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栽培植物

 

    狹義的農業,一切操作過程,只是將野生植物馴化栽培為“作物”,以提高它們的質與量,供给人類的需要。

    從生存期限的長短來說,人類首先栽培的野生植物,多數是一年生和所謂“二年生”、與少數多年生“宿根”的草本植物。多年生的木本植物,栽培馴化比較遲些。從應用方面來說,最初主要的是作為主食的糧食,蔬菜果品,以及一些纖维作物,然後發展到油料、染料、藥材、飲料,最後才考慮到材木和花卉。

    各個民族對植物進行栽培馴化,最早彼此各不相謀。後來在相互接觸中,彼此交流,便有引入的種類、品種。我國現有的栽培植物,自己馴化的和引入的都有。往往(不是全部)可以由名稱上,大致推知它們的來歷:

    甲,凡向來都用一個單字漢字作名稱的,绝大部分是我國自己馴化的種類。

    (甲)到現在還只用一個單字的,例如,禾、麻、稻,桃、李、杏、梨、棗、瓠、葱、松、柏、菱、莧、茶、竹、柑,橘、藍等。

    (乙)基本上仍是一個單字,不過口語中在單字後面連上“兒”、“子”、“頭”等詞尾,或“花”、“菜”、“樹”、“草”等類名,或“根”、“葉”等器官名稱,為的是說話時方便些。例如,糜子、谷子、柿子、朹子、棗兒、桃兒、芋頭、菊花、蘭花、芥菜、韭菜、萱草、桑樹、柳樹、葛根、荷葉等。

    (丙)在單字前面,附加一個或兩個叙述大小、顏色、生長季節、形狀等通用具體形容字的,例如,大麥、小麥、馬藍、水稻、早稻、秈稻、稉稻、黄豆、绿豆、赤小豆、甜瓜、冬瓜、秋葵、冬葵、扁柏、牡丹、蜜橘、銀桂、垂柳等。

    乙、用兩個漢字接連作名稱,寫法向來比較一致,没有很大改變的,大多數是我國原有。

    (甲)兩個同偏旁的字:梧桐、芍藥、萊菔、枳棋、蕪菁、芙蓉等。

    (乙)兩個實物名稱聯綴起來:棠梨、壺盧(葫蘆)、櫻桃、蘘荷、杞柳等。

    丙、引入植物,借用我國近似植物的單字名稱,前面另加一個或幾個字標明來歷:   

    (甲)兩漢到兩晉,從陸路引入的種類,多數用“胡”字標明,例如,胡瓜、胡葱、胡荽、胡麻、胡桃、胡椒、胡豆等。

    (乙)南北朝以後,從“海外”引入的,多半用“海”字標明。例如,海棠、海棗(現在的伊拉克蜜棗)、海芋、海桐花、海松、海紅豆等。   

    (丙)南宋、元、明,用“番”字表示從“番舶”(外國海船)帶來的。例如,番荔枝、番石榴、番木鼈、番椒(辣椒)、番茄、番薯(紅薯)。

    (丁)清代用“洋”字標明的,例如,洋葱、洋芋(馬鈴薯)、洋白菜、洋槐、洋薑(菊芋)等。

    (戊)直接標明來歷的,例如,安石榴、波稜菜[從尼波羅(即尼泊爾)來]、天蘭桂、占城稻、南瓜、西瓜等。

    丁、用對音字記音的,漢字寫法前後常有變遷:如苜蓿(原來寫作目宿、牧宿)、葡萄(原來寫作蒲桃、蒲陶、蒲萄)、檸檬(原來寫作梨蒙、黎母、宜母)、茉莉(末利、抹利),咱夫蘭(撒法郎、撒夫蘭)、大麗花(大理花)、摹菝(畢撥、畢拔)等

    凡以上所述,並不是預先訂下法則,讓大家遵照執行的東西,而只是就已累積的品種大致總结出來的。因此,不能說明全部情況。例如,胡蘿蔔,是元代才從中亞輸入的,也稱為“胡”。帶“海”字的“海帶”,實際是海產,而不是海外引入。“枳椇”這個名稱,原先寫作“*[木+上“支”下“只”]*[禾+句+支]”,雖然古今寫法不同,仍是我國原有。許多名稱,例如,泡桐、罌子桐(桐油樹)等,看不出它們是我國馴化的植物。向日葵、齊墩果、煙草、棉花、玉米等,也没有標明它們是外來的種類。同一種植物,各地的方言中有不同的名稱。同一個名稱,在不同地區所指的植物也往往不是同種。例如,辣椒,有的地方叫番椒(湘南),海椒(四川)、辣角(貴州)、辣虎(吴語區域)、辣子(關中),以及四川的地瓜是豆藷,山東的地瓜是番薯之類。雖然往往可以由某地區的方言找出某種植物的引入歷史,但決不會每個名稱都给我們提供線索。原來從中亞引入的脂麻,當時稱為“胡麻”,可是今日西北所謂的胡麻,却是後來引入得更遲的亞麻,由於時代不同,名稱也不一樣。還有,象一部偽託書《墨客揮犀》中,說“萵苣”從咼國來,所以稱咼①。可是,“咼國”實際上是捏造的,如果我們盡信書,就會上當。

 

(一)糧食作物

    供给淀粉性主食的作物,按習慣可以分成“谷類”(古代稱為“粒食”“百谷”、“五谷”)和“藷類”(包括塊莖、塊根)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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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梁家勉按:北栾初陶穀《清異録》也說,萵苣是咼國使者擕來的。

 

文化史較長久的民族,各有自己馴化栽培的特殊谷類。就全世界的範圍來說,谷子、小麥、稻、大麥,種植得最早,也最普遍。其次,青稞、黑麥、玉米、燕麥,在某些民族,種來作為主食的,也常有成千年的歷史。有意義的是各個民族不約而同地都把自己最常用的主食,用“谷類”這個總名作為專名。過去文獻中,我國黄河流域的稷子的整個植株稱為“禾”,帶壳的子粒叫“谷”或“稷”,裹面的種仁叫做“粟”或“米”。現在長江及其以南各地區,說到禾時,都指水稻。水稻的子粒單稱“谷”,裏面的種仁叫做“米”。文言文中的粟,在北方指小米,在南方指大米。這就是說,單稱禾、谷、粟、米時,各地習慣都是指當地最重要,最多的一種主食。另一方面,說到穀類時,有以五谷為代表的,有以六穀為代表的,還有“九穀”乃至“百穀”的名稱,則泛指一切粒食。五穀,有人說是黍、稷、稻、麥、菽,有人說是麻、稷、黍、麥、豆,黍、秫、稷、稻、豆,稻、稷、麥、麻、豆。六穀,至砂也有“稻、粱、菽、麥、黍、稷”和“黍、稷、粱、麥、苽、徐”兩種不同的說法。這些分歧,已經是一個歷史問題。從後漢起,“經學家”們有過不少争論,在我國栽培植物的歷史研究上,也是很棘手的問題。我們在這裹不可能也無必要作出结論。

    北方旱農地區,重要的穀類是禾與麥。禾,在黄河流域指的是穀子,小米;史前期,黄河中下游和淮河以北各地都種過。考古學家在這些地方發掘到藏有穀子的容器,也有“印痕”。其次,黍子也很早。甲骨文字中,禾、黍兩個字常常遇見。卜辭中,有着為禾和黍的下種、及時得雨和收穫所作的貞卜。“年”字“秋”字,代表禾、黍的收穫及收穫季節。麥(包括大麥、小麥兩種和它們的春、秋兩個類型)似乎是周民族所特有的作物。可以懷疑周民族假託說這兩種作物是“天賜”的東西①,以保密和壟斷大麥、小麥的栽培技術,用來和殷商民族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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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詩經·周頌·清廟·思文》中“貽我來牟”,解釋是“天赐我們以大麥(來)和小麥(牟)”。

 

水稻,產量高。因為它能靠水層保持比較穩定的温度,所以在分布上緯度的限制比較寬。但是,正因為如此,它對水的要求很嚴格:水過少過多都不能生長,含泥過多的濁水也不利。蓄水排水的溝洫系統是保証水稻生長的先決條件,因此,有無鐵製的銳利工具①來進行溝洫工程的脩建,也就間接地限制着古人能否成功地大規模種稻。根據這些情形來估計,殷商時代乃至西周初,不大可能有大規模的水稻田。金文中確有稻字;《詩經》有稻、徐;《戰國策》記載有“東周君”與“西周君”争水種稻,以及史起引漳水灌溉使人們有可能種稻的事情。《氾勝之書》有兩套為水稻保持初春與盛夏水温的巧妙辦法。總的看來,似乎水稻是在關中,黄河中游的河源地區逐漸發展着,向東推廣的。《齊民要術》記載有旱稻栽培技術,證明當時已有了對水要求較低的品種。前面我們提到過北宋曾由越南引入“占城稻”,耐旱耐瘠薄,在長江和淮河兩流域推廣,就是今日“占米”的來源。水稻畢竟是需水很多的植物,長江、淮河、珠江三個流域中,地下水位高的地方,生長特别適宜,所以它戍了“澤農”中的主要作物。

除了稻、麥、稷、黍之外,還有“粱”(稷的一個品種?可以肯定;古代的粱決不是今日的“高粱”)等。除了所謂“細糧”之外,玉米、高梁、*[麻+黍]子、穇子,青稞、燕麥、薏苡等禾本科植物,以及非禾本科的蕎麥、東蘠(蔷)等的淀粉質種子,向來稱為“雜糧”。照我國古代“粒食”,的總名說來,雜糧都應算作“穀類”。粒食或穀類,按從前的標準來說,除了禾本科的細糧與雜糧之外,還應當包括麻和菽(豆類)。麻最初指大麻,兼供纖維和油質種子,種子可以作飯或作粥。後來從中亞輸入了胡麻(即脂麻或“芝麻”),纖维的意義幾乎没有,油的質量却很高,專作食物。從文獻上看,曾有過一些把胡麻作飯的嘗試,可是種皮不易脱去,所以就只用來作糕餅或榨油。菽指一切豆類。最初顯然以原始型子粒較小的大豆(芡豆)為標準的豆,後來把其餘子粒更小的豆也包括在内,例如,绿豆、赤小豆、白小豆、鷄眼豆、鏡豆等。豆類種子,蛋白質含量高而且品質好,對我國一般人的健康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豆油也是很好的食用油。麻和菽的栽培都是很早就已開始的:麻布印紋在許多早期的陶器上出現過,豆粒印痕也在古代文化遺址中見到過,植物學上承認大豆是我國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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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校者按: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编》認為,西周或西周以前僅有熟鐵,這種鐵硬度低,可鍛不可鑄,用處不大。“到春秋初期已能熔解鐵礦石成為生鐵。生鐵性硬而脆,可鑄不可锻,用以鑄農具,稱為惡金。”郭沫若《奴隸制時代》謂,“鐵的發現大約是在西周末年”,廣泛使用是在春秋初年。辛樹幟《禹貢新解》說,“中圃冶鐵技術的發明,可能在西周時代,或西周和東周之間”。

 

    有些植物,根和地下莖中,儲藏大量淀粉,作為無性繁殖器官。這些種類,我國古老的稱呼是藷類或芋類。其中我國自己馴化的,應以芋為最早:西漢初已經開始利用野生的芋塊莖①;《氾勝之書》中也有“種芋法”,如果這本書真是氾氏原文,則公元前一世紀關中的氣候和土壤條件,還容許這種亞熱帶植物生長。後漢崔塞《四民月令》中也有“菹芋”②一條。現在,只有秦嶺以南才有種芋的自然條件。其次是藷蓣,郎山藥,《齊民要術》中已提到過,但不是黄河流域的,至少當時山東没有人種它。明末引入了甘薯(又名番薯、紅薯、白薯、地瓜、紅苕、紅芋等)這一個豐產的藷類,在福建、廣東等處人們的生活上,有過很大的貢獻。清中葉,又引入了馬鈴薯(洋芋,吴其濬《植物名實圖考》中記作“陽芋”,吴氏就已經不知道它是引入植物,足見傳人已經很久)。逭兩種新引入的高產藷類,栽培比較容易,對土壤的要求也不太苛刻;所以很快地就在全國範圍内推廣,成了最重要的“雜糧”。此外,水生的菱、慈姑、藕,陸地的百合,都是我國自己馴化的,但產量不高,所以,和薯蕷一樣,供糧食和蔬菜兩用。主要是作為副食,或者製成高級精製淀粉,作“小食”用。近三、四十年,木藷在南方得到大量推廣。蕉藕的引入更遲,栽培後收成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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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史記·貨殖列傳》:“…唯卓氏日:‘……吾聞汶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鸱,至死不飢。……’”。

    ②  “菹芋”,芋本身不可以菹,懷疑是“種芋”。

 

   嚴格說來,一切穀類與藷類,既然原來都是從活的植物組織得來的,便不會是純粹的淀粉,多多少少總含有一些蛋白質。不過,含量相對地很低,而且作為構成動物性蛋白質的材料時有些缺陷,不够營養上的基本要求標準。如果僅僅靠一種穀類作為食物中蛋白質的唯一來源,可能引起頗為嚴重的營養缺乏症。將種類範圍擴大,“細糧”與各種雜糧配合着食用,可以取長補短,消除一部分缺陷。大豆蛋白質最接近動物性蛋白質的標準,營養價值很高,我國一般人經常有些豆及豆製品作為食物,儘管肉、蛋、乳等食品較少一些,仍能維持相當高的健康水平。

    我國自己馴化的穀類中,大麻現在已經退出穀類範圍,只作為纖维作物,不再作為主食。還有“苽”(即菰、蔣、茭草或茭白)的子粒,稱為“彫胡米”,過去也作為穀類供主食用。可是,它的花期過長,子粒分批成熟,需要分批採收,而且產量又不高。再加上從六世紀以來,由於一種稱為“茭郁”的菌類①在底節上寄生,分蘗後的新芽,很早地就發展成畸形肥大的菌瘿(即作蔬菜的“茭白”或“茭瓜”、“茭筍”),不能再抽穗開花,因此,也從穀類栽培中退出,改作蔬菜栽培了。

糧食生產高度發展,是人類社會生活的一項必然要求。這裏,自然而然也出現了一些過去生產上不曾出現過的新問題:第一,要求產量高,而品質又要均匀。第二,終年的供應不容許有任何間斷。農產品和工業品不同,在農業方面生產的主要機器是活的植物,製造過程是植物的生命活動。產量高而品質均匀,需要在大面積的耕地裏盡可能地一次得到大量的收穫,除不許間斷之外,還要使產量大大提高。可是,植物的生長季節有限制,要想人工地嚴密控制大面積的地面,讓同一種糧食作物能够終年生長,目前還不可能。因此,生產程序與消费耍求之間存在着很大的茅盾。矛盾的解決有兩方面:一面是再擴大耕地面積,一面是再增加單位面積產量。擴大耕地,有種種因素要考慮。而單位面積產量的提高和人力的努力,距離“極限”,還很遠。如何使之不斷提高,是當前農業生產技術與學理上的重大課題。如果使土壤有適當休閑或不妨礙保持地力為條件,來考慮增加復種,是一種解決途徑。逭就是輪作與套種的方向。我國過去與現在在逭方面有不少優良傳統與豐富經驗,值得發掘參考。另一方面,我國一般人們偏重主糧與細糧的習慣,也還有值得考慮加以改變的余地:如果增大日常食物中脂肪輿蛋白質逭兩項所占的比例,減少淀粉的供應,則作物的種類可以增多一些。這對於輪作中種類的安排,與防止地力向一個方面過分耗損等,都有好處。我國農業生產者有長久古老的豐富經驗作為基礎,又善於利用舊有知識來適應新的要求。許多新引入的種類品種,經過我國勤勞的農民的精心培育,都有新的改進與創造。這方面的前途是很廣闊、很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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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茭郁同玉米上的“灰包”或“菍頭”(見《植物名實圖考》)相似。茭白,在四世纪的書中,稱為“蘧疏”、“茭首”,已經用作蔬菜。金、元之間《種藝必用》中提出“茭首根逐年移種,生着不黑”(不黑即孢子不能成熟),是一項值得注意的防止“茭郁”蔓延的方法。

(二)蔬    菜

    重視蔬菜栽培,是我國農業生產上的另一個特點。我國農業生產,早期以比較乾燥寒冷的黄河上中游和下中游為基地。這個地區,能提供大量食用果實的喬木,種類不太多。因此,在採收野生植物供食用時,會相對地更多地注意到草本植物的莖葉乃至根部,將它們煮入湯或粥飯裹面[所謂“笔羹”],或者只向菜湯裹面撒下少量穀粒[所謂“糝羹”]。這些習慣,可能導致了農業生產中蔬菜栽培僅次於糧食的基本情形。淀粉性糧食供給營養物質時缺乏蛋白質及维生素,可以由蔬菜中得到部分的補償和糾正,這無疑地對維護人民的健康起着有益的作用。

    正式栽培蔬菜從什麽時候開始,現在不易確定。甲骨文字中是否有代表蔬菜的字,還不知道蔬菜的生產和應用,並不一定要貞卜。卜辭中没有蔬菜名稱,也不奇怪。因此,即使肯定了甲骨文字中没有關於蔬菜的任何痕跡,也不能斷定殷商民族没有栽培過蔬菜。同樣,已經認識的金文中,没有可以解釋成菜名的字。《詩經》裏面,菜的種類已經不少。但是哪些是採自野生,哪些是栽培在園圃裹的,很難確定。估計瓜、瓠、葵、韭,可以肯定是馴化了的種類。《齊風》中的“圃”字,歷來是指菜園。後來《管子》中說明齊國都城近郊有很多人以種菜園為專門職業。孔丘的弟子樊逞,曾向老師請教關於種菜的問題。《墨子·天志下》記載:園裹種植的植物,有“桃、李、瓜、薑”。可見,春秋到戰國,至少齊、魯等地種菜已相當發達。西漢初年農書《尹都尉》十四篇(已佚),據西漢末劉向的記載,其中有種瓜、芥、葵、蓼、薤、葱等六種蔬菜。《氾勝之書》的殘存材料裏,記有芋、瓜、瓠和薤,並且還有在瓜地裹套種小豆,將小豆葉摘下當蔬菜賣的記载。後漢崔寔《四民月令》中,記有播種、分栽、收藏、加工各個月令的蔬菜,共計有14種,其中葱、蒜各有兩個類型。六世紀時,《齊民要術》中的蔬菜已經發展到31種,其中冬瓜、越瓜、胡瓜、茄子、瓠、芋、葵、蕪菁、菘(即白菜)、蘆菔(即蘿葡)、蒜、胡荽、薤、葱、韭、蜀芥、芸苔(油菜?)、芥子、芹等19種,至今還在栽培。胡瓜、大蒜、胡荽、芸苔,都是西漢以後引入的。唐代新增加的有牛蒡、山藥、決明、萵苣、菠菜,後兩種是引入種類。宋、金、元增加的有絲瓜、胡蘿葡、蘹香、同蒿、芥藍、人莧、菪薘(即葉用甜菜)、慈姑,其中同蒿和人莧可能是自己馴化的,其餘從外面引入。明末《農政全書》增加有豇豆(過去似乎只用種子作雜糧)、扁豆、刀豆,還有绿自《救荒本草》的苦瓜。李時珍《本草綱目》菜部所收的105種,當時真正作為蔬菜用的却只有39種,加上穀部中有三種專種來供吃莢的豆類,和草部的兩種水生蔬菜,果部的藕和慈姑,實際上共有46種。清中葉吴其濬《植物名實圖考》中,蔬部所記栽培蔬菜共有50種,加上其他部中的種類,共有56種。估計人們食用而没有記錄的,應當還有些。總的看來,我國栽培過的蔬菜品種,有些品質不高的,在發展中逐渐放棄了;新培育和新引入的,則在繼續增加。

按照我國傳统的分類方式,蔬菜共分葷辛(即有特殊氣味和辣味)、柔滑,蓏菜(瓜類)、水菜(水生植物)和芝栭(即菌子、木耳等)五類。曾經有些人認為這種分類方法“不科學”。我們認為,“科學”與否,應該是相對的,凡屬合乎某種自然規律的,總有合於科學的某些方面。按照近代的植物分類系統,同屬同科的植物,不僅外形上解剖上有一定程度的相似,也常常(但並不一定)含有相近似的某些化學成分。《本草綱目》中葷辛類植物共記有31種①植物。其中,9種屬於現在百合科葱屬(5種栽培,4種野生),7種屬於十字花科的三個屬,7種屬於繖形科,其餘薑和羅勒,各屬一科,1種屬於舆十字花科極相近的白花菜科。另外有兩種根本不是蔬菜。蓏菜11種,“苦茄”不是蔬菜,其餘茄子屬茄科,9種屬於葫蘆科。柔滑類中,真正作為蔬菜栽培的,菊科3種,同屬於中央子目的,藜科兩種,莧科一種,多少也有集中趨勢。芝柄所包括的更都是菌類。這並不是說,李時珍從形態解剖和化學成分上,預見地“合於”近代的自然分類系統來替蔬菜分類,而是這些蔬菜本身來源,往往隸屬於比較集中的分類單位。向前追溯,古代栽培的蔬菜大概是人們就當時當地植物自然羣落中較顯著的组成部分,選擇自己所需要的那些種類。這樣,注意力似乎自然而然地會集中到某些形態相似、化學成分相近的種類上。科學是從整理既得的經驗而產生的。整理方式,會隨經驗的積累而繼續改進與提高。分類系統,是人們整理對自然的觀察所得的經驗總结,本身在不斷地改進之中,永遠不會達到最後最完善的地步。我國傳統蔬菜分類方式固然是從實用出發的“人為分類系統”,但是仍有合理的部分,因此,對此一概持否定和排斥的態度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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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原目錄32項。其中“干薑”和“生薑”兩項,應是一種。“五辛菜”這個總名,包含四種已經另行記载的葷辛,一種“蓼”單獨計爲一種,总種數只有31種。

 

    蔬菜栽培,要在同一塊地面上進行最頻繁的復種,技術要求高,勞動强度大。我國菜農的智慧與勤勞,無疑地是我國蔬菜園藝在世界上聞名的重要歷史根據。而我國一般農業生產的技術知識與原理認識,也的確為我國蔬菜園藝提供了良好的基礎。考慮到黄河中上游地區的自然條件對一般柔嫩草本植物的不利,就不能不承認這些成就的取得是來之不易的。除一般的選種、培育,保護、管理之外,還有幾項特點,可以探討:

    一項是計劃安排。為了最經濟地利用土地,菜園中的畦子,幾乎終年没有空閑。北方嚴冬,乾燥寒冷,天然植被都在休眠狀態中,大地一片枯黄時,菜圃中往往有些葱绿的畦子,生意盎然。夏季,天然植被繁茂時,高緯度地區的菜圃竟會有熱帶形式的“多層”,植被現象:蔓本的瓜豆棚下,培養一些好蔭耐濕的“細菜”。一批蔬菜收穫後,整理一下,當天或第二、三天就撒種,固然是常有的事,但是這一批剛在旺盛時期,另外的畦子中已經育好了秧苗,作為後繼的準備,清畦後,立即移栽,也不是稀罕的事。

    一項是加温培育:用火加温來栽培蔬菜,至遲在西漢時就已開始。《鹽鐵論·散不足》描寫當時富人的奢侈生活有“冬葵温韭”,即加温培育韭菜,漢昭帝時(公元前一世紀初)已經有過。元帝(公元前一世紀五十年後)時,召信臣作“少府”(公元前33年),管皇室物資供應時,建議停止用火培養韭菜和葱來供應宫廷的“例食”。唐初(七世紀初),易州(今河北易縣)地方官强令羣眾火烘種菜以供皇帝(太宗李世民)路過時食用,而被皇帝下令免職,這是對獻媚者的懲戒。元代王禎《農書》記載河北菜農作成陽畦,並利用馬糞發熱壅培舊韭根,取得春初最早生出的新韭。

    一項是黄化栽培:王禎《農書》中載有培育韭黄的實踐方法。蘇軾集中已有“青蒿黄韭試春盤”①的詩句。可見,至逞北来時已有韭黄。上面一段所說的“温韭”,還不能肯定是否黄化處理的。

    黄化蔬菜,不僅限於已長成的秧苗。黄豆、绿豆、乃至豌豆,蠶豆,種子發芽温度要求較寬些的,可以使種子在暗中發芽,作成各種“豆芽菜”。這是我國獨有的創造。宋代林洪的《山家清供》中記述的“鵝黄豆生”,就是黑大豆作的豆芽菜。

    一項,是儲藏鮮菜:長江流域及其以南,蔬菜在冬天還可以生長,雖然供應稍有減少,但總可以维持。北方陽畦所能供應的蔬菜,品種和數量都較少,一般耍依靠儲藏秋菜。黄土地區,有良好的窖藏條件,《齊民要術》中已有窖藏鮮菜的詳細記載。南宋初,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記有開封貯藏的鮮菜種類。至於醃藏和乾製,在西周便已開始,《詩經》中已有記述②。

    蔬菜莖葉,比穀類柔嫩多汁,營養物質含量也高。這些優點對人有益,對其他生物也有益。因此,菜園的鳥害、蟲害、病害,遠比糧食地裹多。加上蔬菜地裏濕度和有機物質經常維持在較高的水平,更有利於害蟲與病原微生物的潛伏與蔓延。栽培蔬菜時,防治病蟲害的勞動終年不斷,比種莊稼所花的勞動耍大得多。

(三)果    實

植物學上所謂“果實”,和日常習慣中的觀念有些差别。人類習慣食用的果實,包括桃、李、梅、杏、柑、橘等水果,榛栗、胡桃等乾果,植物學上也承認它們是果實。荸薺、百合、藕、甘蔗、松子、榧子等,植物學上不承認它們是果實,習慣上還是“果品店”裏的商品。南瓜、冬瓜、茄子、辣椒,植物學上認為是果實的,習慣上却認為是蔬菜。還有許多不能食用的“果子”,植物學上却承認它們是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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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春盤”是立春那一天,用幾種具有苦味辛味的蔬菜配成。

    ②  醃菜,稱為“菹”,《詩經·小雅》有“是剥是菹”。《檀記·内則》和《周禮·醯人》所記種類更多。

 

    草本植物的果實,體積大的,數量便不多。而數量多的,則形體不大。木本植物,绝大多數先要作幾年的“營養性生長”準備,才開始開花结實。真正大量結果,還要更遲幾年。因此,果實作為食物的發現發明,儘管可能比穀類或蔬菜還早,但是作為農業生產的一個方面來經營,却晚得多。在天然植被大規模地被人工草原(糧田)代替以前,栽培果樹至少並不比採收野果更方便。直到大規模開闢農田,天然野生果樹減少後,人類才願栽種。《詩經》裹有不少果樹名稱,但是完全可以肯定經過人力栽培的却只占少數,如“樹之榛栗”、“隰有樹檖”、“墓門有梅”①等幾種。

植物學上稱為“櫻桃亞科”的種類,如棠、杜、朹、郁李、山桃等,現在有時在黄河中上游的山中,還能發現野生植株甚至樹叢。因此,桃、李、梅、杏、梨、櫻桃等近似種類,我國原產的栽培種類特别豐富。其次,鼠李科的棗、酸棗(古代稱為“棘”)、枳椇②等,柿樹科的柿、君遷子、*[木+上“而”下“大”]棗(羊棗),也是黄河、淮河兩流域中的原產。桃、李、梅、栗、棗、棘等名稱,《詩經》中很多。《管子》裹有杏。《孟子》裹有羊棗。柿似乎到後漢才由栽培選得了好品種。柑橘類和楊梅、枇杷,耐不住黄河流域的嚴冬,只能在秦嶺以南生長。荔枝、龍眼、橄欖、香蕉、五斂子等,更只能在五嶺以南和四川南部、福建等處開花结實。這些種類,到西漢舆嶺南交通便利後,文字中才有記錄。西漢中葉,從中亞和西亞引入了石榴、柰、林檎、葡萄等水果。椰子、檳榔、餘甘等,有實物到過兩漢的都城長安和洛陽。南宋時記載了銀杏的栽培,實物在唐代已在食用中,大概只是採收野生的種子。宋、元以後,新添的栽培種類有黄皮、番荔枝、番石榴、番木瓜、黎檬子、人面子、樣果(即杧果)、波羅蜜等。我國的蘋果,據唐初張鷟《朝野僉載》叙述,唐太宗(627—649年)時,河北一個老人在黄河洲渚上拾得一個小的栽培插條,五十年中,便在今日河北,河南、山東三省交界的地區大量繁殖了,當時稱為“朱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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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校者按:《詩經·陳風》“墓門有梅”的“梅”,各家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釋。一税是蔷薇科果樹的梅;一说則依據毛傳《小雅》將梅解釋為枂,認為是樟科的桐樹。作者則持前說。陳國在今河南鄭州一帶,其地目前既不產枂也不產梅。但參之《詩經·小雅》“山有嘉卉、侯栗、侯梅”,以梅與栗並舉稱為嘉卉,似以解釋作果樹的梅更為妥切。參見辛樹幟《我國果樹歷史的研究》。

    ②  宋代蘇頌認為,《詩經·小雅》“南山有枸”的“枸”,卽幟椇。

 

    春秋時,榛子已經栽培了。它和乾棗、乾栗,一並作為婦女見面時相互贈送的禮物。松子,從什麽時候起採食,現在還没有找到記載。但唐宋筆記小說中,往往提到松子作的糕饼,也有松子“點茶:的叙述。西漢時從羌族地區引入了胡桃。

    栽培與管理果樹,比種穀類節省勞力。一次種下一批,可以有十多年乃至幾十年的收穫。每一棵植株的產量,也比穀物或蔬菜高得多,並且不大容易受水旱的威脅,對土壤的要求也比穀物寬些。如果另有生活資源,則經營果園,開始幾年雖然没有收入,以後的收益却比田地還平穩容易。因此,一果樹向來有“木奴”(樹木式的奴隸)和“鐵桿莊稼”的名稱。《史記·貨殖列傳》說“安邑千樹棗,燕、秦千樹栗,蜀、漠、江陵千樹橘”的收益,可以比得上“千户侯”(剥削一千户人家地租的地主),應當是事實。消滅了剥削的社會中,果樹仍是一種十分有益於羣眾的農業生產。果樹上山,尤其是多種經營中值得考慮的項目。上山的果樹,固然可以是著名的優良品種,但是也還可以因地制宜地選擇那些適應性强,果實耐儲藏、便於運輸、容易加工製乾,又可以代糧的棗、柿、栗、胡桃、榛子等果樹作為“先行樹”,而不一定非要從較嬌嫩的著名品種的果樹着手不可。

(四)特種作物

    人類生活所需要的植物性物资不只限於糧食一項,油脂和纖維也是必需的。糧食以外的作物,我們暫時總稱為“特種作物”。現叙述如下。

    1.油脂:油脂作為食物,一方面“熱效能”高,一方面還供给一些维持健康所必需的維生素和“必需脂肪酸”等。為了提高人們的健康水平,防止某些“風土病”,增强對某些生理病的抵抗能力,多生產一些食用油脂,正是農業生產上的一項重大任務。除供應動物性脂肪之外,食用植物性油的生產還需要擴大。另外,工業原料也要求增加植物性油脂的產量。

植物性油脂,绝大多數要從種子中取得。本來,除了穀類這一羣特例之外,所有種子都含有油脂①。不過,含量不一定多,品質不一定好。因此,也就不一定都有採收利用的價值。最初採作油料的種子,都是數量多而含油量高的種類。大蔴和蕪菁,似乎是我國應用最早的。原來栽培大麻的目的,可能主要在於取得種子作食物②,皮作纖维原料。蕪菁根和莖葉都可以吃,種子含油也多。西漢初的《爾雅》中,已經記載大麻和蕪菁的異名。西漢末年揚雄《方言》中,還有補充。可見,至遲在西漢以前,已經廣泛栽培應用。造就是說,最初栽培所得的“油料植物”,目的可能並不專門在於利用油脂,油脂僅僅是綜合利用的一個方面。後來,引入了胡麻(脂麻),又馴化了荏(蘇子),才是真正的油料植物。三國以後,引入紅藍花,大量培植後,紅藍花的種子也曾用來榨油(見《齊民要術》)。唐代引入罌粟(見韓鄂《四時纂要》),似乎專採種子作為油料,蓮花也只是附帶地作為觀賞用而已。芸苔,《齊民耍術》中已記有栽培方法。可是,一直到元代,都僅僅作蔬菜用,從來没有說到過種子可以榨油。金末的《務本新書》(見《農桑輯要》所引)所說的菜油,仍是蕪菁子油。李時珍在《本草綱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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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梁家勉按:穀類種子並非绝對不含油,特别是種皮含有較多的油脂。近年來發現玉米的胚芽含油率頗高;有的地方,糧食部門已采取措施用玉米胚芽來榨油。

    ② 我國栽培大麻很久。很早就知道它是雌雄異株的植物:雄株叫“枲”,主要作纖維;雌株叫“苴”,採收種子。逭兩個名稱,都在《詩經》中見到。大麻布很早就已經應用,許多古老的陶器上有麻布印紋。

 

裏才第一次提出芸苔就是當時的油菜,並且說:“因有油利,種者亦廣”。用芸苔種子作油料,似乎是元代以後的發明①。大豆榨油,最早的記錄,暫時也還只見到《本草綱目》。花生在李時珍時還没有,榨食花生油自然更遲。木本油料中,烏桕的名稱見於梁武帝(?)的《西洲曲》。桕蠟和罌子桐用作塗料,八世紀初陳藏器《本草拾遺》中已記載過。茶油第一次見於《農政全書》,徐光啟寫作“楂”字。事實上在江西、湖南、浙江已經種植了很久,並且榨得一種很好的食用油。胡麻油、荏油作食油,比大麻子油好,《齊民耍術》中曾作過比較。它們的應用,自然早於六世紀,但是究竟起於何時,没有明確的史料證明。後漢服虔《通俗文》和桓譚《新論》所提到的“寒具”,是一種油煠的點心,可能用植物燥製,但是没有直接證據。[較早的文獻中,動植物油脂一律稱為“脂”(硬度大的)、“膏”(軟些的),直到《三國志》,才把植物的脂膏稱為“油”。所以後漢的油煤點心,“脂膏為之”,不能肯定是“油”與否]。據估計,植物油流動性大些,容易吸附在燈蕊、“麻蒸”(漚麻後剩的麻秸)等粗松纖維束中,一點即燃,所以最初多用在夜間照明上,三國時戰争中用作“火攻”的兵器。此外,可以用作車輪、織機的潤滑劑,也作為梳頭髮之用(“膏沐”或“澤”)。食用,恐怕是動物脂肪缺乏後,才“類推”出來的。

    2.纖維:植物纖維的利用,以大麻為最早。出土陶器上的麻布印紋和土層中麻布印痕,以及骨梭、紡錘等工具,可以間接證明它很早就被人類採收和利用。《詩經·齊風·南山》記錄了當時耕地種麻的方法。除了裘類和桑蠶絲之外,春秋以前,大概僅有大麻供紡織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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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因此,西安附近,半坡村遺址裹發現的十字花科種子,似乎不應當定為芸苔,而應是蕪菁。芸苔雖是現在植物學上的“本種”,而蕪菁是芸苔的一個“亞種”。但栽培馴化時却不一定先種本種,後種“亞種”。

 

春秋時,現在的河南是否種過苧麻,很可懷疑。《詩經·陳風》裏面雖然有“可以漚紵”一句,但是究竟是顏色較鮮淡的大麻,還是真正苧蔴,尚且不能肯定。《禹貢》的“紵”只是一種紡織成品的名稱。單從名稱上來看,很難斷定它是由大麻還是由苧麻制成的。三國時陸璣在《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中才根據他的家鄉江南所種的苧麻作了明確的記載,但我們還不能肯定《詩經》中的紵就是江南的苧麻。此後南宋陳旉《農書》所記載的仍是江南苧麻。直到元初司農司撰的《農桑輯要》中記載,立意要在黄河流域推廣南方引入的苧麻時,還得大張旗鼓,先從破除“風土不宜”的保守思想人手①。由此可見,淮河以北從前没有種過苧麻。亞麻,北宋時開始引入西北各處,現在西北、東北各地仍在栽培。檾麻,至逞後漢許慎《說文解字》裏已記下它的名稱,纖维粗硬些,不能作衣料,但綯成的繩索却很好。胡麻、蓖麻的纖维品質都不好。它們之所以呌做麻,大概是由於種子含油多,逭一點同大麻相象的緣故。

    葛,可以取纖维作布,《詩經》裏已提到過。後來採用的愈來愈少,因此,幾乎不再栽培②。

棉花,不是我國原有的植物。棉布,大概在西漢時曾經由大陸内部輸入黄河流域。一條路是從葱嶺以北,通過吐魯番進來,當時稱為“*[叠+毛]布”;一條路是從緬甸通過雲南、四川,向北到陝西、河南,數量較少,當時稱為“橦布”。大致在東漢末,又有了由越南等處經海道輸入浙江、江蘇的,稱為“越布”。以後,北宋時,才將草本型的棉花傳入東南沿海地帶栽培。元代,曾大力在黄河流域推廣。元中葉以後,黄道婆從海南島將先進的彈、紡、織的技術和工具帶到松江。松江和附近的植棉和紡織業迅速發展,後來便漸漸傳遍全國,從此棉布成了我國最重要最普遍的衣料來源。棉花除紡織之外,還代替了古代的絲綿,作為羣眾性禦寒的衣着、被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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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參看石聲漢:《中國古代農書概說》,西北農學院古農學研究室油印本,第45—46頁。

    ②  董正鈞按:《詩經·葛覃》中,已有用葛的纖维作布的記載。用葛紡織成的絺布質量是極高的。清代以來,絲、苧、棉盛行,葛布的生產始趨於衰落。至清末只有兩廣的雷州和玉林尚有葛布的生產。民國以後,葛布的生產始全部停止。

 

    3.染料:衣料染色,不僅是美觀的需要,也還有調節温度和增强耐磨損的作用。礦物性顏料,雖然耐久,但單獨用來染纖維,不易着色。植物性纖维的本身往往帶有植物性色素,這一點,可能啟示古人用植物性染料來染纖维和絲麻織品。《尚書》、<詩經》以及銅器銘文中見到的染成顏色,有朱(帶黄或黑的深紅)黄,縹、缁、絳(帶黄的大紅)、赤、蒼、藍、紫、绿、綦等。這些顏色的名稱,不少表示着它們與植物色素有密切的關係。染料植物中,藍在戰國文字中常常遇見。西漢時,茜(染红的)、巵(染黄的)消費量很大。《史記.貨殖列傳》說,種一千畝巵、茜的人,资產與千户侯相等,每年販賣巵、茜達到一千石(當時的12萬斤,大約合21500公斤)的,就和“千乘之家”(擁有一千輛戰車的侯家)相當。可見,逭些染料植物在當時的栽培量是很大的。估計,西漢所用的染料,除了巵、茜和藍之外,還應當有茨草、鼠李皮(染绿)、橡斗(染“阜J),,郎黑褐色)、柘(染黄)和紫草等。六世紀<齊民要術》所總结的,又加上棠葉(染土红)、红藍花(染胭脂色)和地黄。明末《天工開物》記载當時的染料,除了藍、靛、梔子、橡斗之外,許多舊有的染料植物已經漸渐廢棄,代之以種種復染。所用植物性染料,增加了蓮子壳、蘆(即植)木、槐花,小菜莧.楊梅皮和當時輸入不久的蘇木。前世紀末,人工合成的有機染料制成後,上述這些染料,便和其他民族所用的生物性色素一樣,渐渐地被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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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本草纲目》自記1880種,寅有1898種。其中植物部分為1089種。除去“草部”中“有名未用”的153種外,植物性藥材實数為936種。

 

4.藥材:《說文解字》將“藥”字解釋為“治病草”。我國藥學一向稱為“本草學”,都表示植物性藥材的重要性。《本草綱目》共記有1898種藥材,其中植物性藥材約占509L①,即936種。這936種藥材,實際上包括了各種穀類、藷類、蔬菜、水果、乾果、以及染料、花卉等在内,它們另有栽培目的,作藥材只是附帶的综合利用而已。真正藥材,大半都是原來野生種類。人類採收野生藥材的數量超過了自然繁殖所能恢復的數量範圍,採藥人發現它們越來越稀少難得時,便開始栽培,於是便出現“藥農”這樣一種農村半副業。黨參、黄精、當歸、貝母、牛膝、三七等需要量多的藥材,栽培也較早,種類和數量還在繼續擴大。栽培的園圃條件,和原產地的野生條件往往有相當大的差距。有些種類,經過栽培,其有效成分增加,藥力加大,變異趨向於更合乎藥用的要求,這固然是有益的,但也有些種類在逭方面表現“退化”。我國本草學和醫學,過去講究“道地藥材”,理由似乎並不單純在於地區,而在於藥材的真正種類及所含有效成分的質與量。生長環境可以改變生物體的化學成分,確是事實。因此,醫藥上要求有效成分的質典量保持恒定,就不得不注意藥材的生長條件。人工培養藥材,將是一項重要的農村副業。為了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必須因地制宜地選擇適當的藥用植物種類,充分利用當地有利條件進行人工栽培,並不斷精心研究和改進栽培技術,以提高藥材的品質與效用。

    5.茶:茶葉是我國的一項重大發現。長久以來,也是對外貿易中的一項重要物資。三國時,吴國宫廷已經開始飲茶。西晉時,採收茶葉作為飲料,已相當普遍。江南地區栽培茶樹,不會遲於公元八世紀。陸羽《茶經》已對種茶技術作了一些系統記錄。從唐、宋到明代,茶葉是政府從北方兄弟民族那里换取軍馬的一項重要的農產品。

    6.塗料:塗料中,漆是我國發明之一。漆的起源很早。《尚書》中有漆器。《詩經·鄘風·定之方中》記載:當時栽培漆樹,以作為制作樂器的原料。《史記·貨殖列傳》記載:擁有“陳夏(今日河南南部)千畝漆”;或經營生漆的買賣,每年交易額達“漆千斗”(約合16又2/3石)。他們的收入就如同當時的千户侯。漆過的(髤)木器,價值約為未漆過的“素木器”的十倍;販賣“木器髤者千枚”,利潤亦可等于千户侯。從而不難看出,漆的種植和使用在當時都是很廣泛的。

    油布作套(“韜”)防雨,至遲在後漠的“鹵簿”中已經出現。當時所用的油大概是蘇子油,因此,不耐暑溼。崔寔《四民月令》中記載一條經驗:油衣不能折疊收存,必須用竹竿撑掛。桐油在唐初才見於記載。

    甘蔗:周、秦、西漢,都從南方各處運到黄河流域食用,大概公元前已在栽培。明萬曆(1573—1620年)中,烟草輸入福建、廣東等地海口之後,很快就在淮河以南各地推廣開來。接着,甘肅、雲南也有栽培。近年,山東、河南、雲南、四川、安徽等地都培育了品質優良的品種。解放以後,新馴化與新引入的特種作物,如咖啡、杜仲、橡膠樹、香茅、留蘭香等不斷增加,栽培面積不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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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楊東莼按:(楩:楩與枂互通。枂俗作楠。因此,這裏列舉的材木没有枂或楠。

(五)材    木

利用天然或次生(清伐後保護着自己更新的)樹林,供應材木薪炭,也應當起源很早。許多發掘出來的文化遺址中,都有柱樁痕跡。石器上常帶有穿孔,表明原來曾裝過木柄。諸如此類的例子說明,利用樹木可能比進行農業生產還早。人們在定居之後,有意或無意地在住處周圍栽種樹木,也不難設想。我們試從《詩經》、《尚書》、《春秋左氏傳》中總结一下,樹木的種類有松、柏、栝、檜,桑、柘、檿(野生小桑樹)、楊、柳,扮、榆、樞、棗、棘、枸、榛、栵、椐、栩、栗、柞、栗、六駮、栲、杻、桃、李、梅、棠、杜、檖、椅、桐、梓、梧桐、楸、櫝、樗、枳、楛、檉、漆、樛木、*[木+速]、檀、槐、楰、杞、楩①和竹類。其中,對於椅、桐、梓、漆、榛、栗、楸、檟、梅,已明確地指出是栽培樹種。這九種栽培樹種中,榛、栗、梅可能作為果樹,漆樹作為塗料,其餘五種除了作材木之外,還看不出有其他用途。戰國末年的《管子·權修第三》所提出的“十年之計,莫如樹木”這個比喻,現在已成通用的成語。《史記·貨殖列傳》引用這句話之後,還舉幾個具體的例子來作證明:“山居千章之材”(解釋是居住山區,擁有一千棵已經長成材料的大樹)和“淮北、常山(二恒山)以南,河濟之間千樹荻,……渭川千畝竹”的經營,可以和千户侯相比。崔宜《四民月令》,正月安排從初一到十五移栽各種果樹;到月底止,移栽“竹、漆、桐、梓、松、柏、雜木”。《齊民要術》中記載經營白楊、柘樹、各種榆樹林子,和近水處種柳樹作柴出賣所得的利潤,同地租剥削所得的差不了多少。

    從這些资料中可以看出,公元前六世紀以前,黄河流域原產樹木中,用作材木的樹種已經不少。再從這個時期其他文獻裏去尋找,還該添上梬(即*[木+耎]棗)、樅、椴、樺、椿、槭、皂莢、穀、楮、合歡等多種。如果將當時幾篇“賦”裏面所搜集而不易確定的樹名也算進去,那就更多了。不過,除了榆、檀、槐、櫟、柏、松、柞可以說是木材較堅實緻密的樹種之外,一般多屬於軟材樹種。至於江南的豫章(即樟樹)、枂、杉等,嶺南的桂、紫檀、烏木等,由於建築宫殿的需要而運到長安、洛陽、鄴都等地,但是與黄河流域的林業生產無關。當時在長江流域大致還是採伐天然林木,没有達到人工干預培育的階段。估計,長江以南,在六朝以前,天然林木大致還够用,除了“庭樹”和果樹之外,栽培造林可能不多。 

    值得注意的是“竹”。《詩經》中多次提到竹,而且當時黄河中游、河南北部,有頗多的“竹園”甚至“竹田”。制紙技術發明以前,鈔寫文字書籍的,除了用縑帛(絲織品)、牘(薄木板)之外,竹片是常用的大宗材料:符、節、箋等小件之外,簡、簿、篇,籍都是竹片。另外,兵器中的箭,日用小器具的筐、筥、籃、簏、笥、簠、簋、籠、簟、箸,消費量也應當不小。樂器簫、管、籥、竽、笙、簧、笛,倒還是小宗。這些需要,似乎說明周秦到兩漢,黄河中游野生、半野生和人工培植的竹林,應有相當數量。《史記·河渠書》:“下(即伐)淇園之竹以為楗(即插入河中作為竹排,加土石)”來堵塞黄河決口,就是就近利用河南北部的竹林。   

冬季,樹木大半處在休眠狀態,各部分的含水量相差最小。春天開始生長活動時,新老材部的含水量差異就慢慢增大。夏天水分變化最劇烈,直到果實種子成熟後才逐渐趨於穩定。水分分布愈不均匀,干燥後破裂、翹曲、扭轉等變化便愈大。因此,砍伐所得木材的性質,和砍伐季節有關。另外,新種子成熟後再砍伐,落下的種子產生幼樹的機會較多。估計,這些現象,我們的祖先已經體會到了。因此,戰國到西漢,各家政治主張中提出要規定砍伐樹木的季節的,不在少數。《孟子》、《管子》、《韓非子》、《淮南子》,乃至《周禮》,都有這種擬議。後漠崔塞《四民月令》總结為:“自正月以終季夏(從正月到六月底),不為伐木”。《齊民要術》進一步解釋說:“凡木有子實者,候(即等到)其子實將熟”再砍伐,而且還總结了一個補救的辦法:“非時(即在不適當的季節砍伐)之木,水漚一月,或火煏(即在火旁烘烤)取干”,便可以防止生蟲和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