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之一,土地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国很早就有对土地与农业生产关系的明确论述,如:
百谷草木丽乎土。(《周易·离·彖辞》)
天覆万物而制之,地载万物而养之。(《管子·形势解》)[1]
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管子·水地》)
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自所生,土与水也。(《管子·禁藏》)
为人下者其犹土也,深扬之而得甘泉焉,树之五谷而蕃焉,草木殖焉,禽兽育
焉,生则立焉,死则入焉。多其功而不息,为人下者,其犹土也。(《荀子·尧问》
引孔子语)
总之,人们把土地视为万物之所由生,财富之所由出,农业之所依。因此又产生了“地利”“地财”的概念;“尽地利”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要求之一。在长期与土地打交道的过程中,人们积累了有关土地和土壤的丰富知识,逐步形成科学的体系。我国传统土壤学包括两种很有特色而相互联系的理论,这就是土宜论和土脉论。
土宜或地宜的概念出现颇早。人们从事农业,首先必须选择耕地,并利用不同土地经营不同的生产项目;中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除了平原和盆地外,更多的是高原、山地和丘陵,母岩和地形的差别,导致各地土壤的差异,有时在数米之内土壤就有明显的变化,因此,农业生产中的因地制宜显得更为重要。土宜或地宜的概念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和这样的过程中孕育生长出来的。传说“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相土地宜:燥湿、肥墝、高下”(《淮南子·脩务训》),这表明人们从事农业伊始,即已进行选择耕地的活动,这是地宜概念产生的前提,至于当时是否已经有“相土地宜”的明确概念,则容或有后人附益的成分。《诗经·大雅·生民》:“诞后稷(周族先祖弃)之稼,有相之道。”所谓“相”,是视察的意思,这是说周弃懂得观察和选择土地的方法。《史记·周本纪》则径说周弃“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这可视为地宜说的滥觞。当时人们是怎样“相地”即选择耕地的呢?主要是看地形和看土质。《诗·大雅·公刘》;“既景迺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度其原隰,彻田为粮。”这是看地形。《大雅·緜》:“周原膴膴,堇荼如饴。……乃疆乃理,乃宣乃亩。”[2]这是看土质。当时耕地主要选择在平原(原)和低地(隰)比较湿润肥美的地方。堇和荼是两种生长在湿润肥沃土地上的植物,可以作为农田指示植物;现在农民识别土壤,仍以生长苦菜的地方为良好的土地。[3]《大雅·緜》的记载说明,当时的人民已经懂得利用指示植物来选择耕地了。[4]选择耕地除了要求湿润肥美以外,还要看是否向阳(“相其阴阳”)和水泉的流向(“观其流泉”),前者为了使作物获得充足或适当的光照和温度,后者是为了使农田沟洫的的布局与水泉流向一致以利排水。两者都是畎亩规划的依据。《左传》成公2年记载晋国打败齐国以后,为了东进的方便,要挟齐国“尽东其亩”,遭到了反对。齐使宾媚人说:
先王疆理天下,物(视也)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
亩。”(《小雅·信南山》)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
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乎?
这是“土宜”一词时代比较明确的最早记载之一。但从宾媚人的话看,不晚于西周时代“地宜”的观念已经产生了。[5]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按照“土宜”发展农业生产,已经成为农夫的常识,同时也是政府有关官员的职责,反映这方面事实的记载比比皆是,如:
相高下,视墝肥,序五种,则君子不如农人。(《荀子·儒效》)
相高下,观肥埆,序五种,省农功,谨蓄藏,以时顺修……治田之事也。(《荀
子·王制》)
相高下,定肥硗,观地宜,明诏期,前后农夫,以时钧修焉,使五谷桑麻皆安其
处,由田之事也。(《管子·立政》)[6]
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则入多。(《韩非子·外储说
左上·难二》)
土宜的概念包括不同层次的内容。请看《周礼·大司徒》的以下记载: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
(畜牧业),以毓草木(农林业),以任土事(郑玄注;就地所生,任民所能);辨
十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焉。
土宜的第一层含义是按照不同的土壤,安排不同的作物。如《大司徒》把土壤分为十二类,要求弄清不同类型的土壤性质和它所适宜的作物种类。郑玄注《周礼·土方氏》说:“土宜谓九谷稙穉所宜也。”就是指土宜的第一层含义而言的。这和荀子所说的“ 相高下,视墝肥,序五种”基本上是同一意义。《周礼》中有专门负责这一方面事务的职官。如“遂人”的职责之一是“以土宜教甿(农民)稼穑”;“司稼掌巡邦野之稼,而辨穜稑之种,周知其名与其所宜地以为法,而县(悬)之于邑闾”。土宜的原则不但要解决“五谷宜其地”(《管子·立政》)的问题,而且贯彻到改土和养土的过程中。《周礼·地宜草人》所职掌的“土化之法”,也要“以物(视察)地,相其地而为之种”。关于土壤改良问题,我们以后还要谈到。对各种土壤所宜种植的作物,《管子·地员》中有具体详细的记载。现以其中所论及江淮河济间大平原(“渎”)中的五种土壤为例加以说明。请看下表 [7]:
表15 《地员》所载黄河下游平原(渎田)五土壤所宜农作物和植被等情况表
土类 |
所宜农作物 |
草 |
木 |
地下水位 |
水 |
民 |
悉徙(息土) |
五种 |
蚖菕、杜荣 |
楚棘 |
五施[8] |
苍 |
强 |
赤垆 |
五种,麻白布黄 |
白茅、雚 |
赤棠 |
四施 |
白而甘 |
寿 |
黄堂 |
黍、秫 |
□□、茅 |
櫄、榎、桑 |
二施 |
黄而糗 |
流徙 |
赤埴 |
大菽、麦 |
萯、雚 |
杞 |
二施 |
碱赤 |
流徙 |
黑埴 |
稻、麦 |
苹、蓨 |
白棠 |
一施 |
黑而苦 |
|
土宜的第二层含义是:应该按照一个地区内的不同土地类型,来全面安排农牧林渔各项生产。《周礼·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的所谓“名物”,就是指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9]《周礼》中称之为“五地”;它要求人们按照“五地”之所宜来合理安排居民点和农牧各业。《周礼·大司徒》的职掌中有“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专门调查上述五类土地所宜生长的动植物。《礼记·月令》:孟春之月“王命布农事,……善相丘陵、坂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民”[10]。公元前548年,楚国的蒍掩为了征赋而对各类土田进行全面的登记:
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数彊潦,规堰猪,町原防,牧隰
皋,井衍沃。(《左传》襄公25年)
这是调查收聚山林薮泽的物产,标出各类高地、盐碱地、瘠薄地、涝洼地,规划蓄水池,划分出小块农田,在下湿地放牧,把肥沃的平原规划为井田。这可称得上是我国见之于记载的最早的土地利用规划。这一记载表明,春秋战国时代,不但形成了合理利用各类土地全面发展农林牧渔各业的思想,而且把这一思想付诸实践了。 当时土地利用的大格局是:低平肥沃的土壤种植粮食桑麻,但耕地一般分布在城邑附近,较远一些的地方就是郊牧(《国语·周语中》:“国有郊牧”)。山林川泽则利用其天然富源生产财富。(《国语·周语上》:“犹土之有山川,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衣食于是乎生。”)
一个地区内各类土地的合理利用,包括对居民点和城邑的的配置。《管子·度地》云:
故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饶者;乡山,左右经水若泽,
内为落渠之写,因大川而注焉。乃以其天材,地之所生,利养其人,以育六畜,天
下之人皆归其德而惠其义矣。
都邑要依山傍水,周围要有广大的肥沃的可耕地,要有可供排水的河川,选择这样的地方才能“利养其人”。当时人们已认识到“土薄水浅,其恶易觏”,即地下水位高的地方容易盐碱化,不利于农业生产,且易致病。故选择“土厚水深”,流水畅通的地方居住和生产。[11]
土宜还有第三层含义,这就是重视农业的地区性,根据地区的特点安排人民的生产与生活。上引《周礼·大司徒》职文的内容并不限于合理利用同一地区的各类土地,因为它要求“辨十二土之名物”,而不是辨一土之名物。古人把黄道周天划分为十二次,每次各有分野。所以“十二土”非指十二种土壤而是指十二个不同地区。[12]先秦时代的人们已经积累了不少关于农业地理的知识,已经认识到农业具有地区性的特点。《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氏》分别谈到“九州”[13]的土壤和物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种认识的发展。《禹贡》虽然记载了九州的土壤和植被,对九州物产的记述则只是侧重于各地可以充当贡品的土特产,基本不涉及各地区的农牧业。《职方氏》则系统记述了九州所宜的粮食作物、畜禽和和其他土特产(主要是林、渔、矿产),《职方氏》所反映的时代人们对不同地区地宜的知识比《禹贡》所反映的时代显然丰富了。兹列表见下页。
表16 《禹贡》九州土壤物产表
州 |
土壤 |
植被 |
地势 |
物产 |
少数族物产 |
|
|
冀 |
白壤 |
|
中中 |
皮服 |
岛夷皮服 |
|
|
兖 |
黑坟 |
厥草惟繇、厥木惟条 |
中下 |
桑蚕、漆丝,织文 |
|
|
|
青 |
白坟 |
|
上下 |
盐、絺、海物,岱畎丝、枲、铅、松、怪石 |
莱夷作牧,厥篚檿丝 |
|
|
徐 |
赤埴坟 |
草木渐包 |
上中 |
五色土、羽畎夏翟、峄阳孤桐、泗滨浮磬、 |
淮夷蠙珠暨鱼、玄纤缟 |
|
|
扬 |
涂泥 |
篠簜既敷,厥草惟夭,厥木惟乔 |
下下 |
金三品、瑶、琨、篠、簜、齿、革、羽、毛、 |
岛夷卉服、厥篚织贝、厥包桔柚 |
|
|
荆 |
涂泥 |
|
下中 |
羽、毛、齿、革、金三品、杶、榦、栝、柏、砺、砥、砮、丹、箘簵楛、菁茅、玄纁玑组、大龟 |
|
||
豫 |
壤、下土坟垆 |
|
中上 |
漆、枲、丝、纻、纤、纩、磬错 |
|
|
|
梁 |
青黎 |
|
下上 |
璆、铁、银、镂、砮、熊、羆、狐、狸 |
织皮 |
|
|
雍 |
黄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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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上 |
球、琳、琅玗 |
织皮:昆仑、析支、渠捜、西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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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 《周礼·职方氏》九州物产表
州 |
山泽川浸 |
所宜粮食 |
所宜畜牧 |
土特产 |
性别比 |
扬 |
会稽、具区、三江、五湖 |
稻 |
鸟兽 |
金、锡、竹、箭 |
二男五女 |
荆 |
衡山、云梦、江汉、颖湛 |
稻 |
鸟兽 |
丹、银、齿、革 |
一男二女 |
豫 |
华山、圃田、熒雒、波溠 |
黍、稷、菽、麦、稻 |
马、牛、羊、豕、犬、鸡 |
林、漆、丝、枲 |
|
青 |
沂山、望诸、淮泗、沂沭 |
稻、麦 |
鸡、狗 |
蒲、鱼 |
二男二女 |
兖 |
岱山、大野、河?、庐维 |
黍、稷、麦、稻 |
马、牛、羊、豕、犬、鸡 |
蒲、鱼 |
二男三女 |
雍 |
岳山、弦蒲、泾汭、渭洛 |
黍、稷 |
牛、马 |
玉石 |
三男二女 |
幽 |
医无、谿养、河?、菑时 |
黍、稷、稻 |
马、牛、羊、豕 |
鱼、盐 |
一男三女 |
冀 |
霍山、杨纡、漳、汾潞 |
黍、稷 |
牛、羊 |
松、柏 |
五男三女 |
并 |
恒山、余昭祁、虖池呕夷、涞易 |
黍、稷、麦、稻、菽 |
马、牛、羊、豕、犬 |
布、帛 |
二男三女 |
[1] 《管子·形势解》又说:“地生养万物,地之则也。”
[2] 《公刘》和《緜》分别记载周族先祖公刘和古公亶父事迹,时在西周建国以前。
[3] 夏纬瑛:《诗经中有关农事章句的解释》第2页,农业出版社,1981年。
[4] 不同的地形和土壤,生长着不同的植物,《管子·地员》把这种有规律的现象称为“草土之道”。这样,从土地上所生长的草(或植物),可以考察出土地或土壤的性质,所以,《周礼》把掌握辨别土壤性质的职官名之为“草人”。说见夏纬瑛:《周礼书中有关农业条文的解释》第40—41页。
[5] 《左传》文公6年,“君子”批评秦穆公“死而弃民”(以良为殉),指出“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就要树立各种典范与礼则,“使毋失土宜,众隶赖之,然后即命”。可为上述论断的补充证据之一。
[6] 《管子·立政》又说:“桑麻不植于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
[7] 表中所引,采用夏纬瑛《管子地员篇校释》的解释。
[8] 一施为七尺。
[9] 《周礼·大司徒》职文开头就说:“……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后面说的“十二土之名物”,正与此相对应。
[10] 《孔子家语·相鲁》:“孔子初任为中都宰……二年,定公以为司空,乃别五士之性,而物各得其所生之宜,咸得厥所。”可资参考。
[11] 见《左传》成公六年。
[12] 《周礼·大司徒》郑注:“十二土分野十二邦,上系十二次,各有所宜也。”夏纬瑛《〈周礼〉书中有关农业条文的解释》(农业出版社,1979年)谓“十二土”指地形而言,“十二壤”指土质而言,非是。
[13] 《禹贡》和《周礼·职方氏》所记“九州”不完全相同。它们所包括的地区范围请参看下表:
州别 |
《禹贡》 |
《职方氏》 |
冀 |
河北西部北部,山西、河南北部等地 |
河南北部、山西南部等地 |
兖 |
山东西部和北部,河南东南部 |
河北南部,山东西部和中部等地 |
青 |
山东东部等地 |
山东南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等地 |
徐 |
山东南部,江苏北部,安徽北部等地 |
── |
扬 |
江苏、安徽、浙江南部,江西等地 |
扬安徽南部江苏南部,浙江、江西等地 |
荆 |
湖北、湖南等地 |
湖北、湖南等地 |
豫 |
河南,湖北北部等地 |
河南南部,湖北北部,安徽北部等地 |
梁 |
陕西南部,四川等地 |
── |
雍 |
陕西北部,甘肃等地 |
陕西、甘肃、四川等地 |
幽 |
── |
河北及山东沿海地区等地 |
并 |
── |
山西北部,河北北部等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