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农业科技思想
 

乐爱国




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理学占据主导地位,而“理一分殊”是其基础;换言之,他的“理”,既是作为万事万物最高抽象的“理一”,又是作为具体事物特殊规律的“分殊”。尤其是,他较多地论及“分殊”,因而在认识论上较为强调“格物”,包括格自然之物。正因为如此,他的思想体系中包含有不少自然科学的东西,也包括农业科技思想。朱熹的农业科技思想主要反映在他任地方官期间所颁发的若干《劝农文》及有关的榜文之中,其中宋淳熙六年(1179年)十二月在南康军(今江西星子)颁发的《劝农文》(见《晦菴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九十九,四部丛刊初编)和宋绍熙三年(1192年)二月在漳州(今福建漳州)颁发的《劝农文》(见《晦菴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一百) 较为重要。
朱熹的《劝农文》往往是在农事的关键时候为劝导农民不误农时尽力务农而颁发的官方文告;其中既有农民必须遵照执行的条令,也包含了应当如何操作的具体方法,因而也多少反映出一定的农业科技思想。分析朱熹的《劝农文》可以看出,他的农业科技思想基本上继承了中国古代农业科技的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深耕细耙,改良土壤。朱熹非常重视土壤的深厚对农作物生长的重要性。他分析南康军土壤贫瘠的原因时说:“本军田地跷埆,土肉厚处不及三、五寸,设使人户及时用力以治农事,犹恐所收不及他处。”[1]他还认为,正是由于“土脉疏浅”,因此土壤的保水性能差,“雨泽稍愆,便见荒歉”。所以,他主张要深耕。朱熹还认为,土壤既要深耕还要反复耙犁,使生土变为熟土。他说:“大凡秋间收成之后,须趁冬月以前,便将户下所有田段一例犁翻,冻令酥脆,至正月以后更多著遍数,节次犁杷,然后布种,自然田泥深熟,土肉肥厚,种禾易长,盛水难干。”[2]他认为,经过秋天的深耕和初春的犁耙,土壤深熟肥厚,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
在当时,耕牛是犁耙的重要工具,因此,朱熹提出要保护耕牛,他说:“耘犁之功,全藉牛力。切须照管,及时喂饲,不得辄行宰杀,致妨农务。”[3]他还具体规定了宰杀耕牛的处罚办法。
第二,适时播种,不务农时。朱熹非常重视农时。在他知南康军和知漳州期间,每逢春播时节,他都要事先颁发《劝农文》,要求农民及时播种。淳熙七年(1180年)二月,他在南康军先是颁发《劝农文》,后又颁《申谕耕桑榜》(见《晦菴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第九),可见他对农时之重视。他于二月颁发的一份《劝农文》中写道:“今来春气已中土膏脉起,正是耕农时节,不可迟缓。仰诸父老,教训子弟,递相劝率,浸种下秧,深耕浅种。趋时早者,所得亦早,用力多者,所收亦多,无致因循,自取饥饿。”[4]他认为,是否及时播种直接关系到收成的好坏。至于秧苗长成时,也必须及时栽插,他说:“秧苗既长,便须及时趁早栽插,莫令迟缓过却时节。”[5]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好收成。
第三,多施基肥,适时追肥。南康军土地瘦瘠,且农民施肥又不尽力。针对这种情况,朱熹提出要多用粪肥。为此,他还提出了用粪肥伴和种子的施肥方法,他说:“耕田之后,春间须是拣选肥好田段,多用粪壤拌和种子,种出秧苗。其造粪壤亦须秋冬无事之时,预先刬取土面草根,晒曝烧灰,旋用大粪拌和入种子在内,然后撒种。”[6]此外,朱熹还十分重视农作物生长时的追肥,他还曾专门颁发过《劝农民耘草粪田榜》(见《晦菴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第九),督促农民及时除草追肥。
第四,加强田间管理。田间管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一环,而除草是其中的一项。对此,他说:“禾苗既长,秆草亦生,须是放干田水,子(仔)细辨认,逐一拔出,踏在泥里,以培禾根;其塍畔斜生茅草之属,亦须节次芟削取令净尽,免得分耗土力,侵害田苗,将来谷实必须繁盛坚好。”[7]主张除草以肥田。在论及桑树的种植时,他说:“其桑木每遇秋冬,即将旁生拳曲小枝尽行斩削,务令大枝气脉全盛自然,生叶厚大,喂蚕有力。”[8]主张秋冬时节要给桑树剪枝。
第五,注重兴修水利。农作物的生长离不开水,南方的水稻更是如此。因此,朱熹极力主张兴修水利。他在南康军的《劝农文》中说:“陂塘之利,农事之本,尤当协力兴修。如有怠惰,不趁时工作之人,仰众列状申县,乞行惩戒;如有工力浩瀚去处,私下难以纠集,即仰经县自陈官为修筑。”[9]他在漳州的《劝农文》中说:“陂塘水利,农事之本。今仰同用水人,叶力兴修,取令多蓄水泉,准备将来灌溉,如是干众即时闻官,纠率人功借贷钱本,日下修筑,不管误事。”[10]此外,他还专门就修筑陂塘多次颁发榜文(见《晦菴先生朱文公文别集》卷第九)。
显然,朱熹重视农业科技并有所研究,形成了一定的农业科技思想。尽管他的研究主要是直接针对各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尤其是他的农业科技思想只是反映在《劝农文》之类的官方榜文之中,因而显得零乱,但是,他毕竟作了研究,而且对农业生产的各主要环节均有论述。
朱熹一生致力于理学;在他到南康军任官之前,其理学思想体系已经形成。此前,他已编写了大量著作,其中主要有:《程氏遗书》(1168年)、《资治通鉴纲目》(1172年)、《西铭解义》(1172年)、《太极图说解》(1173年)、《通书解》(1173年)、《程氏外书》(1173年)、《伊洛渊源录》(1173年)、《近思录》(与吕祖谦合编于1175年)、《论孟集注》(1177年)、《论孟或问》(1177年)、《诗集传》(1177年)、《周易本义》(1177年)等;著名的鹅湖之会也已成过去。至他在漳州颁发《劝农文》之前,他已为其《大学章句》和《中庸章句》二书作了序,二书也已修改定稿;此外,他还刊行了《易》、《诗》、《书》、《春秋》“四经”和《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书”。换言之,他那两篇重要的《劝农文》以及其中的农业科技思想与他的理学思想的完成是同步的。当然,朱熹始终是把理学思想体系的建构放在首位。为此,他多次提出辞官,希望专心于理学研究;其农业科技思想至多只能处于次要的位置。但在他那里,理学与农业科技思想并行不悖,农业科技并没有受到轻视,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朱熹的理学较多地论及“分殊”,他甚至把农业科技也纳入到他的理学体系之中。他说:“虽草木亦有理存焉。一草一木,岂不可以格。如麻、麦、稻、粱,甚时种,甚时收,地之肥,地之跷,厚薄不同,此宜植某物,亦皆有理。”[11]他认为,农作物的生长及种植有其自然规律,这就是理;所以要“格”,要研究农业科学技术,尽管他认为,这只是“小道”,“一向上面求道理,便不通了。”[12]在朱熹看来,在农业科学技术之上,还有“大道”,也就是说,农业科学技术只是“理一”之下一“分殊”,但是他又说:“小道不是异端,小道亦是道理,只是小。如农圃、医卜、百工之类,却有道理在。”[13] 可见,农业科学技术也包含在他的理学之中,也是需要研究的。此外,他还说:“若夫农之为务,用力勤,趋事速者,所得多;不用力,不及时者,所得少,此亦自然之理也。”[14]这里的“自然之理”虽不是指自然科学规律,而是指从事农业生产的客观规律,但也是“理”。
朱熹之所以研究农业科学技术,除了有其理学的基础外,还由于他的为官实践。宋淳熙五年(1178年),由于朝廷重臣史浩的推荐,朱熹被派知南康军,次年三月到任。南康地方地瘠民贫,当时又发生旱灾。朱熹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积极赈灾救荒,另一方面深入田间地头研究农事,分析情况。他说:“当职久处田间,习知樯事,兹忝郡寄职在劝农,窃见本军已是地瘠税重,民间又不勤力耕种,耘耨卤莽灭裂,……所以土脉疏浅,草盛苗稀,雨泽稍愆,便见荒歉,皆缘长吏劝课不勤,使之至此。”[15]所以他要用科学的方法有效地组织农业生产。朱熹在知南康军以及后来为地方官期间,深知农业之重要。他说:“窃惟民生之本在食,足食之本在农,此自然之理也。”[16]又说:“契勘生民之本,足食为先,是以国家务农重谷,使凡州县守倅皆以劝农为职。……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17]农业是治国生民之本,劝农是为官之职,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要积极研究农业科技之缘故。
朱熹研究农业科学技术,不仅说明他本人并不鄙视(而是重视)农业科学技术,更表明他的理学具有很广泛的开放性、包容性。他的理学虽然强调“理一”,但并不排斥甚至较多地言及“分殊”,把包括农业科技在内的所有科学技术都融入他的理学结构之中。朱熹所处的宋代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高峰时期,农业科技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而且他自己在科学技术的诸多领域也有所研究,因此,他在建构他的理学体系时不是排斥而是以吸收的方式接纳各种思想,其中科学技术思想是重要的一个方面。他说:“天地中间,上是天,下是地,中间有许多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禽兽,此皆形而下之器也。然这形而下之器之中,便各自有个道理,此便是形而上之道。所谓格物,便是要就这形而下之器,穷得那形而上之道理而已。”[18]所以,研究科学技术也是“穷得那形而上之道理”的重要途径。正是在这样的结构中,朱熹研究农业科技,形成了农业科技思想。

注释:
[1][2][5][6][7][8][9][14][15][16]《劝农文》,《晦菴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九十九。
[3][4][10][17]《劝农文》,《晦菴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一百。
[11]〔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第十八,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20页。
[12][13]《朱子语类》卷第四十九,第1200页。
[18]《朱子语类》卷第六十二,第1496页。

(该文原载于《朱子研究》,199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