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研究》结语 

李典军

诚如我们在前几章中说指出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在当时欧洲共产主义运动中,在理论上没有足够的追随者,即使马克思的两位法国女婿龙格和拉法格都在土地与农民问题的认识上与马克思恩格斯发生分歧而致死没有改变自己的观点;考茨基根据自己的研究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农业保护体系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构想大相径庭;俄国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也自成一体,没有接受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而与欧洲社会主义农业思想合流。同时,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在实践上也没有找到实现其理想的园地,因为欧洲没有出现马克思恩格斯所希望的社会主义的胜利,资本主义失败的局面。因而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真正实践是从建立了社会主义政权的苏俄开始的。

以完全不同于西方模式的少有欧洲传统的苏俄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对于苏俄具有全新的指导意义。走一条不同于欧洲资本主义的建设道路,是苏俄建立新政权后社会主义者所追求的基本目标。社会主义农业问题的开创性,使苏俄社会主义者别无选择,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尊重也使他们一开始就选择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模式。但是这种奠基于英伦岛的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对于指导象苏俄这样一个地域辽阔,农业面貌迥异,农民问题复杂的大国的农业实践,既需要实践者们集中智慧的艰难探索,同时也因其实践的开创性必定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开创者的勇气令人尊敬,但开创者的前景也具有很大的危险。

不幸的是这种危险就发生了。

在苏俄社会主义农业史上,最先承继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是列宁,而最早认识这种实践危险性的也是列宁及其后期的布哈林,并为此提出了他们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发展道路。[1]可惜的是,列宁过早的去逝为社会主义农业实践留下了世界性的遗憾,布哈林的被害也使这种认识与新的实践被迫中断。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坚定的实践者是斯大林。他在理论上承继了列宁的农业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对列宁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理想化农业模式的危险性置若罔闻,对敢于对这种模式提出挑战的人们,则从肉体上消灭之。因而在世界范围内,就出现了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和东方社会主义阵营的学人们共同讨伐斯大林的局面。并提出了“斯大林模式”来作为分析社会主义失败的框架。而失败的苏俄农业实践也成了斯大林模式的罪状。

这种对人的指责除了能够发泄个人的不满以外,对于理性地总结历史经验毫无用处。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苏联几十年的农业实践基本上遵循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这种选择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唯一的,不可回避的。这种曾在二亿多人口,二千二百多万平方公里国土上所进行的社会主义计划农业无论如何都是人类农业发展史的创举,它留给后人的思索是无穷无尽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种农业模式的选择在外部世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不能不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它的解决需要后人敢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遗憾的是,突破经典理论的道路是十分艰难的。在理论家们因既得利益迷失了方向的时候,只有依靠外部力量来推动。这个外部力量就是农民。

在苏俄,它是以农民的精英形式解决的。随着苏联“社会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过去,国家实现了工业化与城市化,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国家工业开始反哺农业。1966年全苏集体农庄实行“国家保障的工资制”后,苏联的农业体制已与国有企业无异。苏联农民在国家的计划安排下溶于国家的整体利益之中而丧失了自我,作为一个群体在社会的发展中逐步成为既得利益者而缺乏推动理论前进的活力。但是,与中国农民中产生的文化精英不同,苏俄历史上就有农民精英关注农民命运的历史传统。当苏联理论界因其意识形态的的固步自封而看不到社会主义计划农业的问题时,从农民中产生的精英戈尔巴乔夫和叶立钦(他们都是地道的农民的儿子)要否定自己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那就是理论家们无法想像的事情。因此,当苏俄的社会主义计划农业走到历史的尽头的时候,我们只能说,错误和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斯大林的选择,而在于后人为什么没有根据变化了的国内外条件而对此有根本的改变,并对自己的农业政策进行战略性调整。

斯大林的选择遵循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并为此进行了终身的奋斗。但是这种奋斗不被文化精英们所认同,普遍认为是这种奋斗出了大问题,有十分浓厚的“农民背景”、“村社文化沉淀”等等,与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所规划的农业模式大相径庭,因而导致了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失败。我们通过考镜源流,仔细认真地分析理解全部社会主义者们的原始著作,不难发现:斯大林的农业思想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农业思想是一脉相承的。那种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正确,就是斯大林违反了导师们的思想而导致社会主义进入了歧途的思维定势,至少在我们研究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发展史领域中是难以成立的。有鉴于此,在我们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切实分析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农业发展中的成败得失,在农业发展模式上真正树立起市场经济意识,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整体上重新认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

我们知道,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理论是西方的,社会主义的农业思想也是从西方逐步传入东方的。随着西方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不断传播,国际共产主义的兴起,西方社会主义的农业构想在东方的实践开始了。这种未能在西方开花结果,却在东方的农业实践,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教训和经验。

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历史进程从十五世纪初英国莫尔的《乌托邦》开始,到十九世纪末的俄国社会主义农业思想为止,其间经历了近四百年时间。毫无疑问,对东方社会主义农业思想产生最大影响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它是苏俄进行社会主义农业实践最主要的理论遗产。

在前九章中,我们对每一阶段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都进行了比较分析和基本评价。为了能全面把握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历史演变,我们在总体归纳社会主义农业思想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总体特征作出我们的结论。

社会主义农业思想在近四百年的发展进程中,以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产生为主线,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起源时期,这一时期从英国的莫尔开始到法国的德萨米,形成了英法两国不同特征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重要来源。

第二阶段是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开始到九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过程中,由于受斗争实践与学术研究的地域性影响,他们在更多地吸收英国社会主义者农业思想的基础上阐发了他们的农业思想。

第三阶段是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传播时期。这一时期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随着《共产党宣言》的传播而逐步走向深入。但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的传播远没有其社会主义理论的传播那样深入人心,而是遭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战友和学生们的强烈抵制,俄国社会主义者的不认同而未能在欧洲得到有效传播。

这种现象既是当时各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者合乎理性的选择,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农业思想发展的历史规律。在这四百年的发展演变中,各国社会主义农业思想尽管形态各异,但其总体特征是:

第一,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构想性特征。我们理解的“构想”是科学研究中有目的有计划的一种思维活动,任何一项未经实践检验是真理或科学的理论都是一种构想。我们认为,无论是早期社会主义者的农业思想,还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以及后来社会主义者的农业思想,都具有构想的特性,都是对未来新社会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一种思维活动,这种构想只有被实践检验是正确的理论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地指导农业实践。

如果把社会主义农业思想视作一种构想性的思维活动,那么我们就不能把早期社会主义者关于新社会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认识看作是空想。实际上,早期社会主义者的土地公有,依法治农,农民合作等思想在世界农业的实践中都有可供借鉴的意义,对世界农业发展史产生了重大影响而决不能视作是空想。

如果把社会主义农业思想视作一种构想性的思维活动,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并非是科学。他们的农业计划论,农民改造论,农业合作论,城市优越论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不成功实践,有的不被农民所接受,表明任何一个伟大的思想家的构想都只能是一种构想,无原则的盲从只能带来实践的灾难。

如果把社会主义农业思想视作一种构想性的思维活动,那么我们也可以看到被马克思恩格斯所批判的机会主义农业思想同样值得我们尊重。他们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农业保护体系,农民应当有自己特殊利益的思想至今看来代表着社会主义农业实践的部分真理。

我们认为,历史应当循着实际而不是循着理论发展。作为人类发展基础产业的农业同样必须遵从农业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顺着它的自然进程,因势利导,决不能按照未经证实的某种学说或者理论强迫历史沿着思想家的主观愿望发展。社会主义农业发展所经历的最大教训就是:我们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农业的构想视作是经典理论而盲目地遵守,而把其他社会主义者的农业思想要么归之为空想,要么归之为机会主义而对其进行不负责的批判,这种由学人们进行的批判所带来的灾难是社会主义学术研究最大的不幸。

第二,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本土性特征。本土性特征是指每一个社会主义者的农业思想都打上了各自国家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烙印,体现和代表着各自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由于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特殊性,近四百年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演变中,未能产生世界级的农业思想家。他们主要是根据各自国家的发展状况对未来新的社会提出自己的构想。

在早期社会主义农业思想中,这种本土性特征在英法两国中表现得十分明显。英国社会主义者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无不体现着一个岛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特征,他们在对统治者多元的农业思想进行了无情地批判的同时,丢掉了英国经济学家们重视农业,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思想;在如何解决农业问题上较为偏重于微观道路的选择,始终未能将其上升到一个国家问题的层面;在土地所有权问题较为强调土地的集中式公有仍至国有;在如何进行农业生产问题上较为注重集中的农业生产、农业技能等方面的协作,提出了农业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发展的思想,而根本忽视了依法治农,市场在调节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等问题。而法国由于其大国政治的需要,使得社会主义者不得不认同对法国政治和经济产生了较大影响的重农学派。在解决农业问题上,法国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能从国家整体利益的高度来规划未来新社会的农业,以至到傅立叶的从全人类的角度思考农业问题;在土地所有权问题上较为偏重于松散自由的公有;在如何进行农业生产问题上较为注重农业发展的和谐与协调,强调了地区与地区,社会不同阶段发展的协作,始终强调法律在农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也部分地认同市场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英国社会主义者的农业思想的本土性特征由于其特殊的国情反映,始终未能得到其他国家社会主义者的认同,但却得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继承和发扬,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解决方案无不打上了极深的英国印记。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主义理论的胜利,并没有使其带有英国本土特征的农业思想得到普遍认同。第一国际时期关于土地问题的争论就产生了代表欧洲中小国家的德巴普,法国的龙格和英国的鲁克拉夫特。马克思英国化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由于其本土性特征而未能在欧洲得到广泛传播,同时也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有近二十年未能讨论和研究土地和农民问题。

第二国际时期法国工人党的土地纲领和拉法格阐发的农业思想,带有较为浓重的法国小农经济色彩,也在一定程度上承继了早期法国社会主义的农业思想。后起的德国社会主义者由于没有早期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影响,其农民问题的主张则直接从德国农民利益立论来考虑解决德国的农业和农民问题,甚至产生了考茨基的社会主义农业保护体系。

但是这种立足于法国和德国本土特征的农业思想与立足于英国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肯定是有矛盾的。我们认为各国工人和农民的道路都应当有自己的选择,这种选择从各个国家人民的利益考虑都有其合理性。我们知道,当时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有把自己的带有英国本土特征的农业思想推向欧洲仍至世界的倾向。但是他们的农业思想由于其英国的本土特征而不能解决其他国家的土地和农民问题,遭到各国战友和学生们的强烈抵制是十分正常的现象。我们认为这恰恰是这些国家工人运动领袖们坚持真理的表现,而决不能视作是什么机会主义。

这些带有各国本土特征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传播经历了不同的道路,它对后来社会主义农业的实践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法国社会主义者的农业思想由于未能得到马克思恩格斯的认同,其影响未能超出法国,在经历了短暂的讨论与争论后消失在思想的长河中;德国和俄国社会主义者的农业思想由于没有与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合流而未能得到广泛传播;俄国普列汉诺夫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由于遭到列宁的强烈反对而使其消失在思想的长河之中。因此,体现英国本土特征的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由于马克思恩格斯理论的胜利而得到广泛而深远的传播,并从而对社会主义农业实践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一切违背了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各具自身特色的农业思想都曾被视作机会主义、修正主义之流而倍受人们指责。这种忽视各国本土特征,不与各国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结合起来的试图以一国特征来解决社会主义农业问题的思维方式,恰恰是社会主义农业发展史的极大灾难。

第三,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政治取向。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政治取向是在其发展和演变中逐步形成的。早期社会主义的农业思想以改良政治为其主要特征。从英国莫尔、欧文等主张依靠统治者的恩赐解决新社会的农业问题,到法国的运用法律解决新社会的农业方案,都没有从新社会内部结构中寻求经济机制的创新,而是试图通过改良政治来解决新社会的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马布利极而言之提出了“农业哲学应当成为一切政治制度,即人们的幸福的根源和基础”的命题,要求优秀的政策应当尽力保成农业的不断繁荣。傅立叶则提出了农业“这样一个为人轻视的问题如能得到解决,就能导致一切政治问题也得到解决。”的著名政治性公式,作为他规划新社会农业发展的基础。考茨基则认为“土地问题在现代一切国家内对于一般的国家生活有了很大的意义,……最显着的,是农业的政治的意义随着它丧失自己的经济的意义而加强起来。”[2]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思想是在批判英国社会主义农业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它赋予了新社会农业方案更多的政治色彩。他们把农业问题的解决与无产阶级的解放运动联系起来,主张无产阶级的政党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推翻资本主义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使农民在转入无产阶级队伍的过程中来解决自己的发展问题。这种依靠政治途径解决农业问题的思想在无产阶级早期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尤其是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斗争中有其自己特定的指导意义以外,在新社会的发展中,试图依靠政治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农业问题的各种方案,都忽视了农业问题的经济规律,为后期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运用政治手段解决各种经济问题留下了很大的理论空间,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第四,社会主义农业思想上的主体缺位。社会主义社会农业和农村中的主体定位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合理科学地解决。早期社会主义者农业思想的立论主体都不是农民,他们要么就是从贫民的角度分析农业问题,要么就是从早期工人的角度看待农业问题,这样一种思维定势同样也导致马克思恩格斯从无产阶级的地位的现状来看待农业和农民问题,他们不同于早期社会主义者的地方就是找到了解决社会主义农业问题的阶级力量,认为只有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通过无产阶级专政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才能解决农业和农民问题,由此提出了对社会主义农业及其生产者――农民进行改造的理论,城市工人无产阶级优越的理论。这些理论的产生同样与英国的国情和阶级力量状况有关。因为产业革命影响下的英国,最根本指向是工业代替农业,工人代替农民,城市代替乡村,城市中的工业和工人的利益成为整个社会的最主要利益。但是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一理论极而言之推向欧洲各国,乃至全世界,就不能不遇到各国不同国情尤其是法国德国社会主义者中代表农民利益领袖们的挑战。但是在以往的思想史中这一挑战都是作为机会主义而载于历史的,至今看来,这一历史的结论都有重新思索的必要。

马克思恩格斯农业思想的主体定位是奠定在工人阶级占绝对优势的前提下的,也即工人优越论的前提下提出的。在工人阶级不占优势的落后国家里则是先进分子对农业和农民的改造。这一理论在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曾经产生过积极作用,但在指导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和实践中,这一理论并非是解决社会主义农业问题的最佳良方,它导致的负面影响极大。它最大的问题是不承认农民的主人翁地位,认为农民在政治上要依靠别人来领导,在命运的安排上要依靠别人来拯救,在经济上要依靠工业的发展来带动,在文化上要依靠别人来代言,如此等等。

中国近二十多年来的改革与发展表明,这一理论是靠不住的。实际上,被誉为中国农村史上三次伟大创造的分田到户、乡镇企业和进城务工,其主体都是农民。由于理论的不认同,因而其主体的行程则不得不是超常规的:封闭的世界使他们看不到理论,生存的压力促使他们突破理论,变幻的世界迫使他们无法相信理论。既然理论无法使他们走向新生活,那么就只能靠自己去冒风险,去探索,去创造。然而这种创造是十分艰难的。首先是理论的灰色性障碍。优越论的幽灵统治着学术市场,它使涉及农业、农民和农村的所有学科无法突破幽灵去开创性地进行研究,因而它也使中国农村的每一项创新与改革,都不是来自理论家的头脑,而是来自农民主体的勇于探索与实践。理论在实践面前不仅是灰色的,无力的,有时甚至是反对的,有罪的。其次是体制性障碍。中国农民的实践都是在城乡户籍管理和就业用工分割体制下进行的。这种体制在世界上不说绝无仅有,恐怕也不多见。与英国通过血与火的办法把农民赶进城,法国通过城市的建设把农民引进城,苏联通过计划的办法把农民送进城,当今发展中国家无政府主义似的把农民放进城相比,而我们却要逆世界城市化进程的潮流而动,拒绝农民进城,并为此制造出各种相应的的政策法规,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措施,这不能不是农民的非主体定位产生的结局。革命导师们一定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农民非主体论会使农民有这样的命运。

我们认为,历史性的评价社会主义农业发展史上一系列事件是史学家们的任务。而在思想上恢复农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则迫在眉睫。我们知道,在全球23亿农民中,中国占9亿,即近五分之二。如果说我们能以世界耕地的7%养活了世界人口的21%而自豪的话,那么同样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以世界上40%的农民“养活”了世界上仅仅7%的“非农民”。不承认如此庞大群体在中国社会主义农业和农村中的主体作用,不认同他们在我们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将是一种极其有害和危险的思维定势,它是我们长期以来在战略上高度重视农业问题,在策略上忽视农民利益的认识论根源。因此,农民在社会主义历程中的定位问题,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中,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得到科学地解决。

 

《社会主义农业思想史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6月版。


 

[1]沈志华:《新经济政策与苏联农业社会化道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11月,第101页。

[2]考茨基:《土地问题》,第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