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是一个发生在一年前的真实的故事,(原稿最初分三篇,发表在所有网站http://www.souyu.com的投稿中心)故事的主人公和记录人现都生活北京,虽然他们对往事有不堪回首的感觉,但编者还是愿意在此披露,以为生活在世纪之交的中国农民留下一段真实的纪录。

收容

    4月28日,我弟(某公司售后服务员)在去上门为用户服务的路上,行至朝阳门处,被治安联防队员,以“三证”不全的理由收容,至今下落不明。
  我弟有今天,也是他“咎由自取”,因为在此之前,市有关部门也可以说是“三令五申”要求外来人员办理各种证件,我也曾多次劝他把该办的证件办了,要说他不知道要办理各种证件之事,实在是说不过去,可是直到收容之前,他还没有把该办的证件给办妥了。我想在被收容的人员中,知道要办理各种证件而没有办理的人员一定不在少数,据我所知,我弟的许多同事至今也没有办理各种证件,只是他们幸运,至今未被收容而已。那么,为什么他们要冒着被收容的危险,而不赶紧去办理各种证件呢?据我所知,有如下数端:
  一是钱,我想很多象我弟弟一样,绝大多数背井离乡,抛妻别子来京打工的人,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挣钱”,我有三个弟妹都曾到京打工,(他们选择北京为自己的打工目的地,主要是因为他们有我这样一个在京有工作、有户口、有家庭的哥哥),他们的工资在300至1000元之间,平均也不到500元,他们还要吃、住和一年一度的返乡,这在北京这个人均收入千元的城市来说,实在是低得不能再低了,可是他们还是愿意在京打工,不为别的,只因为在家里的收入比这更低。在这样的收入状况下,如果他们还要花出几百元(将近一个月的工资),来办理只在半年或一年之内有效的证件,委实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更何况在办证的过程中,还存在各种乱收费、乱掺派的现象,如强制上保险等,所以他们心存侥倖,能少花一点是一点。
  二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办各种证件。他们是我们的同胞,和我们一样是共和国的公民,怀揣着公安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的正面是共和国的地图,它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可以畅通无阻,可是当他们来到自己国家的首都,也是全国人民向往的地方,却被当成外来人口,受到“歧视”,他们要办理身份证以外的各种证件。如果说,办理各种证件是为了便于管理,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每次办理证件时要交纳的“高昂”的费用,却难以让人承受。它使人感觉到“管理”是假,收费是真。更有甚者,北京市的有关部分今年还出台了一个新规定,所有来京务工经商人员,不论他从事何种职业都要办理健康证,这除了有“乱收费”的嫌疑之外,更有损外来人员的人格,因为当他们为了办健康证而必须接受体检时,他们有一种当年中国人被洋人骂为“东亚病夫”的感觉,他们不愿意接受这份“耻辱”。(个别工种,如家庭服务,饮食服务等,不在此例。)
  三是办证困难。排除经济上和认识上的原因,有关部分也并没有给外来人员办理各种证件提供方便,外来人员中的大多数人不知到何处办理,也不知找谁办理各种证件,即使知道,也往往一个证件就要跑多次多处,更何况有些用人单位没有给他们办理各种证件的时间。结果是一拖再拖。
  然而,无论出于何种理由,最终他们都可能因三证不全而被收容。
  我没有对被收容的人员做过调查,但我可以肯定被收容的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些象我弟弟一样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大多是没有钱,没有路子,甚至没有太多的本领,而只能靠自己辛勤劳动取得菲薄报酬的劳动者,他们来京的目的只想要挣点钱,并不会给社会治安带来危害,更害怕因此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麻烦。因此,我个人认为,对他们的收容无助于社会的安定,相反会引起他们对于社会的怨恨。
  话要说回来,我并不是说不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管理?本人认为,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关键在于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外地务工经商人员来京之所以呆下去,一个根本在于北京能够给他们提供就业的机会,说白了就是有单位要用人,所以他们才能在京呆下去,因此,管理外来人员首先应从管理用人单位着手。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向有关部分申请并接受定期考核,同时支付一定费用的办法,取得招收外来人员的许可,由于用人单位毕竟比外来人员少,通过用人单位去管理外来人员,比有关部门直接去管理外来人员更为方便。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在党中央一再要求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是否也应该考虑减轻外出打工农民的负担。
  

遣返

  5月5日下午,弟弟从千里之外的湖南株州打来电话,说他已被遣送到了那里。总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失踪了几日的弟弟终于有了下落。
  这几天,在举世欢度劳动节的日子里,除了我弟弟之外,我所能想到的,最难过的莫过于我了。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恐怕一点也不过份。因为他除了是我的骨肉同胞之外,更由于是我对他负有一份责任。
  我是我家五兄妹中的老大。他是家中的老三。自我大学毕业以后,他就跟我在外面求学打工。4月28日那天中午,他打来电话,说是因三证不全,被联防队收容到了派出所,问我派出所方面有无熟人,说如果没有熟人的话就是赶到派出所也没用。当时我刚吃完饭,正准备去单位开会,突然接到这个电话,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由于下午的会议很重要,加上派出所方面我也确实没有熟人,于是我先去开会了,想利用这段时间,想想对策,也请教一下别人,当我开完会,大约在四点钟左右的时候,赶到派出所时,我弟弟早已被派出所方面送到了几十公里之外的收容站去了。我问派出所的人,如何可以将我弟弟担保出来,他们说,三证不全,谁做担保,也没有用。俨然一副铁面无私的样子。
  以后的几天,我一直在为寻找弟弟的下落而寝食不安。
  好在是我弟弟在被送至派出所时,设法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好在是我家里正好有电话,而且当时我也正好在家,否则的话,我真的不知道他的下落。我甚至觉得这件事情,跟绑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事先事后都没有人正式通知我或我弟所在的单位。我想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什么不测的话,谁来对我弟弟负责。而且我真的害怕,由于这突而其来的事件,会给我的弟弟弄出个三长两短。
  在经历了近一个星期的煎熬之后,终于等来了弟弟的电话,在说完他已被送到湖南之后,紧接着他就说了一声:“太黑了”,(这也正好证实了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的,收容他们无助于社会安定,而只会招致他们对于社会的怨恨。)然后大致地向我说了一下这几天在收容所里所遭受的非人的待遇。他说,和他一同收容的人数以千计,有年纪较大的老太太,还有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据说他们是利用五一放假来京游玩的学生,由于没有带学生证而被收容遣送。在收容站里,每天只提供两顿窝头,窝头难以下咽,也不提供饮用水,只好就自来水冲食。被收容人员还不得有任何怨言,否则便会招来看管人员的毒打。由于长途话费的缘故,我并不能详细地了解我弟弟在收容站和被遣送时的状况。
  这几天由于我弟弟被收容,我也注意网络上有关收容的事,我读到一封网友给某网站的法律咨询信,说他有个朋友来京游玩,由于身份证丢失,旅馆住不进去,便私自租了一间民房半个月,结果被联防队收容。而当我在网上用“收容”二字检索时,得到的结果是:收容的全是无家可归的“阿猫阿狗”,而且全部是境外的站点。难道我的同胞在一些所谓“执法者”的眼中成了“阿猫阿狗”不成?!倘若如此,我们的人权何在?
  我弟弟在被遣送到湖南之后,恶梦并没有就此结束,收容方给每个被收容者每人三分钟时间打电话给家里人,要家里人带钱到湖南领人,好在是我家老二在湖南长沙有个熟人,这位熟人在给收容方交款三百元之后,把我弟弟领了出来,否则我弟弟将在收容站呆上几天或更长的时间,因为从我家到湖南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在现代交通如此紧张的情况,这又是一件劳民伤财的事,和我弟弟一起被收容遣送的许多人就由于没有人前来交钱领人,而在收容站苦苦等待。
  

回归

  5月13日,我弟弟又回来了。经过了半个月,绕过了近五千里的路,我弟弟又回到了他工作了多年,给他带来痛、带来苦,给他带来伤害甚至仇恨,也给他带来收入和亲情的地方。
  在过去的十五天里,对于大多数城里人来说,过了一个愉快五一长假,可是对我弟弟来说,这十五天只少有一半时间是在煎熬中度过。他怎么也不明白,自己由于没有及时办理和变更暂住证,就被无情地收容遣返,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收容站是如此的黑暗和恐怖,他怎么也不理解为什么不把他遣送到江西老家,而只遣送到湖南就不管了。好在是湖南有朋友来接应,否则的话,他只好要饭要到江西。
  痛定思痛之后,我在理性地思考一个问题?对象我弟弟这样的人的收容遣送,到底对谁有好处?谁能够从中受益?
  首先,理论上说,收容遣送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安定,为了首都的市容。但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象我弟弟这样的人,他们大多是没有钱,没有路子,甚至没有太多的本领,而只能靠自己辛勤劳动取得菲薄报酬的劳动者,他们来京的目的只想要挣点钱,并不会给社会治安带来危害,更害怕因此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麻烦。因此,我个人认为,对他们的收容无助于社会的安定,相反会引起他们对于社会的怨恨。而这种怨恨久而久之才是社会安定的不利因素。
  其次,收容遣送加大了交通压力。我们的交通本来就比较落后,甚至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想致富,先修路成为许多人的共识,这几年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搞西部大开发,一个重点就是发展交通。可是修路是一个方面,交通是另一个方面。我弟弟被收容遣送的那几天正是五一节期间,许多想利用长假外出旅游的人都有个切身的感受,就是出行不便,到处是人山人海,车水马龙。扩大化了的收容遣送无形中加大了交通的压力,使本来就紧张的运力火上浇油。据说北京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等待遣送,与此同时,每天都有被遣送回家的人又回到了北京,因为遣送并不能杜绝他们的回流,而是非回来不可。一是我弟弟他们在京有固定的工作,他无法割舍;二是即使不想再来北京工作,但他们毕竟在北京工作生活了这么一段时间,即便是一走了之,也总有一些生活物品需要收拾,工作需要交待,而突如其来的收容使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该做的安排都未能做,这也使他们必须重返北京。派出所民警说,有人曾多次收容遣送正好说明了这一点。送走又来,来了又送,这多次的来来往往,除了劳民伤财之外,必然要加大交通的压力。
  其三,收容遣送损害了公司的信誉和用户的利益。我弟弟是在去为用户上门服务时被收容的,事先已跟用户打好招呼,要用户家里留人,可是突然而来的收容,必然使他失约,浪费用户的时间,而用户必然因此迁怒于公司,损害公司的信誉。
  第四,收容遣送给被收容遣送者带来很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首先,他不能上班,不能领到工资;其次,他还要支付收容遣返费;第三,收容站和遣送旅途中恶劣的生活条件,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健康;第四,由于较长时间失去人身自由,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第五,他们回流时,还要付出交通费。
  我现在我所能想到的唯一能从中得些许好处的便是收容遣送方。一他们在收容遣送时扣留了被收容遣送者所随身携带一切物品。我们曾经问过一些联防队员,说被扣留的物品如何处量,他们说三天之内无人认领就没收,如果是自行车就送首钢回炉,可是在三天之内,他本人还在收容所或在遣送的路上,根本不可能回去取东西,即使有人代为领取,也可能因证件不全,领不出来。最后这些物品落入谁的手中就不得而知了。二是他们还要向被收容遣送的人员收取收容遣送费,这些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有无法律依据和物价部门的审计?去向何处?作为被收容遣送者都是不得如知的。
  综上所述,不依法的收容遣送无论对于国家、企业和个人都是有害无益的,真正可能得到些许好处的是参与收容遣送的人,至少对某些人来说,这能使他们丑恶的人性得到部分的发泄。然而,收容遣返并不能从根本上阻止被收容遣送者的回流。
  这不,我弟弟又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