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農    具

 

    使用工具是人類最重要的一項進步。工具無論怎樣簡單,一般來說,可以使勞動者避免受到直接的損傷,減輕勞動强度,提高勞動效果。勞動所用的工具,變化多端,歸納起來,可以總结成兩個基本原則:一個是利用器械,突破體力(特别是手足長度)及感覺器官所受距離的限制;一個是利用一些基本物理原理,提高人類體力勞動的效果,或利用這些原理來駕馭動物體力、水力、風力等動能,代替人力工作。因為最原始的工具只能靠人體本身的兩副基本“槓桿”——手與脚——來操縱,所以這些工具的意義,似乎大多數也只用於延長擴展手與脚所能達到的空間,或減少手與脚的疲勞或傷損。例如,想採到高樹上的果實,固然可以爬上樹去摘取,但如果用一根長些的棍棒,站在地面上也可以敲下樹頂的果實,省去爬樹的麻煩。如果再進一步,在這條棍棒的一端斜綁上一條小樹枝作成鈎,則比較更省力而效果更好。又例如,想從地面以下挖出一個芋頭,固然可以用手直接掊土,但用一根棍棒去掘,手指便會少受損傷,疲勞程度也可以大大減輕,很快地就達到了目的。如果在棍棒一頭,離末端不遠的地方,十字交叉地横綁一條小樹枝,一面用脚踏在横枝上向下壓,一面用手推,效果遗要加强。在急流中横着涉水時,用一根棍棒支撑,可以更安全,更迅速,更方便。夜間出去,遇見狼羣,手裏拿着一枝棍棒,安全感與實際安全程度都大大增加。要是真正一棒子打死了一只狼,拖回去就不如用棍棒扛。打死兩只,拖起來更費勁,用棍棒担就輕便多了。這個棍棒就是一件原始工具。古代地廣人稀,一根棍棒隨手可以取得,到手之後,隨時隨地可以應用。同樣,一片石頭,可以抛向樹頭,打落想要採摘的果子;可以擊落樹上的鳥獸;可以敲碎獸骨,吃到裏面的骨髓;可以砸破堅硬果核,得到果仁;可以碾開穀粒,幫助除壳;可以抛出去打野獸和敵人等等。要是把石片綁在棍棒上,作成一個復合工具,用途會更廣,效果會更高。原始工具,正象人類自己的手脚一樣,是多方面應用的。用于農業生產,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

    多方面都能應用的工具,效率畢竟有限度。想提高工具效率,必須適應某一項工作的特殊要求,制造專門工具。也就是說,工具本身還得有“分工”。例如,用樹枝作“把(柄)”上面綁一片具有較大平面的石塊,成為“椎”(槌子、棰子、磓、鄉頭等),打擊效果用更好。如果綁一片一側有較薄刃口的石塊,切、割、砍、斫,更可有效。這一片帶刃的石塊,大小、形狀和綁的方式不同,效用也不一樣:縱長的刃口和柄垂直,是“鎌”或“戈”(戰争武器):和柄平行,是“刀”;穿孔後,垂直于柄綁上,是“錛”;綁在把的一端,刃口向前,是“臿”(即杴)或“錢”(即鏟)。一片長形石片,一端打出刃口,直綁在把上是“鑿”;横綁是“斧”或“斤”(即小斧頭);垂直绑是“鋤”。如果一片尖石片,兩面有刃口,綁上短把,是“鑽”;綁上長把,是“矛”;綁一個彎柄,刺入地面向前推,是“耜”。在農業生產萌芽之前,這些原始的木工具、石工具或復合工具,大概除戰争之外,也兼作採收之用。初期農業生產中,這些簡單的復合工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除石片之外,住在水濱的人也會採用天然帶刃口的大形蚌壳(即“蜃”;再早些,只寫作‘辰”,下面没有“蟲”字);蚌壳所制的挖土工具,就是“辱”,(下面的“寸”字,象手的形狀。這個字,後來寫成“耨”或“鎒”)。老弱或婦女除草用的辱要小一些,稱為“薅”。使用蚌制工具的勞動及勞動者,便是“農”。

    冶金術發明(大概是殷代初期)以後,人類獲得了更堅固更鋒利的工具材料。最初采用銅,包括較純的天然紫銅,也有銅類合金,如黄銅、青銅之類。冶化時,如用獸骨燒,容易有些磷混進去,便自然成了更堅硬的青銅。西周末年,才有鐵。銅器和鐵器運用到農業上以後,生產效率提高得更快。可以說,使用鐵器是農業生產上的一個轉折點。工具的改進,促進了農產品的質與量的提高。農產品提高後,又啟發了勞動者改良工具。二者互相促進。就拿現代的蒸汽機和内燃機等來說,如果没有金屬作為材料,也不會有它們得以存在的物質基礎。金屬制的農具,不少仍保留石器蚌器原來的形狀、功用和附帶的木柄。這些遗跡並不是“習慣勢力”,而是基于物理學力學的基本原理——槓桿、斜面,以及“合力”、“分力”等,確是符合客觀自然規律,它們的確可以给人們以應有的方便。違背客觀規律的創造,是不會受人們的歡迎而被接受的。

    以上幾項原則:(1)使用工具,為的是提高勞動效果;(2)工具最初是一物多用,後來才有專門化的分工;(3)制造工具的材料,最初是直接利用現成的自然物,稍作加工處理,冶煉術發明後,工具材料質量改進了,從而工具的效率也就大為提高了。以上的歸納,適用於說明一切工具的制造和發展過程,包括農業生產工具在内。

    農業生產工具,我國古時總稱為“田器”、“農器”、“農具”。殷代卜辭中,雖有有關農業操作的材料,但具體農具名稱還只能作不肯定的推測。《詩經·大雅》裏,比較集中地見到有錢、縛、銍、艾和耜(没有“耒”)。《考工記》中,耒耜連舉,記有制作形式及效用。戰國諸子書中,散見有各種農具名稱。後漢崔寔《政論》中,評論了西漢趙過的改良犁,並同笨重的遼東犁相比較。唐代陸龜蒙作過一篇《耒耜經》,以犁為主體,附帶談了兩件農具。南宋曾之謹曾作《農器譜》三卷,又續兩卷,現在已經失傳。元代王禎,利用繪圖這一個重要的直觀工具,作出12卷《農器圖譜》,共分20門,總结了當時農家使用的各種工具。雖然有些缺點,但却是一件空前的總结工作。

1963年,劉仙洲先生在所作《中國古代農業機械發明史》①中,根據近代的機械學原理,把我國勞動人民幾千年以來在農業機械方面的發明創造,按功用分作(1)整地,(2)播種,(3)中耕除草,(4)灌溉,(5)收穫及脱粒,(6)加工,(7)農村交通運輸等七類,這樣,已經將農村中應用過的各種廣義的機械加以總结,我們無須再逐類加以說明。現在僅就幾種具有特殊意義的狹義農具,稍微探索一下它們的演進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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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劉仙洲编著:《中國古代農業機械發明史》,1963年,科學出版社。

 

    (一)耕地工具

  推想起來,原始耕地工具,最初大概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人彎腰立着,用一條樹枝(或加工削尖的棍棒)刺入地面,把土翻轉過來,隨即敲碎。一種是人蹲在地上,用一塊石片或蚌壳挖掘。兩種工具都比徒手翻得深,也比較省力。前一種,翻的深度和寬度可能大一些,但是不够细緻,工具容易損壞;後一種,可以使工作做得比較細緻一些,但容易疲勞。

    也許使用樹枝時,發現本來有分叉的樹枝刺入面較寬,但費力大;用脚踏在叉上幫助,效果就好些,於是進一步在分叉點後面,横綁一條或一小束樹枝,專供踏脚之用。這樣改進了工具,也改進了操作法,手足並用,比單用手推既方便也有效,所以就在刺土的棍棒或木叉上,靠尖端不遠的地方,綁上横條,創製了定型的刺土工具,專稱為“耒”。耒字的寫法,就是木叉或棍棒上綁上横木條的象形字。

  木質耒的刺土尖端磨損得很快。也許有人嘗試把兩種原始形式的掘土工具合併起來:將蚌壳或石片綁在棍棒尖端,作成復合工具。這種復合工具比耒耐磨,又可以象用耒一樣,立着勞動,減輕疲勞,顯然比用單獨任何一種都方便,效果也更好。這種復合工具,稱為“梠”,現在多寫成“耜”①字。右邊的“吕”,原來是象石片或蚌壳形狀的,可以稱為“耜頭”。耜頭,可用骨片、木片代替,後來就改用金屬鑄成。未和耜是兩種不同的農具:耒是簡單的尖的木棒,近尖端横綁有供脚踏助力的枝條;耜是木棒尖端加上帶刃口的耜頭所制成的復合工具,有(也可以没有)横的脚踏枝條。很可能殷民族耕種的土地,是黄河下中游沙粒較多的地方,耒已經够他們粗放地進行耕種之用,而周民族在黄河上中游更粘滯的黄土地上進行較精細的耕作,必須用效率較高的帶刃耜頭,所以《詩經》中有“耜”而没有“耒”,《考工記》中耒與耜還是有分别的,後來才混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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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許慎《說文解字》中的“相”字,遁是木字旁的。左邊寫“耒”,是六朝隋唐逐渐改定的寫法。

 

    蚌壳或石片與棍棒合制成的耜,也許不是唯一的形式,更不一定就是周民族的創造。可能殷民族中有人曾用過整塊的獸骨(特别是牛、馬的肩胛骨),將前緣加工弄得更薄一些,作為掊土工具。這樣一種工具,既有柄比蚌壳好掌握,又比尖棍棒掊得深些寬些,可以作為一種比較進步的耒、耜之間的過渡形式,不妨稱它為“原耜”。原耜,前緣可以是寬刃,也可以象分叉的耒一樣,具有雙齒。雙齒的原耜,使用時阻力小些,比較省力。各個地區土壤的物理性質不均齊,耕種要求的精细與粗放不一樣,天氣干濕時耕作的難易也不一樣,再加上取材也有難有易,因此,各地所用的掘土松土工具,不一定有統一的形式。估計,從殷末到西周中葉,黄河中游的上段、中段、下段,以種穀子或麥為主的各地農業勞動者,在不同地段、不同時代,從事不完全相同的耕地勞動時,所用的耜可以有骨片或木板的分叉形原耜,有蚌壳、骨片或木板的耜頭加上木柄的單刃耜,同種材料的雙齒耜,分别使用。後來冶煉技術進步了,各地區依照傳統習慣,用銅甚至鐵鑄造耜頭時,仍舊會保留單刃和雙齒兩種不同的形式。但是隨着耕作要求的精細程度不斷的提高,效率較低的雙齒耜頭便逐漸地被淘汰了。考古學者發掘出來的雙齒耜頭和單刃耜頭都有。但是雙齒的只有銅製耜頭,而且時間都早些。單刃的鐵制耜頭,時期較遲,形體較大,無疑地是後來改進了的形式。這些發現,可以證明我們的假設還是合乎實際的。

    鐵器堅利耐久的程度比銅器高。有了大量的鐵可供鑄造農具用之後,耜頭逐漸加大,形式也漸漸趨于一致,成為前端尖而有兩面刃口的“鏵”(古時寫作,正象兩面有刃口帶木柄的掘土工具形狀,也寫作“釪”)或“犁”。現在,犁和鏵兩個名稱,各在一定地區通用,有些地方將耜頭稱為鏵,裝柄後才總稱為犁。推想起來,象這種方言上的差異,過去也就存在着,不一定全國用統一的名稱。  

耒,可以一個人推着刺土翻土,掘成一個個的穴或一條溝。小型原始的耜,刺入土中之後,翻起來的土塊(稱為“垡”),比耒所翻起的要大一些。一個人用耜掘下翻起一個垡後,向後退行一步,再翻起一個垡來,前後各垡,依序列排戍一行,所以說“耕者日退”。大型的耜,翻起的垡更深更大,刺和翻耗費的力量便更大。可以由兩個人,一前一後地向前走,前面的人用耜翻起後,後面的人跟着用另一個耜再刺再翻,於是一行中的垡,按單雙數分别屬於兩個人的勞動。也可以由一個人在前用繩索牽引,後面另一個把着耜,使耜頭一次刺入得更深,翻得更快。這時,一行垡中各個垡是兩人一同用力而翻起的。這樣兩個人合作,比兩個人各自單干的效果要好得多,應當就是“耦耕”①。再大的耜入土更深、翻出的垡更大,刺土和翻土所耗費的力量也就更多,一個人操作力不勝任,耦耕便成為必要的了。耦耕時,尤其是前面牽引的人,勞動强度太大,於是改用畜力牽引,人專在後面扶犁,這種辦法,大概在戰國時只是零星出現。秦漢時已經很通行。到漢武帝時,牛耕早巳成為“定例”。人在前面牽引的舊方式,可能已被人們遺忘了,因此,平都令光重新提出人輓犁的補救方法(見前面第38頁),竟被當作新發明來看待。另一方面,戰國末年,興修大型水利工程時,曾從畜力牽引的耕犁出發,製作過一種特大的鏵,用多匹役畜牽引,稱為“浚鏵”。唐代已經發掘出這種特大的起土用的工具。王禎《農器圆譜》第十三卷,有一個“鏵”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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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過去封於“耦耕”的解釋,都是把它當作兩個人左右並行,各人使用一個耜,同時刺土翻出兩行平行的垡來,以為适才算是“耦”。可是這樣的耦耕,現在已找不出任何殘存痕跡。我們所說的這兩種方式,在許多地方都存在。

 

    耒和耜柄,都以用彎曲的棍棒為方便。直柄的鬆土工具則是另一種類型。例如,帶刃口的蚌壳、石片和骨片,以及仿製的木片或金屬片,裝在直柄前端,用手推刺人土,或在柄上裝上横條,藉助于脚踏,也可以刺土翻垡。用金屬鑄造時,還可以在金屬片上留有較寬的肩,便于脚踏。這種形式的工具,有些地區叫做“鏟”(從前也寫作“剗”、“錢”或“饞”),有些地方叫做“鍬”古代也寫作“喿”或“*[庣+刂]”),也有叫做“臿”或“杴”的,其中特别小的一種,古代叫“鋒”。這種形式的起土工具都是個人操作,斜着或近於垂直地刺入地面,再向前翻,也可以平行于地面來除草。

    帶刃口的片,如果穿孔後和柄呈垂直方向安裝的,就是“鋤”(古代寫作“鈕”)、钁、薅(現在多寫成“鎬”)等這種類型。其中較小而短柄的一種,南方稱為“小鍬”,古代稱為“手判”(或“手拌”)。刃片最初有石片、骨片和蚌壳,後來一律改用金屬片,其大小和形式,變化很多,各處名稱也不一樣。所有這種類型的工具都是個人靠手力操作的,主要用刃口掘入土中,然後就原位置使刃口向上翻轉,也可以翻過來用裝柄的環狀部分(古代有個專名叫銎)來敲碎土塊,使用非常靈活。   

    犁鏵和鉏、鏟這三種類型的鬆土工具,在形狀、大小、厚薄、刃口闊幅,以及裝柄角度上,由於各地土壤結構、乃至操作方式等的不同而有種種不同。尤其耕犁一項,由於專用,構造上增加了許多變化,地區性表現得特别顯著:山陵地區,常常有隔一個山頭,耕犁零件就不能互换的情形。就是小型的鉏钁等,也有程度不同的地區性的變化。這些農具,靈活性大,使用配置也比較方便。同一工具,也可以適用於各種不同的要求。翻土工具,不僅農業生產上需要,而且在土建工程、乃至陶瓷、採礦等方面也常需要,所以不少已借用到其他勞動項目中,並且往往得到新的發展,上面談過的浚鏵可以算是一個例子。

    (二)平整工具

    耕過的地,高低不平,也還有未散碎的土塊,必須平整,

    用枚或鉏推平擊碎,費工大而效率不高。如果有一個面積較大、同時又能擊碎土塊的工具,就比較方便。最簡單的是结紮一把樹枝,從耕翻的地面拖過,既可以減少高低不平的情形,也可以磨碎一些土塊。《氾勝之書》曾推薦秋天用棘(酸棗)柴在麥田裏拽過,讓土壤覆蓋麥根,作為“黄金覆”。大概見於記載的,最早也許是這一條。《齊民要術》裏,把這樣一個工具稱為“撻”。撻上有時還加上泥土或石塊,增大重量,提高平地碎土的作用。進一步,用軟樹枝在一個長方形硬木框中,來回编織成一片,《齊民要術》中稱為“勞”,關中地區叫“耱”。《氾勝之書》中的“摩”,大概就是這種工具。勞,水平地放在耕過的地面上,加上石塊或駕馭役畜的人站在上面,由牲口拉着,把土壓平磨碎。撻和勞,只可以在土壤潤而不溼時使用。太溼的土壤,壓過以後會板结。這樣的平整還可以在播種後進行,除了平整之外,可以有覆土和鎮壓的作用,使種子和潤溼土壤接觸,也還可以防止土壤中的水分過度蒸發。在黄土地區,勞(或耱)是一種很有用的旱農工具。

    另一種類型的平整工具,结構原理大致上和耱相似,後來利用金屬作為材料的,就是“朳”(也寫作杷、耙、爬、*[耒+罷]、鈀等)。最簡單的朳,大概只在一根棍棒上,垂直地裝上許多齒,形狀有些象一把梳子,在棍棒中間配上長柄,由人力操作。後來改用鐵齒,再進一步,用鐵鑄成帶銎的整件,以便裝柄,稱為“釘鈀”。陸龜蒙《耒耜經》裏提到過這種“鈀”。

    將兩根帶齒的棍棒在一端連结,作成“人”字形,王禎《農器圖譜》中有這樣的“人字耙”。他還認為這就是《齊民要術》裏所說的“鐵齒*[钅+屚]楱”。後來較通用的,是將兩根帶齒棍棒用横檔聯係,作成的“方耙”。還有南方水田用的一種形式,是一根頗重的横樑,排着長齒,樑上竪一個方架,駕馭役畜的人站在架上,用手扶着架,來駕馭役畜(通常是水牛)。王禎《農器圖譜》把它叫做“耖”。在江南各地,多半叫做耙。人字耙、方耙、耖,都用役畜牽引。水稻田中,也還用一種竹齒或木齒的長柄钯,和匀攪動泥水,稱為“耘蕩”,是用手力操作的工具。

    耕過的地需要鎮壓時,還可以用重的石輥或木棍來回碾壓。這種工具,有些地方稱為輥子,有些地方稱為Ludu或Luzhu或Lidi,寫作碌碡、陸軸、礪礋。或者用兩三個輕些的小輥子聯合使用,稱為砘子或砘車。這些工具,可以由人牽引,也可以由役畜輓。可以作為壓土的工具,也還可以利用來脱粒。釘鈀和耘蕩,在翻晒糧食子粒時,常常是最輕便的工具。

    (三)播种工具

    播種,最簡單是用手撒。撒播、點種、穴播、開溝條播,都可以靠手來完成,或者再用脚輕輕踏實。北方旱農地區,很早就製成了一種播種工具,稱為“竅瓠”。在乾瓠壳底上,穿一個孔,裝上空心鐵尖,拖着從溝裏通過,讓瓠壳中盛的種子通過鐵尖,漏到播種溝裏,種子可以下得很均匀。《齊民要術》裏已經記載用這種工具來種葱子。王禎《農器圖譜》把它稱為“瓠種”。

    開溝,須用一種工具。這種工具,《齊民要術》裏記載的名稱,叫做“樓”。很可能,樓是由古代的耒改進而成的。即一根棍棒裝有鐵尖,可以刺地面開溝。在樓上加一個等于“竅瓠”的樓斗,樓尖兼作竅瓠的鐵尖,於是開溝、播種、蓋土這三件事一次就完成了。樓很輕便,有獨脚的,可由人力推動;兩脚、三脚、乃至四脚的,裝成一個架,共用一個方形樓斗,由畜力牽引。據崔寔《政論》的記述,漢武帝時,搜粟都尉趙過,曾經創造了一種“三犁共一牛”的辦法,由一個人操縱,一條牛拉着,耕地、下種、輓耧,同時完成,一個人工一天可以種一頃地(約等于今日七十市畝)。數字顯然有些夸大。具體内容,過去有過不同猜測。現在,看來可以解釋為:一條牛牽引一個犁進行翻土,同時帶上兩個獨脚耧的耧車,在犁垡襄開溝下種,覆土掩蓋。這樣耕種並進,雖然粗糙一些,但速度較快,對於搶墒及時下種,大有好處。如果用一個兩脚耧和一個陸軸配上一張犁,連鎮壓的工作同時作成,效果可能更好。

    (四)收穫工具

    除了用手摘取之外,任何帶刃口的石片、骨片和蚌壳,都可用來收穫。古代所謂銍、艾,是切取穗子(銍)或連藁稈割下(艾)的工具。其區别在於不帶柄或帶柄。帶柄的艾,就是後來的鐮刀,應用時更方便。這兩種工具,都曾從地下發掘到石器實物。銍的數量,愈到後來愈少,也許冶煉技術發明以後,效率提高,同時藁稈的用途愈來愈大,銍被放棄了,艾就成了通用的一種。經過多種改進,鐮刀演變出許多形式來。

    還有一種裝長柄的大形鐮刀,稱為彭。王禎《農器圖譜》中,記載北方當時一套特殊的收麥器械:用長釤,配合一個帶有兩條活動長柄的簸箕(王禎把它稱作“麥綽”),向前伸出,利用繫在腰上的一個靈活操縱器,移動釤和麥綽,將遠處的麥“釤”下,翻入麥綽,再收回麥綽,遞在後面帶輪的“麥籠”裏面。

收割脱粒以後,利用比重和風力將枇粒、穎壳和子粒分離開來的方法,發明已久。《詩經·小雅·大東》載有:“維南有箕,不可以簸揚”(南方天空的“箕”宿,不可以用來簸揚),說明用箕簸揚,當時已很盛行。王禎《農器圖譜》有一種“颺扇”,用人力轉動,集中風力來將穀物分級,很巧妙。明末宋應星《天工開物》中把它稱為“風扇”。風車這種工具,至遲北宋已經出現①,顯然是適應長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區域的一種發明。水稻子粒上附着穎芒多,一個大花序中總有些粃粒。一次收穫後,數量又大,簡單的簸揚,應付不了,必須有一種高效率的工具,由於這種需要,勞動人民才創製了這樣一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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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王禎《農器圖譜》颺扇說明後,引有梅堯臣詩。梅是安徽宣城人,宋仁宗(1022—1053年)時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