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用自然
農業生產活動是人類向自然作鬥争的一個方面。它的實質無非是依靠人力,合理地利用自然,以取得動植性物資的供應。農業生產技術上的許多複雜問題,歸根到底,不外乎是:要取得哪些物資?應當如何依靠人力?如何合理地利用自然?
上面我們已經談過,人類生活所需的物资,衣、食、學習、醫藥、戰争等各個方面,除去一部分所謂“礦物”或“無機物”以外,其餘有機物質,大部分都必須由農業生產供應。農業生產技術的發展歷史,就是人類怎樣憑藉自己的力量去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以取得這些有機物的歷史。
(一)採集、儲積、加工
自然界的有機物,只有石油、煤炭等形式的“礦物”是來源於古生物體,“生產過程”,不大受當前時令和地理條件等環境的影響。其余從活的動植物,特别是從植物界得來的生活物资,它的生產過程和生產方法,都受到自然條件的嚴格限制。最基本的問題是,只能在什麼時候、什麽地點獲得,不能單純由人們的主觀願望所決定。其次是質與量的問題:就是既要獲得足够的數量,又要品質合於要求。這兩項,農業生產開始之前,人類没有辦法主動地控制自然條件,就完全依赖於大自然,靠採集、漁獵等方式獲取。最初,大概是完全盲目地隨手掇取,遇見什麽就取什麽。等到由實踐經驗中知道哪些好吃,哪些不好吃,還有哪些簡直不可以吃的時候,採集和獵取才有主動選擇。進一步了解到某些動植物只能在哪一個季節、哪些地點可以獲得。這樣,採集和獵取就有了計劃性,但還與農業生產無關。我國歷來相傳“茹毛①飲血”在“稼穡”之前,是完全合乎歷史發展的說法。
採集獵取等方式受環境限制,供應既不穩定更不經常,只可以滿足少量人口的要求。如果要供给較多的人口時,則有種種困難。這些困難,最初可能靠“儲積”的方法解決一部分。動物性食物,季節性限制較寬,但却不耐儲存。時間稍久,則會變質,便完全不能利用,有時還會有毒。也許在秋末冬初,天氣干燥寒冷時,無意中發現天然晒干的肉塊,比較耐儲藏些。積累經驗之後,利用日晒②、風吹、乃至於火烘(必须在發明取火藏火的技術之後)來加工保存以延長儲藏時間的技術知識,也就跟着發展起來了。而且,這些技術知識還推廣應用到某些多汁果實、塊根、塊莖以及種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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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茹”是“胡亂吃”。“毛”是指地面所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不是動物身上的毛。“不毛之地”與“食毛踐土”南句話中的“毛”字,也是指植物而言的。(董爽秋、梁家勉按:《禮運》有“飲其血、茹其毛”之說。“茹毛飲血”一語,迄今通認為是指人類在“火化時代”以前生吃鳥獸的情況。“不毛之地”和“食毛踐土”的毛宇,是把地面上的草木比作鳥獸之毛,似屬後出。引此二語來解釋“茹毛飲血”文理可通,但似有失本意。)
② 現在我們還將過去稱為“往昔”。“昔”字原來由太陽(下面的“日”字)和兩條去皮的肉(上半,原來寫作或)兩個符號组成,就是晒干的肉。干肉是過去晒干留存的,所以“昔”字包含過去時間的意義。(董爽秋按:原注“昔”字,甲骨文作或,各家對其上的或解釋為洪水泛濫的形象,下為[日],就是說“昔”為洪水泛濫之日。干肉作[腊],則為昔日之肉。又醃制乾肉,多在冬至後臘月裏,所以乾肉又名臘肉,今已腊、臘不分。本注將或直接解釋為“肉”,似欠妥。)
採集的植物性食物,種類應當頗為複雜。果實、塊根、塊莖和種子,通過干燥加工儲藏雖然可以延長保存時間,但是延長的時間畢竟有限,而且更重要的是,採集得來的數量,總不能滿足需要。儲積着的,一部分會腐敗,另外,還會有因發芽而變質到不能食用,只好抛棄的情形。發芽後被抛棄在住處近旁的某些塊根、塊莖和種子,經過一段時期的生長,變成新的植株。新植株達到成熟後,又可供採集。這種植株,古代稱為“旅生”或“櫓生”①。旅生植株,啟發人類主動用人工培育的方法來培育它們,逭就是農業生產的起點。
獵獲的動物不一定全是死的。牝獸臨產前,行動不便,容易被人活捉。獵人將健全或受傷的孕獸帶回家,它們可能在死亡前產仔。圍獵時,可能捉到成窩的幼獸。野鳥很少產未受精的“寡蛋”。拾回來的鳥蛋可能在住處的火旁邊孵化出雛。整巢的雛鳥也會成為兒童乃至成人們的獵獲品。另外,采用獵網、陷阱、以至“套索”等方式,都可以活捉到走獸飛禽。幼獸和雛鳥,可以由看家的老弱或兒童飼養馴服長大。活捉的,經過一段時間的馴養,也可能逐漸馴服。這些馴養情形,很早便已經開始。馴養範圍,則至今還在擴大。從文字記載來看,甲骨卜辭④中所用的牛、羊、猪[包括“彘”(即母猪)“豚”(即小猪)]、狗等“犧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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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旅”字從前在某些地區讀音和“魯”相同;“櫓”字實際就是“旅”字。嚴格說来,“旅生”是指栽培水稻收穫後遣留下的種子,第二年在田間自然長出來的半野生狀態的植株。
② 甲骨卜辭,是殷商民族刻寫在獸骨和龜甲上的文字記載;主要為占卜的記録(事前占卜,記下要占卜什麼;事後記下實際所得的结果)。甲骨文字是我國現知最古老的文字。
來祭神鬼的動物),數量有多達三、四百只一次的,可見殷商民族畜牧業已很發達。雞,也在甲骨文字中見到過。鹿類、雁(鴻),在“囿”,(半畜養式的獵場)中常常提到。《莊子·山木篇》裏曾記載有家養的雁①。可是,雁的馴養,到現在還没有完全成功。
(二)利用野生到人工干預
採集獵獲,一切都得聽從自然條件的安排。人類主動的努力,只是從自然界已有的“野生”動植物中取得現成的個體來利用而已。培育旅生植株,馴養動物,還只是從利用天然到主動進行農業生產的過渡。採集獵獲,往往要付出艱巨的勞動,而所得的數量有限,品質又不合理想。後來慢慢覺察到,某些有用的動植物,由人們自己照料來生長繁殖時,既可以節省尋找追捕的大量勞動,而供應也更豐富可靠。這樣,人們就會有意識地將採集獵獲所應付出的勞動,向栽培飼養方面轉移。這個轉移是人類干涉生物的生長繁育與大自然之間的關係的開始。從此以後,在向自然作鬥争以取得有機物質的供應上,人類由被動的等待變成主動的干預。農業生產從此才真正萌芽。
主動干預栽培飼養過程中,人類漸渐累積了許多經驗。這些經驗,整理總结,得出一些技術與理論知識。用這些知識來指導和計劃生產,可以取得更大的成功。成功的經驗,又改進提高了技術與理論知識。知識和實踐,彼此這麽互相促進,人類在農業生產上千預自然的成就就日益發展提高,生活也就日益美滿豐足。干預自然,實際上應當是而且也只能是人們在掌握了自然規律後,才能對自然進行更合理更正確更有益的利用。掌握自然的規律,必須以正確地認識自然現象為基礎,從客觀的觀察驗證出發,不能憑想象或主觀願望去“創造”。從歷史發展的過程來看,我國農業生產上千預自然的成就,似乎是先認識了大自然界天時與地力的規律性,以及生物本身對於天時與地力變化所產生的適應性,然後逐渐明確人們自己的努力方向,改造自然環境,也改造生物,從而獲得勝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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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梁家勉按:莊子提到的“雁”,可能是鹅、鴨之類,例如,許慎在《說文解字》一書中,將雁解釋作鵝,可作為明証。
生物長時期對環境的適應,與生物對環境的要求,是同一現象的兩個側面。所有生物,都只能在比較穩定的環境變化序列中生活、生長、生殖。這方面,植物表現得特别明顯。随着每年季節週期裏的日照、温度、濕度、降水和土壤水分養分的變遷,它們定期地萌發、茂盛、開花、结實、凋零,表現着鮮明的循環節奏。植物生長生殖的節奏,直接間接地影響着動物的生活、生長、生殖,從而也就直接間接地影響着人類從自然界獲得動植物性有機質的鬥争。我們祖國,早期文化主體是在黄河中上游緯度較高(北緯30度以上)的内陸地區孕育滋長着。這個地區,一年中氣候週期非常明顯:春季短促,干旱多風;接着是炎熱而常有暴雨雷電的長夏;秋季陰雲多,降水集中;冬季多風多雪,天寒地凍。相應地,在植物生長過程中呈現出春生、夏長、秋實、冬枯的規律性,也很明顯。看來,我們的祖先在採集獵取的時代,對於氣候和植物的這種年週期節奏早有深刻的認識。及至在住處附近發現旅生植物,觀察它們萌發、生長、结實等現象時,更會懂得適時播種是獲得糧食的重要先決條件。成熟以後,必须及時收割,才可以避免浪費與損失。《詩經·豳風·七月》,對當時已積累的有關採集獵獲及農事活動等方面的時令,作了詳細記錄。春秋戰國時期,“使民以時”(只在一定的季節召集農民來服勞役)和“不違農時”,成為當時各家學派共同的政治主張。大約公元前三世紀末,已經感覺到按春、夏、秋、冬四季來安排農活,時距嫌太長,不易掌握。陰曆的月份,雖然時距長短比較合適,但由於陰曆陽曆間的差異而不得不插入閏月,同時陰曆月份和實際氣候季節不能完全規則地吻合,所以依陰曆月份來安排農活也有困難。因此,便以太陽年的兩分(春分、秋分),兩至(夏至、冬至)以及正嵌在中間的“四立”(立夏、立秋、立冬、立春)作為八個基點,再在逭八個基點中間,參照氣温、降水等自然現象,均匀地插進來另外十六個點,合起來,將一個太陽年平均分作“二十四節氣”。節氣是我們的祖先在氣候學上的光輝的創造。它們既然原來以黄河中上游(可能主要還只是關中地區)氣候條件為分段標準,所以根據二十四節氣來安排這個地區的農事活動的年計劃,是非常適合需要的①。可是,歷年的氣候變化畢竟不會完全一樣,都符合這個標準,常常有些變動。後來更參照了自然界中動植物的年週期性變化,以及地面、地下水分、乃至於雷電雨水等的變化情形,標定了每個月六個“物候”②,一年共“七十二候)”[例如,陰曆四月,就依次有“螻蟈(青蛙)鳴,蚯蚓出,王瓜生,苦菜秀(即抽苔開花),靡草(即夏至草)死,麥秋至”六個物候],作為節氣的輔助標準。這樣一來,辨别時令,安排生產,就更加方便正確了。
季節性“天時”,條件是人力所不容易改變控制的。當地土地情況,包括地形、地貌、土質(即土壤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和生物學性質),除了本身能直接影響植物生長成熟過程之外,還可以通過對天時的附加影響,間接作用於植物的生長。因此,“地各有利”,“相(觀察後選擇)地之宜”的原則,也和“物各有時”、“順天之時”的原則同樣古老。公元前四世紀以前,人們對於淮河、黄河兩個流域各地區的作物生長與土地情形之間的相關性已累積了豐富的知識。《尚書·禹貢》③,把這些知識作了一個全面的系統的總结。對於土地條件,尤其是土質,在一定範圍内人力可以主動進行干預。對於土壤结構、供给水分養分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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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參看《二十四節氣與農業生產》,農業出版社,1963年第二版。
② 參看竺可禎、宛敏渭:《物候學》,科學普及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知識叢書》。
③ 《禹貢》,其成書的確切時代還有争論,但決非夏禹所作。多數人認為,它是公元前四世紀的总结。它所纪录的应當县公亓前四世纪以前的認識。
等,可以用耕作、排灌、施肥來改變,使它們更適合於植物生長的需要。對於地形、地貌,人力也可以作一定規模的變革,使它們合於農業生產的要求。農業上的“人定勝天”,主要是盡力改變地形、地貌,以及持續地改良土質與水分條件,從而緩冲天時的決定力量,以取得更大幅度的自由。十三世纪,元代《農桑輯要》中提出突破天時土宜(“風土”)的辦法①,對如何合理地調整農事安排,依靠人類自己的努力來緩冲、減輕、乃至抵消天時的限制所作的科學性的總结,可以代表過去對這一個問題所作的正確分析和正確處理辦法。
天時地利是生物生長發育的環境。人類進行干預、改變這些環境的勞動,為生物創造了順利生長的條件,但是最後目的還在於獲得人類自己生活所需要的物資。也就是說,農業生產的真正成功必须依靠生物本身的生命活動,利用環境來構成它們的身體,然後人類才可以利用它們所合成的有機物質。植物動物利用環境來構成有機物質,是先天地内在地由植物動物本身的“遺傳性”所決定的。這就是大家知道的,蘆葦決结不出糧食,柳樹決長不出棉花,天鵝肉畢竟不是美味的食品,牛毛也不是紡織的良好原料,等等。我們所要取得的某種規格的有機物質,既然只有某些較固定的來源,只能從某些生物體上取得,因此,農業生產便不能不先注意選擇某些合適的生物,作為栽培馴養對象來加以繁殖。這樣,農業生產,實際上就是人類按照自己的需要,干預自然界生物羣體的组成成分。這就是第一步的人工選擇。我國農業生產的歷史悠久,因此,栽培馴養的植物動物種類自然也就累積得多,不少是在原始社會時期就已經開始,以後陸續增添,另外也引進了世界各地區各民族的優良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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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參看《中國歷代農書概説》,中華書局出版。
很明顯,人類最初選取某些植物來栽培繁殖時,對於植物的遺傳性已經具有某些明確認識,決不是無選擇地信手拈來。據推想,這種認識大概最容易從旅生植株的觀察和利用過程中獲得。旅生植株的產品品質與數量,都和原有種類相似。栽培嘗試,證明了這種觀察後,就有了“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之類的總結。馴化栽培,也就由此逐漸開展。遺傳本性不是持久不變的,常有各種先天與後天的變異。某些植物,先天有“營養過剩”傾向的,遇到水肥供應良好的環境,則子粒、果實、莖、葉或根等會增多數量,或增加“肉質”與“漿汁”等。這些變異,在栽培環境中更容易表現出來,特别適合人類的需要,當然也就特別受到人類的重視。總结多次經驗以後,人們了解到:精心照顧,可以使某些植物的某些特性向着對人們有益的方向增强。這些特别變異,稱為“農業性狀”。人工選擇的進一步發展是對生物的繁殖進行干預,積累這些農業性狀,即所謂“定向培育”。
定向培育的干預,须從兩方面一齊着手:一方面,要創造某些環境條件,使農業性狀有表現的機會;另一方面,還耍使這些變異累積加强。談到環境的關係,上面所說的水肥供應良好才可以發展“營養過剩”的特征,是一個例子;下面,我們還要再談其他條件。現在,我們先看看我國過去在累積加強農業性狀方面有哪些成就。
凡由有性繁殖所增加的新個體,總是混雜地兼具父本母本兩方面的某些特征,而且經常還必定會顯示前一代乃至前幾代祖先的某些性狀。這就是說,“純粹”的個體在理論上或事實上都不會存在。一個生物個體,既不會只有一種特征,也不會具有百分之百的純粹“優良性狀”。所謂純種純系,只是某種性狀累積得較多而已。天然雜交是經常存在的現象。我們的傳統方法是:年年選種,以累積優良性狀;經常换種,以防止退化。在糧食作物方面,年年選取碩大健壯的穗子,保存下來;播種之前,還加一次選擇。公元前一世紀的《氾勝之書》就記下了這種辦法。到六世紀,《齊民要術》則更進了一步,當年預先選下一些好種子,另外掛藏;明年專門選定種子田來培育,提前打場(避免混雜),留作第三年的種子用。瓜(甜瓜),《齊民耍術》推薦的選種方法是:留下一株蔓上最早的一個瓜,去掉兩頭,只取中央一段的子來作種。此外,對家禽家畜,《齊民要術》也記有經驗總结,只選取一年中某個季節出生的禽蛋或幼獸作種。
事實上,優良的農業性狀既然還只是變異,便不可能是穩定的。“退化”固然很難避免;適應環境,特别是抵抗病蟲害侵襲的本領,尤其不能完全保證。因此,我國傳統的年年選種,經常替换,的確是可靠的辦法。年年選,經常换,經常培育,經常防治,雖然麻煩一些,可是在保持人工選擇的優勢上,却更有把握。
農業性狀,固然内在地由遗傳與變異所決定,但同時也是人工選擇的產物,在人工地改變過的環境中才有可能實現。自然環境決不會遷就人類的要求。人類放松對自然的控制時,自然選擇便會捲土重來,很快地把人工選擇吞没,農業性狀也就没有表現的可能。另一方面,施肥、排灌、耕作、乃至於人工改變温度、濕度等人力干預的措施,對於作物固然有利,對於野生植物(雜草)也同樣有利。野生植物,億萬年來一直在頑強地適應於各種自然環境,它們的適應力和生活本領,一般遠比栽培植物要高。在人工改變過的環境中,雜草當然有可能生長得更好,這樣一來,作物所能利用的良好環境,就會由於雜草的侵入而變劣,因此,勝利的不一定就是作物。人類經常耘鋤,以消除田地裏的雜草,是一件由來已久的事。稍微進步一點的農作,都十分注意“除莠”①,用人力來保證作物的順利生長。《詩經》裏有很多篇,敍述過雜草的害處和各種中耕除草的農事活動。《吕氏春秋·辯土》篇,將田地裏雜草攘奪水、肥、日照等情況,總稱為“帅竊”,要大家大力來和雜草作鬥争。直到今日為止,如何有效地消滅田間雜草,仍是農業生產上的一個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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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莠”原來是狗尾草的專名。狗尾草和穀子非常相似,但结的子粒不能食用,是穀子田裏最難消滅的一種有害雜草。後來就將一切有害雜草統稱為“莠”。
各種生物之間的相互關係非常複雜。人類想要利用來作為生活资料的植物,往往也是其他生物所需要的。特别是人力引起了營養過剩後的各種栽培植物(糧食、蔬菜、果樹等)的柔嫩多漿部分,以及子粒果實等,人可以用來作為食物,而鳥、獸、昆蟲、蝸牛乃至於各種寄生性的霉菌,也可以用來维持自己的生活。從人類的立場說來,上述其他生物便屬於害鳥、害獸、害蟲、病害,必須加以防治,以保護人類自己的勞動成果。害鳥、害獸,一般不至於釀成毁滅性的破壞。驅除它們,又常常隨着打獵而附帶得到解決,但是,“積微成巨”,還是要從鬥争中去克服的。蟲災,特别是“直翅目”和“鱗翅目”的許多種類,可以毁壞大面積的作物。《詩經》襄已經提出“秉畀炎火”(收集起來送進火焰襄)的積極鬥争方式。蝗災更是農業生產上的一個值得重視的問題。我國在公元四世紀初,(石勒時代的靳準)①已經開始試用掃聚坑埋的方法滅蝗。八世紀,唐代姚崇,排除許多人的反對,用捕捉、燒、埋、吃的辦法來消滅。南宋以後,便進一步發展到掘蝻(“若蟲”)、掘卵,進行徹底消除。在顯微鏡發明以前,人類無從知道病害是由病原微生物所引起的。但却認識到不在原地連作,可以防止大蘇立枯病的蔓延,《齊民要術》中已記載過。經常换種,也是減少病蟲害的一種好措施。《齊民要術》還記載一些行之有效的醫方,都以積極的方法防治病原微生物,例如,柏瀝、藜蘆醫羊疥,雄黄醫馬疥,毒殺外寄生螨類,鹽和濃鹽水治馬鼻羊鼻膿,用高濃度殺死或抑制病原菌,都是正確合理的,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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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史念海按:靳準為劉聰的中護軍。劉聰殁,劉粲立,準爲大將軍。後尋殺粲自立,稱漢天王,旋爲石勒、劉曜所減。故靳準似以作劉聰時代的人較宜。這裏説他是石勒時人,或因石勒較爲令人所熟悉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