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危机与近代百年中国政治格局的嬗变
张福记
发展迟滞的传统中国,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重炮和廉价商品的冲击下被迫纳入不平等的世界体系,开始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痛苦变迁历程。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一方面,孤岛般、畸形繁荣、新事物纷然出笼的通商大都市的崛起;一方面则是作为中国社会主体之乡村的发展迟滞、日渐贫困、挣扎于生存危机之中。在这二元格局中,以往的研究多青睐于以大都市为舞台、代表时代发展潮流的新人新事的探讨,忽视了对乡村的深入研究。事实上,民族危机、乡村危机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三大因素共同规定着近代中国社会的嬗变,忽视任何一个方面都难以把问题搞清楚。作为中国历史基本舞台的相对不发展的乡村,对近代中国社会的政治格局、经济变迁、思想递嬗都有内在的制约和规定,并由于自身危机的不断加剧而对社会变迁施加愈来愈烈的影响。不研究乡村,便难以阐明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的规律。本文限于篇幅,仅就乡村危机与近代中国政治格局演变的关系给予简要的探讨,以求深化中国近代史与中国革命史的研究。
近代中国是在西方列强的重炮轰击下走入近代的,也可说是在乡村危机中开步的,而且近代乡村一直处于危机之中。这里所说的乡村危机,实质上是指农民的生存危机,表现为农业生产发展的停滞与农民生活的持久贫困,挣扎于生存边缘。对于这里的危机,不能机械地理解为近代百年农村没有丝毫发展与进步。我在拙文《略论近代中国乡村危机》
一文中,
曾谈到近代中国农业处于一种停滞状态,指的是基本上没有质的进步的缓慢发展状态。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区域化应该说是进步,但这进步所得并没有为农民所享有,相反有使广大农民生活更加贫困之虞。近代的乡村危机也不是以一贯之、没有变化。从性质上讲存在着从传统危机向近代危机转变的问题。1860年以前,中国社会仍踯躅于传统社会,在此之前发生的太平天国及其他各族人民大起义仍属于传统社会治乱循环(螺旋上升式的循环)周期性延续的一部分,其后,农民起义无论就其发生的原因或是自身所具有的特征来说则愈益染上近代色彩,但农民极端贫困这一根本实质未变。这一危机从严重的程度上说,不同时间不同地域都有所差异,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但都存在危机则是事实。正是广大农民的生存危机导致了中国农村社会的长期动荡和农民起义的不断爆发,进而影响制约着近代中国的政治格局的嬗变。下面主要从其对晚清政局和民国政局的影响加以简要论述。
一
作为近代中国社会主体的乡村和最大阶级的农民,其变动状况不能不影响和制约着近代中国政治格局的变迁。晚清的乡村危机及连绵不断的农民自救运动构成晚清政局演变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晚清政局变化的内在原因之一。晚清时期的许多政治事件都或多或少地与乡村危机有关。可以说晚清政权在农民暴动中走入近代,在民变峰起中走向灭亡。
太平天国农民大起义可以说是传统乡村危机尖锐化的结果。过去乃至现在仍有不少人在谈到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的原因时仍是过分强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与剥削,这不符合历史事实。这次起义是一次长期积聚的传统乡村危机的总爆发,是中国传统社会周期性治乱循环的又一次表演。它根源于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人地之间的紧张关系、封建的大地主土地所有制以及专制制度下政府和官僚的低效与腐败。只不过由于中国进入了世界体系而稍具近代色彩罢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华的非法鸦片贸易所造成的大量白银外流只能说加剧了中国固有的社会矛盾,对太平天国农民大起义的爆发有着推动作用,谈不上是根源之一。
中国自秦汉至清初,人口在两千万至八九千万间摇摆,但随着清初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以及统治疆域的扩大,人口不断增长。尤其是自康熙51年(1712)实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起,中国人口在低水平平面垦殖农业的基础上、在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小生产方式的要求下,迅猛增长。据当时的官方统计,1741年全国登册人口突破有史以来的1亿大关,1762年人囗增至两亿,至1790年,人口超过3亿,1812年为365447000人,人均耕地只有2.87亩,
1851年人均耕地更下降为2.47亩,为近代中国百年史上最低的年份。
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大起义于此时爆发就不足为奇了。事实上,早在18世纪末年,由于人口的超规模增长,土地兼并的加剧,官吏的腐化堕落,人地之间的矛盾已空前地尖锐化。在没有民权、实行独裁专制的情况下,政府缺乏监督和制衡,因此其自我调节机制大打折扣,一旦社会发生危机,便往往转化为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武力暴动,听任饥寒交迫的贫苦农民掀起自下而上的席卷王朝的怒涛,农民起义也就不自觉地充当着排除社会运行障碍的历史工具。乾隆末年已民变不断,白莲教起义、天理教起义等此起彼伏,构成了太平天国农民大起义的前奏。一方面是封建政权愈益黑暗和无能,一方面则是广大人民的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涓涓细流汇成江河,零散的农民起义汇聚为扫荡十八省、历时十几年的太平天国农民大起义自然在情理之中。
太平天国运动虽然仍属于旧式的单纯的农民大起义,但由于它发生在中国已开始步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大背景下,因而其产生的社会效应与中世纪的农民起义有所不同。它一方面给满清的封建统治予以沉重打击,使其大伤元气;同时还促使清廷部分改变了统治术,进而引起了中国社会的多方面变化。一个事实是,太平天国运动促发了洋务运动的产生,充当了中国现代化运动的助产婆。洋务运动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开端,已是学术界的共识,传统中国也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近代”社会。但洋务运动是作为对农民起义的直接反动而产生的,其最初的目的虽然有御侮的一面,然而由于当时清统治者视农民起义为心腹之患,故其主要动机却是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历史往往是在扭曲中进步的,正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大起义扭动了洋务运动的开关,进而中国才出现了新的社会生产力与新的阶级,从根本上改变了晚清的政治格局,否则资产阶级性质的改良与革命运动便无法产生。清政府中央政权内部也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崛起了一个以军功为资本、以办洋务而著称的洋务派,他们多是握有军政大权的以汉族官僚为主体的封疆大吏,随着这些地方大员势力的不断扩张,其对满清王朝的离心倾向亦日益增大,从而加速了清朝的解体和灭亡。近代中国的各色政权几乎都经历过财政拮据的折磨,也几乎都是在财政困境中走向墓地的,而财政困难的根源则在于乡村的衰落与破产。政府财政越困难,便越加重对广大农民的搜刮,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晚清政府正是在这种恶性循环圈中走向覆灭的。
由于太平天国运动未能导致王朝更替,它除了消灭部分人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地之间的紧张关系外,并未能给乡村带来光明。一、它未能导致一次农民大规模重新分配土地的结局,相反,在清政府反攻倒算和一大批军阀地主的兴起下,封建土地制度又得到了加强。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农民大起义的过程中以及在农民起义失败后,未采取什么有效的措施以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只是力图恢复旧秩序。在太平军原占领区大力支持原地主夺田追租。1863年,清廷命令督抚“于新复各处督饬各该州县,确切查明实在‘逆’产入官。其荒废地亩,有原主者,即行给颁,尚未查到业主者,即著暂行造册登记”,“俟业主续归,再行给还。”
只是在人烟稀少的地区,才下令招垦升科;在江浙等破坏较大的地区,才实行“蠲减钱粮”,但得益者多为大地主。而且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兴起一大批军阀型地主,他们由军功而发迹升官进而成为为霸一方的地主豪绅。湘军首领曾国荃,在湖南广置田产,“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还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李鸿章兄弟六人,仅在合肥一地,每人平均就约有10万亩土地。
他们的中下级将领也多购置田产,成为大大小小的地主。这些军阀地主一般来说,在剥削农民方面比以往的乡绅地主更凶恶。在军事频繁军人地位也因而日益显赫的晚清,有着军权的暴发户地主,往往不讲道理,肆意敲诈广大人民。二、它未能象以往的农民大起义那样逼使政府轻徭薄赋、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相反由于西方列强对华政治、经济与文化诸方面侵略的日益加深,以及晚清政府为“求强求富”而大兴洋务,从而使农民的赋税负担有增无减。西方列强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是赔不胜赔的战争赔款、传统乡村经济的衰落以及凭借种种自身所拥有的优势与在华特权对中国新式工商业的压迫和摧残;清政府所举办的主要包括编练新军、举办军民用工矿企业、新式教育以及兴修铁路等洋务事业,客观上讲,在当时都是具有进步性质的,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也是利国利民的,但这些洋务事业都需要巨额资金,对一个农业国度来说,其资金只能通过田赋等途径剥夺广大农民而得,这无疑将进一步加剧中国农村的衰落。据统计,自1868-1908年间,
各省田赋都有程度不同的增加,增加量从50%至900%不等。
另据康熙52年(1713年)至光绪29年(1903年)的统计,漕粮税率增加了210%,附加税增长了128%。
正如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一日《国风报》所指出的:“夫国中贫民,
以农为唯一之职业,虽有永不加赋之祖训,而官吏相沿,巧设名目,十年以来,田赋之暗增于旧者,已不啻二三倍。故负担此赋之小农,前此仅足以自给者,今则岁暖而号寒,年丰而啼饥矣。”
中国的现代化是在外国先进文明的示范和刺激下、清政府为挽救自身的统治而开始的,它势必缺乏现代化所赖以顺利进行的种种前提条件,存在一个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问题。当时的农村处于危机中,农民自身的生存即成问题,根本无法从资金、市场等方面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在这种困境中,只能是在不断扶植农村发展的基础上来从事现代化建设。否则,则是杀鸡取卵。事实正是这样,清政府在镇压农民大起义以后,虽然开始了以洋务为内容的现代化事业,但对解决农村危机无所作为。封建统治者认识不到乡村危机产生的根源,即便有所认识,也由于其自身的阶级属性而不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缓和乡村危机。纵观晚清政府挽救农村的措施,除了开垦荒地、遇灾放赈外,便是办了几所有名无实的农业学校和模范试验工场。这些机构对农业生产影响甚微,且由于人才缺乏、资金困难,以致难有大的进步;同时也由于农村的衰落及由此而造成的愚昧和保守,新技术新方法很少能在乡村传播,其结果只能是乡村无所进步,而政府对农民的剥削则不断加重。近代乡村在发展的行程中,传统的障碍因素一点也未去除,而新的阻碍因素则不断增加,在种种束缚中只能是日趋衰落。由于中国进入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国社会自身也开始了以资本主义工业为核心的现代化运动,它们构成了乡村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而中国乡村危机也由传统危机转化为近代危机。处于生存危机之中的广大农民,在无望中只能是铤而走险,寄希望于以暴力来改善自身的悲惨命运。
自太平天国农民大起义失败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大规模的旧式农民起义走向式微,但小范围的农民暴动不断。危机中的乡村始终以武器批判的形式直接冲击着清朝的封建统治。晚清乡村民变频繁,有抗捐抗税斗争,有抢米风潮,有抗租斗争和反洋教运动,有的酝酿成为较大的农民起义。规模较大的义和团运动应说是乡村危机的又一次大爆发,反洋教的背后是农民日益严重的生存危机。对于晚清各类民变的次数,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统计。海外学者杨庆堃根据清代历朝实录,曾对此作过定量分析。据杨氏统计,1836-1845
年民变次数为246次,1846-1855年为933次,1856-1865年为2332次,1866-1875年为909次,1876-1885年为385次,1886-1895年为314次,1895-1911年为653次。
杨氏的统计肯定低于实际数。另据张振鹍等辑《清末民变表》统计,1902-1911 年间,除学潮和爱国革命运动外,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多达1131次。 22
省无处不有。另外中华书局出版的《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也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有关资料。中国几千年封建王朝的更替无不是在乡村危机及农民为自身生存而掀起的起义狂飙中完成的。近代中国虽然由于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而使社会运行机制发生了部分变异,但历史事实证明乡村与农民在政权更替中的主导作用仍未有多大改变。正是这些呈燎原之势的农民“叛乱”,才使清政府犹如“一座即将倒塌的房屋”处于一推即倒的边缘。可以说没有一个全国普遍的各种形式的农民革命预演,单凭力量单薄的资产阶级是不可能如此迅速地推翻清王朝的统治的。武昌起义后,四川几乎是“哥老遍地”,迫使立宪党人不得不宣布独立。不少省份的地方政权为会党控制。列宁曾指出:“如果没有群众革命情绪的蓬勃高涨,中国民主派不可能推翻中国的旧制度,不可能争得共和制度。”
二
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的封建统治,在许多方面促进了中国社会的进步,这是勿容置疑的。但中国社会没有进入革命党人所设计的太平的民主共和之境,却也是事实。辛亥后的中国,少了一个满族君主,却出现了无数个小皇帝,进入了一个群龙无首、军阀割据的时期。对于割据局面的形成,毛泽东同志曾归结为地方的农业经济和帝国主义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分裂剥削政策,
这无疑是正确的。不过还应该指出这种地方农业经济是一种建立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之上的衰落的小农经济,只有在这样的农业经济基础上,才会出现大量军阀割据与军阀混战的局面。
中国自战国以来,以手工劳动为基础、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构成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主体,且几千年未发生质的变化。这种小农经济由于中国人口众多从而其规模更加狭小。中国的小农经济具有极度的脆弱性和极强的再生性。由于其规模较小,抵抗各种天灾人祸的能力特别差,所以十分容易破产;然而也正由于其落后狭小,从而也比较容易恢复,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中国的农业就是在这落后生产方式基础上迟缓发展,中国农民也在此基础上苟延生命。如果遇到较大的天灾及较重的人祸便难以正常生存,或迁移外地、或为乞丐、或充当盗贼土匪,而参军当兵也成为破产农民的一条维持生计之路。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由于长期的军阀混战和频繁的天灾,再加上小农经济固有的弱点,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农民生存危机加深。接连不断的军阀混战不仅给农业造成巨大破坏,而且战争所需的人力物力基本上都有农民负担,以至农民的赋税远较其他时期沉重。不仅田赋正税增加,附加税更是多如牛毛。以河北定县来说,在1911-1927年间,田赋正税增加了63.42%
,附加税增加了353.25%。 四川南溪县,1925 年一年之内换了六次占领军,地丁税从7000元增加至323500元。
四川梓桐1926年的赋税已预征到1957年。当然这只是几个典型例子,但它却反映了广大农民在军阀混战下的悲惨命运。二三十年代是中国乡村经济商品化迅速发展时期,商品交换中的各种盘剥和变幻莫测的国际市场都加剧了农村的破产。这一时期也正是中国工业进展较快的时期,工业化的进程加速虽然代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但在促使大批乡村手工业破产的同时,却难以吸收游离出的大量破产农民。从农村自身来讲,人均土地较少,且生产落后本身就难以维持生计。1917年据北京农商部的调查统计,全国有36%的农户耕地面积不到十亩,有26%的农户耕地面积在10-29
亩之间。另据河北定县平民教育运动调查部对六个村790个农场耕地面积的调查, 耕地面积在0-20亩的农户占总户数的56.3%。
浙江等南方几个省份农家耕地面积比北方更小。据1922年华洋义赈会的调查结果,中国东部村庄有半数以上农家,中国北部村庄有五分之四的农家,每年的家庭收入都不及养活一家人口所必需的最低限度。
不少处于饥馑之中的农民,作为求生之路、养家之法及出人头地的捷径而聚至军阀麾下。彭德怀入湘军为兵,原因就是“家庭贫困”,“当堤工不能养活全家”。
当时的士兵多是为糊口谋生的农民。据社会学家陶孟和对1920年驻扎在山西太原的警卫旅五千人中将近一千名士兵社会背景的调查分析,发现87.3%的人来自农业和没有职业的贫困家庭。
他们指望寄兵饷回家以供养父母及其他人口。
正因为有众多的贫困破产的农民,才使得某些人振臂一呼,应者如云。因此我们可以说北洋时期的乡村危机构成了军阀割据及军阀混战的社会基础。这一时期军队人数增长很快,1916年只不过有50万,1918年已达100万,1924年增加到150万,1928年则增至200万人。
此外由乡村危机为主因所出现的土匪横行,构成了另一社会景观。
北洋时期的中国,出现军阀混战的政局,从根本上说是乡村危机的结果,如果只把军阀割据与混战简单归结为地方性农业经济和帝国主义的分裂政策,或者归结为中国社会突然缺乏权威下少数枭雄大盗的翻云覆雨和纵横捭阖,仍然难以深刻理解这段时期的历史。同时,如果不考虑该时期中国主体之乡村的破产衰落,单凭几个近代工矿企业的发展而为这时期的历史高唱赞歌,似乎军阀越混战,社会越进步,就更有些荒唐了。如何从整体上正确评价这段历史时期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不可否认军阀混战不自觉地充当着解决乡村危机的一种恶性手段,在激烈的无意义的冲突中,大量人口被消灭,部分地缓和了近代严重的人地之间的紧张关系,但也仅限于此。由此可见,在生产力极为落后的近代中国,反动政府只顾争权夺利、毫不关心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情况下,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并未过时。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农业生产力没有什么质的进步,至三十年代,乡村危机达到一个高潮。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固有的人多地少、封建大土地所有制、政府腐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因素。1929年开始的世界经济危机,波及日益商品化的中国农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减少危机给本国造成的损失,纷纷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提高进口商品关税,同时向国外大量廉价倾销工农业过剩产品,从而严重打击了中国的工农业生产。不少种植经济作物的农家破产,粮食作物也往往由于外国进口粮食的竞争而价格大跌,出现谷贱伤农。1934年美国实施《购银法案》,中国白银大量外流,以至硬通货短缺,出现金融危机。在银价不断上涨的情势下,中国物价大幅下跌,从而给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破坏。三十年代几乎连年发生大的水旱灾害,更使农村走向破产。另外国民党新军阀之间的大规模混战及其对工农红军的多次军事围剿,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占领及对华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侵略的步步加深都给中国农村带来严重灾难。总之,这诸多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三十年代的中国农村走上极度衰落与崩溃之境。乡村严重危机,民族严重危机,中国社会、中华民族面临严峻的存续问题。要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疯狂侵略,就必须动员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全国人民,而要有效地调动广大农民的抗战积极性,就必须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民的生存危机问题。因此农村危机不解决,民族危机的解决就无从谈起。一时间,复兴农村成为当时中国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共识。也就是在解决乡村危机的过程中,民心向背日益发生倾斜,从而决定了中国近代社会政治格局的走向。
面对危机严重的乡村,同时也为了消弥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影响,国民党政府曾采取了一系列挽救措施。一个重要的政策就是在统治区内实行减租减息。1926年国民党就提出了“二五减租”政策,但真正实施过的只有浙江一省,其他省份有的也曾下过减租令,但未经实行就相继取消。如湖南省政府以减租为共产党的政策为借口,于颁布的同年同月就取消了该政策;湖北于1928年以妨碍地主利益以至危及税收而明令废除;江苏省用怠工的方法让它不了了之。许多省份对减租提都未提。就是大张旗鼓实施二五减租的浙江省也未把它贯彻到底。省政府与省党部矛盾重重,乡镇政权多为地主豪绅把持,往往拒不执行减租令,把反抗农民诬为共产党。
减租都难以实行,更不用说进行触动地主阶级根本利益的土地改革了。1930年国民政府曾制定了《土地法》,鼓励自行经营、禁止出租人预收地租和收取押租等,但这是一纸具文,国民政府根本没有实行过。相反国民政府在原革命地区设的“农村复兴委员会”,宣布已被广大农民分散之田地及其它不动产,一律以发还原主确定其所有权为原则。
面对乡村金融枯竭、高利贷盛行,国民政府在“救济农村”、“调节农村金融”的口号下,设立了农业银行,利用“合作社”等组织,向农村贷款。银行下乡,向农村贷款,远不能解决乡村金融危机。银行贷款数量较小,对农村来说犹如杯水车薪,在农民的借款来源中所占比重甚小。1933年实业部中央农业试验所在浙江陕甘等省的调查表明,合作社贷款只占农民借款来源的13%,
1934年的调查则表明银行和合作社的借款只占全国农民借款来源的5%。
而银行贷款一般通过多由地主豪绅把持的合作社进行,且贷款需有抵押,故低利贷款的好处多为地主富农所得。普通农民即使借款一般在20元以下,其借款用途多用于暂时的生活困难或还债务,而很少用于农业生产。贷款的期限也较短,对于农业生产收获期长的特点,往往来不及资金周转。国民政府也设置了不少农业试验场,进行农业技术改良。由于人才缺乏、资金困难,成果有限,且有限的成果也由于农村衰敝而难以大规模推广。国民党为了加强对农村的控制,还实行保甲制度,以后又发起了新生活运动,由于这些措施无助于农民生存危机的解决,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成绩。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国民政府更无暇顾及乡村问题,代之而起的是战时统制政策。这对于民族抗战也许是必要的,但农民的生存危机因得不到照顾而丝毫没有减轻,更因抗战后国民政府大小官员日趋腐败,大发国难财而民心丧尽,逐渐为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人民所唾弃,以至最终由大陆走向海岛一隅。
这一时期,一些爱国的知识分子根据自己对中国社会危机的不同认识,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挽救农村运动。如梁漱溟的乡村建设运动、晏阳初的以定县为实验区的乡村平民教育运动等,他们试图通过改良的方式,在农村进行农业技术改良,对农民进行知识和道德教育以实现重建乡村秩序。应该说他们所进行的挽救农村的方案和实践,对当时的农民复兴仍有其必要性,不是革命所完全能代替的,但由于他们没有触动导致乡村危机的根源,从而决定了他们乡村建设实践不可能有什么大的成就。更何况这些组织得不到国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缺乏必要的资金和人才,最终归于失败。
在当时的中国,对于处于生存危机的农民来说,极其需要和最渴望的是取得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从而也最能调动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尽管只进行土地的再分配不能解决乡村问题的全部。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深刻地认识到中国近代社会的国情,高举反帝反封建的大旗,在经历一系列挫折后,把革命的重心由城市转向农村,并在进行革命的过程中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农村实际的土地革命路线,从而有了解决乡村危机和复兴中国革命的基点。在抗日战争中将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革命紧密结合起来,颁布了“五四指示”,适时地变没收地主土地归农民所有的政策为减租减息,从而在当时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乡村危机,调动了广大人民的积极性。这不仅使中国共产党逐渐得到越来越多的占中国人口最大多数的农民的支持,力量不断壮大,而且也由此日益成为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也正由于得到广大农民的有力支持,中国共产党才有了实现民族独立和社会进步的现实可靠力量,不再是孤独的呐喊与彷徨,而是振臂一呼、应者如云,革命之火呈燎原之势,在挫折中不断发展和壮大,最终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在某种意义上讲,近代中国革命的历史,就是发现农民、重视农村、解决乡村危机、领导农民革命的历史。没有乡村危机的解决,民族危机难以消除,乡村危机的完全解决又以民族独立为条件,但双重危机解决的起点是在农村进行土地革命,使耕者有其田。事实上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大国里,工业化的大规模进步也必须建立在农村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否则老是会出现经济过热的现象,即所谓的市场危机,这是为近代中国乃至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反复证明了的。
近代中国仍是一个农业社会,乡村贫困、落后、日益危机是基本的国情,研究和探索近代中国社会的变革和革命,不能忽视农民和农村问题。如不能正确对待和解决乡村和农民问题,拯救中国、改造中国和建设中国就是一句空话。本文从乡村危机出发,简略地探讨了乡村危机与近代百年中国政治格局演变的关系,目的在于进一步深化对近代社会历史的理解,但决不是把乡村问题看作为解开百年历史全貌的万能钥匙。这不仅是不可能的,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恩格斯曾经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社会是一个大系统,诸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乡村危机在近代中国社会演化中只是历史合力因素中较重要的一个。但不深入研究乡村,难以将近代中国历史的研究推向更高的层次。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