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现 象
游修龄
现代的篮球比赛运动以美国的 NBA(National Basketball Assosiation)
为马首是瞻,NBA的队员不管球艺如何精彩,其先决条件是身高至少在两米左右或两米以上,如NBA球星奥尼尔身高2·16 米,姚明是2·26
米。否则,在运球、接球、传球、截球和投篮上,不可能有任何优势。
篮球的篮圈离地 3·05 米,是固定不变的,这是导致球员的身高不断攀升的根本原因。篮球 队员的身高在
两米以上,只需跃起举手,就取得了贴近篮圈、托球入篮的优势,表演起来,或单手抓球,跃起把球塞进篮圈;或远距离跃起几乎以水平的抛物线飞球入网;或进球后,全身凌空,双手攀挂在篮圈上…种种花样,看得人眼花缭乱,如痴如醉。流风所至,世界各国的篮球队都必须物色两米以上的球员若干名,搭配组成,否则,无法在比赛中取得“制空权”,观众也难以过瘾。即便是全国大学生篮球比赛,各大学上场的球员也都是平日在大学里看不到的高个子,一般的大学生是无缘参与比赛的。
到目前为止,身材最高的篮球队员是朝鲜的李明勋~身高2·35 米,李明勋的身高和篮圈的高度相差只有70
厘米,他只需举手捧球,不必跃起,便可把球放进篮圈。这种可观性,源于观众们以自身的高度与球员的巨大反差中,获得一种惊异和好奇心的满足感,使人人变成了永远的观众,而不敢想象自己下球场玩篮球了。
在欣赏之余,一个问题始终在脑海里反复出现,逼你思考:观看这种篮球比赛,对于观众自身的体育健身有什么鼓励和帮助?没有!人们只能掏腰包买票,观看这种比赛表演,並且成了球迷,把浑身的精力用在呐喊喧哗上,最近姚明的表现很佳,每当他进球,看台上美国的女孩子们拉起横幅,高呼横幅上的字:“姚明,我要嫁给你!”尽管是球迷,也不会想到自己利用业余时间打篮球,体会一下个中的乐趣。
象NBA这种篮球比赛,除了制造无穷无尽的商机,天文数字的进账,分给明星球员以千万、上亿美元的身价报酬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好处和效益?球星们除了拿取高额报酬,生活条件豪华奢侈,令人括目羡慕之外,背后的许多隐患如球龄的短促,一般只能打到三十余岁,而打球中所受的筋骨或内脏损伤,变成终身疾病,退役之后,痛苦不堪,正常寿命缩短…等等,便再也没有媒体和球迷关心了。
在一次偶然的电视片中看到一群侏儒玩篮球比赛,球场设计得小些,特别是篮圈的高度放得很低,大约一米五左右,以便与侏儒们的身高相称。想不到这些侏儒球员们,玩起篮球来,动作的敏捷,跑动的快速,投篮姿势的变化多端,完全不亚于巨人的篮球比赛。
这使我想起,篮球比赛应该同举重比赛那样,划分轻量级、中量级和重量级,把篮圈的高度分为高、中、低三档,参赛的队员也按身高划分,这样一来,任何一档的球员都有可能创造出他们的球赛技能,参赛的人数可以大大普及增加,真正体现出奥林匹克的体育运动精神来,显然比现在的篮圈高度3·05
米一刀切为合理。
试简单地分析一下,身高1·80米的球员,之所以无法同身高2·20米的球员竞争,完全由于1·80米与篮圈3·05 米有1·20
米的差距,而身高2·20米的球员与篮圈只有0·80 米的差距;如果把篮圈的高度从3·05 提高到3·40米,则2·20
米的球员也将丧失他原有的不可一世的优势。同样。如果把篮圈的高度降到2·60 米,则身高1·80 米的球员,完全可以作出与 2·20
米球员一样的精彩表演。道理是如此的简单,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何以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其实,不是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而是这种改变篮圈高度的设想,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操纵下,是一种脱离现实的空想。因为3·05
米这个一刀切的篮圈高度,与不断挑选高个子球员已经捆绑成NBA
或其他篮球经纪商赢利的不二法门,它是绝对垄断性的,决不容许改变的。如果一旦篮圈分高、中、低三档,这种垄断财源便要面临重新分配的局面,任何革新企图都难以突破这种垄断。
篮圈3·05
米的高固定不变,造成的正面效应是可看性强,吸引人欣赏,经济收益巨大。但其背后的负面影响则既不能提高大众的健康水平,又不利于球员退役后的生活。如果把这种现象,取名为“3·05
现象”,抽象为一个术语,则我们可以发现,这个“3·05
现象”其实也存在于篮球以外的其他领域里。譬如,提拔干部规定年龄在35或40岁以下,培养学科带头人的年龄规定在35岁以下之类,在这种框架下虽然可以达到某些预定目的,但其背后的损失恐怕有时还大得多。影视片的“票房价值”,书报刊物的“发行量”,选美的“身高、体重、三围”…等,都可视为“3·05现象”的翻版,都是不可突破的禁区。遗憾的是,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3·05”现象的存在,陷于“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以为这种现象是很正常的。
200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