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午案所折射的经济环境
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大午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徐水县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孙大午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也因违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活动,被法院处罚金30万元。面对这个案件孙大午对中央电视台记者说:“我现在没有怨言,我对任何人没有怨言。所以我也不上诉,我也没有怨言,毕竟这件事情是我做的。我觉得这个结果已经不错了。”从这个案件却折射出中国经济环境中的许多具体问题。
按照孙大午自己的说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是为了建学校,当时他的集团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他的这些经济活动是咨询了律师,并由保定的律师青紫设计了筹集资金的借据,律师的这种法律服务却把他推向牢狱。对此孙大午也没有怨言而是坦荡的说:“所以说我现在没有怨言,我对任何人没有怨言。你比如说我要做一件事,现在我们就有会计师了,原先就没有会计师,会计师他对财务和税务他要比我要懂得多,我们还要在北京请一些比较好的法律顾问。”
这位民营企业家的坦荡是少有的,无论是大午商标被认为是非法销售大午产品案还是和当地税务局也有过一场“乌龙”官司,他都非常坦荡,甚至他说他说“我敢光着屁股在街上走一趟,因为我身上是干净的”。中国管理科学院农村所研究员姚监复他评价说:“孙大午是个一面派,从不两面逢迎。”
这个案子给我们提出的问题太多了,从现行的法律看孙大午集资确实触犯刑律,但未造成损害社会的后果,这个从轻的判决也是公正的,中国的经济发展为这样的民营企业家所提供的环境又是怎样的呢?
发展经济的环境问题在每天的报纸上我们都能看到无数的讨论以及各地政府官员喋喋不休的发言,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大量吸收资金发展经济已经成为各地政府的首要任务。资金的涌入,由于投资产生过热已经是不可回避的事实。由此产生的各种形式主义的产物,面目繁多的“花瓶”工程、“政绩”工程让许多资金流失;对土地的滥用,无节制的开发甚至为投资者提供“三零政策”,实行零地价、零收费、零距离服务;对生态的破坏以及事故频传,让所有人都感到不安。如此的环境对经济发展并不会带来任何益处,而买单的却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对于孙大午这样的民营企业家,他们始终没有沾到这个光,不沾光便罢了,还让他吃尽苦头。
关于什么是经济发展的环境?许多地方都把政策的优惠作为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我以为这并不全部都正确,当你把一些优惠政策给了这些企业,那么没有享受这种政策的企业就处于一个劣势境地,这是经济发展是一种不公平的发展。让我体会到的是许多国有中小型企业的衰退都是处于一种并不公平的竞争之中。更让深思的是在中国
“问题富豪”落马,会牵出一连串的涉案政府官员,可孙大午案却没有一个官员因之受到牵连。在中国富豪阶层普遍社会声誉不佳的背景下,孙大午的出现,某种程度上简直是个奇迹。
招商引资是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环节,而注重本地资本的投入比引进资金更直接,孙大午案也给了我们极大的启发,这么大的一个企业,资产负债率如此之低,为社会福利事业能如此卖力的企业却不能从银行得到贷款,这在经济发展中也是一桩怪事。而被迫吸收公众存款时,律师的法律服务有如此蹩脚也真让人啼笑皆非,也真正体现了经济发展的环境紊乱。
追究孙大午的法律责任也体现一种“民不告,官也究”的法制环境,所有借钱给孙大午的人都没有状告,而检察院却按照法律进行起诉,这不能不是一个进步。而那么多的企业不能按《劳动法》支付职工的工资,为什么出现一个“民不告,官也究”的事件也就成了新闻。在经济环境中保护职工的利益尤为重要,孙大午这个企业家都明白这一点,而掌管这项法律的主管部门却束手无策。官员们都知道这件事对安定社会的重大意义,然而在具体的问题上却置若罔闻。
孙大午吃了官司,如果说有积极的意义的话,就是启示我们宽松的经济环境是一个法制的环境,是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是一个多元经济共同发展的环境,是一个企业家用商业诚信打造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也是一个充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而不在于你的理念上的差距。在这个问题上整个社会的思考并且所得到的远远大于孙大午失去的。研究社会经济的学者,执掌经济发展的官员确实应该考虑一下,打造一个完善的法制的经济氛围来发展中国经济可能是最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