 認 「 ● 」 為 「 淅」 ( 六 六 八 頁 ) , 日 譯 本 誤 認 「 ● 」 為 「 ● 」 ( 下 冊 一八 四 頁 ) 等 。 金 抄 錯 誤 之 多 , 出 乎 一 般 抄 本 之 外 , 有 很多 地 方 , 需 要 明 抄 來 校 正 。 我 們 很 懷 疑 仁 安 抄 本 據 抄 原本 和 金 抄 據 校 的 近 衛 羽 林 本 都 不 是 崇 文 院 原 刻 ( 另 詳 《主 要 版 本 的 流 傳 》 ) 。
雖 然 如 此 , 由 於 金 抄 不 錯 不 脫 的 地 方 還 保 存 著 院刻 的 原 樣 , 這 些 地 方 , 具 有 為 他 本 所 不 及 的 校 正 能 力 ,在 今 天 仍 不 失 為 有 其 特 長 的 善 本 。 去 訛 存 真 , 金 抄 優 點顯 現 。 試 舉 一 例 , 略 作 瑕 瑜 互 見 的 說 明 。 卷 二 《 種 芋 》篇 的 一 段 , 金 抄 原 文 如 下 :
「 案 年 ( 芋 之 誤 ) 可 以 救 饑 饉 , 度 凶 年 ( 脫 凶 字) 。 今 中 ● ( 國 之 誤 ) 多 不 以 此 為 意 , 後 至 有 耳 曰 ( 目之 誤 ) 所 ( 脫 所 字 ) 不 聞 見 者 。 及 水 、 旱 、 風 、 蟲 、 霜、 雹 之 ● ( 災 之 誤 ) , 便 能 餓 死 滿 道 , 白 骨 ● ( 交 的 別寫 ) 揚 ( 橫 之 誤 ) 。 知 而 不 種 , 坐 致 泯 滅 , 悲 夫 ! 人 君者 , 安 可 不 督 課 之 ● ( 哉 之 誤 ) ? 」
在 六 八 字 中 , 脫 訛 多 至 九 個 , 經 過 一 再 校 對 , 還有 這 樣 多 的 錯 誤 , 非 一 般 抄 本 所 能 想
像 。 但 另 一 方 面 ,也 正 有 不 錯 的 字 , 可 藉 以 校 正 他 本 。 例 如 「 君 」 , 明 抄誤 作 「 居 」 , 錯 誤 明
顯 , 還 容 易 改 正 。 而「
後 至 」 , 南 宋 本 系 統 誤 作 「 後 生 」 , 明 清 刻 本 誤 作 「後 生 中 」 、 「 後 生 至 」 , 乃 至 「 後 生 中 至
」 , 愈 添 愈 多, 可 還 是 南 宋 本 的 意 思 。 按 這 段 話 的 上 文 是 引 他 書 記 載有 某 官 吏 教 民 預 種 芋 艿 得
以 度 過 荒 年 的 故 事 。 賈 思 勰 的這 段 按 語 是 指 責 當 時 一 般 官 吏 多 不 重 視 這 個 問 題 , 即 使有 人 提 醒
他 , 也 竟 至 於 有 耳 不 聞 , 下 文 明 說 「 知 而 不 種, 坐 致 泯 滅 」 , 所 稱 「 後 至 有 耳 目 所 不 聞 見 者 」
, 正 是指 這 個 說 的 , 不 是 指 「 後 生 」 。 如 果 指 「 後 生 」 , 則 「後 生 」 既 未 聞 未 見 , 怎 能 責 備 他
們 「 知 而 不 種 」 ? 況 且就 史 實 說 , 僅 據 《 魏 書 ‧ 靈 徵 志 》 所 載 , 在 《 要 術 》 前後 的 幾 十 年 中 ,
即 自 魏 孝 文 帝 延 興 四 年 ( 四 七 四 年 ) 至東 魏 孝 靜 帝 興 和 四 年 ( 五 四 二 年 ) 的 六 十 八 年 中 , 計
大水 災 十 八 次 , 大 風 災 二 十 九 次 , 大 雹 災 十 次 , 大 雪 災 五次 , 霜 災 三 十 一 次 , 霧 災 八 次 , 蝗 、
螟 災 二 十 二 次 , 合計 一 二 三 次 , 還 沒 有 包 括 旱 災 , 平 均 已 將 及 每 年 二 次 。後 生 沒 有 聞 見 過 災 荒
, 更 和 史 實 不 符 。 如 果 「 後 生 」 作「 後 世 」 講 , 那 聞 見 得 還 要 多 。 所 以 這 裏 只 有 金 抄 作 「後 至
」 是 正 確 的 , 以 後 各 本 都 錯 , 應 據 以 校 正 。
綜 上 所 述 , 金 抄 的 校 正 , 限 於 就 原 本 校 復 原 樣 ,沒 有 達 到 一 般 的 水 平 。 院 刻 的 所 以 有 較 高 的 正 確 率 , 由於 時 代 較 早 , 據 刻 原 本 較 好 , 校 刊 較 精 。 二 者 的 效 果 雖有 不 同 , 要 求 保 存 原 樣 的 態 度 是 一 致 的 。 而 「 臆 改 」 之風 , 始 於 南 宋 。 金 抄 單 獨 使 用 , 缺 點 居 多 , 配 合 他 本 使用 ( 主 要 是 明 抄 ) , 先 去 其 訛 , 則 可 以 顯 現 其 保 存 院 刻正 確 部 分 的 優 點 。
所 謂 校 宋 本 是 拿 某 一 部 《 要 術 》 作 底 本 , 將 宋 本 上的 不 同 內 容 校 錄 在 這 個 底 本 上 。 豬 飼 彥 博 ( 一 七 六 一 至一 八 四 五 年 ) 是 乾 隆 道 光 間 的 日 本 考 證 學 者 , 他 曾 校 錄了 一 部 「 校 宋 本 」 。 原 書 藏 於 東 京 靜 嘉 堂 文 庫 , 未 見 。據 金 抄 書 末 附 載 西 山 武 一 氏 《 齊 民 要 術 傳 承 考 》 所 記 ,豬 飼 所 用 底 本 是 日 人 山 田 羅 谷 一 七 四 四 年 據 《 津 逮 秘 書》 本 覆 刻 之 本 ( 見 第 五 節 第 二 目 ) , 以 硃 筆 作 校 注 。 在卷 一 《 耕 田 》 篇 的 首 端 及 他 處 , 一 再 有 「 以 下 抄 本 缺 」的 附 記 , 證 明 其 據 校 之 本 是 抄 本 , 不 是 刻 本 。 所 校 內 容, 卷 五 、 卷 八 與 南 宋 系 統 本 很 少 相 同 , 與 金 抄 也 不 一 致, 而 與 院 刻 大 都 相 符 , 因 此 西 山 武 一 氏 認 為 他 據 校 的 抄本 可 能 是 北 宋 本 。 但 又 有 可 疑 , 因 為 山 田 本 卷 五 缺 第 三頁 ( 《 津 逮 》 本 原 缺 ) , 北 宋 本 不 缺 , 可 是 豬 飼 並 未 據以 校 補 , 反 映 該 抄 本 所 缺 與 山 田 本 相 同 , 那 又 不 是 北 宋本 了 。
《 要 術 》 第 三 卷 , 院 刻 、 金 抄 並 缺 , 豬 飼 所 校 ,並 及 卷 三 , 如 所 用 確 是 北 宋 本 , 那 倒 是 很 可 貴 的 , 但 事實 上 完 全 不 是 這 樣 , 未 知 它 的 來 源 究 竟 如 何 ? 據 日 譯 本《 齊 民 要 術 》 引 用 豬 飼 所 校 , 卷 三 只 有 一 條 , 而 且 這 一條 也 並 不 正 確 ( 卷 三 種 葵 篇 引 《 博 物 志 》 「 瘡 」 作 「 疥」 ) 。 可 知 豬 飼 所 校 , 無 可 足 採 , 無 補 於 南 宋 本 卷 三 的脫 訛 。 其 他 各 卷 , 也 無 補 於 金 抄 、 明 抄 的 錯 失 。
豬 飼 除 校 錄 抄 本 異 文 外 , 並 有 本 人 的 校 改 。 日 譯本 所 引 用 , 本 人 校 改 的 多 於 所 謂 「 宋
本 」 的 校 錄 。 校 改有 對 的 , 但 比 較 少 , 頗 多 以 意 測 度 , 乖 謬 不 經 。 例 如 卷三 《 種 蘘 荷 芹 ● 》 篇
「 以 穀 麥 種 覆 之 」 ,「
種 」 據 唐 韓 鄂 《 四 時 纂 要 》 是 「 糠 」 字 寫 錯 , 而 改 為「 穬 」 , 譯 者 並 認 為 「 糠 」 、 「 穬 」 二 字
疑 古 時 互 用 ,非 是 。 卷 八 《 羹 臛 法 》 篇 改「
血 」 為 「 皿 」 , 改 「 斛 」 、 「 解 」 為 「 臛 」 等 , 尤 為不 情 ( 日 譯 本 予 以 採 用 ) 。
豬 飼 校 宋 本 既 不 能 補 正 北 宋 本 的 缺 卷 , 本 人 所 校, 也 極 平 泛 , 並 多 臆 測 , 可 以 利 用 的 地 方 很 少 。 因 此 很懷 疑 他 的 抄 本 的 來 源 不 是 北 宋 本 , 而 是 元 代 的 某 種 刻 本。
南 宋 紹 興 十 四 年 ( 一 一 四 四 年 ) 有 張 轔 刻 於 龍 舒 (今 安 徽 省 舒 城 縣 ) 的 本 子 , 一 般 稱 龍 舒 本 。 該 本 係 據 院刻 覆 刻 , 原 書 已 佚 。 現 在 有 據 龍 舒 本 的 抄 本 校 錄 的 校 宋本 留 傳 下 來 。
校 宋 本 似 有 兩 種 , 即 黃 丕 烈 ( 蕘 圃 ) 校 宋 本 與 勞格 ( 季 言 ) 校 宋 本 , 均 未 校 完 全 書 , 黃 校 本 校 至 卷 七 的中 卷 止 , 勞 校 本 校 至 卷 五 第 五 頁 止 。
黃 蕘 圃 於 清 嘉 慶 末 年 ( 一 八 二 ○ 年 前 ) 得 該 校 宋本 後 , 許 多 人 轉 相 借 錄 , 據 現 在 所 知 , 有 張 紹 仁 、 陳 揆、 黃 廷 鑑 、 邵 浪 仙 、 張 步 瀛 、 劉 壽 曾 、 孫 詒 讓 、 管 明 佳、 陸 心 源 九 種 轉 錄 本 , 連 勞 季 言 校 宋 本 共 有 十 個 校 宋 本, 另 詳 《 主 要 版 本 的 流 傳 》 。 我 們 有 張 步 瀛 、 劉 壽 曾 、陸 心 源 轉 錄 或 刊 印 的 校 宋 本 。
( 一 ) 張 步 瀛 轉 錄 本 黃 廷 鑑 轉 錄 本 後 為 張 定 均所 得 , 張 定 均 借 給 張 步 瀛 , 張 步 瀛 於 道 光 二 十 八 年 ( 一八 四 八 年 ) 就 黃 廷 鑑 校 本 再 轉 錄 。 底 本 用 的 是 《 津 逮 》本 。 現 缺 第 七 、 第 八 兩 卷 。
( 二 ) 劉 壽 曾 轉 錄 本 光 緒 二 年 ( 一 八 七 六 年 )劉 壽 曾 以 黃 蕘 圃 原 本 轉 錄 , 底 本 即 我 們 所 用 湖 湘 本 的 影寫 本 ( 見 第 六 節 第 二 目 ) 。 勞 季 言 校 宋 本 源 出 朱 述 之 校本 , 劉 壽 曾 並 曾 借 得 朱 本 作 參 校 。 因 此 , 張 步 瀛 間 接 保存 了 黃 廷 鑑 校 本 , 劉 壽 曾 也 間 接 保 存 了 朱 述 之 校 本 。
( 三 ) 陸 心 源 刊 印 本 手 錄 本 傳 播 不 廣 , 且 易 散失 , 因 此 刊 印 成 書 , 極 感 需 要 。 光 緒 年 間 陸 心 源 始 將 黃蕘 圃 校 宋 本 和 《 秘 冊 彙 函 》 本 ( 見 第 五 節 第 二 目 ) 的 不同 內 容 刊 刻 成 書 , 列 入 他 所 編 的 《 群 書 校 補 》 的 一 種 。方 法 是 以 校 宋 本 的 內 容 作 為 正 文 , 下 面 注 上 《 秘 冊 》 本的 錯 字 、 脫 文 或 衍 文 。 通 常 所 見 的 校 宋 本 就 是 這 個 本 子。
黃 、 勞 二 種 校 宋 本 , 同 出 龍 舒 本 , 內 容 應 相 同 ,但 由 於 來 自 兩 個 抄 本 , 也 有 不 盡 相 符 。 勞 校 本 有 個 別 地方 可 以 補 黃 校 本 的 不 足 , 如 卷 三 《 種 蒜 》 篇 引 《 廣 志 》: 「 黃 蒜 , 長 苗 無 科 , 出 哀 牢 。 」 「 出 」 字 黃 校 本 空 白一 格 , 同 明 抄 , 僅 勞 校 本 作 「 出 」 ( 院 刻 、 金 抄 缺 卷 ), 是 唯 一 正 確 的 字 。 其 他 不 同 , 或 正 或 誤 , 二 本 互 見 ,可 資 比 對 , 無 甚 特 異 。 勞 校 本 除 校 錄 宋 本 異 文 外 , 勞 氏並 以 他 書 作 參 校 。 校 宋 字 以 硃 筆 寫 於 行 間 , 參 校 各 書 以墨 筆 字 寫 於 下 欄 , 校 勘 頗 為 認 真 , 惟 所 校 亦 無 甚 優 異 處。
黃 校 本 的 轉 錄 各 本 , 不 免 有 抄 錯 和 抄 漏 , 因 此 張步 瀛 、 劉 壽 曾 和 陸 心 源 三 種 校 宋 本 雖
同 出 一 本 , 彼 此 亦頗 有 差 異 , 各 有 錯 脫 , 得 失 互 見 。 例 如 賈 氏 自 序 的 「 畜五 牸 」 , 校 宋 本 訛 作
「 」 , 張 本 校 出 這 個 字 , 劉 、 陸失 校 ( 此 字 明 抄 亦 訛 作 「 」 , 可 以 看 出 它 和 龍 舒 本 的關 系
) 。 卷 三 《 雜 說 》 篇 引 《 四 民 月 令 》 七 月 「 作 袷 薄」 , 「 袷 」 是 夾 衣 , 劉 、 陸 均 訛 作 「 ● 」 ,
張 校 作 「 袷」 不 訛 。 卷 四 《 種 梅 杏 》 篇「
諺 曰 : 『 木 奴 千 , 無 凶 年 。 』 」 劉 、 陸 均 作 「 注 曰 」, 僅 張 校 作 「 諺 曰 」 , 是 唯 一 正 確 的 字 (
他 本 亦 訛 作 「注 曰 」 ) 。 卷 五 《 種 榆 白 楊 》 篇 「 悉 皆 斫 去 」 , 校 宋 本不 訛 , 但 張 本 訛 作 「 研 」
, 當 係 轉 錄 時 誤 臨 ( 或 係 黃 廷鑑 誤 臨 ) 。 《 種 槐 柳 楸 梓 梧 柞 》 篇 說 到 扦 插 柳 枝 : 「 從五 月 初 ,
盡 七 月 末 , 每 天 雨 時 , 即 觸 雨 折 取 春 生 少 枝 長〔 一 尺 已 上 者 , 插 著 壟 中 , 二 尺 一 根 。 數 日 即 生
。 少 枝長 〕 疾 , 三 歲 成 椽 。 」 〔 〕 內 二 十 字 原 脫 , 各 人 都 根據 校 宋 本 補 入 , 可 是 原 校 人 誤 插
入 「 疾 」 字 下 面 , 致 不可 解 , 黃 廷 鑑 照 樣 轉 抄 , 陸 心 源 也 照 樣 轉 刻 , 只 有 張 步瀛 就 黃 廷 鑑 所 錄
加 以 糾 正 , 正 確 地 插 在 「 長 」 字 下 面 。劉 壽 曾 雖 也 糾 正 了 , 但 認 為 「 春 乃 日 之 訛 ; 生 , 衍 文
也」 , 刪 去 「 春 生 」 二 字 , 非 。
陸 心 源 本 經 過 摘 錄 、 謄 寫 和 刻 板 的 幾 道 手 續 , 又添 上 不 少 錯 誤 , 如 卷 二 《 大 小 麥 》 篇 引 《 廣 志 》 「 ● 麥」 訛 作 「 ● 麥 」 , 卷 三 《 種 蘭 香 》 篇 「 朝 蘭 香 」 訛 作 「朝 闥 香 」 , 卷 四 《 種 梅 杏 》 篇 「 所 在 多 入 」 訛 作 「 多 人」 , 「 至 五 月 」 脫 「 五 」 字 , 卷 五 《 種 桑 柘 》 篇 「 穊 種」 ( 密 植 ) 訛 作 「 概 種 」 等 。 古 書 每 經 一 次 抄 刻 , 往 往多 若 干 錯 誤 , 陸 刻 本 亦 不 免 此 失 。
三 本 比 較 , 優 劣 互 見 , 而 以 張 本 較 優 , 劉 本 次 之, 陸 本 較 差 。 通 常 所 見 , 只 有 陸 刻 本 ; 用 張 、 劉 二 本 參互 校 證 , 勝 過 陸 刻 本 多 多 。
校 宋 本 反 映 龍 舒 本 的 內 容 , 就 其 所 反 映 , 龍 舒 本校 勘 不 如 院 刻 之 精 。 原 本 不 錯 被 刻 錯
的 地 方 頗 不 少 , 如「 牸 」 ( 母 畜 ) 訛 作 「 」 , 「 堀 」 訛 作 「 ● 」 ( 自 序) , 「 故 基 」 訛 作 「
故 墓 」 ( 卷 一 《 耕 田 》 篇 ) , 「 ● 」 ( 大 麻 雌 株 ) 訛 作 「 苧 」 ( 卷 二 《 種 麻 》 篇 ) , 「 栽」 訛
作 「 殺 」 , 「 安 土 亦 得 」 訛 作 「 安 上 弗 得 」 ( 卷 四《 種 桃 柰 》 篇 ) , 「 痛 抨 之 」 訛 作 「 病 秤 之
」 ( 卷 四 《柰 林 檎 》 篇 ) , 「 三 種 別 異 」 訛 作 「 三 種 則 異 」 ( 卷 五《 種 棠 》 篇 ) , 「 桑 」 訛
作 「 桑 」 ,「
絕 」 訛 作 「 絁 」 , 「 興 平 末 」 脫 「 末 」 字 ( 卷 五 《 種桑 柘 》 篇 ) 等 , 都 是 形 近 或 殘 剝 致 誤 或 疏
忽 致 脫 。 此 外還 有 一 些 空 白 , 可 能 是 原 本 脫 爛 所 造 成 。
龍 舒 本 不 同 於 院 刻 , 它 不 是 保 存 原 本 的 原 樣 , 而是 經 過 主 觀 校 改 的 。 改 對 的 當 然 有 ,
如 卷 五 《 種 紫 草 》篇 改 正 院 刻 誤 字 「 紫 芨 草 」 為 「 紫 ● 草 」 等 , 但 不 多 。而 改 錯 的 倒 不 少 。 上
引 「 後 至 」 的 訛 作 「 後 生 」 , 卷 四《 柰 林 檎 》 篇 「 根 不 浮 薉 , 栽 故 難 求 」 的 訛 作 「 根 不 浮, 藏
栽 , 故 難 求 」 , 卷 五 《 種 榆 白 楊 》 篇 「 春 時 將 煮 賣」 ( 指 榆 莢 ) 的 訛 作 「 捋 煮 賣 」 等 , 恐 未 必
是 誤 刻 , 而是 錯 改 。 卷 五 《 種 桑 柘 》 篇「
斸 地 令 起 」 的 改 為 「 斸 斷 令 起 」 , 所 有 「 尺 」 字 改 為「 赤 」 ( 古 與「
尺 」 通 用 ) 等 , 則 是 明 顯 的 錯 改 ( 或 者 不 必 ) 。 卷 一《 收 種 》 篇 「 貆 」 的 訛 作 「 貊 」 , 則 是 避
宋 欽 宗 趙 桓 名的 同 音 字 所 引 起 的 錯 字 ( 「 貆 」 與 「 桓 」 同 音 , 避 名 闕末 筆 作 「 ● 」 , 再 錯 成 「
貊 」 ) 。
比 較 嚴 重 的 還 有 似 是 而 非 極 易 被 蒙 混 的 錯 改 。 試舉 一 例 , 略 加 說 明 。 卷 五 《 種 榆 白 楊
》 篇 說 到 初 種 榆 樹在 二 年 內 任 它 生 長 , 切 忌 碰 動 它 , 院 刻 原 文 是 : 「 亦 任生 長 , 勿 使 棠 近 」 ,
「 棠 」 字 下 有 音 注 作「
杜 康 反 」 。 金 抄 、 豬 飼 「 校 宋 本 」 乃 至 《 農 桑 輯 要 》所 引 均 同 。 可 是 張 轔 改 「 棠
杜 康 反 」為 「 掌 止 兩 反 」 (
黃 、 勞 兩 種 校宋 本 並 同 ) , 乍 看 很 對 , 實 是 大 錯 。 按 「 棠 」 是 「 」的 異 寫 字 , 即 今 支 的 「
」 字 , 手 、 足 、 木 都 可 以 作支 , 故 除 本 字 「 」 外 , 古 人 也 借 用 從 木 的 「 棠 」 或從 手 的 「
掌 」 來 代 替 , 這 時 當 然 已 經 不 再 是 棠 梨 或 手 掌了 。 《 周 禮 ‧ 考 工 記 》 「 弓 人 」 : 「 維 角 之 。
」 孫 詒讓 《 周 禮 正 義 》 引 段 玉 裁 說 : 「 , 古 本 音 堂 , 其 字 變牚 , 變 樘 , 變 。 」 院 刻 作「
杜 康 反 」 , 正 是 音 堂 的 古 音 。 唐 時 還 有 「 棖 」 、 「 橙」 、 「 敞 」 等 形 許 多 寫 法 , 音 「 丈 衡 反 ,
… … 觸 也 」 (見 唐 玄 應 《 一 切 經 音 義 》 卷 十 五 、 卷 十 七 ) , 則 已 讀 成現 在 的 「 」 音 , 而 其 借
用 的 字 , 又 借 到 音 近 的 甜 「 橙」 和 「 敞 」 開 了 。 這 「 棠 」 字 《 要 術 》 明 代 刻 本 作 「 長」 , 則 是
「 棖 」 字 脫 去 木 旁 的 殘 餘 。 是 「 棠 」 即 「 」字 , 「 棠 近 」 即 「 近 」 , 意 即 「 觸 近 」 , 「 勿
使 棠 近」 , 意 即 勿 使 逼 近 踫 動 它 , 避 免 觸 傷 扎 根 未 固 的 幼 苗 ,則 人 與 牲 畜 均 有 可 能 , 豈 僅 限 於
手 掌 ? 而 且 卷 四 《 插 梨》 篇 還 說 到 剛 嫁 接 好 的 梨 穗 , 「 培 土 時 宜 慎 之 , 勿 使 掌撥 , 掌 撥 則 折 。
」 這 個 「 掌 」 字 , 仍 是 「 」 的 異 寫 字。 為 使 不 與 手 掌 混 淆 , 後 來 再 加 一 重 手 , 便 是 現 在 通
俗寫 的 「 撐 」 字 了 。 「 掌 撥 」 也 就 是 「 觸 撥 」 , 這 是 防 止培 土 時 粗 心 大 意 將 接 穗 踫 傷 的 意 思 ,
決 不 是 一 邊 培 土 ,一 邊 用 手 掌 去 撥 撥 它 。 張 轔 改 「 棠 」 為 「 掌 」 , 使 《 要術 》 前 後 兩 種 寫 法 一
致 , 原 是 很 好 , 但 「 止 兩 反 」 一 來, 便 真 正 變 成 手 掌 的 「 掌 」 字 , 把 不 錯 的 改 錯 了 。 明 抄出 自
南 宋 本 , 所 誤 亦 同 。 近 人 校 注 , 這 裏 以 《 今 釋 》 為正 確 , 日 譯 本 採 用 龍 舒 本 而 指 北 宋 系 統 本 為
謬 , 實 被 張轔 所 誤 。 《 輯 要 》 也 是 常 改 《 要 術 》 的 , 但 此 處 未 改 ,在 這 點 上 , 其 撰 修 人 孟 祺 等
的 理 解 勝 於 張 轔 。
《 文 獻 通 考 ‧ 經 籍 考 》 記 載 有 李 燾 所 撰 《 孫 氏 齊民 要 術 音 義 解 釋 序 》 。 這 個 曾 為 《 要 術 》 作 「 音 義 解 釋」 的 孫 氏 , 未 詳 何 人 , 其 書 亦 不 傳 。 但 李 燾 與 張 轔 同 時, 可 能 張 轔 曾 見 孫 氏 書 , 或 許 其 改 字 根 據 , 即 系 來 自 孫氏 。
據 上 所 述 , 龍 舒 本 除 刊 刻 頗 有 粗 疏 外 , 還 有 一 些校 勘 上 的 臆 改 , 使 該 本 有 所 遜 色 。 但 由 於 所 用 原 本 是 院刻 , 仍 有 它 正 確 的 一 面 , 勝 於 明 清 刻 本 , 尤 其 在 明 代 刻本 混 亂 後 , 在 清 代 人 力 求 糾 謬 的 工 作 上 , 曾 起 過 不 少 作用 。 可 是 現 存 本 既 缺 去 三 卷 半 , 又 非 原 本 , 因 此 自 明 抄發 現 後 , 校 宋 本 的 校 勘 效 力 大 為 減 弱 。
一 九 二 二 年 《 四 部 叢 刊 》 影 印 江 寧 鄧 氏 群 碧 樓 藏 明抄 南 宋 本 , 是 《 要 術 》 中 唯 一 完 帙 不 缺 的 宋 本 , 利 用 價值 相 當 高 。 明 抄 出 自 龍 舒 本 系 統 , 沒 有 問 題 , 但 它 所 據抄 的 原 本 是 否 張 轔 原 刻 , 很 有 疑 問 。 據 我 們 推 測 , 校 宋本 據 校 的 本 子 是 龍 舒 抄 本 , 而 明 抄 據 抄 的 本 子 則 是 龍 舒本 的 覆 刻 本 。
明 抄 內 容 , 大 致 與 校 宋 本 相 同 , 但 也 頗 多 異 文 。異 文 有 些 可 能 是 龍 舒 覆 刻 本 刻 錯 或 明 抄 抄 錯 , 如 卷 五 《種 桑 柘 》 篇 「 小 食 荊 桑 」 的 訛 作 「 則 桑 」 之 類 ; 但 另 有一 些 卻 補 正 了 龍 舒 本 的 脫 誤 , 則 非 誤 刻 或 筆 誤 所 能 解 釋。 上 舉 龍 舒 本 各 訛 字 , 明 抄 亦 訛 , 說 明 後 刻 的 因 襲 前 刻。 但 其 中 「 堀 」 明 抄 不 訛 作 「 ● 」 , 「 將 」 不 訛 作 「 捋」 , 「 興 平 」 下 不 脫 「 末 」 字 ; 又 如 《 種 桑 柘 》 篇 「 扶老 杖 」 , 校 宋 本 脫 「 杖 」 字 , 明 抄 不 脫 , 等 等 ( 其 例 尚多 , 另 見 《 主 要 版 本 的 流 傳 》 ) 。 很 明 顯 , 明 抄 是 另 有所 據 , 即 其 所 補 正 部 分 是 後 刻 勝 於 前 刻 的 地 方 , 也 就 是說 後 刻 又 經 過 一 翻 校 勘 工 作 , 勘 正 了 龍 舒 本 的 若 干 脫 誤。
明 抄 的 勘 正 , 並 及 於 院 刻 , 以 卷 五 為 例 , 改 正 院刻 的 錯 字 , 主 要 如 下 ( 有 的 校 宋 本 已
改 正 ) :
篇 名 | 院 刻 錯 字 ( × ) |
明 抄 改 正 ( ○ ) |
篇 名 | 院 刻 錯 字 ( × ) |
明 抄 改 正 ( ○ ) |
---|---|---|---|---|---|
種 桑 柘 | 太 祖 甚 善 × ( 魏 略 ) |
太 祖 甚 喜 ○ |
種 桑 柘 | 親 師 躬 桑 × ( 月 令 ) |
親 帥 躬 桑 ○ |
種 桑 柘 | 扶 老 枝 × |
扶 老 杖 ○ |
種 桑 柘 | 鶚 瓜 × |
鶚 爪 ○ |
漆 | 下 晡 及 枚 × |
下 晡 乃 收 ○ |
種 紅 藍 花 梔 子 | 以 香 十 溲 × |
以 香 汁 溲 ○ |
漆 | 杇 敗 更 速 × |
朽 敗 更 速 ○ |
種 藍 | 藏 , 馬 藍 × ( 爾 雅 ) |
葴 , 馬 藍 ○ |
種 槐 柳 楸 梓 梧 柞 | 河 柳 白 而 明 × |
河 柳 白 而 肕 ○ |
種 藍 | 以 苦 蔽 四 壁 × |
以 苫 蔽 四 壁 ○ |
種 紅 藍 花 梔 子 | 以 三 重 布 怗 粉 上 × |
以 三 重 布 帖 粉 上 ○ |
|||
種 紫 草 | 一 名 紫 芨 草 ( 爾 雅 注 ) × |
一 名 紫 ● 草 ○ |
引 《 魏 略 》 、 《 月 令 》 及 《 爾 雅 》 的 改 正 , 與 原 書 相符 , 明 抄 是 經 過 查 對 原 書 的 。
有 些 院 刻 、 金 抄 所 沒 有 而 為 後 人 所 加 的 文 句 , 開始 在 明 抄 中 出 現 。 卷 八 《 作 酢 法 》 篇 篇 題 下 加 「 酢 , 今醋 也 」 的 小 注 , 篇 中 「 辣 」 字 下 加 「 郎 葛 切 」 的 音 注 ,均 為 北 宋 本 所 無 。 卷 八 校 宋 本 佚 缺 , 無 從 對 證 是 否 張 轔所 加 。 惟 當 時 有 孫 氏 《 齊 民 要 術 音 義 解 釋 》 , 所 加 又 多屬 音 義 解 釋 , 無 論 是 張 轔 或 覆 刻 人 , 都 有 據 孫 書 加 上 的可 能 。 《 要 術 》 注 文 , 北 宋 前 已 有 為 後 人 所 加 , 至 此 又增 添 了 一 些 , 至 清 代 《 學 津 》 本 、 漸 西 本 增 加 得 更 多 ,而 以 漸 西 本 為 尤 甚 。
明 抄 還 有 在 抄 完 後 據 以 後 刻 本 加 添 或 加 改 的 字 。卷 一 《 耕 田 》 篇 「 ● 」 字 下 加 上 錯 誤
的 注 解 「 漫 掩 也 」; 卷 八 《 作 酢 法 》 篇 「 迴 酒 酢 法 」 ( 利 用 酸 壞 的 酒 作 醋) 的 「 撣 」 字 原 是 空
白 , 現 在 被 補 上 一 個「
攤 」 字 也 是 錯 的 ; 「 作 糟 酢 法 」 的 「 陰 地 」 下 被 添 上「 之 處 」 二 字 是 畫 蛇 添 足 ; 卷 四 《 柰 林 檎
》 篇 引 《 廣 志》 的 「 里 琴 」 加 王 旁 改 為 「 理 琴 」 ( 參 看 第 七 節 第 二 目) 。 這 些 字 都 偏 小 或 擠 寫
在 一 小 格 內 , 加 添 之 跡 甚 明 。但 均 為 兩 宋 本 所 無 ( 或 非 此 字 ) , 而 其 開 始 出 現 是 始 見於 明 代 湖
湘 本 ( 明 末 《 秘 冊 》 — — 《 津 逮 》 本 因 之 ) 。可 以 明 顯 地 看 出 是 明 抄 抄 完 後 什 麼 人 拿 起 湖 湘 、
《 津 逮》 一 類 的 本 子 硬 添 上 去 的 。 另 外 《 耕 田 》 篇 還 有 一 個 「一 」 字 和 「 形 」 字 也 是 多 餘 的 ,
則 以 抄 漏 字 的 夾 補 形 式補 入 , 亦 為 北 宋 本 所 無 , 疑 亦 出 後 人 所 添 。
《 要 術 》 在 南 宋 本 後 不 斷 有 人 添 字 , 而 且 還 添 錯字 , 並 且 以 後 刻 添 前 刻 , 這 些 現 象 , 校 勘 人 或 不 至 有 心作 訛 , 而 率 意 操 斧 , 訛 謬 滋 甚 , 給 後 人 增 添 不 少 麻 煩 。
校 書 一 字 不 改 , 有 死 校 之 失 ; 輕 於 更 改 , 有 臆 改之 譏 , 但 亂 改 不 如 不 改 。 南 宋 本 後 不 再 有 「 一 本 」 異 文的 校 注 出 現 , 實 際 已 開 始 任 意 添 改 。 校 勘 以 院 刻 為 慎 重; 「 勇 改 」 始 於 張 轔 ; 加 添 見 於 明 抄 ; 嚴 重 錯 誤 始 於 明代 刻 本 , 而 誤 添 錯 字 波 及 明 抄 。
明 抄 雖 然 校 改 了 院 刻 的 一 部 分 錯 字 , 仍 然 存 在 著不 少 錯 誤 。 一 方 面 是 抄 錯 , 另 方 面 是 來 自 據 抄 原 本 新 產生 的 錯 刻 。 輾 轉 抄 刻 的 結 果 , 往 往 如 此 。 但 脫 字 不 多 ,空 白 極 少 ( 並 且 還 等 空 待 補 ) , 沒 有 錯 頁 和 脫 頁 , 抄 寫精 好 淨 潔 , 影 印 亦 清 晰 。 金 抄 錯 字 很 多 , 脫 、 空 不 少 ,卷 八 、 卷 十 有 幾 處 錯 頁 , 抄 寫 別 字 多 , 校 字 滿 紙 , 而 影印 篇 幅 縮 小 , 頗 多 模 糊 不 清 。 不 過 另 一 方 面 , 金 抄 有 不少 部 分 和 院 刻 符 合 而 正 確 , 往 往 可 以 校 正 明 抄 的 脫 訛 。院 刻 僅 存 兩 卷 , 校 宋 本 僅 存 六 卷 半 , 金 抄 僅 存 九 卷 , 只有 明 抄 完 卷 不 缺 , 又 非 各 本 所 及 , 更 遠 勝 於 明 清 刻 本 。明 抄 單 獨 存 在 , 瑕 瑜 相 半 , 配 合 院 刻 、 金 抄 使 用 , 則 兩長 俱 顯 , 作 用 就 大 。 它 的 價 值 , 與 院 刻 、 金 抄 可 說 鼎 足而 三 。
《 要 術 》 元 代 刻 本 未 見 , 或 已 散 失 。 從 各 方 面 推 測, 該 本 質 量 並 不 好 , 可 能 明 代 刻 本 的 嚴 重 錯 亂 , 應 追 源於 元 刻 。
元 代 官 撰 農 書 《 農 桑 輯 要 》 中 引 用 了 大 量 《 要 術》 資 料 , 在 清 代 人 校 勘 明 代 刻 本 錯 誤 的 工 作 上 , 差 不 多視 同 《 要 術 》 , 影 響 很 大 。 這 裏 需 要 略 予 評 述 。 惟 今 傳聚 珍 版 《 農 桑 輯 要 》 係 從 《 永 樂 大 典 》 錄 出 , 又 經 校 書人 分 卷 更 改 , 已 非 原 樣 ; 但 在 沒 有 更 好 的 善 本 前 , 也 只能 以 該 本 作 依 據 。
《 輯 要 》 引 文 一 般 是 全 段 或 全 篇 引 錄 , 和 王 禎 《農 書 》 等 碎 割 插 引 不 同 , 因 此 較 能 保 存 《 要 術 》 原 樣 。雖 有 刪 改 、 加 添 和 錯 誤 , 仍 有 相 當 的 正 確 性 , 在 校 宋 本、 明 抄 等 未 發 現 前 , 確 是 校 正 明 代 刻 本 脫 誤 滿 紙 的 唯 一依 據 。 所 引 內 容 , 取 對 院 刻 、 金 抄 , 多 與 相 符 ; 比 較 校宋 本 、 明 抄 , 也 頗 有 相 合 。 可 以 看 出 兩 宋 本 至 元 時 尚 存在 , 《 輯 要 》 似 是 以 北 宋 本 為 基 礎 , 而 參 校 以 南 宋 本 的。 在 兩 宋 本 有 異 文 時 , 棄 取 之 間 , 亦 頗 允 當 。 如 上 述 「棠 杜 康 反 」 不 從 南 宋 本 而 從 院 刻; 「 扶 老 杖 」 不 從 院 刻 而 從 明 抄 ; 卷 一 《 種 穀 》 篇 「 晚者 蕪 穢 難 治 」 , 不 從 北 宋 本 作 「 出 」 , 而 從 明 抄 作 「 治」 , 都 是 正 確 的 。 改 字 也 有 對 的 , 如 卷 二 《 水 稻 》 篇 關於 水 選 稻 種 : 「 浮 者 不 去 , 秋 則 生 稗 」 , 「 不 去 」 兩 宋本 均 作 「 去 之 」 , 《 輯 要 》 始 改 為 「 不 去 」 , 意 義 更 明順 。 類 似 的 例 子 還 多 , 都 表 現 為 一 定 的 正 確 性 , 可 以 看出 在 引 用 時 是 經 過 一 番 甄 別 和 斟 裁 的 。
反 之 , 也 有 從 違 不 當 的 地 方 , 則 不 能 深 入 求 全 。試 舉 一 比 較 複 雜 的 例 子 : 卷 三 《 種 胡
荽 》 篇 有 一 段 說 到下 種 前 對 於 胡 荽 種 子 的 處 理 , 原 文 是 : 「 先 燥 曬 。 欲 種時 , 布 子 於 堅 地 , 一
升 子 , 與 一 掬 濕 土 和 之 。 以 腳 蹉 ,令 破 作 兩 段 。 」 原 注 : 「 … … 子 有 兩 人 ( 按 即 「 仁 」 字) ,
人 各 著 , 故 不 破 兩 段 , 則 疏 密 水 裛 而 不 生 。 著 土 者, 令 土 入 殼 中 , 則 生 疾 而 長 速 。 」 胡 荽 即 繖
形 科 的 芫 荽, 果 實 為 懸 果 , 近 球 形 , 比 菉 豆 還 小 , 有 兩 個 分 果 , 分果 內 各 有 一 個 種 子 , 分 別 著
生 在 半 個 殼 內 , 有 皮 裹 覆 著, 即 所 謂 「 子 有 兩 人 , 人 各 著 」 。 種 前 要 弄 開 兩 個 分 果, 《 要 術 》
的 方 法 是 用 腳 來 蹉 , 「 兩 段 」 即 指 蹉 開 後 的兩 個 分 果 。 「 疏 」 是 「 綿 」 、 「 緊 」 一 類 字 寫 錯 ,
「 則綿 密 水 裛 而 不 生 」 , 是 說 如 果 整 顆 下 種 , 則 嫩 弱 的 幼 芽被 果 柄 密 塞 著 種 孔 不 能 很 快 很 好 地
長 出 來 , 因 而 被 窩 (「 裛 」 ) 壞 。 「 著 土 者 」 以 下 是 申 說 為 什 麼 要 放 進 一 把濕 土 一 起 蹉 的 理 由
, 而 不 是 指 種 下 地 。 但 「 令 土 入 殼 中」 的 「 土 」 ,《
輯 要 》 引 作 「 注 」 , 「 注 」 只 能 是 指 水 , 這 是 理 解 「著 土 者 」 為 種 下 地 而 來 的 , 則 水 注 入 殼 中
, 正 易 窩 壞 ,意 思 剛 和 原 義 相 反 。 金 抄 剛 缺 第 三 卷 , 無 從 推 知 北 宋 本原 作 何 字 , 但 南 宋 本 自 作
「 土 」 ( 校 宋 本 、 明 抄 同 ) ,《 輯 要 》 棄 而 不 用 , 致 有 此 失 。 自 《 輯 要 》 誤 「 注 」 後, 自 明 及
清 , 無 不 沿 誤 。 而 漸 西 本 有 校 宋 本 作 校 勘 , 校勘 人 劉 壽 曾 竟 批 「 注 是 」 , 定 稿 人 劉 富 曾 跟 著 作
「 注 」, 未 免 偏 信 《 輯 要 》 , 枉 有 宋 本 。
此 外 存 在 於 原 書 或 後 人 竄 改 的 缺 點 , 可 從 刪 割 、錯 改 和 加 添 三 方 面 來 說 :
( 一 ) 刪 割 《 要 術 》 中 有 懷 疑 的 地 方 , 《 輯 要》 乾 脆 刪 去 。 例 如 卷 五 《 種 榆 白 楊 》 篇 刪 去 「 獨 樂 」 。「 獨 樂 」 即 玩 具 「 陀 羅 」 。 丁 國 鈞 《 校 勘 記 》 ( 見 第 六節 第 二 目 ) 有 一 條 校 記 說 : 「 獨 樂 不 知 何 器 , 《 輯 要 》刪 此 二 字 。 」 未 知 《 輯 要 》 刪 去 是 否 亦 由 於 「 不 知 何 器」 ?
卷 二 《 種 麻 》 篇 說 到 種 大 麻 趁 雨 搶 墑 的 急 迫 : 「諺 曰 : 『 五 月 及 澤 , 父 子 不 相 借 。 』
言 及 澤 急 , 說 非 辭也 。 」 「 說 非 辭 」 是 說 搶 墑 急 迫 , 說 出 父 子 之 間 也 不 相假 借 的 話 來 。 兩 宋 本
均 同 , 但 今 本 《 輯 要 》 刪 去 。 張 步瀛 也 說 : 「 案 宋 本 『 說 非 辭 』 三 字 不 可 解 , 黃 臨 疑 為 訛奪 。
」 由 於 不 易 理 解 , 張 氏 至 於 懷 疑 他 借 來 的 黃 廷 鑑 校宋 本 上 被 黃 廷 鑑 抄 錯 。 與 張 氏 相 同 , 漸 西 本
有 校 宋 本 作校 勘 , 也 不 敢 加 上 這 三 字 , 只 跟 著 《 輯 要 》 作 「 言 及 澤急 也 」 。 其 實 《 事 林 廣 記 》
「 農 桑 類 」 引《
輯 要 》 原 有 此 三 字 , 今 本 是 被 後 人 刪 落 , 則 其 過 在 後人 。 張 、 劉 等 未 取 證 《 事 林 廣 記 》 , 致 疑
校 宋 本 為 謬 ,而 後 人 校 訂 《 輯 要 》 , 見 解 亦 未 超 出 張 、 劉 。 校 宋 本 曾被 乾 嘉 間 人 所 珍 視 , 但 也
有 因 為 是 第 二 手 資 料 而 被 懷 疑的 。 大 概 張 、 劉 等 是 先 有 懷 疑 而 不 免 疏 於 深 鑑 。
( 二 ) 錯 改 今 本 《 輯 要 》 有 不 少 形 似 訛 字 , 也有 脫 文 , 或 係 後 人 誤 刊 , 這 裏 不 談 。 但 卷 二 《 旱 稻 》 篇: 「 地 白 背 時 , 速 耕 , 杷 勞 頻 煩 令 熟 。 」 「 頻 煩 」 是 接連 多 次 , 不 厭 其 煩 , 《 要 術 》 常 用 語 , 兩 宋 本 並 同 。 《輯 要 》 引 作 「 頻 翻 」 , 變 多 次 耙 ● 保 墑 為 一 再 耕 翻 , 意思 有 很 大 差 別 。 同 樣 的 情 況 , 並 見 於 《 種 麻 》 、 《 種 瓜》 篇 。 惟 《 事 林 廣 記 》 引 《 輯 要 ‧ 種 麻 》 篇 亦 作 「 頻 煩」 , 則 後 人 妄 改 , 致 使 《 學 津 》 、 漸 西 諸 本 , 不 敢 相 信據 刻 原 本 的 正 確 , 而 跟 著 《 輯 要 》 錯 , 貽 誤 不 少 。
卷 二 《 種 麻 子 》 篇 「 大 率 二 尺 留 一 根 」 下 注 : 「穊 則 不 耕 。 」「
耕 」 , 兩 宋 以 下 各 本 同 , 誤 ; 《 輯 要 》 作 「 成 」 , 差可 而 未 盡 善 (《
學 津 》 本 從 之 ) 。 從 字 形 和 意 義 上 推 究 , 實 係 「 科 」字 之 誤 , 指 分 枝 , 因 為 這 是 大 麻 雌 株 , 要
求 多 分 多 結實 。 後 讀 《 四 時 纂 要 》 正 作「
科 」 。 日 譯 本 從 《 輯 要 》 。 《 今 釋 》 失 校 仍 舊 , 解 釋是 : 「 密 了 可 以 不 用 中 耕 。 」 二 尺 一 根 不
能 算 密 , 而 且「 耕 」 , 古 無 中 耕 義 。
( 三 ) 加 添 多 屬 音 義 解 釋 , 間 亦 另 作 補 充 , 全書 三 十 餘 條 。 在 《 輯 要 》 或 未 可 厚 非 , 但 在 《 要 術 》 的校 勘 上 很 成 問 題 。 《 學 津 》 本 無 校 宋 本 作 校 勘 , 是 否 《輯 要 》 加 添 , 有 時 不 易 分 辨 , 頗 多 採 入 , 尚 有 可 原 。 而漸 西 本 也 採 入 很 多 , 實 是 無 視 校 宋 本 的 濫 採 。
缺 點 雖 如 上 述 , 《 輯 要 》 仍 有 足 以 校 正 兩 宋 本 不足 的 地 方 , 如 卷 二 《 大 小 麥 》 篇 引 《 四 民 月 令 》 「 五 月、 六 月 」 耕 麥 田 , 金 抄 、 明 抄 均 訛 作 「 五 月 一 日 」 , 《輯 要 》 不 訛 ; 卷 四 《 種 棗 》 篇 : 「 棗 性 堅 彊 , 不 宜 苗 稼, 是 以 耕 」 , 兩 宋 本 同 , 不 通 , 只 《 輯 要 》 作 「 不 耕 」, 就 很 合 理 。 所 以 總 的 說 來 , 《 輯 要 》 缺 點 雖 有 , 要 在校 勘 者 慎 重 甄 別 , 優 點 仍 多 於 缺 點 , 而 其 《 要 術 》 原 本更 善 於 今 本 。
王 禎 《 農 書 》 中 也 引 用 了 《 要 術 》 的 不 少 資 料 ,所 引 頗 多 與 《 輯 要 》 同 謬 ( 如 卷 二 《
胡 麻 》 篇 「 得 用 鋒耩 」 的 訛 作 「 鋒 耬 」 , 「 雖 曰 鬱 裛 」 的 脫 「 曰 」 字 , 「之 慮 」 的 訛 作 「 又 慮
」 , 「 於 油 無 損 」 的 脫 「 於 」 字 ,以 及 上 舉 的 「 頻 翻 」 等 , 如 出 一 轍 ) , 如 非 王 禎 據 晚 刻《
輯 要 》 轉 引 , 則 是 後 人 據 聚 珍 版 《 輯 要 》 強 為 校 使 一致 ( 《 農 書 》 亦 聚 珍 版 本 ) 。 王 禎 為 了 自
己 敘 述 的 便 利, 引 文 往 往 融 合 在 本 子 裏 面 , 所 以 不 像 《 輯 要 》 的 整 段、 整 篇 照 抄 , 而 多 有 分 割
, 倒 易 , 並 多 添 插 、 更 改 ( 是否 全 是 王 禎 原 樣 , 也 很 難 說 ) , 在 《 要 術 》 的 校 勘 上 ,尤 不 足 為
據 。 《 農 政 全 書 》 也 大 致 相 似 。 因 此 王 禎 《 農書 》 和 《 農 政 全 書 》 二 書 , 過 去 除 漸 西 本 亂 加 採
用 外 ,在 《 要 術 》 的 校 勘 上 沒 有 起 過 怎 樣 的 作 用 。 楊 守 敬 曾 用聚 珍 版 王 禎 《 農 書 》 校 勘 《 要 術
》 , 據 說 補 脫 釐 誤 , 大有 裨 益 , 當 在 黃 廷 鑑 校 本 之 上 云 云 , 實 係 未 見 金 抄 、 明抄 而 過 於 自 信 。
明 嘉 靖 三 年 ( 一 五 二 四 年 ) 馬 直 卿 刻 於 湖 湘 , 一 般稱 為 湖 湘 本 。 所 用 原 本 當 是 元 刻 系 統 本 。 原 本 已 不 多 見, 我 們 有 一 部 , 並 有 它 的 影 寫 本 。 此 本 開 始 出 現 脫 段 ,並 有 脫 頁 ( 卷 五 一 頁 , 卷 十 三 頁 ) , 空 白 不 少 , 錯 脫 之多 , 不 勝 枚 舉 , 從 下 述 《 祕 冊 》 各 本 所 舉 各 例 可 見 一 斑, 但 猶 稍 勝 於 《 祕 冊 》 系 統 本 。
湖 湘 本 似 未 用 有 關 資 料 進 行 參 校 , 否 則 卷 五 第 三頁 的 缺 頁 , 應 可 據 《 輯 要 》 基 本 上 補
足 。 但 它 有 一 特 點, 即 在 書 上 面 加 刻 校 語 , 為 任 何 刻 本 所 無 。 影 寫 本 上 也轉 錄 有 這 種 校 記 三 十
餘 條 , 雖 僅 及 原 本 錯 誤 的 極 少 部 分, 卻 透 露 出 校 勘 上 的 如 下 情 況 : ( 一 ) 有 問 題 的 地 方 指出 「
恐 訛 」 , 不 予 輕 改 , 如 卷 前 《 雜 說 》 的 訛 字 「 邵 平」 ( 金 抄 、 校 宋 本 作 「 校 平 」 ) , 卷 四 《 種
桃 柰 》 篇 的訛 字 「 以 屢 」 ( 是 「 似 蘡 」 之 誤 , 指 葡 萄 似 蘡 薁 等 。 (二 ) 有 摸 不 透 的 地 方 只 說 「
未 詳 」 , 也 不 輕 改 , 如 卷 七《 笨 麴 並 酒 》 篇 的 「 便 體 」 ( 是 「 便 休 」 之 誤 , 「 休 」先 錯 成 「 体
」 , 再 錯 成 「 體 」 ) , 卷 八 《 蒸 缹 法 》 篇 的「 板 初 」 ( 是「
板 切 」 之 誤 ) 等 。 ( 三 ) 明 知 多 餘 的 字 , 實 可 刪 去 ,也 只 指 出 「 衍 」 , 如 卷 九 《 炙 法 》 篇 「 炙
蚶 」 條 的 「 大奠 六 , 小 奠 之 八 」 的 衍 「 之 」 字 ( 是 說 大 蚶 一 碟 裝 上 六個 , 小 蚶 八 個 ) , 《 餳 餔
》 篇 的 「 餳 如 水 水 精 色 」 , 多一 「 水 」 字 等 。 ( 四 ) 特 別 可 注 意 的 是 書 刻 成 後 再 經 過覆 校 , 將
刻 錯 、 刻 漏 的 地 方 再 刻 上 去 , 予 以 補 正 , 如 卷八 《 八 和 兗 》 篇 「 米 」 的 上 端 校 刻 著 : 「 米
作 檀 木」 , 是 說 原 本 作 「 檀 木 」 , 誤 刻 作 「 米 」 ( 此 二 字 兩宋 本 亦 誤 作 「 粳 米 」 ) , 卷 十 「
藤 〔 七 五 〕 」 的 「 無 物能 比 」 脫 「 無 物 」 二 字 , 刻 明 : 「 能 字 上 有 『 無 物 』 字」 等 。 這 些 足 以
表 明 馬 直 卿 的 刻 書 態 度 很 慎 重 , 他 是 力求 保 持 原 樣 , 不 予 輕 改 。 本 來 原 本 已 經 很 差 , 這 樣 可
以避 免 再 造 成 錯 誤 。 因 此 湖 湘 本 的 嚴 重 錯 脫 , 可 以 推 知 存在 於 原 本 。 但 它 「 死 校 」 存 誤 不 改 ,
沒 有 進 行 適 當 的 校勘 , 它 的 優 點 , 也 就 是 它 的 缺 點 。
但 湖 湘 本 也 有 補 正 兩 宋 本 脫 誤 的 地 方 , 如 上 節 引《 四 民 月 令 》 例 , 該 本 即 作 「 五 月 、 六 月 」 不 訛 ; 卷 五關 於 種 槐 引 《 爾 雅 》 注 「 晝 曰 」 改 正 為 「 晝 日 」 ; 卷 六關 於 以 馬 齒 鑑 別 馬 齡 「 二 十 三 歲 上 中 央 六 齒 盡 黃 」 , 改正 為 「 下 中 央 」 ; 卷 十 「 藨 〔 九 0 〕 」 補 上 脫 文 「 《 爾雅 》 曰 : 『 藨 , 藨 』 」 ( 但 下 一 「 藨 」 字 是 「 麃 」 字 之誤 ) ; 「 ● 〔 九 五 〕 」 補 上 脫 文 「 《 爾 雅 》 曰 」 等 , 都是 兩 宋 本 原 誤 而 湖 湘 本 始 予 補 正 的 。 當 然 這 些 補 正 是 根據 它 據 刻 的 原 本 來 的 。 但 雖 有 些 微 改 正 , 他 處 錯 失 之 多, 仍 無 法 補 償 。 另 有 原 係 「 空 等 」 待 補 , 此 本 開 始 接 寫不 空 , 消 滅 脫 文 痕 跡 ( 如 卷 九 《 煮 膠 》 篇 , 見 《 主 要 版本 的 流 傳 》 ) , 也 是 此 本 的 大 缺 點 。
就 現 存 各 本 看 來 , 嚴 重 錯 亂 始 於 湖 湘 本 , 校 勘 雖較 謹 慎 , 仍 無 補 所 用 原 刻 本 之 劣 。 以 後 《 祕 冊 》 本 據 湖湘 本 覆 刻 , 任 情 予 奪 , 乖 謬 更 甚 , 從 元 代 刻 本 開 始 , 壞本 流 傳 , 愈 演 愈 烈 。
《 祕 冊 彙 函 》 本 , 明 萬 曆 三 十 一 年 ( 一 六 ○ 三 年 )胡 震 亨 刊 , 和 沈 士 龍 、 姚 叔 祥 一 同
校 訂 。 後 《 祕 冊 彙 函》 全 輯 遭 火 患 ( 《 要 術 》 原 板 損 失 不 大 ) , 胡 震 亨 以 殘板 轉 讓 給 毛 晉 。 毛
晉 編 入 所 輯 《 津 逮 祕 書 》 中 。 胡 本 既經 毛 晉 整 補 改 動 , 二 本 微 有 不 同 , 但 《 津 逮 》 本 既 是《
祕 冊 》 本 舊 板 的 重 板 , 而 且 自 毛 晉 繼 承 翻 印 流 傳 後 ,事 實 上 《 祕 冊 》 本 已 為 《 津 逮 》 本 所 取 代
, 因 此 二 本 雖微 有 不 同 , 質 量 完 全 一 樣 , 二 本 實 即 一 本 。 其 據 刻 原 本是 湖 湘 系 統 本 。
《 津 逮 》 本 源 出 湖 湘 系 統 本 而 拙 劣 更 甚 。 在 校 勘上 和 湖 湘 本 相 反 , 它 不 是 不 動 原 樣 ,
而 是 大 改 。 大 改 確屬 需 要 , 可 是 誤 多 正 少 ; 是 原 本 已 改 , 還 是 胡 、 毛 所 改, 頗 難 肯 定 。 但 就 湖
湘 本 來 校 比 , 並 證 之 胡 、 沈 輩 的 刻書 態 度 , 必 有 出 自 彼 等 的 率 意 塗 鴉 。 當 然 也 有 不 少 改 對的 ,
如 「 千 」 改 「 十 」 , 「 比 」 改 「 此 」 , 「 雨 」 改 「兩 」 , 「 啄 」 改 「 喙 」 , 「 拍 脂 」 改 「 柏 脂
」 等 , 大 都是 上 下 文 一 看 就 能 改 的 。 而 改 錯 的 則 有 毫 釐 千 里 之 失 。例 如 「 稙 穀 」 ( 早 穀 子 ) 改
為 「 植 穀 」 ( 卷 二 《 大 豆 》和 《 種 瓜 》 篇 ) , 「 大 穊 」 ( 栽 得 太 密 ) 改 為 「 大 概 」(
卷 四 《 種 李 》 篇 ) , 「 下 田 」 ( 低 田 ) 改 為 「 下 種 」( 卷 二 《 大 小 麥 》 篇 ) 等 , 則 錯 誤 嚴 重 。
在 釀 酒 過 程 中將 飯 蒸 到 半 熟 《 要 術 》 稱 為「
饙 」 , 將 饙 飯 倒 入 甕 中 隨 即 用 鍋 底 沸 水 灌 入 使 脹 滿 熟透 , 叫 做 「 沃 饙 」 。 沃 饙 的 目 的 是 使 饙 飯
糊 化 透 徹 , 以利 於 糖 化 澱 粉 和 酒 精 發 酵 。 卷 七 釀 造 各 篇 這 字 很 多 , 但明 刻 本 一 劃 之 差 就 變 成 「
饋 」 。 醬 麴 之 類《
要 術 》 有 稱 為 「 女 麴 」 的 , 卷 八 《 作 酢 法 》 篇 有 用 「女 麴 」 作 醋 法 說 : 「 女 麴 、 麤 米 各 二 斗 」
, 《 津 逮 》 本一 改 就 變 成 「 取 麴 」 , 致 使《
學 津 》 、 漸 西 諸 本 也 跟 著 錯 。 女 麴 在 《 要 術 》 中 有 專項 介 紹 , 改 字 者 連 《 要 術 》 本 文 都 沒 有 查
過 。
校 改 終 比 不 校 改 好 , 因 為 用 意 終 想 改 好 。 但 進 一步 要 求 時 , 它 又 不 改 了 。 卷 五 第 三 頁
的 缺 頁 沒 有 查 過 《輯 要 》 , 依 然 缺 著 , 卷 十 三 頁 缺 頁 , 當 時 可 能 無 法 補 上, 這 些 都 不 談 。 只 就
湖 湘 本 的 原 樣 來 說 , 由 於 疏 於 查 對原 書 , 原 誤 幾 乎 全 部 原 封 未 動 。 例 如 上 舉 引 《 爾 雅 》 的第 二
個 「 藨 」 字 沒 有 改 正 為 「 麃 」 , 卷 二 《 種 麻 》 篇 引《 爾 雅 》 的 「 莩 」 字 沒 有 改 正 為 「 ● 」 , 《
水 稻 》 篇 引《 周 禮 》 「 稻 人 」 注 沒 有 補 上 「 澮 , 田 尾 去 水 大 溝 」 的脫 文 , 卷 四 《 種 棗 》 篇 引 《
爾 雅 》 郭 注 的「
曾 子 」 沒 有 改 正 為 「 曾 皙 」 , 特 別 是 卷 六 《 養 魚 》 篇引 《 詩 經 》 「 思 樂 泮 水 」 , 湖 湘 本 不 誤 ,
沒 有 照 樣 刻 ,「 泮 」 , 還 搞 上 一 個 墨 釘 , 等 等 , 都 在 所 謂 「 經 書 」 範圍 內 , 也 聽 任 不 通 而 不 改
正 , 至 為 不 解 。 再 進 一 步 , 卷二 《 大 小 麥 》 篇 引 文 誤 題 「 《 爾 雅 》 」 沒 有 改 正 為 「 《廣 雅 》 」
, 卷 四 《 柰 林 檎 》 篇 和 卷 六 《 養 豬 》 篇 誤 題 「《 廣 志 》 」 沒 有 改 正 為 「 《 廣 雅 》 」 , 卷 九 《 煮
● 》 篇的 「 ● 」 沒 有 改 正 為 「 ● 」 , 和 這 字 的 音 義 注 解 「 草 片反 , 米 有 也 」 沒 有 改 正 為 「 莫 片
反 , 米 屑 也 」 ; 更 深 入一 步 , 《 養 豬 》 篇 「 注 曰 」 沒 有 改 正 為 「 小 爾 雅 」 , 卷一 《 種 穀 》 篇 「
昔 兗 州 」 沒 有 改 正 為 「 西 兗 州 」 , 卷 二《 水 稻 》 篇 引《
字 林 》 「 ● 」 沒 有 改 正 為 「 秜 」 等 , 恐 怕 只 能 說 對 古時 一 般 刻 書 者 不 能 要 求 太 高 了 。 但 吾 點 、
丁 國 鈞 等 就 有幾 處 改 正 了 , 或 者 提 出 問 題 來 了 。 總 之 , 隨 便 錯 改 和 聽任 錯 誤 不 改 至 於 不 知 所 云
的 例 子 太 多 , 不 勝 枚 舉 。
脫 誤 的 痕 跡 , 在 最 初 的 版 本 或 者 還 有 遺 留 著 , 經過 後 人 貿 然 一 改 , 就 被 泯 滅 無 縫 , 非 追 本 尋 源 , 無 從 抉發 其 隱 。 見 於 湖 湘 本 的 已 不 少 , 上 述 的 去 空 接 寫 , 消 滅脫 跡 , 即 其 一 例 。 在 《 津 逮 》 本 中 又 有 新 花 樣 。 如 卷 十「 木 棉 」 、 「 欀 木 」 二 項 的 內 容 , 都 是 引 自 《 吳 錄 ‧ 地理 志 》 , 但 湖 湘 本 脫 去 「 欀 木 」 的 標 目 , 因 此 接 連 有 兩個 「 《 吳 錄 ‧ 地 理 志 》 曰 」 , 《 津 逮 》 本 不 細 察 內 容 ,表 面 地 認 為 書 名 重 復 , 因 改 後 一 「 《 吳 錄 ‧ 地 理 志 》 曰」 為 「 又 云 」 , 並 改 提 行 為 接 寫 , 脫 標 目 的 痕 跡 完 全 被泥 滅 無 影 。 以 後 《 學 津 》 本 跟 著 錯 。 吾 點 據 內 容 加 上 「欀 木 」 標 目 , 與 兩 宋 本 暗 合 , 但 漸 西 本 竟 不 敢 採 用 , 就遠 不 及 吾 點 了 。
《 祕 冊 》 本 是 胡 震 亨 和 沈 士 龍 「 分 曹 訂 梓 」 , 並和 姚 叔 祥 「 篝 燈 校 讀 」 的 , 但 如 上 所 述 , 校 訂 效 果 很 差。 再 看 看 它 的 刻 書 態 度 , 胡 震 亨 《 跋 》 說 : 「 此 特 農 家書 耳 , … … 乃 援 引 史 、 傳 、 雜 記 , 不 下 百 餘 種 , 方 言 奇字 , 難 復 盡 通 , 腹 中 似 有 數 千 卷 書 者 。 今 人 財 記 《 孝 經》 、 《 論 語 》 , 便 思 著 述 , 將 為 此 傖 鬼 所 笑 。 」
沈 士 龍 《 跋 》 也 說 :
「 余 始 得 《 齊 民 要 術 》 , 輒 以 問 一 二 藏 書 家 ,有 曰 : 『 此 傖 父 覆 瓿 楮 。 』 或 曰 : 『 此 農 家 祕 苑 也 。 』 … … 北 俗 種 樹 、 畜 牧 、 調 造 之 法 , 不 但 南 朔 古 今 非 宜 ,至 其 動 用 牛 馬 穢 及 鹽 酪 薤 蒜 之 類 , 誠 所 謂 羌 煮 貊 炙 , 使名 庖 嘔 下 者 也 。 第 其 所 引 如 《 氾 勝 之 書 》 、 崔 寔 《 四 民月 令 》 、 《 雜 五 行 》 、 《 占 候 》 、 《 食 經 》 等 書 , 皆 世所 罕 覯 , 其 他 記 傳 , 亦 多 與 今 本 不 同 , 可 互 相 考 證 , 蓋操 觚 家 所 不 能 廢 者 。 故 與 孝 轅 ( 即 胡 震 亨 ) 分 曹 訂 梓 。因 兩 識 所 問 , 以 見 是 書 雖 不 必 有 , 亦 不 可 無 。 」
一 開 頭 就 因 為 是 農 家 書 被 看 不 起 , 再 加 上 是 「 北 傖 」寫 的 , 南 北 飲 食 習 慣 不 同 , 燒 糞 、 喝 酪 漿 、 吃 蒜 頭 等 都在 被 譏 笑 之 列 。 其 所 以 把 它 印 出 來 , 不 過 是 因 為 其 中 引載 有 不 少 已 經 散 失 的 古 書 , 還 有 保 存 的 價 值 ; 否 則 , 此書 大 可 「 不 必 有 」 。 這 是 當 時 很 多 人 的 看 法 , 限 於 歷 史條 件 , 不 足 深 怪 。 但 拿 這 種 態 度 來 校 刊 農 書 , 就 成 問 題了 。 過 去 也 只 有 胡 、 沈 輩 對 《 要 術 》 的 覆 刻 採 取 這 種 態度 , 要 它 校 得 好 , 真 是 南 轅 而 北 徹 。 一 邊 看 , 一 邊 就 過去 , 也 隨 意 塗 沫 一 些 , 在 湖 湘 系 統 本 原 已 不 好 的 底 子 上, 又 遭 了 一 次 災 難 , 評 它 一 個 「 瘡 痍 滿 目 」 , 似 不 為 過。 欒 調 甫 《 齊 民 要 術 版 本 考 》 ( 一 ) 說 :
「 震 亨 、 士 ( 即 姚 叔 祥 ) 徒 具 詞 林 博 辨 之 才, 偽 造 古 書 之 長 , … … 況 復 任 情 予 奪 , 隨 心 塗 改 , … … 其 錯 訛 疊 出 , 實 亦 難 為 矜 恕 。 … … 儉 腹 自 曝 , 亦 將 『 為此 傖 鬼 所 笑 』 。 」
湖 湘 本 據 元 刻 系 統 本 覆 刻 , 《 祕 冊 》 本 據 湖 湘 系統 本 覆 刻 , 從 這 一 系 統 下 來 , 元 明 清 以 來 的 著 述 , 受 它們 的 壞 影 響 很 深 。
明 楊 慎 ( 升 菴 ) 《 丹 鉛 總 錄 》 卷 九 摘 錄 《 要 術 》中 奇 字 若 干 個 , 其 中 有 「 ● 」 、 「 苯 」 、 「 ● : 烏 驛 切」 、 「 ● : 草 片 切 」 , 都 是 錯 的 ( 是 「 葉 」 、 「 笨 」 、「 縣 」 、 「 ● 」 、 「 莫 」 之 誤 ) 。 錯 誤 來 源 即 是 元 刻 系統 本 。
湖 湘 本 出 版 後 十 三 年 ( 一 五 三 七 年 ) , 楊 慎 寫 成《 丹 鉛 續 錄 》 , 卷 四 又 據 《 要 術 》 採 入 一 條 : 「 野 稻 不種 而 生 曰 穭 , 刈 稻 明 年 復 生 曰 ● 。 」 這 個 「 ● 」 字 也 是錯 的 , 見 於 卷 二 《 水 稻 》 篇 引 晉 呂 忱 《 字 林 》 , 兩 宋 本均 作 「 秜 」 。 《 說 文 》 : 「 稻 今 年 落 , 來 年 自 生 曰 秜 。」 湖 湘 本 開 始 錯 成 「 ● 」 , 也 應 追 源 於 它 的 祖 本 , 無 論楊 慎 所 見 為 何 本 , 這 個 錯 字 又 被 楊 慎 所 誤 錄 。 明 梅 膺 祚還 把 這 個 訛 「 ● 」 字 收 在 他 的 《 字 彙 》 中 , 自 此 以 後 ,以 至 《 康 熙 字 典 》 , 在 字 典 中 就 多 了 這 個 訛 字 。 又 「 ● 」 , 明 刻 本 訛 作 「 ● 」 , 《 康 熙 字 典 》 引 《 要 術 》 亦 訛作 「 ● 」 , 說 明 清 政 府 所 掌 握 的 也 只 是 明 代 壞 本 , 所 以聚 珍 版 無 《 齊 民 要 術 》 。 刻 壞 書 的 貽 誤 之 深 , 可 以 概 見。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出 版 後 , 各 家 引 用 《 要術 》 , 多 據 此 本 。 徐 光 啟 《 農 政 全 書 》 亦 蒙 其 害 。 徐 光啟 有 逕 予 改 正 的 , 但 改 不 勝 改 。 例 如 卷 前 《 雜 說 》 「 每年 一 易 , 必 莫 頻 種 」 , 誤 作 「 必 須 頻 種 」 , 「 轉 所 糞 得地 」 , 「 地 」 訛 作 「 所 」 , 卷 一 《 耕 田 》 篇 引 《 氾 勝 之書 》 「 腊 田 」 誤 作 「 脂 田 」 , 「 麥 田 」 誤 作 「 愛 田 」 ,引 《 四 民 月 令 》 「 土 長 冒 橛 」 誤 作 「 上 長 冒 橛 」 , 引 魏文 侯 語 「 夏 以 強 耘 」 誤 作 「 夏 以 鋤 耘 」 , 等 等 , 全 書 中觸 處 皆 是 , 都 是 沿 襲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之 誤 而 來( 無 論 是 徐 氏 原 引 , 或 出 後 人 校 訂 , 都 是 胡 、 毛 本 之 誤) 。
王 念 孫 、 王 引 之 深 知 胡 、 毛 本 脫 訛 甚 多 , 在 其 所著 《 廣 雅 疏 證 》 中 引 用 該 本 時 特 別 慎
重 , 雖 改 正 了 訛 字「 莩 」 為 「 ● 」 之 類 , 仍 不 免 被 胡 、 毛 所 誤 。 其 例 不 少, 略 舉 一 二 , 如 引 卷
五 《 種 紫 草 》 篇 引 《 廣 志 》 「 隴 西紫 草 , 染 紫 之 上 者 」 , 脫 「 染 」 字 , 引 卷 十 「 烏 蓲 」 引《
詩 義 疏 》 荻 「 三 月 中 生 」 , 脫 「 中 」 字 , 引 卷 二 《 小豆 》 篇 引 《 氾 勝 之 書 》 種 小 豆 「 畝 五 升 」
, 訛 作 「 畝 一升 」 , 引 卷 三 《 種 蔥 》 篇 引《
四 民 月 令 》 「 三 月 別 ( 按 是 移 栽 ) 小 蔥 」 , 訛 作 「 二月 」 , 《 種 蔥 》 篇 《 要 術 》 並 引 《 廣 雅 》
, 但 《 廣 雅 疏證 》 未 引 證 , 因 胡 、 毛 本 原 脫 , 等 等 , 都 是 胡 、 毛 本 的沿 訛 。
多 學 如 楊 升 菴 , 重 視 農 業 如 徐 光 啟 , 精 謹 如 王 念孫 父 子 , 尚 且 不 免 被 壞 本 所 誤 , 其 他 明 清 著 述 , 不 引 《要 術 》 猶 可 , 一 引 就 是 胡 、 毛 的 翻 板 , 其 例 太 多 , 不 勝贅 舉 , 真 是 誤 人 不 淺 。 而 胡 、 毛 本 下 距 後 刻 的 時 間 很 長, 重 印 本 又 多 , 上 海 博 古 齋 還 有 影 印 本 , 同 時 據 以 輾 轉覆 刻 的 本 子 更 不 少 , 因 此 傳 播 最 廣 , 壞 影 響 最 大 。 其 錯脫 滿 紙 , 難 於 校 正 , 出 人 意 外 。
山 田 羅 谷 於 一 七 四 四 年 據 《 津 逮 》 本 覆 刻 , 連 式都 一 樣 , 是 在 日 本 的 第 一 部 《 要 術 》 刻 本 。 除 加 譯 文 外, 並 加 圈 點 和 校 注 。 校 注 刻 在 書 眉 上 , 共 二 百 餘 條 。
由 於 《 津 逮 》 本 原 誤 山 田 沒 有 校 正 而 引 起 的 誤 解, 佔 校 注 中 很 大 比 重 。 校 正 的 也 有 ,
但 很 少 , 如 卷 三 《種 葵 》 篇 「 皆 如 種 葵 法 」 ,「
如 」 原 訛 作 「 女 」 ( 湖 湘 本 不 訛 ) , 山 田 校 記 : 「 女字 疑 如 乎 」 ; 卷 八 《 作 醬 等 法 》 篇 「 鉎 ●
」 , 原 訛 作 「鉒 ● 」 ( 湖 湘 本 同 ) , 山 田 校 記 : 「 鉒 , 鉎 乎 」 ; 上 舉的 「 思 樂 泮 水 」 , 校 出 原
本 的 墨 釘 是 「 泮 」 字 , 比 胡 、沈 等 認 真 。
除 少 數 校 正 外 , 大 都 因 誤 字 而 誤 釋 。 如 卷 前 《 雜說 》 「 盛 裹 」 原 誤 作 「 勝 衰 」 , 因 誤
釋 : 「 《 字 彙 》 :『 衰 , 音 催 , 殺 也 。 』 」 卷 四 《 柰 林 檎 》 篇 「 以 酒 淹 」原 誤 作 「 痷 」 , 因 誤
釋 : 「 《 字 彙 》 : 『 痷 , 音 葉 , 半臥 半 起 久 病 。 』 」 《 種 木 瓜 》 篇 「 苦 酒 、 豉 汁 」 原 誤 作「
頭 汁 」 , 因 誤 釋 : 「 苦 酒 頭 汁 , 猶 云 藥 頭 煎 , 而 謂 氣味 之 濃 也 。 」 卷 五 《 種 榆 白 楊 》 篇 說 建 築
木 材 「 松 柏 為上 , … … 榆 為 下 」 , 「 榆 」 原 誤 作 「 捐 」 , 因 誤 釋 : 「《 字 彙 》 曰 : 『 捐 , 著 車
之 環 』 」 ( 源 出《
爾 雅 ‧ 釋 器 》 ) 。 卷 十 「 葍 〔 六 五 〕 」 引 《 詩 義 疏 》說 旋 花 屬 , 植 物 「 葍 」 的 根 莖 可 以 用 灰 煨
熟 來 趁 熱 吃 ,原 文 是 「 溫 噉 之 」 , 《 津 逮 》 本 訛 作 「 溫 喊 之 」 , 因 誤釋 : 「 《 韻 會 》 曰 : 『 喊
, 揚 子 狄 牙 能 喊 。 』 」 這 條 不但 誤 解 , 並 且 所 引 亦 誤 。 按 狄 牙 即 易 牙 , 此 句 原 出 揚 雄《
法 言 》 , 原 作 「 狄 牙 能 咸 」 , 「 咸 」 即 「 鹹 」 字 , 是說 易 牙 善 於 烹 調 , 能 調 和 鹹 淡 很 合 口 味 ,
後 來 誤 為 「 喊」 , 《 韻 會 》 襲 其 誤 未 改 , 山 田 竟 誤 引 。 諸 如 此 類 很 多, 雖 由 山 田 疏 於 判 別 並 孤
立 亂 引 , 實 導 因 於 《 津 逮 》 壞本 。 一 八 二 六 年 仁 科 幹 加 上 序 文 再 據 山 田 本 覆 刻 , 明 治年 間 ( 一
八 六 八 至 一 九 一 一 年 ) 還 有 重 印 , 小 出 滿 二 稱其 「 圈 點 費 力 , 不 免 武 斷 ( 一 ) 」 , 壞 本 在 日 本
的 傳 播, 可 以 概 見 。
清 代 做 這 個 勘 正 明 誤 工 作 收 到 顯 著 效 果 的 是 吾 點 ,其 次 是 黃 廷 鑑 、 黃 麓 森 。 吾 點 、 黃 廷 鑑 所 校 後 來 各 自 發展 成 各 該 系 統 的 多 種 校 本 , 多 至 四 校 或 五 校 。 吾 校 系 統就 湖 湘 本 進 行 勘 誤 , 得 到 出 版 的 是 漸 西 村 舍 本 ; 黃 校 系統 就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進 行 勘 誤 , 得 到 出 版 的 是《 學 津 討 原 》 本 。 兩 個 系 統 的 承 襲 和 發 展 關 係 如 下 :
一 、 對 湖 湘 本 進 行 勘 誤 的 各 種 校 本 : 吾 點 校 本 — — 劉 壽 曾 兄 弟 再 校 的 漸 西 村 舍 刻 本 — — 丁 國 鈞 三 校 本 — — 黃 麓 森 四 校 「 仿 北 宋 本 《 齊 民 要 術 》 」 稿 本 — — 歐 陽蟾 園 據 明 抄 再 補 校 本
二 、 對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進 行 勘 誤 的 各 種校 本 : 黃 廷 鑑 校 的 《 學 津 討 原 》 刻 本 — — 黃 廷 鑑 再 校 本 — — 張 定 均 三 校 本 — — 張 步 瀛 四 校 本
兩 個 系 統 各 據 明 代 壞 本 的 一 種 再 三 校 勘 , 成 為 清代 乾 嘉 以 後 在《
要 術 》 勘 誤 工 作 上 的 兩 大 支 柱 , 後 此 刊 刻 各 本 , 都 沒有 越 出 這 兩 大 系 統 的 範 疇 。 其 中 除 《 學 津
》 本 、 漸 西 本外 , 都 是 未 經 出 版 的 稿 本 。 茲 分 述 如 下 :
吾 點 校 本 系 統 積 累 著 十 六 位 《 要 術 》 研 究 者 的 校 勘資 料 , 先 後 歷 時 四 百 餘 年 , 工 程 繁 重 , 但 長 期 被 隱 沒 無聞 , 本 文 特 予 佈 露 。 現 在 先 談 它 的 來 歷 和 積 累 資 料 的 經過 。
吾 點 於 道 光 初 年 用 《 津 逮 》 本 ( 晚 印 本 ) 和 有 關各 書 校 勘 一 湖 湘 本 , 在 舊 校 中 最 為 精 好 。 校 記 中 偶 有 「景 」 的 校 語 , 也 相 當 好 。 這 一 校 本 於 清 末 流 傳 到 唐 仁 壽手 中 。 光 緒 初 年 安 徽 涇 縣 洪 汝 奎 ( 琴 西 ) 主 持 南 京 冶 城書 局 時 , 準 備 校 刻 《 要 術 》 , 搜 求 各 本 , 乃 向 唐 仁 壽 借得 吾 點 校 本 , 將 吾 點 校 勘 的 湖 湘 本 影 寫 一 部 , 委 託 江 蘇儀 徵 劉 壽 曾 再 校 。 劉 用 黃 蕘 圃 所 藏 校 宋 本 、 《 津 逮 》 本及 《 學 津 》 本 進 行 校 勘 , 並 參 校 以 《 農 桑 輯 要 》 、 王 禎《 農 書 》 、 《 農 政 全 書 》 等 , 仍 將 吾 點 所 校 及 湖 湘 本 原刻 校 語 轉 錄 在 影 寫 本 上 。 在 校 勘 過 程 中 , 洪 汝 奎 偶 亦 參加 意 見 , 並 間 採 及 朱 述 之 及 朱 緒 曾 校 語 。 書 未 付 刻 , 劉、 洪 去 世 。 光 緒 二 十 二 年 ( 一 八 九 六 年 ) 袁 昶 知 有 此 校本 , 遂 向 洪 子 幼 琴 借 出 , 委 託 劉 弟 富 曾 再 校 定 稿 。 再 校時 又 參 校 以 歙 縣 汪 仲 伊 抄 錄 本 。 汪 仲 伊 亦 間 有 校 語 ( 但無 洪 幼 琴 校 語 ) 。 另 有 汪 宗 沂 校 語 , 未 知 即 汪 仲 伊 否 。校 竣 出 版 , 即 今 漸 西 村 舍 本 。
這 個 經 過 吾 、 景 、 洪 、 二 劉 、 二 朱 、 二 汪 九 人 校過 的 湖 湘 影 寫 本 , 後 又 流 傳 到 武 昌 柯 逢 時 ( 遜 菴 ) 手 中。 柯 氏 又 委 託 常 熟 丁 國 鈞 ( 秉 衡 ) 再 校 。 光 緒 二 十 六 年( 一 九 ○ ○ 年 ) 秋 開 校 , 翌 年 一 月 校 畢 , 為 時 極 暫 。 校勘 中 最 難 得 的 本 子 是 柯 氏 增 加 了 日 人 小 島 尚 質 影 寫 的 二卷 又 另 二 頁 的 院 刻 殘 本 ( 柯 氏 借 自 楊 守 敬 , 即 第 二 節 第一 目 提 到 的 小 島 影 寫 本 , 當 時 羅 振 玉 影 印 本 尚 未 出 版 )。 小 島 在 院 刻 影 寫 本 上 也 偶 有 校 記 , 丁 氏 並 予 採 錄 。 另外 , 劉 壽 曾 用 《 農 桑 輯 要 》 參 校 , 是 根 據 朱 述 之 校 本 迻錄 的 , 用 墨 字 寫 在 湖 湘 影 寫 本 上 ; 現 在 湖 湘 影 寫 本 上 還有 用 藍 字 寫 的 用 聚 珍 版 《 輯 要 》 直 接 校 的 校 記 , 是 恐 怕朱 述 之 所 校 有 遺 誤 而 覆 校 的 。 這 一 覆 校 工 作 , 可 能 出 自丁 校 。 丁 校 是 這 個 湖 湘 影 寫 本 的 第 三 校 。
丁 國 鈞 校 竣 後 , 將 自 湖 湘 本 上 原 刻 的 校 記 以 來 ,連 同 吾 、 景 、 二 劉 等 以 至 本 人 共 十 二 人 所 校 校 記 將 近 三千 條 , 彙 錄 成 三 厚 冊 的 書 , 稱 為 「 校 勘 記 」 。 《 校 勘 記》 準 備 單 獨 出 版 , 但 事 實 上 連 同 所 校 《 要 術 》 均 未 出 版。
後 六 年 ( 一 九 ○ 六 年 ) , 丁 氏 在 南 京 高 等 學 堂 (今 南 京 大 學 前 身 ) 圖 書 館 工 作 , 《 校 勘 記 》 為 該 校 監 督吳 廣 霈 所 見 , 吳 乃 出 日 本 山 田 羅 谷 本 《 要 術 》 請 丁 氏 轉錄 《 校 勘 記 》 內 容 。 丁 氏 擇 要 轉 錄 在 該 山 田 本 上 。 但 重要 的 未 被 全 錄 , 不 及 原 《 校 勘 記 》 遠 甚 。
柯 逢 時 似 對 丁 校 尚 感 不 足 , 於 宣 統 二 年 ( 一 九 一 ○ 年 ) 又 委 託 黃 麓 森 重 校 。 柯 氏 偶 亦 參 加 意 見 。 黃 氏 於翌 年 五 月 校 畢 , 並 繕 寫 淨 本 送 交 柯 氏 。 這 是 對 這 個 湖 湘影 寫 本 的 第 四 校 。 寫 本 每 卷 一 大 冊 , 卷 末 附 校 記 , 款 式照 院 刻 , 書 體 亦 仿 宋 字 , 因 題 其 書 為 「 仿 北 宋 本 齊 民 要術 」 。 黃 氏 除 校 湖 湘 影 寫 本 外 , 並 校 及 《 校 勘 記 》 , 也校 得 相 當 好 。 加 校 的 書 有 陸 心 源 《 群 書 校 補 》 校 宋 本 。
《 校 勘 記 》 後 為 湖 北 沔 陽 歐 陽 政 所 得 , 眉 上 又 已多 了 吳 縣 潘 敦 先 的 校 勘 。 潘 所 用 有 北 宋 本 , 應 是 羅 振 玉影 印 的 院 刻 , 則 其 所 校 在 一 九 一 四 年 後 。 歐 陽 政 於 書 末附 《 跋 》 稱 : 「 今 為 寒 齋 搜 得 , 將 擬 付 印 , 以 廣 其 傳 」, 但 亦 未 果 刊 行 。 《 校 勘 記 》 到 這 時 止 , 已 積 累 了 十 四人 的 校 勘 資 料 ( 湖 湘 原 校 、 九 人 所 校 加 丁 、 黃 、 潘 與 小島 尚 質 ) 。
黃 麓 森 所 校 《 仿 北 宋 本 齊 民 要 術 》 寫 本 亦 未 出 版, 後 又 輾 轉 歸 江 蘇 丹 徒 吳 毅 菴 所 得 。 一 九 五 ○ 年 沔 陽 歐陽 蟾 園 向 吳 氏 借 得 , 錄 一 副 本 , 並 用 明 抄 作 最 後 的 補 校, 還 將 校 記 代 吳 氏 分 條 黏 附 在 黃 氏 原 寫 本 上 。 原 寫 本 上歐 陽 並 黏 附 題 記 說 : 「 自 引 為 幸 者 , 蟾 十 年 前 購 得 丁 秉衡 彙 校 稿 本 ( 按 即 《 校 勘 記 》 ) , 眉 上 亦 有 山 ( 按 即 黃麓 森 ) 及 吳 縣 潘 敦 先 校 語 , 視 此 加 繁 。 緩 再 合 校 , 以 了此 一 再 相 遇 之 緣 。 」 所 稱 十 年 前 購 得 《 校 勘 記 》 , 那 他和 歐 陽 政 是 同 一 人 。
《 校 勘 記 》 和 黃 寫 本 的 總 根 源 都 來 自 湖 湘 影 寫 本, 至 此 合 柯 逢 時 和 歐 陽 蟾 園 所 校 , 影 寫 本 上 已 積 累 有 十六 位 《 要 術 》 研 究 者 的 校 勘 資 料 , 歷 時 自 馬 直 卿 原 刻 校語 至 一 九 五 ○ 年 , 已 達 四 二 六 年 , 都 保 存 在 這 一 套 校 本上 。 其 取 校 各 書 , 大 量 的 有 關 參 校 各 書 不 算 外 , 即 就 《要 術 》 本 身 說 , 自 院 刻 以 至 明 抄 , 都 已 校 遍 , 只 少 一 本一 九 四 八 年 最 晚 在 日 本 出 版 的 金 抄 。 這 一 套 《 要 術 》 校本 — — 湖 湘 影 寫 本 、 《 校 勘 記 》 、 黃 寫 本 , 在 今 天 校 勘《 要 術 》 的 工 作 上 , 很 有 參 考 價 值 , 而 前 人 竭 精 盡 慮 的功 績 , 尤 不 可 磨 滅 。 ( 以 上 情 況 , 均 從 書 中 題 記 、 箋 注、 信 函 、 跋 文 以 及 偶 爾 散 見 校 記 中 的 線 索 等 鉤 索 而 得 ,資 料 零 星 , 不 一 一 引 証 。 )
影 寫 本 上 的 校 記 , 至 劉 壽 曾 時 已 經 「 異 同 錯 列 ,旁 行 、 斜 上 , 有 同 志 表 」 ( 漸 西 本 劉 富 曾 附 記 ) , 再 加上 劉 富 曾 增 校 , 至 丁 國 鈞 時 更 是 「 朱 墨 雜 糅 , 寫 官 艱 於識 別 」 ( 《 校 勘 記 》 丁 氏 《 識 語 》 ) , 很 多 已 經 沒 有 地方 寫 , 所 以 黏 上 許 多 簽 條 。 經 過 丁 校 , 共 計 將 近 三 千 條, 再 經 黃 麓 森 等 增 校 , 又 添 上 幾 百 條 。 但 今 影 寫 本 上 密行 細 字 , 極 為 工 整 清 楚 , 而 且 眉 上 地 位 不 移 不 亂 , 這 是經 過 謄 寫 的 。
影 寫 本 上 來 源 不 同 的 校 記 , 寫 不 同 顏 色 的 字 , 例如 院 刻 、 校 宋 本 、 王 禎 《 農 書 》 等 寫 紅 字 , 《 農 桑 輯 要》 一 校 、 《 群 書 校 補 》 等 寫 黑 字 , 《 輯 要 》 二 校 、 《 農政 全 書 》 等 寫 藍 字 , 《 學 津 》 本 寫 紫 褐 色 字 ; 各 人 所 校, 則 湖 湘 原 校 、 吾 、 景 、 黃 等 寫 黑 字 , 二 劉 及 丁 校 寫 紅字 。 一 條 中 有 多 至 四 五 校 的 , 五 色 繽 紛 , 來 源 可 辨 , 表現 工 作 的 異 常 細 緻 。
以 上 十 六 人 所 校 , 各 有 優 劣 , 但 主 要 是 吾 、 黃 、 丁與 二 劉 , 至 於 洪 汝 奎 、 朱 述 之 、 朱 緒 曾 、 汪 仲 伊 、 汪 宗沂 及 柯 逢 時 , 所 校 極 少 , 且 多 平 泛 。 卷 九 《 醴 酪 》 篇 「常 於 諳 信 處 」 , 原 訛 作 「 暗 」 , 汪 宗 沂 改 正 為 「 諳 」 (指 素 來 熟 識 可 信 之 處 ) , 與 兩 宋 本 合 , 則 比 較 好 。 潘 敦先 係 就 《 校 勘 記 》 覆 校 一 過 , 雖 也 用 《 太 平 御 覽 》 參 校, 無 新 見 解 可 記 。 小 島 尚 質 係 就 所 抄 本 與 原 抄 本 ( 院 刻) 校 對 , 校 出 個 別 抄 錯 的 字 , 也 有 失 校 的 , 亦 無 可 足 述。
十 六 人 中 校 得 最 好 的 是 吾 點 、 景 和 黃 麓 森 , 校 得最 多 而 一 般 的 是 劉 壽 曾 ( 包 括 劉 富 曾 ) 和 丁 國 鈞 。 二 劉所 校 以 漸 西 本 出 版 , 吾 、 黃 所 校 均 未 出 版 。 現 在 先 談 吾點 和 景 。
吾 點 又 名 盡 因 , 事 跡 未 詳 。 據 唐 仁 壽 借 給 洪 汝 奎吾 點 校 本 的 信 上 說 : 「 吾 君 不 詳 其 履
歷 , 或 言 其 是 海 鹽人 , 曾 為 教 官 。 」 景 亦 不 知 何 人 。 吾 點 湖 湘 原 本 的 每 卷末 有 「 古 鹽 馬 氏 」 、
「 笏 齋 珍 藏 之 印 」 、「
景 仲 」 等 印 記 。 據 洪 汝 奎 說 : 「 笏 菴 名 玉 堂 , 海 鹽 收藏 家 。 」 也 許 笏 菴 即 馬 笏 齋 , 「 景 」 即 景
仲 , 但 仍 無 從肯 定 景 就 是 馬 笏 齋 。 推 測 起 來 , 大 概 景 也 是 海 鹽 人 , 稍早 於 吾 點 ( 或 同 時 ) , 從
所 用 書 的 豐 富 看 來 , 和 吾 點 大概 都 是 海 鹽 藏 書 家 。
吾 點 所 校 , 正 確 率 極 高 。 劉 壽 曾 《 校 刊 齊 民 要 術商 例 》 ( 漸 西 本 附 載 ) 說 : 「 吾 氏 於 群 書 , 校 勘 頗 詳 ,有 反 覆 推 勘 , 而 與 宋 本 合 者 , 校 記 內 當 採 之 。 」 丁 國 鈞也 說 : 「 吾 氏 於 是 書 , 用 力 甚 深 , 校 改 各 字 , 往 往 冥 合宋 刻 。 」 ( 湖 湘 影 寫 本 卷 首 題 記 ) 確 非 虛 語 。 吾 點 當 時只 有 《 津 逮 》 本 一 種 , 別 無 他 本 , 他 用 《 津 逮 》 本 作 校勘 , 是 以 最 壞 本 校 壞 本 , 而 所 校 多 與 兩 宋 本 相 合 , 誠 非一 般 人 所 能 及 。 其 例 太 多 , 舉 卷 一 至 卷 五 的 一 部 分 , 列表 如 下 , 以 見 一 斑 :
( ○ 表 示 正 確 的 字 。 × 表 示 錯 字 。 ( × ) 表 示 脫 字。 △ 表 示 後 人 加 添 的 字 和 衍 文 。 )
( 資 料 庫 編 製 者 按 :〈 〉 表 示 正 確 的 字 。 { } 表 示 錯 字 。 □ 表 示 脫 字 。 ( )表 示 後 人 加 添 的 字
和 衍 文 。 )
篇名 | 北宋或南宋本原文 | 湖湘及《津逮》本錯字 | 吾點校正字 | 漸西本採用字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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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耕田》 | 〈嫗〉耨禾也(引《釋名》) | {以}薅禾也 | 〈嫗〉 | {以} | |
鐵齒●楱俎 | 俎 | 〈候〉(「楱無平聲」) | 〈候〉 | 引號內是吾點校語 ,下同。 |
|
堅 | 堅{●}{洛} | ||||
茇 | 茇 | ||||
即移羸速鋒之,〈地〉恒潤澤而不堅硬 | 即移羸速鋒之{也},恒潤澤而不堅硬 | 〈地〉 | {地}{也} | 劉壽曾對吾校批語 :「也改作地,不 知何據。」劉富曾 因兩可其說作「地 也」。 |
|
〈命〉田司(引《禮記。月令》) | {分}田司 | 〈命〉 | 〈命〉 | ||
〈民〉必疾疫(引《禮記。月令》) | □必疾疫 | 補〈「民」〉字 | 補〈「民」〉字 | ||
〈土〉長冒橛(引《四民月令》) | {上}長冒橛 | 〈土〉 | 〈土〉 | ||
三月杏花〈盛〉(引《四民月令》) | 三月杏花{勝} | 〈盛〉 | 〈盛〉 | ||
卷一《收種》 | 〈埴〉壚 | {填}壚 | 〈埴〉 | 〈埴〉 | |
卷一《種穀》 | 粟,嘉穀實也(引《說文》) | 粟,嘉穀實也,(從){鹵}(從米) | (從)〈●〉(從米) | (從)〈鹵〉(從米) | 「從●從米,湖湘 本開始添上,「● 」又誤 作「鹵」。 |
薄地尋壟〈躡〉之 | 薄地尋壟{囁}之 | 〈躡〉 | 〈躡〉 | ||
●黍〈穰〉則害瓠(引《氾勝之書》) | ●黍{稷}則害瓠 | 〈穰〉 | 〈穰〉 | ||
惜草{芳}者耗禾稼(引《鹽鐵論》) | 惜草{芳}者耗禾稼 | 〈茅〉 | 〈茅〉 | ||
卷二《大豆》 | 生〈朱〉提、建寧(引《廣志》) | 生{宋}提、建寧 | 〈朱〉 | 〈朱〉 | |
有〈楊〉豆,葉可〈食〉(引《廣志》) | 有{場}豆,葉可{今} | 〈楊〉、〈食〉 | 〈楊〉、〈食〉 | ||
覆上〈土〉(引《氾勝之書》) | 覆上{上} | 〈土〉 | 〈土〉 | ||
卷二《大小麥》 | 黑〈穬〉麥(引《廣志》) | 黑{積}麥 | 〈穬〉 | 〈穬〉 | |
麥,〈芒〉穀(引《說文》) | 麥,{芸}穀 | 〈芒〉 | 〈芒〉 | ||
卷二《水稻》 | 稻今年死,來年自生日〈秜〉(引《字林》) | 稻今年死,來年自生日{●} | (「說文有〈秜〉」) | {秜}{●} | 秜是,近是,● 誤。劉富曾又兩可 其說作「秜●」更 誤。 |
藏稻必須用〈簞〉 | 藏稻必須用{簟} | 〈簞〉 | {簟} | ||
卷二《胡麻》 | 〈融〉而不生 | □而不生 | 補「〈融〉」字 | 補「〈融〉」字 | |
卷三《蕪菁》 | 犁麤〈●〉 | 犁麤{畤} | 〈●〉 | 〈●〉 | |
卷三《種胡荽》 | 六月連雨時〈穭〉生者 | 六月連雨時{櫓}生者 | 〈穭〉 | 〈穭〉 | |
卷三《荏蓼》 | 蘇,荏類(引《爾雅》注) | 蘇,{生}類 | 〈荏〉 | {蘇}{類} | 漸西本刪「生」字 ,不補「荏」字。 |
卷三《蘘荷芹●》 | ●,苦菜,青州謂之〈芑〉(引《詩義疏》) | ●,苦菜,青州謂之{苞} | 〈芑〉 | {芭} | |
卷三《雜說》 | 年久色〈闇〉(染潢及治書法) | 年久色{閣} | 〈闇〉 | 〈闇〉 | 津逮本誤作「鬧」 |
先治入潢則〈動〉(雌黃治書法) | 先治入潢則〈動〉 | {軟} | {軟} | ||
輒〈得〉通宵達曙(利用碎炭) | 輒{待}通宵達曙 | 〈得〉 | {待} | 津逮本作「得」不 誤,但脫「通宵」 二字。 |
|
合止痢黃連{圓}、霍亂{圓}(引《四民月令》) | 合止痢黃連{圓}、霍亂{圓} | 〈丸〉、〈丸〉 | {圓}、{圓} | 南宋本避宋欽宗趙 桓同音名字改「丸 」為「圓」;北宋 本缺卷,但他處不 避。吾校改復原字 ,是。 |
|
卷三《雜說》 | 淨〈搌〉去〈滓〉(河東染御黃法) | 淨{振}去{萍} | {振}、〈滓〉 | {振}、〈滓〉 | |
作白履、不〈借〉(引《四民月令》) | 作白履、不{惜} | 〈借〉 | 〈借〉 | ||
卷四《種棗》 | 曾{子}嗜羊棗(引《爾雅》注引《孟子》) | 曾{子}嗜羊棗 | 曾〈皙〉 | 曾{子} | 所有各本皆誤,吾 點第一個改正。 |
小核多{肥}(引《廣志》) | 小核多{肥} | 〈肌〉 | 〈肌〉 | ||
又有〈氐〉棗(引《廣志》) | 又有□棗 | 補〈「氐」〉字 | 補〈「氐」〉字 | ||
十〈二〉月乃熟(引《鄴中記》) | 十{一}月乃熟 | 十〈二〉月 | 十{一}月 | ||
卷四《種桃柰》 | 廣{雅}曰 | 廣{雅}曰 | 廣〈志〉曰 | 廣〈志〉曰 | |
卷四《種李》 | 大〈穊〉連陰 | 大〈穊〉連陰 | {概} | {概} | 湖湘本不誤,《津 逮》本誤作「概」 |
卷四《種梅杏》 | 有白〈杏〉(引《廣志》) | 有白{李} | 〈杏〉 | 〈杏〉 | |
卷四《插梨》 | 一〈圍〉五〈寸〉(引《永嘉記》) | 一{園}五{方} | 〈圍〉、〈寸〉 | 〈圍〉、〈寸〉 | |
大〈谷〉梨(引《西京雜記》) | 大{容}梨 | 〈谷〉 | 〈谷〉 | ||
卷四《插梨》 | 水盡以土覆之,勿令堅〈涸〉 | □□□□□之,勿令堅{固} | 〈涸〉 | {固} | 《農桑輯要》亦誤 作「固」,漸西本 從之。 |
卷四《種栗》 | 大小枝〈葉〉皆如栗(引《詩義疏》) | 大小枝□皆如栗 | 補〈「葉」〉字 | 補〈「葉」〉字 | |
〈味〉亦如栗(引《詩義疏》) | {牙}亦如栗 | 〈味〉 | 〈味〉 | ||
枝莖如〈木〉蓼(引《詩義疏》) | 枝莖如〈木〉蓼 | {水} | {水} | ||
膏〈燭〉又美,……明而〈無〉煙(引《詩義疏 》) | 膏□又美,……明而□煙 | 補〈「燭」〉字、〈「無」〉字 | 補〈「燭」〉字、〈「無」〉字 | ||
卷四《柰林檎》 | 廣{志}曰……{又}曰 | 廣{志}曰……{又}曰 | 廣〈雅〉曰……〈廣〉〈志〉曰 | 廣{志}曰……{又}曰 | |
張掖有〈白〉柰(引《廣志》) | 張掖有□柰 | 補「〈白〉」字 | 補「〈白〉」字 | ||
以酒〈淹〉,〈痛〉〈抨〉〈之〉。……漉去〈皮〉子 | 以酒{痷},{病}{秤}之。……漉去{受}子 | 〈淹〉,〈痛〉〈抨〉,〈皮〉 | 〈淹〉,〈痛〉{拌},〈皮〉 | 「淹,痛」二字吾 點據景校;「皮」 ,吾、景所校同。 |
|
卷四《種椒》 | 蜀椒出〈武〉都,秦〈椒〉出天水(引《范子計 然》) | 蜀椒出{五}都,秦□出天水 | 〈武〉,補「〈椒〉」字 | 〈武〉,補「〈椒〉」字 | |
卷四《種茱萸》 | 雙行小注:「食茱萸也,山茱萸則不任食。 」 | 誤作大字正文 | 改為雙行小注 | 仍誤作大字正文 | |
卷五《種桑柘》 | 秋採欲省,〈裁〉去妨者 | 缺頁 | 〈裁〉 | {栽} | 缺頁,吾點據《農 桑輯要》補。劉壽曾對吾校批語:「吾抄誤裁。」其實劉自誤。 |
卷五《種紅藍花梔子》 | 種〈紅〉〈藍〉〈花〉梔子(篇目) | 種〈紅〉(花)〈藍〉〈花〉梔子 | 刪「(花)」字(「紅藍花是一種」) | 刪「(花)」字 | |
若作脣脂者,以熟〈朱〉和之(合面脂法) | 若作脣脂者,以熟〈朱〉和之 | 〈朱〉 | {米} | 校宋本誤作「米」,漸西本從誤 | |
取豬〈●〉一具(合手藥法) | 取豬{●}一具 | 〈●〉 | 〈●〉 |
上 表 吾 點 校 改 的 6 9 字 中 , 和 北 宋 本 或 南 宋 本 符合 的 5 3 字 , 並 校 正 兩 宋 本 錯 誤 的 1 0 字 ; 「 振 」 字 未校 , 也 還 可 通 ; 「 ● 」 字 多 校 , 但 也 正 確 ; 「 」 字 近是 , 並 仍 指 出 「 秜 」 字 ; 校 錯 的 只 有 3 字 , 正 確 率 達 95 % 。
從 上 表 吾 點 所 校 和 漸 西 本 的 對 比 中 , 可 以 很 明 顯的 看 出 漸 西 本 幾 乎 完 全 依 從 吾 點 。 但
又 表 現 為 依 違 無 主, 好 下 批 駁 , 結 果 正 誤 顛 倒 , 依 著 他 的 都 對 , 不 依 他 的都 錯 。 所 以 吾 點 只 錯
了 3 字 , 漸 西 本 竟 錯 至 2 4 字 , 並有 一 處 誤 注 文 為 正 文 。 其 中 如 「 勿 令 堅 涸 」 , 湖 湘 本 、《
津 逮 》 本 及 《 輯 要 》 所 引 均 錯 成 「 固 」 , 吾 點 是 根 據元 末 俞 宗 本 《 種 果 疏 》 所 引 改 正 的 , 可 是
漸 西 本 放 著 校宋 本 和 吾 點 的 正 確 「 涸 」 字 不 採 用 , 偏 依 著 《 輯 要 》 錯成 「 固 」 。 又 如 曾 子 ( 參
) 父 曾 皙 嗜 食 羊 棗 , 父 死 後 曾子 不 食 羊 棗 ( 見 《 孟 子 ‧ 盡 心 下 》 篇 ) , 《 爾 雅 》 郭 璞注 引 《 孟
子 》 原 文 亦 作 「 曾 皙 嗜 羊 棗 」 , 可 是 《 要 術 》自 兩 宋 本 以 來 一 直 錯 成 「 曾 子 」 , 吾 點 第 一 個 改
正 了 ,漸 西 本 也 錯 著 不 採 用 。 諸 如 此 類 , 不 勝 列 舉 , 特 別 是 出現 「 地 也 」 、 「 秜 ● 」 之 類 的 兩
可 態 度 , 更 使 人 不 解 (別 處 還 多 ) 。
湖 湘 本 的 脫 段 和 脫 頁 , 吾 點 最 先 補 正 , 其 所 補 正, 並 有 為 以 後 各 本 一 直 未 補 的 。 卷 五 第 三 頁 的 缺 頁 , 依據 《 輯 要 》 基 本 上 補 足 ( 僅 缺 小 注 「 一 根 三 文 」 、 「 一根 直 二 十 文 」 《 輯 要 》 未 引 ) , 較 《 學 津 》 本 所 補 為 完全 。 卷 十 「 守 氣 」 只 有 目 而 脫 內 容 , 吾 點 據 《 爾 雅 》 及郭 璞 注 補 全 。 「 欀 木 」 脫 標 目 , 因 此 內 容 混 入 上 一 目 的「 木 棉 」 , 吾 點 補 上 「 欀 木 」 的 標 目 。 這 些 補 正 完 全 和兩 宋 本 符 合 。 漸 西 本 概 未 採 納 , 依 然 缺 著 。 另 有 「 蔣 」目 引 《 廣 雅 》 「 蔣 , 菰 也 」 , 脫 「 菰 」 字 , 吾 校 補 「 菰」 字 , 極 是 ; 但 由 於 「 蔣 」 目 除 引 《 廣 雅 》 外 , 接 下 去引 有 《 廣 志 》 和 《 食 經 》 各 一 條 , 卻 都 不 稱 「 蔣 」 而 稱為 「 菰 」 , 因 此 漸 西 本 莫 明 其 妙 地 另 添 立 「 菰 」 的 一 目, 以 領 《 廣 志 》 、 《 食 經 》 二 條 , 而 原 補 《 廣 雅 》 「 菰」 字 仍 缺 , 這 不 但 沒 有 查 一 查 菰 就 是 蔣 ( 即 茭 白 ) , 而且 還 誤 解 吾 點 的 補 脫 文 為 補 脫 目 。 這 樣 嚴 重 的 錯 誤 , 未知 是 否 由 於 誤 刻 , 否 則 顯 得 非 常 粗 疏 。 卷 十 缺 頁 三 頁 ,沒 有 完 整 的 《 要 術 》 本 子 是 無 法 補 正 的 , 吾 點 沒 有 補 ,雖 曾 引 《 呂 氏 春 秋 ‧ 任 地 》 篇 及 《 南 方 草 木 狀 》 補 上 「菖 蒲 」 目 的 內 容 , 但 是 錯 的 。
吾 點 較 能 熟 識 《 要 術 》 全 書 , 常 是 前 後 引 證 , 反覆 比 較 , 所 以 他 首 先 是 以 《 要 術 》 校 《 要 術 》 ; 其 次 參校 各 書 相 當 豐 富 ; 加 上 一 定 的 學 識 ( 如 知 道 紅 藍 花 是 一種 , 相 馬 方 面 「 夜 眼 」 就 是 「 附 蟬 」 等 ) , 能 夠 認 真 推勘 , 所 以 判 別 明 決 , 校 得 比 較 好 , 舊 校 之 中 , 無 出 其 右。 但 《 要 術 》 涉 及 的 知 識 面 很 廣 , 上 表 中 仍 有 原 本 不 錯的 三 個 字 被 校 錯 了 。 根 據 他 書 引 《 要 術 》 和 《 要 術 》 引他 書 的 原 書 來 改 正 , 有 時 也 不 免 近 於 「 勇 改 」 , 發 生 差錯 , 不 過 數 量 不 多 。 加 添 的 地 方 也 有 , 雖 未 走 失 原 義 ,也 是 他 的 缺 點 。 優 缺 點 比 較 , 大 致 優 點 其 八 , 缺 點 其 二。 在 當 時 連 校 宋 本 都 沒 有 的 情 況 下 , 只 是 以 最 壞 本 校 壞本 , 取 得 這 樣 的 成 績 是 不 容 易 的 , 他 的 勞 動 成 果 , 不 應以 今 天 有 兩 宋 諸 本 可 作 校 勘 而 被 埋 沒 。 另 外 有 多 處 沒 有校 到 , 吾 點 每 有 「 俟 得 善 本 再 校 」 的 校 語 , 大 概 沒 有 校完 。
「 景 」 的 校 記 比 吾 點 少 得 多 , 可 也 審 慎 無 妄 校 。例 如 卷 二 《 大 小 麥 》 篇 引 《 廣 雅 》 誤 題 為 「 《 爾 雅 》 」, 改 正 為 「 《 廣 雅 》 」 ; 《 種 芋 》 篇 引 《 廣 雅 》 「 莖 」誤 為 「 葉 」 , 改 正 為 「 莖 」 ; 上 表 訛 字 「 痷 、 病 」 改 正為 「 淹 , 痛 」 ( 「 痷 」 即 山 田 誤 釋 為 「 久 病 」 的 ) , 「受 」 改 正 為 「 皮 」 , 等 等 。 缺 段 也 有 補 正 , 如 卷 十 「 棪」 目 有 目 脫 內 容 , 下 一 目 是 「 劉 」 , 但 脫 「 劉 」 目 , 因此 「 劉 」 的 內 容 變 成 了 「 棪 」 的 , 景 據 《 爾 雅 》 及 郭 注補 上 「 棪 」 的 內 容 及 「 劉 」 的 標 目 。 這 些 補 正 和 兩 宋 本符 合 , 並 有 改 正 兩 宋 本 原 誤 的 ( 一 、 三 兩 例 明 抄 亦 誤 ,第 二 例 金 抄 、 明 抄 並 誤 ) 。 漸 西 本 一 、 三 兩 例 已 從 景 校改 正 , 二 、 四 兩 例 仍 未 採 納 。
從 吾 點 系 統 下 來 的 各 種 校 本 , 只 有 劉 壽 曾 、 劉 富 曾所 校 得 到 出 版 , 即 一 八 九 六 年 袁 昶 刊 行 的 漸 西 村 舍 本 。
漸 西 本 當 時 以 「 精 校 」 作 宣 傳 , 實 際 是 可 以 「 精」 而 沒 有 被 利 用 , 從 上 述 已 可 知 其 梗 概 , 現 在 再 從 六 方面 來 探 討 :
( 一 ) 它 確 實 比 明 代 刻 本 要 好 , 但 和 早 於 它 的 《學 津 》 本 比 較 , 並 不 見 得 怎 樣 高 明 。 它 很 多 地 方 得 力 於吾 點 , 特 別 是 自 卷 七 中 卷 以 下 當 時 沒 有 任 何 宋 本 或 農 書可 資 校 勘 的 部 分 , 但 都 沒 有 交 代 採 自 吾 校 。 就 是 採 取 吾點 , 也 表 現 為 依 違 不 定 , 反 多 自 誤 。 卷 六 相 馬 法 「 踠 欲促 而 大 」 , 湖 湘 本 誤 作 「 碗 」 , 《 津 逮 》 本 改 作 「 腕 」, 近 是 , 吾 點 再 改 作 「 踠 」 , 合 兩 宋 本 ; 上 舉 山 田 誤 釋的 「 喊 」 , 吾 點 改 正 為 「 噉 」 , 亦 合 兩 宋 本 , 漸 西 本 都依 著 改 正 了 , 勝 過 《 學 津 》 本 。 相 馬 法 「 膝 骨 欲 圓 而 張, 大 如 杯 盂 」 , 「 張 」 除 金 抄 外 均 誤 作 「 長 」 , 吾 點 校正 為 「 張 」 , 可 是 劉 壽 曾 批 著 說 : 「 不 知 何 據 」 , 因 此漸 西 本 沒 有 改 正 。 此 類 甚 多 , 是 可 以 勝 過 《 學 津 》 本 而沒 有 勝 過 的 地 方 。
( 二 ) 有 校 宋 本 作 校 勘 是 漸 西 本 唯 一 的 有 利 條 件, 但 也 由 於 依 違 失 當 , 因 此 正 誤 顛 倒
, 和 對 待 吾 校 一 樣, 對 和 不 對 , 都 像 是 踫 巧 來 的 。 例 如 卷 一 《 耕 田 》 篇 引《 氾 勝 之 書 》 「 凡 麥
田 常 以 五 月 耕 」 , 「 麥 」 原 誤 作 「愛 」 , 校 宋 本 不 誤 , 二 劉 校 勘 的 經 過 是 : 「 宋 本 愛 作 麥, 此
文 承 『 傷 田 … … 歲 休 』 , 則 作 愛 是 」 ; 「 再 核 , 當從 麥 , 此 不 承 上 文 也 」 ; 「 再 核 , 非 」 ; 最
後 是 : 「 《農 政 》 , 愛 」 , 終 於 依 照 《 農 政 全 書 》 仍 用 「 愛 」 字 ,殊 不 知 《 農 政 全 書 》 也 正 被
《 祕 冊 》 — —《
津 逮 》 本 所 誤 。 《 種 穀 》 篇 「 西 兗 州 」 誤 作 「 昔 兗 州」 , 校 宋 本 不 誤 , 可 是 劉 批 : 「 宋 本 昔 作
西 , 非 。 」 黃麓 森 予 以 糾 正 : 「 西 兗 州 , 孝 昌 三 年 置 , 見 《 魏 書 ‧ 地形 志 》 , 不 得 謂 之 非 。 」
卷 二 《 大 豆 》 篇「
小 豆 有 菉 豆 、 赤 、 白 三 種 」 , 原 脫 第 二 「 豆 」 字 , 校宋 本 不 脫 , 可 是 劉 批 : 「 宋 本 菉 下 有 豆 ,
非 。 」 卷 五 《種 桑 柘 》 篇 引 《 氾 勝 之 書 》「
以 手 潰 之 」 , 原 誤 作 「 漬 」 , 兩 宋 本 不 誤 , 劉 又 批 :「 宋 本 漬 作 潰 , 誤 。 」 丁 國 鈞 用 小 島 影 寫
院 刻 覆 校 , 也誤 校 成 : 「 北 宋 本 不 誤 潰 。 」 黃 麓 森 對 劉 、 丁 所 校 並 予糾 正 : 「 漬 , 兩 宋 本 實 皆
作 潰 。 丁 校 謂 『 北 宋 不 誤 潰 』, 非 也 。 且 潰 並 不 誤 。 」 卷 六 《 養 羊 》 篇 「 抨 酥 法 」 的「
數 日 陳 酪 」 , 原 誤 作 「 目 」 , 校 宋 本 不 誤 , 可 是 劉 又批 : 「 數 目 , 謂 得 若 干 升 , 宋 本 作 日 , 非
。 」 校 宋 本 被劉 壽 曾 隨 便 一 「 非 」 , 湖 湘 本 原 誤 都 被 逃 過 關 , 依 然 在漸 西 本 上 出 現 。 這 些 都 是
把 不 錯 當 錯 , 空 有 校 宋 本 不 發生 作 用 的 例 子 。
卷 二 《 種 麻 》 篇 引 《 爾 雅 》 「 ● , 麻 母 」 , 原 誤作 「 莩 」 , 校 宋 本 作 「 苧 」 , 亦 誤 , 漸 西 本 跟 著 錯 作 「苧 」 。 黃 麓 森 糾 正 說 : 「 莩 當 作 ● , 不 當 作 苧 。 」 卷 五《 種 紅 藍 花 梔 子 》 篇 「 合 面 脂 法 」 有 「 若 作 脣 脂 者 , 以熟 朱 和 之 」 , 原 不 誤 , 校 宋 本 誤 作 「 米 」 , 劉 又 批 : 「吾 本 朱 字 疑 」 , 因 改 為 「 米 」 , 從 校 宋 本 之 誤 。 同 上 「抨 酥 法 」 有 「 大 盆 盛 冷 水 , 著 甕 邊 」 , 原 不 誤 , 校 宋 本「 大 」 誤 作 「 水 」 , 「 甕 」 誤 作 「 盆 」 , 亦 改 從 校 宋 本之 誤 作 「 水 」 、 「 盆 」 。 這 些 都 是 把 錯 當 不 錯 的 例 子 。湖 湘 本 原 已 錯 誤 很 多 , 經 過 二 劉 之 手 又 添 上 一 些 錯 字 。這 些 地 方 , 《 學 津 》 本 勝 於 漸 西 本 ( 「 莩 」 , 存 誤 未 改, 例 外 ) 。
( 三 ) 偏 信 他 書 , 甚 於 相 信 宋 本 《 要 術 》 。 如 「注 入 殼 中 」 、「
勿 令 堅 固 」 、 「 《 農 政 》 愛 」 等 , 已 見 前 述 。 此 外 還不 少 , 如 卷 二《
大 豆 》 篇 「 春 大 豆 , 次 稙 穀 」 ( 早 穀 子 ) 之 後 」 , 原不 誤 , 漸 西 本 改 從 《 輯 要 》 訛 作 「 植 穀 」
( 《 學 津 》 本同 ) 。 卷 五 關 於 種 梓 樹 「 漫 散 即 再 勞 之 」 , 原 不 誤 , 亦改 從 《 輯 要 》 誤 作 「 漫 田
」 。 二 劉 曾 取 校 張 海 鵬 《 學 津》 本 , 這 裏 批 著 : 「 《 輯 要 》 散 作 田 , 張 本 不 從 」 , 則劉 氏 是 認
為 不 從 是 不 對 , 所 以 他 依 從 了 , 但 他 錯 了 。 這是 以 錯 為 不 錯 。 卷 四 《 種 棗 》 篇 「 棗 性 堅 彊 , 不
宜 苗 稼, 是 以 不 耕 」 , 下 一 「 不 」 字 , 各 本 均 脫 , 只 《 輯 要 》有 , 是 唯 一 應 補 的 根 據 , 《 學 津
》 本 據 補 , 是 , 但 漸 西本 明 知 「 《 輯 要 》 耕 上 有 不 , 張 同 」 , 亦 非 張 而 自 是 ,竟 不 補 。 這 是 以
不 錯 為 錯 。 二 劉 在 他 書 的 取 捨 上 , 同 樣表 現 為 是 非 無 見 , 正 誤 失 據 。
( 四 ) 加 添 的 字 句 , 明 為 校 宋 本 所 無 , 而 唯 《 輯要 》 等 是 從 , 更 使 人 不 解 。 《 輯 要 》
的 加 添 共 三 十 多 條, 漸 西 本 大 都 採 入 。 王 禎 《 農 書 》 的 加 添 , 也 採 入 很 多, 如 卷 二 《 種 瓜 》 篇
「 中 間 通 步 道 」 下 依《
農 書 》 加 上 「 近 以 就 糞 , 遠 以 通 行 」 的 小 注 , 卷 四 《種 柿 》 篇 「 ● 」 字 下 加 上 「 而 兗 反 , 紅 藍
棗 , 似 柿 」 的小 注 等 等 。 卷 三 《 種 胡 荽 》 篇 說 到 剛 種 下 的 胡 荽 , 白 天要 用 箔 蓋 , 晚 上 揭 去 , 因
為 「 晝 不 蓋 , 熱 不 生 ; 夜 不 去, 蟲 棲 之 。 」 原 句 極 簡 明 利 索 , 王 禎 在 「 蟲 」 上 加 「 則有 」 二 字
, 實 在 多 餘 , 漸 西 本 也 照 加 。 卷 四 《 種 桃 柰 》篇 種 櫻 桃 「 不 可 用 虛 糞 也 」 下 《 農 政 全 書 》 自 己
補 充 說: 「 又 法 : 二 三 月 間 , 分 有 根 枝 栽 土 中 , 糞 澆 即 活 。 」也 被 採 入 作 《 要 術 》 正 文 。 諸 如
此 類 , 不 一 而 足 , 未 知二 劉 為 什 麼 放 著 宋 本 不 顧 這 樣 相 信 別 的 書 。 這 種 地 方 ,《
學 津 》 本 比 漸 西 本 要 慎 重 。
( 五 ) 二 劉 常 以 吾 校 「 不 知 何 據 」 不 被 採 用 , 但劉 氏 也 並 非 無 據 不 改 。 在 這 方 面 二 劉
倒 改 正 了 一 部 分 錯字 。 明 顯 的 如 「 須 更 」 改 「 須 臾 」 之 類 ; 較 晦 的 如 卷 四《 種 桃 柰 》 篇 「 選 築
孔 使 堅 」 改 「 選 」 為「
還 」 , 卷 九 《 素 食 》 篇 改 「 池 雞 」 為 「 地 雞 」 ( 地 菌) 之 類 。 卷 十「
〔 二 二 〕 」 引 《 廣 志 》 有 「 猶 以 預 為 資 」 , 劉 校 :「 預 疑 蕷 」 , 這 裏 確 指 薯 蕷 ( 但 「 預 」 古
通 「 蕷 」 ) 。這 些 都 是 好 的 地 方 。 但 也 頗 有 改 錯 的 , 如 卷 十 「 橘 〔 一四 〕 」 引 裴 淵 《 廣 州 記 》
說 有 一 種 「 壺 橘 」 , 「 形 色 都是 甘 」 , 「 甘 」 即 「 柑 」 字 , 劉 刪 去 「 是 」 字 , 則 是 理解 「 甘 」
為 「 甜 」 , 無 怪 黃 麓 森 說 : 「 甘 本 柑 耳 , 袁 刻( 即 漸 西 本 ) 刪 『 是 』 , 太 不 細 心 矣 。 」 二 劉 無
據 而 改, 為 數 不 多 , 而 效 果 是 得 失 相 半 。
( 六 ) 劉 壽 曾 所 校 最 後 由 劉 富 曾 定 稿 , 但 劉 富 曾不 但 沒 有 糾 正 乃 兄 之 失 , 不 如 說 還 要
差 些 ( 袁 昶 沒 有 校, 只 是 出 錢 刻 書 ) 。 卷 五 《 種 紅 藍 花 梔 子 》 篇 「 作 米 粉法 」 的 「 ● 使 甚 細 」
, 「 ● 」 音 廢 ( 又 音 伐 ) , 舂 的 意思 , 湖 湘 本 錯 割 成 「 白 」 、 「 第 」 二 字 分 竄 入 注 中 , 校宋 本
沒 有 竄 誤 , 但 劉 壽 曾 轉 錄 校 宋 本 時 不 知 怎 樣 錯 寫 成「 ● 」 ( 無 此 字 ) , 並 推 測 說 : 「 ● 似 研 之
義 」 ( 其 實「 ● 」 字 別 處 不 少 ) , 漸 西 本 竟 以 「 ● , 研 也 , 使 甚 細」 的 離 奇 怪 樣 和 讀 者 相 見 。
這 個 應 由 劉 富 曾 負 責 。 卷 四《 種 桃 柰 》 篇 「 不 求 栽 」 , 「 栽 」 湖 湘 本 誤 作 「 穀 」 ,《
輯 要 》 不 誤 , 大 概 定 稿 人 又 不 能 決 定 哪 個 字 對 , 所 以漸 西 本 上 又 出 現 「 不 求 栽 穀 」 的 怪 樣 。 劉
富 曾 的 這 種 兩可 手 法 , 除 這 個 外 , 還 有 上 舉 的 「 地 也 」 、 「 秜 ● 」 和其 他 。 這 種 地 方 , 未 知 是
否 由 於 誤 刻 , 但 無 論 如 何 , 總不 免 太 粗 心 大 意 , 對 讀 者 不 負 責 了 。
漸 西 本 劉 壽 曾 原 準 備 附 刻 校 勘 記 , 《 輯 要 》 等 加添 之 文 不 準 備 加 入 , 只 列 入 校 勘 記 中 , 吾 點 的 正 確 校 改也 在 校 勘 記 中 交 代 , 但 現 在 完 全 不 是 這 樣 , 這 是 付 刻 時袁 昶 、 劉 富 曾 變 更 了 的 , 是 袁 、 劉 責 任 。
劉 壽 曾 有 一 優 點 , 就 是 他 查 對 過 一 部 分 原 書 , 指出 篇 名 , 給 我 們 不 少 便 利 , 這 是 應 該 肯 定 的 。
綜 上 所 述 , 漸 西 本 在 糾 正 明 刻 混 亂 的 工 作 上 , 有它 一 定 的 成 績 。 但 它 有 三 個 優 越 條 件 , 即 一 有 吾 點 校 本, 二 有 校 宋 本 , 三 是 在 《 學 津 》 本 已 經 先 做 了 一 番 校 勘工 作 的 基 礎 上 。 最 簡 單 的 辦 法 , 只 要 將 吾 校 和 校 宋 本 完全 照 抄 , 雖 不 免 稍 有 錯 誤 , 還 是 可 以 毫 不 費 力 地 超 過 《學 津 》 本 。 再 加 一 番 細 心 的 推 勘 , 「 良 工 不 示 人 以 樸 」, 的 確 可 以 達 到 「 《 津 逮 》 諸 本 , 自 在 天 壞 」 ( 劉 壽 曾《 校 刊 商 例 》 語 ) 。 可 是 它 沒 有 能 夠 這 樣 做 , 只 能 比 《津 逮 》 本 好 , 很 難 超 過 《 學 津 》 本 , 優 越 條 件 沒 有 充 分發 揮 , 很 是 可 惜 。
漸 西 本 後 是 丁 國 鈞 校 本 , 在 吾 、 劉 已 校 的 基 礎 上 進行 三 校 。 所 校 略 同 二 劉 , 校 對 的 比 較 一 般 , 校 錯 的 也 有些 出 乎 意 外 。 可 是 查 對 原 書 , 更 勤 於 二 劉 , 引 證 資 料 ,也 頗 為 豐 富 , 在 這 些 方 面 , 給 我 們 不 少 便 利 和 某 些 線 索。 卷 六 《 養 豬 》 篇 引 《 廣 志 》 是 《 廣 雅 》 之 誤 , 丁 氏 最先 指 出 。 對 他 可 以 肯 定 的 只 有 這 些 。 正 誤 校 例 , 彷 彿 於二 劉 之 間 ( 稍 為 好 些 , 但 有 限 ) , 無 甚 特 異 , 從 略 。
丁 校 本 後 是 黃 麓 森 校 本 。 黃 校 後 歐 陽 蟾 園 再 用 明抄 補 校 。 歐 陽 只 是 就 明 抄 作 校 對 , 還 談 不 上 校 勘 , 而 且頗 有 漏 校 , 如 卷 十 「 菜 茹 〔 五 0 〕 」 目 下 沒 有 據 明 抄 補上 湖 湘 本 原 脫 的 「 ● 菜 : 葉 似 竹 , 生 水 旁 」 一 條 等 等 ,所 以 亦 無 可 足 述 。 這 裏 著 重 的 談 一 談 黃 校 。
黃 麓 森 在 吾 、 劉 、 丁 已 校 的 基 礎 上 再 進 行 累 校 ,至 此 已 是 第 四 校 。 校 畢 繕 正 「 仿 北 宋 本 《 齊 民 要 術 》 」稿 本 , 送 柯 逢 時 審 閱 。 柯 氏 見 解 不 及 黃 氏 , 無 所 是 正 。黃 氏 在 校 記 上 自 署 為 「 山 」 , 據 《 校 勘 記 》 歐 陽 政 《 跋》 稱 為 「 黃 麓 森 二 尹 」 , 曾 為 柯 氏 校 刊 醫 書 《 傷 寒 補 亡論 》 、 《 聖 濟 經 》 等 。 其 學 識 為 柯 氏 所 信 任 , 故 《 要 術》 經 丁 校 後 仍 委 託 黃 氏 覆 校 。 從 所 校 內 容 上 看 , 頗 為 深入 有 創 見 。
黃 寫 本 卷 首 附 載 校 勘 《 例 略 》 稱 :
「 此 本 文 字 , 以 兩 宋 殘 本 為 主 ; 必 不 可 從 及 已闕 佚 者 , 乃 從 明 以 下 各 善 本 , 然 必 反 覆 推 求 , 要 於 可 信。 若 各 本 亦 無 可 據 , 則 雖 校 出 , 仍 舊 不 改 。 至 他 書 所 引《 要 術 》 之 文 ( 原 注 : 「 如 《 農 桑 輯 要 》 、 《 農 書 》 之類 。 」 ) 及 《 要 術 》 所 引 本 書 , 其 文 字 即 優 於 《 要 術 》, 亦 祇 列 於 校 記 , 而 不 據 改 。 本 文 偶 有 一 二 字 決 改 者 ,必 其 字 形 本 相 近 , 灼 知 為 板 本 沿 訛 者 也 。 」
如 所 揭 示 , 有 三 個 校 改 原 則 : ( 一 ) 主 要 依 從 兩 宋 本; ( 二 ) 不 據 他 書 改 字 ; ( 三 ) 明 顯 錯 誤 , 無 據 亦 改 。茲 分 析 其 優 劣 如 下 :
( 一 ) 主 要 依 從 兩 宋 本 。 這 個 基 本 上 是 從 違 允 當, 不 像 漸 西 本 有 那 麼 多 的 正 誤 顛 倒 , 只 有 個 別 地 方 過 於拘 泥 或 過 於 不 信 。 如 卷 二 《 種 瓜 》 篇 「 種 茄 子 法 」 , 「白 日 以 席 蓋 」 和 「 曉 夜 數 澆 」 , 湖 湘 本 如 文 , 校 宋 本 作「 向 」 和 「 晚 」 , 不 如 湖 湘 本 原 文 , 黃 校 則 改 從 校 宋 本。 這 是 拘 泥 宋 本 。 卷 三 《 種 蘘 荷 芹 ● 》 篇 的 「 胡 葸 」 (即 蒼 耳 ) , 湖 湘 本 訛 作 「 胡 ● 」 , 《 津 逮 》 本 又 訛 作 「胡 蒠 」 ( 《 學 津 》 本 同 ) , 校 宋 本 不 訛 , 但 黃 氏 認 為 「《 爾 雅 》 有 『 蒠 菜 』 , 作 『 葸 』 , 非 」 , 因 襲 誤 作 「 蒠」 。 這 是 過 於 不 信 。 此 字 吾 點 已 予 辨 正 : 「 ● 疑 之 誤, 胡 ( 按 異 寫 作 「 葸 」 ) , 蒼 耳 也 。 … … 至 蒠 菜 , 一名 菲 , … … 非 此 所 指 。 」 極 是 。 漸 西 本 此 處 已 從 校 宋 本改 正 。 前 舉 的 「 掌 近 」 , 黃 氏 認 為 是 「 北 俗 方 言 」 , 為前 後 一 致 , 採 用 「 掌 」 字 , 但 以 字 書 「 掌 」 字 無 「 杜 康反 」 音 , 因 刪 去 院 刻 的 這 個 音 注 , 雖 知 此 字 不 是 手 掌 ,勝 於 吾 、 劉 、 丁 、 黃 廷 鑑 等 , 但 仍 不 知 此 字 即 「 」 字。 其 他 對 於 兩 宋 本 缺 卷 採 用 他 本 作 校 勘 時 , 雖 未 必 完 全正 確 , 頗 已 盡 到 「 反 覆 推 求 」 的 努 力 。
( 二 ) 不 據 他 書 改 字 。 這 個 限 制 過 嚴 , 就 會 被 限死 。 黃 校 就 有 一 些 被 限 死 的 。 湖 湘 本
誤 字 如 卷 二 《 種 麻子 》 篇 引 《 雜 陰 陽 書 》 「 麻 生 於 楊 或 前 」 , 沒 有 依 王 禎《 農 書 》 改 正 為 「 荊
」 , 卷 三 《 種 蒜 》 篇「
左 右 過 鋤 」 , 「 尾 子 壟 底 」 , 《 種 蘭 香 》 篇 「 蓰 熟 糞」 , 卷 四 《 種 桃 柰 》 篇 「 取 好 爛 糞 ( 原 脫
) 和 土 」 等 ,沒 有 依 《 輯 要 》 改 正 「 過 」 為 「 通 」 , 「 尾 」 為 「 瓦 」, 「 蓰 」 為 「 簁 」 ( 即 「
篩 」 字 。 黃 氏 認 為 應 是 「 覆 」字 殘 爛 錯 成 ) , 也 沒 有 補 上 「 糞 」 字 , 雖 在 校 記 中 說 明, 不 如 《
學 津 》 本 、 漸 西 本 的 逕 予 補 正 。 還 好 他 沒 有 死守 這 個 原 則 , 也 據 他 書 改 正 了 一 部 分 錯 字 , 這 些
大 概 在被 認 為 明 誤 應 改 之 列 。
( 三 ) 明 誤 應 改 。 黃 校 長 處 主 要 表 現 在 這 一 方 面。 不 止 「 偶 有 一 二 字 」 , 而 是 相 當 多
。 例 如 卷 七 《 造 神麴 並 酒 》 篇 改 「 清 麴 法 」 為「
漬 麴 法 」 , 卷 八 《 脯 腊 》 篇 改 後 一 「 五 味 脯 法 」 為 「五 味 腊 法 」 ( 列 舉 四 證 , 確 鑿 不 移 ) , 卷
十 「 椰 〔 五 二〕 」 引 《 異 物 志 》 「 繫 在 於 山 頭 」 改 「 山 頭 」 為 「 巔 」, 「 古 度 〔 一 三 二 〕 」 引
《 交 州 記 》 「 其 實 中 如 有 蒲 梨者 」 , 提 出 「 梨 , 當 作 盧 , 蒲 盧 , 果 蠃 也 」 , 等 等 , 都是 改 正 兩
宋 本 誤 字 , 而 且 補 吾 、 劉 等 所 遺 剩 未 校 , 有 的在 近 人 校 注 本 上 也 沒 有 改 正 , 其 深 入 而 正 確 , 頗
為 可 觀。 「 古 度 」 是 無 花 果 實 的 植 物 , 在 隱 頭 狀 花 序 中 被 無 花果 蜂 的 幼 蟲 侵 害 時 , 至 果 實 成 熟
時 , 幼 蟲 羽 化 為 成 蟲 飛去 , 這 就 是 所 謂 「 有 如 蒲 梨 者 , … … 如 蟻 有 翼 , 穿 皮 飛出 」 ( 「 蒲 盧 」
, 源 出 《 爾 雅 ‧ 釋 蟲 》 , 郭 璞 解 釋 「 即細 腰 蜂 」 ) 。 黃 氏 必 須 具 體 了 解 這 個 情 況 , 纔 能 作 此
校正 。
音 切 和 形 似 的 校 改 , 黃 氏 特 別 擅 長 。 改 得 好 的 如「 山 頭 」 改 「 巔 」 ; 卷 五 《 種 桑 柘 》 篇 引 《 永 嘉 記 》 「桑 柴 二 七 枚 , 以 麻 卵 紙 ( 按 指 蠶 種 紙 ) 」 的 改 「 麻 」 為「 庪 」 ( 支 架 的 意 思 。 此 字 兩 宋 本 亦 誤 ) 。 卷 九 《 餳 餔》 篇 引 《 急 就 篇 》 「 生 但 反 」, 原 誤 作 「 鐵 ● 」 二 字 , 黃 校 說 : 「 今 就 『 ● 』 字 推 究, 知 實 音 注 『 先 旦 反 』 之 脫 誤 , 則 『 鐵 』 為 『 』 之 訛自 明 。 『 先 反 』 夾 注 , 各 本 訛 合 為 『 ● 』 , 而 『 旦 』 脫。 」 其 「 反 覆 推 求 」 , 可 謂 精 到 。
但 過 分 用 形 似 來 懷 疑 , 也 會 發 生 差 錯 。 如 第 四 節所 舉 的 「 說 非 辭 」 , 黃 氏 雖 據 校 宋 本
採 入 , 但 認 為 是 「設 俳 辭 」 ( 編 設 笑 話 ) 之 訛 , 則 雖 見 深 思 , 已 屬 多 餘 。再 發 展 下 去 , 就 不 免
由 多 餘 而 錯 誤 。 如 卷 一 《 耕 田 》 篇說 到 開 荒 山 澤 田 , 七 月 中 割 除 雜 草 木 , 草 乾 放 火 燒 掉 ,「
至 春 而 開 」 , 下 面 小 注 : 「 根 朽 省 功 」 , 兩 宋 本 同 ,而 湖 湘 與 《 津 逮 》 本 「 開 」 下 多 「 懇 」 字
, 脫 小 注 , 黃氏 認 為 「 懇 」 字 應 有 , 小 注「
根 」 字 即 「 懇 」 字 的 音 近 而 訛 , 而 「 朽 省 功 」 是 「 懇」 字 的 音 注 「 巧 省 切 」 之 訛 ( 「 巧 」 音 攷
) 。 雖 是 錯 校, 頗 見 巧 思 。 其 用 巧 大 多 類 此 。 但 過 巧 也 會 失 真 , 因 此頗 有 強 改 吾 點 所 校 , 如 卷
三 《 雜 說 》 篇 引《
四 民 月 令 》 改 吾 校 「 袷 薄 」 ( 「 袷 」 是 夾 衣 , 原 誤 作「 捨 」 ) 為 「 褡 薄 」 , 說 是 薄 被 ; 卷 十 「
檳 榔 〔 三 三 〕」 引 俞 益 期 《 牋 》 改 吾 校 「 下 不 斜 」 ( 原 誤 作 「 涼 」 )為 「 敧 」 等 , 吾 校 都 是 有
根 據 的 正 確 校 正 , 且 合 兩 宋 本, 黃 氏 以 己 意 別 出 心 裁 , 作 不 必 要 的 用 巧 , 反 而 錯 誤 。
黃 麓 森 和 吾 點 比 較 , 各 有 優 劣 。 吾 點 引 書 廣 博 ,校 改 明 決 , 正 誤 率 大 約 正 八 誤 二 。 黃 氏 用 書 不 多 , 多 憑智 力 , 正 六 誤 四 , 不 及 吾 點 , 但 深 入 處 有 非 吾 點 所 及 者。 吾 氏 是 首 理 亂 麻 , 黃 氏 是 憑 藉 多 人 成 果 ; 吾 氏 是 用 最壞 本 校 壞 本 , 黃 氏 是 有 多 種 善 本 作 參 校 , 則 又 大 有 不 同。
黃 氏 認 為 《 要 術 》 和 後 魏 酈 道 元 的 《 水 經 注 》 相像 , 正 注 文 有 混 淆 , 因 此 正 文 有 很 多 被 改 為 注 文 。 雖 然《 要 術 》 中 有 不 少 正 文 像 注 文 , 特 別 是 卷 七 釀 酒 各 篇 全部 無 注 , 可 能 有 羼 雜 , 但 這 個 工 作 是 多 餘 的 , 而 且 容 易主 觀 。
《 學 津 討 原 》 本 清 嘉 慶 九 年 ( 一 八 ○ 四 年 ) 張 海 鵬刊 , 早 於 漸 西 本 九 二 年 。 據 刻 原 本 是 《 祕 冊 》 本 。 校 勘人 是 黃 廷 鑑 。 黃 氏 是 繼 吾 點 之 後 ( 相 差 只 幾 年 ) 勘 正 明誤 的 第 二 人 。 但 黃 氏 未 見 吾 校 本 , 二 人 是 各 校 各 的 , 以後 累 續 增 校 , 各 成 系 統 。
黃 廷 鑑 的 校 補 工 作 , 可 分 兩 部 分 : 卷 六 以 前 主 要依 據 《 輯 要 》 , 補 正 不 少 脫 文 和 錯 字
, 卷 五 《 種 桑 柘 》篇 的 脫 頁 也 補 上 了 ( 但 「 又 法 」 和 「 種 禾 豆 欲 得 逼 樹 」二 條 , 《 輯 要 》 引 在
卷 三 「 修 蒔 」 項 下 , 沒 有 敢 補 上 ,不 如 吾 點 明 斷 ) , 取 得 相 當 成 績 。 對 《 輯 要 》 的 取 捨 ,稍 勝
於 漸 西 本 , 但 依 《 輯 要 》 加 添 的 也 不 少 ( 沒 有 校 宋本 作 參 證 , 和 漸 西 本 有 不 同 ) , 當 然 跟 著 錯
的 也 有 , 其或 正 或 誤 , 可 以 說 幾 乎 同 於《
輯 要 》 。 卷 七 以 下 《 輯 要 》 未 引 , 則 以 他 書 作 參 校 ,或 憑 判 斷 , 大 多 正 確 , 只 是 所 校 不 多 。 張
步 瀛 稱 其 「 謬訛 不 可 讀 者 尚 多 」 , 即 指 其 未 校 部 分 。 卷 七 以 下 吾 點 校正 了 不 少 , 一 部 分 被 漸 西
本 所 採 用 , 所 以 後 四 卷 漸 西 本稍 微 比 《 學 津 》 本 強 些 。
黃 廷 鑑 校 改 比 較 慎 重 細 緻 , 判 別 力 稍 勝 於 二 劉 ,如 果 他 有 吾 點 校 本 和 校 宋 本 作 憑 藉 , 可 以 使 《 學 津 》 本勝 過 漸 西 本 。 一 九 二 六 年 中 華 書 局 《 四 部 備 要 》 不 採 用漸 西 本 而 採 用 《 學 津 》 本 排 印 , 有 它 一 定 的 道 理 。 商 務印 書 館 也 有 影 印 本 。
本 文 對 漸 西 本 作 較 詳 的 分 析 和 舉 證 , 主 要 為 了 揭露 它 和 吾 點 的 關 係 及 其 有 有 利 條 件 沒 有 被 充 分 利 用 的 情況 。 《 學 津 》 本 則 有 不 同 , 其 正 誤 各 例 除 散 見 本 文 可 略知 梗 概 外 , 其 餘 另 見 《 主 要 版 本 的 流 傳 》 , 本 文 從 略 。
《 學 津 》 本 出 版 後 十 餘 年 , 黃 蕘 圃 購 得 一 校 宋 本 。黃 廷 鑑 借 得 該 校 宋 本 的 陳 揆 轉 錄 本 就 《 學 津 》 本 作 進 一步 的 覆 校 。 卷 七 以 下 , 校 宋 本 亦 缺 , 則 另 求 別 本 覆 校 。所 校 全 部 內 容 , 張 步 瀛 轉 錄 在 他 的 校 本 上 ( 參 看 第 三 節第 一 目 ) 。 張 氏 所 轉 錄 , 卷 六 以 前 與 劉 、 陸 二 種 校 宋 本頗 有 異 文 , 已 見 前 述 ; 這 裏 談 他 所 錄 黃 校 的 卷 七 以 下 部分 。
據 張 氏 所 轉 錄 , 卷 七 以 下 部 分 黃 廷 鑑 以 「 沈 本 」和 「 舊 校 」 作 參 校 。 第 五 節 第 二 目 所
舉 的 「 《 吳 錄 ‧ 地理 志 》 曰 」 , 《 學 津 》 本 襲《
祕 冊 》 本 之 誤 作 「 又 云 」 , 這 一 次 黃 氏 覆 校 改 復 了 原樣 , 張 氏 有 如 下 的 轉 錄 : 「 黃 校 : 『 又 云
』 二 字 , 沈 本作 『 《 吳 錄 ‧ 地 理 志 》 曰 』 , 另 起 行 。 」 所 謂 「 沈 本 」, 應 即 瞿 鏞 《 鐵 琴 銅 劍 樓
藏 書 目 錄 》 所 稱 的 「 華 亭 沈 氏竹 東 書 舍 刻 本 」 。 另 外 , 卷 九 首 頁 張 步 瀛 又 有 眉 批 : 「以 後 黃 臨
舊 校 , 未 知 何 本 」 , 黃 氏 也 在 校 記 中 提 到 「 舊校 」 怎 樣 怎 樣 , 是 黃 氏 除 沈 本 外 , 尚 有 舊 校 作 參
校 。 可惜 這 一 舊 校 , 未 知 出 自 何 人 。 除 此 之 外 , 黃 氏 亦 用 他 書自 校 。 無 論 舊 校 或 自 校 , 往 往 與
兩 宋 本 符 合 , 惟 所 校 極少 。 當 時 目 為 「 精 校 」 , 祕 而 不 宣 。
黃 校 見 於 卷 九 、 卷 十 的 不 滿 五 十 條 ( 張 步 瀛 校 本缺 七 、 八 兩 卷 ) , 什 九 正 確 。 例 如 卷
九 《 炙 法 》 篇 「 ● 炙 豚 法 」 改 正 「 串 一 升 」 為「
蜜 一 升 」 , 《 餅 法 》 篇 「 切 麵 粥 」 下 改 正 「 熟 乾 」 為「 熟 蒸 」 , 《 作 菹 藏 生 菜 法 》 篇 「 作 湯 菹
法 」 的 空 格 補上 「 煠 」 字 , 卷 十 「 竹 」 項 引 《 博 物 志 》 改 正 「 竹 及 」為 「 竹 皮 」 等 , 都 是 《 津
逮 》 本 、 《 學 津 》 本 原 誤 而 予以 校 正 的 。 這 一 部 分 湖 湘 本 亦 不 誤 。
另 一 部 分 是 包 括 湖 湘 本 在 內 也 是 錯 脫 而 予 以 補 正的 , 如 卷 九 《 炙 法 》 篇 「 牛 胘 炙 」 改
正 「 肥 」 為 「 脆 」, 改 正 「 明 」 為 「 肕 」 ( 《 津 逮 》 本 誤 「 朋 」 , 《 學 津》 本 改 作 「 明 」 , 亦
誤 ) ; 《 餅 法 》 篇 「 豚 皮 餅 法 」 的「 臛 澆 、 麻 、 酪 任 意 」 補 上 脫 文 「 麻 」 字 ; 《 醴 酪 》 篇「
煮 醴 法 」 的 「 令 汁 味 淳 濃 」 補 上 脫 文 「 令 汁 」 等 。 這些 補 正 , 或 出「
舊 校 」 , 則 舊 校 當 另 見 善 本 。 特 別 是 卷 十 「 椵 」 、 「劉 」 、 「 葍 」 、 「 苹 」 、 「 薺 」 、 「 菟 葵
」 等 項 引 《 爾雅 》 補 上 「 也 」 字 , 更 非 有 善 本 不 行 。 因 為 今 本 《 爾 雅》 解 釋 某 物 為 某 物 時 均 無
「 也 」 字 , 而 《 要 術 》 所 引 ,有 的 有 , 有 的 沒 有 , 因 此 究 竟 哪 個 應 補 , 哪 個 不 應 補 ,毫 無 標 準
, 可 是 黃 廷 鑑 所 補 , 正 是 《 津 逮 》 等 本 所 全 無, 而 是 金 抄 、 明 抄 所 全 有 , 如 果 沒 有 見 到 較 好 的
本 子 是辦 不 到 的 。 但 這 個 「 舊 校 」 所 見 的 是 什 麼 本 子 , 現 在 無從 知 道 。 可 是 這 個 舊 校 又 沒 有 據
其 所 用 本 子 校 正 其 他 的許 多 錯 脫 , 可 以 推 知 那 個 本 子 也 不 是 完 善 之 本 , 只 是 偶有 個 別 地 方 勝 於
明 代 刻 本 而 已 , 懷 疑 那 是 元 刻 本 一 類 的本 子 。
卷 十 「 苹 〔 六 六 〕 」 引 《 詩 義 疏 》 「 藾 蕭 , … … 莖 似 蓍 」 , 湖 湘 等 本 作 「 箸 」 , 黃 校
改 作 「 蓍 」 , 同 金抄 、 明 抄 , 當 係 據 《 太 平 御 覽 》 卷 九 九 八 所 引 自 校 ; 「竹 〔 五 一 〕 」 引 《 風
土 記 》 改 「 家 壇 」 為「
冢 壇 」 , 亦 應 係 據 《 太 平 御 覽 》 卷 九 六 二 所 引 自 校 ,因 為 任 何 一 本 都 是 「 家 」 , 而 作 「 冢 」 是
正 確 的 。
在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已 經 黃 廷 鑑 二 度 校 補 的基 礎 上 , 道 光 年 間 有 張 定 均 的 第 三 次 累 校 和 張 步 瀛 的 第四 次 累 校 。 各 人 累 次 所 校 , 都 彙 總 在 張 步 瀛 校 本 上 , 除《 學 津 》 本 外 , 均 未 出 版 。 張 步 瀛 在 書 末 題 記 中 說 明 這個 經 過 :
「 此 胡 震 亨 本 ( 按 指 《 津 逮 》 本 ) 也 。 道 光 戊申 ( 一 八 四 八 年 ) , 余 授 徒 於 常 熟 之 南 鄉 。 家 之 平 丈 ,亦 得 此 本 , 先 以 《 御 覽 》 等 書 校 之 。 後 又 得 張 氏 照 曠 閣本 ( 按 即 《 學 津 》 本 ) , 其 同 里 拙 經 逸 叟 黃 廷 鑑 手 臨 吳門 士 禮 居 ( 按 係 黃 蕘 圃 藏 書 室 名 ) 所 藏 校 宋 本 於 其 上 。余 並 借 得 兩 本 , 并 聚 珍 版 《 農 桑 輯 要 》 校 之 。 先 囑 汪 生臨 校 宋 本 於 行 間 , 字 多 則 標 於 上 方 。 次 乃 自 將 《 輯 要 》所 引 及 張 本 之 異 同 , 分 別 標 之 , 以 便 稽 核 。 亦 間 以 他 書覆 勘 , 如 《 爾 雅 》 、 郭 注 、 《 禮 記 》 、 《 周 官 》 、 鄭 注、 《 玉 篇 》 、 《 集 韻 》 之 類 。 第 十 卷 則 取 之 平 丈 手 校 ,以 朱 臨 於 行 間 別 異 之 , 不 敢 掠 美 也 。 校 宋 本 祇 有 六 卷 ,《 輯 要 》 所 引 亦 祇 在 六 卷 以 前 , 其 七 、 八 、 九 、 十 四 卷, 無 從 校 正 , 雖 有 張 本 小 異 處 , 要 其 謬 訛 不 可 讀 者 尚 多, 仍 從 蓋 闕 之 例 。 第 十 卷 幸 得 之 平 丈 手 校 , 粗 可 攷 正 。 … … 」
所 稱 「 平 丈 」 , 即 張 定 均 。 張 定 均 姓 名 , 亦 僅 從 書 中提 到 的 「 家 定 均 」 得 知 。 張 步 瀛 又 名 廉 舟 ( 亦 作 蓮 洲 ), 餘 亦 未 詳 。
張 定 均 在 第 十 卷 中 確 實 據 《 太 平 御 覽 》 、 《 初 學記 》 、 《 南 方 草 木 狀 》 等 校 得 不 少 , 在 黃 廷 鑑 二 度 未 校的 錯 脫 中 , 他 補 校 了 一 部 分 。 例 如 「 果 蓏 〔 七 〕 」 引 《呂 氏 春 秋 》 校 正 「 升 過 」 為 「 升 遐 」 , 與 金 抄 合 ( 吾 點亦 校 出 , 漸 西 本 據 以 改 正 ) ; 「 柚 〔 一 六 〕 」 引 《 風 土記 》 補 上 「 色 黃 而 味 酢 」 的 空 白 「 黃 」 字 , 與 兩 宋 本 合( 吾 點 、 黃 麓 森 均 未 校 出 , 漸 西 本 因 亦 未 補 ) ; 「 椑 〔二 0 〕 」 的 「 宜 都 出 大 椑 」 上 兩 宋 本 以 下 均 脫 書 名 , 補上 「 《 荊 州 土 地 記 》 曰 」 ( 吾 點 亦 校 出 , 漸 西 本 不 從 ); 「 檳 榔 〔 三 三 〕 」 引 「 《 林 邑 圖 記 》 」 校 正 為 《 林 邑國 記 》 , 與 兩 宋 本 合 ( 黃 廷 鑑 後 一 次 亦 校 出 ) , 等 等 ,都 是 校 得 正 確 的 。 但 他 的 校 法 幾 乎 將 《 太 平 御 覽 》 等 所引 異 文 全 部 校 出 , 因 之 與 《 要 術 》 所 引 大 有 出 入 。 這 只能 作 為 參 考 , 如 果 據 以 訂 正 《 要 術 》 , 還 需 要 大 加 斟 裁。
卷 九 張 定 均 只 校 了 《 筆 墨 》 篇 , 係 用 宋 初 蘇 易 簡《 文 房 四 譜 》 的 舊 抄 本 作 參 校 。 校 法 也 是 將 異 文 全 部 校出 。 該 舊 抄 本 與 現 在 一 般 印 本 ( 如 《 叢 書 集 成 》 排 印 《學 海 類 編 》 本 ) 有 不 同 。 這 些 差 別 , 在 我 們 作 校 勘 時 有參 考 價 值 。
張 步 瀛 於 道 光 二 十 八 年 ( 一 八 四 八 年 ) 再 作 第 四次 的 累 校 。 他 先 校 錄 了 黃 廷 鑑 校 宋 本 和 《 學 津 》 本 的 內容 , 再 轉 錄 黃 廷 鑑 第 二 次 及 張 定 均 所 校 , 然 後 本 人 以 《農 桑 輯 要 》 、 陸 璣 《 毛 詩 草 木 鳥 獸 蟲 魚 疏 》 等 覆 校 。 他的 功 績 是 保 存 了 一 部 校 宋 本 和 當 時 所 傳 稱 的 黃 廷 鑑 「 精校 」 本 等 ( 今 缺 第 七 、 第 八 兩 卷 ) 。 分 別 以 硃 書 、 墨 字和 眉 書 、 行 間 夾 寫 等 不 同 寫 法 分 清 資 料 的 來 源 , 其 為 黃氏 所 自 校 , 標 明 「 黃 校 」 , 不 與 校 宋 本 混 淆 。 書 寫 極 工, 校 勘 亦 頗 審 慎 。 但 所 校 不 多 。
張 步 瀛 所 校 , 多 半 正 確 。 卷 四 《 種 李 》 篇 引 《 家政 法 》 「 二 月 徙 梅 李 」 , 「 徙 」 除 金 抄 外 無 不 訛 作 「 從」 , 吾 、 黃 兩 系 統 各 校 本 亦 未 校 出 , 因 之 漸 西 、 《 學 津》 、 黃 麓 森 各 本 均 襲 誤 未 改 , 只 張 步 瀛 校 正 了 。 卷 二 《種 麻 》 篇 關 於 漚 麻 「 大 爛 則 不 任 , 暖 泉 不 冰 凍 」 , 湖 湘及 《 津 逮 》 本 「 暖 」 訛 作 「 挽 」 , 《 輯 要 》 則 衍 作 : 「 … … 不 任 挽 , 暖 泉 … … 」 , 《 學 津 》 本 從 之 ( 湖 湘 影 寫本 上 有 《 輯 要 》 二 校 的 藍 字 批 著 : 「 《 輯 要 》 是 」 , 疑出 丁 國 鈞 , 因 漸 西 及 黃 麓 森 本 均 未 採 此 錯 校 ) , 張 氏 批: 「 瀛 謂 《 輯 要 》 、 張 本 非 也 , 校 宋 本 無 挽 字 , 蓋 挽 即暖 之 訛 爾 。 」 亦 屬 正 確 。 但 也 有 錯 的 , 如 懷 疑 「 說 非 辭」 是 黃 廷 鑑 抄 錯 等 。 卷 七 以 下 , 只 卷 十 曾 用 陸 璣 書 校 過。 總 之 , 張 氏 所 校 不 多 , 頗 見 審 慎 , 錯 誤 亦 不 免 。
吾 、 黃 二 系 統 各 種 校 本 , 始 自 乾 嘉 , 終 於 近 年 ,經 過 多 人 的 不 斷 努 力 , 糾 正 明 刻 的 很 多 乖 謬 。 但 大 都 未刊 佈 於 世 , 並 多 有 被 校 書 人 所 埋 沒 , 本 文 略 予 佈 露 , 以彰 存 前 人 研 究 成 果 。 此 後 刊 刻 各 本 , 均 不 出 此 二 系 統 ,只 在 《 學 津 》 、 漸 西 甚 至 《 津 逮 》 諸 本 範 圍 內 顛 來 倒 去, 質 量 相 似 , 甚 至 更 劣 , 幾 乎 談 不 上 校 勘 , 本 文 概 從 省略 。 《 萬 有 文 庫 》 本 只 是 明 抄 的 排 印 本 , 間 有 校 改 , 但很 少 , 還 添 上 一 些 排 印 上 的 錯 字 , 這 裏 也 不 談 。
《 要 術 》 經 過 清 代 學 者 不 斷 的 努 力 , 在 勘 正 明 刻 錯亂 和 兩 宋 本 的 錯 誤 上 , 取 得 顯 著 成 績 , 但 仍 有 很 多 沒 有校 正 , 距 離 原 書 尚 遠 。 近 年 有 石 聲 漢 先 生 《 齊 民 要 術 今釋 》 和 日 人 西 山 武 一 、 熊 代 幸 雄 二 氏 合 譯 的 《 齊 民 要 術》 出 版 , 綜 合 各 本 以 現 代 農 業 科 學 知 識 作 校 勘 和 注 釋 ,校 改 合 理 , 非 任 何 舊 校 可 比 。 在 我 們 的 校 勘 工 作 上 , 得到 不 少 借 鑑 和 啟 示 , 幫 助 很 大 。 不 過 《 要 術 》 所 包 涵 的知 識 面 很 廣 , 古 今 方 言 異 詞 , 年 代 久 遠 , 錯 脫 滋 衍 , 至為 繁 複 , 加 上 引 書 很 多 已 經 失 傳 , 特 別 是 南 方 食 饌 各 書, 更 難 取 證 , 益 增 困 難 。 因 此 二 書 所 校 也 尚 有 值 得 商 榷的 地 方 。
《 齊 民 要 術 今 釋 》 四 冊 , 一 九 五 七 年 十 二 月 至 一 九五 八 年 六 月 科 學 出 版 社 出 版 。
《 今 釋 》 的 校 書 , 似 乎 倉 忙 了 一 些 , 因 此 產 生 了三 種 現 象 , 即 錯 校 、 漏 校 和 不 校 。
錯 校 是 指 校 記 中 稱 某 本 作 某 字 或 某 字 據 某 本 改 正時 , 實 際 該 本 並 非 某 字 。 在 全 書 中 相 當 多 , 這 裏 只 能 就《 要 術 》 各 本 略 舉 數 例 , 以 見 一 斑 。
( 一 ) 關 於 金 抄 ( 一 ) 。 《 今 釋 》 三 一 頁 校 記 說: 「 『 稙 』 : 明 抄 及 後 來 刻 本 都 作 『
植 』 , 依 金 抄 改 。」 其 實 金 抄 作 「 種 」 。 五 四 五 頁 說 「 撣 」 誤 作 「 揮 」 ,六 三 四 頁 說 「 奠 」 誤
作 「 莫 」 , 其 實 金 抄 正 作 「 撣 」 、「 奠 」 不 誤 。 七 六 七 頁 說 「 鹽 豉 」 二 字 金 抄 空 等 , 其 實所 空
是 「 取 鹽 」 二 字 。 又 二 九 頁 說 「 石 抑 」 金 抄 作 「 石 」 , 「 第 二 個 字 根 本 不 認 得 」 , 其 實 這 字
金 抄 作 「 抑」 , 仍 是 「 抑 」 字 , 是 它 很 多 的 別 寫 字 之 一 , 從 下 文 「迎 風 」 、 「 仰 壟 」 作 「 ● 風
」 、 「 ● 壟 」(
都 是 「 卬 」 字 連 筆 又 多 一 點 ) 可 證 , 等 等 。
( 二 ) 關 於 明 抄 。 上 舉 第 一 例 , 明 抄 正 作 「 稙 」, 沒 有 誤 作 「 植 」 ; 《 雜 說 》 二 ○ 頁 說 明 抄 作 「 掊 」 ,但 實 際 作 「 倍 」 ; 五 二 六 頁 說 明 抄 「 者 」 誤 作 「 若 」 ,但 實 際 作 「 昔 」 ; 五 四 三 頁 說 「 三 種 」 據 明 抄 改 正 , 其實 明 抄 作 「 二 種 」 ; 五 七 四 頁 說 應 該 重 複 的 「 苦 汁 」 二字 據 明 抄 補 , 其 實 明 抄 正 脫 此 二 字 ; 八 一 ○ 頁 說 明 抄 誤「 不 濡 」 為 「 下 濡 」 , 其 實 明 抄 不 誤 , 等 等 。
( 三 ) 關 於 漸 西 本 。 二 九 頁 說 漸 西 本 作 「 中 ● 火穀 」 , 其 實 它 依 湖 湘 本 作 「 中 ● 大 穀 」 ; 三 九 三 頁 說 漸西 本 作 「 春 夏 氣 暖 」 是 對 的 , 因 據 以 改 正 , 其 實 它 依 湖湘 本 作 「 春 夏 氣 」 , 等 等 。
( 四 ) 據 《 今 釋 》 的 《 體 例 說 明 》 , 將 《 津 逮 》、 《 學 津 》 、 漸 西 諸 本 「 合 稱 為 『 明
清 刻 本 』 或 『 《 祕冊 彙 函 》 系 統 版 本 』 」 ( 其 實 漸 西 本 不 出 自 《 祕 冊 》 系統 ) , 在 以 此 等 總 名
概 括 各 該 本 時 , 不 符 合 處 還 要 多 。即 以 漸 西 本 為 例 , 上 舉 的 「 稙 」 , 漸 西 本 作 「 殖 」 不 作「
植 」 ; 六 七 三 頁 說 「 諳 信 處 」 的 「 諳 」 , 「 明 清 刻 本訛 作 『 暗 』 」 , 其 實 此 字 只 有 漸 西 本 已 據
汪 宗 沂 所 校 改正 為 「 諳 」 , 與 金 抄 、 明 抄 合 ; 七 三 十 頁 說 「 升 遐 」 「明 清 刻 本 均 訛 作 『 過 』 」
, 其 實 此 字 也 只 有 漸 西 本 已 據吾 點 校 改 正 為 「 遐 」 , 與 金 抄 合 , 等 等 。 其 餘 《 津 逮 》本 、 《 學
津 》 本 也 有 同 樣 情 況 , 不 必 多 舉 。
漏 校 沒 有 像 錯 校 那 麼 多 , 但 也 不 太 少 。 例 如 卷 前《 雜 說 》 「 亦 刈 黍 了 , 即 耕 兩 遍 」 ,
十 九 頁 採 用 明 抄 等訛 字 作 「 子 」 , 並 校 記 說 :「
這 句 中 的 『 子 』 , 懷 疑 是 『 下 』 字 寫 錯 」 , 其 實 這 字金 抄 作 「 了 」 , 意 義 很 明 白 , 是 唯 一 正 確
的 字 。 「 曉 夜」 , 一 三 三 頁 採 用 兩 宋 本 訛 字 作 「 晚 夜 」 , 雖 說 明 「 懷疑 是 『 曉 夜 』 」 , 但 《 輯
要 》 引 及 《 津 逮 》 本 、 漸 西 本明 作 「 曉 夜 」 ( 從 湖 湘 本 來 ) 。 「 爓 治 」 ( 燙 鴨 淨 去 毛臟 ) , 六
二 三 頁 採 用 明 抄 等 訛 字 作 「 爛 治 」 , 雖 說 明 是「 爓 」 字 寫 錯 , 但 院 刻 、 金 抄 明 作 「 爓 治 」 。 又
如 「 滿九 石 米 止 」 , 四 九 二 頁 採 用 明 抄 訛 字 作 「 正 」 , 但 作 了詳 細 校 記 證 明 是 錯 , 應 作 「 止 」
, 其 實 這 字 僅 明 抄 抄 錯( 《 萬 有 文 庫 》 本 據 明 抄 排 印 , 其 誤 同 ) , 其 餘 自 金 抄以 下 至 漸 西 各 本
全 作 「 止 」 , 未 知 怎 樣 會 漏 校 的 , 等 等。
另 一 種 情 況 是 漏 校 重 要 的 字 , 沒 有 盡 各 本 的 特 長。 例 如 卷 前 《 雜 說 》 「 每 年 一 易 」 , 十 六 頁 襲 明 抄 訛 字作 「 二 」 , 沒 有 依 金 抄 改 正 為 「 一 」 。 九 十 六 頁 「 大 率二 尺 留 一 根 」 下 注 : 「 穊 則 不 耕 」 , 「 耕 」 , 各 本 同 ,是 訛 字 , 僅 《 學 津 》 本 作 「 成 」 ( 從 《 輯 要 》 來 , 日 譯本 從 之 ) , 差 可 , 《 今 釋 》 漏 校 沿 訛 作 「 耕 」 , 九 十 八頁 解 釋 是 : 「 密 了 可 以 不 用 中 耕 」 。 按 二 尺 一 根 不 算 密, 且 「 耕 」 , 古 無 中 耕 義 , 我 們 認 為 是 「 科 」 字 之 訛 (指 分 枝 ) , 後 讀 唐 韓 鄂 《 四 時 纂 要 》 採 《 要 術 》 正 作 「科 」 。 「 蕑 子 藤 」 , 八 ○ 一 、 八 ○ 三 、 八 ○ 七 頁 均 襲 明抄 訛 字 作 「 簡 子 藤 」 , 其 實 此 字 金 抄 等 均 從 草 , 正 字 應從 漸 西 本 作 「 蕑 」 , 音 艱 , 即 「 葌 」 字 , 《 詩 經 ‧ 鄭 風 ‧ 溱 洧 》 「 方 秉 蕑 兮 」 毛 《 傳 》 及 《 廣 雅 ‧ 釋 草 》 並 云: 「 蕑 , 蘭 也 」 , 《 藝 文 類 聚 》 卷 八 二 即 引 作 「 含 蘭 子藤 」 , 清 李 調 元 《 南 越 筆 記 》 卷 十 四 所 記 正 作 「 蘭 子 藤」 , 說 明 明 抄 作 「 簡 」 是 訛 字 。 六 六 八 頁 「 ● 末 一 斗 ,以 沸 湯 一 升 沃 之 。 … … 以 ● 舂 取 勃 。 … … 以 飲 二 升 投 ● 汁 中 。 」 「 斗 」 , 各 本 同 , 亦 訛 , 僅 金 抄 作 「 升 」 ,是 , 《 今 釋 》 漏 校 未 據 金 抄 改 正 。 這 是 重 要 的 字 , 因 為「 勃 」 既 解 釋 為 泡 沫 , 作 「 斗 」 就 不 能 成 為 漿 狀 的 「 ● 汁 」 , 無 從 舂 取 泡 沫 。 日 譯 本 亦 漏 校 , 因 解 釋 「 勃 」 為粉 糰 子 ( 丸 子 ) , 於 全 篇 意 義 不 相 應 。
不 校 是 指 逕 改 《 要 術 》 原 文 , 而 不 作 任 何 說 明 。例 如 六 二 三 、 六 三 九 、 六 四 ○ 及 六 四
一 頁 四 處 的 原 文 「細 研 」 , 都 逕 改 為 「 細 斫 」 。 按 「 細 研 」 是 引 《 食 經 》等 的 特 用 語 , 指 將 肉
琢 爛 如 肉 餡 子 , 意 思 和 「 細 斫 」 相當 。 《 重 修 政 和 證 類 本 草 》 卷 十 九 「 丹 雄 雞 」 引 《 食 醫心 鏡
》 說 : 「 肥 雌 雞 一 隻 , 治 如 常 法 , 細 研 為 臛 , 作 麵餛 飩 , 空 心 食 之 。 」 唐 段 公 路 《 北 戶 錄 》 卷
二 「 食 目 」崔 龜 圖 注 引 顏 之 推 ( 和 賈 思 勰 同 時 稍 後 ) 說 : 「 今 之 餛飩 , 形 如 偃 月 , 天 下 通 食 也
。 」 是 古 所 謂「
餛 飩 」 , 即 今 水 餃 , 無 論 《 食 醫 心 鏡 》 所 說 是 哪 一 種, 總 之 是 將 雞 肉 「 細 研 」 為 餡 用 麵 皮 包 起
來 吃 。 據 此 ,「 研 」 不 是 錯 字 , 可 以 不 改 。
此 外 還 有 一 些 可 能 是 印 刷 上 的 錯 字 和 脫 文 ( 指 《要 術 》 本 文 ) , 沒 有 細 心 校 補 , 這 裏 不 談 。
以 上 也 許 是 倉 忙 中 的 錯 失 。 至 於 其 他 , 也 有 值 得商 榷 的 地 方 , 這 裏 也 只 能 略 舉 數 例 。
卷 五 《 種 藍 》 篇 說到 移 栽 藍 : 「 五 月 新 雨 後 , 即 接 濕 耬 耩 , 拔 栽 之 。 」 注引 《 夏 小 正 》 作 證 明
: 「 五 月 啟 灌 藍 蓼 。 」 「 啟 灌 」 兩宋 及 漸 西 各 本 均 誤 作 「 浴 灌 」 , 他 本 更 誤 作 「 洛 灌 」 或「
洛 雚 」 。 這 是 自 有 《 要 術 》 刻 本 以 來 一 直 錯 著 的 字 ,吾 、 黃 各 校 本 也 沒 有 消 除 , 《 今 釋 》 三 四
○ 頁 仍 沿 院 刻之 誤 作 「 浴 灌 」 ( 日 譯 本 同 ) 。 按 此 二 字 《 夏 小 正 》 原文 作 「 啟 灌 」 。 《 夏 小 正
》 是 漢 戴 德 所 傳 , 據 戴 德 解 釋是 : 「 啟 者 , 別 也 , 陶 而 疏 之 也 。 灌 者 , 叢 生 者 也 。 」清 顧 鳳 藻
《 夏 小 正 經 傳 集 解 》 卷 二 : 「 陶 , 除 也 。 … … 熊 安 生 曰 : 『 開 闢 此 叢 生 之 藍 蓼 , 分 移 使 之 稀
散 。 』 」說 得 很 明 白 , 「 啟 」 是 「 別 」 , 「 別 」 就 是 移 栽 , 隋 杜臺 卿 《 玉 燭 寶 典 》 卷 五 引 崔 寔
《 四 民 月 令 》 說 五 月 「 可別 稻 及 藍 」 , 正 是 指 移 栽 藍 , 時 間 和 《 夏 小 正 》 及 《 要術 》 正 相 符 合
。 「 灌 」 是 「 灌 叢 」 , 《 爾 雅 ‧ 釋 木 》 :「 灌 木 , 叢 木 」 , 今 所 稱 「 灌 木 」 , 即 從 此 義 而 來 。
這裏 是 指 叢 生 的 藍 苗 , 需 要 分 栽 , 和 灌 溉 毫 不 相 干 。 《 要術 》 正 文 正 是 說 五 月 「 拔 栽 之 」 , 所
以 引《
夏 小 正 》 文 為 證 , 怎 麼 會 是 作 灌 溉 講 的 「 浴 灌 」 呢 ?而 且 「 浴 灌 」 作 灌 溉 講 也 很 勉 強 。 卷 七 《
造 神 麴 并 酒 》篇 「 神 麴 酒 方 」 下 另 起 行 的「
漬 麴 法 」 , 各 本 均 訛 作 「 清 麴 法 」 , 四 六 二 頁 說 疑 是「 清 酒 法 」 之 誤 , 日 譯 本 也 解 釋 作 「 清 麴
酒 」 , 其 實 這只 是 「 漬 麴 法 」 之 誤 ( 黃 麓 森 首 先 改 正 ) , 是 繼 續 敘 述「 神 麴 酒 」 的 浸 麴 方 法 ,
不 是 造 另 外 一 種「
清 酒 」 或 「 清 麴 酒 」 。 《 笨 麴 并 酒 》 篇 引 《 食 經 》 「作 白 醪 酒 法 」 的 「 濟 令 清 」 , 四 九 五 頁 讀
作 「 濟 , 令 清」 , 因 作 校 記 說 : 「 懷 疑 『 清 』 字 是 『 消 』 字 寫 錯 」 ,實 際 並 沒 有 錯 。 按 「 濟 」
, 古 文 作 「 泲 」 , 經 傳 中 常 用, 也 寫 作 「 ● 」 。 唐 玄 應 《 一 切 經 音 義 》 卷 十 五 《 十 誦律 》 「 ●
」 下 解 釋 說 : 「 又 作 泲 , 同 。 … … 《 廣 雅 》 :『 ● , 漉 也 。 』 謂 ● 出 其 汁 也 。 」 實 際 意 思 就 是
「 漉 」字 , 亦 通 「 擠 」 字 , 「 濟 令 清 」 就 是 使 酒 醅 的 糟 和 清 酒分 離 , 也 就 是 《 左 傳 》 僖 公 四 年
、 《 周 禮 ‧ 春 官 》 「 司尊 彝 」 、 《 禮 記 ‧ 郊 特 牲 》 所 說 的 「 縮 酒 」 , 「 縮 」 也是 擠 去 、 濾 去 的
意 思 , 猶 今 榨 酒 。 卷 八 《 作 酢 法 》 篇 引《 食 經 》 正 作「
泲 取 汁 」 , 更 可 證 明 。 同 樣 情 況 , 將 「 炊 三 斗 米 酘 之, 凡 三 。 濟 出 , 炊 一 斗 酘 酒 中 」 , 讀 成 :
「 炊 三 斗 米 酘之 ; 凡 三 濟 。 出 炊 一 斗 酘 酒 中 」 , 將 「 濟 」 當 作 「 劑 」字 講 , 「 出 」 字 沒 有 著 落
, 也 是 值 得 考 慮 的 。
《 今 釋 》 的 校 勘 , 大 致 如 此 , 由 於 較 為 匆 遽 , 不免 微 瑕 玷 瑜 。 本 文 至 此 結 束 , 不 再 多
舉 。 順 便 提 一 下 七六 九 頁 有 一 條 校 記 說 : 魏 「 黃 初 三 年 , 是 公 元 一 六 九 ○ 年 。 」 實 際 是 公 元 二
二 二 年 。 解 放 前 有 的《
歷 代 紀 元 表 》 附 有 「 民 國 紀 元 前 」 的 年 份 , 黃 初 三 年恰 恰 是 「 民 國 紀 元 前 」 一 六 九 ○ 年 , 《 今
釋 》 是 看 錯 了一 欄 , 致 有 此 誤 。
日 譯 本 《 齊 民 要 術 》 上 下 二 冊 。 上 冊 包 括 《 要 術 》前 六 卷 , 西 山 武 一 氏 執 筆 , 一 九 五 七 年 三 月 日 本 農 林 省農 業 綜 合 研 究 所 出 版 ; 下 冊 第 七 、 第 八 、 第 九 三 卷 ( 第十 卷 刪 去 未 譯 ) , 熊 代 幸 雄 氏 執 筆 , 一 九 五 九 年 三 月 出版 。
日 譯 本 的 校 勘 態 度 , 比 《 今 釋 》 要 嚴 肅 , 錯 校 、漏 校 不 多 , 但 也 有 一 些 , 如 「 以 剜 剜
似 斗 故 也 」 , 上 冊二 三 六 頁 說 院 刻 「 似 」 作 「 以 」 , 其 實 院 刻 、 金 抄 均 作「 似 」 , 這 樣 連 帶 影
響 它 的 奇 異 解 釋 ; 「 離 脊 肋 」 、 「 ● 几 」 , 下 冊 一 八 四 頁 說 金 抄 如 文 , 其 實 金 抄 訛 作 「 離春 ●
」 、 「 ● 凡 」 ; 「 稹 稹 著 牙 」 , 一 九 七 頁 說 金 抄 如文 , 「 著 」 字《
萬 有 文 庫 》 本 空 白 一 格 , 他 本 脫 , 其 實 金 抄 「 著 」 訛作 「 箸 」 , 各 本 空 脫 的 是 「 牙 」 字 不 是 「
著 」 字 。 至 於漏 校 , 如 上 舉 的 「 升 」 字 ; 又 如 卷 四 《 種 李 》 篇 引 《 管子 》 「 五 沃 之 土 」 , 「 五
」 上 冊 一 八 八 頁 採 用 各 本 的 訛「 三 」 字 , 沒 有 據 金 抄 校 正 ( 《 今 釋 》 據 《 管 子 》 校 正, 亦 未 依
據 金 抄 ) ; 《 柰 林 檎 》 篇 引 《 廣 志 》 「 里 琴 似赤 柰 」 , 「 里 琴 」 是 林 檎 的 異 名 , 上 冊 一 九 八 頁
採 用 明抄 等 訛 文 「 理 琴 以 赤 柰 」 , 解 釋 為 用 赤 柰 來 理 琴 , 沒 有依 金 抄 校 正 , 尤 非 ; 引 韋 仲 將 《
筆 方 》 「 復 用 毫 青 衣 羊青 毛 外 , 如 作 『 柱 』 法 」 , 下 冊 二 五 三 頁 認 為 《 萬 有 文庫 》 本 等 有 「 衣
羊 青 」 三 字 是 衍 文 , 據 金 抄 刪 去 , 其 實這 三 字 金 抄 亦 有 , 是 原 先 抄 漏 後 來 由 「 右 校 」 補 上 的
,不 過 字 跡 較 隱 不 太 完 整 而 已 。 這 三 字 是 必 須 有 的 。 清 梁同 書 《 筆 史 》 引 《 妮 古 錄 》 : 「 筆 有
四 德 : 銳 、 齊 、 健、 圓 。 」 引 黃 庭 堅 《 書 侍 其 瑛 筆 》 : 「 宣 城 諸 葛 高 三 副筆 , 鋒 雖 盡 而 心 故 圓
。 」 引 宋 晁 說 之 《 贈 筆 處 士 屠 希 詩》 : 「 自 識 有 心 三 副 健 。 」 「 心 」 指 筆 心 , 即 韋 仲 將 所稱 的
「 柱 」 ; 「 副 」 是 外 層 的 「 被 」 , 即 韋 氏 所 稱 的 「衣 」 ; 「 三 副 」 即 三 重 的 外 被 , 連 筆 心 共 四
層 ; 這 樣 的筆 , 能 夠 長 期 保 持 「 健 」 而 「 圓 」 。 韋 仲 將 名 誕 , 是 三國 魏 時 名 書 法 家 , 善 於 製 墨
, 其 兄 昶 , 善 於 製 筆 。 《 要術 》 保 存 下 來 的 韋 氏 筆 法 , 正 是 這 種 「 有 心 三 副 健 」 的四 層 筆 。 「
復 用 毫 青 衣 羊 青 毛 外 」 這 句 指 的 是 第 三 層 和第 四 層 , 即 在 第 三 層 羊 青 毛 的 外 面 , 再 裹 以 「 毫 青
」 (即 青 兔 毫 , 「 衣 」 作 動 詞 用 ) 為 第 四 層 。 宋 蘇 易 簡 《 文房 四 譜 》 卷 一 記 載 唐 代 書 法 家 歐 陽
通 自 重 其 字 , 用 筆 必須 是 「 貍 毛 為 心 , 覆 以 秋 毫 」 , 現 在 名 國 畫 家 有 用 一 枝湖 筆 已 達 幾 十 年 ,
筆 鋒 雖 禿 而 圓 健 如 故 , 這 些 都 是 韋 法的 發 展 。 其 他 錯 校 、 漏 校 還 有 一 些 , 不 多 舉 。
日 譯 本 的 校 勘 , 主 要 不 在 錯 校 、 漏 校 , 而 在 其 他方 面 頗 有 值 得 商 榷 的 地 方 。 多 半 存 在
於 漢 語 古 文 和 漢 字的 用 法 及 引 用 的 古 書 上 。 例 如 「 若 朱 藍 之 染 , 能 不 易 質? 」 上 冊 二 ○ 六 頁 在
「 能 」 上 加 「 不 」 字 , 可 不 必 , 因為 這 是 反 句 , 句 末 省 去 「 乎 」 字 , 很 平 常 的 文 言 句 法 。「
諺 曰 : 『 木 奴 千 , 無 凶 年 』 」 , 由 於 「 諺 曰 」 原 誤 作「 注 曰 」 ( 參 看 第 三 節 第 一 目 ) , 一 九 一
頁 因 在 「 注 」字 上 加 「 急 就 篇 」 三 字 , 變 諺 語 為 《 急 就 篇 》 的 注 文 ,尤 非 。 引 晉 周 處 《 風 土 記
》 注 : 「 俗 先 以 二 節 日 , 用 菰葉 裹 黍 米 , 以 淳 濃 灰 汁 煮 之 , 令 爛 熟 , 於 五 月 五 日 、 夏至 啖 之 。
」 這 是 記 述 端 午 和 夏 至 二 節 日 吃 子 的 習 俗 ,但 「 以 二 節 日 」 是 自 兩 宋 本 以 來 一 直 錯 脫 著 的 字
, 日 譯本 和 《 今 釋 》 都 沒 有 消 除 。 實 際 「 以 」 是 「 此 」 之 訛 ,或 者 「 此 」 字 突 如 其 來 , 賈 氏 改
為 「 以 」 字 , 「 節 」 下脫 「 一 」 字 , 原 文 應 是 「 俗 先 此 二 節 一 日 」 。 這 是 說 先一 日 裹 , 到 二
節 日 ( 端 午 和 夏 至 ) 好 應 節 拿 來 吃 。 現在 也 是 這 樣 。 如 果 只 是 「 先 二 節 日 」 , 不 但 講 不 通 ,
而且 「 先 」 可 以 作 從 前 講 , 那 從 前 在 節 日 吃 , 現 在 不 吃, 就 和 周 處 所 說 歷 久 相 沿 的 習 俗 不 符
了 。 我 們 作 這 樣 的校 正 是 根 據 《 玉 燭 寶 典 》 來 的 。 該 書 卷 五 引 《 風 土 記 》注 正 是 這 樣 : 「 俗 重
五 月 五 日 , 與 夏 至 同 。 … … 先 此 二節 一 日 , 又 以 菰 葉 裹 黏 米 , … … 二 節 日 所 尚 啖 也 。 」 是其 明
證 。 下 冊 一 九 七 頁 還 以 二 節 日 為 穀 雨 , 那 相 差 遠 了。 《 筆 墨 》 篇 說 到 用 鐵 梳 梳 治 毫 毛 , 「 蓋 使
不 髯 。 茹 訖, 各 別 之 」 , 下 冊 二 五 二 頁 「 髯 茹 」 連 詞 , 並 說 「 茹 」疑 「 而 」 ( 古 「 ● 」 字 , 即
頰 毛 ) 之 誤 。 其 實 「 不 髯 」已 足 夠 說 明 梳 治 毫 毛 不 使 雜 亂 , 不 必 再 用 和 「 髯 」 同 義的 「 ● 」 字
; 而 「 茹 」 實 係 製 筆 過 程 中 很 辛 苦 的 工 序 ,是 特 用 術 語 , 不 是 錯 字 。 毫 毛 經 過 梳 治 後 , 還 不 能
直 接拿 來 製 筆 , 必 須 再 經 過 「 茹 治 」 , 這 是 極 細 緻 艱 辛 的 勞動 , 和 梳 毛 工 序 是 兩 回 事 。 梁 同 書
《 筆 史 》 : 「 製 筆 謂之 茹 筆 , 蓋 言 其 含 毫 終 日 也 。 … … 今 製 法 如 故 , 而 茹 筆之 名 隱 矣 。 」 但 唐
代 還 稱 為「
茹 」 , 蘇 易 簡 《 文 房 四 譜 》 引 唐 陸 龜 蒙 《 哀 茹 筆 工 辭》 : 「 爰 有 茹 工 , 工 之 良 者 。 擇 其 精 麤 ,
在 價 高 下 ; 闕齾 叉 互 , 尚 不 能 捨 。 旬 濡 數 鋒 , 月 禿 一 把 。 」 祖 國 的 書畫 藝 術 , 原 來 是 先 要 經 過
茹 工 這 樣 艱 辛 感 人 的 勞 動 製 出好 筆 纔 能 產 生 和 發 展 起 來 的 。 《 今 釋 》 七 二 ○ 頁 「 髯 茹」 亦 連 詞
, 釋 「 茹 」 為 雜 亂 , 也 少 了 這 一 道 茹 工 。
豬 飼 彥 博 的 校 改 , 頗 有 問 題 , 已 見 前 述 , 而 日 譯本 頗 多 採 用 。 下 冊 一 三 三 頁 改 「 五 味
脯 」 為 「 五 味 腊 」, 二 四 五 頁 改 「 養 老 自 幼 」 為 「 養 老 育 幼 」 等 是 正 確 的。 但 如 一 四 八 、 一 四
九 頁 認 為 「 斛 」 是 「 臛 」 的 北 方 音近 俗 用 字 , 再 進 一 步 改 「 解 」 為 「 斛 」 , 然 後 又 以 「 斛」 扣
合 「 臛 」 字 , 又 如 改 「 節 」 為 「 胵 」 , 也 說 北 方 音近 俗 用 等 等 , 不 免 缺 乏 根 據 , 問 題 太 容 易 解
決 了 。 引 《食 經 》 有 一 種 「 臉 ● 」 , 是 腸 和 血 合 煮 的 羹 , 原 文 「 … … 細 切 將 血 奠 與 之 , — — 早
與 血 則 變 」 ,「
將 血 」 二 字 實 際 是 「 血 將 」 倒 錯 , 致 不 可 解 , 一 五 ○ 頁 因 改 二 「 血 」 字 為 「 皿 」 , 則 和 為 什
麼 給 早 了 會 變 不協 調 。 「 奠 」 是 裝 盛 方 法 上 的 《 食 經 》 、 《 食 次 》 特 用語 。 《 北 戶 錄 》 卷 二 「
食 目 」 : 「 南 朝 食 品 中 , 有 … … 臉 ● 」 , 唐 崔 龜 圖 注 引 《 要 術 》 作 : 「 … … 細 切 血 , 將奠 與 之
, — — 早 與 血 則 變 也 。 」 倒 轉 二 字 , 就 很 明 白 ,是 說 在 將 盛 供 前 纔 下 血 , 否 則 下 早 了 血 會 變 老
的 , 問 題就 迎 刃 而 解 了 。 諸 如 此 類 , 也 不 多 舉 。
一 、 引 言
二 、 北 宋 崇 文 院 刻 本
三 、 日 本 金 澤 文 庫 舊 抄 卷 子 本
四 、 南 宋 張 轔 刻 本
五 、 南 宋 本 的 明 代 抄 本
六 、 元 代 刻 本 的 推 測
七 、 明 代 馬 直 卿 刻 本
八 、 明 末 胡 震 亨 — — 毛 晉 刻 本 ( 《 秘 冊 彙 函 》 — —
《津 逮 秘
書 》 本 )
九 、 日 本 山 田 羅 谷 刻 本 及 仁 科 幹 覆 刻 本
十 、 清 代 張 海 鵬 刻 本 ( 《 學 津 討 原 》 本
)
十 一 、 清 末 袁 昶 刻 本 ( 漸 西 村 舍 本 )
《 齊 民 要 術 》 的 最 早 刻 本 , 據 現 在 所 知 , 是 北 宋 初期 的 崇 文 院 刻 本 , 在 這 以 前 大 概 還 在 抄 寫 流 傳 的 階 段 。以 後 南 宋 、 元 、 明 、 清 都 有 續 刻 。 清 以 後 還 有 石 印 本 和鉛 印 本 。 所 有 這 些 後 出 之 本 都 由 北 宋 崇 文 院 本 一 個 本 子輾 轉 承 傳 下 來 , 不 下 二 十 餘 種 , 其 質 量 都 沒 有 超 過 北 宋本 的 , 而 明 代 刻 本 和 據 明 代 刻 本 翻 刻 的 本 子 質 量 更 差 。
崇 文 院 刻 本 現 僅 存 二 卷 ( 原 書 十 卷 ) , 在 日 本 ;另 有 崇 文 院 系 統 本 的 抄 寫 本 九 卷 , 亦 在 日 本 。 這 二 本 的質 量 相 當 好 。 南 宋 張 轔 刻 本 早 已 佚 失 , 現 在 有 殘 缺 不 全的 校 宋 本 。 南 宋 還 有 張 轔 本 的 覆 刻 本 , 亦 已 散 失 , 現 在有 它 的 抄 本 , 就 是 《 四 部 叢 刊 》 所 影 印 的 。 這 兩 種 南 宋本 也 相 當 好 。
元 代 刻 本 未 見 , 但 從 有 關 文 獻 可 以 推 知 它 的 質 量並 不 好 , 它 是 開 《 要 術 》 壞 本 之 漸 而 嚴 重 影 響 以 後 刻 本的 。 可 是 元 代 的 《 農 桑 輯 要 》 引 錄 了 《 要 術 》 前 六 卷 的大 量 資 料 , 基 本 上 和 兩 宋 本 的 內 容 相 符 。
明 代 有 三 種 刻 本 , 即 一 , 馬 直 卿 湖 湘 刻 本 , 是 元刻 本 系 統 的 覆 刻 本 , 現 在 已 不 多 見 ; 二 , 華 亭 沈 氏 竹 東書 舍 刻 本 , 現 亦 不 多 ; 三 , 胡 震 亨 《 秘 冊 彙 函 》 — — 毛晉 《 津 逮 秘 書 》 本 , 是 湖 湘 系 統 本 的 覆 刻 本 , 印 數 最 多, 流 傳 最 廣 , 影 響 最 大 。 這 三 種 本 子 都 直 接 間 接 沿 襲 元代 刻 本 而 來 , 質 量 都 不 好 , 而 胡 、 毛 刻 本 最 壞 。
清 代 乾 嘉 以 後 開 始 對 明 代 壞 本 進 行 勘 謬 工 作 , 其中 得 到 出 版 的 有 二 種 本 子 , 即 張 海 鵬
的 《 學 津 討 原 》 本和 袁 昶 的 漸 西 村 舍 本 ,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勘 正 , 但 離 開 兩 宋本 水 平 還 很 遠 。 另 有
幾 種 校 勘 得 相 當 精 好 的 稿 本 , 超 過《 學 津 》 本 和 漸 西 本 , 但 沒 有 出 版 。 以 後 翻 刻 或 續 印 之本 就
多 了 , 都 沒 有 超 出 《 學 津 》 本 、 漸 西 本 的 範 圍 , 甚至 還 有 依 據 明 代 《 津 逮 》 本 翻 印 或 影 印 的 ,
那 質 量 更 壞。 在 日 本 , 乾 隆 初 年 也 有 據《
津 逮 》 本 覆 刻 之 本 , 以 後 還 有 據 該 覆 刻 本 一 再 翻 刻 和重 印 的 , 當 然 也 只 能 是 《 津 逮 》 壞 本 的 翻
版 。
《 要 術 》 一 書 在 長 期 流 傳 過 程 中 , 至 北 宋 始 有 刻本 。 刻 本 至 元 代 開 始 變 壞 , 至 明 代 胡 、 毛 刻 本 達 到 極 點。 清 代 做 了 不 少 糾 謬 工 作 , 取 得 一 定 的 成 績 , 但 至 漸 西本 止 , 還 相 差 很 遠 。 至 於 漸 西 本 以 下 , 更 不 足 論 。 所 以本 文 記 述 各 種 版 本 的 承 傳 及 其 遞 變 , 並 略 加 評 語 , 自 北宋 崇 文 院 刻 本 至 漸 西 本 止 , 其 餘 概 從 略 。
崇 文 院 刻 本 是 北 宋 仁 宗 天 聖 年 間 ( 公 元 一 ○ 二 三 至一 ○ 三 一 年 ) 官 刻 本 子 。 據 《 文 獻 通 考 ‧ 經 籍 考 》 所 載南 宋 李 燾 《 孫 氏 齊 民 要 術 音 義 解 釋 序 》 稱 : 宋 真 宗 天 禧四 年 ( 一 ○ 二 ○ 年 ) 詔 刻 唐 韓 鄂 《 四 時 纂 要 》 及 《 齊 民要 術 》 二 書 , 「 以 賜 勸 農 使 者 」 , 宋 王 應 麟 《 玉 海 》 亦載 其 事 , 是 因 利 州 轉 運 使 李 防 ( 原 訛 作 李 昉 ) 的 請 求 而詔 刻 的 。 據 現 存 文 獻 , 這 是 關 於 刊 行 《 要 術 》 的 最 早 記錄 。 另 據 《 要 術 》 南 宋 張 轔 刻 本 葛 祐 之 《 序 》 稱 張 轔 據刻 的 原 本 是 「 天 聖 中 崇 文 院 校 本 , 非 朝 廷 要 人 不 可 得 」, 天 聖 中 下 距 天 禧 四 年 不 過 幾 年 , 在 幾 年 內 似 不 可 能 刊印 二 次 《 要 術 》 , 葛 《 序 》 所 稱 天 聖 中 校 本 , 實 際 應 該就 是 天 禧 四 年 詔 刻 之 本 , 至 天 聖 中 刻 成 頒 行 的 。 這 個 本子 , 大 概 是 脫 離 抄 寫 流 傳 階 段 的 最 早 刻 本 。
崇 文 院 刻 本 ( 以 下 簡 稱 「 院 刻 」 ) 大 概 在 元 明 之交 已 散 失 。 現 在 只 有 日 本 還 殘 存 著 這 個 本 子 的 第 五 、 第八 兩 卷 。 原 藏 日 本 京 都 高 山 寺 , 所 以 也 稱 「 高 山 寺 本 」。 書 中 「 玄 」 、 「 敬 」 、 「 竟 」 、 「 殷 」 、 「 恒 」 闕 末筆 作 「 ● 」 、 「 ● 」 、 「 ● 」 、 「 ● 」 、 「 ● 」 , 是 避趙 匡 胤 之 始 祖 名 玄 朗 、 祖 名 敬 、 父 名 弘 殷 及 宋 真 宗 名 恒的 名 字 和 同 音 字 改 的 。 又 「 通 」 字 缺 末 筆 作 「 ● 」 , 則是 宋 仁 宗 時 避 劉 太 后 父 名 通 改 的 。 通 字 避 改 只 在 仁 宗 初年 , 天 聖 的 九 年 在 其 內 , 至 明 道 二 年 ( 公 元 一 ○ 三 三 年, 天 聖 後 二 年 ) 就 明 令 不 再 避 改 , 因 此 可 以 推 定 高 山 寺本 不 但 是 北 宋 本 , 而 且 是 天 聖 間 崇 文 院 刻 本 。
高 山 寺 本 頁 心 高 二 十 四 公 分 , 寬 十 五 點 五 公 分 。每 半 頁 八 行 , 行 大 字 十 七 ( 間 有 十 八
。 卷 前 《 雜 說 》 則全 是 十 八 ) , 小 字 二 十 五 六(
間 有 二 十 七 八 九 ) 。 版 心 摺 疊 處 刻 有 「 民 一 」 、 「 民五 」 或 「 民 八 」 … … 字 樣 , 「 民 」 代 表 《
齊 民 要 術 》 ,數 字 就 是 卷 數 。 每 卷 首 頁 第 一 行 是 「 齊 民 要 術 卷 第 幾 」( 下 蓋 楷 書 「 高 山 寺 」 硃
印 ) , 次 行 題 「 後 魏 高 陽 太 守賈 思 勰 撰 」 ( 但 卷 一 不 題 此 行 ) , 再 次 就 是 本 卷 的 總 篇目 , 總 篇
目 後 就 是 篇 題 和 正 文 , 中 間 都 沒 有 空 行 。 以 後刻 本 都 仿 照 這 個 格 式 。
現 存 的 兩 卷 , 卷 五 連 總 目 共 二 八 頁 , 卷 八 連 總 目共 三 八 頁 , 但 卷 八 脫 去 最 後 半 頁 , 缺
自 「 別 帶 皮 」 以 下三 九 字 。 刻 字 樸 健 精 好 , 具 有 宋 版 的 特 色 。 沒 有 空 心 、墨 釘 , 錯 字 脫 字 也 不
多 , 可 以 推 知 其 據 刻 原 本 是 比 較 完好 並 且 校 刻 是 比 較 精 審 的 。 年 久 不 免 蝕 爛 剝 落 , 不 過 以頁 心
外 的 上 下 空 欄 和 版 心 的 摺 邊 上 較 多 , 頁 裡 較 少 和 較小 , 所 以 除 少 數 字 殘 缺 不 清 外 , 基 本 上 還 是
完 好 的 。 院刻 距 《 要 術 》 的 時 代 最 近 , 原 本 上 還 沒 有 產 生 很 多 錯 誤, 校 勘 也 比 較 認 真 , 採 取 保
存 原 樣 , 注 明 異 文 的 態 度 ,無 任 意 更 改 之 弊 , 因 此 具 有 相 當 高 的 正 確 率 , 為 以 後 續刻 各 本 所 不
及 ( 舊 刻 各 本 都 是 由 院 刻 一 個 系 統 輾 轉 傳 刻的 ) 。 卷 內 略 有 錯 字 , 《 要 術 》 本 文 的 比 較 少 , 也
比 較一 般 , 而 以 引 《 食 經 》 、 《 食 次 》 文 為 較 多 , 也 比 較 不容 易 改 正 , 當 是 據 刻 原 本 已 有 錯 誤
, 或 者《
要 術 》 引 用 《 食 經 》 等 原 書 已 有 錯 誤 。
高 山 寺 本 以 後 有 幾 種 傳 抄 本 。 據 日 人 小 出 滿 二 《關 於 齊 民 要 術 的 異 版 》 ( 載 日 本 《 農 業 經 濟 學 研 究 》 五卷 三 期 , 一 九 二 九 年 出 版 ) 所 記 , 最 早 的 是 文 化 五 年 (公 元 一 八 ○ 八 年 ) 的 抄 本 , 現 存 內 閣 文 庫 。 書 末 有 依 田惠 的 跋 文 , 稱 : 「 《 齊 民 要 術 》 第 五 、 第 八 兩 卷 , 平 安 尾 高 山 寺 所 藏 也 。 高 山 寺 有 蓄 舊 書 之 名 。 官 府 使 人 訪求 其 書 , 惟 有 目 而 散 佚 已 盡 , 獨 遺 此 耳 。 … … 年 時 不 可得 而 考 , … … 。 祭 酒 林 公 , 命 屬 吏 林 彝 繕 寫 之 , 以 為 學院 之 藏 。 」 這 是 抄 本 。 是 彼 時 已 只 存 兩 卷 。 其 缺 卷 是 流傳 到 日 本 原 缺 還 是 以 後 散 失 , 不 明 。 此 後 有 澀 江 氏 所 藏抄 本 , 蓋 有 「 弘 前 醫 官 澀 江 氏 藏 書 記 」 的 印 記 , 現 藏 帝國 圖 書 館 。 第 三 是 小 島 尚 質 影 抄 本 。 小 出 滿 二 稱 : 「 天保 九 年 ( 公 元 一 八 三 八 年 ) , 高 山 寺 本 因 故 移 來 江 戶 (今 東 京 ) , 斯 界 的 小 島 學 士 , 親 自 影 印 。 不 知 其 抄 本 今在 何 處 。 」 現 在 這 個 抄 本 在 我 國 , 係 光 緒 年 間 為 楊 守 敬所 得 , 是 院 刻 在 我 國 的 唯 一 抄 本 。
小 島 尚 質 影 寫 本 卷 五 首 頁 有 「 佞 宋 」 、 「 尚 質 和印 」 、 卷 八 首 頁 有 「 江 戶 小 島 氏 八 世 醫 師 」 的 篆 文 印 記, 佞 宋 是 小 島 尚 質 的 別 號 。 卷 八 末 頁 有 佞 宋 的 短 跋 , 它記 明 原 抄 本 是 天 聖 刊 本 , 記 其 時 日 為 「 辛 丑 花 朝 前 一 夕」 。 這 個 「 辛 丑 」 是 清 道 光 二 十 一 年 ( 公 元 一 八 四 一 年) , 即 高 山 寺 本 一 度 移 至 江 戶 後 的 第 三 年 , 與 小 出 滿 二所 說 符 合 。 是 該 本 抄 成 於 一 八 四 一 年 或 稍 早 。
小 島 抄 本 的 影 摹 技 術 極 為 工 整 , 並 且 所 有 侵 蝕 脫落 處 , 都 用 細 筆 勾 描 出 來 , 誠 有 如 楊 守 敬 所 稱 : 「 精 好如 宋 刻 」 ( 《 日 本 訪 書 志 》 卷 七 ) 。 但 原 書 文 字 蝕 爛 後筆 劃 走 了 樣 , 也 很 難 描 真 , 因 此 有 個 別 字 不 免 描 錯 。 如「 蛇 桑 」 誤 為 「 地 桑 」 ( 卷 五 《 種 桑 柘 》 篇 。 雖 然 「 地桑 」 是 對 的 ) , 「 蕪 荑 」 誤 為 「 燕 荑 」 ( 卷 五 《 種 榆 白楊 》 篇 ) , 「 碓 擣 」 誤 為 「 ● 擣 」 ( 卷 八 《 種 紅 藍 花 梔子 》 篇 「 殺 花 法 」 ) , 以 及 同 篇 「 必 用 一 色 純 米 」 的 「必 」 字 因 模 糊 沒 有 描 出 。 「 ● 」 字 小 島 已 予 校 正 : 「 質按 ● 當 作 碓 , 宋 版 模 糊 似 ● , 故 傳 寫 遂 誤 。 」 「 必 」 字雖 也 校 到 了 : 「 質 按 『 用 』 上 一 字 , 宋 版 模 糊 叵 辨 」 ,仍 未 校 出 是 「 必 」 字 。 其 餘 二 字 , 則 漏 未 校 及 。 從 對 「 ● 」 字 的 校 記 , 可 以 看 出 該 抄 本 並 非 小 島 自 抄 , 而 是 什麼 人 抄 好 後 小 島 加 以 校 對 的 。
小 島 影 寫 本 除 五 、 八 兩 卷 外 , 尚 多 卷 一 和 卷 前 《雜 說 》 的 殘 頁 二 頁 。 這 二 頁 在 成 書 於
一 八 五 六 年 的 日 人森 立 之 《 經 籍 訪 古 志 》 中 還 提 到 過 , 但 在 一 九 一 四 年 羅振 玉 影 印 的 吉 石 盦 本
院 刻 中 已 經 沒 有 , 以 後 也 沒 有 人 提起 , 可 見 在 一 九 一 四 年 以 前 又 已 散 失 。 殘 頁 的 第 一 頁 ,其 前
半 頁 是 《 雜 說 》 的 最 末 , 即 自 「 六 月 拔 諸 菜 」 至 「万 不 失 一 」 止 , 一 共 八 行 , 剛 好 滿 格 無 空 ,
全 文 結 束 ,但 每 行 十 八 字 , 和 別 處 十 七 字 不 同 ; 後 半 頁 就 是 卷 一 的正 頁 , 自 「 《 齊 民 要 術 》 卷
第 一 」 、 卷 一 總 目 , 至 末 行「 樹 穀 曰 田 , 象 」 止 , 和 《 雜 說 》 之 間 沒 有 空 隔 行 。 第二 頁 是 《 耕
田 》 篇 的 引 《 氾 勝 之 書 》 「 之 和 , 適 地 之 宜」 起 至 《 收 種 》 篇 的 「 生 者 亦 尋 」 止 。 可 注 意 的 是
這 一頁 的 版 心 的 頁 碼 還 完 好 沒 有 被 剝 蝕 , 是 第 「 十 九 」 頁 。明 抄 ( 見 第 五 節 ) 每 行 大 小 字 數 和
院 刻 相 同 , 只 是 改 半頁 八 行 為 十 行 。 從 第 一 行 「 《 齊 民 要 術 序 》 」 起 到 這 裏「
生 者 亦 尋 」 行 止 , 在 明 抄 共 三 ○ 四 行 , 剛 好 合 到 十 六行 本 的 院 刻 是 整 整 十 九 頁 。 這 說 明 院 刻 在
自 序 和 《 雜 說》 之 間 及 《 雜 說 》 和 卷 一 之 間 , 都 是 接 連 著 刻 印 , 中 間沒 有 分 篇 的 空 白 , 而 且 頁
碼 是 一 直 連 貫 計 算 下 來 的 。 這就 和 明 抄 以 下 的 各 本 不 同 ( 有 空 白 , 頁 碼 各 自 為 起 訖 ), 是 辨 別
版 本 的 依 據 之 一 。
一 九 一 四 年 羅 振 玉 借 高 山 寺 本 用 珂 羅 版 影 印 , 編入 《 吉 石 盦 叢 書 》 中 , 院 刻 殘 本 , 始 得 流 通 。 影 印 本 線裝 一 冊 , 頁 心 較 原 本 約 縮 少 三 分 之 一 , 印 刷 清 晰 , 不 受縮 印 影 響 。 只 五 、 八 兩 卷 , 比 小 島 影 抄 本 少 二 頁 殘 頁 。羅 氏 後 跋 記 其 得 書 影 印 始 末 說 :
「 苦 《 齊 民 要 術 》 無 善 本 。 明 以 來 諸 刻 , 訛 脫不 可 讀 。 吾 鄉 袁 太 常 昶 以 宋 本 校 前 七 卷 , 刊 板 于 中 江 官舍 ( 按 即 漸 西 村 舍 本 , 見 第 十 一 節 ) , 號 稱 佳 槧 。 … … 取 以 校 皕 宋 樓 《 群 書 拾 補 》 所 載 宋 本 ( 按 即 陸 心 源 《 群書 校 補 》 校 宋 本 , 見 第 四 節 ) , 不 盡 合 , 蓋 校 者 以 意 取舍 之 也 。 … … 庚 子 ( 一 九 ○ ○ 年 ) 冬 , 客 武 昌 , 亡 友 楊惺 吾 舍 人 ( 按 即 楊 守 敬 ) 為 言 曾 於 日 本 高 山 寺 影 寫 北 宋殘 本 二 卷 , 因 出 所 刊 留 真 譜 見 示 卷 五 第 一 葉 數 行 , 並以 所 作 跋 尾 畀 予 觀 之 。 予 大 喜 , 亟 謀 重 刊 。 舍 人 則 言 :『 此 書 既 已 從 事 校 勘 , 但 未 寫 定 耳 。 … … 脫 稿 後 , 必 見畀 。 』 乃 荏 苒 十 年 , 卒 不 踐 前 約 。 意 舍 人 所 , 殆 僅 留真 譜 所 刻 數 行 , 不 及 寫 其 全 卷 , 故 無 以 塞 曩 諾 也 。 … … 及 辛 亥 ( 一 九 一 一 年 ) 東 渡 , … … 高 山 寺 得 允 諾 , … … 因 取 以 校 中 江 本 , 不 僅 第 八 卷 未 校 以 宋 本 者 , 訛 字 滿 幅, 即 他 卷 據 宋 本 勘 正 者 , 異 同 亦 復 錯 見 。 … … 故 不 僅 可校 俗 本 , 且 可 正 南 宋 本 。 雖 但 存 二 卷 , 而 正 訛 字 已 數 百, 豈 非 驚 人 之 祕 笈 乎 ? 亟 影 印 以 傳 當 世 。 」
而 羅 振 玉 《 雪 唐 校 刊 群 書 敘 錄 》 則 稱 : 「 庚 子 在 鄂 中聞 楊 惺 吾 舍 人 藏 影 日 本 高 山 寺 北 宋 本
殘 卷 , 求 借 而 授 之梓 。 舍 人 謂 欲 取 王 禎 《 農 書 》 所 引 校 末 二 卷 之 無 宋 本 者, 校 畢 即 見 畀 。 予 請
自 任 之 。 則 又 曰 : 『 曩 固 已 從 事 校勘 , 第 未 清 寫 耳 。 盍 稍 俟 之 ? 』 」 實 際 楊 守 敬 的 影 寫 北宋 殘
本 , 就 是 小 島 尚 質 影 寫 本 , 於 光 緒 年 間 為 楊 所 得 ,不 是 他 自 己 影 寫 的 , 即 楊 守 敬 《 日 本 訪 書 志
》 卷 七 自 稱: 「 余 所 得 係 小 島 尚 質 以 高 山 寺 本 影 鈔 , 精 好 如 宋 刻 」者 。 《 日 本 訪 書 志 》 又 稱 :
「 余 又 以 聚 珍 本 王 禎 《 農 書》 校 之 , 補 脫 釐 誤 , 大 有 裨 益 , 當 出 黃 ( 指 黃 廷 鑑 ) 校本 上 。 」 用
王 禎 《 農 書 》 校 勘 《 要 術 》 會 和 漸 西 村 舍 本得 出 同 樣 浮 濫 錯 誤 的 結 果 , 黃 廷 鑑 所 以 不 用 王 《 書
》 校勘 , 正 是 他 勝 過 漸 西 本 的 地 方 ( 詳 見 《 宋 以 來 齊 民 要 術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第 六 節 第 四 目 。 以
下 簡 稱《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 。 至 於 說 用 王 《 書 》 來 校 勘 《 要 術》 第 九 、 十 兩 卷 , 那 更 是 使 人 不 可 解 的 話
, 因 為 《 要 術》 九 、 十 兩 卷 的 資 料 , 在 王《
書 》 中 是 沒 有 的 。 但 楊 守 敬 雖 然 沒 有 將 這 個 小 島 影 寫本 借 給 羅 振 玉 , 卻 曾 借 給 柯 逢 時 轉 交 給 丁
國 鈞 校 勘 湖 湘影 寫 本 , 時 間 在 一 九 ○ ○ 年 秋 , 而 羅 之 遇 楊 在 同 年 冬 (見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第 六
節 第 二 目 ) 。
羅 振 玉 影 印 本 五 、 八 兩 卷 的 首 頁 書 名 下 , 各 有 「高 山 寺 」 印 記 一 顆 , 但 一 卷 中 僅 此 一 顆 。 可 是 小 島 影 寫本 上 不 但 卷 首 不 止 一 顆 , 卷 內 還 有 許 多 顆 , 大 都 蓋 在 篇標 題 下 。 這 個 現 象 很 奇 特 。 但 影 寫 本 所 勾 描 的 破 爛 痕 跡, 和 影 印 本 的 殘 文 斷 筆 兩 相 吻 合 , 卷 八 缺 最 後 半 頁 也 相符 合 , 兩 本 同 出 一 本 是 毫 無 疑 問 的 。 影 寫 本 的 所 以 多 出那 些 印 記 , 是 小 島 多 事 後 來 請 高 山 寺 的 住 寺 僧 加 蓋 上 去的 。 小 島 在 書 末 有 如 下 的 題 記 : 「 高 山 寺 經 籍 各 書 所 押二 字 , 今 猶 見 在 。 壬 寅 ( 一 八 四 二 年 ) 十 月 , 住 寺 僧 十無 盡 院 阿 闍 梨 , 為 余 手 捺 各 處 , 記 為 後 證 焉 。 」 影 寫 本上 的 簽 字 式 , 要 請 高 山 寺 僧 代 押 , 可 以 想 見 那 些 印 記 也是 高 山 寺 僧 代 為 加 蓋 的 。
關 於 院 刻 的 頒 行 本 , 事 實 上 是 很 少 的 。 它 只 頒 給「 勸 農 使 者 」 , 所 以 葛 祐 之 《 序 》 說
: 「 非 朝 廷 要 人 不可 得 。 」 李 燾 《 孫 氏 齊 民 要 術 音 義 解 釋 序 》 也 說 : 「 本朝 天 禧 四 年 詔 並 刻 二
書 ( 按 指 《 齊 民 要 術 》 和 《 四 時 纂要 》 ) , 以 賜 勸 農 使 者 。 然 其 書 與 律 令 俱 藏 , 眾 弗 得 習。 」
可 見 不 是 農 官 或 大 官 是 得 不 到 該 刻 本 的 。 由 於 頒 行的 刻 本 很 少 , 因 此 流 傳 不 廣 , 也 容 易 失 傳 。
直 到 南 宋 初年 , 還 是 「 市 人 輒 抄 《 要 術 》 之 淺 近 者 , 摹 印 相 師 , 用才 一 二 」 ( 李 燾 《 序 》 ) 。
而 葛 祐 之 也 說 : 「 按 《 齊 民要 術 》 , 舊 多 行 於 東 州 。 僕 在 兩 學 時 , 東 州 士 夫 , 有 以《
要 術 》 中 種 植 蓄 養 之 法 , 為 一 時 美 談 。 僕 喜 聞 之 , 欲求 善 本 寓 目 而 不 得 。 」 葛 祐 之 得 不 到 善 本
看 , 可 見 他 是看 到 過 壞 本 的 。 這 種 壞 本 , 應 該 就 是 當 時 市 民 和 「 士 夫」 輾 轉 傳 抄 的 , 或 者 竟 是
書 賈 翻 刻 的 。 這 種 本 子 , 我 們懷 疑 和 金 澤 文 庫 舊 抄 卷 子 本 很 有 關 係 。
所 謂 「 卷 子 本 」 是 抄 好 後 裝 裱 成 卷 軸 , 不 裝 訂 成 冊子 。 原 本 十 卷 齊 全 , 現 缺 第 三 卷 。 每 卷 裝 裱 成 一 軸 至 三軸 , 現 共 二 十 二 軸 。 抄 成 於 一 二 七 四 年 。 據 抄 的 本 子 是院 刻 系 統 的 另 一 抄 本 。 一 九 四 八 年 有 日 本 影 印 九 卷 本 布面 精 裝 一 冊 。
原 本 直 長 二 八 點 五 厘 米 , 每 軸 橫 長 不 等 。 卷 內 上下 欄 用 淡 墨 劃 線 。 每 行 大 小 均 十 五 字 。 因 為 是 按 卷 軸 式抄 寫 , 不 用 頁 碼 , 每 頁 行 數 , 無 跡 可 尋 。 影 印 時 去 掉 上下 欄 劃 線 , 以 十 四 行 為 一 頁 , 共 分 四 五 五 頁 , 外 加 第 一軸 表 紙 的 攝 影 留 真 一 頁 ; 以 二 頁 上 下 各 佔 一 頁 的 地 位 合印 成 一 面 , 共 印 二 二 八 面 。 可 見 影 印 本 比 原 本 縮 少 很 多。 影 印 本 卷 中 有 空 白 處 , 即 是 由 原 本 軸 尾 不 滿 十 四 行 而空 出 的 。
因 為 這 一 卷 子 本 原 是 金 澤 文 庫 舊 藏 , 所 以 通 稱 「金 澤 文 庫 本 」 。
金 澤 文 庫 是 日 本 文 永 建 治 年 間 ( 一 二 六 四 至 一 二七 七 年 ) 北 條 實 時 創 立 的 , 藏 書 豐 富 , 很 有 名 。 到 元 弘三 年 ( 一 三 三 三 年 ) , 鎌 倉 北 條 家 滅 亡 , 藏 書 散 出 , 輾轉 易 手 , 只 有 少 數 現 在 還 保 存 在 文 庫 所 在 地 的 稱 名 寺 。
這 一 卷 子 本 於 天 正 年 間 ( 一 五 七 三 至 一 五 九 一 年) 由 豐 臣 秀 次 持 歸 。 其 後 經 相 國 寺 僧 之 手 , 於 慶 長 十 七年 ( 一 六 一 二 年 ) 獻 給 德 川 家 康 , 在 當 時 的 駿 府 記 上 ,還 記 錄 著 「 《 齊 民 要 術 》 十 卷 」 。 不 久 家 康 薨 亡 , 於 元和 年 間 ( 一 六 一 五 至 一 六 二 三 年 ) 賜 讓 給 尾 張 ( 今 名 古屋 ) 德 川 家 。 在 尾 張 德 川 家 元 和 年 間 的 御 讓 本 書 目 中 ,只 記 錄 著 「 《 齊 民 要 術 》 九 卷 」 。 可 見 卷 子 本 第 三 卷 的佚 失 , 是 在 一 六 一 二 年 以 後 至 一 六 二 三 年 之 間 。
二 百 多 年 以 後 , 森 立 之 《 經 籍 訪 古 志 》 記 載 有 這一 《 齊 民 要 術 》 手 抄 卷 子 本 , 缺 第 三 一 卷 , 避 名 闕 末 筆與 高 山 寺 本 相 同 , 是 取 原 於 宋 本 的 。 每 卷 有 「 金 澤 文 庫」 印 記 。 但 《 訪 古 志 》 說 藏 於 尾 張 真 福 寺 。 因 此 一 再 有人 向 該 寺 探 問 , 但 是 摸 不 到 頭 緒 。 尾 張 真 福 寺 原 是 伊 勢移 轉 後 醍 醐 帝 皇 子 藏 書 之 處 , 現 在 還 存 有 一 些 珍 貴 古 書, 但 和 尾 張 德 川 家 不 相 干 。 森 立 之 不 知 怎 樣 記 錯 了 地 方。
楊 守 敬 《 日 本 訪 書 志 》 根 據 森 立 之 所 說 , 也 記 載尾 張 真 福 寺 有 卷 子 本 九 卷 , 並 說 如 能 得 到 該 本 , 則 賈 氏之 書 為 完 璧 。 特 記 之 以 告 後 人 。 羅 振 玉 《 雪 唐 校 刊 群 書敘 錄 》 也 認 為 尾 張 真 福 寺 有 古 寫 卷 子 本 , 希 望 得 該 本 校勘 得 一 善 本 。 但 是 幾 十 年 來 都 沒 有 發 現 。 該 本 既 不 在 真福 寺 , 它 的 發 現 , 是 得 之 於 一 直 以 後 的 一 個 偶 然 的 機 會。
一 九 二 六 年 十 一 月 的 讀 書 週 , 在 名 古 屋 市 圖 書 館舉 行 典 籍 展 覽 會 時 , 德 川 家 把 這 一 卷 子 本 《 齊 民 要 術 》在 會 上 展 出 , 該 本 不 在 真 福 寺 而 在 其 附 近 的 德 川 家 , 纔為 日 本 學 界 所 知 。 一 九 二 八 年 九 月 , 小 出 滿 二 第 一 個 得到 利 用 該 本 作 校 勘 的 機 會 。
這 一 卷 子 本 現 藏 德 川 家 東 京 蓬 左 文 庫 , 概 不 借 出, 一 般 人 仍 是 很 難 看 到 。 一 九 四 八 年
三 月 , 日 本 農 林 省農 業 綜 合 研 究 所 借 得 該 本 用 珂 羅 版 影 印 , 即 上 述 影 印 金澤 文 庫 抄 本 ( 簡 稱 金
抄 ) 。 除 本 文 外 , 前 有 影 印 本 《 序》 ( 該 所 所 長 東 精 一 撰 ) 、 《 凡 例 》 和 影 印 不 清 的 校記 (
但 止 於 影 印 本 的 一 四 三 面 , 以 下 未 校 ) , 後 附 所 員西 山 武 一 氏 的《
齊 民 要 術 傳 承 考 》 長 文 一 篇 ( 三 七 面 ) 。
原 卷 子 本 的 保 存 很 好 。 卷 子 外 面 是 深 青 色 的 紙 。各 軸 外 面 的 題 字 , 想 來 還 是 將 近 七 百 年 前 金 澤 文 庫 當 時寫 的 。 據 小 出 滿 二 說 : 「 此 本 一 見 就 可 知 道 是 鎌 倉 時 代的 貴 重 物 品 。 」 每 卷 除 在 卷 內 首 尾 兩 處 低 蓋 楷 書 「 金 澤文 庫 」 墨 印 外 , 在 卷 頭 書 名 右 上 角 並 蓋 有 「 御 本 」 硃 印。 並 於 表 紙 欄 外 下 側 速 寫 「 墨 紙 幾 十 幾 枚 」 字 樣 ( 例 如第 一 軸 寫 「 墨 紙 二 十 九 枚 」 ) , 指 出 該 軸 是 由 若 干 張 的抄 寫 紙 裝 裱 成 的 。
第 一 卷 末 尾 有 左 列 四 種 題 記 :
( 一 ) 「 書 寫 點 校 的 詳 細 , 記 於 第 十 卷 的 裏 頁。 」
( 二 ) 「 本 云 寶 治 二 年 戊 申 九 月 十 七 日 , 承 康樂 寺 僧 正 讓 賜 者 典 藥 權 助 和 氣 種 成 在 判 」
( 三 ) 「 仁 安 元 年 十 月 六 日 , 在 東 阪 本 的 河 原口 坊 用 唐 摺 本 書 寫 完 了 一 校 完 了 同 七 日 再 校 完 了 」
( 四 ) 「 建 治 二 年 正 月 十 五 日 , 用 由 近 衛 羽 林賜 借 的 摺 本 校 訂 完 了 」
在 第 四 卷 , 上 列 ( 一 ) ( 四 ) 兩 條 也 同 樣 有 , (四 ) 的 日 期 是「
建 治 二 年 後 三 月 九 日 」 。 ( 一 ) ( 四 ) 兩 條 像 是 同 一人 的 筆 跡 。 ( 二 ) ( 三 ) 兩 條 則 像 是 另 一
人 的 手 筆 , 各卷 都 有 , 文 字 稍 有 出 入 : 六 、 七 、 八 三 卷 無 「 康 樂 寺 僧正 」 字 樣 , 「 讓 賜 」 作 「
傳 得 」 , 第 十 卷 作 「 自 康 樂 寺僧 正 之 手 傳 取 之 」 ; 典 藥 權 助 是 官 名 , 二 、 五 、 九 三 卷還 在 上 面
加 上 「 正 五 位 下 行 」 五 字 , 下 面 「 種 成 」 作 「朝 臣 」 , 七 、 八 兩 卷 則 無 此 署 名 , 只 有 「 在 判 」
二 字 ;書 寫 的 日 期 , 除 第 一 卷 外 , 只 有 九 、 十 兩 卷 有 記 載 , 第九 卷 作 「 仁 安 元 年 九 月 廿 八 日 牛
時 書 」 , 第 十 卷 作 「 仁安 元 年 九 月 晦 於 百 齊 寺 以 唐 摺 本 書 了 」 ; 每 卷 都 校 對 兩次 , 日 期 在 仁 安
元 年 九 月 二 十 八 日 到 十 月 七 日 之 間 。 另外 第 十 卷 最 後 還 有 熟 練 草 書 所 寫 的 下 列 題 記 一 條 :
「 此 書 一 部 十 卷 , 小 川 僧 正 祕 書 , 自 京 都 借 出此 抄 本 ( 按 即 仁 安 抄 本 ) , 抄 寫 校 訂 完 了 。 於 時 文 永 十一 年 三 月 十 一 日 。 越 州 刺 史 花 押 」
這 最 後 一 條 可 能 是 北 條 實 時 親 筆 寫 的 , 小 出 滿 二並 認 為 上 述 ( 一 ) ( 四 ) 兩 條 也 是 他 自 己 寫 的 。
從 上 述 題 記 可 以 看 出 , 卷 子 本 雖 源 出 崇 文 院 刻 本, 但 不 是 直 接 從 刻 本 抄 寫 的 , 而 是 在
它 之 前 另 有 一 個 仁安 抄 本 , 它 是 根 據 這 個 仁 安 抄 本 轉 抄 的 。 仁 安 抄 本 於 仁安 元 年 ( 一 一 六 六 年
) 九 月 底 在 京 都 附 近 東 阪 本 的 河 原口 坊 及 百 齊 寺 依 據 「 唐 摺 本 」 ( 院 刻 系 統 本 ) 抄 寫 完 畢。 每
卷 都 校 對 兩 次 , 至 十 月 七 日 二 校 全 部 完 畢 。 八 二 年後 至 寶 治 二 年(
一 二 四 八 年 ) 九 月 十 七 日 , 康 樂 寺 僧 正 把 這 一 部 抄 本送 給 和 氣 種 成(
曾 任 侍 醫 兵 庫 頭 , 一 二 八 八 年 卒 , 年 六 八 ) 。 再 後 二十 餘 年 , 金 澤 文 庫 的 創 立 者 北 條 實 時 , 經
小 川 僧 正 的 介紹 , 從 京 都 借 出 這 個 仁 安 抄 本 , 於 是 抄 成 了 這 一 部 金 澤文 庫 卷 子 抄 本 。
金 澤 文 庫 卷 子 本 抄 完 後 曾 和 原 抄 本 校 對 過 。 抄 校完 畢 的 日 期 是 文 永 十 一 年 ( 一 二 七 四 年 ) 三 月 十 一 日 ,有 越 州 刺 史 北 條 實 時 的 親 筆 題 記 。 抄 寫 時 把 仁 安 抄 本 上卷 每 卷 末 尾 原 有 的 ( 二 ) ( 三 ) 兩 條 題 記 也 照 抄 下 來 了, 所 以 這 兩 條 前 後 相 隔 八 十 二 年 的 題 記 會 是 同 一 筆 跡 ,這 多 半 是 抄 寫 人 隨 手 同 時 抄 下 的 。 抄 完 後 兩 年 , 即 建 治二 年 ( 一 二 七 六 年 ) , 又 向 近 衛 羽 林 借 得 「 摺 本 」 校 對, 卷 一 於 正 月 十 五 日 校 畢 , 卷 四 於 後 三 月 九 日 校 畢 , 都有 題 記 為 證 。
就 現 存 卷 子 本 觀 察 , 字 裡 行 間 , 校 字 滿 紙 , 收 到校 正 上 的 相 當 效 果 , 同 時 也 反 映 初 抄 時 的 粗 疏 。 校 字 都夾 寫 在 原 文 的 旁 邊 , 夾 寫 在 左 旁 的 , 校 字 下 面 都 加 上 一個 「 摺 」 字 , 表 示 根 據 「 摺 本 」 而 來 , 包 括 錯 字 和 脫 文, 所 校 最 多 , 也 較 精 密 ; 夾 寫 在 右 旁 的 , 沒 有 「 摺 」 字標 記 , 所 校 較 少 , 僅 及 脫 文 。 大 概 左 旁 的 「 摺 」 校 , 是北 條 實 時 自 己 依 據 近 衛 羽 林 的 摺 本 校 對 的 , 可 惜 沒 有 校完 全 書 。 因 為 自 第 六 卷 中 卷 以 後 , 就 不 再 有 「 摺 」 校 出現 。 卷 四 的 摺 校 完 成 於 「 建 治 二 年 後 三 月 九 日 」 , 他 在這 一 年 的 十 二 月 二 十 三 日 就 死 了 。 所 以 卷 一 、 卷 四 題 記曾 說 書 寫 點 校 的 詳 細 記 在 第 十 卷 末 , 而 事 實 上 沒 有 能 夠寫 上 ( 關 於 金 抄 的 校 勘 , 詳 見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 。
卷 子 本 抄 寫 時 , 有 不 少 是 翻 轉 寫 過 字 的 舊 紙 的 背面 抄 寫 的 。 這 些 舊 紙 是 鎌 倉 時 代 的 北 條 氏 文 書 ( 因 其 有歷 史 價 值 , 早 經 另 行 影 印 ) , 其 年 號 有 仁 平 、 應 保 、 仁安 、 文 治 ( 以 上 在 十 二 世 紀 下 半 葉 ) 、 承 久 、 嘉 禎 、 仁治 、 建 長 ( 以 上 在 十 三 世 紀 上 半 葉 ) 、 文 永 等 , 其 中 文永 最 多 , 但 沒 有 文 永 六 年 ( 一 二 六 九 年 ) 以 後 的 。
卷 子 本 第 六 卷 的 首 頁 之 前 , 抄 有 「 大 宋 靖 康 二 年百 忌 圖 」 , 頗 像 過 去 舊 曆 本 前 面 一 頁 的 式 樣 。 它 並 排 地分 兩 欄 寫 著 十 二 個 月 的 大 小 月 和 二 十 四 節 氣 的 時 日 , 左邊 繪 有 「 春 牛 圖 」 , 已 不 明 , 圖 下 並 排 寫 著 下 列 四 句 :「 喜 逢 丁 未 年 , 耕 種 早 向 前 , 絲 綿 十 分 熟 , 麻 麥 滿 山 川。 」 靖 康 二 年 ( 一 一 二 七 年 ) 是 金 兵 陷 汴 京 的 一 年 , 就是 南 宋 建 國 的 第 一 年 , 即 高 宗 建 炎 元 年 。 這 個 「 百 忌 圖」 應 是 仁 安 抄 本 上 原 有 的 , 卷 子 本 抄 寫 時 依 樣 照 抄 下 來了 。 仁 安 抄 本 上 為 什 麼 會 有 ? 當 是 依 照 所 抄 原 本 抄 下 來的 。 所 抄 原 本 上 為 什 麼 會 有 ? 可 能 是 當 時 書 主 人 寫 入 的。
這 一 卷 子 本 源 出 院 刻 系 統 是 沒 有 問 題 的 , 最 重 要的 證 據 是 「 通 」 字 等 缺 末 筆 和 院 刻 相 同 。 把 它 和 現 存 的院 刻 五 、 八 兩 卷 校 對 , 也 是 基 本 上 一 致 的 。 而 且 既 附 有「 靖 康 二 年 百 忌 圖 」 , 也 表 明 據 抄 原 本 是 南 宋 紹 興 刻 本以 前 的 北 宋 系 統 本 。 雖 則 藤 原 佐 世 在 寬 平 年 間 ( 八 八 九至 八 九 七 年 ) 編 寫 的 《 日 本 國 現 在 書 目 》 已 載 有 「 《 齊民 要 術 》 十 卷 」 , 那 是 唐 代 的 寫 本 , 遠 在 院 刻 之 前 , 而此 種 寫 本 在 日 本 也 早 已 失 傳 , 金 澤 文 庫 本 又 有 宋 代 闕 筆的 字 , 它 不 可 能 源 出 唐 代 寫 本 。
此 外 還 有 如 下 的 有 力 證 據 。 卷 子 本 有 兩 處 文 字 顛倒 , 現 在 影 印 本 上 仍 保 留 原 樣 , 並 在 《 凡 例 》 中 說 明 。一 處 在 第 八 卷 , 見 影 印 本 一 五 五 面 下 至 一 五 七 面 上 , 和現 存 院 刻 第 八 卷 核 對 , 剛 巧 是 院 刻 三 七 頁 與 三 六 頁 的 顛倒 。 其 二 在 第 十 卷 , 見 影 印 本 二 ○ 二 面 下 至 二 ○ 三 面 上及 二 ○ 八 面 下 至 二 ○ 九 面 上 , 這 兩 段 應 該 彼 此 對 調 纔 合適 , 兩 段 剛 巧 各 相 當 於 明 抄 的 十 六 行 , 明 抄 與 院 刻 同 為每 行 十 七 字 ( 大 字 ) , 院 刻 每 頁 十 六 行 , 則 剛 巧 相 當 於院 刻 的 兩 頁 , 而 這 兩 頁 在 據 抄 原 本 又 倒 置 了 。 又 第 九 卷「 暫 經 沸 湯 即 出 」 的 「 即 」 字 右 旁 , 多 出 「 民 九 」 兩 個怪 字 ( 見 影 印 本 一 八 一 面 上 , 「 九 」 字 錯 成 像 「 丸 」 ), 既 不 是 校 正 錯 字 , 也 不 是 補 正 脫 文 , 其 實 是 《 齊 民 要術 》 第 九 卷 的 版 心 的 卷 數 號 碼 「 民 九 」 被 錯 抄 進 來 的 ,而 這 樣 的 卷 數 號 碼 正 是 院 刻 所 特 有 ( 見 上 節 ) 。
另 外 影 印 本 還 有 三 處 文 字 顛 倒 。 一 為 一 一 八 面 上應 和 一 二 三 面 下 互 換 位 置 。 其 二 在 二 一 一 面 , 上 下 欄 應該 倒 過 來 。 這 兩 處 顯 然 是 由 於 影 印 本 拼 版 時 的 錯 誤 。 其三 為 二 一 三 面 下 第 十 四 行 至 二 一 七 面 下 第 三 行 , 應 和 二一 八 面 上 第 一 行 至 二 二 一 面 下 第 七 行 互 換 位 置 。 這 一 顛倒 有 些 怪 , 剛 巧 發 生 在 卷 子 本 末 兩 軸 前 後 接 頭 之 間 , 不像 影 印 本 拼 版 時 的 錯 誤 , 而 是 卷 子 本 原 有 的 。 但 卷 子 本原 有 的 顛 倒 , 在 影 印 本 《 凡 例 》 和 西 山 武 一 《 齊 民 要 術傳 承 考 》 中 只 指 出 上 文 第 八 、 第 十 兩 卷 的 兩 處 , 沒 有 提到 這 一 處 。 其 中 二 一 三 下 至 二 一 七 下 的 一 段 , 合 明 抄 的九 七 行 , 相 當 於 院 刻 的 六 頁 另 一 行 ; 二 一 八 上 至 二 二 一下 的 一 段 , 合 明 抄 的 一 百 行 , 相 當 於 院 刻 的 六 頁 另 四 行, 不 像 是 出 於 據 抄 院 刻 中 原 有 的 頁 次 錯 亂 , 而 是 由 於 卷子 本 裝 裱 時 的 先 後 誤 置 。
卷 子 本 字 體 端 正 老 練 , 但 錯 字 脫 字 很 多 , 還 有 不少 別 寫 字 。 經 過 北 條 實 時 校 對 的 部 分 較 好 , 但 仍 有 不 少錯 字 ; 其 餘 部 分 當 然 更 多 。 經 過 多 次 校 對 , 還 存 在 著 這樣 多 的 錯 誤 , 不 是 一 般 抄 本 所 能 想 像 , 遠 不 及 《 四 部 叢刊 》 影 印 明 抄 本 的 精 好 。 影 印 卷 子 本 把 篇 幅 縮 小 很 多 ,使 有 些 字 模 糊 不 清 , 更 增 加 閱 讀 的 困 難 。 雖 則 所 附 校 記中 列 出 一 些 看 不 清 的 字 , 可 惜 列 出 的 有 限 , 仍 有 很 多 字很 難 看 清 是 怎 樣 寫 的 。 但 是 另 一 方 面 , 因 為 它 源 出 院 刻, 在 不 抄 錯 的 部 分 , 具 有 相 當 高 的 正 確 性 , 為 他 本 所 不及 。 西 山 武 一 氏 評 金 抄 為 「 玉 石 混 淆 , 玉 佔 十 之 三 四 」, 大 致 允 當 。 它 的 許 多 錯 誤 , 用 諸 本 來 彙 合 校 勘 時 比 較容 易 解 決 , 而 它 的 正 確 部 分 , 卻 可 以 校 正 或 填 補 很 多 南宋 以 後 各 本 的 錯 字 和 脫 文 。 因 此 金 抄 在 校 勘 工 作 上 的 價值 仍 是 相 當 高 的 。
金 抄 是 仁 安 抄 本 的 再 抄 本 , 可 以 想 見 它 的 錯 誤 之多 是 輾 轉 傳 抄 的 結 果 , 同 時 也 和 抄 寫 人 的 疏 忽 和 水 平 有關 。 但 無 論 如 何 不 應 錯 得 那 麼 多 , 而 且 有 的 錯 得 毫 無 道理 。 因 此 我 們 很 懷 疑 它 的 錯 誤 有 不 少 是 存 在 於 仁 安 抄 本據 抄 的 原 本 所 謂 「 唐 摺 本 」 的 。 院 刻 每 行 大 字 十 七 , 小字 二 十 五 六 不 等 , 金 抄 每 行 大 小 一 律 改 成 十 五 字 , 從 金抄 等 抄 校 態 度 的 依 樣 不 苟 和 墨 守 卷 子 舊 式 看 來 , 它 的 更改 行 款 , 似 乎 也 出 於 唐 摺 本 的 原 式 。 如 前 所 述 , 院 刻 的頒 行 本 既 然 很 少 , 市 民 和 讀 書 人 中 間 一 般 只 流 傳 著 輾 轉傳 抄 的 院 刻 節 抄 本 和 抄 本 ( 或 者 也 可 能 有 書 賈 的 翻 刻 本) , 而 這 些 本 子 , 質 量 並 不 高 , 就 是 葛 祐 之 平 常 所 看 到的 壞 本 。 仁 安 抄 本 據 抄 的 唐 摺 本 上 抄 有 「 大 宋 靖 康 二 年百 忌 圖 」 , 日 本 得 到 該 唐 摺 本 , 已 在 南 宋 初 期 。 可 能 這個 唐 摺 本 就 是 這 一 類 質 量 不 高 的 壞 抄 本 ( 或 者 翻 刻 本 )。
北 條 實 時 用 借 來 的 近 衛 羽 林 「 摺 本 」 就 金 抄 進 行校 對 , 相 當 精 細 , 精 細 到 「 忌 」 的 校 改 為 「 ● 」 ( 俗 寫) , 可 說 嚴 密 不 懈 , 應 無 漏 校 , 但 事 實 上 仍 有 不 少 錯 脫沒 有 被 校 正 。 懷 疑 該 摺 本 也 是 和 「 唐 摺 本 」 同 一 類 的 本子 , 都 不 是 院 刻 原 本 。
唐 摺 本 、 近 衛 羽 林 摺 本 以 及 仁 安 抄 本 , 都 早 已 散失 。 金 抄 雖 然 缺 失 第 三 卷 , 仍 是 碩 果 僅 存 卷 帙 較 全 的 北宋 系 統 本 子 , 在 校 勘 工 作 上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另 外 在 日 本 還 有 豬 飼 彥 博 校 宋 本 , 不 起 什 麼 作 用, 另 詳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 本 文 從 略 。
張 轔 刻 本 , 刻 於 南 宋 紹 興 十 四 年 ( 一 一 四 四 年 ) 。因 為 刻 於 龍 舒 ( 今 安 徽 舒 城 縣 ) , 又 稱 「 龍 舒 本 」 。 每半 頁 十 行 , 每 行 十 七 字 ( 據 校 宋 本 所 記 ) 。 據 該 本 葛 祐之 《 序 》 稱 , 張 轔 字 彥 聲 , 濟 南 人 。 曾 任 浙 江 上 虞 令 、九 江 郡 丞 , 「 自 九 江 擢 守 龍 舒 」 , 《 要 術 》 即 刻 於 龍 舒任 所 。 據 刻 的 原 本 是 院 刻 , 係 張 轔 「 得 之 於 薌 林 居 士 向伯 恭 。 伯 恭 自 少 留 意 問 學 , 故 一 時 名 士 大 夫 , 多 與 之 遊, 而 喜 傳 之 書 。 蓋 此 書 乃 天 聖 中 崇 文 院 校 本 , 非 朝 庭 要人 不 可 得 。 」 院 刻 之 後 , 見 於 文 獻 記 載 的 , 這 是 第 一 次的 重 刻 。 原 書 已 久 佚 。 現 在 只 有 一 篇 葛 祐 之 《 序 》 , 由明 抄 ( 見 下 節 ) 保 存 下 來 , 附 在 明 抄 的 書 末 。
龍 舒 本 散 失 後 , 現 在 保 存 下 來 的 只 有 殘 缺 不 全 的校 宋 本 。 所 謂 校 宋 本 是 拿 某 一 部 《 要 術 》 作 底 本 , 再 拿宋 本 來 校 對 , 將 宋 本 上 的 不 同 內 容 校 錄 在 這 個 底 本 上 。校 對 時 容 易 有 漏 校 和 錯 校 , 所 以 校 宋 本 只 是 第 二 手 的 資料 , 不 及 原 本 。 但 由 於 龍 舒 原 刻 的 散 失 , 它 在 校 勘 明 代刻 本 的 嚴 重 錯 亂 上 , 起 過 不 少 作 用 。
這 樣 的 校 宋 本 , 似 乎 有 兩 種 不 同 來 源 , 但 都 沒 有校 完 全 書 。 一 個 是 黃 丕 烈 ( 蕘 圃 ) 校 宋 本 , 只 校 錄 至 卷七 的 中 卷 止 ; 一 個 是 勞 格 ( 季 言 ) 校 宋 本 , 校 錄 得 更 少, 僅 至 卷 五 的 第 五 頁 止 。
前 一 種 校 宋 本 用 的 底 本 是 《 津 逮 祕 書 》 本 ( 見 第八 節 , 簡 稱 《 津 逮 》 本 ) , 卷 頭 記 明 : 「 宋 本 十 行 , 行十 七 字 。 」 是 什 麼 人 校 的 , 已 不 可 知 。 此 本 後 為 黃 蕘 圃所 得 。 以 後 大 家 向 黃 蕘 圃 借 來 轉 錄 , 現 在 有 幾 種 轉 錄 本流 傳 下 來 。 《 蕘 圃 藏 書 題 識 》 有 如 下 的 記 述 : 「 其 所 校朱 筆 訖 於 卷 七 《 笨 麴 并 ( 原 訛 作 「 餅 」 ) 酒 》 第 六 十 六作 秦 州 春 酒 麴 法 一 段 止 , 亦 並 未 言 所 據 殘 缺 , 豈 無 端 而輟 筆 歟 ? 此 不 可 得 而 知 也 。 … … 庚 辰 ( 一 八 二 ○ 年 ) … … 偶 閱 及 此 , 追 記 數 語 。 」 轉 錄 人 之 一 的 張 紹 仁 在 轉 錄本 上 有 道 光 元 年 ( 一 八 二 一 年 ) 的 題 記 稱 : 「 數 年 前 ,我 友 黃 蕘 翁 購 得 一 校 本 」 ( 見 陸 心 源 《 皕 宋 樓 藏 書 志 》「 張 紹 仁 校 宋 本 」 下 轉 錄 張 氏 題 跋 ) 。 可 見 黃 蕘 圃 購 得該 校 宋 本 是 在 一 八 二 ○ 年 前 , 而 陸 心 源 《 群 書 校 補 》 校宋 本 ( 見 下 ) 稱 為 「 黃 氏 所 見 宋 本 」 , 其 實 黃 氏 未 見 宋本 , 只 是 購 得 一 校 宋 本 。 又 陸 心 源 《 儀 顧 堂 題 跋 》 記 載有 「 《 齊 民 要 術 》 七 卷 , 影 寫 宋 刊 本 。 … … 以 《 祕 冊 彙函 》 刻 本 校 之 , 刻 本 訛 奪 甚 多 。 … … 得 此 抄 本 校 訂 , 稍覺 文 從 字 順 。 惜 祇 六 卷 有 半 , 後 數 卷 無 可 訂 耳 。 」 中 間列 舉 一 些 奪 文 訛 字 , 和 他 的 《 群 書 校 補 》 校 宋 本 完 全 相同 , 實 際 亦 出 黃 氏 校 宋 本 。 但 他 稱 為 「 影 寫 宋 刊 本 」 ,似 乎 竟 是 黃 校 本 的 據 校 原 抄 本 後 來 又 出 現 而 為 陸 氏 所 得。 但 不 見 其 他 資 料 , 未 知 其 可 靠 性 如 何 ? 或 者 什 麼 人 據校 宋 本 回 寫 半 部 假 宋 本 騙 人 , 亦 未 可 知 。 至 於 黃 氏 購 得的 這 個 原 校 本 , 據 《 四 庫 簡 明 目 錄 標 注 》 附 記 孫 詒 讓 語稱 : 「 黃 丕 烈 宋 本 祇 存 半 部 , 今 存 皖 洪 氏 。 」 而 陸 心 源又 稱 : 「 余 所 蓄 黃 蕘 圃 校 殘 宋 本 。 」 現 在 此 原 本 則 未 見到 。
後 一 種 勞 季 言 校 宋 本 的 來 源 是 來 自 朱 述 之 。 據 《讀 書 敏 求 記 校 證 》 章 鈺 補 記 稱 : 「 勞
權 云 : … … 曾 見 舊人 據 □ 本 校 胡 氏 《 祕 冊 彙 函 》 本 前 五 卷 。 咸 豐 甲 寅 ( 一八 五 四 年 ) 季 冬 借 上
元 朱 述 之 司 馬 鈔 本 , 五 卷 止 存 □ 葉, 手 勘 胡 校 本 , 正 千 百 字 。 」 勞 權 是 勞 季 言 之 兄 。 勞 校本 僅
校 錄 至 卷 五 的 第 五 頁 止 , 該 校 本 在 校 錄 終 了 處 記 著: 「 鈔 本 五 葉 止 此 , 六 葉 下 缺 。 」 又 在 卷 頭
記 明 : 「 舊鈔 本 二 十 行 , 行 十 七 字 。 」 而 漸 西 本 附 載 光 緒 初 年 ( 一八 七 五 年 後 ) 劉 壽 曾 《 校 刊
齊 民 要 術 商 例 》 則 稱 : 「 朱述 之 丈 寫 宋 本 贈 勞 氏 , 標 書 之 簡 端 云 : 『 校 宋 本 』 。 」則 所 稱 「 舊
鈔 本 」 似 為 朱 氏 所 轉 抄 , 但 實 質 上 仍 是 校 宋本 , 或 者 勞 氏 諱 言 「 校 宋 」 , 故 標 之 「 舊 鈔 」 ? 這
一 勞校 本 , 後 為 陸 心 源 所 得 。 上 述 張 紹 仁 轉 錄 的 黃 校 本 , 後亦 歸 陸 心 源 。 這 二 個 校 宋 本 均 於 光
緒 末 年 被 日 本 岩 崎 家所 得 , 現 藏 東 京 靜 嘉 堂 文 庫 。 陸 心 源 在 得 到 勞 校 本 後 ,補 校 其 卷 五 以 下 未
校 部 分 至 卷 七 的 「 作 秦 州 春 酒 麴 法 」段 止 。 在 勞 校 中 斷 處 有 如 下 的 題 記 : 「 季 言 先 生 所 校 ,止
於 此 。 以 下 光 緒 庚 寅 ( 一 八 九 ○ 年 ) 潛 園 ( 即 陸 心 源) 補 校 。 」 勞 氏 在 校 錄 宋 本 異 字 外 , 並
以《
太 平 御 覽 》 等 有 關 各 書 進 行 參 校 。 宋 本 異 字 以 硃 筆 寫於 行 間 , 參 校 各 書 以 墨 筆 寫 於 下 欄 。 校 記
比 張 紹 仁 本 更嚴 密 , 一 字 一 劃 , 也 不 忽 略 , 字 體 也 極 嚴 謹 ( 據 西 山 武一 文 所 記 ) 。 至 於 朱 述 之
校 宋 本 , 一 九 一 一 年 柯 逢 時 寫給 黃 麓 森 的 信 中 ( 原 信 附 黏 在 黃 麓 森 校 的 《 仿 北 宋 本 齊民 要 術 》
稿 本 卷 首 ) 說 : 「 涇 縣 朱 家 藏 有 校 本 , 昨 已 函借 , 如 能 應 手 , 總 有 獨 到 處 。 」 所 指 或 即 此 本 。
結 果 並沒 有 借 到 。 該 本 現 亦 未 見 。
黃 蕘 圃 、 勞 季 言 兩 種 校 宋 本 , 同 出 龍 舒 本 , 內 容相 同 , 但 來 源 既 有 不 同 ( 或 者 它 們 的 最 早 來 源 是 兩 個 抄本 ) , 也 存 在 著 某 些 差 異 。 例 如 卷 五 《 種 桑 柘 》 篇 :
( 一 ) 「 裁 去 妨 者 」 , 黃 校 本 如 文 , 同 北 宋 本 ,不 誤 ; 勞 校 本「
裁 」 作 「 栽 」 , 同 明 抄 , 誤 。
( 二 ) 引 《 魏 略 》 「 課 民 益 畜 乾 椹 」 , 勞 校 本 如文 , 同 北 宋 本 ; 黃 校 本 作 「 使 民 益 畜 熟 椹 」 , 同 明 抄 。
( 三 ) 引 《 魏 略 》 「 太 祖 西 迎 天 子 」 , 勞 校 本 如文 , 同 北 宋 本 , 不 誤 ; 黃 校 本 「 迎 」 作 「 征 」 , 同 明 抄, 誤 。
( 四 ) 引 《 氾 勝 之 書 》 「 以 手 潰 之 」 , 黃 校 本 如文 , 同 北 宋 本 , 不 誤 ; 勞 校 本 「 潰 」 作 「 漬 」 , 同 明 抄, 誤 。
( 五 ) 「 縑 練 」 , 勞 校 本 如 字 , 同 北 宋 本 , 不 誤; 黃 校 本 作 「 縑 鍊 」 , 同 明 抄 , 誤 。
以 上 ( 一 ) ( 四 ) ( 五 ) 三 例 , 字 形 極 近 似 , 二 本 不同 , 當 是 由 於 原 抄 人 或 校 錄 人 的 差 錯
; ( 二 ) ( 三 ) 兩例 , 勞 校 本 和 《 三 國 志 ‧ 魏 志 ‧ 賈 逵 傳 》 裴 松 之 注 引 《魏 略 》 相 同 , 可 能 是
原 抄 人 或 朱 述 之 據 《 魏 略 》 改 的 (勞 季 言 也 曾 查 對 過 《 魏 略 》 ) 。 又 如 卷 三 《 種 蒜 》 篇 引《
廣 志 》 : 「 黃 蒜 , 長 苗 無 科 出 哀 牢 」 , 黃 校 本 「 出 」字 空 白 一 格 , 同 明 抄 ; 僅 勞 校 本 有 「 出 」
字 ( 北 宋 本 卷三 是 缺 卷 ) 。 這 個 「 出 」 字 必 須 有 。
乾 嘉 以 後 , 《 要 術 》 漸 被 重 視 , 而 勞 季 言 校 宋 本的 出 現 較 晚 , 因 此 黃 蕘 圃 校 宋 本 首 先 被 轉 相 借 錄 , 據 現在 所 知 , 計 有 九 種 轉 錄 本 :
( 一 ) 張 紹 仁 轉 錄 本 道 光 元 年 ( 一 八 二 一 年 )張 紹 仁 所 轉 錄 。 底 本 是 《 祕 冊 彙 函 》 本 ( 見 第 八 節 , 簡稱 《 祕 冊 》 本 ) 。 此 本 後 為 陸 心 源 所 得 , 現 在 日 本 , 已見 前 述 。
( 二 ) 陳 揆 ( 子 準 ) 轉 錄 本 瞿 鏞 《 鐵 琴 銅 劍 樓藏 書 目 錄 》 卷 十 三 及 《 恬 裕 齋 藏 書 記 》 並 載 : 「 華 亭 沈氏 竹 東 書 舍 刻 本 , 較 胡 氏 震 亨 刻 本 ( 即 《 祕 冊 》 本 ) 脫文 脫 字 尤 多 。 … … 陳 子 準 氏 以 宋 槧 殘 本 , 一 一 校 補 。 … … 惜 後 四 卷 , 宋 本 亦 闕 , 不 獲 校 全 , 然 其 佳 處 , 已 不 勝僂 指 矣 。 」 其 實 所 稱 「 宋 槧 殘 本 」 是 誤 記 , 據 《 愛 日 精廬 藏 書 續 志 》 所 載 黃 廷 鑑 校 宋 本 跋 ( 見 下 ) , 陳 揆 仍 是據 黃 蕘 圃 校 宋 本 轉 錄 , 並 非 據 什 麼 宋 刻 殘 本 校 錄 的 。 這個 轉 錄 本 只 有 前 六 卷 , 和 張 紹 仁 等 轉 錄 有 六 卷 半 的 不 同。 所 以 少 半 卷 的 原 因 , 或 係 七 卷 以 下 另 裝 成 冊 , 實 際 陳揆 只 借 到 黃 校 本 六 卷 以 前 的 冊 子 。 現 在 北 京 圖 書 館 藏 有以 《 祕 冊 》 本 為 底 本 的 校 宋 本 一 部 , 分 裝 二 冊 , 前 六 卷合 裝 為 一 冊 , 冊 末 有 陳 揆 的 墨 書 小 字 題 記 : 「 吳 中 黃 氏士 禮 居 ( 黃 蕘 圃 藏 書 室 名 ) 藏 校 宋 本 半 部 , 壬 午 ( 一 八二 二 年 ) 九 月 , 借 勘 十 日 訖 事 。 」 但 據 瞿 鏞 所 記 , 陳 揆用 的 底 本 是 沈 氏 刻 本 , 則 陳 揆 似 曾 以 黃 校 本 並 校 沈 本 和《 祕 冊 》 本 , 而 沈 本 後 為 瞿 鏞 所 得 。
( 三 ) 黃 廷 鑑 ( 琴 六 ) 再 轉 錄 本 黃 廷 鑑 於 一 八二 五 年 據 陳 揆 轉 錄 本 再 轉 錄 , 當 然 也 只 有 前 六 卷 。 一 八 ○ 四 年 張 海 鵬 刊 行 的 《 學 津 討 原 》 本 ( 見 第 十 節 , 簡 稱《 學 津 》 本 ) 是 黃 廷 鑑 校 勘 的 。 黃 廷 鑑 這 次 轉 錄 校 宋 本的 底 本 即 用 《 學 津 》 本 , 也 就 是 將 《 學 津 》 本 作 進 一 步的 校 勘 。 張 金 吾 《 愛 日 精 廬 藏 書 續 志 》 卷 三 「 黃 琴 六 校宋 本 」 下 載 黃 廷 鑑 題 跋 稱 : 「 《 齊 民 要 術 》 … … 久 無 善本 。 嘉 慶 初 , 照 曠 閣 ( 張 海 鵬 藏 書 室 名 ) 據 胡 震 亨 本 梓入 《 學 津 討 原 》 , 予 任 讎 勘 之 役 , 以 《 農 桑 輯 要 》 校 補脫 誤 … … 。 惟 出 於 後 人 徵 引 , 其 中 文 句 , 保 無 增 損 竄 易, 至 今 耿 耿 。 … … 同 里 陳 君 子 準 曾 手 臨 吳 門 士 禮 居 所 藏校 宋 本 六 卷 , 月 霄 ( 即 張 金 吾 ) 假 以 畀 余 , 遂 合 照 曠 新刊 本 ( 即 《 學 津 》 本 ) 逐 條 細 勘 。 … … 惟 校 宋 本 缺 後 四卷 。 」 黃 廷 鑑 除 轉 錄 校 宋 本 的 內 容 外 , 並 以 沈 氏 竹 東 書舍 刻 本 等 及 其 他 有 關 各 書 進 行 參 校 , 有 精 校 之 名 , 莫 友芝 《 郘 亭 知 見 傳 本 書 目 》 所 記 「 昭 文 ( 即 常 熟 ) 張 氏 有黃 廷 鑑 精 校 本 」 , 即 指 此 本 , 但 所 校 不 多 。 此 本 後 為 張定 均 所 得 , 張 定 均 又 借 給 張 步 瀛 再 轉 錄 。 現 在 張 步 瀛 再錄 本 卷 六 末 有 如 下 的 題 記 : 「 拙 經 老 人 ( 即 黃 廷 鑑 ) 所臨 校 宋 本 止 此 。 」 此 本 在 我 室 。 黃 校 原 本 未 見 。
( 四 ) 邵 浪 仙 再 轉 錄 本 邵 浪 仙 於 一 八 二 七 年 據陳 揆 轉 錄 本 再 轉 錄 , 也 只 有 前 六 卷 。 《 文 祿 訪 書 記 》 記載 : 「 清 邵 浪 仙 據 宋 校 明 刻 本 。 缺 卷 七 、 八 。 半 葉 九 行, 行 十 七 字 。 … … 上 方 云 : 『 宋 本 十 行 , 行 十 七 字 。 』」 半 葉 九 行 、 每 行 十 七 字 的 款 式 是 華 亭 沈 氏 竹 東 書 舍 刻本 , 則 其 所 用 底 本 為 沈 刻 本 。 又 載 邵 氏 題 跋 : 「 吳 中 黃氏 士 禮 居 藏 校 宋 本 半 部 , 壬 戌 九 月 稽 瑞 樓 ( 陳 揆 藏 書 室名 ) 借 勘 十 日 訖 事 。 今 於 此 舊 刻 殘 缺 再 臨 校 十 二 日 始 竣。 道 光 丁 亥 ( 一 八 二 七 年 ) 四 月 二 十 日 桌 薌 山 人 識 。 」按 陳 揆 校 宋 本 轉 錄 於 道 光 壬 午 ( 一 八 二 二 年 ) , 而 壬 戌為 一 八 ○ 二 年 , 其 時 黃 蕘 圃 尚 未 購 得 校 宋 本 , 「 壬 戌 」是 「 壬 午 」 之 誤 。 現 在 北 京 圖 書 館 藏 有 以 沈 本 為 底 本 的校 宋 本 一 部 , 分 裝 四 冊 , 卷 六 末 有 和 上 面 邵 氏 題 跋 完 全相 同 的 題 記 , 「 壬 戌 」 正 作 「 壬 午 」 , 則 該 本 應 該 就 是邵 浪 仙 校 本 。 但 七 、 八 兩 卷 並 不 缺 , 是 又 不 明 。
( 五 ) 張 步 瀛 再 轉 錄 本 張 步 瀛 於 道 光 二 十 八 年( 一 八 四 八 年 ) 就 黃 廷 鑑 再 轉 錄 本 再
轉 錄 。 底 本 用 的 是《 津 逮 》 本 。 但 黃 廷 鑑 校 本 用 的 是 《 學 津 》 本 , 因 此 張氏 除 轉 錄 了 校 宋 本 的
內 容 外 , 並 校 錄 了 《 學 津 》 本 的 異同 。 另 外 , 還 將 ( 一 ) 黃 廷 鑑 參 校 他 書 的 內 容 , 一 併 轉錄 ;
( 二 ) 轉 錄 了 借 書 人 張 定 均 原 先 據 《 太 平 御 覽 》 等所 校 的 內 容 ;(
三 ) 張 步 瀛 本 人 再 以 《 農 桑 輯 要 》 、 陸 璣 《 毛 詩 草 木鳥 獸 蟲 魚 疏 》 等 作 進 一 步 的 覆 勘 。 因 此 積
累 資 料 頗 多 ,所 傳 黃 廷 鑑 精 校 本 , 也 包 括 在 這 裏 。 各 項 資 料 , 分 別 以硃 書 、 墨 字 和 眉 書 、 行 間
夾 寫 等 的 不 同 寫 法 分 清 來 源 ,其 為 黃 廷 鑑 所 自 校 者 , 標 明 黃 校 , 不 與 校 宋 本 混 淆 。 書寫 極 工 ,
校 勘 亦 頗 審 慎 。 但 所 校 不 多 。 此 本 在 我 們 這 裏, 但 已 缺 去 第 七 、 第 八 兩 卷 。 書 末 有 如 下 的 題 記
: 「 此胡 震 亨 本 也 ( 按 實 係 《 津 逮 》 本 , 由 於 《 津 逮 》 原 版 係胡 轉 讓 , 故 通 稱 胡 震 亨 本 ) 。 道
光 戊 申 ( 一 八 四 八 年 ), 余 授 徒 於 常 熟 之 南 鄉 。 家 之 平 丈 ( 即 張 定 均 ) , 亦 得此 本 , 先 以 《 御
覽 》 等 書 校 之 ; 後 又 得 張 氏 照 曠 閣 本 (即 《 學 津 》 本 ) , 其 同 里 拙 經 逸 叟 黃 廷 鑑 手 臨 吳 門 士
禮居 所 藏 校 宋 本 於 其 上 。 余 並 借 兩 本 , 並 聚 珍 版 《 農 桑 輯要 》 校 之 。 … … 亦 間 以 他 書 覆 勘 。 …
… 校 宋 本 祇 有 六 卷。 … … 」
( 六 ) 劉 壽 曾 轉 錄 本 劉 壽 曾 是 漸 西 本 的 主 要 校勘 人 。 他 用 以 校 勘 漸 西 本 的 原 本 是 先 經 吾 點 精 校 過 的 湖湘 本 ( 見 第 七 節 ) 的 影 寫 本 。 他 校 勘 《 要 術 》 是 受 安 徽涇 縣 洪 汝 奎 ( 琴 西 ) 的 委 托 。 光 緒 二 年 ( 一 八 七 六 年 )他 用 黃 蕘 圃 校 宋 本 校 勘 這 個 影 寫 本 。 現 在 這 個 影 寫 本 上校 宋 本 的 內 容 , 即 為 劉 氏 所 轉 錄 。 卷 頭 有 這 樣 的 題 記 :「 丙 子 ( 光 緒 二 年 ) 冬 十 二 月 恭 甫 ( 即 劉 壽 曾 ) 以 黃 蕘圃 藏 本 校 一 過 。 」 上 文 提 到 孫 詒 讓 稱 黃 蕘 圃 校 本 「 今 存皖 洪 氏 」 , 未 知 即 為 此 洪 氏 否 ? 這 個 影 寫 本 後 來 發 展 成為 歷 時 四 百 餘 年 經 過 十 六 位 人 累 積 校 勘 的 詳 校 本 , 就 是我 們 所 用 的 湖 湘 影 寫 本 , 詳 見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第 六 節第 二 目 。 影 寫 本 上 一 再 提 到 「 朱 氏 藏 本 」 , 則 劉 壽 曾 除用 黃 蕘 圃 本 作 校 勘 外 , 還 用 朱 述 之 校 本 作 參 校 。 據 此 看來 , 黃 、 勞 二 種 校 宋 本 , 在 劉 氏 校 勘 過 程 中 曾 經 一 度 匯合 。
( 七 ) 孫 詒 讓 轉 錄 本 孫 詒 讓 據 黃 蕘 圃 本 轉 錄 ,見 《 四 庫 簡 明 目 錄 標 注 》 。 此 本 未 見 。
( 八 ) 管 明 佳 再 轉 錄 本 管 明 佳 據 瞿 鏞 所 藏 校 宋本 再 轉 錄 , 見 同 上 。 此 本 未 見 。
以 上 八 個 黃 蕘 圃 系 統 的 校 宋 本 , 經 各 人 輾 轉 傳 錄, 都 是 個 人 的 手 寫 本 , 傳 播 不 廣 , 亦 易 散 失 。 因 此 將 黃校 本 的 內 容 刊 印 成 書 , 很 感 需 要 , 於 是 有 陸 心 源 的 刊 印本 。
( 九 ) 陸 心 源 刊 印 本 光 緒 年 間 , 陸 心 源 將 校 宋本 和 《 祕 冊 》 本 的 不 同 內 容 , 刊 刻 成 書 , 列 入 他 所 編 的《 群 書 校 補 》 中 。 以 校 宋 本 為 正 文 , 下 注 《 祕 冊 》 本 的錯 字 、 脫 文 和 衍 文 , 分 為 二 卷 ( 《 群 書 校 補 》 的 卷 二 三和 卷 二 四 ) 。 卷 首 有 下 列 的 說 明 : 「 《 齊 民 要 術 》 , 今所 見 皆 祖 明 胡 震 亨 刊 , 脫 落 舛 訛 , 空 格 墨 釘 , 幾 不 可 讀。 余 所 蓄 黃 蕘 圃 校 殘 宋 本 , … … 可 以 正 訛 補 脫 甚 多 。 惟黃 氏 所 見 宋 本 至 卷 七 『 作 秦 州 春 酒 麴 法 』 止 , 惜 無 全 本耳 。 胡 刻 又 有 翻 本 , 則 舛 訛 尤 不 勝 枚 舉 。 」
其 實 黃 蕘 圃 並 非 自 校 , 他 也 根 本 沒 有 見 到 宋 本 , 所 稱「 黃 蕘 圃 校 殘 宋 本 」 、 「 黃 氏 所 見 宋 本 」 , 其 誤 與 瞿 鏞稱 「 陳 子 準 氏 以 宋 槧 殘 本 校 」 相 同 。
以 上 黃 蕘 圃 系 統 校 宋 本 九 種 , 加 上 勞 季 言 校 宋 本, 共 有 十 個 校 宋 本 。
轉 錄 之 本 , 不 免 有 抄 錯 和 抄 漏 , 因 此 張 步 瀛 、 劉壽 曾 和 陸 心 源 三 種 校 宋 本 雖 同 出 一 本 , 彼 此 頗 有 差 異 ,而 得 失 互 見 。 陸 校 本 又 經 過 摘 錄 、 謄 寫 和 刻 板 的 幾 道 手續 , 不 免 更 添 上 一 些 差 錯 。 三 本 比 較 , 優 缺 點 都 有 , 而以 張 本 較 優 , 劉 本 次 之 , 陸 本 較 差 ( 見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第 三 節 ) 。 用 三 本 參 互 校 正 , 效 果 勝 於 陸 本 多 多 。
張 轔 刻 本 的 內 容 , 從 校 宋 本 所 反 映 , 不 如 院 刻 。這 一 方 面 是 由 於 錯 刻 或 漏 刻 , 和 一 般 刻 本 一 樣 , 翻 刻 一次 , 往 往 多 一 些 錯 誤 。 另 方 面 也 由 於 錯 改 所 造 成 。 當 然改 正 院 刻 錯 誤 的 也 有 , 但 比 較 少 , 也 比 較 一 般 ; 而 改 錯的 倒 比 較 多 , 比 較 嚴 重 , 如 卷 五 《 種 榆 白 楊 》 篇 「 棠 杜康 反 」 的 改 錯 為 「 掌 止 兩 反 」等 。 因 此 , 院 刻 以 後 , 到 張 轔 刻 本 , 就 開 始 有 片 面 的 錯改 。 但 它 到 底 是 最 早 本 院 刻 的 覆 刻 本 , 因 此 仍 有 不 少 正確 的 地 方 , 尤 其 在 明 代 刻 本 混 亂 後 , 在 清 代 人 力 求 糾 謬的 工 作 上 , 曾 起 過 不 少 作 用 。 可 是 現 存 的 既 非 原 本 , 又缺 三 卷 半 , 因 此 自 明 抄 發 現 後 , 校 宋 本 的 校 勘 效 力 , 就不 及 明 抄 完 帙 不 缺 的 作 用 了 。
一 九 二 二 年 商 務 印 書 館 《 四 部 叢 刊 》 影 印 的 江 寧 鄧氏 群 碧 樓 藏 明 抄 南 宋 本 ( 簡 稱 「 明
抄 」 ) , 是 唯 一 十 卷完 整 不 缺 的 宋 本 。 每 半 頁 十 行 , 行 大 字 十 七 ( 但 卷 前 《雜 說 》 的 後 段 十 八
九 ) , 小 字 二 十 四 五 。 影 印 時 較 原 本有 縮 小 , 但 清 晰 精 好 如 原 抄 。 《 寒 瘦 山 房 鬻 存 善 本 書 目》
所 記 「 明 白 皮 紙 鈔 本 」 云 : 「 此 本 坊 友 攜 來 , 初 不 甚重 之 , 然 確 是 明 抄 , … … 所 鈔 必 出 於 宋 本
。 … … 沅 叔 借校 , 則 極 言 其 佳 , 並 云 :『
後 三 卷 尤 善 , 殆 無 有 更 出 其 右 者 。 』 」 下 有 「 群 碧 」題 記 , 疑 即 此 明 抄 原 本 。
明 抄 是 現 存 《 要 術 》 各 本 中 最 完 備 的 本 子 。 它 和兩 宋 其 他 各 本 比 較 , 不 要 說 比 院 刻 多 八 卷 , 比 金 抄 多 一卷 , 比 校 宋 本 多 三 卷 半 , 就 是 卷 十 金 抄 不 缺 卷 的 , 也 還缺 「 菜 茹 」 項 下 「 蕨 菜 」 一 條 , 而 明 抄 不 缺 。 和 宋 以 後的 明 清 各 本 比 較 , 它 沒 有 湖 湘 本 、 《 祕 冊 》 — — 《 津 逮》 本 卷 五 、 卷 十 的 缺 頁 和 其 他 缺 段 、 缺 句 等 , 也 沒 有 《學 津 》 本 、 漸 西 本 卷 十 的 缺 頁 和 其 他 的 ○ 缺 , 另 外 , 卷十 「 菜 茹 」 項 下 明 清 各 本 雖 不 缺 「 蕨 菜 」 條 , 但 別 缺 「 ● 菜 」 一 條 , 而 明 抄 也 完 備 不 缺 。
明 抄 內 容 , 大 致 與 校 宋 本 相 同 , 但 也 頗 多 異 文 。它 補 正 了 校 宋 本 的 一 些 脫 誤 , 也 校 正 了 北 宋 本 的 一 部 分錯 字 。 但 進 一 步 要 求 , 則 校 改 還 有 不 夠 的 地 方 。 同 時 本身 也 存 在 著 不 少 錯 誤 。 這 一 方 面 是 由 於 抄 錯 和 抄 漏 , 另方 面 是 來 自 據 抄 原 本 的 錯 刻 。 輾 轉 抄 刻 的 結 果 , 往 往 如此 。 但 脫 字 不 多 , 空 白 極 少 , 沒 有 脫 頁 和 錯 頁 , 抄 寫 精好 , 影 印 清 晰 。 全 書 沒 有 一 處 塗 抹 和 勾 乙 , 字 旁 添 補 的字 , 也 只 有 卷 一 《 耕 田 》 篇 的 「 一 」 字 和 「 形 」 字 兩 個, 而 且 這 二 字 還 有 後 人 加 添 的 嫌 疑 。 因 此 在 抄 寫 技 術 上, 看 起 來 很 清 楚 醒 目 , 比 之 金 抄 的 校 改 滿 紙 後 仍 然 有 很多 錯 字 ( 這 部 分 錯 字 也 還 遠 比 明 抄 多 ) , 不 可 同 日 而 語。 但 另 一 方 面 , 明 抄 原 出 南 宋 本 , 已 經 經 過 幾 道 抄 刻 的手 續 , 比 之 北 宋 本 , 雖 有 勝 過 金 抄 的 地 方 , 也 有 不 及 金抄 的 地 方 。 這 不 及 的 方 面 主 要 表 現 在 金 抄 中 和 院 刻 符 合而 正 確 的 部 分 , 往 往 可 以 校 正 和 填 補 明 抄 的 錯 字 和 脫 文。 明 抄 單 獨 存 在 , 瑕 瑜 相 半 , 配 合 院 刻 、 金 抄 使 用 , 則兩 長 俱 顯 , 作 用 就 大 。 它 的 價 值 , 與 院 刻 、 金 抄 , 可 說鼎 足 而 三 , 而 卷 帙 和 內 容 的 完 備 , 為 任 何 本 所 不 及 。
明 抄 出 自 龍 舒 本 系 統 , 沒 有 問 題 , 但 它 所 據 抄 的原 本 是 否 就 是 張 轔 原 刻 , 很 有 問 題 。 據 我 們 推 測 , 張 轔後 當 另 有 一 刻 本 , 校 宋 本 據 校 的 原 本 就 是 張 轔 本 , 而 明抄 據 抄 的 原 本 則 是 另 一 刻 本 。
首 先 從 內 容 上 看 , 明 抄 和 校 宋 本 存 在 著 不 少 差 異。 茲 僅 舉 卷 前 的 《 序 》 、 《 雜 說 》 及
卷 一 為 例 , 其 主 要差 別 , 有 如 下 表 : ( 資 料 庫 編 製 者 按 :< > 表 示 校 對 的字 。 )
標 目 | 原 文 | 校 宋 本 | 明 抄 | 備 註 |
---|---|---|---|---|
《 序 》 | <食>為 政 首 | <是>(同 金 抄) | <食> | |
智 如 禹 湯 , 不 如<嘗>更 | <常> | <嘗>(同 金 抄) | ||
令 口 種 一<樹>榆 | <樹>(同 金 抄) | <株> | 漢 書 龔 遂 傳 亦 作 「 樹 」 | |
胔<履>相 繼 | <履>(同 金 抄) | <腐> | ||
《 雜 說 》 | 每 年<一>易 | <一>(同 金 抄) | <二> | 據 勞 季 言 校 宋 本 |
<一>入 正 月 初 | <亦>(同 金 抄) | <一> | ||
皆 是 白<汁> | <汁> | <汗> | 據 勞 季 言 校 宋 本 | |
<校>平 者 種 瓜 | <校>(同 金 抄) | <邵> | 「 邵 」 字 有 後 人 添 補 的 可 能 | |
卷 一 《 耕 田 》 篇 | 至 春 而<開> | <開>(同 金 抄) | <開><墾> | |
<春>既 多 風 | <秋> | <春>(同 金 抄) | ||
皆<>於 故<基>(引 《 禮 記 . 月 令 》 鄭 玄 注) | 皆<匝>於 故<墓> | 皆<市>於 故<墓> | ||
紀 , 猶<合>也(引 同 上) | <合>(同 金 抄) | <舍> | ||
卷 一 《 種 穀 》 篇 | 阿 邏<邏>(穀 種 名) | 阿 邏 | 阿 邏<邏> | |
晚 者 蕪 薉 難<治> | <出>(同 金 抄) | <治> | ||
<輒>以 鐵 齒 ● 楱 縱 橫 杷 而 勞 之 | <輟> | <輒>(同 金 抄) | ||
連 雨 則<生><耳> | <連><耳> | <生><耳>(同 金 抄) | ||
莽 忙<補>反 | <輔> | <補> | ||
夫<仁>, 亦 在 熟 而 已 矣(引 《 孟 子 》) | <人>(同 金 抄) | <仁>(同 孟 子) |
以 上 十 八 例 中 , 有 的 也 許 是 形 似 抄 錯 , 但 如 「 是 」 的作 「 食 」 , 「 樹 」 的 作 「 株 」 , 「 履
」 的 作 「 腐 」 , 「亦 」 的 作 「 一 」 , 「 校 」 的 作 「 邵 」 , 「 開 」 的 作 「 開墾 」 , 「 秋 」 的 作 「
春 」 , 「 阿 邏 」 的 作「
阿 邏 邏 」 , 「 出 」 的 作 「 治 」 , 「 連 耳 」 的 作 「 生 耳」 等 等 , 決 不 是 抄 錯 , 而 是 根 據 據 抄 原 本
來 的 。 這 些 重大 的 差 異 , 只 在 卷 一 及 以 前 的 , 已 足 夠 說 明 明 抄 的 據 抄原 本 不 是 張 轔 的 龍 舒 原 刻
, 而 是 另 一 刻 本 。 而 這 另 一 刻本 「 基 」 的 誤 為 「 墓 」 , 與 龍 舒 本 相 同 , 在 別 處 這 種 同樣 的 錯 誤
還 很 多 ( 如 《 序 》 的 「 畜 五 牸 」 , 「 牸 」 校 宋本 和 明 抄 均 誤 作 「 」 等 ) , 又 足 以 說 明 這 一 另
一 刻 本是 龍 舒 本 的 覆 刻 , 因 而 沿 襲 龍 舒 本 的 錯 誤 沒 有 改 正 。 就十 八 例 和 金 抄 比 較 , 龍 舒 本 更 接
近 金 抄 , 而 覆 刻 本 經 過復 刻 之 後 又 多 了 一 些 改 動 , 有 的 改 對 了 ( 如 「 治 」 、 「輒 」 等 ) , 有 的
改 錯 了 或 者 不 必 ( 如 「 二 」 、 「 株 」 等) 。 除 此 之 外 , 明 抄 還 有 填 補 校 宋 本 的 脫 字 的 , 如 卷
五《 種 桑 柘 》 篇 「 興 平 末 」 及「
扶 老 杖 」 , 校 宋 本 脫 去 「 末 」 、 「 杖 」 二 字 , 明 抄 補上 , 也 是 所 據 原 本 非 出 龍 舒 本 之 證 。
其 次 就 避 名 改 字 來 看 , 上 舉 第 三 例 「 樹 」 的 改 為「 株 」 , 是 南 宋 紹 興 以 後 避 宋 英 宗 趙 曙 同 音 字 改 的 。 據欒 調 甫 考 證 ( 一 ) , 宋 人 避 名 改 字 濫 及 嫌 名 、 同 音 字 等, 始 於 南 宋 孝 宗 之 世 , 紹 興 年 間 尚 無 此 例 。 龍 舒 本 刊 於紹 興 十 四 年 , 所 以 還 沒 有 避 改 , 明 抄 改 為 「 株 」 , 是 紹興 以 後 覆 刻 本 的 佐 證 ( 二 ) 。
復 次 在 款 式 方 面 , 二 本 也 有 不 同 。 校 宋 本 的 行 款, 黃 蕘 圃 和 勞 季 言 二 本 所 記 , 都 是 每 半 頁 十 行 , 每 行 十七 字 。 可 是 明 抄 是 每 行 大 字 十 七 , 小 字 二 十 四 五 , 和 校宋 本 不 同 。 這 是 一 。 自 《 序 》 和 《 雜 說 》 銜 接 處 , 在 院刻 是 接 連 刊 刻 , 中 間 沒 有 剩 空 , 已 見 前 述 。 現 在 金 抄 和校 宋 本 也 是 這 個 格 式 。 張 步 瀛 和 劉 壽 曾 校 宋 本 在 「 雜 說」 二 字 處 都 記 明 「 宋 本 接 《 序 》 連 寫 」 可 證 ( 陸 心 源 《群 書 校 補 》 本 失 記 ) 。 但 明 抄 《 雜 說 》 另 起 一 頁 。 這 是二 。 龍 舒 本 的 葛 祐 之 《 齊 民 要 術 序 》 , 明 說 「 求 僕 為 序, 以 冠 其 首 」 , 顯 然 應 該 在 書 的 開 頭 , 可 是 現 在 在 明 抄是 在 書 的 末 尾 , 這 是 覆 刻 本 把 它 移 後 的 。 這 是 三 。 ( 這個 序 , 以 後 各 本 也 都 移 後 , 但 在 湖 湘 本 還 是 和 明 抄 一 樣是 「 《 齊 民 要 術 序 》 」 , 《 津 逮 》 本 開 始 加 上 一 個 「 後」 字 , 自 此 以 後 , 各 本 都 變 成 「 《 齊 民 要 術 後 序 》 」 。《 津 逮 》 本 隨 便 更 改 的 地 方 很 多 , 這 是 一 例 。 )
關 於 明 抄 抄 寫 的 時 期 , 已 無 從 推 測 。 《 縮 本 四 部叢 刊 初 編 書 錄 》 稱 明 抄 「 常 皆 作 嘗 ,
當 出 崇 禎 間 人 手 筆」 。 上 表 第 二 例 的 「 常 」 , 即 改 為 「 嘗 」 。 這 個 意 思 是說 明 抄 因 為 避 明 光 宗
朱 常 洛 的 名 字 所 以 這 樣 改 了 , 因 此推 定 為 抄 於 明 光 宗 ( 一 六 二 ○ 年 ) 以 後 崇 禎 年 間 ( 一 六二 八
至 一 六 三 四 年 ) 。 以 後 很 多 人 均 主 其 說 。 其 實 這 個說 法 有 問 題 。 因 為 這 字 金 抄 也 作 「 嘗 」 , 「
嘗 更 」 是 親身 經 歷 的 意 思 , 作 「 常 」 是 錯 的 。 而 且 明 抄 中 「 常 」 字很 多 , 並 沒 有 「 皆 作 嘗 」 ,
並 且 還 有 應 該 是 「 嘗 」 字 而寫 作 「 常 」 的 , 例 如 卷 八 《 作 醬 等 法 》 篇 「 嘗 為 菹 酢 者」 , 即 寫 作
「 常 」 , 更 無 法 拿 避 名 來 解 釋 。 如 果 說 「 嘗」 字 反 而 寫 作「
常 」 是 避 名 舊 規 解 除 後 只 要 看 見 「 嘗 」 字 就 改 復 為 「常 」 , 所 以 改 錯 了 , 這 更 說 不 通 。 因 為 明
抄 本 身 正 在 避改 , 怎 麼 同 時 又 能 出 現 改 復 現 象 呢 ?
元 代 刻 本 , 據 莫 友 芝 《 郘 亭 知 見 傳 本 書 目 》 所 記 ,說 是 「 每 頁 二 十 行 , 行 大 字 十 八 字
」 。 現 存 的 任 何 版 本, 都 沒 有 這 個 款 式 。 文 獻 上 不 見 較 多 的 記 述 , 未 知 何 人何 年 所 刻 。 原 書 未
見 。 欒 調 甫 《 齊 民 要 術 版 本 考 》 稱 :「 近 聞 劉 君 仲 華 言 『 曩 蓄 一 本 , 板 式 絕 似 元 槧 , 取 校《
津 逮 》 本 , 墨 、 等 、 脫 文 , 大 體 相 同 。 』 」 雖 然 劉 仲華 所 見 , 是 否 元 刻 , 尚 在 疑 似 之 間 , 但 元
刻 的 質 量 並 不好 , 可 以 從 各 方 面 推 測 得 知 。
《 要 術 》 各 本 在 流 傳 過 程 中 出 現 很 多 錯 脫 , 就 現存 諸 本 看 來 , 從 明 代 的 湖 湘 本 開 始 。 湖 湘 本 的 這 種 錯 脫, 可 以 明 顯 地 看 出 不 是 一 般 的 錯 刻 , 而 是 存 在 於 據 刻 原本 。 這 個 原 本 , 不 可 能 是 兩 宋 諸 本 , 因 為 兩 宋 諸 本 不 存在 那 樣 多 的 錯 脫 , 它 只 能 是 兩 宋 以 後 的 刻 本 。 兩 宋 以 後的 刻 本 , 在 湖 湘 本 以 前 , 只 有 元 刻 本 。 因 此 湖 湘 本 的 據刻 原 本 就 不 可 能 不 和 元 刻 本 有 關 , 其 嚴 重 錯 脫 , 應 追 源於 元 刻 。 《 津 逮 》 本 源 出 湖 湘 本 , 劉 仲 華 所 見 絕 似 元 刻的 那 個 本 子 , 既 然 墨 釘 、 空 等 、 脫 文 和 《 津 逮 》 本 大 致相 同 , 可 能 竟 是 元 刻 本 。
卷 五 《 種 紅 藍 花 梔 子 》 篇 有 一 段 文 字 , 湖 湘 本 和《 津 逮 》 本 都 搞 亂 了 。 借 《 津 逮 》 本 的 錯 亂 情 況 作 說 明, 可 以 推 知 湖 湘 本 和 元 刻 本 的 關 係 。 這 段 文 字 院 刻 的 原文 和 直 行 排 列 的 款 式 是 這 樣 :
作 米 粉 法 粱 米 第 一 粟 米 第 二 必用 一 色 純 米 勿 使 有 雜 ● 使 甚 細
「 ● 」 應 從 臼 , 正 字 應 作 「 ● 」 , 是 舂 的 意 思 , 俗 寫作 「 ● 」 或 「 ● 」 院 刻 錯 成 從 白 , 問 題 原 不 大 , 可 是 《津 逮 》 本 將 這 個 字 割 裂 竄 亂 成 如 下 的 形 式 , 就 無 法 理 解了 :
作 米 粉 法 染 米 第 一 粟 米 第 二 如用 一 色 純 第 米 勿 使 有 雜 白 使 甚 細
「 染 」 、 「 如 」 是 「 粱 」 、 「 必 」 之 誤 , 問 題 不 在 這裏 。 問 題 在 正 文 的 「 ● 」 字 被 割 裂 成 兩 半 個 , 又 錯 成 「白 第 」 二 字 , 分 竄 入 注 文 內 的 兩 小 行 中 , 致 使 「 純 」 下多 一 「 第 」 字 , 「 雜 」 下 多 一 「 白 」 字 , 而 正 文 失 去 這個 「 ● 」 字 , 使 「 使 甚 細 」 不 成 句 , 就 完 全 不 知 道 在 說什 麼 了 。 可 是 湖 湘 本 變 更 每 行 字 數 後 , 還 要 錯 得 厲 害 :
作 米 粉 法 染 米 第 一 粟 米 第 二 如用 一 色 純 第 米 勿 使 有 雜 白 使 甚 細
很 明 顯 , 湖 湘 本 的 所 以 更 錯 亂 , 是 變 更 原 來 每 行 十 八字 為 十 七 字 的 結 果 , 它 順 著 注 文 的 字 序 排 列 , 至 「 純 」字 滿 行 , 自 然 將 「 第 」 字 提 行 , 因 此 原 來 是 「 白 第 」 二字 並 列 的 , 現 在 是 「 白 雜 」 並 列 , 致 使 「 ● 」 字 原 被 割裂 成 「 白 第 」 二 字 的 痕 跡 , 也 被 泯 滅 無 遺 。
湖 湘 本 每 行 十 七 字 。 這 個 錯 亂 , 只 有 在 每 行 字 數多 於 十 七 字 而 改 為 十 七 字 的 情 況 下 纔 會 發 生 , 而 元 刻 本正 是 每 行 十 八 字 的 。 從 這 裏 可 以 推 測 , 是 元 刻 本 首 先 錯割 成 「 白 第 」 二 字 , 分 入 注 中 , 湖 湘 本 是 元 刻 系 統 的 本子 , 所 以 它 纔 會 錯 成 這 個 樣 子 。 ( 注 意 這 裏 只 是 因 為 元刻 本 每 行 十 八 字 和 《 津 逮 》 本 相 同 , 所 以 借 《 津 逮 》 本代 替 元 刻 本 作 說 明 , 不 是 湖 湘 本 襲 《 津 逮 》 本 之 誤 , 相反 , 《 津 逮 》 本 刻 於 湖 湘 本 之 後 。 )
明 楊 慎 ( 升 菴 ) 《 丹 鉛 總 錄 》 卷 九 摘 錄 有 《 要 術》 中 奇 字 若 干 例 , 其 中 有 四 例 很 值 得 注 意 。 原 文 如 下 :
( 一 ) 「 ● : 無 音 切 。 《 玉 篇 》 亦 無 此 字 。 其 云: 『 ● 死 不 扇 , 便 任 耕 種 。 』 似 蔭 意 。 」
( 二 ) 「 苯 : 奔 去 聲 , 蠢 笨 也 。 」
( 三 ) 「 ● : 『 烏 驛 切 』 。 『 恣 意 飽 食 亦 不 ● 。』 」
( 四 ) 「 ● ● : 上 『 草 片 切 』 , 下 『 蘇 革 切 』 。」
四 例 中 加 點 號 的 各 字 都 是 錯 的 。 ( 一 ) 例 的 「 ● 」 字是 「 葉 」 字 之 誤 , 原 句 是 「 葉 死 不 扇
, 便 任 耕 種 」 , 指開 荒 時 環 剝 去 大 樹 的 一 圈 樹 皮 , 使 樹 葉 枯 死 , 不 遮 蔽 陽光 , 便 可 以 墾 地 耕 種
, 見 卷 一 《 耕 田 》 篇 。 ( 二 ) 例 的「 苯 」 字 是 「 笨 」 字 之 誤 , 是 簡 單 粗 糙 的 意 思 , 見 卷 七《
笨 麴 並 酒 》 篇 及 卷 九 《 煮 膠 》 篇 等 。 這 二 字 在 現 存 所有 《 要 術 》 各 本 中 都 作 「 葉 」 和 「 笨 」 ,
沒 有 作 「 ● 」、 「 苯 」 的 。 ( 三 ) 例 「 ● 」 字 的 音 切 , 應 如 院 刻 、 金抄 、 明 抄 作 「 烏 縣 切 」 ,
讀 近 絹 音 , 「 不 ● 」 是 飽 食 不厭 的 意 思 , 見 卷 八 《 蒸 缹 法 》 篇 「 缹 豬 肉 法 」 , 湖 湘 本纔 開 始 錯
成 「 烏 驛 切 」 , 以 後 《 津 逮 》 本 等 都 跟 著 錯 。( 四 ) 例 「 ● 」 字 是 「 ● 」 字 之 誤 , 音 切 「 草 片
切 」 是「 莫 片 切 」 之 誤 , 見 卷 九 《 煮 ● 》 篇 , 金 抄 、 明 抄 均 作「 ● 」 、 「 莫 」 , 其 誤 亦 始 於 湖
湘 本 , 但 湖 湘 本 更 錯 「 ● 」 為 「 ● 」 , 《 津 逮 》 本 跟 著 錯 , 《 學 津 》 本 、 漸 西本 已 改 正 。
《 丹 鉛 總 錄 》 ( 其 門 生 所 輯 錄 ) 成 書 於 明 嘉 靖 年間 ( 一 五 二 二 至 一 五 六 六 年 ) , 《 要 術 》 湖 湘 本 刻 於 嘉靖 三 年 ( 一 五 二 四 年 ) , 《 丹 鉛 總 錄 》 成 書 時 , 湖 湘 本已 出 版 。 但 楊 氏 所 見 《 要 術 》 奇 字 有 特 殊 的 「 ● 」 、 「苯 」 、 「 ● 」 之 誤 , 不 存 在 於 前 此 的 任 何 一 本 , 他 所 用的 《 要 術 》 , 顯 然 不 是 湖 湘 本 , 更 不 是 兩 宋 本 , 唯 一 可能 的 本 子 只 有 兩 宋 本 後 湖 湘 本 前 的 元 刻 本 ( 或 者 它 的 抄本 或 覆 刻 本 ) 。 而 湖 湘 本 的 現 有 錯 字 「 驛 」 、 「 草 」 和「 ● 」 , 正 是 沿 襲 元 刻 系 統 本 之 誤 而 來 的 , 由 「 ● 」 錯成 「 ● 」 , 其 沿 誤 之 跡 , 亦 頗 明 顯 。
湖 湘 本 出 版 後 十 三 年 ( 一 五 三 七 年 ) , 楊 慎 寫 成《 丹 鉛 續 錄 》 , 卷 四 又 據 《 要 術 》 採 入 一 條 : 「 野 稻 不種 而 生 曰 穭 , 刈 稻 明 年 復 生 曰 ● 。 」 這 個 「 ● 」 字 也 是錯 的 。 這 字 見 於 《 要 術 》 卷 二 《 水 稻 》 篇 引 晉 呂 忱 《 字林 》 , 兩 宋 本 均 作 「 秜 」 。 《 說 文 》 : 「 稻 今 年 落 , 來年 自 生 曰 秜 。 」 《 字 林 》 依 據 《 說 文 》 採 錄 此 字 , 證 明兩 宋 本 的 正 確 無 誤 。 但 湖 湘 本 開 始 錯 成 「 ● 」 , 《 津 逮》 本 因 之 , 漸 西 本 據 校 宋 本 校 勘 , 採 兩 可 之 說 , 更 錯 成「 秜 ● 」 。 湖 湘 本 的 所 以 搞 錯 , 也 應 追 源 於 元 刻 本 , 因此 又 被 楊 慎 所 誤 錄 。 楊 慎 不 加 細 察 , 隨 手 摘 錄 , 固 然 不夠 嚴 肅 , 而 元 明 刻 本 開 始 製 造 嚴 重 錯 失 , 不 能 辭 其 誤 刻之 咎 。
湖 湘 本 的 內 容 雖 有 和 南 宋 系 統 本 相 同 的 地 方 , 但也 有 不 從 南 宋 本 而 和 北 宋 系 統 本 相 合 的 地 方 。 這 種 地 方, 甚 至 錯 字 和 脫 文 也 和 北 宋 本 相 合 , 很 難 用 偶 合 來 解 釋。 其 例 甚 多 , 詳 見 下 節 。 因 此 我 們 懷 疑 湖 湘 本 所 從 出 的元 刻 本 , 不 僅 據 南 宋 本 翻 刻 , 同 時 還 有 北 宋 本 作 依 據 。當 然 這 兩 個 宋 本 都 不 是 完 好 的 原 刻 , 而 是 已 經 有 很 多 殘爛 缺 脫 的 , 或 者 竟 可 能 是 像 日 本 仁 安 抄 本 所 據 以 抄 寫 的那 樣 的 本 子 ( 見 第 三 節 ) , 並 且 又 多 殘 脫 。
元 代 官 撰 農 書 《 農 桑 輯 要 》 中 引 用 了 《 要 術 》 的大 量 資 料 , 往 往 保 存 北 宋 本 的 正 確 性
, 質 量 遠 勝 湖 湘 本。 王 禎 《 農 書 》 也 引 用 了 不 少 , 但 經 過 王 禎 的 分 割 、 倒易 、 穿 插 和 更 改 以 後
, 遠 非 《 要 術 》 原 樣 , 且 多 錯 誤 ,但 取 對 湖 湘 本 , 仍 然 沒 有 和 湖 湘 本 相 似 的 錯 脫 。 湖 湘 本源 出
元 刻 本 , 據 此 推 測 , 元 代 《 要 術 》 的 刊 刻 , 似 在 《農 桑 輯 要 》 和 王 禎 《 農 書 》 之 後 。 《 要 術 》
中 關 於 農 業生 產 的 部 分 , 主 要 都 引 錄 在《
農 桑 輯 要 》 中 , 自 《 農 桑 輯 要 》 刻 成 後 , 元 朝 政 府 可能 沒 有 再 刻 《 要 術 》 全 書 。 但 卷 七 以 下 關
於 農 產 品 加 工利 用 等 部 分 民 間 仍 感 需 要 , 大 概 也 像 李 燾 所 說 那 樣 在 轉相 「 摹 印 相 師 」 , 因 此 仍
有 人 把 全 書 刊 印 出 來 。 但 私 人的 刊 刻 , 由 於 原 本 已 經 很 差 , 遠 不 及 政 府 書 庫 收 藏 的 好, 因 此 留
下 了 現 在 湖 湘 等 本 的 很 多 錯 脫 。
據 以 上 推 測 , 元 刻 本 的 行 款 , 不 同 於 現 存 《 要 術》 的 任 何 一 本 , 質 量 並 不 好 , 開 《 要 術 》 的 壞 本 之 漸 ,現 在 的 湖 湘 本 , 首 蒙 其 害 。 它 的 刊 刻 , 可 能 在 王 禎 《 農書 》 之 後 , 是 私 家 刊 印 的 , 不 是 官 刻 。
此 本 明 嘉 靖 三 年 ( 一 五 二 四 年 ) 馬 直 卿 刻 於 湖 湘 ,又 稱 「 湖 湘 本 」 。 每 半 頁 十 行 , 每
行 大 小 均 十 七 字 。 據該 本 王 廷 相 《 序 》 稱 : 「 侍 御 鈞 陽 馬 公 直 卿 按 治 湖 湘 ,獲 古 善 本 , … … 乃
命 刻 梓 範 民 。 」 所 謂「
古 善 本 」 , 雖 未 指 明 何 本 , 從 反 映 在 湖 湘 本 的 內 容 上看 來 , 其 實 並 不 「 善 」 , 它 實 際 應 是 元 刻
本 , 或 者 是 元刻 的 覆 刻 本 。
《 蕘 圃 藏 書 題 識 》 首 載 湖 湘 本 行 款 與 校 宋 本 偶 合, 即 半 頁 十 行 , 行 十 七 字 。 錢 曾 《 讀 書 敏 求 記 》 記 載 其內 容 : 「 嘉 靖 甲 申 ( 即 一 五 二 四 年 ) 刻 此 書 於 湖 湘 , 惜乎 注 中 刪 落 頗 多 , 如 首 卷 簡 端 『 《 周 書 》 曰 : 神 農 之 時天 雨 粟 』 云 云 , 原 係 細 書 夾 注 , 竟 刊 作 大 字 等 類 , 文 注混 淆 , 殊 可 笑 也 。 」 光 緒 初 年 劉 壽 曾 用 以 校 勘 漸 西 本 的所 謂 「 明 本 」 , 即 是 湖 湘 本 。 我 們 有 此 本 , 並 有 它 的 影寫 本 。 這 個 影 寫 本 的 來 歷 , 是 洪 汝 奎 、 劉 壽 曾 開 始 校 勘漸 西 本 時 向 唐 仁 壽 借 來 影 寫 的 , 另 詳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第 六 節 第 二 目 。
湖 湘 本 的 空 脫 不 少 , 錯 誤 極 多 , 並 開 始 有 脫 段 和脫 頁 。 脫 頁 卷 十 脫 去 「 菖 蒲 」 目 以 下 至 「 芸 」 目 前 的 三八 行 及 「 朹 」 目 以 下 的 二 十 行 , 又 四 一 頁 和 四 二 頁 的 內容 倒 錯 了 , 應 該 倒 換 過 來 , 並 補 上 「 欀 木 」 的 標 目 一 行。 此 後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等 脫 頁 和 倒 頁 的 情 況 就完 全 相 同 。 另 一 處 脫 頁 在 卷 五 , 是 脫 去 第 三 頁 及 第 二 頁的 最 末 四 行 共 二 十 四 行 。 這 一 處 脫 頁 黃 蕘 圃 也 提 到 。 其實 所 脫 內 容 拿 兩 宋 本 來 比 對 , 只 有 兩 宋 本 每 行 十 七 字 的十 八 行 , 多 餘 的 六 行 是 湖 湘 本 增 多 每 頁 行 數 後 多 出 的 空行 。 湖 湘 本 脫 頁 的 上 下 文 銜 接 情 況 如 下 ( 《 種 桑 柘 》 篇) :
「 斸 斷 令 起 斫 去 浮 根 以 蠶 矢 糞 之 去浮 根 不 妨 耬 犁 令 樹 肥 茂 也 又 法 … … … … … … … … … … … … … … … … 十 年 中 四 破 為 杖 一 根 直二 十 文 任 為 馬 鞭 胡 床 馬 鞭 一 枝 直十 文 胡 床 一 具 直 百 文 十 五 年 任 為 弓 材 一張 三 百 亦 椹 」
以 上 行 款 , 每 行 大 小 均 十 七 字 。 自 卷 首 「 《 齊 民 要 術》 卷 第 五 」 的 第 一 行 起 至 「 斸 斷 令 起 」 一 行 止 , 在 湖 湘本 共 三 十 六 行 。 如 果 以 每 頁 十 八 行 計 算 , 剛 剛 是 兩 頁 。脫 頁 就 從 次 行 樹 肥 茂 也 開 始 , 脫至 「 十 年 … … 馬 鞭 」 行 止 , 共 十八 行 。 這 脫 去 的 十 八 行 剛 巧 是 一 頁 , 而 且 將 這 一 頁 補 插進 去 , 上 下 文 剛 好 銜 接 , 不 差 一 字 。 根 據 這 個 情 況 , 湖湘 本 據 刻 的 原 本 很 像 是 一 個 每 頁 十 八 行 每 行 大 小 均 十 七字 的 本 子 , 也 就 是 說 , 脫 去 的 這 一 頁 , 是 這 個 本 子 的 第三 頁 。 由 於 湖 湘 本 改 為 每 頁 二 十 行 , 一 頁 中 就 多 出 二 行, 因 此 到 第 三 頁 就 多 出 六 行 , 成 為 如 上 所 說 多 餘 不 脫 的空 白 了 。 但 元 刻 本 是 二 十 行 十 八 字 的 , 和 這 個 十 八 行 十七 字 本 不 合 。 如 果 湖 湘 本 確 係 出 自 這 個 十 八 行 本 , 那 這個 十 八 行 本 應 是 元 刻 的 覆 刻 本 。 本 來 元 刻 之 後 , 湖 湘 本之 前 , 中 間 相 隔 將 近 二 百 年 , 另 有 一 個 元 本 的 覆 刻 本 ,也 不 是 不 可 能 的 。 又 這 個 十 八 行 十 七 字 的 款 式 和 明 刻 沈本 相 同 , 這 是 偶 合 , 不 是 湖 湘 本 源 出 沈 本 , 因 沈 本 在 湖湘 本 之 後 。
湖 湘 本 的 錯 誤 很 多 , 即 以 上 引 的 首 末 二 行 為 例 ,在 不 滿 五 十 字 中 就 有 四 個 錯 字 , 即 「 斸 斷 」 是 「 斸 地 」之 誤 , 「 一 枝 」 是 「 一 枚 」 之 誤 , 「 休 」 是 「 床 」 之 誤, 「 椹 」 字 是 「 堪 」 字 之 誤 。 其 他 地 方 , 當 然 不 全 是 這樣 多 , 但 確 實 不 少 。 湖 湘 本 雖 然 不 是 最 壞 的 本 子 , 就 現在 所 見 而 言 , 仍 然 是 最 早 的 壞 本 。 不 過 另 一 方 面 , 它 也補 正 了 兩 宋 本 的 一 些 錯 脫 。 雖 有 些 微 補 正 , 他 處 錯 失 之多 , 仍 無 法 補 償 。
湖 湘 本 有 一 特 點 , 就 是 在 書 上 加 刻 有 刻 書 人 的 校記 , 用 小 字 刻 在 上 面 板 框 之 下 , 正 文 之 上 的 空 隙 中 , 為所 有 《 要 術 》 各 本 未 有 的 特 色 。 影 寫 本 上 劉 壽 曾 眉 批 「明 本 校 語 」 云 云 , 就 是 劉 氏 對 這 種 原 刻 校 記 的 迻 錄 。 全書 共 三 十 餘 條 。 這 些 校 語 包 括 : ( 一 ) 有 問 題 的 地 方 指出 「 恐 訛 」 ; ( 二 ) 有 摸 不 透 的 地 方 指 出 「 未 詳 」 ; (三 ) 明 知 多 餘 的 字 , 指 出 「 衍 」 。 它 的 特 點 , 都 只 是 指出 而 已 , 不 予 逕 改 ; ( 四 ) 特 別 可 注 意 的 是 書 刻 成 後 再經 過 覆 校 , 將 刻 錯 、 刻 漏 的 地 方 再 刻 上 去 , 予 以 補 正 。這 些 足 以 表 明 馬 直 卿 的 刻 書 態 度 很 慎 重 , 他 是 力 求 保 持原 樣 , 不 予 輕 改 。 本 來 原 本 已 經 很 差 , 這 樣 可 以 避 免 再造 成 錯 誤 。 因 此 湖 湘 本 的 嚴 重 錯 脫 , 可 以 推 知 存 在 於 原本 ; 它 對 兩 宋 本 的 某 些 校 正 , 也 是 根 據 原 本 來 的 。 但 它存 誤 不 改 , 沒 有 進 行 適 當 的 校 勘 , 它 的 優 點 , 也 就 是 它的 缺 點 。
湖 湘 本 還 有 一 個 特 點 , 就 是 它 的 內 容 不 但 有 和 南宋 系 統 本 相 同 的 地 方 , 更 有 不 少 和 北
宋 系 統 本 相 同 。 僅舉 卷 一 ( 資 料 庫 編 製 者 按 :<.> 表 示 校 對 的 字 。 )
篇名 | 原文 |
湖湘本與金抄相同 |
南宋系統本 |
備註 |
---|---|---|---|---|
耕田 | 耕<田>摩勞 | <「田」>訛作<「曰」> | <田> | |
<比>至冬月 | <比> | <「比」>訛作<「此」> | ||
其美與小<豆>同也 | <豆> | <「豆」>訛作<「頭」> | ||
預有<志>於耕稼之事(引 《月令》鄭玄注) |
<志> | <「志」>訛作<「思」> | 《月令》鄭注作「志」 | |
收種 | <浮>秕去則無莠 | <浮> | <「浮」>訛作<「深」> | |
鹹潟用<貆>。<貆>貒也(引《周禮》及鄭玄 注) | <貆> | <「貆」>訛作<「貊」> | 《周禮》作「貆」 | |
輕爂用犬(引《周禮》) | <爂> | <「爂」>訛作<「爨」> | 《周禮》作「爂」 | |
種穀 | 中<●大>穀 | 中<●大>穀 | 中<租火>穀 | 據抄本 |
逆坡走<丸> | <丸> | <圜> | 據抄本 | |
晚者蕪<薉>難治 | <薉> | <穢> | ||
晚者蕪薉難<治> | <出> | <治> | ||
<老>、惡、死日種者收薄(引《雜陰陽書》 ) | <老> | <「老」>訛作<「尤」> | ||
<坏>垣牆(引《月令》) | <坏> | <坯> | 《月令》作「坏」 | |
<又>過縵田二斛已上也(引《漢書‧食貨志 》) | <又> | <「又」>訛作<「以」> | 顏注作「又」 |
《 耕 田 》 等 三 篇 為 例 , 主 要 就 有 如 上 表 所 示 。 同 樣 的例 子 , 在 他 處 甚 多 。 上 引 各 例 , 如 「
曰 」 、 「 ● 」 、 「出 」 等 之 符 合 北 宋 系 統 本 , 都 不 是 偶 然 巧 合 所 能 解 釋 。又 如 卷 五 《 種 榆 白 楊
》 篇 院 刻 、 金 抄 作 「 梜 榆 可 以 為 車轂 」 , 南 宋 本 訛 作 「 枌 榆 」 , 湖 湘 本 回 復 作 「 梜 榆 」 ;《
種 穀 楮 》 篇 院 刻 、 金 抄 作 「 卒 多 凍 死 」 , 南 宋 本 作 「率 多 凍 死 」 ,《
農 桑 輯 要 》 所 引 同 南 宋 本 , 應 以 作 「 率 」 為 長 , 但 湖湘 本 回 復 作 「 卒 」 ; 卷 六 關 於 飼 馬 金 抄 作
「 善 芻 」 , 南宋 本 訛 作 「 下 芻 」 , 湖 湘 本 回 復 作 「 善 芻 」 。 特 別 是 有錯 脫 的 地 方 , 也 頗 多 和 北
宋 本 相 同 , 例 如 卷 二 《 旱 稻 》篇 「 田 種 」 , 金 抄 訛 作 「 四 種 」 , 南 宋 本 不 訛 , 該 本 回復 金 抄 之
訛 作 「 四 種 」 ; 卷 五 《 漆 》 篇 南 宋 本 作 「 朽 敗」 , 院 刻 、 金 抄 訛 作 「 杇 敗 」 , 該 本 也 回 復 北 宋
本 之 訛作 「 杇 敗 」 ; 卷 六 《 養 羊 》 篇 「 作 酪 法 」 的 「 已 曾 臥 酪者 , 每 臥 酪 時 」 , 金 抄 脫 「 者 ,
每 臥 酪 」 四 字 , 南 宋 本不 脫 , 該 本 竟 也 和 金 抄 一 樣 脫 去 這 四 字 , 等 等 。 諸 如 此類 , 不 是 偶 合 北
宋 , 而 是 根 據 據 刻 原 本 來 的 。
胡 震 亨 於 明 末 萬 曆 二 十 六 年 ( 一 五 九 八 年 ) 在 北 京燈 市 得 一 明 刻 本 《 要 術 》 , 和 沈 汝 納 ( 士 龍 ) 、 姚 士 (叔 祥 ) 一 同 校 訂 , 刊 刻 成 書 , 列 為 《 祕 冊 彙 函 》 的 一 種, 即 所 謂 《 祕 冊 彙 函 》 本 。 每 半 頁 九 行 , 每 行 大 小 均 十八 字 。 刻 書 年 月 , 胡 震 亨 《 跋 》 沒 有 記 明 , 惟 據 《 祕 冊彙 函 》 之 一 的 《 泉 志 》 的 徐 象 梅 《 跋 》 稱 : 「 沈 汝 納 、胡 孝 轅 ( 按 即 震 亨 ) 旁 羅 祕 冊 , 刻 為 《 彙 函 》 , 總 若 干卷 。 」 徐 《 跋 》 撰 於 萬 曆 三 十 一 年 ( 一 六 ○ 三 年 ) , 則《 祕 冊 》 本 《 要 術 》 的 刊 印 , 當 在 一 六 ○ 三 年 已 完 成 。
《 祕 冊 》 本 所 用 原 本 , 胡 震 亨 《 跋 》 僅 稱 「 獲 之燈 市 」 , 未 指 明 何 本 , 惟 據 黃 蕘 圃 等 均 稱 該 本 實 出 湖 湘本 之 舊 。 今 取 該 本 的 原 板 重 印 本 《 津 逮 》 本 以 比 校 湖 湘本 , 訛 字 、 脫 文 、 墨 釘 、 空 等 , 基 本 相 同 , 特 別 是 卷 十的 那 許 多 脫 行 、 脫 頁 和 錯 頁 , 二 本 完 全 符 合 , 證 明 它 的據 刻 原 本 確 是 湖 湘 系 統 本 。 二 本 脫 訛 的 相 符 , 滿 紙 都 是, 沒 有 瑣 舉 的 必 要 , 只 以 第 六 節 、 第 七 節 所 舉 的 「 驛 」、 「 ● 」 、 「 草 」 、 「 ● 」 、 「 斷 」 、 「 枝 」 等 訛 字 作例 , 已 若 合 符 節 , 也 就 可 概 其 餘 。 第 七 節 所 舉 卷 五 第 三頁 的 脫 頁 , 不 但 它 也 同 樣 脫 去 , 而 且 所 脫 正 是 湖 湘 本 的那 一 頁 , 首 尾 恰 相 接 合 , 不 差 一 字 , 並 且 還 保 存 著 改 每行 十 七 字 為 十 八 字 的 痕 跡 。 《 津 逮 》 本 開 始 脫 頁 的 原 樣如 下 : 「 凡 耕 桑 田 不 用 近 樹 傷 桑 破 犁 所謂 兩 失 其 犁 不 著 處 斸 斷 令 起 斫 去 浮 根 以 蠶 矢 糞 之 去浮 根 不 妨 耬 犁 令 □ □ □ □ 」 「 令 」 字 以 下 是 連 片 的墨 釘 , 即 自 此 以 下 , 開 始 脫 頁 。 湖 湘 本 每 行 大 小 均 十 七字 , 所 以 第 一 行 至 「 處 」 字 止 , 「 斸 」 字 屬 第 二 行 , 因此 第 二 行 的 末 尾 至 「 不 令 」 二 字滿 行 ( 見 第 七 節 引 ) , 而 該 本 改 為 每 行 大 小 均 十 八 字 ,每 行 多 刻 一 字 , 因 此 字 數 逐 行 上 縮 , 到 第 二 行 就 多 出 四個 墨 釘 。 這 四 個 墨 釘 是 「 樹 肥 茂 也 」 四 字 , 在 湖 湘 本 原屬 第 三 行 , 從 第 三 行 開 始 脫 頁 , 在 該 本 就 從 第 二 行 的 這末 四 字 開 始 脫 起 了 。 這 也 是 該 本 出 自 湖 湘 系 統 本 的 有 力證 據 。
胡 震 亨 《 跋 》 曾 提 到 : 「 校 讀 至 第 二 卷 二 幅 , 原本 脫 去 , … … 更 從 吳 中 趙 玄 度 假 得 善
本 足 之 。 」 現 在 《津 逮 》 本 上 第 二 卷 第 二 頁 之 後 插 入 「 又 二 」 頁 , 當 即 胡氏 所 補 之 頁 。 這 一 頁
在 湖 湘 本 是 第 三 頁 , 沒 有 脫 去 , 但雖 不 脫 頁 , 仍 有 兩 段 脫 文 。 《 津 逮 》 本 插 入 的 「 又 二 」頁 雖
較 湖 湘 本 第 三 頁 為 完 全 , 也 還 有 半 段 的 脫 文 。 其 第二 頁 則 相 反 , 即 湖 湘 本 只 脫 去 一 小 段 的 注 文
, 而 《 津 逮》 本 則 脫 去 三 段 。 在 別 處 ,《
津 逮 》 本 缺 脫 錯 亂 多 於 湖 湘 本 的 地 方 還 不 少 。 從 這 些方 面 可 以 推 知 : ( 一 ) 「 又 二 」 頁 既 是 胡
氏 所 補 之 頁 ,則 趙 玄 度 本 確 較 湖 湘 本 稍 好 , 但 也 好 不 了 多 少 , 因 為 胡氏 既 已 借 得 趙 本 , 必 然 用
趙 本 比 校 全 書 , 但 實 際 上 現 在《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的 嚴 重 錯 脫 , 依 然 如 故 。 ( 二) 如 上 所
述 , 胡 氏 所 得 「 燈 市 」 本 的 脫 頁 脫 文 多 於 湖 湘本 , 懷 疑 該 本 並 不 是 湖 湘 原 刻 , 而 是 湖 湘 的 覆 刻
本 或 者抄 本 。 因 此 我 們 只 能 說 《 祕 冊 》 本 出 自 湖 湘 系 統 本 , 不能 說 直 接 出 自 湖 湘 本 。
《 祕 冊 彙 函 》 後 遭 火 患 , 胡 震 亨 以 殘 板 轉 讓 給 毛晉 。 毛 晉 編 入 汲 古 閣 《 津 逮 祕 書 》 中 。 此 後 《 祕 冊 》 本《 要 術 》 就 為 毛 晉 翻 印 流 傳 , 因 又 稱 其 本 為 《 津 逮 祕 書》 本 。
《 津 逮 祕 書 》 毛 晉 《 自 序 》 稱 : 「 胡 孝 轅 以 《 祕冊 》 二 十 餘 函 相 屬 , 惜 半 燼 於 辛 酉 之
火 。 」 辛 酉 是 天 啟元 年 ( 一 六 二 一 年 ) , 毛 晉《
序 》 撰 於 崇 禎 三 年 ( 一 六 三 ○ 年 ) , 則 《 祕 冊 》 本 經過 毛 晉 整 補 重 印 為 《 津 逮 》 本 , 最 遲 在 一
六 三 ○ 年 已 完成 。 《 祕 冊 彙 函 》 各 書 的 款 式 , 板 心 的 書 名 刻 在 魚 尾 之下 ; 《 津 逮 祕 書 》 則 刻 在
魚 尾 之 上 , 下 面 並 刻 「 汲 古 閣」 三 字 為 記 。 現 在 《 津 逮 》 本 《 要 術 》 的 書 名 刻 在 魚 尾下 , 下 面
又 無 「 汲 古 閣 」 字 樣 , 可 知 仍 是 胡 氏 舊 板 , 也就 是 說 「 半 燼 於 辛 酉 之 火 」 , 損 失 以 他 書 為 多 ,
《 要 術》 原 板 的 損 失 不 大 。 所 以 《 師 石 山 房 書 目 》 稱 《 津 逮 》本 《 要 術 》 「 板 心 書 名 在 魚 尾 之
下 , 無 『 汲 古 閣 』 題 字, 蓋 即 胡 氏 《 祕 冊 彙 函 》 殘 版 , 名 為 《 津 逮 》 , 實 《 祕冊 》 本 也 。 」 然
而 胡 刻 本 既 經 毛 晉 整 補 改 動 , 事 實 上 《祕 冊 》 、 《 津 逮 》 二 本 仍 微 有 不 同 。 不 過 自 毛 晉 繼 承
翻印 之 後 , 《 祕 冊 》 本 已 不 再 增 多 而 為 大 量 翻 印 的 《 津 逮》 本 所 代 替 , 因 此 一 般 通 稱 《 津 逮 》
本 為 胡 震 亨 本 , 或稱 胡 震 亨 本 為 《 津 逮 》 本 。 現 在 《 祕 冊 》 本 、 《 津 逮 》本 中 有 些 微 改 正 湖 湘
本 錯 字 的 地 方 , 是 由 於 「 燈 市 」 本原 已 改 正 , 還 是 胡 震 亨 或 毛 晉 所 校 正 , 則 無 從 知 道 。
有 個 別 兩 宋 本 的 脫 誤 , 《 津 逮 》 本 依 據 湖 湘 系 統本 給 補 正 了 , 如 卷 六 《 養 牛 馬 驢 騾 》
篇 「 三 曰 善 芻 」 ,明 抄 訛 作 「 下 芻 」 , 金 抄 不 訛 , 《 津 逮 》 本 亦 不 訛 ; 卷十 「 藨 」 條 金 抄 、 明
抄 脫 「 《 爾 雅 》 曰 :『
藨 , 麃 』 」 五 字 , 《 津 逮 》 本 不 脫 , 不 過 下 一 「 麃 」字 仍 訛 作 「 藨 」 。 欒 調 甫 以 這 二 處 的 補 正
歸 功 於 胡 震 亨, 其 實 這 二 處 湖 湘 本 已 先 補 正 。 第 一 例 是 湖 湘 本 回 復 北宋 本 的 又 一 例 。 第 二 例 湖
湘 本 亦 訛 作 「 藨 、 藨 」 , 胡 、毛 照 樣 跟 著 錯 。 其 實 不 查 原 書 , 任 它 錯 亂 是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的 「 通 例 」 , 不 勝 枚 舉 。
空 脫 、 墨 釘 , 湖 湘 本 原 已 不 少 。 《 祕 冊 》 — — 《津 逮 》 本 改 湖 湘 本 每 行 十 七 字 為 十 八
字 , 在 湖 湘 本 剛 好十 七 字 一 行 成 段 落 的 地 方 ,《
津 逮 》 本 沒 有 鏤 空 最 後 一 字 , 因 此 又 添 上 一 些 墨 釘 (如 卷 六 關 於 養 馬 「 馬 生 墮 地 無 毛 」 段 ) 。
卷 十 錯 刻 成 兩個 「 五 十 一 」 頁 ( 缺 五 十 二 頁 ) , 而 裝 訂 時 又 將 這 兩 頁裝 顛 倒 了 , 致 使 文 句 不 銜
接 。 一 八 七 五 年 湖 北 崇 文 書 局本 《 要 術 》 據 《 津 逮 》 本 覆 刻 , 到 這 一 頁 弄 不 明 白 , 至疑 為 錯 簡
, 即 在 「 ● 母 」 目 下 注 明 「 錯 簡 」 出 版 , 雖 說是 校 刻 人 不 加 細 察 , 實 由 《 津 逮 》 本 的 貽 誤 所 造
成 。 以後 的 《 津 逮 》 本 竟 有 將 這 第 二 個 「 五 十 一 」 頁 貿 然 填 改為 「 五 十 二 」 頁 的 ( 我 們 就 有 此
本 ) , 將 倒 錯 之 頁 改 實, 更 易 致 誤 。 這 證 明 倒 頁 始 終 沒 有 被 胡 、 毛 發 現 糾 正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不 但 在 內 容 校 勘 上 很 差 , 在 成品 的 覆 核 、 檢 驗 上 也 很 粗 疏 。 這 和 馬 直 卿
的 嚴 肅 慎 重 ,剛 剛 是 一 個 對 照 。
胡 震 亨 、 沈 汝 納 的 刊 刻 《 要 術 》 , 只 是 因 為 《 要術 》 中 引 錄 了 不 少 已 經 散 失 的 古 書 , 還 有 保 存 的 價 值 ,如 果 不 是 這 些 , 這 書 大 可 「 不 必 有 」 ( 見 胡 、 沈 《 跋 》) 。 根 本 刻 書 態 度 已 不 正 確 , 因 此 在 校 勘 上 就 不 可 能 切實 認 真 , 結 果 是 「 任 情 予 奪 , 隨 心 塗 改 」 ( 欒 調 甫 語 ), 前 後 乖 戾 , 瘡 痍 滿 目 。
《 祕 冊 》 本 現 在 存 書 已 很 少 , 一 般 所 見 都 是 《 津逮 》 本 。 繼 《 津 逮 》 本 後 至 一 八 ○ 四
年 始 有 《 學 津 討 原》 本 出 版 , 中 間 相 隔 幾 一 百 七 十 年 , 時 間 很 長 , 因 此 《津 逮 》 本 的 翻 印 最 多
, 抄 本 也 不 少 , 流 傳 最 廣 , 影 響 最大 。 北 京 圖 書 館 藏 《 四 庫 全 書 》 原 抄 本 , 似 亦 出 自 該 本。 故
聚 珍 版 無 《 齊 民 要 術 》 , 亦 因 無 較 好 版 本 之 故 。 日久 原 版 有 殘 爛 , 因 此 翻 印 愈 晚 的 , 文 字 殘 脫
愈 多 。 如 卷二 「 又 二 」 頁 的 首 三 行 是 全 頁 刻 成 後 又 鋸 去 重 刻 的 拼 板, 這 三 行 拼 板 最 易 殘 缺 和 脫
失 , 表 現 在 所 見 各 本 上 有 這樣 幾 種 本 子 : 最 初 只 脫 去 每 行 的 末 字 , 漸 至 只 剩 每 行 上端 的 幾 字 ,
以 至 只 剩 二 字 , 最 後 終 於 全 部 脫 光 , 即 三 行全 脫 。 只 剩 二 字 的 是 崇 文 書 局 本 據 刻 的 《 津 逮 》 本
, 因為 崇 文 本 只 刊 入 第 一 行 的 開 頭 「 黍 菽 」 二 字 ( 第 二 、 三行 的 開 頭 也 有 幾 字 殘 剩 , 但 文 義 不
聯 屬 , 被 崇 文 本 刪 去) 。 三 行 完 全 脫 去 的 是 吾 點 據 以 校 勘 湖 湘 本 的 《 津 逮 》本 , 吾 氏 在 書 眉 上
批 明 : 「 盡 按 汲 古 閣 本 『 可 以 種 』 下缺 三 行 , 直 接『
傷 無 實 』 。 」 可 為 證 明 。 我 們 有 一 本 , 也 是 三 行 全 缺的 。 除 此 以 外 , 還 有 缺 整 頁 的 , 如 崇 文 書
局 所 據 本 即 脫去 賈 氏 自 序 的 第 四 頁 , 崇 文 本 不 再 查 他 本 , 就 在 下 面 注上 「 原 缺 一 葉 」 , 這 就 是
被 楊 守 敬 指 斥 為「
鹵 莽 如 此 , 真 所 謂 刊 刻 之 功 , 不 蔽 其 僭 妄 之 罪 」 的 (見 《 日 本 訪 書 志 》 卷 七 ) 。 另 外 還 有 脫 去
卷 前 「 雜 說 」全 部 和 卷 一 第 八 頁 、 卷 八 最 末 頁 等 等 的 。 總 之 愈 後 缺 脫愈 甚 , 卷 中 剝 損 脫 落 的 字
句 也 愈 多 。 愈 多 愈 見 其 行 銷 之廣 , 而 壞 本 輾 轉 覆 刻 和 援 引 的 不 良 影 響 亦 愈 深 。 張 步 瀛用 以 轉 錄
校 宋 本 的 《 津 逮 》 本 , 完 整 無 一 殘 缺 , 雕 印 精好 , 沒 有 斷 筆 、 殘 墨 , 而 且 張 氏 在 得 該 本 時 已 有
多 處 蟲蝕 , 那 是 最 早 翻 印 之 本 。
明 代 有 三 種 《 要 術 》 刻 本 , 都 是 很 差 的 , 即 湖 湘本 , 華 亭 沈 氏 竹 東 書 舍 刻 本 ,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但 湖 湘 本 猶 稍 勝 於 《 津 逮 》 本 , 沈 氏 刻 本 也 有 勝 過 《津 逮 》 本 的 地 方 , 《 津 逮 》 本 可 以 說 是 《 要 術 》 最 壞 的本 子 。 但 《 津 逮 》 本 的 名 氣 大 , 銷 路 廣 , 在 那 時 占 著 《要 術 》 流 傳 的 統 治 地 位 。 一 七 四 四 年 在 日 本 刊 刻 的 第 一部 《 齊 民 要 術 》 山 田 羅 谷 本 , 依 照 《 津 逮 》 本 原 樣 覆 刻, 以 訛 傳 訛 , 壞 本 開 始 蔓 延 於 國 外 。 此 後 一 八 ○ 四 年 的《 學 津 討 原 》 本 , 一 八 七 五 年 的 崇 文 書 局 本 , 一 八 九 三年 的 《 觀 象 廬 叢 書 》 本 , 以 及 崇 文 書 局 本 的 石 印 本 《 百子 叢 書 》 本 , 山 田 羅 谷 本 的 仁 科 幹 覆 刻 本 等 等 , 都 是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的 嫡 系 , 上 海 博 古 齋 還 有 該 本 的影 印 本 , 除 《 學 津 》 本 經 過 審 慎 校 勘 勝 過 原 本 外 , 其 餘都 是 很 差 或 者 更 差 。
明 末 至 清 以 來 的 學 者 在 引 用 《 要 術 》 時 , 多 據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 因 此 各 書 所 引 錯 誤 極 多 。 例 如《 農 政 全 書 》 中 的 許 多 錯 誤 , 就 是 因 襲 該 本 來 的 。 王 念孫 、 王 引 之 深 知 該 本 錯 訛 百 出 , 在 引 用 時 特 別 慎 重 , 但有 的 很 難 辨 別 , 因 此 在 其 所 著 《 廣 雅 疏 證 》 中 仍 不 免 被胡 、 毛 所 誤 。 康 熙 年 間 官 撰 的 《 廣 群 芳 譜 》 亦 被 所 誤 。甚 至 字 書 如 《 康 熙 字 典 》 等 也 跟 著 採 入 「 ● 」 、 「 ● 」等 訛 字 。 所 以 明 清 以 後 的 所 有 著 述 , 不 引 用 《 要 術 》 則已 , 只 要 引 到 《 要 術 》 , 幾 無 不 被 湖 湘 、 胡 、 毛 諸 本 所誤 , 其 例 太 多 , 不 勝 贅 舉 。
日 本 於 德 川 中 期 延 享 元 年 ( 一 七 四 四 年 , 當 清 乾 隆九 年 ) , 山 田 羅 谷 ( 亦 名 山 田 蘿 葛 ) 刊 印 第 一 部 《 齊 民要 術 》 , 由 京 都 向 榮 堂 出 版 。 據 刻 原 本 是 《 津 逮 》 本 ,款 式 也 照 《 津 逮 》 本 每 半 頁 九 行 、 每 行 十 八 字 的 原 樣 。字 旁 另 加 圈 點 , 有 眉 上 校 注 , 並 附 譯 文 。 分 為 十 冊 。 山田 羅 谷 在 刊 行 序 中 , 述 其 覆 刻 的 趣 旨 如 下 :
「 凡 今 之 從 事 勞 作 者 , 不 能 讀 書 , 而 好 讀 書 者, 謂 農 書 非 先 務 , 故 通 曉 農 書 者 甚 少 。 昔 余 耕 穫 於 勢 陽, 種 藝 於 河 攝 , 前 後 三 十 餘 年 , … … 民 家 之 業 , 求 之 《齊 民 要 術 》 , 試 之 歷 年 行 事 , 無 一 不 可 者 。 其 務 農 重 穀之 切 實 , 堪 與 老 農 比 肩 者 , 唯 有 此 書 。 爰 附 譯 文 , 並 補釋 字 義 , 新 刊 行 問 世 。 」
山 田 氏 在 農 業 實 踐 中 以 取 法 於 《 要 術 》 而 獲 得 成 績 ,對 《 要 術 》 推 崇 備 至 , 故 特 為 刊 刻 流 傳 。 書 末 並 附 載 楊慎 《 丹 鉛 總 錄 》 所 錄 《 要 術 》 奇 字 一 段 的 全 文 。 楊 慎 對《 要 術 》 用 字 作 這 樣 的 批 評 : 「 或 不 得 其 音 , 或 不 得 其義 , 文 士 猶 囁 之 , 況 民 間 其 可 用 乎 ? 」 山 田 又 對 楊 慎 作批 評 : 「 當 時 北 俗 , 民 間 有 自 己 特 有 的 語 言 , 此 書 適 時用 之 , 旨 在 便 俗 。 《 丹 鉛 總 錄 》 之 評 語 , 實 為 顛 倒 。 」所 見 亦 屬 正 確 。 可 惜 他 用 的 原 本 太 差 , 加 上 《 要 術 》 本是 很 難 讀 的 書 , 因 此 以 訛 傳 訛 , 造 成 許 多 新 的 錯 誤 , 譯注 質 量 , 亦 隨 之 而 劣 。
全 書 刻 在 書 眉 上 的 校 注 二 百 餘 條 , 其 中 注 多 於 校。 校 的 部 分 , 已 略 述 於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 注 的 部 分 ,這 裏 略 舉 一 二 為 例 。 山 田 多 據 《 字 彙 》 、 《 篇 海 》 等 不很 正 確 的 字 書 作 解 釋
, 當 然 解 對 的 也 有 , 但 很 有 一 些 文注 不 相 蒙 , 也 有 不 少 原 文 不 誤 而 由 於 孤 立 依 字 書 作 解 釋得 出
乖 謬 的 結 論 。 例 如 卷 前 「 雜 說 」 的 「 排 比 農 具 使 足」 , 「 排 比 」 是 整 備 的 意 思 , 解 釋 為 : 「 排
比 」 , 排 水之 器 , 漢 杜 詩 造 之 。 」 不 但「
排 比 」 解 錯 , 將 鼓 風 的 「 水 排 」 解 釋 為 「 排 水 之 器 」也 是 誤 解 。 卷 一 《 耕 田 》 篇 的 「 ● 青 」 是
耕 埋 雜 草 , 解釋 為 : 「 《 篇 海 》 曰 : 『 ● , 禾 不 實 。 又 禾 敗 不 生 。 』」 卷 二 《 胡 麻 》 篇 的 「 斗
藪 」 同 「 抖 擻 」 , 指 抖 落 芝 麻子 , 解 釋 為 : 「 《 韻 會 》 曰 : 『 籔 , 通 作 藪 , 十 六 斗 為籔 。 』 」
卷 九 《 ● 奧 糟 苞 》 篇 的 「 ● 」 , 是 帶 骨 的 肉 醬, 解 釋 為 : 「《
字 彙 》 曰 : 『 ● … … 腦 蓋 。 』 」 又 「 ● 」 同 「 燅 」 ,即 「 爓 」 字 , 是 燙 豬 淨 去 毛 臟 , 解 釋 為 :
「 《 篇 海 》 曰: 『 ● 』 , 音 延 , 摘 物 。 」 卷 八 《 作 豉 法 》 篇 「 作 豉 法」 的 「 掊 」 字 , 是 古 「 刨
」 字 ( 據 玄 應 《 一 切 經 音 義 》卷 一 二 《 賢 愚 經 》 , 作 「 刨 」 始 於 唐 ) , 這 裏 作 扒 開 鋪平 講 , 解
釋 為 : 「 《 字 彙 》 曰 : 掊 , 音 裒 , 把 也 。 《 易》 曰 : 君 子 以 掊 多 益 寡 , 掊 猶 減 也 。 又 擊 也 , 斃
也 , 倒也 。 」 羅 列 著 五 個 解 釋 , 不 作 決 擇 而 均 非 ( 「 把 」 原 可引 申 為 「 刨 」 , 但 沒 有 就 此 進 一
步 作 決 擇 ) 。 諸 如 此 類隨 便 抄 書 的 嚴 重 錯 誤 是 不 少 的 , 還 不 如 不 解 釋 好 。
書 眉 校 注 還 有 幾 處 提 到 「 一 本 」 作 什 麼 字 的 , 說明 山 田 羅 谷 除 用 《 津 逮 》 本 作 藍 本 外
, 還 用 別 本 作 參 校。 但 這 些 「 一 本 」 異 字 , 沒 有 和 前 此 的 任 何 一 本 《 要 術》 完 全 符 合 的 , 而 且
有 的 還 不 存 在 於 任 何 一 本 。 例 如 卷四 《 種 棗 》 篇 「 曬 棗 法 」 的 「 以 朳 聚 而 復 散 之 」 , 「 朳」 ,
《 津 逮 》 本 訛 作 「 椽 」 ( 湖 湘 本 同 。 兩 宋 本 不 訛 ), 山 田 校 記 說 : 「 一 本 『 椽 』 作 『 扒 』 , 註
: 『 兵 枝 反, 無 齒 把 。 』 」 這 個 「 註 」 , 不 見 於 前 此 的 任 何 一 本 ,只 有 在 王 禎 《 農 書 》 和 《 農
政 全 書 》 引 文 中 有 , 作 「 兵拔 反 , 無 齒 杷 」 , 非 《 要 術 》 原 文 , 而 是 引 者 所 加 。 後來 漸 西 本 《
要 術 》 即 據 以 補 入 , 非 是 。 山 田 誤 「 拔 」 為「 枝 」 , 「 把 」 亦 應 以 作 「 杷 」 為 正 , 未 知 是 「 一
本 」原 誤 , 還 是 山 田 誤 刊 。 卷 六《
養 牛 馬 驢 騾 》 篇 的 「 力 柱 當 車 」 , 「 力 柱 」 指 牛 肩 胛部 , 俗 有 「 力 峰 」 之 名 , 「 當 車 」 謂 受 軛
, 而 「 當 」 ,《 津 逮 》 本 訛 作 「 常 」 ( 湖 湘 本 同 。 金 抄 、 明 抄 不 訛 ), 山 田 校 記 說 : 「 『 常 』
, 一 本 作 『 牚 』 。 」 這 個 「 牚」 字 , 也 不 見 於 任 何 一 本 。 但 「 常 」 字 不 通 , 「 牚 」 字倒 可 以 解
釋 。 《 養 羊 》 篇 「 作 酪 法 」 的 「 乾 糞 火 軟 」 ,「 軟 」 是 形 容 緩 和 的 火 , 使 煮 酪 不 會 焦 底 , 《 津
逮 》 本訛 作 「 輒 」 , 湖 湘 本 同 , 金 抄 訛 作 「 歌 」 , 明 抄 訛 作 「 ● 」 ( 無 此 字 ) , 山 田 校 記 說 :
「 一 本 『 輒 』 作 『 軟 』。 」 這 個 「 軟 」 字 , 各 本 均 訛 , 只 該 本 正 確 。 這 些 都 是「
一 本 」 獨 特 的 地 方 。
山 田 的 「 一 本 」 , 未 知 何 本 。 從 上 述 情 況 看 來 ,它 有 個 別 地 方 優 於 《 津 逮 》 本 。 但 不 見 山 田 更 多 的 校 錄, 其 優 點 亦 止 此 而 已 , 尤 其 各 卷 脫 頁 沒 有 校 出 , 該 本 也不 會 是 好 本 , 最 多 只 是 有 個 別 地 方 和 明 代 刻 本 互 有 優 劣而 已 。 但 它 既 不 是 湖 湘 諸 本 , 只 能 是 元 明 間 現 在 未 見 的刻 本 。 從 這 裏 可 以 推 知 , 《 要 術 》 在 流 傳 中 , 決 不 止 現在 所 知 所 見 的 這 些 本 子 , 有 幾 種 本 子 , 包 括 覆 刻 本 、 抄本 甚 至 校 勘 本 , 在 長 期 流 傳 中 一 定 有 過 , 但 現 在 已 經 散失 , 文 獻 上 也 沒 有 記 載 下 來 , 所 以 我 們 不 知 道 。
山 田 羅 谷 本 光 緒 末 年 吳 廣 霈 有 一 部 。 吳 氏 於 一 九 ○ 六 年 拿 出 這 個 本 子 請 丁 國 鈞 迻 錄 丁 氏 所 彙 集 的 《 校 勘記 》 內 容 ( 吾 點 等 十 餘 人 所 校 勘 ) 。 惟 丁 氏 稱 吾 點 所 校湖 湘 本 的 影 寫 本 為 「 景 元 本 」 , 實 出 張 嘯 山 致 洪 汝 奎 信中 的 誤 記 , 丁 氏 據 以 誤 題 。
山 田 羅 谷 本 , 在 日 本 文 政 九 年 ( 一 八 二 六 年 ) 有仁 科 幹 新 附 序 文 , 由 浪 華 書 肆 定 榮 堂
予 以 覆 刻 。 以 後 於明 治 年 間 ( 一 八 六 八 至 一 九 一 一 年 ) , 又 由 有 鄰 堂 重 印出 版 。 此 二 本 , 我 們
未 見 , 惟 據 小 出 滿 二《
關 於 齊 民 要 術 的 異 版 》 稱 其 「 圈 點 費 力 , 不 免 武 斷 」, 其 因 襲 山 田 舊 誤 , 無 甚 更 張 , 亦 自 在 意
中 。
據 上 所 述 , 在 日 本 翻 刻 《 要 術 》 所 用 的 祖 本 , 是中 國 最 壞 的 本 子 , 一 再 覆 刻 , 又 添 上 若 干 錯 誤 , 《 要 術》 在 日 本 , 也 受 著 壞 本 輾 轉 滋 蔓 的 貽 誤 。
與 仁 科 幹 同 時 的 豬 飼 彥 博 ( 一 七 六 一 至 一 八 四 五年 ) , 曾 用 宋 本 以 校 訂 山 田 羅 谷 本 , 屬 於 校 勘 方 面 , 記於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 本 篇 不 贅 。
清 嘉 慶 九 年 ( 一 八 ○ 四 年 ) 張 海 鵬 刊 行 , 早 於 漸 西村 舍 本 九 二 年 , 張 氏 編 入 所 輯 《 學 津 討 原 》 的 一 種 , 因又 稱 《 學 津 討 原 》 本 。 每 半 頁 十 行 , 每 行 大 小 均 二 十 一字 。 據 張 金 吾 《 愛 日 精 廬 藏 書 續 志 》 卷 三 載 黃 廷 鑑 校 宋本 跋 稱 : 「 嘉 慶 初 照 曠 閣 ( 張 海 鵬 藏 書 閣 名 ) 據 胡 震 亨本 梓 入 《 學 津 討 原 》 , 予 任 讎 勘 之 役 。 」 則 據 刻 原 本 是胡 震 亨 本 , 其 校 勘 出 於 黃 廷 鑑 。
明 代 刻 本 的 嚴 重 錯 亂 , 至 清 代 乾 嘉 間 漸 被 重 視 ,並 開 始 努 力 糾 正 。 黃 廷 鑑 所 校 《 學 津 》 本 是 第 一 個 補 正胡 震 亨 本 若 干 脫 誤 而 得 到 出 版 的 本 子 , 但 仍 遜 於 沒 有 出版 的 吾 點 校 本 。
黃 廷 鑑 的 校 勘 , 在 卷 六 以 前 幾 乎 全 據 聚 珍 版 《 農桑 輯 要 》 。 《 農 桑 輯 要 》 所 引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保 存 著 兩 宋本 《 要 術 》 的 正 確 性 , 因 此《
學 津 》 本 在 校 改 錯 字 , 填 補 脫 空 , 釐 正 正 注 文 的 混 淆, 並 補 正 大 段 脫 文 和 脫 頁 方 面 , 取 得 相 當
成 績 。 在 張 海鵬 的 出 版 題 跋 中 已 舉 出 若 干 例 子 , 此 外 還 有 不 少 。 這 些都 是 《 學 津 》 本 「 青 出 於
藍 而 勝 於 藍 」 的 地 方 , 在 勘 正明 誤 的 工 作 上 是 應 該 肯 定 的 。
不 過 在 另 一 方 面 , 《 農 桑 輯 要 》 的 引 文 並 不 完 全可 靠 , 因 此 有 些 地 方 , 不 免 因 偏 信 而
致 誤 。 例 如 卷 一 《收 種 》 篇 引 《 氾 勝 之 書 》 在「
埋 陰 地 」 下 加 「 冬 至 日 窖 埋 」 五 字 , 卷 二 《 黍 穄 》 篇「 撻 」 字 下 加「
今 時 屯 子 也 」 的 注 文 , 《 水 稻 》 篇 「 草 ● 」 下 加 「 判竹 圜 以 盛 穀 」 的 注 文 , 「 ● 」 字 下 加 「 音
劣 , 提 也 」的 注 文 , 《 旱 稻 》 篇 「 鋒 」 字 下 加 「 古 農 器 」 的 注 文 等等 , 都 是 《 要 術 》 原 文 所
無 而 為 《 學 津 》 本 首 先 依 從 《輯 要 》 加 上 去 的 。 反 之 , 卷 二 《 種 麻 》 篇 兩 宋 本 原 有 「說 非 辭 」
三 字 , 但 《 輯 要 》 沒 有 , 《 學 津 》 本 跟 著 脫 漏。 《 黍 穄 》 篇「
」 字 下 原 有 「 始 章 切 」 的 音 注 ( 胡 震 亨 本 亦 有 ) ,即 音 商 , 即 今「
墑 」 字 , 但 《 輯 要 》 脫 此 音 注 , 《 學 津 》 本 竟 據 以 刪有 為 無 , 非 。《
旱 稻 》 篇 、 《 種 麻 》 篇 、 《 種 瓜 》 篇 的 「 頻 煩 」 , 是接 連 多 次 不 厭 其 煩 的 意 思 , 《 輯 要 》 均 誤
作 「 頻 翻 」 ,意 思 大 相 逕 庭 , 胡 震 亨 本 《 旱 稻 》 篇 原 不 誤 , 餘 二 篇 誤作 「 頻 頻 」 , 問 題 也 不 大
, 而 《 學 津 》 本 均 改 從 《 輯 要》 作 「 頻 翻 」 , 則 又 添 上 一 些 錯 字 。 諸 如 此 類 , 別 處 還不 少 。 至
於 其 他 錯 誤 , 如 卷 一 《 耕 田 》 篇 引 《 禮 記 ‧ 月令 》 鄭 玄 注 的「
大 陰 用 事 」 , 胡 本 「 大 」 訛 作 「 夫 」 , 《 學 津 》 本 沒有 改 正 , 還 在「
夫 」 字 下 衍 一 「 耕 」 字 ; 卷 六 《 養 魚 》 篇 引 《 本 草 》的 「 中 米 」 , 胡 本 原 不 訛 , 《 學 津 》 本 訛
作 「 中 朱 」 (《 文 史 哲 》 一 九 六 二 年 第 六 期 《 讀 齊 民 要 術 札 記 》 一 文就 「 中 朱 」 作 解 釋 , 是 承
該 本 之 誤 ) 等 , 則 是 校 刊 上 的粗 疏 。
聚 珍 版 《 農 桑 輯 要 》 出 自 《 永 樂 大 典 》 , 已 非 原本 , 在 校 訂 過 程 中 又 經 分 卷 更 改 , 脫 訛 可 以 想 見 。 現 在通 行 本 就 是 聚 珍 版 系 統 本 ( 聽 說 還 有 元 代 刻 本 存 在 ) 。黃 廷 鑑 當 時 所 見 , 也 是 這 個 本 子 。 然 《 事 林 廣 記 》 「 農桑 類 」 所 引 《 輯 要 》 內 容 , 對 今 本 尚 可 作 某 些 校 證 。 上舉 「 說 非 辭 」 及 「 頻 煩 」 , 該 書 所 引 就 不 脫 不 訛 。 黃 廷鑑 襲 聚 珍 版 之 誤 , 可 知 未 取 證 《 事 林 廣 記 》 所 引 。
黃 廷 鑑 也 考 慮 到 引 書 的 不 足 完 全 憑 信 , 即 彼 所 謂: 「 出 於 後 人 徵 引 , … … 至 今 耿 耿 」
, 因 此 在 某 些 方 面頗 表 現 為 慎 重 。 可 是 又 有 因 過 於 慎 重 而 遺 漏 的 。 例 如 第七 節 所 舉 卷 五 《 種 桑
柘 》 篇 的 脫 頁 , 雖 已 據 《 輯 要 》 補入 , 但 沒 有 補 完 全 , 即 捨 去 「 又 法 」 和 「 種 禾 豆 欲 得 逼樹 」
二 條 五 十 三 字 沒 有 敢 補 上 。 這 二 條 吾 點 給 補 完 全 了, 勝 於 黃 氏 。 但 黃 氏 仍 勝 於 覆 刻 《 津 逮 》 本
的 山 田 羅 谷, 因 為 山 田 羅 谷 在 出 版 該 本《
要 術 》 時 曾 預 告 要 續 刻 《 農 桑 輯 要 》 諸 書 , 但 這 一 頁依 然 全 脫 , 別 處 也 沒 有 據 《 輯 要 》 校 補 一
字 。
《 要 術 》 卷 七 以 下 加 工 利 用 和 南 方 植 物 部 分 , 《輯 要 》 未 引 , 黃 廷 鑑 以 字 書 和 《 要 術 》 所 引 原 書 等 作 參校 , 所 校 大 多 正 確 , 只 是 校 得 很 少 。 卷 九 《 炙 法 》 篇 改「 ● 凡 」 為 「 ● 几 」 , 《 醴 酪 》 篇 改 「 青 土 」 為 「 青 玉」 , 《 作 菹 藏 生 菜 法 》 篇 改 「 ● 奠 」 為 「 滿 奠 」 , 《 餳餔 》 篇 改 「 粔 敉 」 為 「 粔 籹 」 , 卷 十 「 東 牆 」 目 改 「 田梁 」 為 「 田 粱 」 , 「 芡 」 目 改 「 鴈 啄 」 為 「 鴈 喙 」 , 「菜 茹 」 目 改 「 世 冬 葵 」 為 「 出 冬 葵 」 , 改 「 ● 菜 」 為 「藄 菜 」 等 , 與 兩 宋 本 符 合 , 並 有 改 正 兩 宋 本 以 來 的 錯 誤的 。 《 炙 法 》 篇 「 炙 豚 法 」 的 「 取 新 豬 膏 極 白 淨 者 塗 拭勿 住 , 若 無 新 豬 膏 」 , 「 勿 住 , 若 」 , 原 脫 訛 作 「 住 著」 ( 湖 湘 本 同 ) , 《 學 津 》 本 改 作 「 佳 , 若 」 , 「 佳 」雖 於 原 義 不 合 , 但 字 面 亦 通 , 而 「 若 」 是 唯 一 正 確 的 字( 明 抄 亦 訛 作 「 著 」 , 金 抄 則 訛 作 「 苦 」 ) 。 《 煮 ● 》篇 的 「 ● 」 , 原 訛 作 「 ● 」 , 「 ● 」 字 下 小 注 : 「 莫 片反 , 米 屑 也 , 或 作 ● 」 , 原 訛 作 : 「 草 片 反 , 米 有 也 ,盛 作 根 」 ( 湖 湘 本 同 ) , 五 個 訛 字 也 全 改 正 ( 但 「 ● 」改 作 「 」 ) 。 這 些 都 是 經 過 認 真 查 考 和 思 考 的 。
卷 九 《 煮 膠 》 篇 自 明 抄 以 下 , 脫 訛 頗 多 , 僅 金 抄完 好 無 訛 。 但 明 抄 的 脫 字 還 剩 著 空 格 , 自 湖 湘 本 去 掉 空格 接 寫 , 以 後 各 本 就 無 跡 可 尋 。 例 如 下 段 文 句 , 正 訛 各本 如 下 :
「 匕 頭 不 施 鐵 刃 , 雖 攪 不 徹 底 ; 不 徹 底 則 焦 ,焦 則 膠 惡 , 是 以 尤 須 數 數 攪 之 。 」 ( 金 抄 全 文 完 整 無 訛)
「 匕 頭 不 施 鐵 刃 , 雖 攪 不 徹 底 ; 不 宜 □ □ 焦 ,焦 則 膠 惡 , 是 以 尤 須 婁 數 □ 之 。 」 ( 明 抄 開 始 脫 訛 , 但「 空 等 」 待 補 , 尚 可 和 金 抄 校 合 。 )
「 匕 頭 不 施 鐵 刃 , 頭 攬 不 徹 底 , 則 焦 , 焦 則 勝惡 , 是 以 尤 須 婁 數 之 。 」 ( 湖 湘 本 不 留 空 等 , 消 滅 脫 跡, 加 上 更 多 的 脫 訛 。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同 湖 湘 本。 )
在 《 祕 冊 》 本 的 這 段 脫 訛 中 , 《 學 津 》 本 改 「 攬 」 為「 攪 」 , 改 「 勝 」 為 「 膠 」 , 與 兩 宋 本 合 ; 改 「 婁 」 為「 屢 」 , 則 「 屢 數 」 不 成 文 ; 其 他 脫 字 , 無 法 補 上 。 又如 :
「 蓋 則 氣 變 成 水 , 令 膠 解 離 。 」 ( 金 抄 無 脫 訛)
「 □ 則 氣 變 成 水 , 令 □ □ 雜 。 」 ( 明 抄 有 脫 訛, 但 亦 空 等 待 補 , 可 校 合 金 抄 。 )
「 則 氣 蔓 成 水 , 令 令 雜 。 」 ( 湖 湘 本 脫 訛 更 多, 又 去 空 格 ,《
祕 冊 》 — — 《 津 逮 》 本 因 之 , 更 無 法 理 解 。 )
這 段 脫 誤 , 無 從 措 手 , 《 學 津 》 本 只 有 存 誤 不 改 。 再如 : 「 火 停 沸 定 , 則 皮 膏 汁 下 , 挹 不 得 也 。 」
金 抄 全 文 不 缺 ; 明 抄 全 脫 , 但 也 留 著 全 數 的 空 格 ; 湖湘 、 《 津 逮 》 等 本 既 全 脫 , 又 不 空 格 , 變 為 根 本 沒 有 這個 注 , 當 然 《 學 津 》 本 以 後 各 本 也 就 跟 著 以 無 注 刊 定 了。
從 上 舉 各 例 , 各 本 奪 訛 遞 變 的 痕 跡 可 一 望 而 知 ,而 明 抄 有 空 等 待 補 的 優 點 , 明 代 刻 本 則 有 嚴 重 訛 脫 和 奪空 , 也 說 明 校 勘 明 刻 本 的 不 易 和 《 學 津 》 本 的 因 沿 明 誤之 多 。 張 步 瀛 說 《 學 津 》 本 「 謬 訛 不 可 讀 者 尚 多 」 , 確實 卷 七 以 下 校 改 得 很 少 , 照 原 樣 不 動 的 很 多 , 這 是 它 的缺 點 。 但 是 如 果 和 漸 西 本 的 亂 改 比 較 , 它 的 比 較 慎 重 ,又 相 對 地 成 為 優 點 。
綜 上 所 述 , 《 學 津 》 本 依 《 農 桑 輯 要 》 校 補 了 胡震 亨 本 的 不 少 脫 誤 , 其 正 誤 情 況 , 可 說 略 同 《 輯 要 》 ,而 以 優 點 居 多 。 但 全 書 除 《 輯 要 》 外 校 得 太 少 , 留 存 原誤 很 多 , 其 用 工 遜 於 吾 點 。 校 勘 比 劉 壽 曾 兄 弟 慎 重 , 闕疑 不 作 強 改 , 無 兩 可 之 說 , 則 勝 於 漸 西 本 。 它 沒 有 校 宋本 更 無 北 宋 本 等 作 校 勘 , 當 然 距 離 《 要 術 》 原 樣 很 遠 ,但 在 勘 正 明 誤 的 工 作 上 , 它 有 創 拓 的 功 績 。
《 學 津 》 本 出 版 後 約 十 來 年 , 黃 堯 圃 購 得 一 校 宋本 。 黃 廷 鑑 以 陳 揆 轉 錄 的 校 宋 本 並 參 以 他 本 作 進 一 步 的覆 校 , 已 詳 《 校 勘 始 末 述 評 》 , 本 文 從 略 。
清 光 緒 二 十 二 年 ( 一 八 九 六 年 ) 袁 昶 刊 行 。 每 半 頁九 行 , 每 行 大 小 均 二 十 一 字 。 據 刻 原 本 是 湖 湘 本 ( 先 經吾 點 校 勘 的 該 本 的 影 寫 本 ) 。 校 勘 人 是 劉 壽 曾 、 劉 富 曾。 所 用 校 本 有 校 宋 本 、 《 津 逮 》 本 及 《 學 津 》 本 , 並 以《 農 桑 輯 要 》 、 王 禎 《 農 書 》 、 《 農 政 全 書 》 等 作 參 校。
漸 西 本 是 繼 《 學 津 》 本 後 勘 正 明 誤 的 又 一 本 子 ,依 據 《 農 桑 輯 要 》 和 黃 蕘 圃 校 宋 本 等 補 正 了 湖 湘 本 的 不少 脫 誤 , 在 清 代 刻 本 中 也 是 比 較 好 的 。 但 它 有 較 好 的 校本 沒 有 被 充 分 利 用 , 使 成 品 也 只 和 《 學 津 》 本 互 有 優 劣不 相 上 下 , 是 它 最 大 的 缺 點 。
據 劉 壽 曾 《 校 刊 齊 民 要 術 商 例 》 說 明 其 校 勘 方 法: 「 今 擬 合 諸 本 , 又 旁 取 他 書 , 定 其 從 違 。 」 則 是 採 取綜 合 校 勘 的 方 法 的 , 原 是 很 好 。 但 這 如 果 沒 有 一 定 的 條件 , 容 易 流 於 輕 率 自 是 , 從 違 無 準 。 二 劉 所 校 , 不 免 有此 失 。 吾 點 所 校 , 往 往 符 合 兩 宋 本 , 在 舊 校 中 最 為 精 到; 校 宋 本 雖 略 有 錯 字 , 亦 大 多 正 確 。 但 二 劉 在 「 定 其 從違 」 之 間 , 往 往 以 正 為 誤 , 以 誤 為 正 , 搞 上 不 少 錯 誤 。對 《 農 桑 輯 要 》 的 從 違 失 當 , 也 大 致 相 彷 。 許 多 正 確 的校 正 , 出 自 吾 點 。 卷 七 以 下 , 《 學 津 》 本 校 得 很 少 , 漸西 本 校 得 較 多 , 略 勝 於 《 學 津 》 本 , 亦 多 出 吾 點 , 但 書中 都 沒 有 交 代 來 源 。 相 信 他 書 引 《 要 術 》 , 勝 過 相 信 校宋 本 , 因 此 有 校 宋 本 不 錯 而 照 他 書 所 引 改 錯 了 的 。 《 學津 》 本 沒 有 校 宋 本 作 校 勘 , 依 《 農 桑 輯 要 》 加 上 不 少 《要 術 》 原 來 沒 有 的 字 句 , 其 誤 加 尚 有 可 原 ; 漸 西 本 有 校宋 本 作 校 勘 , 也 照 樣 誤 加 , 並 且 除 《 輯 要 》 外 , 還 照 王禎 《 農 書 》 、 《 農 政 全 書 》 濫 加 , 這 個 不 信 宋 本 偏 信 他書 的 過 錯 , 實 出 劉 富 曾 。 因 為 劉 壽 曾 《 校 刊 商 例 》 原 規定 :
「 《 輯 要 》 … … 加 添 之 文 , 多 出 之 音 切 , 皆 列入 校 記 。 至 《 農 書 》 、 《 農 政 全 書 》 , 尤 多 改 換 , 有 意出 便 俗 者 , 亦 有 妄 改 者 , 今 擬 止 據 校 誤 字 , 而 不 據 以 添字 , 即 存 校 記 中 之 異 同 , 亦 嚴 於 《 要 術 》 。 」
劉 壽 曾 初 校 稿 本 , 繼 由 其 弟 劉 富 曾 覆 校 定 稿 出 版 。 劉富 曾 、 袁 昶 變 更 劉 壽 曾 原 欲 附 刻 校 勘 記 的 體 例 , 雖 說 「仍 守 《 商 例 》 中 改 誤 而 不 輕 加 字 之 例 」 ( 漸 西 本 卷 首 劉富 曾 附 記 ) , 實 際 上 已 亂 添 了 好 多 而 不 自 知 。
劉 壽 曾 的 校 勘 能 力 不 及 吾 點 , 而 吾 點 的 正 確 校 勘多 有 被 劉 壽 曾 改 錯 了 的 。 劉 富 曾 又 遜 於 乃 兄 , 因 此 他 也不 可 能 在 定 稿 時 糾 正 乃 兄 之 誤 使 漸 西 本 超 過 《 學 津 》 本, 還 添 上 一 些 兩 可 之 說 , 如 「 栽 穀 」 、 「 地 也 」 、 「 秜 ● 」 之 類 。
總 之 , 漸 西 本 有 某 些 方 面 的 長 處 。 這 些 長 處 , 來自 校 宋 本 和 吾 點 ; 二 劉 本 身 , 雖 有 些
微 校 正 , 往 往 動 輒乖 違 。 而 有 校 宋 本 和 吾 點 的 有 利 條 件 沒 有 充 分 發 揮 , 很是 可 惜 。 它 勝 過 原 本
湖 湘 本 , 但 不 能 超 越《
學 津 》 本 , 只 是 優 缺 互 見 而 已 。 出 版 時 以 「 精 校 」 作宣 傳 , 他 們 在 主 觀 上 是 盡 了 力 的 , 可 是 效
果 並 不 太 好 。
關 於 吾 點 校 本 ( 即 湖 湘 影 寫 本 ) 的 來 歷 及 其 校 勘內 容 , 以 及 漸 西 本 上 舉 各 點 的 實 例 ,
均 見 《 校 勘 始 末 述評 》 第 六 節 , 本 文 不 贅 。
一 切 音 經 義 ( 唐 釋 玄 應 撰 )
十 六 國 春 秋 ( 魏 崔 鴻 撰 , 明 屠 喬 、 孫 項 琳 綴 集 本 )
九 穀 考 ( 清 程 瑤 田 撰 )
千 金 方 ( 唐 孫 思 邈 撰 )
大 唐 西 域 記 ( 唐 釋 玄 奘 撰 )
大 戴 禮 記
山 海 經
三 國 志 吳 志 ( 晉 陳 壽 撰 )
三 國 志 魏 志 ( 晉 陳 壽 撰 )
小 爾 雅
文 子
文 房 四 譜 ( 宋 蘇 易 簡 撰 )
文 祿 訪 書 記
文 選 ( 梁 蕭 統 編 )
文 獻 通 考 ( 元 馬 端 臨 撰 )
毛 詩 草 木 鳥 獸 蟲 魚 疏 ( 吳 陸 璣 撰 , 清 丁 晏 校 本 )
毛 詩 草 木 鳥 獸 蟲 魚 疏 廣 要 ( 明 毛 晉 撰 )
毛 詩 補 疏 ( 清 焦 循 撰 )
天 工 開 物 ( 明 宋 應 星 撰 )
天 祿 識 餘 ( 清 高 士 奇 撰 )
太 平 御 覽 ( 宋 李 昉 等 撰 )
太 平 寰 宇 記 ( 宋 樂 史 撰 )
孔 子 家 語
孔 叢 子
水 經 注 ( 後 魏 酈 道 元 撰 )
水 經 注 疏 ( 楊 守 敬 撰 )
丹 鉛 總 錄 ( 明 楊 慎 撰 , 梁 佐 輯 集 )
丹 鉛 續 錄 ( 明 楊 慎 撰 )
月 令 章 句 ( 漢 蔡 邕 撰 )
日 本 訪 書 志 ( 楊 守 敬 撰 )
公 羊 傳 ( 舊 題 周 末 公 羊 高 撰 )
方 言 ( 漢 揚 雄 撰 )
元 亨 療 馬 集
少 室 山 房 筆 叢 ( 明 胡 應 麟 撰 )
六 書 故 ( 宋 戴 侗 撰 )
中 華 古 今 注 ( 五 代 馬 縞 撰 )
王 禎 農 書 ( 元 王 禎 撰 )
北 山 酒 經 ( 宋 朱 翼 中 撰 )
北 戶 錄 ( 唐 段 公 路 撰 )
北 史 ( 唐 李 延 壽 撰 )
北 堂 書 鈔 ( 隋 虞 世 南 撰 )
北 齊 書 ( 唐 李 百 藥 撰 )
四 民 月 令 ( 漢 崔 寔 撰 )
四 時 纂 要 ( 唐 韓 鄂 撰 )
四 庫 簡 明 目 錄 標 注
四 聲 本 草 ( 唐 蕭 炳 撰 )
本 草 拾 遺 ( 唐 陳 藏 器 撰 )
本 草 衍 義 ( 宋 寇 宗 奭 撰 )
本 草 綱 目 ( 明 李 時 珍 撰 )
本 草 綱 目 拾 遺 ( 清 趙 學 敏 撰 )
古 今 注 ( 晉 崔 豹 撰 )
古 今 韻 會 ( 元 黃 公 紹 撰 )
古 列 女 傳 ( 舊 題 漢 劉 向 撰 )
玉 海 ( 宋 王 應 麟 撰 )
玉 篇 ( 梁 顧 野 王 撰 )
玉 燭 寶 典 ( 隋 杜 臺 卿 撰 )
白 帖
世 本 ( 清 張 澍 輯 本 , 雷 學 淇 輯 本 )
世 說 新 語 ( 南 朝 宋 劉 義 慶 撰 , 梁 劉 孝 標 注 )
左 傳 ( 周 左 丘 明 撰 )
左 傳 杜 解 補 正 ( 明 顧 炎 武 撰 )
史 記 ( 漢 司 馬 遷 撰 )
史 通 ( 唐 劉 知 幾 撰 )
正 字 通 ( 明 張 自 烈 撰 )
司 牧 安 驥 集
外 臺 祕 要 ( 唐 王 燾 撰 )
石 藥 爾 雅 ( 唐 梅 彪 撰 )
西 京 雜 記 ( 梁 吳 均 撰 )
西 河 舊 事 ( 清 張 澍 輯 本 )
西 溪 叢 語 ( 宋 姚 寬 撰 )
列 子
列 仙 傳 ( 舊 題 漢 劉 向 撰 )
竹 譜 ( 晉 戴 凱 之 撰 )
竹 譜 詳 錄 ( 元 李 衎 撰 )
字 彙 ( 明 梅 膺 祚 撰 )
字 彙 補
多 能 鄙 事
老 學 庵 筆 記 ( 宋 陸 游 撰 )
名 醫 別 錄
酉 陽 雜 俎 ( 唐 段 成 式 撰 )
酉 陽 雜 俎 續 集 ( 唐 段 成 式 撰 )
呂 氏 春 秋 ( 秦 呂 不 韋 門 客 撰 )
吳 郡 志 ( 南 宋 范 成 大 撰 )
宋 景 文 公 筆 記 ( 宋 宋 祁 撰 )
孝 經
初 學 記 ( 唐 徐 堅 撰 )
周 易
周 書 ( 唐 令 狐 德 棻 撰 )
周 禮
周 禮 正 義 ( 清 孫 詒 讓 撰 )
東 坡 手 澤
東 坡 雜 記
東 觀 漢 記 ( 四 庫 全 書 輯 本 )
尚 書
尚 書 大 傳 ( 清 陳 壽 祺 輯 本 )
金 粟 箋 記 ( 清 張 燕 昌 撰 )
金 樓 子 ( 梁 蕭 繹 撰 )
事 林 廣 記
事 類 賦 ( 宋 吳 淑 撰 )
孟 子
杭 州 府 志
抱 朴 子 ( 晉 葛 洪 撰 )
法 言 ( 漢 揚 雄 撰 )
表 異 錄 ( 明 王 志 堅 撰 )
直 齋 書 錄 解 題 ( 南 宋 陳 振 孫 撰 )
南 方 草 木 狀 ( 偽 託 晉 嵇 含 撰 )
南 史 ( 唐 李 延 壽 撰 )
南 宋 吳 興 志
南 越 筆 記 ( 清 李 調 元 撰 )
食 療 本 草 ( 唐 孟 詵 撰 )
食 醫 心 鏡
荀 子 ( 戰 國 時 荀 況 撰 )
品 芳 錄 ( 清 徐 壽 其 撰 )
癸 辛 雜 識 ( 宋 周 密 撰 )
泉 志 ( 宋 洪 遵 撰 )
荔 枝 譜 ( 宋 玨 撰 )
郘 亭 知 見 傳 本 書 目 ( 莫 友 芝 撰 )
春 秋 繁 露 ( 舊 題 漢 董 仲 舒 撰 )
風 俗 通 義 ( 漢 應 劭 撰 )
珍 珠 船 ( 明 陳 繼 儒 撰 )
重 修 政 和 證 類 本 草
恬 裕 齋 藏 書 記
急 就 篇 ( 漢 史 游 撰 )
洛 陽 伽 藍 記 ( 後 魏 楊 衒 之 撰 )
茶 經 ( 唐 陸 羽 撰 )
荊 楚 歲 時 記 ( 梁 宗 懍 撰 )
後 漢 書 ( 南 朝 宋 范 曄 撰 )
神 農 本 草 經 ( 清 孫 星 衍 、 孫 馮 翼 輯 本 )
保 德 州 志
洪 範 五 行 傳 ( 漢 劉 向 撰 )
咸 豐 南 潯 鎮 志
侯 鯖 錄 ( 宋 趙 令 畤 撰 )
格 物 麤 談 ( 偽 托 蘇 軾 撰 )
通 志 ( 宋 鄭 樵 撰 )
通 典 ( 唐 杜 佑 撰 )
通 俗 文 ( 漢 服 虔 撰 , 清 任 大 椿 輯 本 )
通 雅 ( 明 方 以 智 撰 )
通 鑑 綱 目 ( 宋 朱 熹 撰 )
夏 小 正
夏 小 正 經 傳 集 解 ( 清 顧 鳳 藻 撰 )
海 槎 餘 錄 ( 顧 ● 撰 )
海 藥 本 草 ( 唐 李 珣 撰 )
晏 子 春 秋
莊 子 ( 戰 國 時 莊 周 撰 )
師 石 山 房 書 目
酒 史 ( 明 馮 化 時 撰 )
唐 本 草 ( 蘇 恭 撰 )
馬 首 農 言 ( 清 祁 寯 藻 撰 )
真 珠 船 ( 明 胡 侍 撰 )
桂 海 虞 衡 志 ( 南 宋 范 成 大 撰 )
晉 書 ( 唐 房 喬 等 撰 )
益 部 方 物 略 記 ( 宋 宋 祁 撰 )
埤 雅 ( 宋 陸 佃 撰 )
倉 頡 篇 ( 清 孫 星 衍 輯 本 )
郡 齋 讀 書 志 ( 宋 晁 公 武 撰 )
曹 子 建 集 ( 魏 曹 植 撰 )
崇 文 總 目 ( 宋 王 堯 臣 等 撰 )
理 生 玉 鏡 稻 品 ( 明 王 省 曾 撰 )
淮 南 子 ( 漢 劉 安 撰 )
救 荒 本 草 ( 明 朱 橚 撰 )
陳 農 書 ( 宋 陳 撰 )
梁 書 ( 唐 姚 思 廉 撰 )
康 熙 字 典
菽 園 雜 記 ( 明 陸 容 撰 )
國 語 ( 周 左 丘 明 撰 )
御 製 格 物 編 ( 清 福 臨 撰 )
開 寶 本 草
植 物 名 實 圖 攷 ( 清 吳 其 濬 撰 )
植 物 名 實 圖 攷 長 編 ( 清 吳 其 濬 撰 )
道 光 江 陰 縣 志
道 光 海 昌 叢 載
筆 史 ( 清 梁 同 書 撰 )
皕 宋 樓 藏 書 志 ( 清 陸 心 源 撰 )
博 物 志 ( 舊 題 晉 張 華 撰 )
湖 南 湘 陰 縣 志
搜 神 記 ( 晉 干 寶 撰 )
隋 書 ( 唐 魏 徵 等 撰 )
游 宦 紀 聞 ( 南 宋 張 世 南 撰 )
琵 琶 記 ( 元 高 明 撰 )
朝 野 僉 載 ( 唐 張 鷟 撰 )
越 絕 書 ( 漢 袁 康 撰 )
寒 瘦 山 房 鬻 存 善 本 書 目
筍 譜 ( 宋 釋 贊 寧 撰 )
集 韻 ( 宋 丁 度 等 撰 )
農 政 全 書 ( 明 徐 光 啟 撰 )
農 事 幼 聞 ( 清 許 旦 復 撰 )
農 桑 輯 要 ( 元 時 官 撰 )
農 桑 衣 食 撮 要 ( 元 魯 明 善 撰 )
農 圃 六 書 ( 佚 名 )
農 雅 ( 清 倪 倬 撰 )
農 蠶 經 ( 清 蒲 松 齡 撰 )
新 方 言 ( 章 炳 麟 撰 )
新 序 ( 漢 劉 向 撰 )
新 唐 書 ( 宋 歐 陽 修 等 撰 )
詩 經
詩 毛 氏 傳 疏 ( 清 陳 奐 撰 )
經 典 釋 文 ( 唐 陸 德 明 撰 )
經 籍 訪 古 志 ( 日 人 森 立 之 撰 )
群 芳 譜 ( 明 王 象 晉 撰 )
群 書 治 要 ( 唐 魏 徵 等 編 )
夢 溪 筆 談 ( 宋 沈 括 撰 )
夢 溪 補 筆 談 ( 宋 沈 括 撰 )
閩 書 ( 明 何 喬 遠 撰 )
閩 產 錄 異 ( 清 郭 柏 蒼 撰 )
愛 日 精 廬 藏 書 續 志 ( 張 金 吾 撰 )
蜀 本 草
路 史 ( 宋 羅 泌 撰 )
聞 見 後 錄 ( 宋 邵 博 撰 )
楚 辭
歲 時 廣 記 ( 宋 陳 元 靚 撰 )
說 文 解 字 ( 漢 許 慎 撰 )
說 文 繫 傳 ( 宋 徐 鍇 撰 )
說 文 解 字 注 ( 清 段 玉 裁 撰 )
說 文 解 字 義 證 ( 清 桂 馥 撰 )
說 文 通 訓 定 聲 ( 清 朱 駿 聲 撰 )
說 文 解 字 注 箋 ( 徐 灝 撰 )
說 文 解 字 群 經 正 字 ( 清 邵 瑛 撰 )
說 文 解 字 校 錄 ( 清 鈕 樹 玉 撰 )
說 文 逸 字 ( 清 鄭 珍 撰 )
說 文 句 讀 ( 清 王 筠 撰 )
說 文 五 翼 ( 王 煦 撰 )
說 文 古 本 考 ( 沈 濤 撰 )
說 文 解 字 詁 林 ( 丁 福 保 編 撰 )
爾 雅
爾 雅 正 義 ( 清 邵 晉 涵 撰 )
爾 雅 義 疏 ( 清 郝 懿 行 撰 )
爾 雅 漢 注 ( 臧 鏞 堂 輯 本 )
爾 雅 翼 ( 宋 羅 願 撰 )
廣 東 新 語 ( 清 屈 大 均 撰 )
廣 東 肇 慶 府 志
廣 雅 ( 魏 張 揖 撰 )
廣 雅 疏 證 ( 清 王 念 孫 、 王 引 之 撰 )
廣 群 芳 譜 ( 康 熙 時 官 撰 )
廣 韻 ( 隋 陸 法 言 撰 )
漢 書 ( 東 漢 班 固 、 班 昭 撰 )
漢 書 補 注 ( 清 王 先 謙 撰 )
漢 書 注 校 補 ( 周 壽 昌 撰 )
漢 書 窺 管 ( 楊 樹 達 撰 )
漢 書 食 貨 志 ( 叢 書 集 成 影 印 日 本 唐 抄 本 )
管 子
管 子 集 校 ( 郭 沫 若 等 撰 )
管 城 碩 記 ( 清 徐 文 靖 撰 )
種 果 疏 ( 元 末 俞 宗 本 撰 )
種 樹 書 ( 元 末 俞 宗 本 撰 , 康 成 懿 校 注 )
種 藝 必 用 ( 吳 懌 撰 )
碧 裏 雜 存 ( 明 董 穀 撰 )
嘉 祐 本 草
蔡 邕 集 ( 東 漢 蔡 邕 撰 )
圖 經 本 草 ( 宋 蘇 頌 撰 )
演 繁 露 ( 宋 程 大 昌 撰 )
墨 史 ( 元 陸 友 撰 )
墨 法 集 要 ( 明 沈 繼 孫 撰 )
墨 記 ( 宋 何 薳 撰 )
墨 娥 小 錄 ( 明 佚 名 )
墨 經 ( 宋 晁 貫 之 撰 )
論 語
論 衡 ( 漢 王 充 撰 )
篇 海 ( 金 韓 孝 彥 撰 )
蕘 圃 藏 書 題 識 ( 清 黃 丕 烈 撰 )
樂 書 ( 宋 陳 暘 撰 )
鄴 中 記 ( 晉 陸 翽 撰 , 四 庫 全 書 輯 本 )
麈 史 ( 宋 王 得 臣 撰 )
戰 國 策 ( 漢 劉 向 撰 )
糖 霜 譜 ( 宋 王 灼 撰 )
嶺 外 代 答 ( 宋 周 去 非 撰 )
嶺 表 錄 異 ( 唐 劉 恂 撰 )
嶺 南 雜 記 ( 清 吳 震 方 撰 )
韓 非 子 ( 戰 國 時 韓 非 撰 )
韓 詩 外 傳 ( 漢 韓 嬰 撰 )
縮 本 四 部 叢 刊 初 編 目 錄
舊 唐 書 ( 後 晉 劉 撰 )
襄 陽 耆 舊 傳 ( 東 晉 習 鑿 齒 撰 )
禮 記
魏 武 帝 集 ( 曹 操 撰 )
魏 書 ( 北 齊 魏 收 撰 )
離 騷 ( 戰 國 時 屈 原 撰 )
離 騷 草 木 疏 ( 宋 吳 仁 傑 撰 )
藝 文 類 聚 ( 唐 歐 陽 詢 撰 )
顏 氏 家 訓 ( 梁 顏 之 推 撰 )
類 篇 ( 宋 王 洙 撰 )
證 類 本 草 ( 宋 唐 慎 微 撰 )
釋 名 ( 漢 劉 熙 撰 )
釋 名 疏 證 ( 清 畢 沅 撰 )
寶 訓 ( 清 郝 懿 行 撰 )
鐵 琴 銅 劍 樓 藏 書 目 錄 ( 瞿 鏞 撰 )
驂 鸞 錄 ( 南 宋 范 成 大 撰 )
讀 書 敏 求 記 ( 清 錢 曾 撰 )
讀 書 敏 求 記 校 證
讀 說 文 記 ( 席 世 昌 撰 )
蠶 桑 問 答 ( 朱 祖 榮 撰 )
鹽 鐵 論 ( 漢 桓 寬 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