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鱼简史
●胡興華(台湾漁業署署長)
漁獵是人類最古老的求生方式,早在距今20~170
萬年以前,中國大陸舊石器時代的元謀人、藍田人、北京人已經使用粗製的石器及木器從事漁獵,同時也知道用火。淮南子:「古者,民茹草飲水,採樹木之果,食螺蚌之肉;韓非子:「民食果瓜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人類使用火以後,由採食植物性食物,進而採挖螺貝,獵捕魚獸為食。新石器時代以後,網漁具、釣漁具、箔筌漁具等都已經有了雛型,當採取或撈捕之魚貝食而有餘時,魚貝之蓄養也就無可避免地自然形成。
中國養魚最早的書載見於殷墟卜辭中之“在圃魚”,卜辭之中多次記載商王在秋冬之期在圃捕魚,圃是殷王畜養魚鱉的地方。左傳記載有園圃(囿)中放牧各種走獸,也放養大魚。太平御覽:「囿者,畜魚鱉之處也。囿,育也」。殷王室十分重視祭祀祖先,為了配合祭祀經常需要,所以在園圃之中放養許多天然捕撈之魚類,隨時供應所需。殷代養魚也和畜牧業發展有關,當時畜牧業已經有相當的經驗,馬、牛、羊、雞、狗、豬都有牧養,同樣的飼養概念,也用之於魚類,故許多早期文獻之中,將養魚稱之為「水畜」。到了周朝人工養魚已經有明確的記載,詩經‧大雅:「經始靈台,經之營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王在靈沼,於牣魚躍」,靈台是周文王的苑囿,在其中挖鑿靈沼,周文王遊靈台發現許多魚在靈沼中跳躍。春秋戰國時期,養魚業進一步發展,孟子:「有饋生魚于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而太平御覽:「宋城門失火,因汲取池中水以灌溉之,池中空竭,魚悉露死」。也顯示當時養魚普遍的事實。
春秋戰國時代,民間養魚也十分興盛,吳國及越國都從事養魚生產,越國大夫范蠡更養魚致富。吳越春秋載:「越王既棲會稽,范蠡曰:臣竊見會稽之山,有魚池上下二處,水中有三江四濱之流,九溪六谷之廣,上池宜於君王,下池宜於民臣,畜魚三年,其利可以致千萬,越國當富盈。
」越國滅吳以後,范蠡離越抵齊“耕於海畔”齊國田常向范蠡請教養魚的事。范蠡定居於陶(山東定陶)稱朱公。
「范蠡養魚經
」是中國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篇養魚著作,原作已經遺失,經賈思勰著的「齊民要術」之載錄,方得以留傳,所載錄的是原全文或僅是摘要,都有待查證。這篇養魚經全文不足
500字,但是文意簡賅,內容豐富,對於鯉魚養殖的概念及方法,十分完整詳明,雖然其中仍不免有些迷信、神奇迷離的說法,但是其養鯉魚的許多正確觀念,到現在還在利用。例如「以六畝地為池,池有九洲」,在小面積的養殖池中填圍水道,致魚能循水道而游泳不覺小,且又有洲曲做為隱藏掩蔽之所;「求懷子鯉魚長三尺者二十頭,牡鯉魚長三尺者四頭」特別點明親魚的大小為三尺,古尺較現尺為小,三尺約有60公分達
3kg以上,正是最適當的繁殖體型,種魚20雌,4雄,雌雄比為5:1,雖然雄魚數目較現行繁殖雌雄比4:1
為低,但是就一個繁殖期來看,雌魚排卵時間並非同時,雄魚可在排精以後再次第成熟,所以應並無大影響;「以二月上庚日內池中,令水無聲,魚必生」不但掌握了春天氣候開始變暖,為種魚繁殖的季節,並且知道要保持安靜使種魚不受干擾,順利產卵。最令吾人讚嘆的是,養魚經中已經考慮到鯉魚的生態習性而加以利用,且以經濟的觀點,永續的概念來經營,「來年二月得魚一尺者一萬五千,三尺者…。至明年一尺者十萬枚,二尺者…留二尺者二千枚作種,所餘皆貨,得錢…俟明年,不可勝計。」對於鯉魚之生長、經濟價值、收入等均敘明,留下種做為來年繁殖魚苗及養殖之用,更具永續經營的概念,值得後人欽佩。1986年,大陸中國水產學會,中國漁業史研究會曾將「范蠡養魚經」以中、英、日、俄、法、西班牙等五種文字,連同說明翻印成冊,供國際人士參閱。
「齊民要術」中所載「范蠡養魚經」原文如下:
古時鯉魚可謂領袖群倫,「爾雅」將其列為魚類之首,「本草綱目」也將它列為三十一種魚之冠。古代,有人把鯉魚當為佳餚美味,所謂「金盤鱠鯉魚」,也有視鯉魚為靈物,所謂「鯉魚躍龍門」,或為祭祀「獺祭魚」用魚,且常為文人筆下的寵物。
秦漢以後,鯉魚養殖更為發展。唐代,皮日休的種魚詩云:「移土湖岸邊,一半和魚子。池中得春雨,點點活如蟻。一月便翠鱗,終年必赤尾。借問兩緩人,誰知種魚利。」十分貼切生動地描繪出湖畔漁家在春天將要來臨的時候,把和有魚卵(推測為鯉卵)的泥土移入湖內,隨著春雨魚
苗孵化出後競游岸邊,一個月以後魚苗盈寸,可見新鱗長出,一年即長至上市體型,盤算可以售多少錢。唐代後期,嶺南已出現專門培養魚苗出售的魚販,段公路著之北戶錄‧魚種云:「南海諸郡,郡人至八九月,於池塘間採苗子著草上者,懸於灶煙上(魚八九月多於水韭上放子,水西菜上放子,水西菜即水草也,土人呼之,未詳)。至二月,春雷發時,收草浸於池塘間,旬日內如蝦蟆子狀,悉成細魚,其大如髮。土人乃編織籐竹籠子,塗以禹糧,或遍泥蠣灰,收水以貯魚兒。鬻於市者,號為魚種。魚即鈴鯉之屬,育於池塘間,一年內可供口腹也。」所謂南海諸郡乃福建、廣東沿海地區,把黏有魚卵的草懸掛在煙灶之上,而兼具保溫及保濕的效果,春天來臨後轉放於湖中孵化。以竹編製的籠子,塗上一層防水的礦土(禹糧)或牡蠣泥,輕便、不易碎,可以貯水蓄養魚苗出售。鈴鯉可能包括鯪、鯉,養殖一年可以捕食。唐朝,朝廷因「鯉」與皇帝姓「李」同音而尊鯉,制定魚符制度,稱鯉魚為「赤魚軍公」,並且規定禁止食鯉、捕鯉、賣鯉,否則均要受罰,漁民養鯉魚因此無利可圖,間接鼓勵養殖業者朝向其他魚種養殖發展。唐宋以後,鰱、草魚類等其他淡水魚,因為魚苗可以從江河取得及混養技術的進步,而成為江南地區最普遍的水產養殖產業。
草、鰱、魚庸、青養殖起於晚唐,北宋時發展,而逐漸在長江流域、珠江流域興盛。唐朝末年已經從大江中撈取魚卵、魚苗出售養殖,其中也包括草、鰱、魚庸、青魚的魚苗,魚苗來源穩定,周密(1232~1298)的「癸辛雜誌」載有魚苗裝盛的工具(魚籮),運輸的方法(換水、激水)、篩選(挑出長出黑鱗的大苗)、大池中兜布育苗等,魚苗撈捕、運輸、蓄養、販賣已經趨向專業化,而草、鰱、魚庸、青四種淡水魚,也成為農家魚塘中的主要魚種,亦有稱之為中國淡水養殖的四大家魚。
宋朝在中國養殖漁業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時代,養殖漁業的重心移到了長江、太湖流域及沿海地區,淡水魚養殖有很大的進展,四大家魚混養成為主流,養殖技術大進,觀賞金魚及人工育珠也是在此時期出現。如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有:「金魚有鯉、鯽、鰍、鱉數種,鰍、鱉尤難得,
獨金鯽耐久,前古罕知」並轉載述異記:「晉桓沖遊遊山,見湖中有赤鱗魚,即此也。自宋始有畜者,今則處處人家玩矣。」,岳珂撰程史:「今中都有豢魚者,能變魚以金色,鯽為上,鯉次之。…余考蘇子美詩曰:『沿橋待金鯽,竟日獨流連』,東坡詩亦曰:『我識南屏金鯽魚』。」顯示宋時觀賞魚已是十分普遍,而當為文人詩客吟詠之題材。北宋龐元英著之文昌雜錄:「禮部侍郎謝公言,有一養珠法:以今所作假珠,擇光瑩圓潤者,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開口,急以珠投入,頻換清水,夜置月中,蚌蛤采月華玩此,經兩秋,即成真珠矣。」此文也是世界最早的珍珠養殖記載。蘇軾「魚瘦而生白點者名虱,用楓樹皮投水中即愈。」也顯示當時已有魚病防治處理。宋朝時許多海水貝類也有所發展,北宋泉州太守蔡襄造萬安石穚,「取蠣房散置石基上,歲久延蔓相粘,基益膠固也。」梅堯臣的食蚝詩:「亦復有佃,並海施竹牢,採掇種其間,沖激恣風濤,鹼滷日興滋,蕃息依江皋。」及三山志:「有海田一千二百三十頃」用於養蟶。
明清時期中國大陸水產養殖迅速發展,珠江三角洲、太湖流域養魚大量出現,海水養殖種類增多。明清時期養魚在江南十分盛行,珠江三角洲及太湖流域養魚已從農家副業轉為專業經營,進入商業性生產。許多農家利用桑果畜禽與養魚結合,發展成農、漁、牧綜合經營,這種農、牧、漁間資源之共用或循環再利用之方式,使得整體生產的經濟效率大為提升。例如桑基養魚,在太湖及珠江三角洲蠶桑地區,以魚糞肥桑→桑葉飼蠶→蠶糞飼魚的循環利用。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引述「高明縣志」:「將窪田挖深,取泥覆四週為基,中凹下為塘,基六塘四。基種桑,塘蓄魚,桑飼蠶,蠶屎飼魚,兩利俱全,十倍禾稼。」又如蘇南之蓄基魚塘乃是以魚糞肥田→糧食飼畜→畜糞養魚之形式,如徐光啟著農政全書中「江西養魚法」有:「作羊圈於塘岸上,安羊,每早掃其糞於塘中,以飼草魚,而草魚之糞又可飼鰱魚,如是可以省人打草」。明人李詡著之戒庵老人漫筆中有:「池以百計,皆畜魚,池之上為梁為舍,皆畜豕,謂豕涼處,而魚食豕下,皆易肥也。」而果基魚塘則在荔枝等果木基下掘池以畜魚。此等綜合經營至今仍是鄉間農村的主要方式。
明清之時,養殖技術更大幅提高,江南地區特別是太湖、珠江一帶,草魚及鰱魚混養是混合養殖的基本型式。徐光啟之農政全書:「畜水至清明前後,出時買鰱、鰱魚苗長一寸上下者,每池鰱六百、鯇二百,每日以水荇帶草餵之。」屈大均廣東新語:「廣州多池塘,所畜者鰱、魚庸、鯇
、魚會、鯽」。淡水混養魚種的配放,以草鰱混養為基礎再加上其他魚種搭配。乾隆時「湖洲府志」中引用湖錄:「有花鰱、黃鰱、白鯇三種。鯇魚即草魚,因其食草也,鄉人多畜之池中,與青魚俱稱池魚。青魚飼之以螺螄,草魚飼之以草,鰱獨受肥,間飼以糞。蓋一池中畜青魚、草魚七分,則鰱魚二分、鯽魚、魚扁魚一分,未有不長養者。」據吳縣志明清時「其畜之也有池,養之也有道,食之也有時。魚有巨細,以池大小位置之。時有寒暖,視水清濁調和之。食有精粗,審魚之種類飼養之。」這都反應當時養魚的經營管理有了相當的水準。
明清時海水養殖種類增加,經濟性也大為提高,尤其廣東、福建地區海水魚、牡蠣、蚶、貝及紫菜等都有養殖。明‧屈大鈞的打蠔歌:「一歲蠔田兩種蠔,蠔田片片在波濤;蠔生每每生陽火,相疊成山十丈高。」馮時可的雨航雜錄:「漁者於淺海處植竹滬,竹入水累累而生,斫取之,名
曰竹蠣。」明朝時中國西南沿海養殖牡蠣已十分普遍,石塊法及插竹式養蠔均有。廣東新語:「番禺海中有白蜆塘,自獅子塔至西江口,凡二百餘里,皆產白蜆」「蜆之利以白蜆塘為最,豪右家擅奪海中深墺以為塘。」
「粵故有虫雷田,在番禺之南。春秋取小虫雷種之,至冬乃取,故曰虫雷田。田在鹹海中,亦曰虫雷塘」「虫雷與蠔、白蜆、螄、蚶雖生於天,亦恆生於人。」本草綱目:「閩、粵人以田種之,侯潮泥壅沃,謂之蟶田。」今浙東以近海田種之,謂之蚶田。」可見沿海之貝類養殖已十分發達。
海水魚養殖方面,廣東、福建沿海,利用沿海港灣河口,海岸低窪地築堤建閘蓄水養殖,藉由潮水漲落帶入海中的魚苗、蝦苗,進行粗放養殖。廣東的海豐、汕頭、湛江等地,二、三百年以前即有許多海水魚塭。光緒三年潮州總兵方耀即圍建魚塭6,200
畝,養殖之魚蝦有數十種之多,主
要養殖魚種是鯔科及鯛科魚類。明清以後,大陸移民台灣的人數增加,這些移民主要來自福建、廣東沿海地帶,他們也同時把當地的農漁業移植到台灣。所以台灣明清之時是以在沿岸地區,從事鹹水魚貝養殖為主的養殖產業。
原载:http://www.fa.gov.tw/tfb5/153/fe153e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