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农业》2003年第1期 

 

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及相关问题

 

闵宗殿

(中国农业博物馆  北京  100026)

 

[摘要]:本文所说的“虎患”是指在人类活动范围加大,老虎在其生存条件发生改变以后,离开深山,窜入城乡,伤人、危害家畜的事件。关于虎患的问题,正史上少有记载,本人查阅了东南地区的479种方志,发现明清时期的“虎患”,比起前代,其发生的频率高,地域范围大,产生的危害性大,成为当地严重的野生动物灾害。本文认为东南地区之所以出现较严重的虎患,是因为生态环境人为地被严重破坏。

[关键词]:虎患;明清时期;东南地区

 


 

明清时期,我国东南地区经常发生虎窜入城乡,食人害畜的灾害,人们称之为虎患,也叫虎灾、虎害、虎乱、虎荒、虎暴[1]。虎性残暴,噬食人畜,是其本性。但离深山入城乡,不断袭击人类、家畜则是明清时期出现的特有现象。

那么,虎患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作者查阅了这一时期的史书,如《明史》、《清史稿》、《明实录》和《清实录》等,都未见记载。近代一些研究自然灾害的专著,如邓云特的《中国救荒史》、陈良傭的《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和高文学的《中国自然灾害史》等也未曾提及。宋正海先生编纂的《中国古代重大自然灾害和异常年表总集》的“动物”项中,列有虎患,但记录的材料不多,不足以反映明清时期东南地区虎患的严重情况。为了弄清这个问题,作者利用《中国地方志集成》,查阅了华东地区五省一市479种地方志中的虎患资料,对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在此就虎患的时空特征、产生原因及相关问题试作探索。

 

一、明清时期东南虎患

的时空特征

 

明清以前,东南地区也有过虎患,但次数很少。据宋正海先生统计,从北魏至元末的近千年中,全国发生虎患16起,属于东南地区的为6起(浙江2起,安徽1起,江苏1起,福建2起)[2],说明东南地区的虎患古已有之,但不严重。

到了明清时期,虎患的情况就明显不同了。首先,虎患的次数空前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此时期,东南地区出现虎患514次,是前一千年该地区发生虎患次数的85倍,平均几乎每年发生一次。当然这一统计不可能完全准确,但是虎患成为一种常发性的灾害,已成不容争辩的事实。

其次,从时间分布上看,明代为205次,占总数的39%;清代为309次,占61%。清代的虎患程度又高于明代,随着时间的推移,虎患有越演越烈的趋势(见表1)。


 

1:明清时期东南虎患的时间分布

时代

省别

明代虎患

发生次数

占明清时期该地区虎患总数%

清代虎患

发生次数

占明清时期该地区总数%

虎患发生

次数合计

江苏(含上海)

32

45

39

55

71

浙江

49

36

86

64

135

安徽

24

39

37

61

61

江西

48

30

110

70

158

福建

52

41

73

59

125

东南地区

205

39

309

61

514

资料来源:据该地区的方志统计得来,为节省篇幅,未列出具体县志名称(下同)

 


 

第三,从虎患的地域分布上看,也和明代以前有很大不同。明以前,虎患只出现在浙江杭州、萧山,安徽祁门,福建福州等少数几个县市,而到明清时期,几乎遍及东南各省许多县,据统计,有虎患发生的州县达197个之多。在清代,东南地区共有349个州县,有虎患发生的州县约占其56%,即一半以上的州县都有虎患发生(见表2)。


 

 

2:明清时期东南虎患的地理分布

省份

发生虎患县数

占省内总县数%

江西

54

67

浙江

43

55

福建

44

73

江苏

27

38

安徽

31

51

注(1)各省虎患的次数和发生虎患的县数,均根据各省的县志统计

2)各省的县数,据《清史稿·地理志》浙江为78厅州县,江西80,江苏71,安徽60,福建60

 


 

第四,东南地区各省发生虎患的情况亦有所不同。本区北部平原较多的江苏、安徽等省虎患相对较少,南部多丘陵山区的浙江、江西、福建等省,虎患发生较多。虎患最多的是江西、浙江和福建,都在百次以上。江苏、安徽虽不到百次,但也在60次以上。就地理分布来看,情况也大致如此,最多的也是江西(52个县)、福建(44个县)、浙江(43个县),其次为安徽(31个县)、江苏(27个县)。说明地处中亚热带,丘陵较多的江西、福建和浙江三省,虎患严重的程度要高于江苏和安徽。由此说明,出现虎患的多少,又与各省的地理环境密切相关。

 

二、虎患个案举例

 

从现有资料来看,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十分频繁,老虎作恶甚为猖狂,又甚凶残。虎患猖狂程度,从下列的几个例子中可以窥其大概。

例一:浙江杭州湖墅,明宪宗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九月二十四日,天尚未明,湖墅夹城巷北,有黄斑虎躯体雄伟,自南河游至巷。有脚夫谢四,因早出行,与虎交肩行过,被虎爪伤左肩。虎遂入前巷知州凌煜家,据厅上大吼,邻里无不杜门。凌家破后壁逃,虎遂登楼,地方奔告官司,唤猎户二十余人,擒之无策,后以石灰灌入袋内,上瓦揭开,放日光,虎仰视,以灰迷其目,次以坚利长枪刺其口,始获送官。”(光绪二十四年《杭州府志》卷八十四。又见康熙《钱塘县志》)

例二:江西上犹县,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虎灾连年,群虎遍扰,各乡伤及死者五六百人。甚至舟泊水中及坐寮守蔬圃者,俱被啖至,樵牧商旅裹足。“(光绪十九年《上犹县志》卷十八)

例三:福建古田、宁德,明神宗万历元年(1573年),“有虎数只,从古田至德西乡二、三、四、五都,白昼横行村落,人被伤者四、五十,猪狗无算,行路必数十人持械乃敢行,入山樵採亦必结众鸣锣鼓噪乃往。自春徂夏,其患始息。”(乾隆二十四年《福宁县志》卷四十三)

例四:浙江孝丰县,明神宗万历十六年(1588年)“五月,孝丰移风乡白昼虎伤一人,复入舍,舍人母病卧,虎欲伤之,其妇力救被伤。又至一家,妇惊,闭户,值父子樵归,虎伤其子,其父力博幸脱。”(同治九年《湖州府志》卷四十四)

例五:福建安溪县,清圣祖康熙(1162~1722年)中“虎患尤剧,始而窜伏深山茂林,噬樵夫、牧叟,继则咆哮林落,市痒生刘皇遒死焉,至附近之地,常沿渡南门外,居民男妇白日悉遭所啗,甚有虎入人家噬害妇女,如崇善里芒洲五姓、长泰里参内黄家遭毒尤惨。中夜越入邑城损伤豚畜,邑民不敢夜行。计数年之内,十八里男妇老少,死于虎者不下千余人。”(乾隆二十二年《安溪县志》卷十)

例六:江西乐平县,清同治八年(1869年),“三月,睦乐村念经山有虎踞其上,实从未见者也。初虎突入附近耆德村,人不之觉,有乡民携12岁儿入园种蔬,虎伏篱侧密菁中,儿挥锄触篱,虎扑儿死,父撄虎同死,村人咸有戒心。睦乐人夏恩起,佣工於耆,虑虎入已村,归告里中预为备,路经念经山径,中闻啸声,而虎已逼前,徒搏受伤僵毙,村人始骇知虎患。恩起弟恩普、恩祁痛兄惨亡,聚丁数十,将殪虎而复仇焉。虎耽视奋爪,势猛甚,众稍却,普毅然持梃前进,祁持鸟枪继之,枪发子未透,普亟以梃舂虎喉,虎啮梃作两橛,遂奔普,噬腰几折,复攫噬祁肩,普立死,祁胸膈犹温,医救数日亦死,虎忽去,无可踪迹。”(同治九年《乐平县志》卷十)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到,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有三大特征:一是公然在白昼食人;二是成群作恶;三是窜入城乡为害。和明清以前的虎患相比有很大不同。

 

三、明清时期东南虎患造成

的人员伤亡

 

虎患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危害最严重的莫过于造成人员的伤亡。每次虎患都有百姓丧生于猛虎之口。严重的一次伤亡可达几百、上千人。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究竟有多少百姓丧生于猛虎之口,现已难以准确统计。仅死伤百人以上的虎患次数就有31次,其中伤亡百余人的12次,200~300人的10次(记载“伤亡数百人”的,作300人计),400人的1次,500~600人的2次,1000人的4次,粗略统计,伤亡人数至少在万人左右。明清时期东南地区虎患的危害之严重,由此可见一斑。


 

 

3:明清时期东南地区死伤百人以上的虎患统计

省名

县名

时期

死伤情况

所据文献

 

 

 

山阴

顺治十六年(1659)

伤百余人

嘉庆《山阴县志》卷二五

玉环

万历二十年(1592)

伤人数百

光绪元年《玉环厅志》十四

开化

隆庆二年(1568)

伤开化民百余

康熙《衢州府志》卷三十

乐清

万历二十年(1592)

伤人数百

乾隆二十一年《温州府志》卷二七

唐熙二年(1663)

伤人数百

泰顺

乾隆二年(1737)

日伤四、五人,连岁约伤三百余人

同治元年《泰顺封疆录》卷十

 

 

泾县

康熙四十六年(1707)

十年中计伤千余人

嘉庆《泾县志》卷二七

绩溪

天启三年(1623)

伤数百人

道光七年《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一

石埭

顺治十七年(1661)

始食一僧,相继食一百八十余人

民国三十年《石埭备志汇编》卷一

 

 

 

 

 

 

 

 

 

 

崇安

雍正三年(1725)

虎患伤百余人

民国《崇安县新志》卷一

南平

乾隆五十四年至嘉庆八年(1789~1803)

共被伤者四百余人

民国《南平县志》卷二

屏南

光绪二十八年(1902)

遭其害者以百计

民国《屏南县志》灾祥

连江

乾隆五十九年(1794)

计噬男女数百余人

民国《连江县志》卷三

莆田

天顺三年(1459)

伤人以数百计

民国《莆田县志》卷三三

德化

康熙二十年(1681)

吞噬百余人

民国《连江县志》卷十八

安溪

康熙中

死于虎者不下千余人

乾隆二十二年《安溪县志》卷十

长泰

康熙十一年至十二年(1691~1692)

吞噬者千余人

光绪三年《漳州府志》卷四十八

 

康熙 五十八年(1719)

噬百余人

沙县

嘉靖四十一年(1562)

食人数百

乾隆《延平府志》卷四十四

泰宁

成化二十三年(1467)

伤人逾百数

 

民国《泰宁县志》卷三

 

乾隆十六年(1751)

伤数百人

建宁

光绪二十八年(1902)

噬人至百余多

民国《建宁县志》卷二七

 

 

 

 

 

 

 

 

 

西

鄱阳

顺治十一年(1654)

一村中至食人百余

同治十一年《饶州府志》卷三十一

 

乾隆二年(1737)

计伤三百余人

靖安

康熙二十四年(1685)

伤人六百余

同治九年《靖江县志》卷十六

永新

康熙二年(1663)

四乡死者百余人

同治十三年《永新县志》卷二十六

 

雍正二年至乾隆七年(1724~1742)

死者近千人

德安

康熙 五十五年(1716)

食男妇百余人

同治十一年《德安县志》卷五十三

婺源

嘉靖十七年(1538)

死伤男妇二百余口

民国十一年《重修婺源县志》卷七十

上犹

嘉靖二十三~二十五年(1544-1546)

虎食五六百人

同治七年《南安府志》卷二九

 

万历二十九年(1601)

受伤及死者五六百人

光绪元年《南安府补正》卷十

 


 

 

四、明清东南虎患是盲目垦殖山区引发的生态灾难

 

东南地区南高北低,北部和中部为平原,南部为丘陵山区,山区的面积约占全区70%以上。这里,地属亚热带,气候温暖,树木茂盛,野生动物众多,自古以来,一直是虎的良好的栖息之地。

尽管虎生性凶残,但上古时期虎并未威胁人类的生存,相反人们还将虎视为农业生产的保护神,每年冬季蜡祀时,虎还是人们祭祀的重要对象之一,其原因就是虎能食野猪,起到保护庄稼的作用。《礼记·郊特性》中便有“迎虎,为其食田豕也”的记载。

宋代,东南地区由于人口的繁殖和北人的南迁,原有耕地已不敷应出,出现了“田尽而地,地尽而山,山乡细民,必求垦田,犹胜不稼”的情况。(王祯《农书》)山区开始被不断开垦,随之,虎患也跟着出现。不过当时东南山区的开垦,还是在缓坡和浅山地带,发生的虎患次数还不多。

明清时期,人口激增。据统计,宋徽宗崇宁(1102~1106年)时,东南地区人口为1500万,明嘉靖时增至2312万,比崇宁时增加了54%,清嘉庆时,人口猛增至13606万人,比宋时增加了8倍,比明代增加了5.4倍[3]。人口的大量增殖,需要大量的耕地来维持生计,这时的山区,浅山、缓坡早被开发,人们只能从浅山走向深山,从缓坡走向陡坡,从而形成了对山区大规模的深度开发,垦殖的规模扩大到整个丘陵山区。

为了解决耕地不足,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中期以后,清政府也一再提倡垦山,并制定政策,给予许多优惠。乾隆五年(1740年)发布谕令:“各县生齿日繁,地不加广,穷民资生无策,……凡边省内地,零星地土,可以开垦者,嗣后悉听该地民夷垦种,免其升科。”[4]嗣后又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作了规定,乾隆六年准“江省(江西)开垦,如在山巅水涯,高低不齐,或沙石间杂,坍涨不一,及畸零闲土,约在二亩以下者,免其升科。”[5]对福建规定“闽省多属山田,层壘高下,如同梯形,以丘而论,均属零星,彼此合算,方成亩数。嗣后民间开垦,无论水田旱田总以零星旷土,不及一亩,与虽及一亩,而系地角山头,不相毗连者,免其升科。”[6]对江苏的“山头地角,硗瘠荒土,及沟畔田塍,畸零隙地,不成丘段者”,规定“听民种植,无论多寡,永免升科。”[7]浙江省“地窄民稠,凡平原沃野,已鲜旷土”,因此也规定“山头地角,溪畔崖边,间有畸零,不成丘段及从前水冲沙压荒地,人力难施”之地,“永免升科”[8]

这些政策,解除了对贫苦农民进山开垦的束缚,推动了大量农民进入山区进行开垦,从而在清代中叶形成了垦山高潮。

这一时期,玉米和甘薯的传入和传播又促进了山区的垦殖。山区土壤瘠薄,又缺少浇灌条件,很难满足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生长的需要。我国原有的粮食作物肥水需要较多,很难在山区生长。明代中叶以后,从国外传来了玉米、甘薯等作物,这些作物耐瘠、耐旱又高产,适合山区的条件,又能提供大量的粮食,因此很快在东南地区传播开来,成为开发山区的重要作物,对东南山区的开发起了推动作用。清代中叶以后,在上述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东南山区的开发大大加速了,陡坡、深山都先后被开垦。

在闽南山区,“农曩耕于田,今耕于山,……若地瓜,若茶,若桐,若松杉,若竹,凡可供日常者,不惮陡岩辟草莱,藏计所入,以助衣食之不足。”[9]

在湖南、江西交界处,“凡深山穷谷之中,垦种杂粮,既无旷土,亦鲜游民”,“斜坡深谷,大半辟为藷土。”[10]

浙南山区情况也是如此,连远在河南的《光山县志》中说到:“深山穷谷,则专种包粟(玉米),以充一岁之粮”[11],“凡山谷硗瘠,皆垦种番蓣(甘薯)、苞粟(玉米)、靛、果之属,以牟微利。”[12]

在浙西地区“湖郡南西北三面皆山,……外来之人租得荒山,即芟尽草根,兴种蕃薯、包芦(玉米)、花生、芝麻之属,弥山遍谷,到处皆有”[13]

皖南山区“凡峻嶒险峻之处,无不开垦,草皮去尽。”[14]

所有这些记载,都表明,明清时期东南山区的开垦,无论从广度和深度来说,都已到了饱和的程度。

山区垦辟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破坏了植被,使虎失去了栖身之所。江西南城,“虎,当日山深谷暗,所在多有,近今草辟荆披,山民蕃盛,不常见之,”[15]。安徽舒城,“虎,旧日西南之山有之,今日开垦几遍,无藏薮,不常见”[16]。浙江新登“今开垦遍山,虎亦遁踪。”[17]安吉“山乡恒多虎患……自嘉庆以后,人烟笛密,无柴薪可以容身,虎患绝少。”[18]

开山造田,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使东南地区老虎的数量大大减少,分布区域缩小。据统计,明清时期有老虎的州县为197个,经过毁林垦山,老虎的数量大为减少,到当代东南地区有虎的州县,只剩下了44个,即77.7%的州县老虎都被赶跑了(详见表4:《明清以来东南地区的老虎分布》)。东南地区老虎从普通的野兽,变成了珍稀动物,就是明清时期大规模垦山造成的后果,这种局面的出现,当时人是始料未及的,失去栖息之所的老虎,要么逃亡它乡,要么窜入城乡,与人类争夺生存空间,以人畜为食,从而形成虎患。这就是明清时期,出现虎患的重要原因。


 

 

4:明清以来东南地区的老虎分布

省份

明清时期分布

当代分布

江苏

南京、江浦、靖江、吴县、太仓、常熟、震泽、无锡、丹徒、溧水、溧阳、高淳、句容、武进、宜兴、江都、仪征、通州、盱眙、清河、沛县、松江、华亭、南汇、青浦、嘉定、宝山(包括上海市共27市县)

宜兴、南京(2市县)

浙江

杭州、余杭、临安、淳安、嘉兴、嘉善、海盐、海宁、湖州、石门、乌程、分水、长兴、宁波、奉化、象山、镇海、慈溪、余姚、宁海、山阴、定海、绍兴、嵊县、诸暨、上虞、台州、临海、玉环、新登、太平、浦江、衢县、常山、龙游、泰顺、江山、永嘉、乐清、丽水、庆元、云和、宣平(包括43市县)

宁波、开化、杭州、莫干山、丽水、衢州、江山、庆元(按:莫于山在德清县)(共8市县)

安徽

合肥、含山、和州、无为、庐江、庐州、安庆、怀宁、望江、潜山、六安、颍州、宿州、萧县、全椒、当涂、芜湖、繁昌、铜陵、广德、泾县、祁门、休宁、绩溪、歙县、旌德、宁国、青阳、太平、石埭、建德(共31市县)

东至、安庆、黄山(按:黄山在歙县)(共3市县)

江西

南昌、奉新、宁州、靖安、武宁、新建、昭萍、德化、德安、瑞昌、湖口、彭泽、义宁、南康、星子、都昌、建昌、婺源、鄱阳、乐平、德兴、安仁、宜春、分宜、万载、高安、上高、新昌、清江、安义、奉新、靖安、抚州、金溪、宜黄、南丰、泸溪、永新、泰和、永丰、峡江、遂川、永宁、南城、安远、赣县、信丰、宁都、瑞金、石城、南康、上犹、南安、大庚(共54市县)

安远、赣县、泰和、黎川、永修、波阳、九江、瑞昌、武宁、南城、上饶、龙南、信丰、峡江、庐山(按庐山位在九江)(共14市县)

福建

罗源、同安、建宁、建阳、建瓯、邵武、光泽、泰宁、建安、崇安、松溪、南平、宁德、寿宁、霞浦、福安、福鼎、屏南、古田、连江、莆田、仙游、永泰、泉州、永春、德化、安溪、长泰、漳浦、诏安、平和、汀州、武平、连城、长汀、上杭、永安、将乐、明溪、清流、宁化、泰宁、尤溪、大田(共44市县)

尤溪、仙游、安溪、建阳、建瓯、古田、光泽、宁德、屏南、顺昌、大田、永春、厦门、南平、福州、鼓岭、福清(共17县市)

资料来源:

1.   清时期老虎的分布据《中国地方志集成》中的有关府县志统计。

2.  当代老虎分布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主编《中国哺乳动物分布》一书。

 


 

五、一点认识

 

    (一)在中国历史上,虎患不只东南地区有,也不只明清时期有。明清时期东南地区出现如此严重的虎患,那是因为当时人多地少,滥垦山区,严重破坏了老虎栖息、觅食的场所而造成的。所以明清时期东南地区的虎患,从表象上看,似乎是自然灾害,实质上是人类与虎争生存空间所造成的一种人为的灾难。

(二)山地开垦应适可而止,应以不破坏生态为前提。否则物极必反,反过来危害人类自身。恩格斯早已告诫我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19]盲目开垦山地,造成的后果不只是水土流失,首先是造成生物生存环境的破坏,从而引发一系列灾害性的后果。明清时期东南地区出现的严重虎患,便是盲目垦山引发的直接后果之一。可见,在农业生产中,克服盲目性,增强预见性,是预防造成新的自然灾害的重要关键。

 

注释:

[1]虎灾,见民国《长泰县志》卷一;虎害,同治《赣县志》卷五三;虎乱,乾隆《延平府志》卷四十四;虎荒,同治《安吉县志》卷八;虎暴,同治《义宁州志》卷三九

[2]宋正海:《中国古代重大自然灾害和异常年表总集》,广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485页

[3] 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38,甲表82,乙表41

[4]《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二三

[5]《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四六

[6]《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四七

[7]《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五○

[8]《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一二四

[9]乾隆《泉州府志》卷二○

[10]同治《桂东县志》卷四

[11]光绪《光山县志》卷六十八

[12]光绪《处州府志》卷四

[13] 同治《湖州府志》卷四三

[14] 道光《徵州府志》卷四

[15] 同治《南城县志》卷一之三

[16] 嘉庆《舒城县志》卷十二

[17]民国《新登县志》卷十引旧志

[18]同治《安吉县志》卷十二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517页。


 

 

The Tiger-Trouble and Its Relevant Problems in Southeastern China in the Period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Ming Zondian

(China Agricultural Museum, Beijing  100026)

 

Abstract  The Tiger-troubles in this article is an event that tiger leave from mountains to villages for hunting human beings and domestic animals. Those troubles were not recorded in normal history books. After looking for the local records, the author has founded a lot of Tiger-troubles, which happened more widely, more seriously in the period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an before that time.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reason is that the ecological surroundings have been destroyed seriously in the area of Southeastern China.

Key words  Tiger-trouble; The area of Southeastern China; The Period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作者简介]闵宗殿,男(1933-),浙江人,中国农业博物馆研究员,主要从事农业历史方面的研究,编著有《中国农史系年要录》和《中国近代农业科技史稿》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