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馴養動物
上面談過,我國馴養動物,和世界上其他古老的先進的民族一樣,起始於遠古時期,根據最早的文字記錄(甲骨文字)來分析,我們的祖先當時馴養了的動物,至少已有馬、牛,羊、猪、狗和鷄,可能還有象①。後來稱為“六畜”的種類,那時都已全備。秦漢以後,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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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董爽秋按:“象”:中國古代(殷商前後)已有畜象為人服御之事。甲骨文的“為字”,從(手)牽象,作户畏,可知象在古代中原之地已成為家畜了。(校者按:竺可禎《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遷的初步研究》,訓古豫州的豫字為:“是一個人牵了大象的標志”,謂古豫州產象.豫州印以此得名。兩說完全吻合。)
淮河兩流域的人們自己新馴養的和由南北各地引入的,有驢、鴨、鵝、駱駝等①。
至於飼養昆蟲,桑蠶在殷商時早已相當盛行,周代更為發達,一直是我國農村乃至中小城市的一項重要副業。蜜蜂大致從南宋時開始家養②,到元以後才漸漸普遍。
利用湖泊和人工水庫(陂、塘)來養魚,大致不會遲於春秋末或戰國初③。海濱地帶養牡蠣、竹蟶,可能是唐末以後盛行的。
除了上述這些為了供给衣食或力役資源而馴養的動物之外,還有畜養玩好的動物。一種是宫廷和富貴人家,讓鹿類、熊類、乃至某些中小型哺乳動物和鳥類在“獵囿”(圍場)裹面繁殖,作為圍獵對象。這些獵囿,對羣眾說來是“禁地”(即“閑人免入”的地方),可能還要由附近的農民以“租、賦、貢”等形式,供给飼料。也還有宫廷的“動物園”,其中飼養着的“百獸”,有時還排入“鹵簿”(儀仗隊)裏面。另一種是普通有閑階級飼養些犬、貓、兔、鴿、籠鳥、丹頂鹤等,有些是婦女兒童們的玩物,有些是文人雅士們的伴侣。漢代,中原的象已經绝種,從嶺南輸入遇象,充實皇帝的儀仗隊。從西域送來過駝鳥(“大雀”或“巨雀”)和獅子。西漢初年,嶺南的鸚鵡到過中原,《淮南子》和《禮記》中都記載着這種“能言鳥”,晉代開始教八哥(鸜鵒)說話(見《荆楚歲時記》)。這些馴養動物,雖然與農業生產無直接關係,但是從獵獲,到馴養和飼料的供應,都是勞動人民的事。飼養管理的人,和飼養管理的技術知識,也都出白勞動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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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梁家勉按:“驢、鴨、鹅、駱駝等”:驢當是秦漢以後引進來的。但鸭(騖)、鹅已分别見於《左傅》、《孟子》、《管子》、《周禮》、《爾雅》等古書,應始自秦漢前。駱駝見於《山海經》,可能也是秦漠前引入。
② 盛彤笙按:《三國志》“孫亮傳”裴松之注謂,吴主孫亮幼年即聰穎過人,一日命太監去取蜂蜜,太監置鼠屎一粒于蜜中,以誣保管人失職。亮剖視屎粒内部干燥,斷定是取蜜人新置於蜜中的。既然三國時已有蜂蜜作為食物,未必係採自野蜂,可能在漢代以前便開始養蜂了。
③ 《孟子》裏所記,子產叫人把送來给他吃的活魚放到池塘裹去的故事,未必是真正的歷史。所引《詩經·靈台》,说池裏滿都是魚,是否真正是西周的事,也無法肯定。但是逭兩部書,倒可以說明當時養魚已經開始。
(一)食用動物
人類依靠漁獵,從自然界獲得肉食,是馴養的前奏。最初從馴養中繁殖的動物,除了力役與偶爾供婦女兒童們玩好之外,主要還是當作食品來源。在古人原始宗教崇拜自然神的觀念中,一也往往宰殺活動物來给“鬼”(死去的祖先)“神”(人身化的各種自然現象,包括上帝、山、川、風、雨、雷、電等)享受,這就是“祭”(用“手”拿“肉”來行禮)和“犧牲”等的來歷。
供人類食用和祭鬼神用的家畜,最早以牛、羊、豬、犬四種為主。殷墟甲骨卜辭中,有不少用這四種動物中的一種至三種作犧牲的記載,有時數達百只至四百只。而占卜所用的骨料,以大形的肩胛骨為多,在一個發掘所見的儲藏備用的“骨庫”中,已加工和未加工的骨料,有幾千件之多。這兩件事都說明這時畜羣很大。畜羣大,需要有很大面積的草原,供放牧用。因此,我們可以推論,殷代統治下,墾闢的農田並不很多。《詩經·小雅·無羊》,所記西周末的畜羣規模,羊只有三百頭,牛不到一百(九十)頭。祭祀和“燕享”(天子宴會),最隆重的時候也只用到“太牢”,即用“牛、羊、豕各一頭”,一般都以豬、羊、狗一兩只為常例。用牲這樣少,不是關中不宜於畜牧,也不是“天子”特别注意節約,而是大面積有水源、適於放牧的土地,都已經開闢成為農田,用來生產糧食。草地大大地缩小了,不能供養過大的畜羣。
農村人口增加,田地面積必須擴大,畜牧就只能讓步。牛這時主要用於力役方面,頭數大大減少。羊羣可以“上山”,由無耕種價值的丘陵,供放牧用。少數的豬,一般養在住屋近旁“溷”① 裏面,利用一些不能供人類食用的農業副產品來飼養。原來居於次要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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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溷”,實際上是住家中必有的一種設施:它是猪圈(這個字的右邊,就是口中養着猪),同時也是家庭成員的厕所,貯積着人尿和猪糞尿(溷字左邊的水,應當是尿水。溷字另一意義是渾濁,即有糞在裹面,人糞大半已被猪吞食了),作為重要而經常的有機肥料的來源。近年出土的許多明器(殉葬品)和江南農村現在的厕所,都是這種形式。
家禽,尤其是鷄和鴨,可以經常供给蛋,飼養管理又很簡便,這時便相應地增高了重要性,幾乎每一個農家都養有一定的數量。雄鷄報曉,也成了農家重要的天然計時方式。大體上說,春秋以後,我國大部分地區的農業生產已經轉到以糧食生產為中心的局面。一般人口的肉食,都減少得很多。除了自然淘汰的役畜,以及偶爾獵獲的野獸野禽以外,供给肉食的,只有家養的小動物。《春秋左氏傳》裏,曹劌和他的鄰居,稱統治階級為“肉食者”。《孟子》裹面的理想標準,老年人“七十者可以(並不是一定)食肉矣”①,都說明肉食不是一般羣衆日常生活中能常有的事。大概也就是因為這樣一個轉變,乳類和乳製品,在長城以南各地區,由於没有經常穩定的來源,所以没有成為人們日常的食品。一般羣衆,日常所能獲得的食品中的高級蛋白質,只有水產品、禽蛋和豆類。
《孟子》裏為肉食提出的具體來源,是“鷄、豚、狗、彘”和“魚鼈”。前四項是家養的,後兩項應由漁撈供應。鷄是我國最早的家禽。它的祖先,是“原鷄”。現在云南野生和半野生的茶花鷄,是家鷄的祖先。現在各地培養出來的優良品種很多,是否都起源於原鷄,很難確定②。春秋時代起,鬥鷄曾是有閑階级的娱樂項目。漢代以後,有很長一段時期,曾將“長鳴鷄”作為玩好。戰國時,已開始養鴨(古來稱為“鹜”和鵝。鵝在《孟子》裹面提到過,《戰國策》和《楚辭》襄鵝騖和鷄騖連舉,可見南北各地都已經飼養。鷄在甲骨文字和金文裏遇見的次數不多,但有一個著名的食物盛具,叫做“彝”的,近來文字學家們認為它只是煮燉鷄湯送上食桌來的銅碗。可見,鶸從商以來是頗常用的供食家禽。戰國到西漢,有不少閱於“狗屠”(屠狗、賣狗肉的人)的記述(例如,“燕市狗屠”是荆軻的一個好朋友,樊噲是“狗屠”出身)。貢獻的“獻”字,原來寫作“獻”,是“膚”的會意。“鬳”,是陶製炊具。加“犬”,意思是用瓦鍋煮狗肉。表示贊成的“然”字,就是用火燒狗肉的意思。這個行業後來漸漸消失了,原因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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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孟子·梁惠王》篇兩次提出“七十者食肉”,並且在《盡心》篇解釋說:“七十非肉不飽”。顯然,這是當時實際存在的、照顧老年人的要求。後来《禮記》裹面,却提早了十年:“六十非肉不飽”(《王制》和《内則》),而且還要求“六十宿肉”,即先一天作準備。另外,還有“六卡者三豆”“七十者四豆”(《鄉飲酒》,這裏所說的“豆”是“一樣菜”)“七十飲酒食肉”(《雜記下》)“七十貳膳”(更换菜單。見《王制》和《内則》)。這種提高待遇的理想要求,可能是“士”們替本階級作的打算,決不會普遍實行。
② 過去有人提出,我國的家鷄,都起源於緬甸,看來,“都 字不能成立。
(二)役 畜
蒸汽機、内燃機等動力機械發明以前,人類所能利用的動力只有風力、水力與畜力(動物的肌肉動能)。然而,對於風力、水力的利用,要受到自然條件的嚴格限制,只在具備條件的地區才能應用。人類的體力在强度、速度與持久力上,都比不上役畜。因此,役畜的驅使,是人類脱離自然羈絆,建立文化的重要關鍵之一。
馬在我國家畜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大致也和世界其他民族一樣,在進到農業生產之前,我們的祖先就已經依靠馬的速度與持久力,在獵獲中取勝。隨後,更把馬善走的本領運用到戰争中,逃走和追捕能否成功,馬速與騎術起着相當大的作用。就古典漢字分析一下:表示速度的字(例如,駛、馳、騁、騰、騫、駿、駑等字)和控制技術的字(例如;駕、馭、羈、騎、驅、馴、驕、驚、駭、騷等字)都與馬有關係,可以想到古人對馬的體會與認識是何等的深刻。農業生產漸漸發達,黄河流域許多草原都逐漸開闢成耕地之後,飼料與牧場限制了馬的自然繁殖。國防上所需用的馬匹供應不及,就從長城以外兄弟民族那裹大量輸入①。到南宋時,黄河流域的直接交通隔斷,蒙古馬得不到時;除了購買甘肅的洮岷馬外,還企圖從西南地區輸入。由兩漠直到明代,如何從“口外”换取足够的軍用馬,常是軍政機構最迫切的任務。這項貿易,對蠶桑和茶葉栽培,一直是重要的刺激因素。輸入以後的牧養管理,同農業生產發生的矛盾,也一直不易解決。占用民間耕地放牧國家所需要的馬羣,常是統治者與人民羣衆之間的尖銳矛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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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史念海按:西漢和唐中葉以前,國家都特設地區養馬,陇束和陝北部是著名的養馬區域。
獵手與騎兵所使用的馬匹,都是直接騎乘。軍用馬匹,除了一部分供騎乘之外,大部分用來駕戰車①。快馬除了駕車、作戰之外,似乎只有帝王、貴族和高級官員才有法定的使用權利。考古學者近來發掘了不少“車馬坑”,一“乘”車配備二匹、四匹甚至六匹馬。從史書中《禮樂志》中所記載的“儀注”(典禮排場節目)看來,皇帝們的大駕鹵簿,多達六百乘車,少的也有幾十乘。陸路運輸中,公務遞送和官文書遞送所用的“驛馬”,通常都由次一級官馬服役。一般中層社會的人,只可以使用比官馬差些的馬。農業上所用的輓馬,都是不合格的所謂“駑馬”,以及牝馬、老馬。由於馬比較難得,所以我國從殷商以後,很少特意屠宰的。而相馬、醫馬等技術,也發達得很早。“死馬當作活馬醫”這句比喻,流傳很久。這裏說醫馬而不說醫其他家畜,可以說明對馬的重視。華北不少地方,現在還以“馬醫”為獸醫的通稱。
驢、騾、駱駝(古代寫作“槖馳”),從公元前二世紀末起,已經開始由長城外陸續大量輸入。它們的主要用途是作為馱(背負)畜或輓(拉車)畜。健騾也常用為騎畜。和牛分担農役的驢、騾,比馬還多。駱駝有少數用在驛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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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用馬拉戰車,以“乘”為單位,由民間供應。春秋戰國時,乘的数量是國防力量與國家財富的標志。
牛,一直是我國最普遍、最重要的役畜。大致從古代起,黄河流域、淮河流域,以及東北耕墾區域,都用黄牛。長江流域以南,一以水稻生產為中心的地方,從南邊輸入了更適用的水牛。西南高寒山地,牦牛(“犛”)最適應。牛的速度不如馬快,尋常夸說快馬是“千里馬”,而快牛只有‘八百里牛”。可是,牛的持久力强,飼料要求比馬低,繁殖條件也没有馬那樣苛刻選擇,飼養管理容易得多。我國農家役畜所以偏重用牛,國家管制不是唯一原因。
最初用牛,大概只是供食用,偶爾用作騎畜。後來創造了軛,套牛挽車,牛便大量用在交通運输上。古代民間運輸主要都用牛車。後漢以後,快馬愈來愈難得了,大家講究養快牛,連豪門貴族也選擇快牛來駕車,因此,有“相牛”的專書出現。牛醫在後漢時已成為專業。
牛在耕種方面服役,最早起於何時,從宋代起就有争論,現在還不能作出结論。不過,西漢時牛摯已經很普遍,是可以肯定的。《漠書·食貨志》記載:漢武帝(公元前二世紀)時,有一個曾作過平都(縣)令(縣長)的光(不知道姓什麼),曾經倡議在耕牛不够的地區,用人力代替牛來拉犂,可見人拉犁當時已被遗忘,一般都用牛輓。這個縣長的領導人“搜粟都尉”趙過,創製過兩條牛輓的“耦犁”和“三犁共一牛”的新式犂,也只是在常用的犂的基礎上有所改進而已。軛字在早期金文中已經出現。很難相信上軛的牛,只可以輓車而不能輓犂。甲骨文字主要是占卜的記錄,金文所記一般是貴族和統治階級的生活。像牛輓犂這樣“猥琐平凡”的事,與貴人們的豪侈生活究竟有多少直接關係,這是不難推想的。因此,即使早已通行,也不見得一定就在早期文字中反映出來,是可以理解的。
(三)獵 用
馬在獵取中的用途,上面已經說過。狗也是獵人不可缺少的伙伴。從獵、狩、獲、狡、猾、猝、猛、突、獨、狠、犯、猜等字及其意義,可以看出,人在狩獵中和日常生活中對狗的重視程度。利用狗來看守門户和幫助牧羊是後來從狩獵的經驗中發展而來的。消滅老鼠原來是狗的責任之一。鷹、鷂、鹘等鷙鳥,曾為獵人們服務過。戰國到漢初,貓還算在野獸行列中。西南兄弟民族,從前馴養用來捕鼠的有猄哥和貓頭鷹。
馴養鷓鹚捕魚,大概起源於秦嶺以南許多河源地區,三國以後才逐漸開始。
(四)養 蠶
殷代已經利用桑蠶。考古學者在山西夏縣西陰村仰韶文化遺址發現過剖開成兩半的繭,河南安陽殷墟遗址中也發現過絹帛印痕。卜辭中,有象形的蠶與桑這兩個文字。傳說中,黄帝的元妃西陵氏嫘祖是養蠶的創始人①。為什麽帝王的妻子特别有才能,可以有這樣的發明創造?覺得有些難以理解。比較合理的推測是,可能黄帝這個半神話式的領袖,為了解決人們的衣着問題,把熟諳養蠶技術的女子娶作元妃,作為提倡。也可能是與另一個已經掌握了養蠶技術的部族西陵氏結婚,企圖獲得這種技術。不過,這個傳說可以說明兩件事:一件事是養蠶最初起源於黄河流域;另一件事是養蠶和繅、紡、織、染等,從來就是要由婦女担負的勞動。“男耕女織”,一直是男女的勞動分工和倫理標準。
大致凡有桑樹的地方都可以有桑蠶。不過有桑蠶的地方,却未必都知道蠶是可以飼養利用的。我國養蠶的起始,可能是在黄河中上游某些地方,某些年,因為環境特别適宜,桑蠶大量繁殖時,婦女和兒童們,拿了一些在住處養着好玩,然後發現蠶絲可以抽取,蠶也可以人工飼養,因此養蠶才發展起來。最初飼養的家蠶,還是帶有强野生性一年多化的原始品種。多化蠶,絲的質和量都不高。可是,飼養的勞動量大,飼料也消耗得多。由於逐漸挑選的人工選擇,穩定到成為二化蠶,最後就專養春蠶,只在春蠶遭受意外損失時,才養些秋蠶來彌補。在南方,也是從多化蠶開始的。晉代(公元四至五世紀),我國浙江南部(見《永嘉記》)還有八化蠶。《隋書·地理志》還說豫章(今江西)“一年蠶四,五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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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原注:相傳的嫘祖故事,只是統治階級英雄創造歷史觀點的反映。養蠶技術是由勞動人民在生產實踐中逐漸累積和提高的,不應托始於嫘祖一人。
蠶繭白色的最多,所得的絲是“素”(即白絲),質量較好。可是,天然有色繭也不少,最普遍的是黄色和橘紅色,其次有淡紅色和绿色的。古代的“縑”和“黄絹”,就是用天然黄繭繅織的。繭外面的余絲(“緒”),出蛾後的開口繭,可以製成絲綿。製綿也是一項古老的農家副業。——《莊子·逍遥遊》襄所記載的“洴澼絖”(就是在水中漂洗綿絮),應是早期的記載。在棉花引入之前,一般人都穿絲綿裝(從前叫“緼”或“褚”)的衣服抵禦冬寒。漂製絲綿所得的副產品,是我國最早的紙(見前第11頁)。蠶糞(“蠶矢”)從前是一種常用的濃縮肥料。
養蠶必須先準備飼料。桑蠶原來是野桑樹的一種害蟲。它們的繁殖量,天然地由桑樹數量限制着。人工大規模飼養時,野桑樹就供應不及了。人類自己動手干預,種桑樹養蠶,是合乎實際情況的推理。種桑的勞動量還是不小的,得由男人担任,採桑才由婦女動手。為了便於照管和採葉,桑樹主要種在宅旁。《詩經》所記的,桑樹在“微行”,(住宅牆邊的小路)(《豳風·七月》),在牆下(《鄭風·將仲子》);《孟子》的理想布置,是“五畝之宅,樹之以(即種上)桑”;《漢書·食貨志》假設的周代太平制度,還是“環廬(即工棚)樹桑”。《史記·貸殖列傳》所記富豪之家的經營,有一項標準是“齊魯千畝桑麻”,說明已有私人大規模地培育桑林。《齊民要術》記载,公元六世紀時,黄河下游,宅旁、園畔和“田中”都種植有桑樹;在田中則和莊稼套種。此後,一般方式是專門培植桑園。《氾勝之書》早已記有用黍子和桑椹子混播培育桑苗的速成方法。南宋陳旉《農書》,提倡桑園裏套種苧蔴。
桑樹的特性是副芽①數量多,而且舒長迅速。已展開的葉芽受傷損後,副芽很快就能長成葉叢來代替。如果枝條折斷,副芽也會迅速長成葉片更肥大的新枝條,以“再生”,的方式遞補。這就是野桑同原始桑蠶在自然界中本來相互適應的局面。但是植物再生本領畢竟有一定限度。過分採葉斫枝,樹就要加速衰老,必須繁殖新樹來補充。桑樹實生苗生長雖然很快,可是頭三四年供葉的能力畢竟不會很大。利用扦插來進行無性繁殖,效果更好些。《齊民要術》談到“種椹長遲,不如壓條之速”,並且還叙述了當時已經應用的高枝壓條和切根分株兩種無性繁殖法。金末元初,黄河流域的桑農更將果樹栽培中的嫁接技術應用到桑樹上,大量培植優良品種的桑樹。
桑葉不只是家蠶要吃的。桑樹也還有種種其他昆蟲用來作為食料。從金、元到明末,已經記载的桑樹害蟲有尺蠖、野蠶、蠦蛛、天牛、介壳蟲和桑蟥(一種鱗翅目昆蟲),並且總结了人們所用的捕殺、“誘殺”、用藥紙捻燒和刮樹皮除卵等防治方法。
桑葉不是家蠶唯一的飼料,柘葉也可以飼用。北朝時,北方已種柘樹作為輔助飼料。鱗翅目昆蟲的繭能繅絲的,也不只是家蠶一種。柞蠶、樗蠶、樟蠶,過去我國都曾飼養過。最近還引入了蓖麻蠶。不過家蠶飼養最久,經過三千年的人工選擇,絲的品質非常優良。
人工養蠶最重要的技術措施是定温、定濕,使蠶兒迅速生長發育。定温、定濕,對蠶兒固然有利,但同時也利於寄生在蠶兒身上的多種病害生物。三千多年,家蠶的病害名單,已經累積得頗長:我國最早記載的是“殭病”。白礓蠶可以入藥,南朝齊、梁之間的陶宏景《名醫别錄》中已有記載。唐代記錄過“烏爛蠶”,後來還有膿病、微粒子病、寄生蠅等。相對地說來,其余蠶類,飼養期較短、絲質較次的,病害也就少些。這就表明,人工選擇的效果,必須靠不斷地和自然作鬥争,才可以保留下來,生產中不會有一勞永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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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副芽”:葉腋的芽,多數只有一個,有時却並排有幾個。其中,中央一個發展成為枝條或花的機會最多,其余的便是“副芽”。有時副芽是一串直列的,則只有最下面一個有僵勢。桑樹的副芽是並排幾個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