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吃:食物与文化之谜》

——谈当下译著的一些翻译问题

游修龄

 

       《好吃:食物与文化之谜》(以下简称《好吃》)是一本翻译的科普读物,作者是美国的马文· 哈里斯(Malvin  Harris1985),译者为叶舒芜和户晓辉(山东画报出版社,2001)。这是一本对世界各国各地不同民族的不同饮食爱好和习惯,如法国人嗜吃马肉,美国人嗜好牛肉,绝对忌吃狗肉,回教人严禁并厌恶猪肉,亚洲和欧美不少国家的人民爱吃猪肉,许多民族喜食各种昆虫,甚至一些原始的人种还保留人吃人的习惯等。本书用生动的文笔,对人类饮食文化的演变和分化,何以如此相同又何以相差如此之大,用跨越多学科诸如营养学、农学、畜牧学、生理学、医学、遗传学、人类学、环境生态、考古学等等相互结合印证的方式,进行多视角的综合分析,给予解答。译者在序言中用:“饮食人类学:求解人与文化之谜的新途徑”概括,文笔生动,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在当前世界经济的不断融合一体化,带来不同文化尤其饮食文化的交流和冲撞时,人类何以有如此巨大的饮食习惯差异?通过本书增加了我们对人类饮食文化的新的解读。

        遗憾的是,在阅读过程中,时不时会碰到一些翻译上的硬伤~常识性的错误,脑子要作点转弯和推敲,才弄清楚误译的原因,不免挫伤了一口气往下读的兴趣。我所碰到的误译,大约可分以下几方面:

        人名的误译。

        例如第二章第11页说:“苏联人还是要赶上美国人,从尼基塔·库斯尼科夫(Nikta  Khrushchev)的‘我们要埋葬你’的讲话开始,苏联尽全力增加粮食作物的生产量,并以大量从国外进口谷物作为补充,要在肉食和牛奶的生产上,赶上美国。”这苏联的 库斯尼科夫’是谁呀?从括弧內的英文拼音,也拼不成‘库斯尼科夫’来。显然这‘库斯尼科夫’是‘赫鲁晓夫’之误,括弧內的英文拼音也同俄文赫鲁晓夫的拼音符合。我随便问正在我旁边的一个大学生,你知道赫鲁晓夫吗?他说知道。现在的大学生,在赫鲁晓夫时代还没有出生呢,也知道赫鲁晓夫其人,本书的译者却有此疏忽,令人难以理解。

       又, 71页说:“由牛、山羊和绵羊所传播的最危险的疾病是炭疽热(anthrax)。这是在鲁易斯· 帕斯陶(Louis  Pasteur)于1881年发明炭疽疫苗以前,在欧洲和亚洲的畜与人之间都很流行的疾病。”凡是知道一点微生物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国的巴斯德(1822-1895)是近代细菌学的奠基人。译者显然不知道巴斯德其人,只按字面拼音,译作帕斯陶,变成大家都不熟悉的陌生的法国细菌学家。

       重要人物的译名,必須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如果碰到一个世界著名外国名人,就随便给一个中名,置已经通行的译名不顾,结果会导致一人多名,令读者不知所从,扰乱了历史人名的理解和历史知识的正確传播。又,第68页说:“犹太教法师犘西· 梅莫尼德斯(Moses  Saimonides)的时代,他在12世纪…  梅莫尼德斯…”在这大段的文字里多次提到梅莫尼德斯,与所附的英文  Saimonides 不合,显然是 Maimonides 之误,这是属于校对疏忽,没有及时更正。同时,‘梅莫尼德斯’最好也应按《辞海》的译名,作‘迈蒙尼德’(1135-1204)为好。

         物名的错译。

        如第八章第173页提到中国人喜食的昆虫种类时,说:“中国人直到最近还食蚕蛹、蝉、蟋蟀、大型水栖甲虫Lethorus  indicus,臭虫、蟑螂和飞蛆。”这里面的 蚕蛹、蝉、蟋蟀、蟑螂等都可以理解,唯有这“臭虫”和“飞蛆”,真令人不可思议,中国人怎么会吃臭虫?臭虫体形很小,躱在床角缝里,找也难找到,怎么能大量捉到并作为食物送往嘴巴里吃?这“ 臭虫”凭常识可以肯定是英语stinkbug 的误译,因为按字面上看,stink 是臭气,bug是小虫,那末,stinkbug 当然是“臭虫”了。译者不知道英语的stinkbug 就是中国人所称的蝽象,因为绝大多数的蝽象都会从臭腺里释放臭气,故通常人们都称之为臭蝽,民间称“臭大姐”,是一种为害苹果的重要害虫,臭蝽的体形有蟑螂那么大,数量多,容易获取。又,所谓大型水栖甲虫Lethorus  indicus,经请教昆虫学专家,承告知,译文的学名拼写有误,应作Lethocerus  indicus,中国昆虫学文献译“负子蝽”的一种,也曽有人译“桂花蝉”,因容易与蝉类混淆,现在已不采用。    

        至于蛆,是蝇类幼虫的专称,从卵里孵化后,蛆期约三四星期,便羽化为蝇。蛆的特点是全身柔软,靠蠕动移动身体,怎么会长趐膀飞行呢?由于“飞蛆”没有附拉丁学名或英名,教人无法从猜测到厎是什么昆虫?笔者经过冥思,还不至于苦想,忽然领悟到飞蛆的译名可能来自英语的fly  maggot 。因maggot 是蛆,fly 作动词是飞行,但作名词是苍蝇。那末,fly  maggot (蝇蛆)译“飞蛆”也顺理成章!“蝇蛆”和“飞蛆”只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又, 177页提到;“如果农场劳动者努力采集线虫、长脚蝇的蛆、甲虫蛹和金龟子蛆,那么不仅小麦将会比现在大两倍,而且孩子们也能够摆脱不幸,穷人们也不再抱怨他们买不起肉了。”这段话里有好几个地方弄不懂,线虫是很小的软体动物,通常长不足10mm,有的更小,连肉眼也看不到,怎么去采集?上面已指出过,蛆是蝇类幼虫的专称,金龟子幼虫不能称蛆,这“金龟子蛆”可能是金龟子幼虫的误译?

      地名、书刊名的误译。

      如第76页提到“某些最古老的新石器时代村庄~约旦的哲瑞科(Jericho),伊拉克的贾莫(Jarmo),希腊的阿吉萨- 马古拉( Argissa- Magulla)~均有猪骨遗存…”这里面的哲瑞科,应作杰里科,在世界地图上标明杰里科,约旦河西岸的一个城市,也是约旦著名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以色列最近把杰里科交还给巴勒斯坦,以换取恢复和谈。报刊和字典里通常都是作杰里科,若改为哲瑞科,好像约旦另有一个考古遗址名叫哲瑞科,不是现在的杰里科。

       希腊的马古拉原名拼音有误,应作 Magoula。再如第144页说;“阿哈麦德医生在声望卓著的英国医学杂志《剌血针》(Lancet)上所写的…”,如所周知,这个声望卓著的英国医学杂志Lancet,在国內译作‘栁叶刀’已有很长久的历史,是医学界著名的译名,字典上也是栁叶刀排在剌血针之前,习惯上已通行作栁叶刀。总之,地名、书刊名等的翻译要尊重字典上的已有的、学术界流行的译名,才有利于保持一致,如果看到一个地名、书刊名,随便按拼音译一个,便使得同一地名、书刊名,产生很多的同物异名。

        个别不好理解的语句。

       138页说:“以至于美国对牛肉的偏爱可以追溯到吠陀时代,他们显然对美国肉食消费史没有给以足够的注意。”吠陀是印度的历史时期,同美国有什么关系?显然是在“追溯到吠陀时代”中间,漏了“印度的”三字,应作“可以追溯到印度的吠陀时代”。

        又,第150151页间说;“奶的使用的进化作为一种并不优越的可吸收钙的来源,是哺乳类脊椎动物的最突出特征之一。……人类若是拥有了产乳动物并且是乳糖酶充足的话,那么其少年期和成年期对钙的需求仍然可以受益于这种养分。” 句中“奶的使用的进化”非常抝口,其实完全可以译为“饮奶的进化”。后面的“ 人类若是拥有了产乳动物…”一大段读来实在吃力而费解。根据译文的行文来看,完全可以变通一下,改用汉语的习惯,意译为“人类若是象奶牛一样,乳中含有充足的乳糖酶,则人类的少年和成年时期对乳糖酶的需求便受益匪浅了。”

        虽然《好吃》的译文有这样那样的失误,但就全书而言,译文还是相当流暢,辞能达意的。笔者近年来偶然阅读过的一些翻译的书刊,看到与《好吃》类似的误译也很多,如有人把一种医学实验室饲养的小动物~豚鼠Guinea  pig ,误 译作“几内亚猪”,这同臭蝽误译臭虫非常相似。但有的差错远较《好吃》为严重,如美国大法官奥利弗· 温德尔· 霍姆斯(O. W.  Holmes 的译名,在同一书里有时译“赫尔墨斯”,有时竟译作“福尔摩斯”!另外还有人把 Musilin(穆斯林)译作意大利的法西斯领袖“墨索里尼”!还有“英联邦共同体”Common  Wealth  Community ,被译成“共富社会”!至于中国文献被外国人引用,成为英语后,再翻回为中文时,发生可笑的差错,也屡见不鲜。如国外引用孟子(Mencius)转引孔子的话:“天无二日,民无二主。”译者误以为Mencius 是外国学者,于是孟子的话变成:“门修斯说:普天之下,只有一个太阳。居于民众之上的,也只有一个帝王。可以适用于所有大型帝国所建立的界域。”后面这句“可以适用于所有大型帝国所建立的界域。”是原书作者的话,也被当作孟子的话,收入引号以內了。译者是一位研究生,难免出错,但译文的校对者是教授,怎么也看不出来呢。

        以上所述,不能简单地归因于翻译者的水平不高,这是不全面的。对这种现象的出现,还应该进一步考虑它的背后潜藏着深一层的客观原因。除了“文革”的残余影响不容 忽视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科研和高等教育,倾全力以赴,急追西方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应试教育取代了正规系统的教育,数理化加英语成为学生升学就业的敲门砖,人文社科越来越明显地边缘化,变成可有可无的点缀。导致新一代学子的知识结构专业化有余,综合性不足。同时,近半个世纪来对地球资源的加速消耗和无节制的浪费,导致能源紧张,环境恶化。环保生态意识的兴起,可持续发展的提倡,绿色农业的推广,反映到科学上便是综合性的、跨学科研究的抬头。《好吃》作者原是人类学家,可是他除人类学研究以外,还写作出版了《文化唯物主义》、《文化的起源》(已有中译)等。《好吃》一书涉及的学科有营养学、畜牧学、生理学、医学、遗传学、人类学、环境生态、考古学等,翻译者的英语水平可能绰绰有余,但知识结构与原作者的差距,变成了翻译的压力。国內有的是专家、院士、博导教授,缺少的正是象哈里斯这样的跨学科研究写作的人才。通过《好吃》之类国外新书的介绍,可以引起我们对知识结构只重细分,不重综合,只重专才,忽视通才的问题,给予足够的注意,这是笔者读了《好吃》后不禁要写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