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甲骨文材料看商代的养狗业

卫斯

         商代有素称发达的家畜饲养业,养狗就是商代家畜饲养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本文试就甲骨文中的有关材料结合考古学方面的其它发现对商代的养狗业作一些探讨。探讨的内容基本上分两个方面:一、商代养狗业的发展状况;二、狗在商代的用途。

        为了使大家对我们所研究的问题能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未接触正题之前,不妨对我国商代以前的养狗历史作一简单的回顾。

         根据动物史的研究,狗是人类最早驯养的一种家畜,可能在农业出现以前就有了,狗的特性是机敏而又怯弱,同时又不结群,因而它最早与人类接近而成为“伙伴”。狗的祖宗在北方是狼,在南方除了狼外,还有几种豺,狗是它们杂交的后裔。达尔文认为:在狗种的进化中,人工选择起了重要的作用。总的讲,狗种的产生与人的经济用途,即狗的“职业”有关。最初,狗是单纯做肉用的,是原始部落的食物。目前从我国北方新石器时代遗址或墓葬里出土的家犬遗骨来看,我国养狗的历史其时代可以早到距今7000~8000年左右,因为在河北磁山、河南新郑裴李岗都有发现。大多数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有家犬的遗骸出土。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遗址墓葬也大都有家犬的遗骨出土,值得提出的是在山东胶县三里河出土的狗形 #(M267∶1)造型逼真,生动地表现了我国新石器时代的家犬的特征,西北地区的马家窑、马厂和齐家文化的遗存也均有家犬遗骨①。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由于原始农业的不断发展、粮食生产的逐步增加,狗作为一种主要家畜在商代的畜牧业中占有显著的地位。

         狗在商代称犬,甲骨文中有“犬”字,作“〓”(《甲》1023)或“〓”(《甲》2928)形。“视犬之字,如画狗也。”50年代初期所发掘的郑州商城遗址的9个祭祀坑中,每坑埋狗6~23只,平均每坑10只②。1976年在安阳小屯西北发掘的妇好墓中,曾发现有6只狗随葬③。1969年至1977年在殷墟西区发掘的939座墓葬中,就有339座墓中有狗殉葬,占所发掘墓总数的1/3强,不少墓中还殉狗2只以上④。另外,甲骨文中有这样一个字:“ $”,其甲骨体“〓”(《后》2367)作双手捧犬形,这是殷人用全狗祭祀的活画像。据我初步统计,卜辞中用狗进行各种祭祀活动的记载大约有200多条⑤。下面仅举数例:1“兹氏……二百犬”。(《续》2175)
2“弗矴天四犬”。(《戬》338)
3“辛巳卜□贞埋三犬、 (五犬、五彘、卯四牛、一月”。(《前》733)
4“其宁风、三羊、三犬、三豕”。(《续》2153)
5“卜今日 (于黄面二犬二豕”。(《金》639)
6“贞今日 (三羊、三豕、三犬”。(《乙》3429)
7“贞 (犬卯……羊”。(《续》1476)
8“贞 (犬三”。(《乙》6915)
9“巫帝一犬一豕”。(《人》3221)
10“贞何帝一羌二犬、卯一牛”。(《乙》2639)

        殷人这样大量地普遍地将狗用于殉葬和祭祀,不正说明了商代养狗业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吗?

         商代的方国中,有以犬为名的。有卜辞:“己酉卜贞。萑往征犬。弗其禽;十月”(《铁》181),其中的“犬”字就是一个方国的名字。这说明某方国以养犬闻名于世,故殷人称他们为“犬”国。由此可见,商代养狗业的兴旺发达。正因如此,狗在商代也是有专门的饲养圈的。郭宝钧先生考证说:殷商时“牛圈于牢、羊圈于 0,犬圈于矱,豕圈于家……”⑥。甲骨文中的“矱”字作“〓”(《粹》960)形,从〓从犬,《说文》所无此字。专家们考证,这是犬圈和一个地名的专用词,为什么以“矱”作地名,这大概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某地地形外貌象犬圈,故称为矱,就象现在我们称某地为“老虎嘴”、“牛头岭”一样,实因其地形外貌象虎嘴、牛头。另一种情形可能是某地专门建造过犬圈或某地犬圈很多,故人们称它为矱,就象现在我们称某地为“狼窝”、“蛇洞”一样,实因那里为狼、蛇栖身之地才那样称呼。总之,殷人养狗确有专圈,不然犬圈——矱在字的造型上为何区别于牢、 0、 6。同时犬无矱管,祭祀杀牲和殉葬时一次怎么能征服那么多狗呢?

          为了保证殷王室的日常祭祀和食肉,商王还设专职人员管理养狗事务。甲骨文中以犬名官的例子很多,比如:“犬侯”(《续》522;《前》6517;《京》4777);“犬征”(《京》4877;《存》11857;《卜》53);“犬中”(《粹》935);“多犬”(《续》2241;《乙》5329);“犬”(《林》2266;《京》4407;《京》4408)等等。专家和学者们根据卜辞中记载的情形分析,认为这些以犬名身的官员主要任务是管理田猎并参加征伐⑦。不错,卜辞中记载的情形是这样,但值得提出的是,这些以犬名身的官员无论管理田猎或参加征伐,都离不开猎犬或战斗犬的配合行动(下面我们将谈到狗在商代所具有的猎犬职能和战斗犬的职能)。同时这些猎犬或战斗犬非经专门训练和饲养才能使用,那么训练和饲养这些猎犬、战斗犬的人又是谁呢?不可能是犬侯、犬征、犬中、多犬自己,那他们在狩猎和军事征伐中如何指挥这些猎犬和战斗犬配合行动呢?众所周知,狗有一显著的特性,即最听主人的使唤,在殷墟所发掘的不少墓葬中都发现有颈系铜铃的狗随葬⑧,这难道不可以说明这些狗与墓主人在当时社会中的关系与地位吗?由此可见,就是在商代的殷正百辟(殷正百辟:即指商王朝直接统治地区——内服设置的官吏)中也有养狗、戏狗之风,为什么商代的养狗之风这么盛行呢?下面我们再谈谈狗在商代的用途。

          我们现在通常用“狗肉不上盘”来比喻某人或某物品质低下,不能登大雅之堂,实际生活中也不用狗肉待客作菜。但在商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狗肉与马、牛、羊、豕等肉比较是属于上等的,甲骨文中“献”字作“〓”(《前》8112)好象在〖FJF〗飌〖FJJ〗里蒸狗,用以表示其用途⑨。《说文》曰:“献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礼·曲礼》下:“凡祭宗庙之礼……鸡曰翰音,犬曰羹献”。这说明在马、牛、羊、鸡、犬、豕六畜中,犬肉为上,不然殷人杀牲祭祀,献奉祖神,为何不把马、牛、羊、鸡、豕的肉列为上品呢?献字的右半部为何不从马、从牛,或从羊从隹从豕呢?有人说,青铜器时代,古代北非的奴隶制国家迦太基,曾把烤狗肉当作一种美味佳肴10。其实,说这话的同志没有研究我国商代对狗肉的制作方法,仅从甲骨文中的“献”字看,我国商代对狗肉的制作,除了烤作以外,起码还有蒸、煮等做法。

         商代大规模的养狗不仅仅在于狗肉能吃,狗皮能穿、能铺、能盖。也不在于专门为了祭祀和殉葬,更重要的是狗还具备以下五种职能:
(一)猎犬的职能:甲骨文中的臭字作“〓”(《前》5474;《明》2354),犬形上加鼻形,说明殷人早已懂得了狗的嗅觉最灵敏11,《说文》曰:“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正因如此,殷人大量将狗用于狩猎。根据郭沫若等人的研究,殷商时代,“黄河中下游还有不少森林、草地和河湖沼泽,是供渔猎和采集的场所,……奴隶主贵族往往采用焚烧草木以逐出野兽,而后采用合围聚歼的方式,进行大规模的狩猎。”“不少地方还被划为商王和各级贵族的狩猎禁区。”12商王对一些重要猎区设官管理,并派出侦察野兽行迹的人员——“犬”,带上猎犬进行侦察,一旦发现猎物,便立即向商王报告。甲骨文中狩猎的“狩”与“兽”字同,作“〓”(《甲》2186)、“〓”(《铁》391)“〓”(《拾》68)形,康殷先生解释说:此字是用“猎犬、猎叉、网的混合形”13,是用“必要的兽猎设备以代表复杂难象的兽猎局面,兽字的原意是兽猎——动词”14。郭沫若说:“狩字古本作兽,可以看出猎犬的使用。”15卜辞中有很多与狩猎相关的记载,例如:
11“……王往狩”。(《合》300)
12“贞王往狩”。(《乙》2352)
13“往出狩”。(《铁》363)
14“狩〖FJF〗〖FJJ〗禽鹿五十又六”。(《前》481)
15丁卯□狩、正禽〖FJF〗〖FJJ〗□鹿百六十三,□百十四,豕十、旨一”。(《后》下14)
另外甲骨文中还有这样一个字“〓”(《甲》615)在卜辞中常与田字连用,作“田〓”(《粹》973)或“〓田”(《人》2047)。康殷先生考证这个字的上半部“〓”为“有有”即“多”16下半部为“ 7”(狺),“ 8”这样的一个字作怎样的解释呢?我认为“田8”或“ 8田”应即为“田 8”的意思,下面我们看看“田 8”与“ 8田”在卜辞中的实际意义,卜辞云:16“从田 8”。(《甲》1763。可释为:某从田猎。)
17“王往田于 8”。(《续》3366。可释为:王往田里打猎去了。)
18“贞,王在丝 8成兽”。〔《续》3404。可释为:贞人占卜后,认为商王在〖FJF〗丝〖FJJ〗(地名)能捕获到成年(大的)的野兽。〕
19“十月在 8”。(《卜》718。可释为:十月狩猎。)1980年《人文杂志》第二期发表的祝瑞开先生的大作《马、牛耕的兴起在什么时候?》曾经对“〓”作过考释,祝先生认为这是双犬拉耒的象形文字,从而提出殷有犬耕之说。我在拙作《关于牛耕起源的探讨》17中曾经对祝先生的主张有所反驳,但没有指出祝先生释“〓”为“犬拉耒”的错误所在。康殷先生在释“〓”时指出:“〓”常为人误视为手执耒形的“〓〖FJF〗謖〖FJJ〗”18,祝先生释“〓”为犬耕之意大概就是犯了这种错误。

(二)战斗犬的职能。卜辞云:
20“己卯卜,率贞令多子族从犬侯扑周,〓王事,五月”。(《续》522)
21“贞令多子族 %犬侯扑周,〓王”。(《前》6517)
22“…贞令犬侯…〓王事”。(《京》4777)

        很明显,上引20~21条卜辞中,只有犬侯带领多子族扑(压伏)周(方国名)的记载,并没有战斗犬配合他行动的记载,但是,犬侯的行动如果与犬毫无关系,商王是不会这样给他加封的。甲骨文中的犬侯二字作“〓〓”或“〓〓”。康殷先生释“〓”字为“象箭射中于 9形的箭棚,如同现在说的箭靶,即目的。……用此中的之形表示善射,引申而为男子的美称”19。所谓犬侯我认为是侯有犬随,不然,犬侯这种官衔在商代是无实际意义的。可能有人不相信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考古发掘的资料中分析:1969~1977年殷墟西区所发掘的166座有兵器出土的墓葬中,其中就有70余座墓有狗殉葬,占该类墓葬的43%还多20,据研究者表明,凡出兵器的墓中人骨皆为男性,他们生前不少人是充当过战士的21。狗随葬战士说明了一个什么问题?在殷墟发掘的有狗随葬的墓中,大家知道绝大多数的墓主人是贵族奴隶主,他们死后用狗随葬是因为他们生前就有狗当随从守卫。死后他们认为进入另一个世界,故而也需要同活着的时候一样有狗随从守卫。狗随葬战士,表明这些战士在生前的活动中曾与狗打过交道,这种交道我认为除了配合战士作战以外不会是别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说,战士墓葬中随葬的狗绝大多数生前参加过战斗,即充当过战斗犬。如果有人对此还表示怀疑的话,我想他如果知道,在古代迦太基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以猛犬组成一个军团参加战争这一事实的话,他也就会相信,在养狗业十分兴旺发达的殷商奴隶制时期,狗通过训练,直接参与战斗将是事实。

        (三)警戒(看家)犬的职能。自从狗与人类结成“伙伴”之后,它就有意或无意地开始为人们担任警戒任务。不过在新石器时代,社会财富的分配还处于原始的共产主义形式。养狗作为一种生产活动与人们生活所发生的实际作用还比较单一,警戒任务让狗来担任还不十分必要,但是到了奴隶制高度发展的殷商时期,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财产私有和社会财富被少数人占有的情形已是构成当时社会的基本特征,少数人即奴隶主和部分自由民为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遭受人为的或自然的损失,就让狗来担任警戒任务。甲骨文中有这样一个字“〓”(《拾》57),专家们考证为“突”字22,《说文》释突,“犬从穴中暂出也。”前面我们提出商代的狗有专门的圈即矱。殷人以突区别于矱暗示着什么呢?从突字的甲骨体字形上看,它所描述的是看家犬在执行警戒任务时的举动,即狗一旦发现动静便突然出穴,狂咬起来。而“矱”字只说明狗在房屋式的圈内,它是一个名词,指的是静物。而突字则是形容一个动物在一个静物周围活动的情形。由此可见,狗在商代曾具有警戒犬的职能,不然,突字在那个时代是不会创造出来的。

           (四)牧羊犬的职能。甲骨文中有这样一个字,“〓”(《甲》3634),有人释为“睝”,属牺牲名,我认为“〓”当释为“睞”,属牧羊犬的专称,因为“〓”的右半部分“〓”在甲骨文中与犬的简化体一样,而与“豕”字的简化体差别较大,若视甲骨文中的“〓”与“〓”分别为豕为犬,很明显,豕尾较短,犬尾较长。同时从殷商时期人们驯狗的经验技术来看,把狗用于看牧是极可能的。传说牧羊犬是由印度狼演变而来的。因为后者有将羚羊和母山羊驱赶到合适的捕获地点的习惯,因此继承了先祖这个习惯的牧羊犬,有管理羊群的独特能力,我国商代的狗种究竟包括几个种属,还很难肯定,至于说我们上面谈到的“睞”是否属印度狼的后裔还很难说,不过,由狗担任看管羊群的任务,在商代是极有可能的,我国现代的牧羊犬很可能就是商代“睞”的后裔。

           (五)走狗的职能,走狗即赛狗。赛狗的习俗在商代比较盛行,从殷墟发掘的许多有狗随葬的墓葬中都发现有铜铃,这些铜铃的出土位置多在犬骨的项圈中。这说明一个什么问题?说明随葬的犬活着的时候脖颈上是带着铜铃的,它们无论是走是跑,脖颈上的铜铃都会发出悦耳动听的声音,正如郭宝钧先生所说:“殷周去古未远,斗鸡、走狗、驰马、射鱼本为狩猎畜牧时代的遗习,犹有若干残余保留在文娱项目中,是可以理解的。”23

         综上所述,狗在商代的用途如此之广,故殷人大量养狗理所应当。从我们征引的资料来看,商代养狗是继自新石器时代以来我国养狗业最兴盛的时代,也是西周迄今3000年来我国在养狗业方面再未出现的绝后局面。商代养狗业在我国畜牧史上占有极其光辉的一页。

注 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
②《郑州商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
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五号墓的发掘》,《考古学报》1977年第2期。
④⑧20 2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第1期。
⑤据日本文学博士岛邦兰编著的《殷墟卜辞综类》中所收卜辞统计。
⑥23郭宝钧:《中国青铜器时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
⑦王宇信:《商王朝的内外职官》,《文史知识》1983年11期:臧云浦:《中国历代官职概述》,《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80年第3期。
⑨11 1314161819康殷:《文字源流浅说》,荣宝斋,1979年。
10兆汝:《最早的家畜》,《博物》1984年第5期。
12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76年。
15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1954年。
17《农业考古》1982年第2期。
22《甲骨文编·突》,中华书局,1965年。
(此文原载《农史研究》第七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