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华南的耕地及其种类

 

王双怀

 

《中国农史》200002

 

 

 

【作者简介】王双怀,男,1961年生,现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明代华南农业的发展是与土地开发密切相关的。明代是华南土地开发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华南地区曾几次出现开垦土地的热潮,大片荒地被垦辟出来,成为种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耕地。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明代华南耕地面积有了变化,耕地的分布不平衡,耕地的类型也是复杂的。本文拟从福建、广东、广西三个布政使司入手,具体探讨一下明代华南耕地的面积、布局和种类,从一个侧面揭示明代华南农业的发展状况。

 

一、耕地面积

 

  关于明代华南的耕地面积,方志中曾留下来一些数据。这些数据实际上是当时地方所掌握的耕地数量,除“田”、“地”以外,还包括“山”、“塘”在内。从这些数据来看,在明代276年间,华南各地的耕地面积曾发生过一系列变化。

  明代前期,以朱元璋为首的统治者从长治久安的角度出发,积极招抚流亡,鼓励垦荒(注:《明会典》卷17;《太祖实录》卷12、87、179、193。)。在这种情况下,福建、广东、广西三布政使司所辖各府、州、县的耕地面积都比元代有了明显的增长。如福建福州府在元代有田4829.82顷,洪武十四年(1381)增至24809顷(注:正德《福州府志》卷7《土田》。),广东琼州府在元代有田15519.03顷,洪武二十四年增至19856.01顷(注:万历《广东通志》卷59。),广西庆远府在元代有田572.89顷,洪武年间增至2173.43顷(注:嘉靖《广西通志》卷20《田赋下》。)。据明代官方统计资料,当时华南共有耕地486004顷。其中广东耕地最多,凡237340.5顷;福建有耕地146259.6顷。广西耕地相对较少,只有102403.9顷(注:《明会典》卷17。)。在三省所辖各府中,垦田最多的是广州府,有46086.05(注:《永乐大典》卷11907。)。其次是肇庆府,有田38146顷(注:万历《广西通志》卷47。)。居于第三位的是梧州府,有田33365.24顷(注:嘉靖《广西通志》卷20。),然后依次是惠州府、琼州府、柳州府、高州府、雷州府、南宁府、邵武府,垦田都在1万顷以上。垦田较少的府是庆远、韶州、廉州等。在各府州所辖诸县中,广东南海县垦田最多,达26979.68顷,仅次于肇庆、广州、梧州三府。其次是乐昌县、东莞县、高要县、新会县,垦田也都在1万顷以上。垦田最少的县是韶州府的翁源县,只有88顷多一点。其次是韶州府乳源县、琼州府会同县、惠州府长乐县等,这些县份虽比翁源县的88顷多,但是垦田都在500顷以下。

  明代中期以后,华南各地的土地开发仍在继续,但受到内忧外患的严重干扰。这一时期,由于政治黑暗,社会动荡,土地兼并,赋役繁重,福建爆发了叶宗留、邓茂七起义(注:《英宗实录》卷172;《明史》卷10。),广东爆发了黄萧养起义和瑶族、黎族起义,广西也爆发了瑶族、壮族起义。明政府多次调兵遣将,进行残酷镇压。另一方面,倭寇不断侵扰我国海疆,在福建、广东沿海各地进行烧杀抢掠。华南的许多地方在战争中遭到破坏,农民不能正常从事农业生产。土地开发呈现徘徊不前或升沉不定的局面。如福建韶武府永乐十年(1412)有田10066.30顷,宣德七年(1432)减至10065.41顷,正统七年(1442)增至10066.62顷,此后50年,田地数基本未变(注:嘉靖《邵武府志》卷5《土田》。)。据文献记载,这一时期广布政使司垦田数猛降至72324.46顷(注:《明会典》卷17《田土》。)。福建有耕地135166.2顷,居第一位。广西有耕地72324.5顷,居第三(注:《明会典》卷17。)。广东耕地面积尚不知明初广州一府,下降幅度如此之大,不合情理。嘉靖八年(1529),霍韬在编撰《大明会典》时,曾对此提出疑问。他说:“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额田已减强半,而湖广、河南、广东失额尤多”(注:《明史》卷77《食货》一。),“若广东额田二十三万,今存额七万,失额十六万,又不知何故致此也?盖广东无藩府拨给,而疆里如旧。非荒据于寇贼,则欺隐于滑民也”(注:《世宗实录》卷102。)。他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荒据于寇贼”、“欺隐于滑民”。不管他的分析是否正确,广东耕地减少当是事实。这一时期广州府耕地最多,有田89864顷。肇庆府居第二,有田39470.43顷。其次是柳州府有田39014.21顷。潮州府居第三,有田29183.57顷。达到2万顷以上的府有惠州府、建宁府、梧州府、琼州府。达到1万顷的府有汀州府、雷州府、延平府、邵武府。田地最少的府是庆远府,有田2380.2顷;其次是平乐府、南宁府、廉州府、南雄府,田地都在五、六千顷之间,垦田达到万顷以上的县只有东莞、新会二县。垦田最少的县是庆远府的荔波县,有田84.02顷。其次为柳州府的怀远、迁江、洛容,平乐府的永安、修仁等,垦田均不足300顷。

明代后期,华南地区的内忧外患也相当严重,但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外来作物的传入,华南的土地开发开始向纵深发展,耕地面积又有了增加。如广东潮州府嘉靖三十一年(1552)有田29038.78顷,万历二十年(1592)增至36002.69顷。惠州府隆庆六年(1572)有田28933.34顷,万历二十年增加到46309.96(注:万历《广东通志》卷36、41。)。广东耕地数字为256865.1顷,又居于第一位。福建有田134225顷,退居第二。广西有田94020.74顷,仍居第三。以府而府,广州府有田103601.19顷,仍属第一。惠州府跃居第二,有田46309.96顷(注:万历《广东通志》卷36。)。琼州府居第三,有田36753.56顷。肇庆退居第四,有田36175.32顷。其次为潮州府,有田36002.69顷;福州府,有田25182.91顷。达到1万顷的府还有高州府和雷州府。田地较少的府是南雄府和廉州府。以县而论,东莞有田13135.36顷,仍居第一。番禺、新会也达到1万顷以上。田地较少的县是广东琼州府的感恩昌化、陵水、会同等,皆缘不足400顷。

 

二、耕地布局

 

  如上所述,明代华南各地在不同的时期耕地面积是完全相同。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明代华南各布政司、各府、各县的耕地也是多寡不一的。就布政司而言,广东的耕地最多,有明一代,一般保持在23顷到30万顷之间。就府、县等行政建置而言,有些府、县田耕地很多,达数十万亩,有些府、县田地很少,才数万亩,甚至少到数千亩。这说明,明代华南各地耕地分布是不平衡的。

  从现有田地数据来看,华南各府的耕地数字在有明一代曾达到400万亩以上的有广州、惠州二府。达到300万亩以上的有肇庆、柳州、潮州、梧州等5府。达到200万亩以上的有建宁、福州2府。达到100万亩以上的有高州、汀州、雷州、延平、南宁、邵武等6府。达到50万亩以上的有南雄、浔州、韶州、廉州、平乐等府。庆远府始终未超过50万亩。

  各县耕地面积的差别也很明显。耕地曾达到200万亩以上的县有1个,即广州府的南海县。达到100万亩以上的县有5个,即:广东惠州府的归善、海丰、博罗、广州府的增城,潮州府的揭阳、潮阳、海阳,肇庆府的德庆、阳江,南雄府的保昌,雷州府的海康,琼州府的琼山;福建兴化府的莆田,福州府的福清,清宁府的浦城、建阳;广西桂林府的全州、永福、阳朔,南宁府的永淳、宣化。达到30万亩以上的府有31个。即广东广州府的三水、清远、香山,肇庆府的四会、新兴、泷川、高明,廉州府的合浦,琼州府的文昌,潮州府的饶平,雷州府的遂溪、徐闻,韶州府的曲江,惠州府的龙川、河源、长乐;福建邵武府的邵武,建宁府的建安、崇安、瓯宁,兴化府的仙游,汀州府的长汀,漳州府的龙溪,福州府的古田;广西梧州府的苍梧、郁林、藤县、博白,柳州府的融县,桂林府的兴安和灵川。达到10万亩以上的有广东潮州澄海,肇庆阳春,广州龙门,惠州永安,琼州儋州;福建汀州宁化,福州闽县,漳州龙岩、漳浦,延平尤溪,泉州惠安;广西梧州北流,寻州桂平等,少于5万亩的县有广西柳州府的怀远、迁江、洛容,平乐府的平和、永安、修仁,庆远府的河池、天河,广东韶州府的乳源,琼州府的感恩、昌化、陵水及福建建宁府的寿宁等。少于1万亩的县有庆远府的荔波等。

  如果我们把明代华南各府的耕地数字和各县的耕地数字综合一下,即可看出明代华南耕地最多的府是广州府,耕地在7万顷以上,最多时达到10万顷。其次是惠州府、肇庆府、柳州府、琼州府、梧州府,耕地都在3万顷。再次是建宁府、福州府,耕地在2万顷到3万顷之间。耕地最少的府是雷州府,还不足300顷。其次是庆远府、平乐府、南宁府、韶州府、廉州府、南雄府等,耕地均少于1万顷。耕地最多的县是广州府的南海县,有田26000多顷,其次是韶州乐昌、广州东莞、广州番禺、肇庆高要等,耕地均在10000顷以上,耕地较少的县是庆远荔波、韶州、翁源、柳州怀远、迁江、洛容、乐平、永安、韶州乳源等,耕地都在300顷以下(注:以上数据,参见弘治《八闽通志》、康熙《福建通志》、万历《广东通志》、雍正《广东通志》、嘉靖《广西通志》、万历《广西通志》、康熙《广西通志》及天一阁所藏明代华南方志。)。这说明,明代华南的耕地主要分布在今广东珠江三角洲、潮汕平原、东西江中下游、海南岛、福建闽江流域及广西北部一带。今广东北部、福建西北部和广西大部是明代华南耕地面积较少的地方。

耕地的多少与自然条件有关,与土地开发的力度也有很大的关系。一般说来,山区里耕地少,平原上耕地多;开发力度小的地方耕地少,开发力度大的地方耕地多。这是常理,勿庸赘言。珠江三角洲、潮汕平原、东西江中下游地区、海南岛、闽江流域和广西北部一带耕地之所以较多,是因为这些地方地势较为平坦,可耕地本身较多,在明代又得到了较大的开发。至于广东北部和广西大部耕地面积较少,则主要是因为这些地方地形复杂或开发不足。明代福建的垦殖率在7.4%至8.1%之间,广东的垦殖率在7.8%至8.5%之间,广西的垦殖率在3.1%至3.4%之间。垦殖指数最高的地方是福建兴化,为22.64%。其次是广东南雄,为15%左右。此外,广东肇庆、潮州、雷州三府,福建福州、建宁、邵武三府的垦殖率也比较高。

 

三、耕地类型

 

  华南地区地貌复杂,自然条件有一定的特殊性。华南人在开发土地的过程中因地制宜,创造出了许多富有地方特色的土地利用方式,从而形成了一些不同的耕地类型。明代人在统计耕地时,一般将耕地分为“田”、“地”两种。如万历《建宁府志》卷13载:弘治五年,建宁府“官田地山塘园通共一千五百一十八顷五十四亩九分五厘二毫。内田一知四百八十三顷一十六亩一分八厘八毫,地一十七顷三十五亩一分六厘四毫……民田地山塘园二万五千三十顷三十八亩八分三厘毫。内田二万二千六百二十九顷七十三亩六分二厘八毫,地七百六顷七十二亩七毫”。这是大的分类,实际上“田”和“地”分别包括着一些不同类型的耕地。比如,福建漳州府所属各县的耕地有“洋田”、“山田”、“洲田”、“埭田”、“海田”五种(注: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4《漳州府·田赋》。)。广东广州府香山县耕地有“坑田”、“旱田”、“洋田”、“咸田”、“潮田”五种(注:屈大均:《广东新语》卷2《地语·沙田》。)。广西的耕地亦有“大堰田”、“小堰田”、“车灌田”、“塘水田”、“泉水田”和“旱田”等不同的名目。这些耕地都可纳到水田和旱地两个大类中云。

  水田是华南地区最主要的耕地类型。明代华南各地水田主要分布在江河沿岸、冲积平原、洪积平原、海积平原及山间盆地,名目繁多,不一而足,概括起来主要有洋田、围田、沙田、垌田、涂田、柜田、架田和圃田等等。

  洋田是分布在大河中下游平原上的水田。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漳州府》条中说:“平旷沃衍,恒得水泉灌溉者为洋田”。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地语》中说:洋田分布于“沃野平原以得水源之先者为上”。可见洋田是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很好的耕地。明代华南的洋田多在珠江、韩江、闽江等大江大河的三角洲地带,面积相当广大,在当时的各种水田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是当时华南最主要的耕地形态之一。

  围田是在大江大河下游的冲积平原、三角洲平原或海滩上开的有围堤环绕的水田。冲积平原、三角洲平原和海滩上的土地容易受到洪水或海潮侵袭,“筑土作围以绕田地可以防止水灾,保证丰收。因而从唐代开始,华南人即有修筑围田之举(注:曾昭璇:《岭南史地与民谷》,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34~140页。)。明代华南的围田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高田处堰堤,低田用圩岸”(注:嘉靖《广东通志》卷26。)已成为当时土地开发的常规。在广东,“围垦进入高潮”,围田“成为河谷平原地区的主要土地类型”(注:司徒尚纪:《广东文化地理》,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3页。),珠江三角洲一带出现的规模较大的围田即有南海县的良凿围、筲尻围、波湾围、茶步围、良安围,顺德县的白驹围、大成围、大洲围,新会县的天河围,清远县的石角围、长岗围,高要县的景德围、丰乐围等等。总面积达10000顷以上。围田土壤肥力较高,是种植水稻的理想场所。明人王圻对围田评价很高,他在《三才图绘》中说:围田可旱涝保收,“虽有水旱,皆可救御。凡一熟余,不惟本境足食,又可赡及邻郡,实近古之上法,将来之永利,富国富民,无越于此”。

  沙田是在三角洲新冲积成的平原、洼地上开辟的水田。这种田地并不是因为土质多沙而得名的。明人王圻曾对沙田进行过解释,他说:沙田“或滨大江,或峙中洲,四围芦苇骈密以护堤岸。其地常润泽,可保丰熟”,“或中贯湖沟,旱则平溉;或傍绕大港,涝则泄水。所以无水旱之忧,故胜他田也”(注:王圻:《三才图绘·地理》卷16。下同,不注。)。沙田一般位于三角洲的前沿地带,远离村镇而靠近大海。“农以二月下旬偕出,沙田上结墩。墩各有墙栅二重以为固。其田高者牛犁,低者以人秧莳。至五月而华,名曰田了始相率还家。”“七、八月时,耕者复往沙田塞水,或塞篊箔,腊其鱼、虾、蟮、蛤、螺、蛙之属以归。……禾既获,或贮墩中,或即舟载以返。盛平时,海无寇患,耕者不须结墩,皆以大船载人牛,合数农家居之”(注:屈大均:《广东新语》卷2《地语》。)。沙田的大量出现,是明代华南土地开发的新动向。沙田种植的关键在于排水防咸。各地沙田因开辟时间有早晚的差别而有高沙田、中沙田和低沙田的差别,但均以种稻为主,人工植被景观基本上是相同的。

  垌田是分布在盆地、丘陵、台地上的水田。这种田地在华南出现较早,到明代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大抵福建、广东、广西各地均有分布,由于这种田地地势较高,因而引水灌溉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明代华南各地的大部分灌溉工程都是配合垌田而修建的。桐田的质量一般不如洋田、围田和沙田,但数量大,分布广,因而也比较重要。直到现在,垌田仍是华南地区比较重要的耕地类型之一。

  涂田在有些地方被称作“埭田”和“潮田”,是在海滩上筑堤围海而开辟的水田。潮水所泛泥沙积于滩涂,面积大小不等,上有碱草丛生,经过改造可以耕种。涂田“初种水稗,斥卤既尽,可为稼田。”涂田很容易受到海潮的破坏,故涂田开成后,一般在“海岸筑壁或树立椿橛以抵潮泛”。这种田地也易受到旱灾的威胁,故多在田边“开沟以往雨潦。旱则灌溉,谓之甜水沟。”据说涂田产量相当可观,“其稼收比常田利可十倍”。

  柜田在形制上与围田相似,但规模比围田要小。这种田地有一定的优越性,“便于耕莳,若遇水荒,田制既小,坚筑高峻,外水难入,内水则东之易涸”,可种植生长期较短的水稻以及各种果树杂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因则成为比较常见的土地利用方式。

  架田即葑口,其法“以木缚为田丘,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加上而种艺之。其木加田丘随水高下浮泛,自不淹浸”。架田古已有之,不自明始,但在明代得到了推广。明代华南耕地较为紧张,人们在不为围垦的同时,也注意到发展架田。因而江边湖岸常有架田出现。架田一般种植生长期短,产量高的优质水稻。但这种田地面积极小,故在华南的土地类型中所占比重很小。

  圃田是种植蔬菜水果的田地,因常需浇水,故亦归入水田之列。随着城市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明代华南圃田有扩大的趋势。圃田与其他田地有所不同,“其田缭以垣墙,或限以篱堑”,实行精耕细作。“外周以桑,课之蚕利,内皆种蔬。先作常生韭一二百畦,莳新菜二三十种,惟务多取粪壤,以为膏腴之本。虑有天旱,临水为上;否则量地凿井,以备灌溉。地若稍广,又可兼种麻苎果谷等物,比之常田,岁利数倍”。

  华南地区的耕地以水田为主,但因华南多册,旱地也占有相当的比重。现在福建旱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19.2%;广东旱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25%(注:《福建农业资源与区划》,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1990年,第3页;《中国农业全书·广东卷》,中国农业出版社,1994年,第8页。)。明代的情况大体上也是如此。从有关资料来看,明代华南的旱地主要有坡地、梯田和山栏地等。坡地数量不小,但资料不多。这里只简单地讲一下梯田和山栏地。

  梯田是在坡上是按照等高线开辟的阶梯状田地。严格地讲,梯田并非都是旱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还是水田。因为梯田修在丘陵和高山上,旱地居多,故列入旱地类中。王圻在《三才图绘·地理》卷16中说:“梯田谓梯山为田也。夫山多地少之处,除磊石及峭壁全负不毛,其余所在土山,下自横麓,止至危巅,一体之间,裁作重磴,即可种艺。如土石相半,则必叠石相次,包土成田。又有山势峻极,不可展足,播殖之际,人则伛偻,蚁沿而上,耨土而耕,踏坎而耘。此山田不等,自下登陟,俱若梯磴,故总曰梯田。上有水源,则可种秫粳。如止陆种,亦宜粟麦。盖田尽而地,地尽而山。山乡细民必求垦佃,犹胜不稼。其人力所致,雨露所养,不无少获”。这段话对梯田作了很好的概括。明代以前,华南地区就已经有了一定数量的梯田。明代在开发山区的过程中,梯田的面积较前有了明显的扩大。这一点在前边已经有所涉及,此处不再赘述。

  山栏地即畲田,是华南少数民族地区常见的一种土地类型。畲田起源甚早,初期实行“刀耕火种”。唐宋文献中均有对畲田的记载。明代华南少数心笔地区有了较大发展,畲田的数量随之增加。在耕作方法上,有些地方仍然保留着“刀耕火种”的传统。如明人顾岓在《海槎余录》中讲:“黎俗,四月晴霁时,必集众砍山木,大小相错,更需五七日,酷烈则纵火,自上而下,大小烧尽成灰,不但根于无遗,土下尺余,亦且熟透矣。徐徐转锄,种棉花又曰贝花。又种旱稻,曰山禾。……连收三四熟,地瘦,弃置之,另择它所。”但许多地方已改修梯田,不再用这种方法耕种。这一转变是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发展的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