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用火与人类本身同时起步论
卫斯
人类用火的历史到底有多久?至今许多考古学家还在探索这个问题。19世纪70年代,亨利·摩尔根在研究这一问题时,由于考古资料的缺乏,他只能根据当时澳大利亚人和大多数利尼亚人当中所存在的民族志资料,把人类开始用火的时间,定在中级蒙昧社会时期,即始于鱼类食物的获得(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或中石器时代之初)①。人们对人类用火的历史还停留在几万年的时间概念上来认识。1927~1957年,在北京周口店猿人文化遗址掘得了大量的木炭、灰烬和燃烧过的土块、石块、骨头和朴树籽,以及在比“北京猿人”稍早的周口店第13地点发现的灰层和烧骨后,从而扩大了人们的视野,改变了人们对人类用火在时间概念上的认识。贾兰坡、吴汝康先生研究这些资料时指出:“人类用火并非自‘北京人’时代开始”②。在那时,北京猿人已经有了长期的用火经验③。这样一来,就把人类用火的历史推到了55万年以前。
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人们又相继在法国和我国境内发现了大量的早于“北京人”时代人类用火的新证据。据笔者所知:1960年在法国东南部马赛不远处,工人们爆破筑路时,从一个叫埃斯卡的山洞里,发现了被认为是欧洲最古老的用火遗迹——木炭、烧石、灰烬,地面上还有五处直径达90厘米的红烧土遗迹,该遗址距今可达100万年④。1960年,贾兰坡先生同王建先生在山西芮城匼河文化遗址调查发掘过程中,曾发现烧鹿角及哺乳动物的肢骨。匼河文化遗址用古地磁测定距今69万年以上⑤。1961年及1962年,山西省博物馆在距匼河遗址3.5公里的西侯度文化遗址发掘时,曾“发现了一些颜色呈黑、灰、灰绿的哺乳动物的筋骨,鹿角和马牙。呈灰绿的马牙还炸裂成碎纹,和北京人遗址的被烧过的骨头和牙齿并没有什么两样,经过化验也证明是被烧过的”⑥。“用古地磁初步测定西侯度遗址的绝对年代距今至少也有180万年”⑦。“1966年,在陕西蓝田公王岭含蓝田人头骨化石经古地磁测定距今100~80万年⑧前的堆积中,也发现有黑色物质,经化验,全为炭质,有少数较大的炭粒肉眼可见,考古学者戴尔俭等认为:“这种炭可能是人类使用火时,树干或树枝等未充分燃烧,后被流水搬运至适当距离而形成。”⑨“1971年夏天,贵州省博物馆在桐梓县九坝公社云峰大队的岩灰洞里,发掘猿人化石和其它脊椎动物化石、石器的同时,还发现了几块炭屑和烧骨。”⑩根据他人对岩灰洞猿人骨化石与北京猿人骨化石的比较研究,岩灰洞猿人生活的年代与“北京猿人”生活的年代大体相同或略早⑾。1973年夏天,贵州省汪家寨煤矿地质科,在水城县艺奇公社的硝灰洞里,发现了灰烬、哺乳动物化石。次年,经贵州省博物馆发掘,在所留存的宽10、深03~1、厚01~07米的堆积中,获得旧石器材料50多件,灰烬层厚达015米,其中含有很多烧骨、烧石和一定数量的哺乳动物化石。该遗址的年代为中更新世⑿。1973年冬,在云南省元谋县上那蚌村含元谋人化石产地发掘时,不仅从地层中找到了元谋人制造的石器,而且还发现了大量炭屑。这些炭屑多搀杂在粘土和粉砂粘土中,少量的还夹在砾石透镜体里,炭屑沉积达3米之厚。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炭屑常与哺乳动物化石伴生,有的化石骨片上还有人工痕迹,炭屑中最大的炭粒直径可达15毫米,小的也有1毫米左右。在发掘时,经随意抽样测定它的分布密度,在4×3厘米的平面上,1毫米以上的炭粒达16粒之多⒀!贾兰坡先生研究这个问题时指出:“有理由认为是人类用火的最早证据,比用自然界的野火的燃烧来解释更有说服力。”⒁元谋猿人生活的年代距今170万年左右⒂。
这些资料表明:人类用火的历史可以由55万年、69万年、80万年、100万年、150万年、170万年逐步推进到180万年以前。还可以往上推吗?且慢!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继上述发现之后一些学者们是怎样看待人类用火问题的吧。
1975年12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自然辩证法》杂志登载的李炳文、胡波撰写的《人类的继往开来》一章中的第三节《人类在用火中最终脱离动物界》中曾经有这样一段话:“从人类的发源地看,不论是亚洲的,还是非洲的,都离赤道不远。‘南方古猿’几乎都住在非洲赤道的地方。70万年前的‘爪哇猿人’也住在炎热的印尼,要是没有火,人类能在温带和寒带呆下去吗?”“北京猿人为什么能生活在接近北纬40°的地方?因为他们是最早用火的祖先之一。”⒃
为了证明“北京猿人”是人类用火的最早祖先之一,李、胡二位还从猿人脑容量的变化过程中寻找证据来说明这一问题。他们在同文中写到:从理查得·李基1972年东非卢多尔夫湖以东发现的280万年前的一个“南方古猿”的颅骨来看,当时的脑容量是700毫升。到“爪哇猿人”只增加了100多毫升,为855毫升。在这200万年中增加很少,平均每1万年增加不到1毫升。可是到了用火的“北京猿人”,脑量就迅速增加到1043毫升。平均每1万年增加10毫升。再往后,平均每1万年增加10多毫升⒄。
就李、胡二位主张,人类用火的历史无论如何是不能突破70万年大关的。但是,前面我们所引的如此重复的重大发现,只能是种种假象的存在吗?不!绝对不是!笔者详细征引资料的同时,不在于仅仅说明它们本身的存在属于事实,更重要的是想通过它们来探索未曾被人们揭露的历史。
世界上,过去一切未曾定案的历史,一旦在考古学方面获得证实,那么,它就应该得出自己应有的结论。根据本文所征引的考古资料,是不是就可以对人类用火的历史下一个结论呢?似乎不行!因为就目前发现的人类最早的用火证据,还没有人在客观事实上与理论上做出过合理的解释。从多数学者研究人类用火的方法看,一般都受“人类用火自熟肉始”这个观点的影响。不错!人类用火,的确与人类食肉的历史具有一定关系。因为人类的祖先是猿猴。猿猴是基本吃素的。远古之初,猿猴不仅尝不到肉的美味,而且害怕肉的腥味。要吃肉,必定先狩猎,猎物有肉还得先烤。要烤必定用火,但是准确一点说,人类用火是从熟食开始的,用火烤肉则是狩猎开始以后的事了。如果把人类用火与人类制造工具,开始狩猎联系在一起分析的话,人类狩猎的开始至少可以作为人类开始用火时代的下限。就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所有旧石器而言,绝大部分与狩猎有关。尤其是一些最古老、最粗笨的石器,分析其使用价值更是与狩猎有关。以旧石器中的砍砸器和刮削器为例,谁敢肯定它们与狩猎没有关系?假若说这种工具与人类狩猎没有直接关系(或者说不能用于狩猎),起码还存在一种间接关系,用砍砸器和刮削器制造木矛、标枪之类进行狩猎,这能说它与人类狩猎没有一定关系吗?再进一步分析,谁敢肯定任何一件有使用痕迹的刮削器或砍砸器没有对猿人猎取的动物进行过解剖?谁也不敢、谁也不会去做这些违背科学的事。既然如此,把狩猎工具的出现,作为人类用火的最晚标志也是不过分的。笔者认为:如果某一古文化遗址,只要发现有猿人留下的狩猎工具,虽未发现其它用火证据,我们亦当肯定:这里的猿人当时已经开始用火。
人类用火时间的下限找到了,那么其上限在什么时候呢?因为问题是围绕“人类用火与人类同时起步”这个论点而展开的。既然是讨论人类用火,便不可能超越人类本身的生存年代。作为一种新的观点,新的理论提出来,那就必须搞清问题本身的来龙去脉。
前面已经提到,人类用火的确与人类食肉的历史具有一定的关系。但是,求实地看问题,人类用火熟食,起初并不是最先熟肉。关于人类是怎样吃起熟肉来的,美国有这样一个传说:有次原始人遇到火灾,火灭后,便去看那些烧死的动物,用手一摸,觉得很烫,手本能地缩到了嘴边。于是,舌头舐到了手上的肉汁,觉得味道不错,从此便吃起熟肉来了。现在,不管任何一个考古学家,都没有摆脱人类用火自熟肉始这个观点的影响。我们可以想象,在原始人生活的最初年代,一场火灾烧死的仅仅只是几只动物吗?而大面积的森林和自然植被遭受破坏而残余下来的能够被人们食用的东西是少量的吗?各种植物的果实和根块,经火烧烤后所散发的香气难道原始人就不知道去品尝吗?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里曾经说过:“自有人类以后,智力便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因素。人类很可能从极早的时代起就把动物列入其食物项目之内。从生理结构上看,人类是一种杂食动物,但在很古老的时代,他们实际上以果实为主要食物”⒅。众所周知:采摘植物的果实,挖刨植物的根块,比追捕动物容易得多。而在原始社会之初,猿人怎么不优先架火烧烤那些随手可得的植物果实与根块,而一定要追捕那些不易获得的动物呢?熟肉固然好吃,但猿人在第一堆野火上加放柴草燃烧时,所烤的食品绝不可能是动物的躯体,而有极大可能是某种植物的坚果或根块。那么,猿人是什么时候开始吃熟肉的呢?前面我们已经论述了这个问题,即以狩猎工具的出现为标志。但我们如此强调人类熟食的对象是植物的果实和根块,而不是动物的躯体,这是不是意味着要把人类用火的历史提到人类本身历史之前——即提到人类制造工具之前呢?否!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最早石器,是1968~1972年肯尼亚博物馆考察队在肯尼亚卢多尔夫湖东部地区几处石器文化地点所发现的51件砾石工具,其年代在261万年±26万年以前⒆。贾兰坡先生指出“现在世界上所有已发现的石器都没有代表最早人类首创的资格。人类的第一把石刀还得到更古老的地层中去找。”他还说:“如果有人问我人类的文化到底有多久,我建议到300万年的地层中去寻找。”⒇可以推测,最早的工具是仿照比较合用的天然物造出来的,而且是一种万能工具,砍、砸、切、削都靠它。而这种万能工具在我们的考古学家手里还没有得到。因此,这种万能工具与人类用火的关系我们也还没有弄清。笔者曾经为人类第一次用火立过一个标志:即第一个猿人寄希望于他们面前的野火永远不灭。在即将熄灭的野火堆上加放第一把柴草,这便是人类用火的开始。如果说猿人起初只知道在一堆似灭未灭的热灰中烧烤食物,而从未在这堆野火炭灰中加放过柴草,那么,这并不能算作人类用火的真正开始!
话再说回来,人类用火与人类制造工具究竟有什么关系?刚才我们提到人类制造的最早工具是一种万能工具,既能砍砸,也能切削。人们为什么要制造这种万能工具呢?它与人类用火的开始有没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大家认为,人类用火,起初主要是用以熟食,既要熟食,就要燃料,人类的第一把石刀恐怕就是为砍剁柴草而制造出来的。所以说人类用火是与人类本身同时起步的。恩格斯指出:“劳动创造了人。”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制造工具,“没有一只猿手曾经制造过一把哪怕是最粗笨的石刀。”也可以这样说:没有一只猿手曾经在即将熄灭的野火堆上加放过一把柴草。人类用火实际是与人类本身同时起步的。
从人类开始向第一堆即将熄灭的野火加放柴草开始,到人类开始向第二堆即将熄灭的野火加放柴草,这期间不知道要经过多长时间,因为在某一猿人群活动的地区之内,不可能天天、月月、年年都有自然火灾的发生。因为每次火灾的发生,都是一种偶然现象,这种偶然现象包括两种情况所造成:一是天火;二是地火(天火包括雷电之火与流星之火,地火包括火山之火与磷化之火)。猿人遇火以第一种情况为多。但是天火(主要指雷电之火)有时一年几次,有时几年一次,或者几十年,几百年都不可能发生一次。虽然猿人寄希望于野火不灭,在火堆上加放柴草,但也许一堆野火持续不了几天,便可能被大自然熄灭,甚至在几小时内,一堆熊熊燃烧的烈火也可能被随之即来的暴风雨扑灭。这样,猿人奋力捕捉的动物就失去了烧烤的保证,一些必须经过烧烤,方能食用的植物果实、根块就无法食用。猿人仍然战胜不了大自然的魔力。他们一次又一次就地保存火种,但每次都被暴风雨夺走了。猿人在挣扎中生活,在搏斗中前进!“水火不相容”这个道理大概在猿人之初便懂得了。为什么这样说呢?比如:一场暴雨过后,一堆经过雨淋或雨水冲刷的似乎已经熄灭的灰堆,还可以在几小时或几天后从它们燃烧的灰烬堆里冒出缕缕青烟。这是什么原因呢?猿人在探索这一问题时,便可以发现水浇火灭,避水加柴,火种便可以继续燃烧。起初,为了保存火种,一群猿人很可能对野火实行过就地保护,即可能在大雨大风来临之前,在火堆周围堆放石块,或者在火堆上添加较湿的柴草,覆盖树叶等。但是,这样做仍然逃脱不了大自然的魔爪,每次保护,总有保护不住的一次,经过无数次地反复,人们在大自然夺走他们火种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火种可以搬迁,即一场大风可能将一块正在燃烧的小木炭块搬迁几米,几十米、甚至几百米。落地之后,只要那里燃烧的条件成熟,新的火苗便可能从这里窜起。猿人既然希望熟食,就想到了更有利地保存火种,怎样才能更好地保存火种呢?大自然无数次搬迁火种的现象,对猿人也是一个逐渐启发的过程,猿人在获得了搬迁火种的多次失败过程中学会了管理火种。从“北京猿人”的用火水平来看,已经发展到固定用火的高级阶段,即能理想的管理火种。有人对“北京猿人”用火情形作过这样一段描述:“他们把火放在通顶的洞口,使缕缕青烟通到洞外。他们在用火时,加盖干柴,不用时,铺上一层湿土,就象我们封火炉一样”。为了保存火种,由经验丰富的老人看守火种。万一熄灭了,就向临近的原始群体借火。如果我们把人类用火简单地分为几个阶段,那么,第一阶段:猿人开始在野火堆上架放柴草,开始熟食各种植物的果实,根块;第二阶段:猿人开始就地保存火种,遇风雨之前,在火堆周围堆放石块,加盖较湿的柴草、树叶,狩猎的萌芽开始出现;第三阶段:开始火种搬迁;第四阶段:固定用火,猿人能够巧妙地管理火种。从前面我们征引的资料来看,卢多尔夫湖猿人生活的年代属于人类用火的第一阶段;西侯度猿人,元谋猿人生活的年代属于人类用火的第二阶段;埃斯卡尔猿人与蓝田猿人生活的年代,属于人类用火的第三阶段;北京猿人与岩灰洞人、硝灰洞猿人生活的年代属于人类用火的第四阶段。
综上所述,人类用火与人类本身同时起步的论点是正确的。不过,笔者学识浅陋,希望更多的专家及同行共同探讨,以求新见。
注释
①⒅参见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新译本,商务印书馆,1977年8月版。
② 参见《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第一册,“附录”贾兰坡:《北京人的古居》。
③ 吴汝康:《中国古人类学三十年》一文,《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第18卷1期,科学出版社1980年1月。
④⒀ 周国兴、张兴永:《火的化石》,《化石》1977年第2期。
⑤—⑨⒁⒇ 参引贾兰坡:《从人类起源问题谈到我国近年来的重大发现》,《史学月刊》1980年第1期。
⑩⑾⑿ 曹泽田:《贵州发现重要古人类化石和用火遗址》,《化石》1976年2期。
⒂ 综合报道:《我国古人类和第四纪研究获新成果》,《化石》1976年第4期。
⒃⒄李炳文、胡波:《人类的继往开来》,《自然辩证法》杂志1975年第4期。
⒆ 陈德珍:《地上最早的人》,《自然辩证法》杂志1974年第1期。
(此文原载《中国文物报》1988年11月11日第三版,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