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民要術校釋

            齊 民 要 術 序

    《 史 記 》 曰 ( 一 ) : 「 齊 民 無 蓋 藏 。 」 如 淳 注 曰 :「 齊 , 無 貴 賤 , 故 謂 之 齊 民 者 , 若 ( 二 ) 今 言 平 民 ( 三) 也 。 」

                後 魏 高 陽 太 守 賈 思 勰 撰

    蓋 神 農 為 耒 耜 , 以 利 天 下 ; 堯 命 四 子 【 一 】 , 敬授 民 時 ; 舜 命 后 稷 , 食 ( 四 ) 為 政 首 ; 禹 制 土 田 , 萬 國作 乂 【 二 】 ; 殷 周 之 盛 , 詩 書 所 述 , 要 在 安 民 , 富 而 教之 。

    《 管 子 》 曰 ( 五 ) : 「 一 農 不 耕 , 民 有 飢 者 ; 一女 不 織 , 民 有 寒 者 。 」 「 倉 廩 實 , 知 禮 節 ; 衣 食 足 , 知榮 辱 。 」 丈 人 曰 ( 六 ) : 「 四 體 不 勤 , 五 穀 不 分 , 孰 為夫 子 ? 」 傳 曰 ( 七 ) : 「 人 生 在 勤 , 勤 則 不 匱 。 」 古 (八 ) 語 曰 : 「 力 能 勝 貧 , 謹 能 勝 禍 。 」 蓋 言 勤 力 可 以 不貧 , 謹 身 可 以 避 禍 。 故 李 悝 為 魏 文 侯 作 盡 地 力 之 教 , 國以 富 強 ; 秦 孝 公 用 商 君 , 急 耕 戰 之 賞 , 傾 奪 鄰 國 而 雄 諸侯 ( 九 ) 。

    《 淮 南 子 》 曰 ( 十 ) : 「 聖 人 不 恥 身 之 賤 也 , 愧道 之 不 行 也 ; 不 憂 命 之 長 短 , 而 憂 百 姓 之 窮 。 是 故 禹 為治 水 , 以 身 解 於 陽 盱 之 河 ; 湯 由 苦 旱 , 以 身 禱 於 桑 林 之祭 【 三 】 。 … … 神 農 憔 悴 , 堯 瘦  , 舜 黎 黑 , 禹 胼 胝 。由 此 觀 之 , 則 聖 人 之 憂 勞 百 姓 亦 甚 矣 。 故 自 天 子 以 下 ,至 於 庶 人 , 四 肢 不 勤 , 思 慮 不 用 , 而 事 治 求 贍 【 四 】 者, 未 之 聞 也 。 」 「 故 田 者 不 強 , 囷 倉 不 盈 ; 將 相 不 強 ,功 烈 【 五 】 不 成 。 」

    《 仲 長 子 》 曰 ( 十 一 ) : 「 天 為 之 時 , 而 我 不 農, 穀 亦 不 可 得 而 取 之 。 青 春 至 焉 , 時 雨 降 焉 , 始 之 耕 田, 終 之 簠 、 簋 【 六 】 , 惰 者 釜 之 , 勤 者 鍾 【 七 】 之 。 矧夫 不 為 , 而 尚 【 八 】 乎 食 也 哉 ? 」 《 譙 子 》 曰 ( 十 二 ): 「 朝 發 而 夕 異 宿 【 九 】 , 勤 則 菜 盈 傾 筐 。 且 苟 無 ( 十三 ) 羽 毛 , 不 織 不 衣 ; 不 能 茹 草 飲 水 , 不 耕 不 食 。 安 可以 不 自 力 哉 ? 」

    晁 錯 曰 ( 十 四 ) : 「 聖 王 在 上 , 而 民 不 凍 不 飢 者, 非 能 耕 而 食 之 , 織 而 衣 之 , 為 開 其 資 財 之 道 也 。 … … 夫 寒 之 於 衣 , 不 待 輕 煖 ; 飢 之 於 食 , 不 待 甘 旨 。 飢 寒 至身 , 不 顧 廉 恥 。 一 日 不 再 食 則 飢 , 終 歲 不 製 衣 則 寒 。 夫腹 飢 不 得 食 , 體 寒 不 得 衣 , 慈 母 不 能 保 其 子 , 君 亦 安 能以 有 民 ? … … 夫 珠 、 玉 、 金 、 銀 , 飢 不 可 食 , 寒 不 可 衣。 … … 粟 、 米 、 布 、 帛 , … … 一 日 不 得 而 飢 寒 至 。 是 故明 君 貴 五 穀 而 賤 金 玉 。 」 劉 陶 曰 ( 十 五 ) : 「 民 可 百 年無 貨 , 不 可 一 朝 有 飢 , 故 食 為 至 急 。 」 陳 思 王 曰 ( 十 六) : 「 寒 者 不 貪 尺 玉 而 思 短 褐 【 一 0 】 , 飢 者 不 願 千 金而 美 一 食 。 千 金 、 尺 玉 至 貴 , 而 不 若 一 食 、 短 褐 之 惡 者, 物 時 有 所 急 也 。 」 誠 哉 言 乎 !

    神 農 、 倉 頡 , 聖 人 者 也 ; 其 於 事 也 , 有 所 不 能 矣。 故 趙 過 始 為 牛 耕 【 一 一 】 , 實 勝 耒 耜 之 利 ; 蔡 倫 立 意造 紙 , 豈 方 縑 、 牘 之 煩 【 一 二 】 ? 且 耿 壽 昌 之 常 平 倉 【一 三 】 , 桑 弘 羊 之 均 輸 法 【 一 四 】 , 益 國 利 民 , 不 朽 之術 也 。 諺 曰 : 「 智 如 禹 、 湯 , 不 如 嘗 更 ( 十 七 ) 。 【 一五 】 」 是 以 樊 遲 【 一 六 】 請 學 稼 , 孔 子 答 曰 : 「 吾 不 如老 農 。 」 然 則 聖 賢 之 智 , 猶 有 所 未 達 , 而 況 於 凡 庸 者 乎?

    猗 頓 【 一 七 】 , 魯 窮 士 , 聞 陶 朱 公 富 , 問 術 焉 。告 之 曰 : 「 欲 速 富 , 畜 五 牸 ( 十 八 ) 。 」 乃 畜 牛 羊 , 子息 萬 計 。 九 真 、 廬 江 , 不 知 牛 耕 , 每 致 困 乏 。 任 延 【 一八 】 、 王 景 【 一 九 】 , 乃 令 鑄 作 田 器 , 教 之 墾 闢 , 歲 歲開 廣 , 百 姓 充 給 。 燉 煌 不 曉 作 耬 犁 ; 及 種 , 人 牛 功 力 既費 , 而 收 穀 更 少 。 皇 甫 隆 【 二 0 】 乃 教 作 耬 犁 , 所 省 庸力 過 半 , 得 穀 加 五 。 又 燉 煌 俗 , 婦 女 作 裙 , 攣 ( 十 九 )縮 如 羊 腸 , 用 布 一 匹 。 隆 又 禁 改 之 , 所 省 復 不 貲 。 茨 充【 二 一 】 為 桂 陽 令 , 俗 不 種 桑 , 無 蠶 織 絲 麻 之 利 , 類 皆以 麻 枲 頭 貯 衣 【 二 二 】 。 民 惰 窳 羊 主 切 , 少 麤 【 二 三 】 履 , 足 多 剖 裂 血 出 , 盛 冬 皆 然 火 燎炙 。 充 教 民 益 種 桑 、 柘 , 養 蠶 , 織 履 , 復 令 種 紵 麻 【 二四 】 。 數 年 之 間 , 大 賴 其 利 , 衣 履 溫 暖 。 今 江 南 知 桑 蠶織 履 , 皆 充 之 教 也 。 五 原 土 宜 麻 枲 , 而 俗 不 知 織 績 ; 民冬 月 無 衣 , 積 ( 二 十 ) 細 草 , 臥 其 中 , 見 吏 則 衣 草 而 出。 崔 寔 【 二 五 】 為 作 紡 績 、 織 紝 之 具 以 教 , 民 得 以 免 寒苦 。 安 在 不 教 乎 ?

    黃 霸 【 二 六 】 為 潁 ( 二 一 ) 川 , 使 郵 亭 、 鄉 官 【二 七 】 , 皆 畜 雞 、 豚 , 以 贍 鰥 、 寡 、 貧 窮 者 ; 及 務 耕 桑, 節 用 , 殖 財 , 種 樹 。 鰥 、 寡 、 孤 、 獨 , 有 死 無 以 葬 者, 鄉 部 書 言 , 霸 具 為 區 處 : 某 所 大 木 , 可 以 為 棺 ; 某 亭豚 子 , 可 以 祭 。 吏 往 皆 如 言 。 襲 遂 【 二 八 】 為 渤 海 , 勸民 務 農 桑 , 令 口 種 一 樹 ( 二 二 ) 榆 , 百 本  【 二 九 】 ,五 十 本 蔥 , 一 畦 韭 , 家 二 母 彘 , 五 雞 ( 二 三 ) 。 民 有 帶持 刀 劍 者 , 使 賣 劍 買 牛 , 賣 刀 買 犢 , 曰 : 「 何 為 帶 牛 佩犢 ? 」 春 夏 不 得 不 趣 田 畝 , 秋 冬 課 【 三 0 】 收 斂 , 益 蓄果 實 、 菱 、 芡 。 吏 民 皆 富 實 。 召 信 臣 【 三 一 】 為 南 陽 ,好 為 民 興 利 , 務 在 富 之 。 躬 勸 農 耕 , 出 入 阡 陌 , 止 舍 離鄉 亭 【 三 二 】 , 稀 有 安 居 。 時 行 視 郡 中 水 泉 , 開 通 溝 瀆, 起 水 門 、 提 閼 【 三 三 】 , 凡 數 十 處 , 以 廣 溉 灌 , 民 得其 利 , 蓄 積 有 餘 。 禁 止 嫁 娶 送 終 奢 靡 , 務 出 於 儉 約 。 郡中 莫 不 耕 稼 力 田 。 吏 民 親 愛 信 臣 , 號 曰 「 召 父 」 。 僮 种(
二 四 ) 【 三 四 】 為 不 其 令 , 率 民 養 一 豬 , 雌 雞 四 頭 ,以 供 祭 祀 , 死 買 棺 木 。 顏 斐 【 三 五 】 為 京 兆 , 乃 令 整 阡陌 , 樹 桑 果 ; 又 課 以 閑 月 取 材 , 使 得 轉 相 教 匠 【 三 六 】作 車 ; 又 課 民 無 牛 者 , 令 畜 豬 , 投 貴 時 賣 , 以 買 牛 。 始者 民 以 為 煩 , 一 二 年 間 , 家 有 丁 【 三 七 】 車 、 大 牛 , 整頓 豐 足 。 王 丹 【 三 八 】 家 累 千 金 , 好 施 與 , 周 人 之 急 。每 歲 時 農 收 後 , 察 其 強 力 收 多 者 , 輒 歷 載 酒 肴 , 從 而 勞之 , 便 於 田 頭 樹 下 飲 食 勸 勉 之 , 因 留 其 餘 肴 而 去 ; 其 惰 者 , 獨 不 見 勞 , 各 自 恥 不 能 致 丹 , 其 後 無 不 力 田 者 ,聚 落 以 至 殷 富 。 杜 畿 【 三 九 】 為 河 東 , 課 民 畜 牸 ( 二 五) 牛 、 草 馬 【 四 0 】 , 下 逮 雞 、 豚 , 皆 有 章 程 , 家 家 豐實 。 此 等 豈 好 為 煩 擾 而 輕 費 損 哉 ? 蓋 以 庸 人 之 性 , 率 之則 自 力 , 縱 之 則 惰 窳 耳 。

    故 《 仲 長 子 》 曰 : 「 叢 林 之 下 , 為 倉 庾 之 坻 【 四一 】 ; 魚 鱉 之 堀 【 四 二 】 , 為 耕 稼 之 場 者 , 此 君 長 所 用心 也 。 是 以 太 公 封 而 斥 鹵 播 嘉 穀 , 鄭 、 白 【 四 三 】 成 而關 中 無 飢 年 。 蓋 食 魚 鱉 而 藪 澤 之 形 可 見 , 觀 草 木 而 肥 墝之 勢 可 知 。 」 又 曰 : 「 稼 穡 不 修 , 桑 果 不 茂 , 畜 產 不 肥, 鞭 之 可 也 ; 杝 ( 二 六 ) 落 不 完 , 垣 牆 不 牢 , 掃 除 不 淨, 笞 之 可 也 【 四 四 】 。 」 此 督 課 之 方 也 。 且 天 子 親 耕 ,皇 后 親 蠶 , 況 夫 田 父 而 懷 窳 惰 乎 ?

    李 衡 【 四 五 】 於 武 陵 龍 陽 汎 洲 上 作 宅 , 種 甘 橘 千樹 。 臨 死 敕 兒 曰 : 「 吾 州 里 有 千 頭 木 奴 , 不 責 汝 衣 食 ,歲 上 一 匹 絹 , 亦 可 足 用 矣 。 」 吳 末 , 甘 橘 成 , 歲 得 絹 數千 匹 。 恒 稱 【 四 六 】 太 史 公 所 謂 「 江 陵 千 樹 橘 , 與 千 戶侯 等 」 者 也 。 樊 重 【 四 七 】 欲 作 器 物 , 先 種 梓 、 漆 , 時人 嗤 之 。 然 積 以 歲 月 , 皆 得 其 用 , 向 之 笑 者 , 咸 求 假 焉。 此 種 殖 ( 二 七 ) 之 不 可 已 已 也 。 諺 曰 : 「 一 年 之 計 ,莫 如 樹 穀 ; 十 年 之 計 , 莫 如 樹 木 。 」 此 之 謂 也 。

    《 書 》 曰 ( 二 八 ) : 「 稼 穡 之 艱 難 。 」 《 孝 經 》曰 ( 二 九 ) :「
用 天 之 道 , 因 地 之 利 , 謹 身 節 用 , 以 養 父 母 。 」 《 論語 》 曰 ( 三 十 ) : 「 百 姓 不 足 , 君 孰 與 足 ? 」 漢 文 帝 曰: 「 朕 為 天 下 守 財 矣 , 安 敢 妄 用 哉 ! 」 孔 子 曰 ( 三 一 ): 「 居 家 理 , 治 可 移 於 官 。 」 然 則 家 猶 國 , 國 猶 家 , 是以 家 貧 則 思 良 妻 , 國 亂 則 思 良 相 , 其 義 一 也 。

    夫 財 貨 之 生 , 既 艱 難 矣 , 用 之 又 無 節 ; 凡 人 之 性, 好 懶 惰 矣 , 率 之 又 不 篤 ; 加 以 政 令 失 所 , 水 旱 為 災 ,一 穀 不 登 , 胔 腐 ( 三 二 ) 相 繼 : 古 今 同 患 , 所 不 能 止 也, 嗟 乎 ! 且 飢 者 有 過 甚 之 願 , 渴 者 有 兼 量 之 情 。 既 飽 而後 輕 食 , 既 暖 而 後 輕 衣 。 或 由 年 穀 豐 穰 , 而 忽 於 蓄 積 ;或 由 布 帛 優 贍 , 而 輕 於 施 與 : 窮 窘 之 來 , 所 由 有 漸 。 故《 管 子 》 曰 ( 三 三 ) : 「 桀 有 天 下 , 而 用 不 足 ; 湯 有 七十 二 里 , 而 用 有 餘 , 天 非 獨 為 湯 雨 菽 、 粟 也 。 」 蓋 言 用之 以 節 。

    《 仲 長 子 》 曰 ( 三 四 ) : 「 鮑 魚 【 四 八 】 之 肆 ,不 自 以 氣 為 臭 ; 四 夷 之 人 , 不 自 以 食 為 異 : 生 習 使 之 然也 。 居 積 習 之 中 , 見 生 然 之 事 , 夫 孰 自 知 非 者 也 ? 斯 何異 蓼 中 之 蟲 , 而 不 知 藍 之 甘 乎 ? 」

    今 採 捃 經 傳 , 爰 及 歌 謠 , 詢 之 老 成 , 驗 之 行 事 ,起 自 耕 農 , 終 於 醯 、 醢 【 四 九 】 , 資 生 之 業 , 靡 不 畢 書, 號 曰 《 齊 民 要 術 》 。 凡 九 十 二 篇 , 束 ( 三 五 ) 為 十 卷。 卷 首 皆 有 目 錄 , 於 文 雖 煩 , 尋 覽 差 易 。 其 有 五 穀 、 果、 蓏 非 中 國 【 五 0 】 所 殖 者 , 存 其 名 目 而 已 ; 種 蒔 之 法, 蓋 無 聞 焉 。 捨 本 逐 末 , 賢 哲 所 非 , 日 富 歲 貧 , 飢 寒 之漸 , 故 商 賈 之 事 , 闕 而 不 錄 。 花 草 之 流 , 可 以 悅 目 , 徒有 春 花 , 而 無 秋 實 , 匹 諸 浮 偽 , 蓋 不 足 存 。

    鄙 意 曉 示 家 童 【 五 一 】 , 未 敢 聞 之 有 識 , 故 丁 寧周 至 , 言 提 其 耳 , 每 事 指 斥 , 不 尚 浮 辭 。 覽 者 無 或 嗤 焉。

( 一 )   見 《 史 記 ‧ 平 準 書 》 , 「 蓋藏 」 作 「 藏 蓋 」 。

( 二 )   「 若 」 , 金 抄 作 「 若 古 」 ,「 古 」 是 衍 文 ; 明 抄 、 湖 湘 本 、 《 津 逮 》 本 又 訛 「 若 」為 「 者 」 , 變 成 「 者 古 」 , 不 通 ; 張 校 作 「 者 若 」 。 按《 史 記 ‧ 平 準 書 》 如 淳 注 的 原 文 是 : 「 齊 等 無 有 貴 賤 ,故 謂 之 齊 民 , 若 今 言 平 民 矣 。 」 張 校 多 「 者 」 字 亦 通 ,故 從 張 校 。

( 三 )   注 中 三 「 民 」 字 , 原 均 作 「人 」 , 係 唐 人 避 唐 太 宗 李 世 民 之 名 改 , 宋 以 後 一 直 沿 用未 改 。 《 史 記 ‧ 平 準 書 》 原 文 作 「 民 」 , 茲 據 以 改 復 。

( 四 )   金 抄 、 黃 校 、 張 校 作 「 是 」, 明 抄 、 湖 湘 本 等 作 「 食 」 。 按 本 段 全 文 係 節 引 自 《 漢書 ‧ 食 貨 志 》 , 此 句 《 食 貨 志 》 原 文 是 : 「 舜 命 后 稷 ,以 黎 民 祖 飢 , 是 為 政 首 。 」 《 要 術 》 既 刪 去 「 以 黎 民 祖飢 」 , 應 以 明 抄 作 「 食 」 為 長 , 故 從 明 抄 。

( 五 )   見 《 管 子 ‧ 揆 度 》 篇 , 又 見《 輕 重 甲 》 篇 , 文 字 稍 異 。 下 面 「 倉 廩 實 」 云 云 , 見 《管 子 ‧ 牧 民 》 篇 , 二 「 知 」 字 上 均 多 「 則 」 字 。

( 六 )   《 論 語 ‧ 微 子 》 篇 : 「 子 路從 ( 孔 子 ) 而 後 , 遇 丈 人 以 杖 荷 蓧 。 子 路 問 曰 : 『 子 見夫 子 乎 ? 』 丈 人 曰 : 『 四 體 不 勤 , 五 穀 不 分 , 孰 為 夫 子? 』 」

( 七 )   見 《 左 傳 ‧ 宣 公 》 十 二 年 ,「 人 生 」 作 「 民 生 」 。 《 要 術 》 作 「 人 」 , 可 能 也 是 唐人 避 改 的 。

( 八 )   明 抄 、 湖 湘 本 無 「 古 」 字 ,金 抄 及 《 輯 要 》 引 有 。

( 九 )   「 故 李 悝 … … 而 雄 諸 侯 」 ,節 採 自 《 漢 書 ‧ 食 貨 志 》 。 《 食 貨 志 》 原 文 是 : 「 李 悝為 魏 文 侯 作 盡 地 力 之 教 , … … 國 以 富 強 。 及 秦 孝 公 用 商君 , … … 急 耕 戰 之 賞 , … … 傾 鄰 國 而 雄 諸 侯 。 」

( 十 )   見 《 淮 南 子 》 ( 《 四 部 叢 刊》 本 ) 《 脩 務 訓 》 , 文 字 稍 異 。 其 中 「 陽 盱 」 作 「 陽 眄」 , 字 書 無 「 眄 」 字 , 疑 誤 。

( 十 一 ) 《 隋 書 ‧ 經 籍 志 》 著 錄 有 《仲 長 子 昌 言 》 十 二 卷 。 《 昌 言 》 係 東 漢 仲 長 統 撰 , 現 已失 傳 。 《 後 漢 書 ‧ 仲 長 統 傳 》 採 錄 其 《 昌 言 》 中 《 理 亂》 等 三 篇 , 是 極 小 一 部 分 。 唐 ‧ 魏 徵 等 《 群 書 治 要 》 中收 有 「 《 仲 長 子 昌 言 》 」 , 與 崔 寔 《 政 論 》 合 成 一 卷 ,亦 極 簡 略 。 《 要 術 》 所 引 仲 長 統 各 條 , 均 不 見 此 二 書 所採 錄 。 其 引 文 引 到 哪 裏 為 止 , 只 能 主 觀 地 就 文 義 推 斷 。

( 十 二 ) 《 譙 子 》 , 或 出 三 國 蜀 譙 周, 或 出 他 人 。 書 已 佚 。

( 十 三 ) 各 本 均 作 「 有 」 , 《 輯 要 》引 作 「 無 」 。 「 不 織 不 衣 」 , 循 下 句 例 應 作 「 不 織 則 不衣 」 解 釋 , 不 作 「 可 以 不 織 不 衣 」 解 釋 , 則 此 處 應 作 「無 」 。

( 十 四 ) 晁 錯 語 節 引 自 《 漢 書 ‧ 食 貨志 》 , 文 字 無 甚 差 別 。

( 十 五 ) 劉 陶 語 見 《 後 漢 書 ‧ 劉 陶 傳》 , 文 同 。

( 十 六 ) 陳 思 王 即 曹 植 ( 子 建 ) 。 今傳 《 曹 子 建 集 》 , 已 非 完 帙 , 不 載 此 段 語 句 。 《 藝 文 類聚 》 卷 五 「 寒 」 引 曹 植 所 上 表 中 有 此 記 載 , 文 句 稍 異 ,並 有 脫 文 。

( 十 七 ) 金 抄 、 明 抄 作 「 嘗 更 」 ; 黃校 作 「 常 更 」 , 「 常 」 應 作 「 嘗 」 ; 湖 湘 本 、 《 津 逮 》本 等 作 「 常 耕 」 , 訛 。 宋 陸 佃 《 埤 雅 》 卷 五「
羝 」 引 《 要 術 》 ( 雖 未 標 明 , 實 出《 要 術 》 ) 作 「 更 嘗 」 , 陸 游 《 感 舊 》 詩 自 注 引 《 要 術》 亦 作 「 更 嘗 」 , 証 明 金 抄 的 正 確 。 因 「 湯 」 屬 陽 韻 ,「 更 」 屬 庚 韻 , 古 韻 陽 、 庚 同 部 , 故 湯 、 更 相 協 , 正 合古 諺 形 式 。 後 世 湯 、 嘗 相 協 , 乃 倒 「 嘗 更 」 為 「 更 嘗 」。

( 十 八 ) 黃 校 、 張 校 、 明 抄 作 「  」, 無 此 字 , 誤 ; 金 抄 、 湖 湘 本 作 「 牸 」 , 《 孔 叢 子 》 原文 亦 作 「 牸 」 , 音 字 , 是 母 畜 的 通 稱 , 茲 據 改 。

( 十 九 ) 明 抄 、 湖 湘 本 作 「 孿 」 , 是雙 生 子 , 誤 ; 金 抄 、 《 津 逮 》 本 等 及 《 三 國 志 ‧ 魏 志 》引 《 魏 略 》 均 作 「 孿 」 , 指 裙 的 過 分 褶 疊 費 料 , 茲 據 改。

( 二 十 ) 「 積 」 , 金 抄 、 明 抄 作 「 種」 , 誤 ; 據 湖 湘 本 等 及 《 後 漢 書 ‧ 崔 寔 傳 》 改 正 。

( 二 一 ) 「 潁 」 , 明 抄 、 湖 湘 本 等 作「 穎 」 , 誤 ; 據 金 抄 、 漸 西 本 及 《 漢 書 ‧ 黃 霸 傳 》 改 正。

( 二 二 ) 金 抄 、 黃 校 、 張 校 作 「 樹 」, 同 《 漢 書 ‧ 龔 遂 傳 》 ; 明 抄 、 湖 湘 本 等 作 「 株 」 。

( 二 三 ) 金 抄 及 《 輯 要 》 引 《 要 術 》作 「 五 雞 」 , 他 本 作 「 五 母 雞 」 。 按 《 要 術 》 文 句 全 同《 漢 書 ‧ 龔 遂 傳 》 , 《 龔 遂 傳 》 亦 無 「 母 」 字 , 故 從 金抄 。

( 二 四 ) 金 抄 、 黃 校 、 明 抄 作 「 僮 种」 , 張 校 作 「 童 种 」 , 湖 湘 本 、 《 津 逮 》 本 等 作 「 童 恢」 。 茲 從 金 抄 , 參 看 注 釋 〔 三 四 〕 。

( 二 五 ) 明 抄 誤 作 「  」 , 據 金 抄 、湖 湘 本 等 及 《 魏 志 ‧ 杜 畿 傳 》 改 正 。

( 二 六 ) 各 本 均 作 「 柂 」 , 訛 。 《 說文 》 : 「 杝 , 落 也 。 」 《 通 俗 文 》 : 「 柴 垣 曰 杝 。 」 即籬 笆 。 音 豸 , 又 音 移 。 段 玉 裁 注 《 說 文 》 :「
《 齊 民 要 術 》 引 《 仲 長 子 》 曰 : 『柂 落 不 完 , … … 』 柂 者 , 杝 之 誤 。 」 茲 據 改 。

( 二 七 ) 明 抄 作 「 植 」 , 茲 依 金 抄 作「 殖 」 。

( 二 八 ) 見 《 尚 書 ‧ 無 逸 》 篇 。

( 二 九 ) 見 《 孝 經 ‧ 庶 人 章 》 , 「 因」 作 「 分 」 。 按 此 字 有 今 、 古 文 之 異 , 今 文 作 「 分 」 ,古 文 作 「 因 」 。 《 要 術 》 採 用 古 文 。 今 本 《 孝 經 》 為 李隆 基 ( 唐 玄 宗 ) 注 本 , 採 用 今 文 作 「 分 」 。

( 三 十 ) 見 《 論 語 ‧ 顏 淵 》 篇 。

( 三 一 ) 孔 子 語 出 《 孝 經 ‧ 廣 揚 名 章》 , 「 治 」 上 多 「 故 」 字 。 此「
故 」 字 湖 湘 本 等 有 , 金 抄 、 黃 校 、明 抄 無 。 《 孝 經 》 邢 昺 疏 : 「 先 儒 以 為 『 居 家 理 』 下 闕一 『 故 』 字 , 御 注 加 之 。 」 「 御 注 」 即 李 隆 基 注 。 可 見此 字 原 來 沒 有 , 始 加 於 唐 。 湖 湘 本 等 據 加 , 非 。

( 三 二 ) 金 抄 、 黃 校 、 張 校 作 「 履 」, 明 抄 、 湖 湘 本 等 作 「 腐 」 。 按 「 胔 」 音 疵 , 指 屍 體 腐爛 , 與 「 腐 」 為 複 詞 , 自 可 解 釋 。 「 履 」 是 步 履 , 「 胔履 相 繼 」 , 雖 可 解 釋 為 腐 屍 如 步 履 之 相 繼 , 接 踵 而 來 ,如《
新 唐 書 ‧ 李 栖 筠 傳 》 所 謂 「 死 徙 踵路 」 , 亦 即 卷 二 《 種 芋 》 篇 「 餓 死 滿 道 , 白 骨 交 橫 」 的意 思 , 但 以 作 「 腐 」 較 明 允 , 故 從 明 抄 。

( 三 三 ) 《 管 子 》 卷 二 三 《 地 數 》 篇: 「 昔 者 桀 霸 有 天 下 , 而 用 不 足 ; 湯 有 七 十 里 之 薄 , 而用 有 餘 , 天 非 獨 為 湯 雨 菽 、 粟 , 而 地 非 獨 為 湯 出 財 物 也。 」

( 三 四 ) 《 仲 長 子 》 語 , 不 見 今 傳 仲長 統 《 昌 言 》 , 已 在 校 記 ( 十 一 ) 說 明 。 此 段 語 句 , 究竟 至 何 處 止 為 《 仲 長 子 》 原 文 , 很 難 確 定 。 現 在 暫 將 全段 作 為 《 仲 長 子 》 原 文 。

( 三 五 ) 金 抄 作 「 束 」 , 他 本 作 「 分」 。 當 時 寫 書 捲 束 成 「 卷 」 , 故 從 金 抄 。

【 一 】   《 漢 書 ‧ 食 貨 志 》 : 「 堯 命四 子 , 以 敬 授 民 時 。 」 四 子 指 羲 仲 、 羲 叔 、 和 仲 、 和 叔, 後 亦 簡 稱 羲 和 。 事 出 《 尚 書 ‧ 堯 典 》 , 記 載 堯 命 四 人釐 定 春 夏 秋 冬 四 時 , 以 正 農 時 。

【 二 】   《 漢 書 ‧ 食 貨 志 》 : 「 禹 平洪 水 , 定 九 州 , 制 土 田 , … … 萬 國 作 乂 。 」 事 出 《 禹 貢》 。 「 乂 」 是 治 理 的 意 思 。

【 三 】   「 祭 」 通 「 際 」 , 不 是 祭 祀。 「 桑 林 之 祭 」 , 《 淮 南 子 ‧ 脩 務 訓 》 作 「 桑 山 之 林 」, 而 《 主 術 訓 》 逕 作 「 桑 林 之 際 」 。 又 《 本 經 訓 》 : 「禽 ( 即 擒 字 ) 封 狶 ( 大 豬 ) 於 桑 林 。 」 高 誘 注 : 「 桑 林, 湯 所 禱 旱 『 桑 山 之 林 』 。 」 故 「 桑 林 之 祭 」 , 意 即 桑山 之 林 際 。 《 春 秋 繁 露 》 卷 十 六 《 祭 義 》 : 「 祭 之 為 言, 際 也 。 」 《 廣 雅 ‧ 釋 言 》 :「
祭 , 際 也 。 」 上 文 「 以 身 解 於 陽 盱之 河 」 , 《 淮 南 子 》 高 誘 注 : 「 為 治 水 解 禱 , 以 身 為 質。 解 讀 解 除 之 解 。 」 謂 以 身 為 質 , 為 解 除 洪 水 災 害 祈 禱, 也 就 是 決 心 要 把 洪 水 治 好 , 不 惜 捐 軀 獻 身 之 意 。 陽 盱河 , 高 注 : 「 在 秦 地 。 」 盱 音 吁 。

【 四 】   「 求 贍 」 , 需 要 得 到 滿 足 ,生 活 過 得 好 。

【 五 】   高 誘 注 : 「 烈 , 業 也 。 」

【 六 】   「 簠 、 簋 」 , 古 時 盛 食 物 的器 具 , 竹 木 製 或 銅 製 。 簠 , 音 甫 , 外 方 內 圓 ; 簋 , 音 軌, 外 圓 內 方 。 但 型 製 亦 有 小 異 者 。 

【 七 】   「 釜 」 、 「 鍾 」 , 古 時 量 器名 稱 。 釜 是 六 斗 四 升 , 鍾 是 六 石 四 斗 。 《 左 傳 ‧ 昭 公 三年 》 : 「 齊 舊 四 量 : 豆 、 區 、 釜 、 鍾 。 四 升 為 豆 , 各 自其 四 , 以 登 於 釜 , 釜 十 則 鍾 。 」

【 八 】   「 尚 」 , 僥 倖 妄 想 的 意 思 。《 漢 書 ‧ 敘 傳 上 》 : 「 尚 粵 其 義 。 」 顏 師 古 注 : 「 尚 ,庶 幾 也 , 願 也 。 」 《 詩 經 ‧ 衛 風 ‧ 兔 爰 》 孔 穎 達 疏 : 「易 曰 : 庶 , 幸 也 ; 幾 , 覬 也 。 是 庶 幾 者 , 幸 覬 之 意 也 。」 上 文 「 矧 夫 」 是 何 況 的 意 思 。

【 九 】   「 異 宿 」 , 指 歇 宿 時 有 遠 近, 因 為 走 得 快 的 已 趕 到 前 站 , 走 得 慢 的 還 掉 在 後 頭 , 這是 對 下 一 句 作 比 喻 。

【 一 0 】 「 短 褐 」 , 粗 麻 短 衣 。

【 一 一 】 趙 過 , 漢 武 帝 時 任 「 搜 粟 都尉 」 ( 中 央 高 級 農 官 ) , 曾 總 結 農 民 經 驗 創 製 成 一 種 「三 犁 共 一 牛 」 的 新 農 具 ( 即 今 耬 車 ) , 見 卷 一 《 耕 田 》篇 引 崔 寔 《 政 論 》 文 。 他 教 導 和 推 廣 「 代 田 法 」 和 這 種新 農 具 的 事 蹟 與 成 效 《 漢 書 ‧ 食 貨 志 》 有 詳 細 記 述 ( 卷一 《 種 穀 》 篇 引 載 其 全 文 ) 。 但 牛 耕 不 始 於 趙 過 , 趙 過只 是 在 原 已 用 牛 耕 的 基 礎 上 有 所 改 進 。

【 一 二 】 「 縑 」 是 細 絹 , 「 牘 」 是 竹木 簡 , 有 紙 以 前 的 文 字 , 寫 在 這 些 上 面 , 即 所 謂 「 竹 、帛 」 。 其 缺 點 是 縑 帛 貴 , 竹 、 木 簡 笨 重 。 「 方 」 是 「 比」 的 意 思 。 這 是 說 自 東 漢 蔡 倫 用 植 物 纖 維 改 進 造 紙 方 法後 , 比 起 過 去 來 , 就 沒 有 用 「 縑 、 牘 」 那 樣 煩 費 了 。 事見 《 後 漢 書 ‧ 蔡 倫 傳 》 。

【 一 三 】 西 漢 宣 帝 時 , 耿 壽 昌 建 議 在邊 郡 修 建 倉 庫 , 穀 賤 時 以 較 高 的 價 格 買 進 , 貴 時 以 較 低的 價 格 賣 出 , 以 調 節 糧 價 , 叫 做 「 常 平 倉 」 。 事 見 《 漢書 ‧ 食 貨 志 》 。

【 一 四 】 桑 弘 羊 的 「 均 輸 法 」 , 在 經過 試 辦 階 段 後 , 於 漢 武 帝 元 封 元 年 ( 公 元 前 一 一 ○ 年 )正 式 施 行 於 全 國 。 辦 法 是 把 各 地 一 向 為 商 人 所 爭 購 販 運牟 利 的 產 品 , 列 為 人 民 向 政 府 繳 納 的 實 物 貢 賦 ( 即 將 原徵 貢 賦 的 品 類 改 變 ) , 由 政 府 直 接 徵 收 掌 握 , 除 一 部 分按 需 要 逕 運 京 都 長 安 外 , 其 餘 都 由 當 地 轉 運 到 市 價 較 高的 地 方 賣 去 , 把 錢 交 回 中 央 。 這 就 是 所 謂 「 均 輸 」 。 主要 目 的 在 平 抑 物 價 , 防 止 商 人 投 機 倒 把 , 而 增 加 中 央 收入 。 事 見 《 史 記 ‧ 平 準 書 》 及 《 漢 書 ‧ 食 貨 志 》 。

【 一 五 】 「 嘗 」 是 曾 經 , 「 更 」 是 經歷 。 這 句 古 語 是 說 , 即 使 聰 明 如 禹 湯 , 終 不 如 親 身 實 踐得 來 的 知 識 高 明 。

【 一 六 】 樊 遲 , 孔 子 弟 子 , 事 見 《 論語 ‧ 子 路 》 篇 。

【 一 七 】 猗 頓 , 春 秋 時 人 , 在 猗 氏 (今 山 西 臨 猗 縣 , 一 說 安 澤 縣 ) 牧 養 牛 羊 致 富 。 事 出 《 孔叢 子 》 卷 五 《 陳 士 義 》 篇 , 有 較 詳 記 載 。 所 載 陶 朱 公 (即 范 蠡 ) 語 作 : 「 子 欲 速 富 , 當 畜 五 牸 。 」 《 要 術 》 卷六《
養 牛 馬 驢 騾 》 篇 再 引 此 句 同 《 孔 叢子 》 。 「 五 牸 」 , 據 《 養 牛 馬 驢 騾 》 篇 注 文 , 指 牛 、 馬、 豬 、 羊 、 驢 五 種 母 畜 。 《 史 記 ‧ 貨 殖 列 傳 》 及 《 漢 書 ‧ 食 貨 志 》 均 稱 猗 頓 以 鹽 業 致 富 , 無 繁 殖 牛 羊 致 富 說 法。

【 一 八 】 任 延 , 自 漢 光 武 初 年 至 漢 明帝 永 平 十 一 年 ( 公 元 六 十 八 年 ) 病 卒 , 歷 任 九 真 、 武 威、 潁 川 、 河 內 四 郡 太 守 。 在 九 真 四 年 。 事 見《
後 漢 書 》 及 《 東 觀 漢 記 ‧ 任 延 傳 》。 「 乃 令 鑄 作 田 器 , 教 之 墾 闢 , 歲 歲 開 廣 , 百 姓 充 給 」一 段 文 字 , 見 於 《 後 漢 書 ‧ 任 延 傳 》 , 指 任 延 。 王 景 事蹟 , 與 此 相 類 , 故 《 要 術 》 連 類 並 稱 , 參 看 注 釋 【 一 九】 。 三 百 年 後 俞 益 期 遷 居 其 地 , 記 述 自 任 延 教 導 犁 耕 以來 , 有 「 白 田 」 、「
赤 田 」 的 兩 熟 稻 , 「 米 不 外 散 , 恒為 豐 國 」 ( 參 看 卷 十 「 稻 〔 二 〕 」 注 釋 【 一 】 ) 。

【 一 九 】 王 景 是 東 漢 著 名 水 利 專 家 ,治 理 黃 河 , 著 有 功 績 。 《 後 漢 書 ‧ 王 景 傳 》 稱 景 於 漢 章帝 建 初 八 年 ( 公 元 八 十 三 年 ) 任 廬 江 太 守 ,「
先 是 , 百 姓 不 知 牛 耕 , 致 地 力 有 餘, 而 食 常 不 足 。 郡 界 有 楚 相 孫 叔 敖 所 起 芍 陂 稻 田 , 景 乃驅 率 吏 民 , 修 起 蕪 廢 , 教 用 犁 耕 。 由 是 墾 闢 倍 多 , 境 內豐 給 。 」 芍 陂 是 我 國 最 早 的 大 型 蓄 水 陂 塘 , 「 陂 徑 百 里, 灌 田 萬 頃 」 ( 王 景 傳 李 賢 注 ) 。 今 安 徽 壽 縣 安 豐 塘 是其 遺 址 , 但 已 淤 縮 很 多 。 廬 江 郡 治 在 今 安 徽 廬 江 縣 。

【 二 0 】 皇 甫 隆 , 三 國 魏 時 人 , 嘉 平( 公 元 二 四 九 至 二 五 三 年 ) 中 任 燉 煌 太 守 。 《 三 國 志 ‧ 魏 志 》 卷 十 六 《 倉 慈 傳 》 注 引 《 魏 略 》 稱 :「
初 , 燉 煌 不 甚 曉 田 , 常 灌 溉 滀 水 ,使 極 濡 洽 , 然 後 乃 耕 。 又 不 曉 作 耬 犁 、 用 水 。 及 種 , 人牛 功 力 既 費 , 而 收 穀 更 少 。 隆 到 , 教 作 耬 犁 , 又 教 衍 溉。 歲 終 率 計 , 其 所 省 庸 力 過 半 , 得 穀 加 五 。 」 下 文 接 敘節 省 裙 料 一 事 , 《 要 術 》 文 句 , 全 同 《 魏 略 》 。 「 耬 犁」 即 耬 車 。 皇 甫 隆 不 僅 向 燉 煌 地 區 傳 進 播 種 器 , 並 且 還改 進 了 耕 作 和 灌 溉 技 術 , 所 以 得 到 增 產 。

【 二 一 】 茨 充 , 漢 光 武 時 繼 衛 颯 任 桂陽 太 守 , 事 蹟 見 《 東 觀 漢 記 》 及 《 後 漢 書 ‧ 茨 充 傳 》 ,前 者 較 詳 , 後 者 簡 略 。 《 要 術 》 說 茨 充 任 桂 陽 縣 令 , 與本 傳 不 同 。 核 對 《 要 術 》 材 料 來 源 , 似 出 《 東 觀 漢 記 》, 如 非 《 漢 記 》 有 殘 闕 , 疑 即 《 要 術 》 有 誤 字 。 桂 陽 郡治 , 在 今 湖 南 郴 縣 。 桂 陽 縣 即 今 廣 東 連 縣 。 「 今 江 南 知桑 蠶 織 履 , 皆 充 之 教 也 。 」 《 東 觀 漢 記 》 原 有 , 非 《 要術 》 所 加 , 原 文 是 : 「 至 今 江 南 頗 知 桑 蠶 織 履 , 皆 充 之化 也 。 」 因 此 「 今 」 指 《 茨 充 傳 》 寫 作 的 時 代 , 不 是 賈思 勰 時 代 。

【 二 二 】 崔 鴻 《 十 六 國 春 秋 》 : 「 王延 , 後 母 遇 之 無 道 , 恒 取 鋪 穰 及 敗 麻 頭 , 與 延 貯 衣 。 」這 裏 「 以 麻 枲 頭 貯 衣 」 , 當 時 沒 有 棉 花 , 當 地 又 不 知 養蠶 , 用 廢 麻 頭 裝 進 夾 衣 中 取 暖 。 「 枲 」 音 喜 , 大 麻 雄 株。「
麻 枲 頭 」 是 緝 績 麻 縷 過 程 中 剔 剩 下來 的 雜 亂 麻 纖 維 , 也 叫 「 麻 腳 」 。

【 二 三 】 「 麤 」 是 南 楚 人 稱 麻 鞋 草 履的 俗 名 , 這 裏 不 是 「 粗 」 的 異 寫 字 。 揚 雄 《 方 言 》 卷 四: 「 屝 、 屨 、 麤 、 履 也 。 … … 南 楚 、 江 、 沔 之 間 , 總 謂之 麤 。 」 史 游 《 急 就 篇 》 顏 師 古 注 : 「 麤 者 , 麻 枲 雜 履之 名 也 , 南 楚 、 江 、 淮 之 間 , 通 謂 之 麤 。 」 字 亦 作 「 ● 」 , 《 釋 名 ‧ 釋 衣 服 》 : 「 荊 州 人 曰 ● , 絲 、 麻 、 韋 、草 , 皆 同 名 也 。 ● , 措 也 , 言 所 以 安 措 足 也 。 」 《 說 文》 : 「 ● , 艸 履 也 。 」 清 桂 馥 《 說 文 解 字 義 證 》 即 引 《東 觀 漢 記 》 「 少 麤 履 」 此 句 以 證 釋 說 文 「 ● 」 字 。 桂 陽地 屬 南 楚 , 茨 充 正 用 了 當 地 的 方 言 , 《 茨 充 傳 》 是 根 據茨 充 的 材 料 寫 的 。 上 文 「 窳 」 , 音 羽 , 懶 的 意 思 。

【 二 四 】 「 紵 麻 」 即 苧 麻 。

【 二 五 】 崔 寔 , 東 漢 後 期 漢 桓 帝 時 人, 著 有 《 四 民 月 令 》 和 《 政 論 》 。 二 書 均 已 失 傳 , 《 要術 》 各 篇 均 有 引 到 , 特 別 是 《 四 民 月 令 》 , 由 於 《 要 術》 的 引 錄 , 最 早 保 存 了 大 量 的 資 料 。 崔 寔 事 蹟 見 《 後 漢書 ‧ 崔 寔 傳 》 。 五 原 郡 大 致 包 括 今 內 蒙 古 自 治 區 五 原 、臨 河 及 達 爾 罕 茂 明 安 聯 合 旗 西 部 地 區 。

【 二 六 】 黃 霸 , 漢 武 帝 末 年 做 過 「 均輸 長 」 , 漢 宣 帝 時 二 次 出 任 潁 川 太 守 , 先 後 八 年 。 後 累遷 至 丞 相 。 《 要 術 》 所 述 事 蹟 , 節 引 自 《 漢 書 ‧ 黃 霸 傳》 。 潁 川 郡 治 在 今 河 南 禹 縣 。

【 二 七 】 據 《 漢 書 ‧ 黃 霸 傳 》 顏 師 古注 , 「 郵 亭 」 指 傳 送 文 書 的 止 歇 站 ( 即 驛 站 ) , 「 鄉 官」 指 鄉 政 府 辦 事 處 , 當 然 也 包 括 其 基 層 小 吏 , 即 所 謂 「三 老 」 ( 掌 教 化 ) 、 「 嗇 夫 」 ( 掌 賦 稅 、 訴 訟 ) 、 「 游徼 」 ( 掌 治 安 ) 。 下 文 「 鄉 部 」 , 即 指 鄉 辦 事 處 。

【 二 八 】 龔 遂 , 漢 宣 帝 時 年 七 十 餘 ,初 任 渤 海 太 守 。 《 要 術 》 所 述 事 蹟 , 出 自 《 漢 書 ‧ 龔 遂傳 》 。 渤 海 郡 約 有 今 河 北 省 濱 海 地 區 。 龔 遂 、 黃 霸 , 世稱 「 良 吏 」 , 文 獻 上 往 往 「 龔 黃 」 並 稱 。

【 二 九 】 「  」 即 「 薤 」 字 。

【 三 0 】 「 課 」 , 指 檢 查 考 核 其 收 獲多 少 , 是 否 達 到 預 期 的 標 準 ? 下 文 「 督 課 」 則 指 督 促 與課 罰 。

【 三 一 】 召 信 臣 , 稍 後 於 龔 遂 , 曾 任零 陵 、 南 陽 、 河 南 三 郡 太 守 , 漢 元 帝 竟 寧 元 年 ( 公 元 前三 十 三 年 ) 徵 為 少 府 。 《 要 術 》 所 述 , 節 引 自 《 漢 書 召信 臣 傳 》 。 南 陽 郡 有 今 河 南 省 西 南 部 和 湖 北 省 北 部 偏 西地 區 。

【 三 二 】 「 鄉 亭 」 是 漢 代 縣 以 下 的 行政 區 劃 單 位 , 即 所 謂 「 十 里 一 亭 , 十 亭 一 鄉 」 。 ( 《 漢書 ‧ 百 官 公 卿 表 》 ) 《 易 經 ‧ 序 卦 》 : 「 離 者 , 麗 也 。《 說 文 》 : 「 麗 , 旅 行 也 。 」 《 詩 經 ‧ 小 雅 ‧ 魚 麗 》 毛《 傳 》 : 「 麗 , 歷 也 。 」 是 「 離 」 即 經 歷 之 意 。 《 要 術》 語 出 《 漢 書 》 , 《 漢 書 ‧ 西 域 傳 上 》 「 離 一 二 旬 」 ,顏 師 古 注 : 「 離 , 亦 歷 也 。 」 證 明 「 離 鄉 亭 」 意 即 「 歷鄉 亭 」 , 不 是 離 開 鄉 亭 。 此 句 意 謂 召 信 臣 進 入 農 村 , 隨在 止 宿 , 其 止 宿 之 處 , 經 歷 各 鄉 各 亭 , 很 少 呆 在 太 守 衙門 里 。

【 三 三 】 「 水 門 」 即 水 閘 。 「 閼 」 音遏 , 作 「 堰 」 字 用 。 《 漢 書 》 顏 師 古 注 : 「 所 以 壅 水 。」 周 壽 昌 《 漢 書 注 校 補 》 : 「 提 即 隄 字 。 」《
漢 書 補 注 》 引 錢 大 昕 : 「 提 閼 即 堤堰 。 」

【 三 四 】 范 曄 《 後 漢 書 ‧ 童 恢 傳 》 李賢 注 稱 , 童 恢 , 謝 承 《 後 漢 書 》 作 「 僮 种 」 。 據 此 , 僮种 即 童 恢 , 《 要 術 》 材 料 , 似 根 據 謝 承 《 後 漢 書 》 。 但《 要 術 》 所 敘 僮 种 事 蹟 , 范 曄 《 後 漢 書 ‧ 童 恢 傳 》 不 載。 謝 承 《 後 漢 書 》 已 失 傳 , 現 在 殘 存 的 《 東 觀 漢 記 》 亦無 僮 种 或 童 恢 傳 記 。 二 人 關 係 究 竟 如 何 , 已 無 從 查 證 。不 其 縣 在 今 山 東 即 墨 縣 。

【 三 五 】 《 三 國 志 ‧ 魏 志 ‧ 倉 慈 傳 》: 「 京 兆 太 守 濟 北 顏 斐 , … … 為 良 二 千 石 。 」 裴 松 之 注引 《 魏 略 》 : 「 顏 斐 , 字 文 林 。 … … 黃 初 ( 公 元 二 二 ○ 至 二 二 六 年 ) 初 , 轉 為 黃 門 侍 郎 , 後 為 京 兆 太 守 。 始 京兆 從 馬 超 破 後 , 民 人 多 不 專 於 農 殖 。 又 歷 數 四 二 千 石 ,取 解 目 前 , 亦 不 為 民 作 久 遠 計 。 斐 到 官 , 乃 令 屬 縣 整 阡陌 , 樹 桑 果 , … … 。 」 下 文 與《
要 術 》 所 記 相 同 。 但 《 要 術 》 作 「顏 裴 」 , 丁 國 鈞 《 校 勘 記 》 : 「 以 其 字 文 林 推 之 , 此 『裴 』 字 當 為 『 斐 』 之 訛 」 , 茲 據 《 魏 略 》 改 作「
斐 」 。 漢 代 的 京 兆 尹 , 魏 改 稱 京 兆郡 , 郡 治 在 今 西 安 附 近 。

【 三 六 】 「 匠 」 指 製 車 技 藝 。

【 三 七 】 「 丁 」 , 堅 實 的 意 思 。

【 三 八 】 王 丹 , 東 漢 初 人 , 《 後 漢 書》 及 《 東 觀 漢 記 》 均 有 傳 。 下 文 「  」 , 同 「 懶 」 。

【 三 九 】 杜 畿 , 東 漢 末 魏 初 人 , 任 河東 太 守 十 六 年 。 《 三 國 志 ‧ 魏 志 》 有 傳 。 《 要 術 》 所 敘, 與 《 魏 志 》 相 同 。 河 東 郡 在 今 山 西 省 西 南 隅 。

【 四 0 】 「 草 馬 」 即 母 馬 。

【 四 一 】 《 詩 經 ‧ 小 雅 ‧ 甫 田 》 : 「曾 孫 之 庾 , 如 坻 如 京 。 」 廩 積 為 倉 , 露 積 為 庾 。 京 、 坻皆 有 高 丘 之 義 , 這 裏 是 說 穀 物 堆 積 得 象 高 丘 那 樣 , 形 容很 多 。

【 四 二 】 「 堀 」 通 「 窟 」 。

【 四 三 】 「 鄭 」 , 指 秦 王 政 ( 即 秦 始皇 ) 元 年 ( 公 元 前 二 四 六 年 ) 韓 國 水 利 專 家 鄭 國 主 持 開鑿 的 鄭 國 渠 ; 「 白 」 , 指 漢 武 帝 太 始 二 年 ( 公 元 前 九 十五 年 ) 白 公 主 持 修 鑿 的 白 渠 。 二 渠 均 引 涇 水 灌 溉 , 使 關中 農 產 獲 得 豐 收 。

【 四 四 】 仲 長 統 時 期 封 建 莊 園 在 形 成中 , 大 小 莊 園 主 役 使 著 大 量 的 和 不 少 的 「 奴 客 」 , 這 裏用 鞭 打 、 杖 揍 的 辦 法 對 付 他 們 , 充 分 暴 露 莊 園 主 對 男 女「 奴 客 」 的 殘 酷 。

【 四 五 】 李 衡 , 三 國 時 仕 於 吳 , 後 出任 丹 楊 太 守 。 《 吳 志 ‧ 孫 休 傳 》 裴 松 之 注 引 《 襄 陽 記 》: 「 李 衡 , … … 漢 末 入 吳 。 … … 後 嘗 為 諸 葛 恪 司 馬 。 … … 恪 被 誅 , 求 為 丹 陽 太 守 。 … … 衡 每 欲 治 家 , 妻 輒 不 聽。 後 密 遣 客 ( 按 指 「 佃 客 」 、 「 奴 客 」 ) 十 人 , 於 武 陵龍 陽 汎 洲 上 作 宅 , 種 甘 橘 千 株 。 臨 死 敕 兒 曰 : 『 汝 母 惡吾 治 家 , 故 窮 如 是 。 然 吾 州 里 有 千 頭 木 奴 , 不 責 汝 衣 食, 歲 上 一 匹 絹 , 亦 可 足 用 耳 。 』 … … 吳 末 , 衡 甘 橘 成 ,歲 得 絹 數 千 匹 , 家 道 殷 足 。 晉 咸 康 ( 公 元 三 三 五 - 三 四二 年 ) 中 , 其 宅 上 枯 樹 猶 在 。 」 《 水 經 注 》 卷 二 七 「 沅水 」 並 載 其 事 :「
沅 水 又 東 歷 龍 陽 縣 之 氾 洲 。 洲 長 二十 里 , 吳 丹 楊 太 守 李 衡 植 柑 於 其 上 。 」 武 陵 郡 的 龍 陽 縣, 吳 置 , 在 今 湖 南 漢 壽 縣 , 地 當 沅 江 入 洞 庭 湖 處 。 「 氾」 同 「 汎 」 , 「 汎 洲 」 指 湖 中 大 片 的 淤 積 洲 。 「 甘 」 即「 柑 」 字 。 又 東 晉 習 鑿 齒 《 襄 陽 耆 舊 傳 》 亦 載 其 事 , 但說 「 漢 末 為 丹 陽 太 守 」 。 李 衡 妻 是 習 竺 之 女 , 與 習 鑿 齒同 族 。

【 四 六 】 「 恒 稱 」 云 云 , 是 李 衡 自 己常 說 的 話 。 李 衡 死 後 , 其 子 將 千 樹 柑 橘 的 話 告 知 母 親 。其 母 從 七 八 年 前 忽 然 不 見 了 十 戶 「 奴 客 」 和 李 衡 常 說 的話 聯 係 起 來 推 測 , 纔 知 道 有 在 龍 陽 營 植 柑 園 的 事 。 這 常說 的 話 就 是 : 「 汝 父 恒 稱 太 史 公 言 : 『 江 陵 千 樹 橘 , 當封 君 家 。 』 」 上 一 注 釋 所 引 《 襄 陽 記 》 等 三 項 資 料 均 有是 項 記 載 。 太 史 公 語 見 《 史 記 ‧ 貨 殖 列 傳 》 。

【 四 七 】 樊 重 , 漢 光 武 劉 秀 的 外 祖 。《 要 術 》 所 述 , 見 《 後 漢 書 ‧ 樊 重 傳 》 , 文 句 全 同 。

【 四 八 】 「 鮑 魚 」 , 即 醃 魚 , 不 是 鰒魚 ( 石 決 明 ) 。 《 釋 名 ‧ 釋 飲 食 》 : 「 鮑 魚 , 鮑 , 腐 也, 埋 藏 奄 使 腐 臭 也 。 」 「 奄 」 即 「 醃 」 字 。 參 看 卷 七 《貨 殖 》 篇 「 鮿 、 鮑 千 鈞 」 顏 師 古 注 。

【 四 九 】 「 醯 」 音 兮 , 原 義 是 酸 , 這裏 包 括 《 要 術 》 製 醋 、 作 菹 和 釀 造 各 法 。 「 醢 」 音 海 ,原 義 是 肉 醬 , 引 申 為 「 烹 」 , 這 裏 包 括 各 種 醬 、 豉 和 醬藏 食 物 以 及 腌 臘 、 烹 調 各 法 。

【 五 0 】 「 中 國 」 , 指 我 國 北 方 ( 主要 是 後 魏 的 疆 域 ) 。

【 五 一 】 「 家 童 」 , 指 「 家 客 」 、 「奴 客 」 , 不 是 賈 家 的 年 輕 子 弟 。 《 說 文 》 ● 部 : 「 童 ,男 有  ( 按 即 罪 字 ) 曰 奴 , 奴 曰 童 。 」 說 明「
童 」 指 奴 隸 。 而 童 子 的 童 , 古 作 「僮 」 , 《 說 文 》 : 「 僮 , 未 冠 也 。 」 卷 五 《 種 紅 藍 花 梔子 》 篇 正 稱 「 小 兒 僮 女 」 。 和 賈 思 勰 同 時 稍 後 的 顏 之 推則 亦 稱 「 奴 客 」 為 「 家 童 」 , 如 《 顏 氏 家 訓 ‧ 治 家 》 篇: 「 家 童 八 百 , 誓 滿 一 千 。 」 盧 文 弨 解 釋 說 : 「 古 僮 僕作 『 童 』 , 童 子 作『
僮 』 ; 後 乃 互 易 。 」 《 要 術 》 卷 三《 蕪 菁 》 篇 : 「 三 載 得 一 奴 」 ,「
二 十 載 得 一 婢 」 , 卷 七 《 造 神 麴 并酒 》 篇 有 「 奴 客 」 , 這 些 都 包 括 在 當 時 所 謂 「 家 童 」 的範 圍 之 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