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寺遗址出土“七足镂孔器”的命名及用途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卫 斯
2003年12月24日《中国文物报》在头版报道了“安徽尉迟寺遗址发现造型独特的七足镂孔器”的重大发现,附图展示了三件完整的七足镂孔器的照片。报道称:“七足镂孔罐形器是尉迟寺遗址继鸟形‘神器’出土以后又一件带有神秘色彩的陶器”。
一、关于“七族镂孔器”的命名及“七足”的寓意
“七足镂孔器”底部附加的7个锥形足其用途不是起支撑作用的,这一点,发掘者在报道时已经言明:“虽然7个锥形足的长度大致相等,但由于附加在圜底部位,足的长度高低有错,可见不是一件平地放置的器物”。既然7足不是起支撑器物作用的,在没有对这种器物的具体用途作出分析以前,和已知“七足”并非是“足”的情况下,将此器命名为“七足镂孔器”显然是不妥的。
从此器的外形和用途来讲,笔者认为:它应该叫“七族列枪”,简称“族枪”。为什么这样讲,我们不妨从这件器物的外观入手来分析一下:如果去掉该器底部的“七足”,我们可不可以把它当作一个颈上人头来看呢?“七足”可不可把它当作七支直立的标枪枪头呢?标枪是原始民族狩猎的常用武器之一,而且延用时间很长。是一种长、短距离皆能发挥作用,杀伤力很强的武器。假若如此,这七支标枪头直立于人头之上其寓意又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这件器物是形象与抽象巧妙结合的产物。“颈上人头”代表的是整个尉迟寺聚落所有的“人”。“人头”之上直立的七支标枪,是抽象后的再形象,为什么这样讲,因为这七支看似标枪的东西,它不仅仅代表的是标枪,而表现的是尉迟寺人“七族”共同举枪的姿态。从尉迟寺人的社会形态来看,当时已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人们对“七族”的概念已经确立,即:上追至曾祖,下延至曾孙。“七族”共同举枪,象征着整个部族团结一致,齐心降妖驱魔所列的阵势。《诗·郑风·大叔于田》云:“叔在薮,火烈具举”;“叔在薮,火烈具扬”;“叔在薮,火烈具阜”。“火烈”指的是持火把的行列,古代“烈”通“列”。笺:“列人持火俱举,言众同心。”列人持火俱扬,列人持火俱阜,也同样表明众人同心协力。在这里,《大叔于田》中描绘的是众人高举火把共同狩猎的宏伟场面。而“七族列枪”的抽象造型,正是尉迟寺人神化后的整个部族列人持枪俱举,列人持枪俱扬,列人持枪俱阜,在火神面前驱魔降妖阵势的象征。“七族列枪”它是“火师”跳神时手中舞弄的一件法器,其作用就相当于萨满教巫师在跳神时手中舞弄的“神矛”,故而简称其为“族枪”。
二、“族枪”腹中部三个等距镂孔的作用
“族枪”腹中部3个等距镂孔,笔者认为,它是为火师手臂伸进“族枪”腹部以后,便于其手指抓举定位而设置的。笔者作过这样模仿,用一件和“族枪”结构相同、大小一样的器物(不论材质)做实验,通常情况下,火师只要用大拇指和无名指两个指头插进其中两个镂孔,使食指和中指稍弯屈顶住“族枪”内底即可随意舞弄此法器。那只需要两个孔,为什么要设置三个孔呢?这主要还是从使用者操作方便角度考虑,因为不管“族枪”器口是在转动的情况下,还是在不动的情况下,火师的手随便伸进去,其大拇指和无名指就能很快找到两个孔,这就是三孔等距的优越性。同时从外观上看,也体现了“族枪”整体结构的完美性。从“族枪”颈部的开口大小和颈的长短来看,在火师跳神过程中,由于“族枪”作为火师手中一件法力无边的武器要来回在火中刺杀妖孽,所以为防止烧伤火师的手臂,此器的敞口、长颈正好起到了保护火师手臂的作用。
三、火在尉迟寺人实际生活中的作用与火神在其心目中的地位
尉迟寺遗址考古发现的种种迹象表明:五千年前的尉迟寺人不仅拜火为神,而且在制陶用火方面水平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尉迟寺遗址发现的最大一宗文物是17排(组)68间红烧土排房。房子单间面积小的三、四平方米,大的二十平方米以上,这些房子全部是木质网状框架结构,外面涂抹泥巴,整体烧烤而成。这样的房屋冬暖夏凉,坚固美观。著名古建筑学专家杨鸿勋先生在实地考察了尉迟寺遗址的红烧土排房后指出:这个近五千年前人类文化遗址中的红烧土排房是我国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史前建筑遗存,是原始人烧制的最大、最硬的一件陶制品。尉迟寺遗址聚落中心约1300平方米的大型广场,也系人工用红烧土粒铺垫夯实而成,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约10厘米。尉迟寺人刀耕火种,具有发达的农业,同时还在附近的森林去狩猎,到周围的河里去捕鱼,烧制陶器是他们的主要手工业。由此可见,火在尉迟寺人实际生活中的作用是巨大的!
拜火为神,敬祀火神,在原始社会的原始部落里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相传我们中华民族的先祖炎帝,曾以火为象征,自为火师,并以名官。《左传·昭》十七年云:“炎帝氏以火为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国语·周》中云:“火师监燎,水师监濯”。可见我们中华民族拜火为神已有很久的历史。因为火不仅可以熟食,给人温暖,抵御寒冷,防御野兽,免去人们对黑夜的恐怖,帮助人们刀耕火种。同时,顷刻间它又能给人们带来灾难,烧毁人们的住所,或者使人家园附近大片有野兽的森林化为灰烬。火的威力是神奇的,使人们所难驾驭的!她的喜、怒、哀、乐,所作所为,只能听从火神的指令和安排。印度最古的宗教经典《梨俱吠陀》中,歌颂火神“阿耆尼”占有很大的篇幅,这说明古代印度对火神的崇拜是十分盛行的。解放初期,我国云南景颇族的生产力水平还处在刀耕火种阶段,当其用竹片或木头磨擦的火种去烧地时,就要请巫师向火神祈祷。由此推断:尉迟寺人在烧造红烧土排房的过程中,由火师向火神频繁祈祷是必然的,因为烧造“排房”要用大量的木材,其点燃后可能燃起冲天大火,其景象无论在白天或者是在晚上都是十分壮观的!而且整个过程需要十天半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为了保证“排房”的烧造成功,起初,火师在监燎的同时,就要不断地向火神祈祷,在“族枪”未出现以前,火师跳神时是用刀具或弓箭作为法器来回刺杀和驱赶妖孽的。“族枪”是火师跳神所执法器的一种新产品。事实上,不仅仅是烧造排房要向火神祈祷!陶窑点火前也要向火神祈祷!开垦农田燎荒时也要向火神祈祷!甚至在入住红烧土房屋前也要向火神祈祷!
四、“族枪”产生的时代背景
五千年前的尉迟寺人对宗教信仰是十分崇拜的,这一点在尉迟寺人捐弃红烧土排房的过程中已充分表现出来。从考古发掘的结果来看,尉迟寺遗址的红烧土排房每一排(组)倒塌后的红烧土堆积都非常规整,而且这种现象在每排房基清理之前都是一样的平整。对于这种现象,一般学者都认为:这些房子在毁坏过程中只有经过了有意识的掩埋,才会出现平整和有规律的堆积。如果是自然过程的倒塌,其堆积表面应该出现高低不平的现象,倒塌的范围也不会如此规整,应该说,当时的宗教意识和宗教力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王吉怀先生在分析尉迟寺史前红烧土房屋的废弃原因时指出:尉迟寺人当时“生活在一个非常浓厚的宗教环境中,对一切自然现象都会感到不理解,房子里经常死人,便给原始人埋下了不可抵御的阴影而产生畏惧感;其次当时的儿童死亡率很高,从墓葬的统计来看,儿童墓葬已占到墓葬总数的85%,这可能是一场瘟疫带来的后果。所以,原始人认为不但房子不能住,而且原来的生活器具也不能使,因此,房子被人为的废弃后集体搬迁,先民们也只能再一次‘择吉地而营之’了”。
瘟疫是什么?在原始人的脑海里,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妖孽。况且人们当时是住在红烧土房子里的,从远古时代起,人们就一直认为火是红色,红烧土房即为“火房”。在尉迟寺人的心目中,“火房”有火神保佑,应该能抵御一切灾难,防止一切妖孽作祟,是最神圣、最安全的住所。然而在火神的保佑下,儿童仍连续死亡,妇女、老人也经常得病,火师几经跳神,手中所执原来刺杀妖孽的法器(刀具或弓箭)已经不灵了,降伏不了那些暗中伤人的妖魔鬼怪,所以火神指令:迅速发明一种法力无边的新式武器,故而一种集七族之智慧与威力的新式法器------“族枪”,在火师与族人集体智慧火花的碰撞下就诞生了。从时间上讲,“族枪”诞生于尉迟寺遗址的龙山文化时期,距今四千多年。从意识形态方面讲,它是宗教文化的产物,是与火神崇拜分不开的,同时也是生产实践和生活实践的产物。
( 此文载《中国文物报》2004年12月17日第 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