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蓣盆栽的证据》读后


我在《“零余子”献疑》一文中指出,曾雄生先生想要证成苏诗“穷冬出瓮盎”系盆栽“红薯”的新说,需要拿出起码的证据。曾雄生先生不以为然,认为他已经拿出了起码的证据。在《薯蓣盆栽的证据》中,他全文引述了唐王旻《山居录》中“种薯蓣”一节,并用红字标出他在《“红薯”献疑(三)》中曾经引述的内容。他怀疑我是“有意回避”他的证据。因而需要作些解释。
曾文引述《山居录》中的文字我当然看到了,也没有任何必要去回避它。但这是什么证据呢?这是唐代中原已经出现藷蓣盆栽技术的证据,而不是宋代苏轼在海南盆栽“红薯”的证据。藷蓣并不等同于“红薯”,即使盆栽藷蓣的技术可以应用于红薯,未必苏轼就已掌握和实施这种技术。你当然可以根据某种迹象猜测苏东坡也在进行红薯的盆栽,从而建立你的假说。但假说不等于事实。要使假说获得证实,就需要证据。我说的证据是这种证据。我现在确实还没有看到曾文提供了这方面起码的证据。
如果苏诗果真是对红薯盆栽的描述,那规模着实不小。“穷冬出瓮盎,磊落胜农畴”,整个冬天都可以从瓮盎中获取红薯,收获胜过大田,这需要多少盆盎呢?又需要多少“肥沙土和牛粪及油麻稭”(按,王旻《山居录》要求用这些作盆栽藷蓣的材料)呢?光靠他父子俩恐怕未必能办到吧?而人力和财力的支持又来自何方呢?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我们知道,苏东坡是名满天下的大文豪,他在海南写了不少诗文,也和一些文人墨客通信唱酬。在苏东坡的诗文中,连谁请他吃烧芋这样的小事都有记载。在海南引进中原盆栽技术这样的新鲜事、大事,是不可能不落痕迹的。可是,我们不但看不到苏东坡和他的朋友的有关记载,而且在海南的方志中也没有相应的消息。
那么,《酬刘柴桑》诗能否作为证据呢?我认为不能。如果是描写盆栽,诗中就应该交待把种苗移栽到瓮盎中这一关键环节。可是,诗中谈到红薯紫芋种在墙周,开出散发幽香的花,谈到整个冬天可从瓮盎中取出供食,唯独找不到种苗移栽瓮盎的描述!作为一个善于叙事状物的文豪,怎么可能出现这种疏漏呢?说“穷冬出瓮盎”是盆栽,仅仅是一种猜测罢了。
曾文说:“我找到了一条材料,证明‘穷冬出瓮盎’可能是一种盆栽法。”这种说法是自相矛盾的。既然是“可能”,表明作者也认为这是尚待证明的猜想或假说,如何又说“证明”了呢?唐代王旻的《山居录》能证明宋代苏轼在海南搞红薯盆栽吗?它充其量只能提供作者借以猜测和假说的线索而已。
我希望曾雄生先生能够找到证据证实他的假说,我将乐意看到我的上述分析被证明是错误的,而中国农学史却可以由此增添精彩的一筆!
 
                                                                             李根蟠200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