麋鹿和原始稻作及中华文化
游修龄
(浙江大学 农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9)
[摘 要]麋鹿是生活在沼泽地的动物,原产中国东南沿海及长江流域。古代农民曾利用麋鹿踩踏过的烂泥地,播种水稻,受到启发,后来改用牛力踩踏,产生了踏耕技术。踏耕还传播到东南亚各国。麋鹿是唯一在冬季脱角的鹿,古代人对此用阴阳二气消长和天人感应的思想解释。雄麋魁伟高大,古代人以雄麋象征帝王,以“逐鹿中原”譬喻争夺王位。中国的汉字,许多是以麋鹿为基础演变创造出来的。说明麋鹿对于中国文化有潜在的不可低估的影响。
[关键词]麋鹿;蹄耕;俪;禄
[中图分类号]S-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05)01-0000-00
Relations of Elk with Primitive Rice and Chinese Culture
You Xiuling
(College of Agriculture , Zhejiang University , Hangzhou 310029)
Abstract:Elk that originated in the Southeast coast of China and the Yangtze River Basin are very large deer with big flat antlers living in marshy areas. In ancient times, peasants once made use of the muddy ground where the elk had trampled to plant paddy rice, which later inspired them to make oxen trample ground and give birth to the trampling tillage technology that spread further to the southeast countries. The elk were the only deer whose antlers came off in winter. So our ancestors viewed this phenomenon as Yin and Yang, the two opposing principles in nature, the former feminine and negative, the latter masculine and positive, and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Heaven and Human beings. Moreover, seeking for elk was likened to contend for the throne, for the big and tall male elk symbolized the emperor. And many Chinese characters were coined on the basis of the elk. The above-mentioned shows that the elk are of great potential influence on Chinese culture.
Keywords:Elaphurus davidianus;trampling tillage;li(俪);lu(禄)
麋鹿在中国早期古籍中单称鹿。甲骨文的鹿字,即是麋鹿的象形描绘,突出雄麋的一对大的分叉之角,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和四条善奔跑的腿。现在楷书的鹿字,其上部的“广”,看不出是麋鹿角的变形,下部的“比”还可以理解是四条腿的变形,中间是单侧大眼睛的象形,总的看,还可以使人联想到它与甲骨文的鹿字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古籍中的单词鹿虽即麋,但麋字出现以后,单独的鹿,既可指麋,也可指其他的鹿。
麋鹿的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中译达氏麋鹿。所谓达氏是1866年法国传教士阿尔曼·大卫(达氏和大卫是David的同音异译)在北京麋鹿苑看到麋鹿以后所定的学名。麋鹿只产于中国,大卫是第一个欧洲人看到麋鹿,让世界首次知道中国有这种鹿科动物。确切地说,麋鹿的学名应定作Elaphurus sinensis(中国)才名正言顺,但大卫定名在先,约定俗成,是不好改变的。
麋鹿与原始稻作农业的关系十分密切,同时在中华文明孕育中起有特殊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一、麋鹿与原始农业及蹄耕
考古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表明,北起黑龙江、辽宁,山东,东部的江苏浙江,南到海南的沿海一带,都有鹿角的遗存发现,长江中游的湖南和黄河流域的陕西也有发现。
1956年时,浙江桐乡罗家角村的农民在水田开沟劳动时,发现好些动物遗骨,因为从来没有看到过,误传为龙骨,农民将其拿到中药铺出售,后来越掘越多,中药铺不收购了,转卖给废品收购站,经收购站向文物部门反映,派人去罗家角实地考察,确认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当时因人力不够,没有立即发掘,只加以保护。到1979年才正式开掘,发掘的结果表明,这是一处很重要的新石器时代稻作遗址,时间经测定,距今已在7000年以上,与河姆渡遗址同时略早。出土的遗存物中,有碳化的稻米,及许多动物骨骼,如狗、水牛等,其中即有鹿的骨。经鉴定,是麋鹿和梅花鹿(Cervus nippon Temminck)的角。鹿角是用来制作勾勒器之用。[1](P43-53,图版2)此外,将鹿角加工成的鹿角锄,在陕西长安客省庄、黑龙江宁安莺歌岭、山东大汶口等遗址都有发现。最近(2004年)浙江余姚田螺山发现较河姆渡遗址略早的新石时代遗址,出土的实物较河姆渡更丰富,其中即有大量的鹿角,鹿角中有大而分叉的,有可能是麋角,但要等鉴定的结果证实。
各地新石器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骨中,以猪和麋鹿最多,猪是驯化的家畜,而麋鹿则是狩猎物,反映了原始农业时期狩猎还占很大的比重。
麋鹿与原始稻作农业的密切关系,是与麋鹿的生境条件不可分的,古籍文献上很简单地说麋“性喜泽”或“麋,水兽也。”现代人观察,麋鹿的主蹄宽大,能分开,趾间有皮健膜,侧蹄发达,所以适宜在沼泽地行走,又善游泳,横渡长江,轻而易举。麋鹿是草食动物,取食沼泽地的多种禾草、苔草及鲜嫩树叶。麋鹿所处的这种生态环境,恰好也是种植水稻的适宜环境。
传统农业的稻田要有整齐的沟渠系统,稻田要经过细致的耕、耙、耖,保持水面平整,以利排水和灌水等。但早期的水田完全不同,原始稻田是利用麋鹿践踏过的沼泽地,用来播种(不是插秧),因为那些麋鹿吃剩的叶子草根等都被麋鹿踩踏在泥里了,水和土一片粘糊,民间称之为麋田。《越绝书》中提到:“播种五谷,必以手足,大越滨海之民,独以鸟田。……当禹之时,舜死苍梧,象为民田也。”[2](卷8)东汉的王充认为这种说法是不足信的,他指出“苍梧多象之地,会稽众鸟所居,……象自踏土,鸟自食苹,土蹶草尽,若耕田状,壤麋泥易,人随种之。……又举海陵麋田为例反驳说:“海陵麋田,为象耕状,何尝帝王葬海陵者耶?”王充用“壤麋泥易”形容土壤的糊软。[3](卷四“书虚”篇)所谓海陵麋田,《博物志》有较详细的描述:“海陵县扶江接海,多麋鹿,千百为群,掘食草根,其处成泥,名曰麋耎,民人随此而略,种稻不耕而获其利,所收百倍。”[4](笔者按:“耎”的左旁应加“田”,字库未收。此字音及义皆同软,指泥土经麋鹿踩踏后很松软。)海陵在东汉时属广陵郡,今江苏省泰州一带。《博物志》是一部文献的分类抄编,成书在晋朝,所说的麋鹿踩踏现象是汉朝的记载,当然其时间比汉更早。
20世纪末,在江苏大丰(现在国家三大麋鹿养殖场之一,汉时属广陵郡)附近发掘出土了大批千余年前的麋鹿遗骨,可以证明《博物志》所言非虚。将这些麋鹿遗骨的长度、直径、质量等的数据,与现在繁殖的麋鹿角骨标本进行比较,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
麋鹿的性情温和善良,极容易猎取,它的皮、肉、骨、角(茸)、胎都富有利用价值,这使得麋口不断减少,可以利用的“麋田”越来越少。同时,人口增长促使开辟更多的稻田,将沼泽地改作稻田是首选,在这种情况下,依赖麋耕已经不切实际。先民们显然从麋鹿的踩踏中得到启发,改为利用牛力(水牛)踩踏,把田土踩踏烂糊以后,播种水稻,也可以收到同样的效果。从此,原始的稻作农业进入一个现今已很陌生的蹄耕阶段。
蹄耕,或称踏耕(Trampling tillage)就是驱使十几头水牛同时在水田里来回踩踏,把田土踩糊,然后直播稻谷。蹄耕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即原先有麋耕的地方,曾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它是畜力牛耕以前的一种比较普遍的形式,蹄耕受到麋田的启迪而发明,牛力踩踏更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因而蹄耕陆续向中国东南周边的岛屿国传播。东南麋耕的地区,正是古越族分布地区,古越人在秦汉时即不断向日本移民,更早的时候,百越即已南下到达印尼、菲律宾岛屿,带去了稻作农业和铜鼓文化。踏耕从东南亚的日本九州南部起,经冲绳、琉球、宫古岛等岛屿及台湾,一直向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斯里兰卡、加里曼丹等,都有分布。[5]海南岛的黎族、云南的傣族及泰国也有踏耕。麋鹿与水稻还有这么一段密切的关系,为大多数人们所不知。中国在汉以前,冶铁业都集中在北方,牛力犁耕先在黄河流域推广,然后随着北方农民的陆续南下,把犁耕技术带到南方,才结束了南方的踏耕和火耕水耨的稻作形式。
二、麋鹿生态与陨麋角物候
麋鹿的分布广,数量多,体型高大优雅,逗人喜爱,麋鹿的皮、角(茸)、肉、骨、胎利用价值高,又容易猎取,从而成为前人狩猎的主要对象。麋鹿的一些生活习性特点如一雄配多雌,冬季脱角等,引起古人的注意和联想,古人用阴阳二气解释,如《尔雅翼》解释一般的鹿角如梅花鹿等,都在夏天脱落,为什么麋角在冬天脱落?说“鹿是阳兽,情淫而游山。夏至得阴气而解角,从阳退之象。麋是阴兽,情淫而游泽,冬至得阳气而解角,从阴退之象。”这种描述,初看似属迷信,但是含有深刻的道理。古人知道夏至后太阳的光照逐日缩短,昼短夜长的日子从此开始,意味着日积温逐渐减少,故称夏至是“阳退”之象。冬至后太阳的光照日渐延长,开始了昼长夜短的日子,意味着日积温逐渐增加,故称冬至是“阴退”之象。所以这里的阳退或阴退,可以理解为白昼光照长短的消长规律。生活在北半球的人,对冬至后日照逐渐延长更感关心,因为昼从短转长,正是万物复苏,开始生长,人们的生产生活也随着繁忙起来,一切都充满着希望的象征。白昼刚从短转长的变化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天象,麋却恰好是在冬至解角,成了象征这个转折点的指示动物,这尤其使古人觉得麋的神秘莫测。所以早在《夏小正》中,把“陨麋角”作为夏历十一月的物候指示:
“十一月,王狩;陈筋甲;啬人不从;陨麋角。”
“王狩”是指王者率领众人投入冬猎。筋和甲代表弓箭和兵甲,也即武器(筋是制弓的原料,革是制护甲的原料,陈即陈列)。冬猎是一年一度盛大的举措,借此机会显示军事威力,所以要陈筋甲。啬人是农官,与狩猎之事无关,故可以不从(不参加)。“陨麋角”是羌、藏族语言的词序,主语后置,汉语词序是主语前置,按汉族词序,应作“麋角陨”或“麋角解”。根据现代的观察,证明麋角的确是在冬至时脱落,而梅花鹿、马鹿等都在夏至时脱落。
“陨麋角”是原始的以物候定天时的经验之一,其地位特别重要。雄麋的身驱高大,其角重复分叉,形成巨大的树冠狀,雄伟美观,[6](卷26)象征着髙贵、领袖的地位。这样巨大的角竟然在冬至时脱落,开春后又能迅速重生,与天象的大地回春紧密联系。麋鹿通常在阳历七月份交配,一雄配十雌,怀孕期长达十个月以上(315~350天),故今年的七月交配怀孕,要到来年五、六月产仔,每胎仅产一仔,与人类很相似。而麋角生长之快速,更早引起古人的惊异,南宋沈括说,哺乳的动物,肌肉生长最快,筋次之,骨的生长最慢,所以一个人要到二十岁才骨髓方坚,“唯麋角自生至坚,无两月之久,大者乃重二十余斤,其坚如石,计一昼夜须生数两,凡骨之顿成长,神讯无甚于此,虽草木至易生者,亦无能及之。”所以麋角是“此骨之至强者,所以能补骨血,坚阳道,强精髓也。”[6](卷26)统治者从这种神秘的自然力中产生了以麋象征皇权的强大力量的思想,认为是天人感应的结果。
这种观念来自冬季狩猎时,氏族长(奴隶和封建社会的帝王)率领猎手们守候着观察“陨麋角”的现场所形成。“王狩”之“狩”,从“守”,有守候义,狩猎不是单纯的出击,还要有要耐心的守候。这种观念是如此的深刻而久远,以致用麋鹿象征皇帝的权位,如《史记·淮阴侯列传》:“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裴骃《集解》引张晏曰:“以鹿喻帝位也。”这就是后世成语“逐鹿中原”的来源。《史記·殷本纪第三》说周武王伐纣,纣王兵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纣王登鹿台自焚,是表示与他的皇权(鹿台)同归于尽。
鹿因与原始农业及狩猎的关系极其密切,从而成为人们捕猎取食的对象,使得鹿的数量不断下降。早在春秋时,统治者已经开始兴建人工饲养的麋鹿场,称之为鹿苑,《春秋·成公十八年》:“筑鹿苑。”以供观赏兼狩猎之用,这鹿苑的名称和建制一直保留到清代。
周文王时筑有灵台,台下有很大的灵囿,放养动物;囿中又辟有池沼,以养鱼类,称灵沼。《诗·大雅·灵台》:“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于牣鱼跃。…”据毛传的解释:“囿,所以域养禽兽也。天子百里,诸侯四十里。”说明不单是天子,各诸侯国也有囿,但范围要比天子小些。所谓麀(音you,优)鹿,即雌麋。“麀鹿攸伏”指雌麋很悠闲地生活在囿里,下句重复说“麀鹿濯濯”,笔者认为后句的麀鹿,应是牡鹿之讹,当作“塵鹿濯濯”,意指雄麋长得又肥又壮。雄麋在鹿群中特别高大显眼,诗句里两次提到雌麋,而不提雄麋,是不合实际情况的。只有“麀鹿攸伏,塵鹿濯濯”才更符合灵囿里麋鹿群生活的全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塵”(简化字“尘”)是对甲骨文雄麋的借代,不是指尘土之尘。甲骨文里的“塵”是麋下加“一竖一横”,是雄性生殖器的象形。[7](P188)甲骨文时期的字形尚未规范化,同样表示雄性生殖器的,可以作“一竖一横”状,可以作“土”形,也可以作“且”形,因楷书里没有一竖一横的字符,这里暂且从土形。在甲骨金文里,凡是要标明动物雌雄性别的,都在该字旁加上雌性符号“匕”,或雄性符号“土”,如雌羊可写成羊旁加匕,雌狗在狗旁加匕等,最后都统一为牛旁加匕的“牝”和加土的“牡”,作为修饰语,放在中性词前,称牡羊、牡鹿、牡马或牝羊、牝鹿等,不再使用专门的麀或塵了。
皇家园苑里养麋,供观赏、看麋角陨和行猎的制度,历代都有记载,不一一列举。这个制度一直延续到清代。清代的乾隆皇帝对麋角陨还有一段误会,不妨附带提一下。麋是统一的书面语,有些地方的称呼则不同,《汉书·地理志下》说“山多麋麈(注:此字必须用四号字,如用五号,便变成塵字)。”《说文》释麈为“麋属”是正确的。这麈是麋的东北方言。据徐珂《清稗类钞》的解释:“麈,亦称驼鹿。满洲语谓之堪达罕,产于宁古塔、乌苏里江等处之沮洳地。……俗称四不象。”[8]乾隆是满人,只知道堪达罕即方言的麈,不知道麈即麋。乾隆曾在南宛亲自观察麈的陨角是在冬至,便认为古籍上说的陨麋角在冬至是麈之误传,曾下令对顺治二年(1645)颁行的“时宪历”(乾隆时因避弘历讳,改称“时宪书”)给予纠正。直到清末,才在严章福的《‘说文校议’议》中指出“今之麈,即《说文》之麋;今所谓麋,即《说文》之麈。”乾隆可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
到19世纪末,北京南苑(现称麋鹿苑)还饲养着两三百只麋鹿,1894年永定河泛滥,洪水冲坏了皇家猎场围墙,部分麋鹿逃散被猎食。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剩余的南苑麋鹿被掠往欧洲,至此中国境内再无麋鹿。直到1985年,英国将人工繁殖的部分麋鹿送还给中国,现在,我国已将麋鹿分别放养在北京南苑、江苏大兴和湖北石首三个国家级的保护区里,通过自然繁殖,恢复了这一频临灭绝的原产中国的麋种,现在,麋鹿种群的数量累计已超过了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