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的作者贾思勰,正史没有他的传记,其他史籍中也找不到关于他事迹的记载,人们只是从本书的题署中得知他当过“后魏高阳太守”[1]。对贾思勰和有关《齐民要术》写作的一些情况,我们只能从《齐民要术》本身以及一些有关资料中去寻找。
《魏书》中虽然没有贾思勰的传,但有贾思伯、贾思同兄弟的传,他们都在后魏政府当过高官,分别给肃宗和静帝讲过《左氏春秋》。[2]由于贾思勰与这两人同一朝代,同一姓,又同以“思”字为名,故自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提出“思勰或与之同时、同族”的推论以来,基本上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同[3]。贾思伯、贾思同是后魏末期人,贾思伯死于公元526年,贾思同死于公元540年。贾思勰与他们应是基本上同一时代的人,《齐民要术》大概写作于公元六世纪的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之间。
从《齐民要术》中也可以找到贾思勰生活的时代和《齐民要术》成书时代的具体线索。
《齐民要术·种桑柘第四十五》述及桑椹的御荒作用时说:
故杜葛乱后,饥馑荐臻,即仰以全躯命,数州之内,既死而生者,干椹之力也。
所谓“杜葛之乱”指杜洛周、葛荣起兵攻占河北六州,其事历经三年,于公元528年(永安初)以失败告终。此事为贾思勰所亲见,《齐民要术》的写作当在此以后。
《齐民要术·种谷第三》引述氾胜之区田法时说:
西兖州刺史刘仁之,老成懿德,谓余曰:“昔在洛阳,于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试为区田,收粟三十六石。
据《魏书·刘仁之传》,刘仁之系在出帝初(大约是永熙二年,公元533年)出任西兖州刺史,于东魏武定二年(公元544年)终于西兖州任所。贾思勰的《齐民要术》既以“老成懿德”称之,且称“西兖州刺史”,则《齐民要术》的写作当在刘仁之仍健在于任所之时,即公元533—544年之间。[4]
贾思勰写作《齐民要术》,应在他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才有可能写出象《齐民要术》这样的经典著作)和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这才有可能与刘仁之这样的大官往来)以后,并且很可能已经退休归田(这才有可能获得充裕的写作时间),他生命的最后阶段可能在东魏的武定朝,甚至跨入北齐;假如他活了七十多岁,则他的青少年时代应当经历过北魏孝文帝的改革。[5]
据《魏书》所载,贾思伯和贾思同是齐郡益都人,则贾思勰也应该是齐郡益都(旧治在今山东省寿光县南)人。这在《齐民要术》中也可以找到证据。
《齐民要术》中出现最多的地域名称是与山东,尤其是与齐郡有关的。如述犁,说济州以西习用的长辕犁不如“齐人蔚犁之柔便”(《齐民要术·耕田第一》);述麦法,引“齐人喜当风飏去黄衣”为例;述品种,谈到“青州有蜀椒种”(《齐民要术·种椒第四十三》),“青州有乐氏枣,丰肌细核,多膏肥美,为天下第一。……齐郡西安、广饶二县所有名枣是也。”(《齐民要术·种枣第三十三》)齐郡属青州,益都是齐郡的郡治,西安(今山东益都县境)、广饶(今山东广饶县),是齐郡的两个县。贾姓是当时齐郡的望族,贾思勰对齐地、齐俗、齐人如此津津乐道,说明他对“齐”是相当熟悉和充满感情的,他的“地望”和乡土观念显然与“齐”分不开。故有学者推测,益都──齐郡──青州,是贾思勰的家乡辐射圈,其中最小的一圈(通常说的原籍)是益都。[6]
贾思勰当过高阳太守,但北魏的行政区中,有两个高阳郡:一属瀛州所领,郡治在今河北省高阳县境内;一属青州所领,郡治在今山东省桓台县东。贾思勰任职的是哪一个高阳郡,学术界有不同意见。梁家勉认为,应以前者为是,其理由有三:1、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自称曾亲历“井陉以东”;井陉属今河北省境,可能是作者赴任时从山西东北行所经。2、书中提到造白醪曲的“皇甫吏部家法”,皇甫吏部很可能是指元雍的女婿皇甫瑒,元雍曾受封高阳,据各种资料分析,应是瀛州的高阳。皇甫瑒也可能一度居此。皇甫瑒的家法可能是贾思勰莅官时查询所得。3、书中谈到“杜葛之乱”,杜葛的活动,正是在这一高阳郡及其邻境(冀、定、沧、瀛、殷等州)。贾思勰很可能是杜葛乱后到此担任太守的,故对“杜葛之乱”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有真切的感受。[7]我们基本上同意这种看法。
贾思勰足迹所涉颇广。书中所提到的地名,除上面已经提到的益都、齐郡、青州、西安、广饶和高阳外,还有河南境的朝歌(淇县);陕西境的茂陵;山西境的壶关、上党,北部的代(大同及其附近),中部的并(太原及其附近),东部的辽(昔阳);河北境的井陉、渔阳(密云)等。这些都应是贾思勰工作过或者是到过的地方。
由此看来,《齐民要术》所反映的主要是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这是北方旱作农业地区的一部分。
作为我国北方旱农技术的一部经典著作,《齐民要术》不是出现在国家统一的汉唐盛世,而是出现在国家处于分裂状态,农业生产遭遇较大的曲折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事实,容易引起人们的困惑。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呢?
诚然,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流域由于长期的战乱,农业生产受到很大的破坏,但这些破坏主要发生在有形的物质财富的层面,农业生产力其实并没有因此而倒退,例如农业生产工具仍然有所进步,战国秦汉以来形成的精耕细作的传统并没有因此而中断,同时由于各地区各民族农业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农业生产的内容更加丰富。即以精耕细作的传统而言,它甚至往往被作为克服困难、振兴农业的一种手段。曹魏初年,为了恢复北方残破的农业经济,在广泛实行屯田的同时,比较强调精耕细作。西晋傅玄追述说;“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8]南北朝时期,战乱之外又加上北方游牧民族的进入,相当大一部分农田荒废了,相当大一部分人口死亡或它迁,留居北方的人口往往依托坞壁以自保,他们在有限的耕地上实行精耕细作,或称为“坞壁农业”[9]。这种“坞壁农业”是北方地区社会经济在战乱中得以继续生存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北魏是拓拔鲜卑族建立的政权。拓拔鲜卑作为一个游牧民族而入主中原,在与汉族的长期接触中逐渐接受了汉族的农耕文化。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汉化政策,在经济上主要就是接受汉族传统的以精耕细作为重要特征的农业生产方式及相应的经济制度。孝文帝以后,北方社会又进入一个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频仍的年代;但孝文帝太和改革的肯定的发展方向已经不可逆转。所以太和改革后,能够出现《齐民要术》这样系统总结北方旱农精耕细作技术的伟大农书,并不是偶然的。
《齐民要术》主要反映黄河流域中下游,尤其是河北地区(指太行山以东黄河以北地区)农业的情况,这也并不是偶然的。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经济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确遭受了严重的破坏,但社会经济的进程并非完全是消极的。河北地区的进一步开发,从而使黄河流域内部各地区之间的发展更加平衡,就是当时经济进程中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方面。秦汉时期,关中及其相联系的地区[10]在是全国首富之区,关东(函谷关以东)也是很重要的农业区,但其中农业比较发达的,只是从太行山东南起,越黄河而东,由济水和鸿沟分黄河之处起,直到东海之滨,北达鲁北,西南至鸿沟系统汳水、淮水以及蒗荡渠流经的地区;即使在这个地区,黄河频繁的泛滥对农业的威胁也很大。在这一地区的北部和南部,农业相对落后。[11]从先秦到西汉,黄河流经华北大平原北部,在今河北省沧县进入渤海,下游支流很多,经常漫溢,因有“九河”之称。故尔这一地区长期以来人迹罕至。春秋战国时,“九河”逐渐堙塞,部分被垦为田。[12]但因河患威胁,这里还是一片萧条。王莽时,黄河改道从山东千乘入海,东汉章帝时王景治河成功,自此到唐末,黄河长期相对安流,为华北大平原中部和东北部的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三国时,曹操经营河北,开凿了白沟、利漕、平虏、泉州诸渠,使分流入海的各河,在天津附近汇流入海,形成海河水系,加速了该地区的开发。到了北朝后期,河北已成为北魏、东魏、东齐“资储”的重要供应地,时人说:“国之资储,唯籍河北。”[13]《齐民要术》反映的地区不止河北,但河北在其中是十分重要的。贾思勰曾经任职的瀛州高阳郡,就是处于这一地区之中。《齐民要术》在此时此地的出现,与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下游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
需要指出的是,不应把《齐民要术》的内容仅仅看作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记录,它实际上是长期以来,特别是《氾胜之书》出现以来黄河流域旱农精耕细作技术发展的一个总结。《齐民要术》大量引述汉代《氾胜之书》《四民月令》等农书和其他有关文献资料就是一个证明。其实除了直接引用的文献材料外,其他不少技术也可以在汉魏时代找到它的渊源。例如,《齐民要术》所述播种前的晒种技术和畜力牵引的铁耙──铁齿楱,在现存农书中是最早的记载;但在《后汉书·逸民传》中,就已讲述过高凤在场院中晒种遭雨的故事;而在嘉峪关魏晋墓中出土的画象砖中,已发现畜力耙的图象。
农业生产技术在农业实践中的创造,和这些技术以文字形式的总结,即农书的创作,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件事。文字的总结一般滞后于技术的创新。而且,从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发展的历史看,农业经济的繁荣和重要农书的出现并不总是同步的,甚至往往是不同步的。农书的创作有其区别于经济发展的特殊规律。一方面,农业技术和有关科学知识必须积累到一定程度,重要农书的创作才有丰厚的基础;另一方面,社会上必须出现克服困难振兴农业的迫切需要,重要农书的创作才会获得足够的动力。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战国秦汉以来形成的精耕细作农业传统,在经受了由于长期战乱和游牧民族的进入而产生的巨大的冲击和历史性的考验以后,不但站稳了脚跟,而且在各民族各地区农业文化的交流中获得了丰富和发展,到了北魏时期,北方旱农精耕细作技术体系已经完全成熟。同时,北方经济在迭经破坏后亟待恢复,为此,北魏政府也不能不注重农业,不能不求助于精耕细作传统的继承和发扬。《齐民要术》所载西兖州刺史刘仁之的区田法试验,就是北魏地方政府官员重视精耕细作经验的总结的一例。其实《齐民要术》本身就是最大的证明。北魏时期农业生产中所遇到的困难在《齐民要术》中也多有反映,肥料不足就是突出的一点;而《齐民要术》中提出的作物轮作和种植绿肥,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新创造。[14]恢复社会经济的迫切需要,呼唤着新农书的出现。总之,北魏时期,创作一部全面总结北方旱农精耕细作经验的著作的客观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这种情况不独《齐民要术》为然。如《氾胜之书》不是出现在西汉的盛世,而是出现在西汉的末世。就是因为到了西汉末年,农业科学技术才有更丰厚的积累,而且当时土地兼并、人口增多,许多农民土地不足或丧失土地,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产生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元初三大农书的出现也有类似情况,一方面,元朝统治者认识到,不能在中原地区推行游牧生产方式,迫切要求通过总结传统精耕细作农业技术的经验,以恢复迭经破坏、频临崩溃的经济;另一方面,那时不论南方或北方,农业科学技术都积累了更为丰富、可资总结的经验。这种现象带有一定的规律性。同时,它也从一个侧面反映我国传统农学精耕细作体系的强大生命力。
贾思勰生活在门阀界限比较森严的时代。北魏孝文帝时曾评定地方士族门弟,根据“以贵袭贵,以贱袭贱”的原则分配官职。贾思勰之所以能够当高阳郡太守,当与官登台省、贵为帝师的贾思伯、贾思同的门阀有关。但贾氏兄弟虽为高门望族,但史载其少时外出从师,曾因家贫“无以酬之”而“质其衣物”[15],似中落到中小地主阶层。贾思勰在出仕前可能有类似情况。从《齐民要术》中反对豪富们奢侈无度,强调“力能胜贫”,“用之以节”(《齐民要术·序》)看,思想也比较接近地主的中下层。[16]贾思勰应该亲自参加过农业的经营,所以他对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非常熟悉,对买卖奴婢、使用雇佣劳动的事也如数家珍。书中还谈到他家养过二百只羊(《齐民要术·养羊第五十七》)。《齐民要术》中所记述的丰富的农业科技知识,一方面是他在任太守等职指导农业生产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同时也和他亲自参加农业经营有关。
从《齐民要术》中,可以看出贾思勰的双重身分和写作的双重目的。一方面,他是亲自经营农业的地主,另一方面,他又是(或者曾经是)指导农业生产的政府官员。贾思勰写这本书是为象他这样经营农业的地主服务的,其中对地主家庭经济的各个方面及其有关的生产技术都有详细的叙述。贾思勰在自序结尾中说:“鄙意晓示家童,未敢闻之有识,故丁宁周至,言提其耳,每事指斥,不尚浮词。览者无或嗤焉。”这固然是谦虚之词,但也不纯粹是谦虚。贾思勰写这本书最直接的目的,大概是给他家族中的子弟或直接管理农业生产的人看,让他们“晓示家童”[17]的,所以对有关具体事务及技术方法总是作出尽可能周详的交待。当然,这对与贾思勰同一类型的地主来说,也是有指导意义的。尤其是书中谈到较大规模的商品性农业经营和买贱卖贵的农产品购销活动原则,显然是为地主家庭经济设计的。因此,《齐民要术》被一些学者称为“我国现存的一部古代家庭经济学”,“封建地主经济的经营指南”[18];“地主治生之学的奠基之作”[19]。但另一方面,他的书又不单单是为地主写的。该书取名《齐民要术》,据他自己的说明,“齐民”一词出自《史记·平准书》“齐民无盖藏”,“若今言平民也”。所谓“齐民要术”,就是指平民百姓从事生活资料生产最重要的技术和知识。书中确实一再提到“贫家”和“少地之家”[20]。在《齐民要术·序》里,他完全是从治国安民的角度阐述农业的重要性和发展农业生产的途径,从而论证了写作《齐民要术》的意义。这显然是以一个治民教农官员的身份说话的。他写作《齐民要术》是为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服务的。他说“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这也可视为《齐民要术》写作的根本目的。
贾思勰是具有实事求是科学精神的杰出学者,他把自己写作《齐民要术》的态度和方法概括为十六个字,这就是“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齐民要术·序》)。
所谓采捃经传,就是广泛收集历史文献中的有关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资料。农业科技是有继承性的,任何创新都只有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贾思勰非常重视历史的经验,他开创了中国古代农书系统收集历史资料的先例。《齐民要术》共引用了150多种前人著作 [22],征引内容虽涉及重农理论、农业政策、植物名称种类、文义考释和少量农业占卜、祈禳等诸多方面,但主要是讲农业科学技术的,属于农业生产和农业实践经验的总结。许多有价值的前代农书,如《氾胜之书》、《四民月令》、《陶朱公养鱼经》等的重要内容,即因《齐民要术》的征引而得以保存至今。[23]贾思勰引用前人资料是很严谨的,一一注明出处,而且忠实于原文,不擅改一字;这在古代农书中是很少见的,可以说树立了一个典范。贾思勰在吸收前人的科技知识是又是十分审慎的,采取了一种有甄别、有批判的态度。例如《周礼》“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郑玄注:“阳木生山南者,阴木生山北者。冬则斩阳,夏则斩阴,调坚软也。”贾思勰在引用此文时加以反驳说:“案松柏之性,不生虫蠹,四时皆得,无所选焉。山中杂木,自非七月、四月两时杀者,率多生虫,无山南山北之异。郑君之说,又无取。则《周官》伐木,盖以顺天道、调阴阳,未必为坚韧与虫蠹也。”(《齐民要术·伐木第五十五》)《氾胜之书》说种黍“欲疏于禾”,贾思勰根据自己对黍的生长习性的观察,认为黍需要密植,他指出:“疏黍虽科,而米黄,又多减及空;今穊,虽不科,而米白,且均熟不减,更胜疏者。氾氏云‘欲疏于禾’,义未闻也。”(《齐民要术·黍穄第四》)《齐民要术》虽然也引用了一些占卜、宜忌之类带有迷信色彩的文字,但贾思勰对此是采取存疑的态度的。例如,他在引述了《氾胜之书》关于九谷忌日的说法以后指出;“《史记》曰:‘阴阳之家,拘而多忌。’止可知其梗概,不可委曲从之。谚曰‘以时及泽’,为上策也。”这是贾思勰科学精神的突出反映。
所谓爰及歌谣,就是参照农谚中所反映的劳动人民的实践经验。广大劳动农民的农业生产实践是农业科学技术最广阔、最丰富的源泉,但他们由于贫困和受压迫,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他们在实践中所积累的心得体会,只能身授口传给别人和下一代。“口授”的最好形式是农谚,即士大夫所说的“俚语”。农谚言简意赅,生动活泼,容易流传久远。贾思勰对之甚为重视,常引用来为问题作结论。全书引用了三十多条农谚,为后人留下了非常宝贵的资料。如论述耕地以“燥湿得所为佳”;“若水旱不调,宁燥不湿”,因为“湿耕坚垎,数年不佳”,最后则引证了“湿耕泽锄,不如归去”这一农谚作结论(《齐民要术·耕地第一》);论述种麻要抢时间时,引用了“五月及泽,父子不相借”等农谚,贴切而又有说服力(《齐民要术·种麻第八》)。
所谓询之老成,就是向有经验的人,包括老农和有经验的知识分子请教。贾思勰非常重视实践的经验,他说过,“智如禹汤,不如尝更”(意即圣贤的聪明才智,也不如亲身的实践)。在《齐民要术》中有许多精彩而朴实的论述,完全是实践经验的结晶,就是作者向有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得来的。例如,“菅茅之地,宜纵牛羊践之”(《齐民要术·耕田第一》);“选好穗色纯者,劁刈高悬之,至春治取,别种以拟明年种子”(《齐民要术·收种第二》);“凡谷田,菉豆、小豆底为上,麻、黍、胡麻次之,蔓菁、大豆为下”(《齐民要术·种谷第三》);“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齐民要术·种麻第八》)等等结论,如果不是出于有经验的老农,是不可能体会得如此深刻的。贾思勰还虚心向其他有经验的人学习,如他在引述氾胜之的区田法时,介绍了同时代人的有关试验:“西兖州刺史刘仁之,老成懿德,谓余曰:“昔在洛阳,于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试为区田,收粟三十六石。”(《齐民要术·种谷第三》)这也是贾思勰“询之老成”的一例。
所谓验之行事,就是以自己的实践来验证前人和今人的经验和结论。这里的所谓“实践”,当然不可能是作者亲自参加农业劳动,也不可能有近代这样的在实验室进行的科学实验,主要是指作者深入到生产实际中去,进行深入细致的观察和调查。上文已经多次谈到贾思勰用自己的实际经验来纠正历史文献不确切之处,实际上属于“验之行事”的范围。又如,贾思勰对粟的品种显然是作过一番调查研究的。他除引述《广志》所载的11个粟的品种外,又列举了从当时民间调查所得的86个品种,在对它们的品质性能作了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把它们归纳成几类:朱谷等十四种,“早熟耐旱,熟早免虫”;今坠车等二十四种,“穗皆有毛,耐风,免雀暴”;宝珠黄等三十八种,“中大谷”;竹叶青等十种,“晚熟,耐水,有虫灾则尽矣”;等等。(《齐民要术·种谷第三》)贾思勰还亲自观察到这样的现象:“并州豌豆,度井陉已东;山东谷子,入壶关、上党,苗而无实。”他经过思考后得出的结论是:“盖土地之宜也”(《齐民要术·种蒜第十九》)。他还用自己失败的教训来说明为羊储积冬季饲料的重要性。“余昔有羊二百口,茭豆既少,无以饲,一岁之中,饿死过半。假有在者,疥瘦羸弊,与死不殊,毛复浅短,全无润泽。余初谓家自不宜,又疑岁道疫病,乃饥饿所致,故他故也。人家八月收获之始,多无庸暇,宜卖羊雇人,所费既少,所存者大。”(《齐民要术·养羊第五十七》)
在以上四项中,“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是汲取当代劳动人民、知识分子和作者本人的实践经验,是《齐民要术》材料来源的主体部分;“采捃经传”是汲取历史的经验,是《齐民要术》主体部分的重要佐证。在这样的写作态度与方法的指导下,全书写得严谨、质朴、精到、详明,堪称后世农书的典范。
[1]《齐民要术》的各种版本,包括现残存《齐民要术》最早刻本──北宋崇文院本卷端题署为“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通志·艺文略》题为“后汉”,焦竑《国史经籍志》题为“汉”,均误。
[2] 《魏书》卷72。
[3] 据《齐民要术》自注,贾思勰与刘仁之有交谊,据《魏书·刘仁之传》,刘与冯元兴系深交,而据《魏书·冯元兴传》,元兴与贾思伯同时为肃宗的侍读或侍讲,彼此颇相得。这些迹象也表明贾思勰和贾思伯是有关系的。见梁家勉:《有关〈齐民要术〉若干问题的再探讨》,《农史研究》第二辑,农业出版社,1982年。
[4] 梁家勉:《有关〈齐民要术〉若干问题的再探讨》,《农史研究》第二辑,农业出版社,1982年。
[5] 梁家勉推测贾思勰出生于北魏延兴三年(473年)左右。见上引梁文。
[6] 缪启瑜:《齐民要术导读》第2—3页,巴蜀书社,1988年。又见上引梁文。
[7] 梁家勉:《有关〈齐民要术〉若干问题的再探讨》,《农史研究》第二辑,农业出版社,1982年。
[8] 《晋书》卷47《傅玄传》。
[9] 唐启宇:《中国农史稿》第363页,农业出版社,1985年。
[10] 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它被称为“关西”(函谷关以西)或“山西”(殽山以西)。“山西”以关中为中心,包括巴蜀农业区和天水、陇西、北地、上郡的半农半牧区。
[11] 史念海:《秦汉时期的农业地区》,载《河山集》,三联书店,1963年。
[12] 《纬宝乾图》《尚书中候》等载,齐桓公为开拓疆土,填平了“九河”中的八条。
[13] 《北史》卷15《常山王遵附晖传》。
[14] 游修龄:《齐民要术成书背景小议》,《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一期。
[15] 《魏书》本传。
[16] 梁家勉:《有关〈齐民要术〉若干问题的再探讨》,《农史研究》第二辑,农业出版社,1982年。
[17] 所谓“家童”,有的学者理解为家中年青的子弟,不妥。“童”通“僮”,“家童”即家中的仆役,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把“晓示家童”理解为直接给“家童”看也不妥。因为这些直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没有文化,这本书是给家族中那些管理生产的人作为“晓示家童”的依据的。
[18] 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第298—29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
[19] 赵靖主编:《中国经济思想通史》第二册第34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
[20] 《齐民要术·种谷第三》:“谚曰:‘家贫无所有,秋墙三五堵。’盖言秋墙坚实,土功之时,一劳永逸,亦贫家之宝也。”谈到区种法时又说:“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他强调防灾救荒,种植救荒作物“以助民食”,主要也是为平民百姓着想的。
[21] 参阅范楚玉《贾思勰经济思想初探》,载《平准学刊》第三辑下册,中国商业出版社,1986年。
[22] 据胡立初《〈齐民要术〉引用书目考证》,《齐民要术》所引用的书,计经部部20种,史部65种,子部41种,集部19种,合四部155种,此外无书名可考的,尚不下数十种。见齐鲁大学《国学汇编》。
[23] 关于《齐民要术》所征引前代文献中有关农业科技的知识,石声汉的《从齐民要术看中国古代的农业科学知识》(科学出版社,1957年)第二节有比较集中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