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传统农学的奠基作──《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

 

第一节  《吕氏春秋》和《上农》等四篇在《吕氏春秋》中的地位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秦相吕不韦组织他的宾客们集体撰写的,写成于秦王政八年(公元前239年)。《上农》、《任地》、《辩土》、《审时》是其中的四篇。

 

  吕不韦与《吕氏春秋》

    吕不韦(公元前300~236年),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原是阳翟(今河南禹县)地方的一个贩贱卖贵、囤积居奇的大商人。后来从事政治投机,拥戴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公子异人(后改名子楚);子楚继位为秦庄襄王以后,吕不韦因拥立之功,拜丞相,封文信侯。是时,秦国经过了商鞅变法,成为战国七雄中综合国力最为强大的国家,并以逐步吞并山东六国为其基本国策之一。吕不韦为相时,灭东西二周,山东六国虽还苟延残喘,但大量土地已割让给秦国;秦国统一天下的大势已成定局。吕不韦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组织撰写《吕氏春秋》的。

    《史记·吕不韦传》云:

               是时诸侯多辩士,如荀卿之徒,著书布天下。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

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

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1]

    《吕氏春秋》全书一百六十篇,从形式看,十二纪、八览、六论篇数都有一定,十分整齐;从篇章的安排看,也自有体系,如“十二纪”以十二月令作为组合材料的纲领,各篇文章的内容各与春夏秋冬的时令相配。在内容上则是对百家九流的思想学说兼收并蓄,并基本上保留了这些不同思想学说原来的面貌,甚至几乎不分轩轾地加以赞许[2];《吕氏春秋》中虽然也有所偏爱,也有一定的思想倾向[3],但编者并没有把它所包容的不同学说溶合为新的思想体系,研究者可以指出书中各篇文章的学派属性,甚至在同一篇中找出出自不同学派的观点。所以《汉书·艺文志》把《吕氏春秋》著录于“杂家”类,并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长也。”吕不韦大概是想向世人昭示他统一天下和治理天下的政见,认为治理天下不能蔽于一家之见,而应该吸收百家九流之长,即掌握全部真理,使天下大治。故《吕氏春秋·序意》云:“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4]

秦始皇执政后,吕不韦被杀,《吕氏春秋》的理论没有得到实践。秦始皇采取韩非的法家学说统一了中国,但不久就溃亡。汉兴,吸收了秦亡的教训,王霸并用,崇尚无为,与民休息,许多方面与《吕氏春秋》的理论是一致的。[5]这说明《吕氏春秋》辑合百家九流学说之长而建立的理论,在相当程度上是适应了时代的需要的。

 

  《上农》等四篇在《吕氏春秋》中的地位

    《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收录于《吕氏春秋》“六论”之一的《士容论》中。《士容论》共6篇,第一篇是《士容》,讲士的修养和风度;第二篇是《务大》,系讲士必须高瞻远瞩,树立远大的奋斗目标,争取当“三王之佐”那样的历史人物,以下即是讲农业政策和农业科技的《上农》等四篇。从内容上看,似乎前两篇和后四篇没有什么瓜葛,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这四篇是临时添加上去的。[6]不过从《吕氏春秋》的编纂原则和时代思想看,《上农》等四篇安排在《士容论》中不应该是随意的。农业是春秋战国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当时的各个学派虽然在政治思想方面有很多分歧,但在重视农业方面却是少有的一致,都把农业视为富国强兵之本,天下安危之所系。秦国正是靠商鞅变法,实行耕战政策,而成为虎视宇内的头号    强国,其重农程度超过当时任何一个国家,作为秦丞相的吕不韦,在他所主持编写的百科全书式的著作中,怎么可能忘掉农业和农家呢?从出土的云梦秦简看,战国晚期的秦国对农业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当时除了大量的民田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国有土地,无论民田或是官田,都被置于国家的控管之下,各级官吏不但要负责征收赋税,而且要及时报告各地农田庄稼生长情况、降雨情况、受灾情况等,对各种作物的播种量都有具体的规定,对耕牛的饲养和使用定期进行评比,等等。在这种制度下,各级政府的管理人员是必须懂得一些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知识的。战国时代的“士”,已从春秋以前的那种作为贵族下层的武士转变为研学论道以求仕的文士了,他们是封建官僚的后备军。在吕不韦看来,国家的管理人材主要应从这些“士”挑选 [7]。《士容论》是谈士的,《士容》和《务大》谈士的风范和志向,而作为国家后备管理人材的士,当然也应该掌握一些农业政策和农业科学技术的知识,所以接着安排了《上农》等四篇,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8]

    对《吕氏春秋》一书,东汉高诱曾为之作注,有《诸子集成》本,《四部丛刊》本。历代多有校释者。现代学者的研究成果,最重要的是许维遹的《吕氏春秋集释》[9]和陈奇猷的《吕氏春秋校释》[10]。专门研究《上农》等四篇的有夏纬瑛《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校释》[11]和王毓瑚《先秦农家言四篇别释》[12]。这两篇著作奠定了进一步研究《上农》等四篇的基础。


 

[1]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也说:“吕不韦者,秦庄襄王相,亦上观上古,删拾春秋,集六国时事,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为《吕氏春秋》。”

[2] 如《吕氏春秋·不二》云:“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廉,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

[3] 对《吕氏春秋》编者的思想倾向,研究者存在不同的看法:《四库全书总目》说它“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卢文弨《书吕氏春秋后》谓“《吕氏春秋》一书,大约宗墨氏之学,而缘以儒术”;近人杜国庠认为,“在吕不韦的主观上,比较是有意畸重于道家”;熊铁基也认为《吕氏春秋》是秦汉“新道家”的代表作(《秦汉新道家论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4] 元陈澔《礼记集说》:“吕不韦相秦十余年,此时已有必得天下之势,故大集群儒,损益先王之礼而作此书,名曰《春秋》,将欲为一代兴王之典礼也,故其间亦多有未见之礼经合者。其后徙死,始皇并天下,李斯作相,尽废先王之制,而《吕氏春秋》亦无用矣。然其书也,亦当时儒生学士有志者所为,犹能仿佛古制,故记礼者有取焉。”

[5] 刘元彦:《吕氏春秋是先秦各家思想最大的综合者》,《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东方出版社1986年。

[6] 石声汉在《中国古代农书评介》(农业出版社1980年)中说:“前两篇与农业生产无关。”王毓瑚在《先秦农家言四篇别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中推测,“六论中的六篇文字原已完成,却发现全书缺少了农家之言,与百家兼收并蓄之旨不合,又为了形式整齐,于是彻掉四篇,另找了这四篇补了进去,排在最后,却顾不得内容上有些不伦不类了。”

[7] 吕不韦对士的态度和商鞅有所不同。商鞅认为游学之士引诱农民脱离生产干扰国家政策的贯彻,应予取缔。吕不韦对法家多所批评,具有儒家的倾向,他是把士当作国家管理人材的后备军看待的。

[8] 石声汉认为《士容论》六篇自成一个独立体系:第一篇概括广泛说明“士容”是什么──“士容”即学者们(士)原则上的修养(容);第二篇《务大》,说明有“容”之“士”应当“务”(从事)“大”(重要)的事;第三篇“上农”,指明“农”(包括农业政策和农业技术)正是大事,需要付以“上”等的注意;以后三篇则分别阐述有关农业科技。

[9] 其书成于1931年,今有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的排印本。

[10] 学林出版社,1984年。

[11] 农业出版社,1956年。

[12] 农业出版社,198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