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余子献疑

 

 

——游修龄、曾雄生两文读后

 

(附丁颖两篇文章)

 

李根蟠

 

 

游修龄先生、曾雄生先生和我关于苏东坡《酬刘柴桑》诗的讨论已经有几个来回,大家都认为诗中“红薯”是藷蓣属的物种,但对该诗第五六句有不同理解,主要涉及“红薯” 的收藏和食用方式问题。

读了游修龄先生《谈“零余子”并答李、曾二位的读后感》后,增长了许多知识。游先生指出:“现在的栽培条件下,若雨水调顺,每亩可收鲜山药24004400斤,零余子500市斤~1000”,即使进行一定程度的疏芽,零余子亩产量也可保持在200300斤间。这样看来,零余子的产量并不低。我以零余子产量不高为由否定储藏零余子过冬,显然有片面性。正如游先生所说:吃零余子和吃薯粮,两者可以并存,没有矛盾”。

但是,对肯定“穷冬出瓮盎,磊落胜农畴”就是用瓮盎储藏零余子过冬,我仍然有一些疑问。

山药和“红薯”同为薯蓣属植物,但不同种,虽有共同的特性,亦有明显的差异。上世纪二十年代,丁颖撰《作物名实考》,称“我国古代之甘薯,即今之甜薯,其种与山薯(薯蓣)异,与番薯(Sweet-Potato)亦异。本种在我国栽培历史,虽起于距今(百)[]余年以前,而其种植范围,现仍限于广南一带。”他批评徐光启把中国古书中的“甘薯”混同于“山薯”(按,即山药),“虽知番薯来自海外,而尚未知甘薯与山薯之性状略似,种属实殊故也。”据他考察,甜薯和山薯无论栽培期或分布范围均有所不同。(《农声》第123期)1948年丁颖与戚经文合写的《中国之甘薯——Dioscored esculenta(Lout)Burk》,再次对此作系统的论述(《中华农学会报》第186)。这里的“甘薯”、“甜薯”,就是苏诗中的“红薯”,这在丁文中是说得很清楚的。在《中国之甘薯》中,作者根据其实地的调查和观察,对“甘薯”的形态和特征有详细的描述,却没有谈到其叶腋中形成珠芽的现象。

《海南植物志》第四卷(广东省植物研究所编,科学出版社,1977年)收录了薯蓣科薯蓣属植物11种,其中有“甘薯”(别名甜薯)(Dioscorea esculenta)、“零余薯”(别名黄独、黄药子)(Dioscorea bulbifera)和“薯蓣”(别名山药)(Dioscorea opposita)。“薯蓣”条下明言“叶腋间常有零余子”。“零余薯”条下亦明言“叶腋内有球形的零余子”,“块茎和腋生的零余子有毒,味苦且辣,食前须经去毒处理”。“甘薯”条下则无此类描述。

因此,我很怀疑“甘薯”在生长过程中是否也会形成许多足以作为过冬粮食的珠芽——零余子?我没有见过甜薯,对它也没有更多的了解,不能作肯定或否定的判断,但,这起码对我来说是尚待证明的事。

 

 

海南先民对甘薯的收储食用方式,最早的明确记载是西晋稽含的《南方草木状》:秋熟收之,蒸晒切如米粒,仓圌贮之,以充粮糗,是名薯粮。”在苏东坡生活的北宋时代,情况是否仍然如此?我的回答是肯定的。苏东坡说:“海南以藷为粮,几米之十六”(《苏东坡年谱》元符元年戊寅引《记藷说》,《农政全书》和《广东通志》都引用了它)。他在《和(陶)劝农六首》诗序中又说:“海南多荒田,……所产秔稌不足于食,乃以藷芋杂米作粥糜以取饱。”诗中还谈到“芋羹”“藷糜”。从这些记载看,宋代海南人主要不是直接吃蒸红薯或烤薯块;也不是食用零余子(宋代海南人是否食零余子,未见明确记载,即使食用也不可能普遍,而且,大概不会直接用零余子做粥。现在市场上间或有卖零余子——山药豆的,虽然并不需要去毒,但它比较细小,一般是蒸熟后剥皮食用,比较费事,作为粮食,远没有利用薯蓣属植物块茎方便),而是用“藷粮”“杂米作粥糜”,“蒸晒切如米粒”的收储食用方式应是延续下来的。所以,《广东通志》卷52引苏东坡的话径作“海南以藷米为粮,几米之十六”。

    《南方草木状》这条史料,西晋以后到清代,一直被人广泛引用。清代吴震方的《南越杂记》、屈大钧的《广东新语》都提到“甘薯”(甜薯)的这种收储食用方式。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丁颖、戚经文的《中国之甘薯》仍有如下之记载:“(甘薯)自珠江西江迤南,西至高州、钦廉及广西南边,南至雷州、琼崖,仍为春秋期间之普通旱作物。……至成熟收获之量多者,仍切晒仓圌,与古代同。”可知历代转述《南方草木状》者,乃反映甘薯收储食用方式延续之实况,并非只是作文抄公而已。

    甘薯的这种收储食用方式之所以千余年延续不变,绝非偶然,这是海南等地的先民在长期的实践中,适应甘薯的特性和当地自然条件而总结出来的经验。他们之所以在食用甘薯前作如此处理,我想,一是防腐,二是便藏,三是保持风味,四是便于长期随时取食。讨论宋代海南人收储食用甘薯(甜薯)方式,无疑要充分考虑这些经验。撇开这些记载另立新说应十分慎重。

    具体到苏诗的第五六句,诚如游修龄先生指出的,瓮盎可以储藏零余子,而不宜储藏薯块。但薯块加工成“藷米”(薯粮)以后,却是很适合用瓮盎储藏的。游修龄先生的文章说:“淇上白玉延,能复过此不?”白玉延即山药是苏轼的自注。如果“穷冬出瓮盎”吃的是薯粮,白玉延也是薯粮,变成诗中重复两次提到吃薯粮,却没有提到吃零余子,是没有完整理解全诗。我觉得这里可能存在某些误解。从《南方草木状》记载看,“薯粮”是甘薯加工后的专称,山药不采取这种加工方法,是否也称“薯粮”?如上所述,山药和甜薯(红薯)是两个不同的种。则苏诗也可以解释为:海南红薯的风味不亚于以至胜过淇上的白山药。从当时薯粮(藷米)仍然是海南的主粮之一,而零余子未见记载看,后一种可能性应该更大一些。至于“磊落胜农畴”句,“磊落”形容其众多貎,苏东坡是在庭院栽种“红薯”的,而收获不比大田差,故曰“胜农畴”。

 

曾雄生先生说,红薯可以留在野地里隨吃随掘,这诚然十分简便“理想”,如果行得通的话,我想海南等地先民是不会如此的不惮烦、千余年如一日地“蒸切晒收”的。作物生长期间和停止生长以后显然是不一样的。前者自身有防止腐败的能力,后者一般丧失了这种能动的力量,需要采取人工保护措施。成熟后的薯块短期留在地里是可以的,长期则难免腐烂受损,这恐怕不需要作繁复的论证。至于曾文又立新说——苏东坡是利用瓮盎进行山药的盆栽,我就更疑惑了。宋代仍然如此荒凉、用来作贬谪罪臣之地的海南岛,是否有必要有可能实行这种集约化的生产方式?无论如何,要证成此说,需要拿出起码的证据来,否则,只能是一个美丽的“假说”罢了。

 

在这里,我还需要作自我批评。在仓促成文的《也谈“红薯与紫芋”》中,由于我的粗心大意,在批评蒋星煜把“山芋羹”当作番薯羹的同时,竟说游修龄先生主张以“山芋羹”为山药羹。其实,游先生在文章中已经明确说过:“到宋时则是芋艿的同物异名。”这个错误实在有点离谱。虽然游先生宽容地没有公开点出我的错误,而我是不能不自责和引以为戒的。

 

                                                                                    李根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