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斤和市斤

張之傑

    在台灣買東西,1斤是600公克;到大陸買東西,一斤是500公克。有位來訪的大陸朋友說:「你們連『斤』都有自己的一套,怪不得有人想搞獨立了。」

    這位大陸朋友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謂的台斤,其實就是清朝時全國各地所使用的「斤」。1895年,台灣割讓給日本,日本人推行公制,但台人仍然沿襲自己的習慣,繼續使用舊有的度量衡。當中國大陸也不再使用清朝的舊制時,台灣使用的舊制度量衡,就自然而然成為所謂的「台制」了。

    中國固有的度量衡,長度全都採用十進位,如:10分是1寸、10寸是1尺、10尺是1丈。重量的情形較為怪異:1石是120斤、1斤是16兩、1兩是10錢、1錢是10釐。換句話說,石和斤間採十二進位,斤和兩間採十六進位,而兩、錢、釐間又採用十進位。還好,現在已甚少使用「石」這個單位,否則換算起來就更麻煩了。

    中國幅員廣大,各地使用的度量衡難免有些出入。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農工商部頒布度量衡統一標準,規定1尺等於32公分,1斤等於596.8克。因此,以600公克為1台斤,不過是個便利計算的近似值,並不是真正的1斤。

    民國成立後,有識之士主張採用公制,中國固有的度量衡和國際不能接軌,換算起來極不方便,但由於政局不穩,一直沒能實現。民國十六年(1927年)國民政府成立,隨即成立「度量衡標準委員會」,研究實施公制的可行性。當時有人建議採用激進的做法,最後採納了徐善夫、吳承洛的折衷方案:在實施公制之前,先實施「市用制」作為過渡,也就是1公尺等於3市尺、1公斤等於2市斤。市用制的數值和舊制相近,和公制間又有簡單的比例,民國十七年公布後,漸漸普及開來。當時台灣還沒光復,不可能實行市用制,這就是台灣和大陸度量衡不一致的原因。

    市用制的1市尺,等於舊制的1.1尺;1市斤,則等於舊制的0.83斤,都相當接近。這還不說,市用制和英制也湊合得起來,兩相換算,1市尺等於1.09呎,1市斤等於1.1磅,對於習慣了「差不多」的中國人來說,這的確是一種很好的設想。

    中國的度量衡,從戰國到東漢基本上變化不大,這六、七百年間,1尺在23公分上下、1斤在250公克上下。《三國演義》上說,關公身長九尺、張飛八尺、劉備七尺半,換算起來分別是201公分、184公分、172.5公分,並不離譜。

    然而,到了魏晉南北朝,度量衡的數值開始增大,主要是天下大亂,兩百多年間,北方少數民族政權競相增大度量衡,便於聚斂。舉例來說,將斤增大,收的糧賦就可增多,老百姓繳交的數額不變,實質上卻變多了。

    隋、唐統一時,1尺增加到30公分左右,1斤增加到600公克左右,此後又固定下來,基本上沒有多大變化。因此以唐、宋、元、明、清為背景的小說,如果再說某某人身長八尺、九尺,就未免太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