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农业

重农思想,以农立国与重农学派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战争纷起,人们对于农业生产的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当时的思想家都对农业的重要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管仲的说法最有代表性。管仲不仅有“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样的名句,更把农业生产与国强民富联系起来。提出:“错国于不倾之地者,授有德也;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藏于不竭之府者,养桑麻,育六畜也……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他还告诫统治者,“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禀。”基于此种认识,一些诸侯国提出了“耕战”的口号,并通过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多打粮食,支援战争。这其中秦国的作法最为成功。史载:“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秦国的胜利,实际上是农业的胜利。

在一些诸侯国积极致力于鼓励农民进行耕战的同时,一些思想家也都从不同的立场提出了自己关于农业问题的看法,形成为农家,成为当时诸子百家之一。《汉书·艺文志》说:

农家者流,盖出自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誖上下之序。

从中可以看出,先秦农家可以分为两派:一派其学说的内容带有“官方农学”的色彩;另一派学说则带有“鄙者农学”或“平民农学”的色彩。无论是带有“官方农学”色彩的农家,还是带有“鄙者农学”色彩的农家,其学说均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关于社会政治的主张,另一方面是关于农业科学技术的知识。

《汉书·艺文志》所载农家的著作共9种,其中《神农》20篇和《野老》17篇系“六国时”作品。前者为“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后者据东汉人应劭所说是“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种,故号野老”。而这些作品现都已失传。保存至今的属于先秦时代的农学文献,仅有被《汉书·艺文志》列为“杂家类”的《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

《吕氏春秋·上农》等篇所反映的精耕细作技术

上农等四篇的内容

《上农》即“尚农”,阐述农业生产的重要性,以及鼓励农桑的政策和措施。《任地》等三篇是先秦文献中讲述农业科技最为集中和最为深入的一组论文,论述了从耕地、整地、播种、定苗、中耕除草、收获以及农时等一整套具体的农业技术和原则,内容十分丰富。其中《任地》带有总论的性质,《辩土》和《审时》带有分论的性质。《任地》提出了农业生产中的十大问题,和土地利用的总原则,即所谓“耕之大方”,还论述掌握农时的重要性和方法。《辩土》主要是谈耕作栽培技术方法的,即所谓“耕道”。首先谈“辩土”而耕的一些原则。接着谈耕作栽培中要防止“三盗”,即地窃、苗窃和草窃。亟言不合理畎亩结构的危害。以后依次谈播种和中耕的技术原则。《审时》主要论述掌握农时的重要性。

精耕细作的雏形

《任地》等三篇的出现,标志着传统的精耕细作技术已初步形成。这一时期的精耕细作主要有以下的一些特征:

1、深耕。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开始广泛使用,这为历史文献和考古发掘所证实。与此同时,牛耕也已出现。这些都为农业生产中实现精耕细作准备了条件。到了战国时期,深耕得到广泛提倡。深耕,要求“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使耕过的土地“大草不生,又无螟蜮,今兹美禾,来兹美麦。”除了对深的要求外,《吕氏春秋·任地》还提出,根据土壤自身的状况,进行耕作调整的总原则和一些具体的原则。《吕氏春秋·任地》云:“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缓,缓者欲急;湿者欲燥,燥者欲湿。”这段话的大致意思是:刚硬的土壤要使它柔软些,柔软的土壤要使它刚硬些;休闲过的土地要开耕,耕作多年的土地要休闲;瘦瘠的土地要使它肥起来,过肥的土地要使它瘦一些;过于着实的土地要使它疏松一些,过于疏松的土地要使它着实一些;过于潮湿的土地要使它干爽些,过于干燥的土地要使它湿润些。这表明,春秋战国时期,在土壤耕作方面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

2、畎亩。夏、商、西周时期,旨在排水防渍的垄作法即已形成,时称为“亩”。春秋战国时期,垄亩法得以发展,成为畎亩法,着眼点除排水防涝之外,更有抗旱保墒。这就是《任地》提出的“上田弃亩,下田弃畎”。“上田弃亩”,是说:在高田里,将作物种在沟里,而不种在垄上,这样就有利于抗旱保墒。“下田弃畎”是说,在低田里,作垅,把庄稼种在垄(亩)上,有利于排涝。

《吕氏春秋》中还对亩和畎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故亩欲广以平,畎欲小以深;下得阴,上得阳,然后咸生。”(《辩土》)意思是说,垄应该宽而平,沟应该窄而深。畎亩的耕作有其相配套的农具,畎亩的规格以其所使用的农具为标准:“所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畎也。”(《任地》)对于垄的内部构造,则提出“稼欲生于尘,而坚于坚”,就是要创造一个“上虚下实”的耕层结构,为农作物生长发育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

3、慎种。《吕氏春秋》提出农业生产要消灭“三盗”,其中之一便是要消灭“苗窃”,即消灭由于播种过密,又不分行而造成的苗欺苗,彼此相妨现象。消灭苗窃要从播种抓起,要“慎其种,勿使数,亦无使疏”,也就是说,播种量要适当,不要太密,也不要太稀。而且要因地制宜地确定播种密度。“树肥无使扶疏,树硗不欲专生而族居”,即肥地宜密,瘠地宜稀。否则“肥而扶疏则多批,硗而专居则多死”。这是有关合理密植原则的最早论述。在株行距上,要求“衡(横)行必得,纵行必术”,做到“正其行,通其风,#心(必)中央,帅为泠风”。即要求纵横成行,以保证田通通风,即使是大田的中间,也能吹到和风,而不致郁闭。这表明当时已有等距全苗的观念。在覆土要求上,《辩土》篇指出“于其施土,无使不足,亦无使有余”,即要求覆土厚度要适当,既不要过多,也不要大少,固为,“厚土则蘖不通,薄土则蕃轓而不发”。实际上,当时除了对覆土有厚薄的规定之外,更多的是对就覆土要个要求,这就是“疾耰”和“熟耰”。耰,即碎土、覆种的意思。而疾和熟,而是要求在深耕之后,立即把土块打碎,用细致均匀的土壤来覆土。

4、易耨。耨,又称为耘。即中耕除草。战国时期,提出了易耨和熟耘的要求,则是要求中耕除草做得迅速而细致。只有这样才能消除草窃。然而,中耕的意义还不仅在于此,因为古人在中间的同时,还要进行间苗。《吕氏春秋·辩土》指出:“苗,其弱也欲孤,其长也欲相与居(俱),其熟也欲相扶,是故三以为族,乃多粟。”从作物生长的动态上,指出了掌握合理密植的标准,即在苗期,苗间应相互孤立分离,使其有充分的生长余地;长大后,恰好使植株互相靠近,即相当于现代所谓的“封行”;到成熟时,植株因分蘖增多(三以为族),株间互相紧靠在一起,既可防止倒伏,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地力和阳光,从而保证获得最高的产量(乃多粟)。为了达到这个标准,于是有间苗的出现。而间苗又主要是通过中耕除草进行的。“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博)六寸,所以间稼也。”(《任地》)具体间苗时,还要“长其兄而去其弟”,即要求间去弱苗。因为“先生者美米,后生者为秕”。

5、审时。农业生产的一大特点是强烈的季节性。孟子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吕氏春秋·审时》则说:“种禾不时,不折必稴,稼熟而不获,必遇天灾。”“凡农之道,厚(候)之为宝”。书中依次论述了禾、黍、稻、麻、菽、麦六种从事播种得时、先时、后时对该种作物产量和质量的不同影响,最后从产量和质量的对比中,论证了“得时之稼兴,失时之稼约”结论。这是针对播种期而言,实际上农业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时间上的要求。以耕期而言,土质不同,耕作期也有先后,土质粘重的“垆土”,应当先耕,而土质轻松的“靹土”,即使耕得晚些,也还来得及。为了确定适耕期,《吕氏春秋》中还总结了看物候定耕期的经验,指出:“冬至后五旬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于是始耕。”这是以菖蒲出生这个物候特征,作为适耕期开始的标志。

上述特点之外,春秋战国的农业技术还出现了一些引人注目的现象,如多粪肥田、连种制、防治害虫等,尽管当时还处于雏形阶段,但却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植物生态学和动植物分类知识

随着对于农业生产有关问题研究的不断扩大和深入,人们对于动、植物及其同周围环境的关系的认识不断得到积累和丰富,从而产生了许多生物学的知识。

《管子·地员》篇主要是讨论各种土地与其上所生植物以及农业的关系的。全文分两大部分。前一部分,着重阐述土地与植物的关系。首先论述大平原中“渎田”的各种土壤──息土、赤垆、黄唐、赤埴、黑埴。在这些不同的土壤区中,地势有高下,水泉有深浅,因而它们所宜生的谷物和草木就有差别。次述十五种水泉的深浅各不相同的丘陵地。复述依次自高而下的五种山地,各有其宜生的草木及水泉的深浅,反映了植物的垂直分布。然后得出:“凡草土之道,各有穀造(录次),或高或下,各有草物”的结论。为了说明这个问题,《管子·地员》还考察了一个山地的情况,依高度不,把山地分为“悬泉”、“##”、“泉英”、“山之#”和“山之侧”五个部分,种列出所宜生长的植物名称。还举出了一个小地区内植物自上而下垂直分布的例子,指出“凡彼草物,有十二衰,种有所归”。

图:《管子·地员》关于植物垂直分布现象示意图

图:《管子·地员》关于不地区内植物垂直分布示意图

后一部分是对“九州之土”的分类介绍:“凡土物三十,其种三十六”。实际上只谈到了十八种土壤,这十八种土壤又分为上土、中土、下土三等,各统六种土壤。每种土壤都有它所特宜的两个谷类品种,总共为三十六个。对每种土壤,不但说明其性状,所宜谷类品种,更述及它们在丘陵山地上可以生产的各种有用植物,如树木、果品、纤维、药物、香料等,并及于畜牧、渔业以及其他动物之类。尤以上土之中的粟(息)土、沃土、位土叙述为详。其他各种土壤都与这三种土壤相比,定出它们生产力的差别。

《管子·地员》篇对土壤的分类和每类性状的描述比《尚书·禹贡》更为细致,对各类土壤与植物关系的分析也更为深入,而且进行了理论的概括,是我国古代一篇极可宝贵的生态地植物学论文。

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人们所认识动植物的种类也随之而增加。《诗经》中所列举的动物就有一百多种,植物有一百四十多种。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在对动植物的外部形态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中,采用比较法和归纳法,对这些动植物作了进一步分类,出现了中国古代动植物分类体系。

关于动植物分类认识,散见子《周礼·地官》、《考工记》、《管子·幼官》、《尔雅》等典籍。《周礼》将植物分为阜物(柞栗之属)、膏物(杨柳之属)、覈物(核果类,李梅之属)、荚物(荠荚、王棘之属)、丛物(萑苇之属)五类;动物则分为虫类、鱼类(又分析为鳞物——鱼类、蛇类和介类——龟鳖类)、羽物(鸟类)、毛物(兽类)和臝物(即指自然界的人类,也包括猿猴类在内)。值得重的是,人们还将动物归总为小虫和大兽。小虫相当于今日之无脊椎动物,大兽相当于今日之脊推动物。《尔雅》中,第一次明确地把植物分为草、木二大类,分动物为虫、鱼、鸟、兽四大类。这些分类认识为中国后来的动植物分类发展奠定了基础。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分动物为虫、介、鳞、禽、兽、人等类,即本于此。

《尔雅·释草》篇中包含有一百多种植物,都是草本植物,《释木》篇中的几十种植物,均为木本植物,这同现在分类学的认识基本一致。《释虫》篇所列举的虫类相当于现在分类学上的无脊椎动物,《释鱼》篇中的鱼类相当于现在分类学上的鱼类、两栖类和爬行类(鱼、鳖),也就是所谓凉血动物,而“鸟”和“兽”也与现在分类学上的鸟、兽类相当。

《尔雁》在分述各类动植物时,在名称的排列上是略有顺序的。如《释草》篇中说:“#、山韭、茖、山葱、#、山薤、蒚、山蒜”,把这些植物名称排列在一起,属葱蒜类,同现在分学上的葱蒜属相当。又如《释虫》把蜩、蚻、#、#、蜺等不种类的蝉排列在一起,同属蝉类,相当于现今分类学上的同翅目蝉科。它如植物的桃李类、松柏类、桑类等,动物的蚁类、蜂类、蚕类、贝类,甲虫类、蛇类、蛙类等等,都作了分门别类的比较精细的叙述,其中有些还反映了类似于现今分类学中的“属”或“科”的分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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