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四民月令》

  崔寔与《四民月令》

崔寔生平事迹

《四民月令》的作者崔寔,生活在东汉中晚期之间,生年不详,卒于汉灵帝建宁三年(公元170年)。[1]涿郡安平(今河北省安平县)人。出生于当地一个“清门望族”之家,祖骃,父瑗,虽未居显位,然均有文名。[2]崔寔中年以前居家。汉桓帝元嘉元年(公元151年)由原郡荐举,出仕为郎。同年转为议郎。不久(约元嘉元年以后,延熹二年以前,即公元151—159年之间)[3],出任五原太守。任内劝导当地人民种麻和发展家庭纺织业,并整顿边防,卓有成效。因病去职,再任议郎。大约延熹六年(公元163年),鲜卑犯边,被任命为辽东太守,因母丧未竟就职。以后,大约永康元年(167年)底到建宁二年(169年)之间,被任命为尚书,“以世方阻乱,称疾不视事。数月免归”。为官清廉,去世时,“家徒四壁立,无以殡敛”。崔寔是当时与蔡邕齐名的著名的学者,两次任议郎期间,均参与在“东观”(东汉的国家藏书馆)撰修《汉纪》、审定《五经》等工作。“所著碑、论、箴、铭、荅、七言、词文、表、记、书,凡十五篇。”代表作是《政论》(政治论文集)[4]一书,“指切时要,言辩而确,当世称之”(《后汉书·本传》)。

崔寔的政治观点与经济思想

崔寔生活的时代,土地兼并恶性发展,阶级矛盾空前尖锐,东汉王朝的统治已经行将崩溃。崔寔敏锐地感觉到封建统治的危机,是东汉第一个起来揭露土地兼并恶果,并尖锐地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的思想家。他在《政论》里指出当时的情况是:

上家累钜亿之赀,斥地侔封君之土;行苞苴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号无市死之子;生死之奉,多拟人主。故下户踦,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为之服役。故富者席余而日炽,贫者蹑短而又岁踧,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其所以伤心腐藏,失生人之乐者,盖不可不胜陈。

崔寔强调“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命尽则根拔,根拔则本颠”。他站在封建士大夫的立场上,从“农本”与“民本”的基本观点出发,试图扶东汉王朝大厦于将倾。他给东汉王朝所开的药方,基本精神是在维持封建秩序的前提下发展本业,缓和矛盾。崔寔写作《四民月令》,与他的这些基本思想是密切相关的。

    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崔寔重视先进农具的推广和农田水利建设。《齐民要术·耕田第一》

引《政论》云:

武帝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教民耕殖。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至今三辅犹赖其利。今辽东耕犁,辕长四尺,回转相妨;既用两牛,两人牵之,一人将耕,一人下种,二人挽犁,凡用两牛六人,一日才种二十五亩。其悬绝如此。

在这段文字里,崔寔赞扬赵过推广耧犁等先进农具的功绩,对赵过楼犁和当时辽东直辕犁的不同工作效率作了鲜明的对比,反映了他对先进农具作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意义的深刻认识。[5]又,《太平御览》卷75引《政论》说:

    战国海内十二分,魏州有史起,引漳水灌邺,民以兴歌;蜀郡李冰,凿离堆,通二江,益部至今赖之;秦开郑国,汉作白渠,而关中号为陆海。

这表明崔寔也十分重视发展农田水利的作用 [6]。有迹象表明,在崔寔所著《四民月令》中,可能有农闲兴修农田水利的安排。[7]无论是推广先进农具,还是兴修农田水利,都是为了发展农业,使人民得免饥寒,从而保证封建统治的稳定。

崔寔的这种思想,还反映在他五原任内的实践活动中。《东观汉纪》载:“……寔至官,劝种麻,命工伐木,作机纺车,教民纺绩。”《政论》自述此事说:

仆前为五原太守,土地[宜麻枲,而俗]不知缉织。冬至,积草卧伏其中;若见吏,以草缠身,令人酸鼻。吾乃卖储峙,得二十余万,诣雁门广武迎织师,使巧手作机纺车,以教民织。具以上闻。[8]

崔寔对人民生活的关心是真诚的;尽管这种关心最终还是为了稳固东汉王朝的“国本”。

崔寔主张强本抑末,但他心目中的“本”,主要指农桑;他所反对的“末”,则仅仅是指奢侈品的生产和交换,即所谓“列肆卖侈功,商贾鬻僭服,百工作淫器”。他说:“且世奢服僭,则无用之器贵,本务之业贱矣。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利厚。故农夫辍耒而雕镂,工女投杼而刺文,躬耕者少,末作者众……”[9]至于对民生日用品的生产和交换,崔寔并不加以反对和限制。他自己在父亲死后,曾做过几年酿酒的生意。在《四民月令》中也包括了手工业生产和农副产品买卖活动的内容。他的这种思想和东汉时另一位思想家王符的观点颇为相似。[10]

崔寔抨击土地兼并,同情处境悲惨的下户,但并没有提出触及封建土地制度的解决方案。他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仅仅是把无地农民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地区,让农民暂时找一条出路,以缓和矛盾,即所谓“开草辟土振人之术”[11]。崔寔反对奢僭,不仅因为奢僭破坏封建等级秩序,对农桑本业造成损害,而且因为奢僭激化社会的矛盾,危及社会的稳定。他他认为当时的情况已经是:“天戚戚,人汲汲,外溺奢风,内忧穷竭。故在位者则犯王法以聚敛,愚民则冒罪戳以为健。俗之败坏,乃至于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他强调了“风俗”对稳定封建统治的重要性。他说:“风俗者,国之诊脉也;年谷如肌肤。肌肤虽和,而诊脉不和,亦[未]为休也。”[12]崔寔写作《四民月令》,既反映了他对发展农桑生产的重视,同时也包含了匡正风俗的意图在内。在《四民月令》的设计中,崔寔很重视利用“宗族、婚姻、宾旅”的纽带,来维系地主的家族及其依附人口,调和阶级矛盾。不但逢年过节要拜候“君、师、故将、宗人、父友、友亲、乡党耆老”,而且要对“宗族、婚姻、宾旅”中的贫户进行救济活动。如三月,“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顺阳布德,振赡匮乏,务先九族,自亲者始。无或蕴财,忍人之穷;无或利名,罄家继富”;九月十月收获后,“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分厚彻重,以救其寒”;“五谷既登,家储蓄积,乃顺时令,勅丧纪,同宗有贫窭久丧不堪葬者,则纠合众人,共兴举之……”年终,各种祭祀活动完毕以后,“乃请召宗族、婚姻、宾旅。讲好和礼,以笃恩纪;休农息役,惠必下洽”[13]。所有这些活动,目的正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

《四民月令》作为一部家庭经营手册,主要是根据当时农业生产的实况来设计的,但同时也融汇了作者的政治观点和经济思想于其中。

《四民月令》写作的时间和地点

崔寔写作《四民月令》的时间和地点,史籍没有明确记载,只能从崔寔的经历和《四民月令》本身找寻某种线索。

崔寔出身于“清门望族”,这样的家庭,其男性成员在选择自己“出仕”时机的时候,一般是很慎重的,不肯轻易屈节;他们平常的生活,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经营田庄来维持的。崔寔在中年出仕以前,曾长期居家,应该参与对家庭经济的管理 [14],在父亲死后的一段时间,因治丧变卖田宅,家庭经济困顿,又曾“以酤酿鬻贩为业”。在这过程中,他积累了管理家庭经济,从事农、工、商业活动的经验,为他以后写作《四民月令》奠定了基础。[15]中年出仕以后,他有机会接触更多的农学文献,在任五原太守时,又获得指导地方农业生产的经验。《四民月令》的写作应该是在崔寔积累了较多的这方面经验的时候。

农业有明显的地区性,不同地区农事活动的时间安排不能千篇一律;崔寔懂得这一点,《四民月令》的农事安排是以洛阳为准的。如正月有“ 雨水中,地气上腾,土长冒橛,陈根可拔,急菑强土黑垆之田”的安排,在“陈根可拔”后,崔寔自注曰:“此周京师之法。其冀州远郡,各以其寒暑早晏,不拘于此也。”书中其它农事季节也和洛阳地区相符。而且,书中关于正月“贺谒君师”、“成童入太学”等安排,也只有在洛阳才有可能。很明显,《四民月令》的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都是就洛阳地区来安排的。这一情况表明,《四民月令》很可能是在崔寔居住在洛阳的时候写成的。[16]

把上述两个方面的情况结合起来看,《四民月令》的写作应是在崔寔中年出仕以后居住在洛阳之时。[17]

《四民月令》的流传和整理研究

《四民月令》成书以来,从魏晋南北朝到唐初,一直在社会上流传。贾思勰在写作《齐民要术》时,对《四民月令》的资料多所引用;并以《四民月令》每月对家庭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安排为骨干材料,写成一篇《杂说第三十》。杜台卿北周末年撰写《玉烛宝典》的时候,每月都录有一段《四民月令》的材料。唐未韩鄂写《四时纂要》,也引述过《四民月令》。《隋书·经籍志》农家类著录有“《四人月令》一卷(汉大尚书崔寔撰)”,《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仍之。《四人月令》即《四民月令》,因避唐太宗名讳,把“民”改为“人”。从隋末到宋代的类书如《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白氏六帖》、《太平御览》都摘抄《四民月令》的材料。南宋王应麟《困学纪闻》说:“崔寔《四民月令》,朱文公谓其见当时风俗。”可见南宋时其书尚在。该书大概是在南宋末年的战火中散失的,所以在元代所撰修的《宋史·艺文志》中,已经没有《四民月令》这本书。自此以后,《四民月令》长期堙没无闻。

至清代,有人着手进行《四民月令》的辑佚工作。从乾隆年间出现了任兆麟、王谟两种《四民月令》辑佚本,质量不高,错误颇多。嘉庆中,严可均辑录《四民月令》一卷,作为《全后汉文》第四十七卷收入《全上古三代秦汉六朝文》中;1921年,又在唐鸿学以《玉烛宝典》材料为基础辑《四民月令》,收入《古逸丛书》中。严、唐二辑本比任王二氏有很大进步,但仍有不足之处。

新中国建立后,农史工作者把《四民月令》的整理研究当作整理祖国农业遗产旋的重要组成部分。1965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石声汉的《四民月令校注》 。1981年,农业出版社出版了缪启瑜的《四民月令辑释》。这两个辑佚本均以《玉烛宝典》为主要根据,广泛汲取《齐民要术》和各种类书中的有关资料,参考各种辑本,尽量做到不漏辑、不误辑,对所辑原文作了详细的校勘和注释,并分别在“附录”和“序说”中分析了崔寔的生平、思想和《四民月令》的内容与价值。他们的工作,比前人大大前进了一步,为对《四民月令》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时,作为反映东汉末年地主经济和社会生产生活的珍贵资料,《四民月令》亦为史学界所重视和研究。

在国外,也有学者整理研究《四民月令》并取得可观的成绩。德国学者克里斯廷·赫尔茨于是963年把《四民月令》译成德文,在汉堡出版,书名叫《崔寔〈四民月令〉,后汉的农家历》。[18]在日本,渡部武根据石声汉的《四民月令校注》,参据日本前田影印看《玉烛宝典》加以订正,并按月列出正文、通释和译注。1987年由日本平凡社出版,日译本的副题为“汉代的岁时与农事”。[19]守屋美都雄1963年也曾进行过《四民月令》看辑佚工作。[20]

《四民月令》的内容、性质及其在农学史上的地位

《四民月令》的内容与主题

    《四民月令》的主题,是按一年十二个月的次序,将一个家庭中的事务,作有秩序有计划的安排。[21]这些家庭事务,可以区分为三类;一是家庭生产和交换;二是家庭生活(其中又包括祭祀、医药养生、子弟教育、住房和器物的修缮保藏等方面);二是社会交往。请看下面两表:

 

 

3                     《四民月令》所载家庭生产与交换活动表

农时

大田

园圃

林木

畜牧

采集

蚕桑加工

籴卖

一月

  百卉萌动,蛰虫启户

  雨水

  雨水中,地气上腾,土长冒橛,陈根可拔,急菑强土黑垆之田。

  可种春麦、豍豆(螕),尽二月止。

  粪田畴。(畴,麻田也。)

  可种瓜、瓠、芥、葵、、大小葱、蓼、苏、苜蓿及杂蒜、芋。

  可种韭。

  可别、芥。

  上辛,扫除韭畦中枯叶。

  自朔至晦,可移诸树:竹、漆、桐、梓、松、柏、杂木;唯有果实者,及望而止。

  是月,尽二月可剶树枝。

  自是月以终季夏,不可以伐竹木,必生蠹虫。

 

 

  令女红促织布

  令典馈酿春酒

  作诸酱。上旬豆,中旬煮之。以碎豆作末都;至六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以作鱼酱、肉酱、清酱。

 

二月

  阴冻毕释。

  春分中,雷且发声。

  玄鸟巢。

  阴冻毕释,可菑美田、緩土及河渚小处。

  可种稙禾、大豆、苴麻、胡麻。

  可种地黄。

  是月也,榆荚成。

  自是月尽三月,可以掩树枝。

  收薪炭。

 

  采桃花、茜,及括楼、土瓜根。其滨山可采乌头。天雄、天门冬。

  二月采术。

  蚕事未起,令缝人浣冬衣,彻复为袷其有赢帛,遂为秋服。

  是月也,榆荚成。及青收,干以为旨蓄;色变白,将落,可收为酱、酱。

  可粜粟、黍、大小豆、麻、麦子。

三月

  清明

  谷雨

  杏花盛

  时雨降

  昏参夕,桑椹赤

  榆荚落

  桃花盛

  是月也,杏花盛,可菑沙白轻土之田。

  时雨降,可种秔稻及稙禾、苴麻、胡豆、胡麻。

  昏参夕,桑椹赤,可种大豆,谓之上时。

  三月桃花盛,农人候时而种也。

  利沟渎。

  三日可种瓜。

  (清明)节后十日封生姜,至立夏后芽出,可种之。

  时雨降,别小葱。

  榆荚落,可种蓝

 

 

  是日(三日)以及上除,可采艾、乌韭、瞿麦、柳絮。

  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涂隟穴,具槌、、簿、笼。

  谷雨中,蚕毕生,乃同妇子,以懃其事。            

  可粜黍,买布。

四月

  立夏

  蚕大食

  蚕入簇,时雨降。

  布谷鸣

  蚕入簇,时雨降,可种黍禾──谓之上时──及大小豆、胡麻。

  立夏后,蚕大食,可种生薑。

  收芜菁及芥、亭历、冬葵、莨菪子。

  布谷鸣,收小蒜。

  别小葱。

 

 

 

  取鲖鱼作酱。

  可作、酱。

  茧既入簇,趣缲,剖绵,具机杼,敬经络。

  草始茂,否烧灰。

  可作枣糒。

  可籴麦及大麦。

  收弊絮。

五月

  芒种节后,阳气始亏,阴慝将萌,暖气始盛,虫蠹并兴。

  淋雨将降。

  是月也,阴阳争。

  时雨降,可种胡麻。

  先后日至各五日,可种禾及牡麻。

  先后各二日,可种黍。

  是月也,可别稻及蓝。尽至后二十日止。

  可菑麦田

  别蓝

 

  刈英刍。

  日至后,可籴,曝干,置罂中,密封,至冬可以养马

 

  麦既入,多作糒,以供出入之粮。

  可作酱及醢酱。

  粜大小豆、胡麻。

  籴穬、大小麦。

  收弊絮及布帛。

  日至后,可籴。

六月

大暑

  趣耘锄,毋失时。

  可菑麦田。

  是月六日可种葵。

  中伏后可种冬葵;可种芜菁、冬蓝、小蒜;别大葱。

  大暑中后,可畜瓠、藏瓜,收芥子,尽七月止。

 

 

 

  命女红织缣缚。

  可烧灰,染青绀诸杂色。

  是月廿日,可捣择小麦磑之……作麹。

  可籴大豆。

  籴,小麦。

  收缣縳。

七月

  处暑中,向秋节

  菑麦田

  可种芜菁及芥、苜蓿、大小葱、小蒜、胡葱;别。

  藏韭菁。

  收柏实。

  刈刍茭。

  采葸耳。

  四日,命治麹室,具簿、、槌。六日,馔治五谷、磨具。七日,遂作麹。

  可粜小、大豆。

  籴麦。

  收缣练。

八月

  暑小退。

  凉风戒寒

  白露

  秋分

  凡种大小麦,得白露节,可种薄田;秋分,种中田;后十日,种美田。唯,早晚无常。

  可断瓠作蓄。干地黄。

  收韭菁;作捣韲。

  可干葵。

  收豆藿。

  种大小蒜、芥。

 

  可种苜蓿。刈刍茭

  八日,可采车前实、乌头、天雄及王不留行。

  刈萑苇及刍茭。

 

  趣练缣帛,染采色。擘绵,治絮,制新,浣故。

  作末都。

  及韦履贱好,豫买以备隆冬

  粜种麦。

  籴黍。

九月

 

  治场圃,涂囷仓,修窦窖,修箪窖。

  藏茈薑、蘘荷。作葵菹、干葵。

 

 

  采菊花,收枳实。

 

 

 

十月

 

  趣纳禾稼,毋或在野。

  可收芜菁、藏瓜。

  别大葱。

 

 

 

  收括楼。

  渍麹;麹泽,酿冬酒。

  作脯腊。

  作凉餳,煮暴饴。

  可析麻,趣绩布缕,作白履、“不借”。

  卖缣帛、弊絮。

  籴粟、大小豆、麻子。

十一月

  冬至

  是月也,阴阳争

  平量五谷各一升,小甖盛,埋垣北阴墙下(测岁宜)。

 

  伐竹木。

  买白犬养之,以供祖祢。

 

 

 

  籴秔稻、粟、米、小豆、麻子。

十二月

 

  合耦田器,养耕牛,选任田者,以俟农事之起。

 

 

  养耕牛

 

 

 

 

 

4                         《四民月令》所载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表

家庭生活

社会交往

祭祀

医药养生

教育及其他

  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洁祀祖祢。

  乃以上丁,祀祖于门,及祖祢,道阳出滞,祈福祥焉。

  以上亥祠先穑,以祈丰年。

  上除若十五日,合诸膏……

  收白犬骨及肝血(可以合注药)。

  择元日,可以冠子。

  命成童以上上大学……命幼童入小学……

  谒贺君、师、故将、宗人、父友、友亲、乡党耆老。

  祠太社之日,荐韭卵于祖祢。

 

  择元日,可结婚。

  玄鸟巢,刻涂墙。

  顺阳习射,以备不虞。

 

自是月尽夏至,煖气将盛,日烈暵,利以漆油,作诸日煎药。

  农事尚闲……葺治墙屋,以待雨。

 

  是月也,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顺阳布德,振赡匮乏,务先九族,自亲者始。无或蕴财,忍人之穷;无或利名,罄家继富。

  缮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御春饥草窃之寇。

  夏至之日,荐麦鱼于祖祢厥明祠冢。

合止利黄连丸等药。

  是月也,阴阳争,血气散,先后日至各五日,寝别内外。

  先后日至各十日,薄滋味,毋多食肥膿;距立秋,母食煮饼及水溲饼。

  弛角弓弩……

  以灰藏旃裘毛毳之物及羽箭。

  以竿挂油衣,勿襞藏。

 

 

 

  初伏,荐麦瓜于祖祢。

 

 

 

 

  七日,可合蓝丸及蜀漆丸

  曝经书及衣裳。

  作干糗。

 

  筮择月节后良日,祠岁时所奉尊神。

  以祠太社之日,荐黍豚于祖祢。

 

  得凉燥,可上角弓弩……

 

 

 

 

  缮五兵,习战射,以防寒冻穷厄之寇。

  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和自存者,分厚彻重,以救其寒。

  ……酿冬酒……以供冬至、臈、正、祖荐韭卵之祠。

 

  培筑垣墙,塞向墐户。

  五谷既登,家储蓄积,乃顺时令,勅丧纪,同宗有贫窭久丧不堪葬者,则纠合众人,共兴举之……

十一

  冬至之日,荐黍羔,先荐玄冥于井,以及祖祢。

  买白犬养之,以供祖祢。

是月也,阴阳争,血气散。先后日至各五日,寝别外内。

  研水冻,命幼童读《孝经》……

 

十二

  臈日荐稻雁……臈先祖、五祀。

  其明日,是谓小新岁,进酒降神……

  其明日,又祀,是谓蒸祭。

   后三日,祀冢。

  是月也,群神频行,大蜡礼兴……

  去猪盍车骨及臈时祠祀炙箑、东门磔白鸡头。求牛胆。

 

  ……小新岁……其进酒尊长,及脩剌贺君、师、耆老,如正日。

  事(按指祀冢)毕,乃请召宗族、婚姻、宾旅。讲好和礼,以笃恩纪;休农息役,惠必下洽。

  ……大蜡礼兴,乃冢祠君、师、九族、友朋,以崇慎终不背之义。

 

从以上两表可以看出,《四民月令》所载家庭事务虽然牵涉广泛的方面,但有关家庭生产和交换的内容,无论从项目数量来看,还是从文字数量来看,都是最多的。在家庭生产当中,大田作物栽培、园圃作物栽培、林木种植和利用、畜牧、采集,都属于广义农业的范畴,其中种植业、尤其是粮食作物种植业占居主导地位。在家庭手工业中,桑蚕纺织是与农业相结合的特殊的手工业生产项目,酿造和其他食品制作也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属于农产品从生产转向消费的重要一环。交换活动主要是农产品和家庭副业产品的贱买贵卖。因此,虽然《四民月令》不是专谈农事的,更没有具体论述农业生产技术的原理,只讲什么时令应该作什么事情,但这些事情大多直接或间接与农业有关,《四民月令》整个按月安排的计划中,中心和起决定作用的是无疑是农事活动,这与后世专谈节序的月令书不同,所以历来都把它视为农书。[22]

《四民月令》的性质

月令类农书渊源久远。其源头至少可以追溯到《夏小正》,战国时期出现了《礼记·月令》。本书第一编已经作了介绍。《四民月令》无疑是参照《礼记·月令》的形式而写成的。但它又与《礼记·月令》有明显的不同。《礼记·月令》是一种官方的月令,是政府按月安排其政务的指导性手册。由于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所以《礼记·月令》实际上也是以农业为中心的(在这一点上,《四民月令》和《礼记·月令》是基本相同的)。《说文》:“令,号也。”甲骨文“令”字作“”,上部之“”,或谓为口形,或谓为木铎形,但不外是宣发号令的意思(古人振铎以发号令);下部则为一跪跽之人以示受命。所以“月令”一词原来就带有官方农学的烙印。《礼记·月令》以政府发施政令的方式,以君国为本位,对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社会生活进行宏观指导。崔寔借用其形式而赋之以新义,故特别标明其为《四民月令》,表示它与官方月令的区别。《四民月令》虽然也对各种生产和社会活动提供指导性意见,但这些意见不象政府的政令那样带有强制性;它以民家为本位,以“月令”形式安排的各种活动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因此属于微观经济的范畴。

《四民月令》是一部农家月令,这在学术界认识是一致的。但《四民月令》是地主的经营手册呢,还是对包括广大小农也适用的农书?在学术界则有不同认识。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的成分,但如果片面强调一个方面,就会失之于偏颇。

“四民”包括“士、农、工、商”,是指四种不同职业的编户齐民。[23]“四民月令”,顾名思义,它按时令所安排的各项活动应该对“士、农、工、商”“四民”都是适用的;从《四民月令》的内容来考察,它的确有普遍适用的一面,并非只适用于哪一个阶层。书中对各项农事的时间安排,如“三月桃花盛,农人候时而种也”;六月“趣耘锄,毋失时”;十月“ 趣纳禾稼,毋或在野”;只要是气候条件相似的地方,当然对所有经营农业的编户齐民都是适用的。其手工业和商业活动的安排亦然。

时令本身虽然没有阶级性,但如何根据时今来安排各种活动则不能不反映出设计者的阶级倾向。《四民月令》确实是以崔寔自己那种类型的地主的家庭经济和家庭生活为原型来进行设计的。这和书题之“四民”并不矛盾;在崔寔看来,他们这种类型的地主,就是“士”阶层的中坚;而“四民”是以“士”为首的。[24]

《四民月令》所反映的家庭经济的规模是颇为可观的。以粮食作物为主大田生产是这个家庭经济的中心,大田作物包括粮食类的禾(谷子)、小麦、大麦、穬麦、黍、稻、大豆、小豆等,另有纤维用的大麻、油料用的胡麻等。园圃生产也占重要地位,蔬菜有十余种,包括葵、芥、芜菁、瓜、瓠、芋、韭、薤、生姜、大小蒜、大小葱等。染料有蓝和地黄。居于广义农业生产范畴的还有果树、林木、畜牧、采集(主要是药材的采集)等生产项目。在手工业生产方面,蚕桑纺织备受重视,家庭自己制作布帛缣缚,并从事酒、醋、酱、饴糖、脯腊、果脯、腌菜、酱瓜等酿造加工活动。当然不可能要求每个家庭的经营内容都包括《四民月令》中的所有大项和细目,但《四民月令》显然主要是为财力和人力都比较雄厚的家庭设计的。

在这个设计中,光是从事手工业生产和家内劳动的,就有专门采桑养蚕的“蚕妾”,专门纺织的“女红”,专门缝洗衣着的“缝人”,专管酿造和饮食品的“典馈”,专管采集野生植物的“司部”等。这些都是有严重人身依附关系的劳动者。在大田和园圃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的身份,《四民月令》没有明确的记载。但从每年年终都要“选任田者”看,似乎是在“宗族、婚姻、宾旅”的贫者中选任的;又从每年青黄不接时和收获后都要救济贫弱看,这些家庭虽然经济困顿,但仍有自己的独立经济。看来,这些被“选任”的田者,多数属于佃农。他们平时要负担沉重的劳动,农闲时还要参加“缮五兵,习战射”的军事训练,对主人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人身依附关系。

《四民月令》设计的阶级性质,在有关商业活动的安排中反映得特别明显。这些商业活动主要是农副产品的买卖,其特点是:收获后贱价买进,青黄不接和播种时卖出。例如,二、三月播种时“粜粟、黍、大小豆、麻、麦子”;十月收获后“籴粟、大小豆、麻子”;十一月“籴秔稻、粟、米、小豆、麻子”。四、五六月麦收后“籴穬、大小麦”,直至七月;八月种麦时则“粜种麦”。又如从三月起,天气逐渐暖和,蚕事纺织活动逐渐进入高潮,收买布帛弊絮的活动随即开始,至六、七月,收买缣缚等丝织品;十月天气开始寒冷,故转而“卖缣帛、弊絮”。在这里,进行贱买贵卖活动的显然是地主和商人。因为当时存在着广大的小农,他们虽然有独立经济,但处境困顿,收获后立刻要交租、纳税、还债,不能不贱价卖出农副产品,在播种或青黄不接时,缺乏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不得不高价买进。而能够利用他们的困境来牟取高利的,当然是地主和商人。

由此可以看出,《四民月令》的确主要是为地主设计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称之为地主家庭经济的经营手册。

《四民月令》在农学史上的地位

《氾胜之书》和《四民月令》是汉代两部最重要的农书,两者相比,《四民月令》在农学水平上要逊于《氾胜之书》。氾胜之总结了《吕氏春秋·任地》等三篇出现以来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的新成就和新经验,深刻地阐述了北方旱农耕作栽培技术的原则和原理,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把中国传统农学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四民月令》在这方面的创新不多,它只是交待某月某时应该做某某事情,很少介绍具体的操作方法,更没有阐述有关原则和原理。

但《四民月令》在中国农学史上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如前所述,它是我国第一部“农家月令”书。它不但对《礼记·月令》类著作进行了推陈出新的改造,完成了从“官方月令”到“农家月令”的转换;而且它所反映的农事活动比《礼记·月令》要丰富和具体得多。在《四民月令》中,每月的农业生产,包括耕地、催芽、播种、分栽、耘锄、收获、储藏,以及蚕桑、畜牧、果树、林木的经营等等,细致而合理,又提醒人们注意农业生产安排的地区性,其中有些生产技术,如“别稻”(水稻移栽)和树木的压条繁殖,是农书中首见的记载。因此,《四民月令》不但是农家月令的开创之作,而且可以称得上是一部代表作。[25]

《四民月令》比《礼记·月令》还有一个明显的进步,这就是它基本上摆脱了《礼记·月令》天人感应的阴阳学的色彩。在《四民月令》有关生产活动的安排上,除了“正月上辛,扫除韭畦中枯叶”这一条记载外,其余一切农业、手工业操作,都只以节令和物候为标准,看不出迷信和禁忌的成分。[26]如果考虑到当时社会上弥漫着“纤纬”神学之风,崔寔的这种实事求是科学态度更加显得难能可贵。在这方面,他比氾胜之还要强一些。


 

 

 

 

 


 

[1] 据石声汉考证,崔寔生于汉和帝永平十五年(公元103年)前后。其理由是:从崔寔本传看,崔寔在父死居丧时处事老成练达,应是中年之人,崔瑗卒年66岁(大致是汉安帝二年,即公元143年),假定当崔寔40岁,则大约出生于公元103年。说见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65年。

[2] 崔骃与班固齐名,崔瑗与马融、张衡友善。

[3] 本节崔寔活动的年代根据石声汉的推算。见《四民月令校注》附录一《试论崔寔和四民月令》。下同。

[4] 《后汉书·崔寔传》系《政论》于汉桓帝元嘉元年崔寔初出仕为郎时。严可均《全后汉文》卷四十六崔寔《政论》小序认为《政论》“成于守辽东后,故有‘仆前为五原太守’及‘今辽东犁耕’云云;本传系于桓帝初除为郎时,未得其实。”《政论》大概是崔寔任职期间陆续写成的政论文章,其最后完成当在被任命为辽东太守之后。

[5] 这段文字可能是崔寔被任命为辽东太守以后写的。他在赴任以前,应对辽东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作了调查,并与中原地区情况作了对比。这段文字反映了这种情况,似乎也包含了崔寔到辽东后如何施政,如何抓农业的设想在内。

[6] 《后汉书·崔瑗传》记载崔寔的父亲崔瑗在当汲县令时,主持“开稻田数百顷。视事七年,百姓歌之”。以一县之力,兴修水利,开稻田数万亩,是相当可观的。看来,崔寔父子对农田水利都很重视。

[7] 《太平御览》卷72“陂”引《舆地志》云:“崔寔《月令》云:‘孙叔敖作期思陂。’”如这确实是《四民月令》的内容之一,则《四民月令》中应有农闲兴修农田水利的安排。

[8] 《太平御览》卷826“织”引。“宜麻枲,而俗”五字据《后汉书·崔寔传》补。《后汉书·崔寔传》和《齐民要术·序》也有关于此事的记载。

[9] 《群书治要》卷45崔寔《政论》。

[10] 王符《潜夫论·务本》云:“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商贾者以通货为本,以鬻奇为末。”王符是崔寔父亲崔瑗的朋友,崔寔的思想可能受王符的影响。

[11] 《通典·食货一》引《政论》。

[12] 《太平御览》卷375引《政论》。“未”字据《群书治要》卷45补。

[13] 以上引文均见缪启瑜《四民月令辑释》,农业出版社,1981年。

[14] 崔寔父亲崔瑗性豪达,好宾客。

[15] 参阅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附录一,中华书局,1965年。

[16] 《四民月令》的农事安排以洛阳为标准,原因之一是洛阳是当时的首都,而《四民月令》在某种意义上是面向全国的。因此,这并不意味着崔寔的田庄都在洛阳。参看缪启瑜《四民月令辑释》。

[17] 石声汉和缪启瑜都认为《四民月令》是崔寔居住在洛阳的时候写的,但具体时间,石声汉谓系在召拜议郎,迁大将军梁冀司马以前,缪启瑜则谓系在移居洛阳后的晚年。其实,无论具体坐实到哪个时候,都难找到充足的根据。

[18] Christine Herzer: Das Szu-min Yaeh-Ling das Tsui Shih, Ein Bauern-Kalender an saer Spateren Han-Zeit》 Hamburg,1963。转见天野元之助著、彭世奖译:《中国古农书考》,农业出版社1992年。

[19] 该书收入《东洋文库》第467号。

[20] 《中國古歲時記の研究——資料復元を中心こして——》,帝國書院1963。

[21] 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第89页,中华书局,1965年。

[22] 王毓瑚:《中国农学书录》,农业出版社,1964年。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65年。 王毓瑚先生说:“本书只不专讲农学,但与农家活动有关者究居大半,与后世一般月令专言节序的有不同,所以历来都视为农书。”石声汉原则上同意这一意见,但认为“大半”二字,估计略高。但强调农事的确处于中心地位。

[23] “四民”一词,始见于《国语·齐语》。指“士、农、工、商”;但当时的“士”仍然是脱离生产的武士集团。战国以后以后士,的地位的变化,“士、农、工、商”逐渐成为四种不同职业的编户齐民。

    关于《四民月令》这一名称的意义,石声汉认为:“《四民月令》书中所揭出的‘四民’,它的意义是‘以业、小手业收入为主,业收入为辅,来维持一个大夫家庭家庭生活’的四民合一;而‘月令’则借自古来某些书中的‘月令’部分,即把生产和生活的事情按季节月份来安排。”这种说法影响很大,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四民月令》所设计的家庭经济的特点,但很难说是符合“四民”的原意的。因为按石氏的说法,应称为“四业合一”(农业、手工业、商业和读书致仕),而不是“四民合一”。缪启瑜则认为:“《四民月令》仿照‘月令’的体裁按月安排士农工商的正当活动,使‘四民’各务本业,这是《四民月令》的基本目的,也只有从这个方面入手,才能找到本书为什么被题名为《四民月令》的根源。”这种说法,比较合理。质言之,我们应该从与“官方其令”相对待的意义上来理解《四民月令》这一名称。至于石氏认为《四民月令》是地主的经营手册,则大致上反映了这部著作的阶级性质。详见下文分析。

[24] “士”在春秋以前,是一个脱离生产的武士集团,春秋战国时期,士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部分与农民合流,另一部分演变为研学论道以求仕的文士集团。“士”在出仕以前,经济地位并不一样,有的是地主,有的是农民,一般都从事农业经营,所谓“耕读之家”。这些“士”,是官僚队伍的后备军。

[25] 与农学史上农家月令体裁的开创相对应,《四民月令》在经济思想史上则是家庭经济学的开创之作,完成了从宏观经济思想到微观经济思想的转换。

[26] 《四民月令》在某些养生和社会活动的安排上带有宜忌迷信色彩,如春分后、夏至、冬至要“寝别内外”,“冠子”结婚、祠祀要“筮择元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