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 說 ( 一)

    夫 治 生 之 道 , 不 仕 則 農 ; 若 昧 於 田 疇 , 則 多 匱 乏 。只 如 稼 穡 之 力 , 雖 未 逮 於 老 農 ; 規 畫 之 間 , 竊 自 同 於 「后 稷 【 一 】 」 。 所 為 之 術 , 條 列 後 行 。

    凡 人 家 營 田 , 須 量 己 力 , 寧 可 少 好 , 不 可 多 惡 。假 如 一 具 牛 【 二 】 , 總 營 得 小 畝 三 頃 — — 據 齊 地 大 畝 ,一 頃 三 十 五 畝 也 【 三 】 。 每 年 一 易 ( 二 ) , 必 莫 頻 種 。其 雜 田 地 , 即 是 來 年 穀 資 【 四 】 。

    欲 善 其 事 , 先 利 其 器 。 悅 以 使 人 , 人 忘 其 勞 。 且須 調 習 器 械 , 務 令 快 利 ; 秣 飼 牛 畜 , 事 須 肥 健 ; 撫 恤 其人 , 常 遣 歡 悅 。

    觀 其 地 勢 , 乾 濕 得 所 , 禾 ( 三 ) 秋 收 了 , 先 耕 蕎麥 地 , 次 耕 餘 地 。 務 遣 深 細 , 不 得 趁 多 。 看 乾 濕 , 隨 時蓋 磨 【 五 】 著 切 【 六 】 。 見 世 人 耕 了 , 仰 著 土 塊 , 並 待孟 春 蓋 , 若 冬 乏 水 ( 四 ) 雪 , 連 夏 亢 陽 , 徒 道 秋 耕 不 堪下 種 。 無 問 耕 得 多 少 , 皆 須 旋 【 七 】 蓋 磨 如 法 。

    如 一 具 牛 , 兩 箇 月 秋 耕 , 計 得 小 畝 三 頃 。 經 冬 加料 餵 。 至 十 二 月 內 , 即 須 排 比 農 具 使 足 。 一 ( 五 ) 入 正月 初 , 未 開 陽 氣 上 【 八 】 , 即 更 蓋 所 耕 得 地 一 遍 。

    凡 田 地 中 有 良 有 薄 者 , 即 須 加 糞 糞 之 。

    其 踏 糞 法 : 凡 人 家 秋 收 治 田 後 , 場 上 所 有 穰 、 穀 ● 【 九 】 等 , 並 須 收 貯 一 處 。 每 日 布 牛 腳 下 , 三 寸 厚 ;每 平 旦 收 聚 堆 積 之 ; 還 依 前 布 之 , 經 宿 即 堆 聚 。 計 經 冬一 具 牛 , 踏 成 三 十 車 糞 。 至 十 二 月 、 正 月 之 間 , 即 載 糞糞 地 。 計 小 畝 畝 別 用 五 車 , 計 糞 得 六 畝 。 勻 攤 , 耕 , 蓋著 , 未 須 轉 【 一 0 】 起 。

    自 地 亢 後 , 但 所 耕 地 , 隨 餉 【 一 一 】 蓋 之 ; 待 一段 總 轉 了 , 即 橫 蓋 一 遍 。 計 正 月 、 二 月 兩 箇 月 , 又 轉 一遍 。

    然 後 看 地 宜 納 粟 : 先 種 黑 地 、 微 帶 下 地 【 一 二 】, 即 種 糙 種 【 一 三 】 ; 然 後 種 高 壤 白 地 。 其 白 地 , 候 寒食 【 一 四 】 後 榆 莢 盛 時 納 種 。 以 次 種 大 豆 、 油 麻 等 田 。

    然 後 轉 所 糞 得 地 , 耕 五 、 六 遍 。 每 耕 一 遍 , 蓋 兩遍 , 最 後 蓋 三 遍 。 還 縱 橫 蓋 之 。 候 昏 房 、 心 中 【 一 五 】, 下 黍 種 無 問 。

    穀 , 小 畝 一 升 下 子 , 則 稀 穊 【 一 六 】 得 所 。

    候 黍 、 粟 苗 未 與 壟 齊 , 即 鋤 一 遍 。 黍 經 五 日 , 更報 【 一 七 】 鋤 第 二 遍 。 候 未 蠶 老 畢 , 報 鋤 第 三 遍 。 如 無力 , 即 止 ; 如 有 餘 力 , 秀 後 更 鋤 第 四 遍 。 油 麻 、 大 豆 ,並 鋤 兩 遍 止 , 亦 不 厭 早 鋤 。 穀 , 第 一 遍 便 科 定 【 一 八 】, 每 科 只 留 兩 莖 , 更 ( 六 ) 不 得 留 多 。 每 科 相 去 一 尺 (七 ) 。 兩 壟 頭 空 , 務 欲 深 細 。 第 一 遍 鋤 , 未 可 全 深 ; 第二 遍 , 唯 深 是 求 ; 第 三 遍 , 較 淺 於 第 二 遍 ; 第 四 遍 較 淺( 八 ) 【 一 九 】 。

    凡 蕎 麥 , 五 月 耕 ; 經 二 ( 九 ) 十 五 日 , 草 爛 得 轉; 並 種 , 耕 三 遍 【 二 0 】 。 立 秋 前 後 , 皆 十 日 內 種 之 。假 如 耕 地 三 遍 , 即 三 重 著 子 。 下 兩 重 子 黑 , 上 頭 一 重 子白 , 皆 是 白 汁 ( 十 ) , 滿 似 如 濃 【 二 一 】 , 即 須 收 刈 之。 但 對 梢 相 答 鋪 之 , 其 白 者 日 漸 盡 變 為 黑 , 如 此 乃 為 得所 。 若 待 上 頭 總 黑 , 半 已 下 黑 子 , 盡 總 落 矣 。

    其 所 糞 種 黍 地 , 亦 刈 黍 了 ( 十 一 ) , 即 耕 兩 遍 ,熟 蓋 , 下 糠 ( 十 二 ) 麥 。 至 春 , 鋤 三 遍 止 。

    凡 種 小 麥 地 , 以 五 月 內 耕 一 遍 , 看 乾 濕 轉 之 , 耕三 遍 為 度 。 亦 秋 社 後 即 種 。 至 春 , 能 鋤 得 兩 遍 最 好 。

    凡 種 麻 地 , 須 耕 五 、 六 遍 , 倍 蓋 之 。 以 夏 至 前 十日 下 子 。 亦 鋤 兩 遍 。 仍 須 用 心 細 意 抽 拔 全 稠 鬧 【 二 二 】細 弱 不 堪 留 者 , 即 去 卻 。

    一 切 但 依 此 法 , 除 蟲 災 外 , 小 小 旱 , 不 至 全 損 。何 者 ? 緣 蓋 磨 數 多 故 也 。 又 鋤 耨 以 時 。 諺 曰 : 「 鋤 頭 三寸 澤 」 , 此 之 謂 也 。 堯 湯 旱 澇 之 年 【 二 三 】 , 則 不 敢 保。 雖 然 , 此 乃 常 式 。 古 人 云 : 「 耕 鋤 不 以 水 旱 息 功 , 必獲 豐 年 之 收 。 」

    如 去 城 郭 近 , 務 須 多 種 瓜 ( 十 三 ) 、 菜 、 茄 子 等, 且 得 供 家 , 有 餘 出 賣 。 只 如 十 畝 之 地 , 灼 然 【 二 四 】良 沃 者 , 選 得 五 畝 , 二 畝 半 種 蔥 , 二 畝 半 種 諸 雜 菜 ; 似校 平 ( 十 四 ) 者 種 瓜 、 蘿 蔔 。 其 菜 每 至 春 二 月 內 , 選 良沃 地 二 畝 熟 , 種 葵 【 二 五 】 、 萵 苣 。 作 畦 , 栽 蔓 菁 【 二六 】 , 收 子 。 至 五 月 、 六 月 , 拔 諸 菜 先 熟 者 ( 十 五 ) ,並 須 盛 裹 ( 十 六 ) , 亦 收 子 訖 。 應 空 閑 地 種 蔓 菁 、 萵 苣、 蘿 蔔 等 , 看 稀 稠 鋤 其 科 。 至 七 月 六 日 、 十 四 日 【 二 七】 , 如 有 車 牛 , 盡 割 賣 之 ; 如 自 無 車 牛 , 輸 ( 十 七 ) 與人 。 即 取 地 種 秋 菜 。

    蔥 , 四 月 種 。 蘿 蔔 及 葵 , 六 月 種 。 蔓 菁 , 七 月 種。 芥 , 八 月 種 。 瓜 , 二 月 種 ; 如 擬 種 瓜 四 畝 , 留 四 月 種, 並 鋤 十 遍 。 蔓 菁 、 芥 子 , 並 鋤 兩 遍 。 葵 、 蘿 蔔 , 鋤 三遍 。 蔥 , 但 培 ( 十 八 ) 鋤 四 遍 。 白 豆 、 小 豆 , 一 時 種 ,齊 熟 , 且 免 摘 角 。 但 能 依 此 方 法 , 即 萬 不 失 一 。

( 一 )   《 要 術 》 卷 三 另 有 《 雜 說 》篇 , 這 個 放 在 卷 前 的 「 雜 說 」 , 非 賈 思 勰 原 作 , 已 為 研究 《 要 術 》 者 所 公 認 。

( 二 )   明 抄 作 「 二 易 」 , 不 通 , 誤; 茲 據 金 抄 、 黃 校 、 張 校 、 湖 湘 本 等 作 「 一 易 」 。

( 三 )   黃 校 、 張 校 、 明 抄 作 「 示 」, 誤 ; 湖 湘 本 、 《 津 逮 》 本 作「
凡 」 , 係 出 後 人 更 改 ; 僅 金 抄 作 「禾 」 , 指 「 五 穀 」 的 通 名 , 可 能 對 ( 本 篇 稱 穀 子 為 「 穀」 或 「 粟 」 , 不 稱 「 禾 」 ) 。 但 這 個 通 稱 在 本 篇 不 但 別無 二 例 , 而 且 在 這 裏 也 很 突 兀 , 依 據 本 篇 作 者 用 詞 特 點, 「 禾 」 也 可 能 原 是 「 亦 」 字 。 「 亦 」 是 「 但 」 、 「 只要 」 的 意 思 , 下 文「
亦 刈 黍 了 」 , 即 作 此 解 。

( 四 )   黃 校 、 明 抄 作 「 冰 」 , 誤 ;茲 據 金 抄 作 「 水 」 。

( 五 )   明 抄 、 湖 湘 本 等 作 「 一 」 ,金 抄 、 黃 校 作 「 亦 」 。 「 一 」 字 較 勝 。

( 六 )   黃 校 、 張 校 、 明 抄 作 「 要 」, 茲 從 金 抄 、 湖 湘 本 作 「 更 」 。

( 七 )   《 要 術 》 中 所 有 「 尺 」 字 ,黃 校 、 張 校 、 明 抄 均 作 「 赤 」(
明 抄 有 個 別 例 外 ) , 金 抄 均 作 「 尺」 。 古 代 「 赤 」 與 「 尺 」 通 , 但 今 已 不 通 行 , 且 院 刻 亦作 「 尺 」 , 茲 一 律 採 用 「 尺 」 字 。

( 八 )   金 抄 、 張 校 、 黃 校 劉 錄 及 明抄 等 均 作 「 較 淺 」 ; 黃 校 陸 錄 作 「 較 淺 於 第 三 遍 」 , 非。

( 九 )   明 抄 、 湖 湘 本 作 「 三 」 , 茲據 金 抄 作 「 二 」 , 《 輯 要 》 引 亦 作 「 二 」 。

( 十 )   金 抄 作 「 ● 」 , 明 抄 作 「 汗」 , 均 訛 ; 茲 從 黃 校 、 張 校 、 湖 湘 本 等 作 「 汁 」 。 《 輯要 》 引 作 「 皆 有 白 汁 滿 如 濃 」 。

( 十 一 ) 各 本 均 訛 作 「 子 」 , 僅 金 抄作 「 了 」 , 是 唯 一 正 確 的 字 。

( 十 二 ) 各 本 均 作 「 糠 」 , 疑 「 穬 」之 訛 。 穬 麥 即 裸 大 麥 , 亦 稱 元 麥 。

( 十 三 ) 本 段 內 四 「 瓜 」 字 , 金 抄 、明 抄 均 作 「 眾 」 ( 院 刻 殘 頁 剩 有 後 二 瓜 字 , 亦 作 「 眾 」) , 明 清 刻 本 均 作 「 瓜 」 , 黃 校 、 張 校 未 校 出 , 可 能 亦作 「 瓜 」 。 按 「 眾 」 即 「 菰 」 字 , 是 茭 白 , 也 許 本 篇 作者 習 慣 上 寫 「 瓜 」 為 「 眾 」 , 猶 「 果 」 之 寫 作 「  」 。但 在 這 裏 易 致 混 淆 , 茲 一 律 改 作 「 瓜 」 。

( 十 四 ) 明 抄 、 湖 湘 本 、 《 津 逮 》 本作 「 邵 平 」 , 但 明 抄 「 邵 」 字 不 像 明 抄 抄 寫 者 同 一 人 的寫 體 , 疑 原 係 空 白 而 由 後 人 據 明 刻 本 添 補 ; 湖 湘 本 則 眉上 刻 有 校 語 說 : 「 『 似 邵 平 者 』 , 恐 訛 」 ; 金 抄 、 黃 校、 張 校 作 「 校 平 」 。 按 邵 平 以 種 瓜 著 稱 ( 見 卷 二 《 種 瓜》 篇 ) , 但 史 籍 並 無 種 蘿 蔔 記 載 , 湖 湘 本 校 語 已 疑 其 誤。 「 校 」 通 「 較 」 , 如 將 「 似 」 字 改 作 「 以 」 字 , 則 「以 較 平 者 種 瓜 、 蘿 蔔 」 , 差 可 解 釋 , 惟 「 平 」 如 指 其 餘五 畝 比 較 平 常 的 地 或 較 平 坦 的 地 , 則 詞 義 仍 有 未 周 。 這是 一 個 還 沒 有 解 決 的 問 題 。

( 十 五 ) 黃 校 、 湖 湘 本 等 有 「 者 」 字, 院 刻 、 金 抄 、 明 抄 無 。

( 十 六 ) 兩 宋 本 作 「 盛 裹 」 , 湖 湘 本、 《 津 逮 》 本 訛 作 「 勝 衰 」 。 惟 「 並 須 盛 裹 , 亦 收 子 訖」 , 疑 應 倒 作 「 亦 收 子 訖 , 並 須 盛 裹 」 , 則「
盛 裹 」 指 種 子 貯 藏 , 比 較 合 適 。

( 十 七 ) 院 刻 、 金 抄 等 作 「 輸 」 , 明抄 訛 作 「 輪 」 。 「 輸 」 指 就 地 成 批 地 割 賣 。

( 十 八 ) 院 刻 、 金 抄 等 作 「 培 」 , 明抄 訛 作 「 倍 」 。

【 一 】   「 后 稷 」 , 不 可 能 指 傳 說 中的 后 稷 這 個 人 , 可 能 指 當 時 流 傳 著 的 託 名 后 稷 的 農 書 。

【 二 】   王 禎 《 農 書 ‧ 墾 耕 》 篇 : 「中 原 地 皆 平 曠 , 旱 田 陸 地 , 一 犁 必 用 兩 牛 、 三 牛 或 四 牛, 以 一 人 執 之 。 」 《 農 桑 輯 要 》 卷 七 引 《 韓 氏 直 說 》 :「 牛 一 具 , 三 隻 。 」 各 地 情 況 不 同 , 配 合 二 頭 以 上 的 牛共 挽 一 犁 , 叫 做 「 一 具 牛 」 。

【 三 】   這 個 大 小 畝 的 比 率 , 是 說 小畝 三 百 畝 , 合 齊 地 大 畝 一 百 三 十 五 畝 。 假 定 以 一 百 方 步為 一 小 畝 , 以 二 百 四 十 方 步 為 一 大 畝 ( 《 要 術 》 畝 法 即係 以 二 百 四 十 方 步 為 一 畝 , 從 卷 五 種 白 楊 、 種 柳 各 法 ,可 以 推 知 ) , 則 小 畝 三 頃 , 剛 合 大 畝 一 百 二 十 五 畝 , 未知 「 三 」 字 是 否「
二 」 字 之 誤 ? 另 一 種 解 釋 , 是 小 畝一 頃 , 合 齊 地 大 畝 三 十 五 畝 。

【 四 】   「 穀 資 」 , 指 以 其 地 種 穀 子。

【 五 】   「 蓋 磨 」 , 亦 稱 「 勞 」 , 是耕 後 碎 土 和 平 土 的 重 要 農 具 , 主 要 作 用 在 保 墑 。 王 禎 《農 書 》 卷 一 二 「 勞 」 : 「 今 亦 名 勞 曰 摩 , 又 名 蓋 。 凡 已耕 耙 欲 受 種 之 地 , 非 勞 不 可 。 」 又 卷 二 《 耙 勞 篇 》 : 「耙 有 渠 疏 之 義 , 勞 有 蓋 磨 之 功 。 今 人 呼 耙 曰 渠 疏 , 勞 曰蓋 磨 , 皆 因 其 用 以 名 之 , 所 以 散  去 芟 , 平 土 壤 也 。 」《 要 術 》 本 文 只 稱 「 勞 」 , 或 稱 「 摩 」 , 無 稱 「 蓋 」 者。

【 六 】   「 切 」 , 密 切 的 意 思 , 以 利於 保 墑 。

【 七 】   「 旋 」 , 隨 即 的 意 思 。

【 八 】   正 月 初 , 土 溫 還 沒 有 轉 暖 。北 方 此 時 一 般 還 是 冰 凍 的 時 候 。 「 未 開 陽 氣 上 」 , 指 土溫 還 沒 有 轉 暖 時 的 土 面 上 。

【 九 】   「 ● 」 , 字 書 無 此 字 。 按 《爾 雅 ‧ 釋 宮 》 : 「 樴 謂 之 杙 。 」 樴 、 杙 既 同 義 , 「 ● 」亦 應 與 「 ● 」 同 義 。 《 廣 韻 》 「 二 十 四 職 」 : 「 ● , 禾 ● 。 」 字 亦 作 「  」 。 唐 玄 應 《 一 切 經 音 義 》 卷 二 二 《瑜 伽 師 地 論 》 卷 三 九 「 ●  」 莊 炘 注 : 「 麥 殼 破 碎 者 謂之 麥  。 」 則 「 穀 ● 」 當 是 指 穀 殼 及 斷 莖 殘 葉 之 類 。

【 一 0 】 「 轉 」 , 指 再 耕 。 王 禎 《 農書 ‧ 墾 耕 篇 》 : 「 初 耕 曰 塌 , 再 耕 曰 轉 。 」 《 要 術 》 卷一 《 耕 田 》 篇 : 「 初 耕 欲 深 , 轉 地 欲 淺 。 」

【 一 一 】 「 餉 」 通 「 晌 」 。 清 祁 寯 藻《 馬 首 農 言 ‧ 方 言 》 篇 : 「 午 謂 之 晌 午 , 晚 謂 之 後 晌 。」 這 是 北 方 通 語 , 指 一 天 內 的 某 段 時 間 , 這 裏 「 隨 餉 」, 意 即 耕 過 之 後 就 在 那 時 隨 即 蓋 好 。

【 一 二 】 「 微 帶 下 地 」 , 較 低 下 的 地。

【 一 三 】 《 廣 雅 ‧ 釋 詁 一 》 : 「 造 , … … 始 也 。 」 音 操 , 俗 以 「 糙 」 字 借 用 之 。 現 在 河 南 即稱 早 麥 子 為 「 糙 麥 」 。 這 裏 「 糙 種 」 , 即 指 穀 子 的 早 熟品 種 。

【 一 四 】 「 寒 食 」 , 舊 時 時 節 名 , 在清 明 節 前 一 日 或 二 日 。

【 一 五 】 「 昏 」 指 黃 昏 。 蔡 邕 《 月 令章 句 》 : 「 日 入 後 漏 三 刻 為 昏 , 日 出 前 漏 三 刻 為 明 , 星辰 可 見 之 時 也 。 」 「 房 」 、 「 心 」 是 二 星 宿 名 ( 二 十 八宿 之 一 ) 。 房 宿 是 「 蒼 龍 」 七 宿 的 第 四 宿 , 心 宿 是 第 五宿 。 「 中 」 , 代 表 方 位 , 指 正 南 方 。 「 候 昏 房 、 心 中 」, 是 說 察 候 到 黃 昏 時 房 宿 、 心 宿 運 行 到 正 南 方 的 那 個 節候 。 心 宿 、 房 宿 也 稱 「 火 星 」 。 「 火 星 」 昏 中 , 在 什 麼月 份 ? 《 淮 南 子 ‧ 主 術 訓 》 : 「 大 火 中 , 則 種 黍 、 菽 。」 高 誘 注 : 「 大 火 , 東 方 蒼 龍 之 宿 。 四 月 建 巳 , 中 在 南方 。 」 《 要 術 》 卷 二 《 黍 穄 》 篇 引 《 尚 書 考 靈 曜 》 : 「夏 , 火 星 昏 中 , 可 以 種 黍 、 菽 。 」 小 注 : 「 火 , 東 方 蒼龍 之 宿 。 四 月 昏 , 中 在 南 方 。 」 都 在 四 月 。 但 也 有 說 在五 月 的 , 如 《 尚 書 ‧ 堯 典 》 : 「 日 永 星 火 , 以 正 仲 夏 」, 即 在 五 月 。 《 禮 記 ‧ 月 令 》 孔 穎 達 疏 說 明 《 月 令 》 「昏 中 」 或 「 旦 中 」 的 節 候 和 曆 法 有 不 同 , 是 因 為 「 昏 、明 中 星 , 皆 大 略 而 言 。 」 同 時 地 區 也 有 不 同 。

【 一 六 】 「 穊 」 是 稠 密 的 意 思 。

【 一 七 】 「 報 」 是 快 的 意 思 。 《 禮 記 ‧ 少 儀 》 : 「 毋 拔 來 , 毋 報 往 。 」 鄭 玄 注 : 「 報 , 讀 為赴 疾 之 赴 。 拔 、 赴 , 皆 疾 也 。 」 後 人 因 以 「 拔 來 報 往 」指 來 往 頻 數 。

【 一 八 】 「 科 定 」 即 定 苗 。 上 文 「 未蠶 」 , 疑 應 作 「 末 蠶 」 。

【 一 九 】 鋤 穀 要 先 淺 , 後 深 , 再 淺 ,這 裏 已 明 確 指 出 這 個 原 則 。 群 眾 總 結 的 「 頭 遍 間 苗 要 准, 二 遍 扶 苗 要 穩 , 三 遍 深 鋤 要 狠 」 , 是 值 得 重 視 的 經 驗。

【 二 0 】 「 並 種 , 耕 三 遍 」 , 五 月 初耕 , 草 爛 再 耕 , 連 種 前 耕 一 遍 , 共 三 遍 。

【 二 一 】 「 濃 」 , 假 借 為 「 膿 」 , 指其 乳 白 狀 液 汁 濃 厚 如 膿 。 《 釋 名 ‧ 釋 形 體 》 : 「 膿 , 醲也 , 汁 醲 厚 也 。 」 「 醲 」 即 今 「 濃 」 字 。 《 文 選 》 枚 乘《 七 發 》 : 「 甘 脆 肥 醲 。 」 「 醲 」 亦 作 「 膿 」 。 「 濃 」、「
醲 」 、 「 膿 」 , 古 可 通 假 。

【 二 二 】 「 全 稠 鬧 」 , 指 麻 苗 極 為 稠密 , 因 而 長 得 細 弱 , 所 以 要 細 心 地 拔 去 。

【 二 三 】 《 尚 書 ‧ 堯 典 》 : 「 湯 湯 洪水 … … 浩 浩 滔 天 。 」 《 管 子 ‧ 山 權 數 》 : 「 湯 七 年 旱 。」 《 漢 書 ‧ 食 貨 志 》 : 「 堯 、 禹 有 九 年 之 水 , 湯 有 七 年之 旱 。 」 

【 二 四 】 「 灼 然 」 , 猶 言 顯 然 。

【 二 五 】 「 葵 」 , 見 卷 三 《 種 葵 》 篇注 釋 【 一 】 。

【 二 六 】 「 蔓 菁 」 即 蕪 菁 。

【 二 七 】 這 兩 個 日 子 的 前 一 天 , 是 七月 初 七 「 乞 巧 節 」 和 七 月 十 五 日 「 中 元 節 」 , 城 市 裏 需要 較 多 的 瓜 果 蔬 菜 , 所 以 先 一 日 準 備 好 趕 節 去 賣 。 南 朝梁 宗  《 荊 楚 歲 時 記 》 說 「 七 夕 」 「 人 家 婦 女 … … 陳 瓜果 於 庭 中 以 乞 巧 」 。 又 說 : 「 七 月 十 五 日 , 僧 尼 道 俗 ,悉 營 盆 供 諸 佛 。 」 即 所 謂 「 盂 蘭 盆 會 」 。 都 是 舊 俗 迷 信活 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