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耕—摩—蔺”到“耕—耙—耱—压—锄”             ──北方旱地土壤耕作技术体系的完善

  对防旱保墒认识的深化

干旱重新成为农业生产中的突出矛盾

黄河流域气候比较干燥,年平均降水量大体在400—750毫米之间。这虽然不算太少,但季节分布很不平均,降雨集中在高温的夏秋之际,漫长的冬春雨雪稀缺,尤其是春季风沙多,蒸发量大,极易造成干旱;降水量年变率大,又加剧了这种状况。在《齐民要术》中常见“春多风旱”(《耕田篇》)、“春雨难期”(种胡荽篇)、“四月亢旱”、“竟冬无雪”(种葵篇)等话头,表明干旱是当时农业的最大威胁。因此,抗旱保墒成为发展黄河流域农业生产的技术关键之一。

在我国上古时代,黄河流域有较多的薮泽沮洳。从原始社会晚期起,人们往往把耕地选择在比较湿润的低平地区,这使干旱的威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获得缓解,防洪排涝的问题却突出出来,为此,人们修建了与沟洫系统相配套的畎亩农田。当时地广人稀,农田呈星点式或斑块式分布,故人们有可能这样做。战国以后,随着铁农具和牛耕的逐步推广,耕地扩展到更大的范围,黄河流域的农区已经连成一片;原来低平地区内涝积水的状况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农田沟洫系统逐渐被废弃。于是,干旱重新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矛盾。

解决农田的干旱问题,无非是两条途径:一是通过灌溉增加土壤中的含水量,二是千方百计地保住土壤中由于降水而获得的水分。正是由于干旱重新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矛盾,从战国到西汉黄河流域掀了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结果是建成了若干抗旱防灾能力较强的灌区。不过,由于水资源的限制,黄河流域能够灌溉的农田毕竟是少数,多数农田要靠保住土壤原有的水分来抵御干旱。在降水量不多而蒸发量相当大的黄河流域,这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这就需要采取适当的土壤耕措施。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土壤耕作技术,很大程度上就是围绕防旱保墒这个中心来进行的。

从“务泽”到“及泽”

上编谈到,在先秦的一些农学文献中,例如《管子·地员》篇,已经很注意土壤中的含水量和保水的性能。《吕氏春秋·辩土》说垆土“寡泽而后枯”,说起垄“高而危则泽夺”;这里的“泽”都是指土壤中的含水量。“泽”这个概念沿用至后世。《氾胜之书》第一次把“务泽”作为耕作栽培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务泽,包含了提高土壤的蓄水能力(即保墒能力)的意义在内。书中提到的“保泽”、“居泽”,就是保墒、蓄墒的意思。《齐民要术》常常使用“泽”这个表示土壤水分的名词,一般是指土壤的墒情,但作为“泽”的来源, 它有时指雨水,有时指灌溉水[1]。《齐民要术》非常重视土壤水分的动态变化。上文谈到,《齐民要术》第一次明确把土壤的干湿程度作为土壤适耕期的指标,又把“及泽”作为耕作栽培的重要原则之一。贾思勰在批评阴阳家的忌日说时,引用了当时的农谚:“以时、及泽,为上策也。”(《齐民要术·种谷第三》)把“及泽”提到与“以时”同等重要的地位。所谓“及泽”,是指在做好土壤保墒工作的同时,趁土壤墒情良好的时机,抓紧耕作或播种。它相当于现在所说的“抢墒”或“趁墒”。“及泽”的紧迫性,还反映在种麻时“五月及泽,父子不相借”这一谚语中(《种麻第八》)。《齐民要术》中还有“接泽”、“接湿”、“接润”、“藉泽”等提法,意思是相同或相近的。

由于人们很注意土壤水分的动态变化,《齐民要术》中还记载了一些表示土壤水分不同状态的专有名词。华北平原每年惊蛰前后土壤开始解冻,当土层融化逐渐加厚,而下面还有冻层托水,或是解冻水和融雪积聚于地表,这就是“返浆”,是春季保墒的有利时机。《齐民要术》称返浆初期为“地释”,称返浆盛期为“地液”,这是耕播移栽的好时机之一。[2]返浆阶段过后,进入退墒阶段,土壤呈现褐色或黄色,土壤中的水、气、热比较协调,有利于作物幼苗的生长和根系下扎;土壤的这种状态,《齐民要术》称为“黄塲”,认为是耕作的最好时机。如种黍穄,“燥湿侯黄塲”;种旱稻,“黄塲纳种(不宜湿下)”;种蒜,“黄塲时,以耧耩”;等等。[3]

“塲”,缪启瑜认为是从上文引述的《方言》的“場”(“塲”)演化而来的。由于小动物动物经常活动的土壤疏松而保湿,故把有相似性状的土壤称之为“塲”。这个“塲”字,也就是后来的“墒”字。[4]

在《齐民要术》中,表示土壤水分状态的名词还有“实《齐民要术》”、“白背”等。“实”是指雨水多而致土壤下陷塌实的状态。《齐民要术》指出,秋耕以后不能马上就耢,就是因为夏秋雨多,“秋田实,湿劳令地硬”(《耕田第一》)。“白背”是指潮湿的土壤经日晒后,里面(“腹”)仍然湿润,表面(“背”)则干燥发白的状态。土壤耕作的许多作业,必须在“白背”时进行,否则土壤太过潮湿操作就会引起土壤粘连或板结。

  《氾胜之书》的土壤耕作技术体系

从“耕—耰”到“耕、摩、蔺”

上編谈到,先秦时期的土壤耕作属于 “耕—耰”体系,它的特点是耕作对播种的依附;耕后即播,播后即耰──覆土、摩平;摩平只是覆土作业的一部分。这时牛耕尚未推广,耕用耒耜,耰用木榔头。战国以后,牛耕逐步在黄河流域推广,尤其是西汉中期以后,出现了带有犁壁的大铁犁和二牛抬杠的牛耕方式,翻耕土地的能力大大加强,牛犁最后“告别”了耒耜的形态而在黄河流域获得了普及。土壤耕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它摆脱了对播种的依附状态,可以在播种前多次进行。每次播后都要“摩”“蔺”土地;碎土、平土已不光是播后覆土作业的一部分。这种情形在《氾胜之书》中有明确的记载。

春地气通,可耕坚硬强地黑垆土,辄平摩其块以生草,草生复耕之,天有小雨复耕,和之,勿令有块以待时(按,指播种之时)。所谓“强土而弱之”也。

杏始华荣,辄耕轻土弱土。望杏花落,复耕。耕辄蔺之。草生,有雨泽,耕重蔺之,土甚轻者,以牛羊践之。如此则土强。此谓“弱土而强之”也。

凡麦田,当以五月耕,六月耕,七月勿耕!谨摩平以待时。

《氾胜之书》还谈到了秋耕。显然,这时的土壤耕作已经完全独立于播种了。

《氾胜之书》中的“摩”,后亦作“耱”,即前此之“耰”和后世称“耢”者。《齐民要术·耕田第一》“春耕寻手劳”,自注云:“古曰耰,今曰劳。《说文》曰:“耰,摩田器。”今人亦名“劳”曰“摩”,鄙语曰:“耕田摩劳”也。”这是从其渊源说的,实际上“摩”和“耰”并不完全一样。作为农活,耕耰与播种相依存,耕摩与播种相独立。摩既然是耕后的整地作业,在耕后多次进行,原来的木榔头显然已经不堪其任了。《氾胜之书》时代应该已有畜力摩田器,但尚未有明确的称呼,或即以“摩”为名,唯其形制尚难确言。[5]《氾胜之书》中的“蔺”通“躏”,为践踏镇压之义。当时亦应有“挞”一类兼有镇压功能的摩田器,或是在被稍为称为“摩”的农具上加上重物,使之起镇压作用。

总之,不晚于西汉末年,崭新的“耕、摩、蔺”耕作体系已取代了原来的“耕—耰”体系。“耕—耰”只能施于播行及其附近,主要功能是保证种子的出苗;“耕、摩、蔺” 则能使农田普遍形成疏松柔和的耕层,土壤保墒能力大为提高。“耕、摩、蔺”还大大加强改良土壤的能力,上面引述的“强土而弱之”和“弱土而强之”的技术,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镇压已成为土壤耕作中的一环。《氾胜之书》所说的“蔺”即镇压,主要用于对弱土的改良,已如上述。也用于蓄雪保泽:

冬雨雪止,辄以蔺之,掩地雪,勿使从风飞去;后雪复蔺之;则立春保泽,冻虫死,来年宜稼。

冬雨雪止,以物辄蔺麦上,掩其雪,勿令从风飞去。后雪复如此。则麦耐旱,多实。

前者行于冬闲地,后者行于冬麦地。有时也在播后实行镇压,主要行于“区种”。如区种冬麦,“覆土厚二寸,以足践之,令种土相亲”。

中耕技术也有发展,《氾胜之书》第一次把“早锄”作为耕作栽培的基本原则之一。书中记载了各种作物的中耕要求。中耕工具除传统的锄外,还有用“棘柴”来“耧”的,即所谓“秋锄曳柴壅麦根”,开了以耙劳进行中耕的先河。

《氾胜之书》土壤耕作体系的局限性

以《氾胜之书》为代表的汉代土壤耕作技术虽然有很大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当时的土壤耕作体系中,还缺少“耙”这一环节。从《氾胜之书》中看不出有畜力耙的使用;目前出土的汉代实物和画象资料中也不见畜力耙的形象。看来,畜力耙在汉代还没有出现;即使有,使用也很不普遍。没有耙,不能不使土壤耕作的防旱保墒功能大打折扣。因为耕后摩劳只能使表层土细碎,减少表土水分的损失,但土壤底层水分仍能通过毛细管不断上升到表层而陆续汽化;而且没有经过耙,表层以下翻耕起来的土垡难以破碎,相互架空,非但不能蓄墒,反而容易跑墒。时间越长,跑墒越多。这样,秋耕就难以发挥蓄墒和保墒的作用。《氾胜之书》虽然谈到了秋耕,但受到重视的只是春耕和夏耕。书中还特别指出:

秋无雨而耕,绝土气,土坚垎,名曰腊田。及盛冬耕,泄阴气,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与腊田,皆伤田。二岁不起稼,则一岁休之。

由于当时主要是春耕,所以《氾胜之书》又强调“慎无早耕”[6]。这里的“耕”是指春耕。这和后世农书所说的“秋耕宜早,春耕宜迟”的要求是一致的。春耕必须在土地解冻初期地温升高,土壤中水分、气体通达,湿润适度的短暂期间进行。“春气未通,土历适不保泽,终岁不宜稼”,这大概是古今同理的。但《氾胜之书》的“慎无早耕”,还包含初耕后必须等青草长起来或有雨时再耕的意思在内。“须草生”是为了压青肥地,减少草害,也是为了提高土壤的保水能力。要等青草长起来,自然不能早。待雨耕则是因为土地耕后摩而不耙,保墒能力及其持久性较差,又无秋墒接济,故只能强调候春雨抢墒耕种,所以也不能随意提早。由于同一原因,《氾胜之书》又强调各种作物要趁雨播种。[7]

《齐民要术》的土壤耕作技术体系

“耙”和“耕劳”

从《氾胜之书》发展到《齐民要术》所反映的时代,我国北方旱地的耕作技术又出现了一次飞跃──从“耕、摩、蔺”发展到“耕、耙、耢、压、锄”,北方旱地土壤耕作技术体系臻于成熟。这里的关键是耕作体系中“耙”这一环节的出现。

“耙”这种工序的出现和“耙”这种农具的发明,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关于畜力耙的文字记载始见于《齐民要术》,称为铁齿楱。而畜力拉耙的图象,在甘肃嘉峪关魏晋墓中已有发现。它的出现当不晚于三国时代。劳只能使表土细碎,耙则能使表层以下的土垡破碎,切断和打乱土壤中的毛细管通道,使土壤中底层的水分不至于上升到表土被蒸发掉;同时它还能去掉草木的根茬。土壤中水分的散失,主要是通过土壤中的毛细管的作用由下面提升到地表,然后气化蒸发掉。耙的使用打乱了土壤中毛细管的通道,把上行水堵截在土壤中,从而使土壤的蓄墒保墒能力大为增强。但耙要和耢配合使用,单用耙也难以达到持久保墒的目的。耙后再耢过的土壤,可把上层松土压紧,堵塞非毛细管孔隙避免了漏风气化失墒,也阻隔了底深墒的跑失。[8]

    在《齐民要术》中,耕后使用耙有两处记载;一条是开荒地耕翻后,用“铁齿楱再徧杷之,漫泽黍稷,劳亦再徧。明年乃中为谷田”。另一条是种旱稻,“凡种下田,不问秋夏,候水尽,地白背时,速耕,杷劳频繁令熟”;“其高田种者……亦秋耕,杷劳令熟”。其他场合谈土壤耕作时往往只提耕和劳。那么,当时耙是否已经普遍使用?我们认为,耙在当时应该是比较普遍使用的。理由如下:从魏晋北朝时代嘉峪关墓画象资料看,当时用耙已较普遍,很难想象这一时期经济发展颇快的黄河下游地区反而落在其后,此其一;《齐民要术》中的旱稻耕作栽培法基本上是从北方作物的旱作法中移植过去的,因此《旱稻》篇中所述耕、耙、耢在北方旱地耕作中应该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此其二;下文将要谈到,《齐民要术》非常重视秋耕,这是它和《氾胜之书》明显不同之处,如果不是当时“耙”地已经比较普遍,是难以得到合理解释的,此其三。不但如此,我们还可以从《齐民要术》找到“劳”包括“耙”的直接证据。例如,《齐民要术·耕田第一》在论述“劳”的时机掌握的原则及其理由时,引用了桓宽《盐铁论》的话:“茂林之下无丰草,大块之间无美苗。”可见,“劳”包括了把“大块”土垡打碎的任务,如果“劳”不包含“耙”的内容,是难以完成这个任务的。又如,《种葵第十七》讲耕地的要求是“每耕即劳,以铁齿杷耧去陈根,使地极熟,令如麻地” ,这里讲的耕后的“劳”,显然包括“耙”,即使用铁齿杷的操作在内。我们知道,耙和劳都是在耕后进行的,耙是在畜力摩劳普遍实行的基础上发明的,在很长时期内被作为摩劳操作的一部分看待的;这可能就是《齐民要术》一般只提“耕”、“劳”,而没有把“耙”单独提出来的原因。

如果这种理解不错的话,那么,《齐民要术》讲述“耕劳”时,往往包含了“耙”在内。不但如此,《齐民要术》有时讲“耕”,实际上已包含耕、耙、耢。如前所述,种葵篇的耕和耕后的劳(包括了耙),其技术的要求是“令如麻地” ;而《种麻第八》的记载则是:“耕不厌熟(纵横七徧以上,则麻无叶也)。”可见这里的“耕”,包括了耕耙耢三项工序在内。

对秋耕的重视,附论夏耕、春耕、冬耕

有了耕耙耢的配合,秋耕的作用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北方旱地耕作技术由此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和《氾胜之书》不同的是,《齐民要术》十分重视秋耕。《耕田第一》秋耕与春耕并提,但强调“秋耕青者为上”。《黍穄》篇说春夏耕地要采取“再劳”的补救措施。春种蔬菜明确要求用秋耕地。如《种葵第十七》说:“早种者,必秋耕。”《种胡荽第二十四》说:“春种者,用秋耕地。”等等。这些记载表明,一般春播作物,都使用秋耕地。在因牛力不足难以秋耕的,也要实行秋锋灭茬。许多种林木的地,也要求“秋耕令熟”[9]

秋耕最大的好处是借秋雨以济春旱。前面谈到,黄河流域年降水量本不算太少,问题是集中在夏秋之间,春播前后往往缺雨。光进行春季的耕摩,能利用的雨泽不多,能解决的问题有限。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在于,他们虽然不能把秋雨挪到春天下,但能够把秋雨给土壤带来的水分尽量保住,以供来春作物出苗、生长之用,从而大大缓解春旱的威胁。但只有秋收后进行耕耙耢的土地,才能形成上虚下实、结构良好之耕层,无坚垎虚燥之虞,从而充分收蓄并长久保存住秋墒。对于秋耕的这一好处,时人已有深刻的认识。贾思勰说;

若遇春旱,秋耕之地,得仰垄待雨。(春耕者,不中也。)(《齐民要术·种谷第三》)

对北方旱农来说,秋墒实在太重要了。一般应当在收获后抓紧秋耕 [10],即令没有秋耕的条件,也要浅耕灭茬;

凡秋收之后,牛力弱,未及即秋耕者,谷、黍、穄、粱、秫苃之下,即移羸速铎之,地恒润泽而不坚硬。乃至冬初,常得耕劳,不患枯旱。若牛力少者,但九月、十月一劳之,至春种亦得。(《齐民要术·耕田第一》)

“羸”指弱牛[11],“锋”是人蹠畜拉两便的类似耒耜的农具。秋收后,地面裸露,原来塌实的土壤因毛细管水上升蒸发,底墒、深墒会很快丧失。浅锋灭茬作为应急措施,其作用就在于及时切断土壤毛细管通道,防止秋墒的走失,换来从容进行耕耙耢的时间。

秋耕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深翻。深翻加厚了土层,翻出的部分心土经一秋冬,有足够的时间使其风化变熟,这就既增加了地力,又能多蓄秋雨。春耕却不能得到这种深耕的好处。因为临近春播,如翻出心土,生土来不及风化,会影响作物的生长。故《齐民要术》总结了“秋耕欲深,春耕欲浅”的原则。与此相联系的还有“初耕欲深,转地欲浅”的原则。因为“耕不深,地不熟;转不浅,动生土也”(《齐民要术·耕田第一》)。

秋耕还可以充分利用田间青草,把它翻压作肥料。这问题,《氾胜之书》已经注意到了,但《氾胜之书》讲的是春耕压青,春耕离春播的时间很短,能利用的青草有限。秋耕则不同,不但初次秋耕时可以压青草为肥,初耕后青草长出还可以继续翻压。贾思勰说:“秋耕青者为上。”又说;“比至冬月,青草复生者,其美与小豆同也。”(《耕田第一》)《齐民要术》重视绿肥的种植和利用,应是与这种经验的发展有关。

《齐民要术》对夏耕亦颇重视。夏耕主要适于冬麦地和停水下田。作用是晒垡──“暵地”。《齐民要术》强调“大小麦皆须五六月”;“不暵地而种者,其收倍薄”(《齐民要术·大小麦第十》)。“暵”或作“熯”,即夏耕晒垡,可以改变土壤渍水、不透气状态。晒后再耕耙收墒,入秋下种。经过充分曝晒的土垡,遇雨酥散,有利于提高地温,改善土壤结构,促进养料分解。从《氾胜之书》开始,麦田强调“暵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小麦种在下田。下田如不种麦,除夏耕外,还要秋耕(如旱稻)。实行夏耕的还有秋菜地。见种葱、胡荽等篇。

《齐民要术》中春耕也相当普遍,但如上所说,贾思勰认为只经过春耕的地远逊于秋耕地。这是就高田而言的;至于下田,则明确指出不宜于春耕。《齐民要术·旱稻第十二》云:

凡下田停水处,燥则坚垎,湿则污泥,难治而易荒,墝埆而杀种──其春耕者,杀种尤甚──故宜五、六月暵之,以拟穬麦。麦水涝,不得纳种者,九月中复一转,至春种麦,万不失一(春耕者十不收一,盖误人耳)。

贾思勰还反对冬耕。他说:“按今世有十月十一月耕者,非直逆天道,害蛰虫,地亦无膏润,收必薄少也。”这种观点,与《氾胜之书》一脉相承。

土壤耕作的一般要求和要领

《齐民要术》对土壤耕作提出“熟”的要求。例如种黍穄,“地必欲熟”;种小豆,“熟耕”;种麻“耕不厌熟”;种旱稻,“候水尽,地白背时,速耕,杷劳频烦令熟”;冬种瓜,“使之极熟”;种芜菁“耕地欲熟”;种蒜,“三遍熟耕”;种胡麻,“令好调熟,调熟如麻地”;种姜,“不厌熟”;种各种林木,也都要求“耕地令熟”等。“熟”又叫“调熟”,“调”也是“和”的意思。《氾胜之书》说:“种麻,豫调和田。”《齐民要术》种麻的要求则是“耕不厌熟”。“熟”即包含了“调和”的意思,并与之一脉相承。可见《齐民要术》提出耕地要“熟”的要求,是《氾胜之书》“和土”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根据这一总的要求,《齐民要术》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耕作技术要领。如“犁欲廉,劳欲再”。要求犁条要小,要犁细、犁深、犁透,指出犁条小才能耕得深细,而且牛不易疲倦[12];每次犁后都要反复耙劳,因为“再劳地熟,旱亦保泽也”(《齐民要术·耕田第一》)。而要求反复多次的耕。一般三次以上,如种麻子,“耕须再遍”;种黍穄,“再转乃佳”;种蒜,“三遍熟耕”;种“三转乃佳”;种胡荽,“三遍耕熟”[13];最多的要耕七次,如种麻,要求“纵横七徧以上,则麻无叶也”;种姜,“纵横七遍尤善”等。

耕地时机的掌握,以“燥湿得所为佳”;上面已经讲过。这种一般的原则,具体到渍水的下田,则以水尽“白背”为适耕时机的标志。《种旱稻》篇说:

凡种下田,不问秋夏,候水尽,地白背时,速耕,杷劳频繁令熟(过燥则坚,过雨则泥,所以宜速耕也)。

对耙劳时机的掌握,也在前代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阐述。已考虑到春秋气候和土壤水分状况的不同特点,而制定不同的要求:“春耕寻手劳”,因为“春既多风,若不寻劳地必虚燥”;“秋耕待白背劳”,因为“秋田实(按,这是由于秋天雨水较多的缘故),湿劳令地硬”(均见《耕田第一》)。

至于耕地深浅的掌握,上文已经谈过了。

耕作与“因物制宜”

以上谈的是土壤耕作的一般原则和要领;也谈到了春耕秋耕的不同要求,下田和高田的不同要求。对不同作物,因其物性的不同,也有不同要求。兹举数例如下:

种大豆:“地不求熟(秋锋之地,即种。地过熟者,苗茂而实少)”;这就是说,种大豆不一定要求用秋耕地。但种过大豆的地收获后却一定要进行秋耕:“刈讫,则速耕(大豆性炒,秋不耕则无泽也)”。大豆有根瘤,具有自肥作用,地过熟可能会使植株生长过旺,从而影响籽粒的产量;同时,大豆耗水量大(“性炒”),所以秋收后要求迅速秋耕保墒。

种韭:“治畦,下水,粪覆,悉与葵同。然畦欲极深(韭,一剪一加粪;又根性上跳,故须深也)。”韭菜分蘖的新鳞茎,是生在老鳞茎的上面,新鳞茎年年向上提升;贾思勰对韭菜的这种生物学特性已有所认识,并用“根性上跳”这样生动的语言来概括它。由于韭菜具有这种特性,所以要求不断培壅,以保证其新根的正常生长,从而延长其采割寿命;“畦欲极深”正是根据这种需要而采取的相应的整地措施。[14]

种枣:地不耕也,但“欲令牛马履践令净”。因为“枣性坚强,不宜苗稼,是以不耕,荒秽则虫生,所以须净;地坚饶实,故宜践也”。所谓“枣性坚强”,是指枣的吸水吸肥能力强,生长旺盛,周围的禾不是它的竞争对手,所以“不宜苗稼”;中耕采取“牛马履践”的方法,作用不但是除草,而且可将浮根踩断,促进这新根生长和根系下扎,增强其抗旱抗寒能力,从而达到“饶实”的目的。[15]

播种方式与镇压技术的发展

《齐民要术》时代一般实行条播,有时也实行撒播和点播,根据不同作物、不同土壤和不同生产目的而灵活掌握。如种下田,或土壤水分较多,则不必或不能耧播。

条播方式有二:一是“耧下”,二是“耧耩”漫散而后劳。“耧下”的耧用空心耧脚,“耧耩”的耧用实心耧脚,开沟散子。在《齐民要术》中,主要作物谷子、黍穄、麻、胡麻等,没有明言播种方式,实际上广泛使用耧播;豆类、麦类亦如此。贾思勰认为,“熟耕,耧下为良”;“凡耧种者,非直土浅易生,然于锋锄亦便”(《种大小麦》篇)。耧播适宜于旱地,由于可把种子直接播到湿土层,毕播种与覆土于一役,故有防旱作用。如大豆,“必须耧下”,因为“种欲深故。豆性强,苗深则及泽”(《大小豆》篇)。如种下田,或土壤水分较多的,则不必或不能耧播。土壤墒情较好的,可以用“耧耩,漫择而劳”的办法,种小豆、种麻等都有用此法的。

撒播方式也有两种:一种是耕后漫掷,二是漫掷后犁;两者均要劳。后者入土较深,且带条播意味。撒播在大田作物中并不普遍,只在特殊情况下采用。如开荒地种黍穄用漫掷法,欲其稠密,意在抑制杂草生长。作为饲料种植的大豆,用漫散犁法,因不用中耕,连草带豆秧割下作饲料。某些蔬菜、染料用此法,则是欲其密,而逐步分批间取。

点种。种麦是先,然后逐犁种。这两种作物都是种在不宜耧播的下田。而种有省种耐旱的好处。红蓝花或锄掊而种之,好处是“子科大而易料理”。这些都是在精耕细作的基础上,根据特殊条件或特殊需要而采取的措施。未经耕地而种的叫“种”,是最次的播种方式,不得已而采用之。如上面谈到的,作物收获后来不及秋耕,采取及时浅耕灭茬、明春种的办法。

播种还有一些因物制宜的特殊办法,试举二例:

种葱:要“炒谷拌和”葱子后播种,因为“葱子性涩,不以谷和,下不均调;不炒谷,则草秽生”。所谓“葱子性涩”,是因为葱子有棱角,互相粘连,所以要和炒过的谷拌和,下种才能均匀。但谷子要炒过,否则就会发芽长成葱地的杂草。与此相似的还有种胡麻法,要“炒沙令燥,中半和之(不和沙,下不均)”。

种韭:“以升盏合地为处,布子于围内”。这是因为“韭性内生,不向外长,围种令科成”。

这些播种方式看似繁杂,但却充分体现了因时、因地、因物制宜的精神。

土壤镇压技术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旱作中普遍进行播后镇压。在播种后使用牲畜拉的“劳”,其实已经包含了摩平和镇压的功能。有些作物播后还要使用专用的畜拉的或人拉的镇压工具──挞。压上重物的挞称“重挞”。挞的作用是压紧浮土,使种土相亲,以利提墒保苗。挞主要用于某些旱作物的春播。又种谷子,“凡春种欲深,宜曳重挞”;因为“春气冷,生迟,不曳挞则根虚,虽生辄死”。亦可以足代挞。“凡种,欲牛迟缓行,种人令促步足蹑垄底。(牛迟则子匀,足蹑则苗茂。足迹相接者,亦不烦挞也。)”(《齐民要术·种谷第三》)挞的使用,要视墒情、雨情、气温、种子大小等灵活掌握。夏季高温多雨,或春季雨多土湿的年份,均不能用挞;一定要用,也要等土表面发白(“白背”)时进行。种子细小如黍穄等,亦不用挞。

《氾胜之书》记载的压雪收墒技术,在《齐民要术》中得到继承和发展,如在阴历十月底播种葵菜,播后再劳,以后“每雪,辄一劳之”,能“令地保泽,叶又不虫”;至“春暖草生,葵亦俱生”,防旱保墒的作用能延续至明年四月(《齐民要术·种葵第十七》)。

中耕技术原则原理和手段

《齐民要术》中耕技术的进步表现在以下方面:

对中耕认识的深化。《齐民要术·种谷第三》指出:“春锄起地,夏为除草。”起地就是松土,切断土壤毛细管,提高土壤保墒性能。该篇又说:“锄者非指除草,乃地熟而实多,糠薄,米息。锄得十遍,便得“八米”也。”《大小麦》说:“锄麦倍收,皮薄面多”《齐民要术·种瓜第十四》说:“多锄则饶子,不锄则无实。”“五谷、蔬菜、果蓏之属皆如此。”认识到中耕不但有除草保墒的作用,还能熟化土壤,提高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对中耕技术要领的总结。

一是“锄早锄小”。“凡五谷,唯小锄为良。”因为“小锄者,非直省功,谷亦倍胜。大锄者,草根繁茂,用功多而收益少”。如种谷,“苗生如马耳,则镞锄。(谚曰:“欲得谷,马耳镞。”)”种麻,“布叶而锄”,“频繁再遍止。高而锄者,便伤麻”。种“叶生即锄”。

二是“锄不厌数”。“数”有“多”的意思,也有“快”的意思,因此又派生出“熟锄”和“速锄”的要求。如种谷,“苗出垄则深锄,周而复始,勿以无草而暂停”。种旱稻,“苗长三寸,耙劳而锄之。锄唯欲速”;因为“稻苗性弱,不能扇草,故宜数锄之。”。种麻子,“锄常令净”。对园艺作物,如葵、韭等,“锄不厌数”更为必要;又如“瓜生,比至初花,必须三四遍熟锄,勿令有草生”。种蒜,“勿以无草而不锄,不锄则科小”。

三是中耕与间苗、补苗相结合。不同作物按不同要求间苗,种谷,“良田率一尺留一科。(刘章《耕田歌》曰;“深耕穊种,立苗欲疏,非其类者,锄而去之。”谚云:“回车倒马,择衣不下,皆十石之收。”言大稀大穊之收,皆均平也。)”“稀豁之处,锄而补之。(用功盖不足言,利益动能百倍)”(以上均见《齐民要术·种谷第三》)

四是“因物制宜”,即根据不同作物确定不同的锄法。如瓜的“锄法:皆起禾茇,令直竖。其瓜蔓本底,皆令土下四厢高,微雨时,得停水”。旱稻“宜冒雨薅之。科大,如穊者,五、六月中霖雨时,拔而栽之”。种地黄“有草,锄不限徧数。锄时别作小刃锄,勿使细土覆心”。一般作物中耕不用,但种“五月锋,八月初耩”;因为“不耩则白短”。一般作物都应该多锄,但也并非所有作物都如此。如大豆“锋耩各一,锄不过再”;小豆“锋而不耩,锄不过再”;胡麻也“锄不过三遍”。

五是“因时制宜”,即按作物的不同生长期和不同的气候条件确定锄法。“故春锄不用触湿。六月以后,虽湿亦无嫌。”因为“春苗既浅,阴未覆地,湿锄则地坚。夏苗阴厚,地不见日,故虽湿亦无害也”。又如苗期中耕可用耙劳,苗长高以后则用锋耩。

这些技术要求,《氾胜之书》已有记载,但《齐民要术》更加具体和细致。

中耕手段的多样化。《齐民要术》的中耕除了用传统的锄具外,还使用耙劳和锋。耙劳之用于中耕,是《齐民要术》所载旱地耕作技术的一大特色。其作用一是盖压保墒,防止水分以汽态水形式扩散损失,二是“令地软熟”,方便锋锄。如种谷,“苗既出垄,每一经雨,白背时,辄以铁齿楱纵横杷而劳之。(杷法,令人坐上,数以手断去草;草塞齿,则伤苗。如此令地熟软,易锄省功。中锋止。)”黍穄“苗生垅平,即宜杷劳”。“凡大小豆,生既布叶,皆得用铁齿楱纵横杷而劳之。”苗长高以后,可用锋和。锋和都是畜力牵引的无犁壁的小型耕具。锋比犁小而锐,可用于浅耕灭茬或中耕。“苗高一尺,锋之。(三徧者皆佳)”(《种谷第三》)前平后上弯,中有高棱,可以除草、壅苗、开小沟;因不能松土保墒,应用较少。锄仍然是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中耕工具。

压雪蓄雪收墒

始见于《氾胜之书》记载的压雪收墒技术,在《齐民要术》获得很大发展,《齐民要术·耕田第一》引述了《氾胜之书》关于“蔺冬雪”的记载,显然是把它当作耕作体系中的一环看待的。同时它又着重记述了这种技术在冬种蔬菜[16]中的应用。如冬种葵:

“有雪,勿令从风飞去(劳雪令地保泽,叶又不虫),每雪,辄一劳之。”“春暖草生,葵亦俱生。”“四月以前,虽旱亦不须浇,地实保泽,雪势未尽故也。”(《种葵第十七》)

又如冬天下种的区种瓜:

    冬月大雪时,速并力推雪于坑上为大堆。至春草生,瓜亦生,茎肥叶茂,异于常者。且常有润泽,旱亦无害。(《种瓜第十四》)

这种方法也适用于越瓜和茄子的栽培。这种冬天蓄雪的办法,和秋耕蓄雨一样,目的都是把天然降水尽可能地收蓄到土壤中,供明春作物出苗生长之需。

土壤保墒能力的空前提高

总之,《齐民要术》时代已经形成了由“耕、耙、耢、压、锄”等环节组成的旱农耕作技术体系。这一耕作技术体系的中心是防旱保墒、培肥地力、争取高产。有了这样一个耕作体系,土壤的防旱保墒能力大大增强,作物的生长发育获得较好的土壤环境,人们在农业生产中获得更大的主动权,各种农事安排也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把《氾胜之书》和《齐民要术》所载若干作物播期掌握原则列表以下:

 

14                《氾胜之书》和《齐民要术》若干作物播种时机之比较

作物

《氾胜之书》

《齐民要术》

三月榆荚时,雨,高地强土可种禾。

注明种谷时期。凡种谷,雨后为佳。

先夏至二十日,此时有雨,彊土可种黍。

注明播种时期。燥湿候黄塲(墒)。

当种麦,若天旱雨泽,则薄渍麦种以酢浆并蚕矢,夜半渍,向晨速投之,令与白露俱下。

注明播种时期,没有提雨水或土壤湿度条件。

大豆

三月榆荚时,有雨,高田可种大豆。

春大豆只提播种时期,夏播大豆(茭),“若泽多者,逆垡择豆,然后劳之”。

小豆

 椹黑时,注雨种。

只提播种时期,“泽多者,耧耩,漫掷而下之,如种麻法”。

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种之。

泽多者,先渍麻子令芽生,待地白背,耧耩,漫掷子,空曳劳

 

从上表看,《氾胜之书》除种于水田的水稻外,其他春播作物都强调趁雨播种。如“先夏至二十日,此时有雨,彊土可种黍”;“ 三月榆荚时,有雨,高田可种大豆”;小豆,“椹黑时,注雨种”;苴麻“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种之”。秋播小麦也种于下田,虽然没有说一定要在下雨时种,但却交代了没有雨时的特殊处理措施。《齐民要术》却很少这种话头,它的原则是,最好趁雨种,但不强调非有雨才能种。这一点,在表中有充分的反映。这一原则,在《种胡荽第二十四》中表达得更为清楚。它指出:“春种者,用秋耕地。开春冻解地起有润泽时,急接泽种之”;播种又要选择在“旦暮润时”。贾思勰总结说:“春雨难期,必得藉泽,蹉跎失机,则不得矣。”这就是说,不是消极地等雨,而是要“藉泽”。“泽”在这里是指土壤的墒情,“藉泽”就是依靠土壤良好的墒情。为什么能够依靠土壤的墒情呢?这是因为耕作技术进步了(尤其是广泛实行秋耕),土壤的保墒能力增强了。强调种胡荽要用秋耕地;就是因为经过秋耕的土地保墒能力强;这正是当时耕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上一章提到《齐民要术》中反映出来的播种期展宽的现象,“耕、耙、耢、压、锄”防旱保墒土壤耕作体系的建立,正是其最重要的基础之一。


 

[1] 李长年指出:“雨和泽在要术里不通用,所指的对象不同。虽然天雨是土壤中水分的来源之一,但泽字不能指雨水而言。”见《齐民要术研究》第66页。缪启瑜的看法稍有不同,参见《齐民要术导读》第5961页。

[2] 如种苜蓿,“每至正月,烧去枯叶。地液辄耕垄……”

[3] 此段主要根据缪启瑜《齐民要术导读》第6162页。

[4] 《齐民要术校释》第76——77页注【三】,农业出版社1982年版。

[5] 从出土的图象资料看,汉代确有畜力摩田器,最初大概是一块长木条。《释名·释用器》在“犁”之后有“檀”,并说:“檀,坦也,摩之使坦然平也。”“檀”应即畜力摩田器。畜力摩肩接踵田器称为“劳”,始见于《齐民要术》。

[6] “早耕”,今本作“旱耕”,据《氾胜之书今释》意见校改。参见本编第四章第二节中“《氾胜之书》对耕作时机的论述”部分。

[7] 《氾胜之书》这方面的记载很多。如:“三月榆荚时,雨,高地强土可种禾”;“先夏至二十日,此时有雨,彊土可种黍”;“三月榆荚时,有雨,高田可种大豆”;小豆,“椹黑时,注雨种”;麻“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种之”。

[8] 作为农活,“劳”有三种意义,亦即劳的三种用途:一是耕后劳耕耙后的平地和碎土,兼有盖压的功效;二是播后劳,有`覆种、镇压、提墒等作用;三是苗期劳,是中耕形式的一种。

[9] 如白杨、楮、杨柳、榆、梓等。

[10] 上引种谷篇所说的是一般的原则,《齐民要术》在论述各种作物的耕作栽培时,有的指明要用秋耕地,如《种葵》篇说:“早种者,必秋耕。”《种瓜》篇说:“秋耕之”。《种胡荽》篇明确要求“春种者用秋耕地”;有的未明言用秋耕地,但实际上包含了以用秋耕地为上的意思在内。如《黍穄》篇要求“地必欲熟(再转乃佳。若春夏耕者,下种后,再劳为良)”。所谓“下种后,再劳为良”,是在没有进行秋耕的特殊情况下的补救措施,这就说明,一般耕地是要进行秋耕的。

[11] 参阅缪启瑜《齐民要术校释》,农业出版社,1982年。

[12] 这里提出的“犁欲廉”的要求,在后世获得继承和发展,如清代的《知本提纲》说:“耕如象行,细如叠瓦,宁廉勿贪,宁燥勿湿。”

[13] 其具体方法,以秋种为例:“五月子熟,拔去,急耕,十余日又一转,入六月又一转,令好调熟,调熟如麻地。”

[14] 参阅《〈齐民要术〉及其作者贾思勰》第57页。

[15] 参阅缪启瑜《齐民要术导读》第217页。

[16] 冬种菜是采取初冬露地播种,藏子于地,来春早出苗的蔬菜栽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