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起源的几种理论的探讨
卫斯
研究农业发展史必须搞清楚农业的起源问题。目前,在学术界主要流行的有四种理论:1宗教活动说;2“垃圾堆”理论;3气候变更说;4生态关系说。但是,还没有人系统地从理论上对农业的起源问题作过探讨。下面先介绍四种理论的主要内容,然后逐项展开讨论。
1宗教活动说认为:农业的起源是由宗教活动引起的。因为,在古代人的宗教仪式中,祭品是一项重要的内容,为了保证祭品来源的稳定与可靠,人们就选择了不会伤害人类的野生动物来驯养,这些野生动物一般具有生殖能力高、适应性强、食性粗劣、食源普遍等特点,并且在祭祀完毕后,能被活人享用。于是猪、狗、羊、牛等野生动物便首先被驯养起来了。饲养家畜必须有充足的饲料,因而植物的驯化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现实表明:凡是人类食源的植物,都可以作为家畜的饲料。人工种植的作物既适合人的需要,也适合家畜的需要,这不是某种巧合,其间有着深刻的联系。坚持这种学说的人,一般都认为畜牧业是农业起源的先锋,并且引用了摩尔根的话:“谷物的栽培似乎极有可能首先是为了饲养家畜的需要而发生的。”
2“垃圾堆”理论。为什么人们想到翻耕土地并实行播种呢?这是一个不太容易回答的问题。目前最主要的农作物大多数都是一年生的,而且只是在疏松肥沃的土壤上才容易成活和茁壮成长。以此为据,坚持这种理论的人认为:现代农作物的祖先可能是生长于疏松、肥沃土壤上的草类,为了适应时刻变化的自然环境,它们绝大多数是一年生的,而且显然要比生长在坚硬贫瘠土地上的同类作物繁茂得多。在古代,具有疏松肥沃土壤的地方,只能是位于当时半定居人类住地的附近。于是,一些生长好的、距离近的野草,就优先被人们所认识、所采集,当然也就可能优先地被驯育。所以,疏松肥沃的土壤,适应植物的生长,就被作为一种农业传统继承下来。
3气候变更说。这是一些欧洲科学家的观点,他们强调气候变更在农业起源中的作用。在欧洲,原来有大量的森林,为狩猎及采集者提供了充分的食物。后来,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森林面积越来越小,供应人类生活的天然食库愈来愈少,迫使人们不得不改变狩猎和采集的取食方式,逐渐把农业作为又一种谋生之道。
4生态关系说。由于许多原始文化所发掘出的墓葬中,人体、植物种子和日常生活用具,常常伴随在一起。这对于研究农业的起源,又提供了另外一类的佐证。如在对西南亚一系列发掘地点进行考证之后,考古学家提出了一种假说,认为农业发生是人与作为其食物的动植物之间生态关系缓慢变化的结果。一旦人们熟悉了他们每日所取食物的来源之后,农业的发生便成为注定的事件。
作者本人坚持的是第四种理论,为了从理论上对“生态关系说”提供依据,作者主要就前三种理论作一些浅显的分析。
把“宗教活动说”的主要观点概括起来,饲养家畜是为了保证祭品来源的需要;驯育植物是为了保证饲养家畜饲料来源的需要;因此,这就证明,畜牧业是农业起源的先锋。但是,坚持这种学说的人,没有仔细地去考虑人类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起初作为其食用的主要之物是野生植物的果实、块茎,而不是野生动物的肉。这样,我们就有理由认为: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在驯养动物之前早已掌握了经常采集的每种野生植物的生理特点和生长环境。人们将禽畜用之于祭祀,应该是原始畜牧业兴起之后的事。这就不禁使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人们在驯化某种野生植物的时候,会不会先是为了自身生活的需要,尔后再作为饲养家畜的饲料呢?如果说某一植物的驯化仅仅是为了饲养家畜而产生的,那么,在当时的生产水平之下确是不可思议的。
坚持这种学说的人,没有考虑农业起源的酝酿过程是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发生的,没有考虑原始宗教发展到什么程度才把肉食作为祭祀的必需品,原始农业初具规模是在什么时候。事实上有古老的宗教,并不一定有古老的农业,以法国南部拉塞尔洞发现的手拿牛角主持宗教仪式的妇女浮雕和奥地利温林府(Willendeif)洞中的石灰石女体雕像为例,它们都是欧洲旧石器时代后期的作品,可是在这些地方并没有发现有任何一种农作物的栽培历史超过了世界上该种农作物的栽培历史。相反地在亚洲、美洲、非洲等地却发现了公元前6000~前9000年的农作物标本。从我国河南郑州裴李岗出土的石镰和石磨盘以及河北武安磁山等新石器时代早期出土的农业工具和粮食标本已有八九千年的历史来看,也说明农业的起源与宗教活动没有多大关系。
坚持这种学说的人,为了给自己的理论提供依据,竟把畜牧业说成是农业起源的先锋,并且引用摩尔根先生的话来作佐证。可惜他们没有将摩尔根著作里的另一段话也写出来,即:“人类很可能从极早的时代起,就把动物列入其食物项目之内。从生理结构上看,人类是一种杂食动物,但在很古的时代,他们实际上以果实为主要食物,在那个时代,他们是否积极地找寻动物作为食物,这一点只有付诸猜测了。”(见《古代社会》中译本,1977年8月第一版,第19页)而事实上,畜牧业和农业的起源谁先谁后的问题,考古资料早已作了农业在先,畜牧业在后的回答。农业的起源起码比畜牧业兴起要早2000年以上(但这并不排除人们在畜牧业已经发展起来之后,才对某一尚未驯化的野生植物加以驯化)。人们认识和掌握某种可食性野生植物的生理特点及生长环境要比掌握一种可食性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容易得多。可以断定,要完全掌握某一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必须有一个过程,仅仅靠狩猎过程中的接触是远远不够的。驯养的前提,必须建立在人们所猎取的活的动物十分富裕,不需要马上杀吃的基础上。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拿出自食之物的残留部分(粮食之类)来饲养这些动物。于是人们就逐渐掌握了这些动物与人的共食性。这就是为什么人工种植的作物既适合人的要求,也适合家畜的要求的根本原因。
另外,在原始农业尚未出现之前,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对自然的认识能力也会逐渐提高。为了更有效地采集某种野生植物的果实、块茎,就必然会有目的地对该种野生植物的生长条件和环境加以培养性的保护(起初是防御其它野兽的糟害)。实际上,农业的起源就孕育在这一简单过程之中。此时,甚至还不可能有粗陋的石斧、石刀等等。
关于“垃圾堆”理论提出的问题,应当是古代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人们才加以重视的东西。并不是当初就对农业起源起促进作用或决定作用。事实上,人们开始驯化野生植物,并不是因为人们对某种野生植物在疏松、肥沃土壤中生长得繁茂旺盛感兴趣,而是由于在长期采集食用和观察某种野生植物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某种野生植物已成为其自身生活必需品的结果。考古资料所得的结果表明:即使在原始农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情况下,人们还不会把肥料——“垃圾”,送到自己的田园里去。比如仰韶时代,人们已开始利用窖穴储藏粮食,在平地建造房屋,农业生产已初具规模,但他们却把废弃的垃圾一层一层、几米乃至成十米地往上堆,或填到沟壑里去。就我国发掘的几处著名新石器时代遗址:西安半坡遗址、河南仰韶遗址、山西夏县的西阴遗址都有大量的灰层堆积。没有发现任何一处“灰坑”或“灰堆”被人们用作农田肥料而清理。说明人们当时还没有认识到这种“垃圾堆”的作用。所以“垃圾堆”理论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垃圾堆”理论的提倡者提出:为什么人们想到翻耕土地并实行播种的问题,作者认为,这同样和人类长期采集野生植物的果实、块茎有关。人们为了谋生,不仅采摘地上的野果籽实,而且挖刨地下的野生植物块茎。在挖刨过程中,肯定仍有挖不干净的块茎埋在土里,或者在挖刨过程中将周围的其它草本植物(能够食用的)籽实碰落,无意识地翻埋在挖刨过的土壤里。这些籽实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发芽生长、开花结果。当人们再次在这里采集或挖刨同类果实或块茎时,就会发现这一不寻常的现象,并且会发现在挖刨过的土壤里生长的植物比近旁原生的同类植物要旺盛得多。久而久之,无目的的挖刨,就会变成有目的的挖刨,无意识地碰落翻埋,就会变成有意识地“播种”。当原始农业出现之后,翻耕土地进行播种就是很自然的了。
关于气候变更说,实际上把农业的起源当作一种偶然现象来看待,这是不科学的。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气候的变更,可能对欧洲地区的农业起源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不是主导作用。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人们干预自然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如果早期的欧洲人只靠狩猎生活,没有采集这一活动为农业起源作准备,那么无论气候上发生多大变更,欧洲的农业也不会
随之而发生。
(此文原载《农史研究》第4辑198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