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与五千年: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农业发展的影响

——以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农业学大寨为例

 

曾雄生

 

摘要:本文将建国五十年(主要是前四十年)来,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上所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大跃进、人民公社,以及农业学大寨运动等,与历史上某些提法和做法进行了比较,认为五十年来在三农问题上所出现的偏差,并非仅仅是左的错误造成的,实际上也与传统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文章中论述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农业学大寨的发动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渊源,并进而提出应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

关键词:传统文化 当代  中国  农业

 

 

对于近五十年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政治经济学学者们更多的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去加以就事论事的研究。以1959年至1961年的所谓“三年困难时期”来说,早就有种说法称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也就是说,人祸的因素要大于天灾,近年更有学者从气象水文等方面对那三年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那三年风调雨顺。[1]看来三年自然灾害的说法并不成立,而人祸还不止于七分。那么,人祸又出在那里呢?有认为“计划错误才是重要原因。”(尼古拉斯.R.拉迪:《中国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农业》,1983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有认为,三年大饥荒源于大食堂。(《中国经济时报》1998227日报道)近年来西方学者(包括旅美中国学者)又提出了这样的一些观点,如,“过量的粮食统购”,“公社化、退出权和生产滑坡”,“公共食堂与非理性消费行为”等等。[2]且不说这些观点是否成立,也不去讨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与大饥荒的关系。作为历史学者,这里我们所要问的是导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原因是什么?是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一时心血来潮,还是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本身就具有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潜在因素?本文对五十年(主要是前四十年)来,中国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上所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大跃进、人民公社,以及农业学大寨运动等,与历史上某些提法和做法进行了比较,认为五十年来在三农问题上所出现的偏差,并非仅仅是左的错误造成的,实际上也与五千年来的传统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提出应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

 

一、八字宪法与传统农法

1957年冬天以来,毛主席抓农业,除了十分重视指标以外,还非常重视农业的增产措施和群众的干劲。著名的“农业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就是毛主席在1958年致力于抓农业增产措施基础上总结概括而成的。“八字宪法”成了后来指导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的一个总方针。而这个八字宪法正是传统农法的总结。1959年出版的《中国农学史(初稿)》在其第一章“绪论”中就敏锐地指出,八字宪法集中表现我国精耕细作传统的特点,书中还简要地叙述了“八字宪法”的历史特点。[3]不过这本书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只能从正面去阐述“八字宪法”的正确性具有深刻的历史依据。今天看来,在执行“八字宪法”时所出现的偏差,也与历史传统有某些关联。这里以“八字宪法”中的“土”和“密”二字来加以说明。

自“八字宪法”提出之后,在实践中,围绕着“土”字,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耕;二是改土;三是推行“三三制”。其中深耕的影响最大。毛泽东听说山东有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因为深翻土地增产,就鼓励各省搞深翻。河南省长葛县提出了“土地大翻身,黄土变黄金”的口号,要求各地深翻土地15寸以上,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认为是一大发明,号召全国推广,19587月农业部在长葛县召开现场会议,要求全国立即掀起深翻和改良土壤的群众运动,把全国耕地普遍深翻和改良一遍。一般土地深翻要达到1.5尺上下,丰产田要达到2-3尺以上。8月下旬,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除了强调各地必须把一切可能深翻的土地,全部深翻一遍之外,还提出深耕的标准是1尺以上,丰产田2尺以上。土层太薄,不能深翻的田地,要在两、三年内采取“借客土”的办法,把土层加厚到1尺以上。由于自上而下的推行,全国掀起了“让土地大翻身”的群众运动。[4]

深耕改土这正是传统农法的继承,中国传统农法的最显着的特点之一是深耕。中国古代对于植物生长有个基本的观念,这就是“根深叶茂”,为了追求根深,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深耕。[5]自战国时期提出“深耕”的口号以后,经过秦汉一直到明清,人们对深耕的强调丝毫没有减弱,相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以翻土的深度而言,很早就有了以尺寸为计量单位的量化标准。如宋人提到湖南南部的桂阳,其民“拙而惰,耕器绝苫窳,耕刃入土才三四寸。”[6]显然这三四寸的入土深度在宋人看来是很浅的。明代马一龙《农说》提出的深耕标准是“三寸为浅,九寸为深”,实际上明清时期的深耕标准是一尺左右。[7]而在此之前,南宋陆九渊家里治田“每用长大镢头,两次锄至二尺许深”[8];清代潘曾沂《区种法》中提到:“田要翻得深,垦得碎耙得细。又要通身周遍,不许一处不深,不许留一块细实粗泥。深到二尺外头,又极松细;苗根直生向下,着土必牢,行根周身适意,不怕不好。”而河南扶沟县则利用“挑深数尺,或多牛深耕”。近代引进西方的一些农业机械,也是为了“导农深耕”。因此,在大跃进中开展深耕运动并非空穴来风,它正是中国农业历史传统的延续。

不仅如此,某些深耕改土的办法仍然是沿用历史上的祖宗成法。如大寨在加工改造耕地时,“结合运用‘八字宪法’,把过去的四千七百块土地弄成了二千九百块,并且都建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9]后来这种经加工改造过的农田被称为“大寨田”。实际上,类似大寨这样改造耕地的事情在历史上早已发生。大寨田首先是梯田,梯田早已存在,梯田之名也在宋代已出现。由于梯田是依山造田,一般面积都很小。如宋代徽州“大山之所落,深谷之所穷,民之田其间者,层累而上,指十数级不能为一亩,快牛剡耜不得旋其间。”[10]宋代梯田最多的福建,由于梯田面积狭小“人率危耕侧种”[11]。为了改善耕作条件,特别是适应牛耕的需要,宋朝的时候就采用了“并垄”的作法。《陈旉农书·地势之宜篇》中就提到:“若其塍垄地势,高下适等,即并合之,使田坵阔而缓,牛犁易以转侧也。”近代大儒曾国藩祖父曾星岗在从事农耕时,有见“垄峻如梯,田小如瓦”,觉得不便耕作,便领着耕夫“凿石决壤”,“开十数畛而通为一”。田制的改变以适应耕作的需要。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农村中推广园田化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从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角度提出来的。

再如“借客土”的办法也是历史上早已有之。英国著名的人口学家马尔萨斯就曾提到中国的耕地“多数情况下每年可种植二季庄稼,这是由于能因地制宜,在一处土地中混入他处泥土来补其不足,采取施肥、灌溉以及其它种种谨慎而又聪明的措施。”[12]这种客土法最少在宋代即已出现。宋代的农学家陈旉在阐述如何保持地力的问题时说:“凡田土种三、五年,其力已乏。斯说殆不然也,是未深思也,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常新壮矣,抑何敝何衰之有?”指出只要重视施肥,或掺用客土,土壤是可以改良的,地力是可以提高的,而且能保持地力常年新壮。这其中就提到客土的使用。

三三制是一种土地利用制度。一九五八年在在竞放高产卫星和浮夸虚报粮食产量的情况下,中共中央一些领导人认为不需要保持太多的粮食种植面积。84日、5日毛泽东视察徐水、安国。在安国提出:粮食多了,第人每年可吃六七百斤,土地实行轮作。[13]对耕地的利用可以采取“三三制”重新布局农业,即用土地的三分之一种庄稼,三分之一休闲,三分之一种树种草,发展林牧业。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召开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肯定了这种做法,致使不少地区在一九五八年秋冬种和制订一九一九年生产计划时,开始实行“三三制”,争取“少种、高产、多收”。湖北少在一九五八年秋种中推行“少种”,全省少种了66.67万公顷粮食,结果使一九五九年夏粮减产近50万吨。由于推行“三三制”种植波及到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使一九五九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减少1160万公顷,这是造成当年粮食大减产的重要原因之一。[14]历史证明,当时推广“三三制”肯定是错误的,特别是随后出现的大饥荒现象,更是难逃其咎。

但是三三制的提出和推广也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在此五十年以前,罗振玉就主张:“试分农地为二,半植牧草,半种谷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改良土壤。[15]明代耿荫楼提出的“亲田法”,将大块土地,分出一部分来,如五分之一,进行人力和物力的倾斜投资,做到小面积上夺高产。陈旉 XE "陈旉" 在《农书》 XE "《农书》" “财力之宜 XE "财力之宜" 篇”中借用当时的谚语说:“多虚不如少实,广种不如狭收”,“虽多其田亩,是多其患害,未见其利益也。”提出:“农之治田,不在连阡陌之多,唯其财力相称,则丰穰可期也审矣。”在“地势之宜 XE "地势之宜" 篇”中,提出把高田上十分之二三的土地面积“凿为陂塘 XE "陂塘" ”,用于畜水,并且要求“高大其堤,深阔其中,俾宽足以有容,堤之上,疏植桑柘,可以系牛。”宋元时期在水乡采用的柜田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区田的特点,以对付水灾。[16]今本《齐民要术·杂说》正文伊始便强调指出:“宁可少好,不可多恶。……每年一易,必莫频种。”追根溯源,三三制还与中国在先秦和秦汉时期就已形成的集约经营思想有关。战国时期,李悝就提出了“尽地力之教”的主张,汉代发明区田法,“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意即不耕区外的土地,充分发挥区内土地的增产替力,以对付旱灾。代田法将土地划分为沟垄两部分,作物种于沟中,今年的沟明年成垄,今年的垄明年成沟,逐年轮换使用。

从科学上来说,三三制的确有其合理性。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良性循环,做到可持续发展。只是它必须在粮食生产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够实行。宋代苏轼就从富人之家和自家的两种土地利用方式中,看到了休闲耕作的好处。他说:“曷尝观于富人之稼乎?其田美而多,其食足而有余。其田美而多,则可以更休,而地力得完。其食足而有余,则种之常不后时,而敛之常及其熟。故富人之稼常美,少秕而多实,久藏而不腐。今吾十口之家。而共百亩之田。寸寸而取之。日夜以望之。锄耰铚艾。相寻于其上者如鱼鳞。而地力竭矣。种之常不及时。而敛之常不待其熟。此岂能复有美稼哉。”[17]从这个历史经验来看,近来年由于粮食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在一些生态脆弱区实行退耕还林还牧和退田还湖是有道理的。但是,假如人多地少的所引发的粮食问题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盲目地实行的休闲耕作是不现实的。1958年所实行的三三制,就是在浮夸风吹拂之下,头脑发热的产物。

休闲耕作存在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单产的提高,即一亩能有二亩的产量,这样才能让一亩去休闲。为了提高单产,当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密”即其中之一。密,指的是密植,即作物在田间的密度。毛泽东发现南方某些高产地区水稻每亩植3万蔸,就号召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合理密植。[18]古人也认为一定的密度可以提高产量,明马一龙的《农说》中就有:“地肥而密,所收倍于疏者矣。”清初陆世仪也提到过这样的例子,他说一般情况下,株距是八寸,但是由于采取换工或代莳包莳的办法,有些人偷懒,株距变成一尺或一尺多,每亩株数减半,产量减少。而采用秧绳(秧弹)来加以约束,使株距不过五寸,株密行整,结果是收获也倍。[19]也就是说在传统农业,也认为密植有助于增产。

但在大跃进中,在“八字宪法”中,合理被忽视了,剩下来的只是个“密”字,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转发山西省洪赵县委《关于就实论虚的报告》,认定“密植是保证小麦生产飞跃的中心点”,要求“以密植为统帅,实行以最高度的密植为中心的一系列技术革新,跨上密植跃进马,突破百万株穗关。”[20]结果合理密植变成了“高度密植”,在一些地方变成越密越好,一亩地下种几百斤,湖北省的一些地方采用“碉堡式”、“宝塔式”、“波浪式”等办法,把平整的土地做成“包包”、“坎坎”,一亩田下种1000斤,施用几百亩地的肥料。结果是适得其反,不仅严重地浪费了种子、肥料,而且导致减产。[21]

二、大跃进和三才理论

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西方人强调人类对自然的征服,中国人“依靠自然,超过依靠他们自己的主动性”,“死生有命、富贵在天”。[22]实际上,传统中国人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时,既有顺应自然,听天由命的一面,同时也有与天抗争,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一面,即所谓“听天命而尽人事”,一方面谋事在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以达到目的;一方面,成事在天。当目的未能达到时便归之于天。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也并不是像人们所说的在于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只是说,天人相通,天以某种方式谴告人类,人必须按照天的旨意,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是也。在尽人事,或者说在谋事方面,东西方并无二致。这在三才理论中得到最好的反映。

三才理论是关于人与自然的理论,具体说来就是关于天、地、人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就农业而言,三才理论就是关于人与作物及其自然环境的理论。《吕氏春秋·审时》将这种理论定义为“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也就是说,天、地、人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是缺一不可的,只有“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贾思勰:《齐民要术·种谷》)但这并不表明,古人认为三才的作用是等量齐观的。实际上,古人认为三才的作用大小不同,人是其中的决定因素。人可以“盗天地之时利”(《列子·天瑞篇》;《陈旉农书·天时之宜篇》),可以“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天定可以胜人,人定也可胜天。明代马一龙《农说》:“知时为上,知土次之。知其所宜,用其不可弃;知其所宜,避其不可为,力足以胜天矣。”明代吕坤提出“人定真足胜天”,他举出的例子是“夫冬气闭藏,不能生物,而老圃能开冬花,结春实;物性愚蠢,不解人事,而鸟师能使雀弈棋,蛙教书”(《呻吟语摘》卷上)。

农业生产主要是与土地打交道,人地关系最密。古人认为土地的性质是决定作物种类的主要因素,气候因素也是通过土地来作用于作物的,人们经常提到的例子是:“桔逾淮而北为枳,鸐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23]“菘菜不生北土。有人将子北种;初一年,半为芜菁,二年,菘种都绝。有将芜菁子南种,亦二年都变。”[24]前者说“此地气然也”,后者说“土地所宜”。但古人同时也认为土地的性质是可以通过人力加以改变的。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所谓“地可使肥,亦可使棘”的主张(《吕氏春秋·任地》),明代学者邱濬说:“土性虽有宜不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胜天,况地乎?”人力尚且可以胜天,土地更不在话下。也就是说,通过人的努力可以改变土地的性质,使之适合于作物生长。

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之下,中国历史上虽有所谓“野禁”和“四时之禁”,以及“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孟子·梁惠王上》)的自然资源保护思想,但行动上中国人很早就开始了改天换地的努力,以期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如传说中的大禹治水、精卫填海、移公移山等。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水利工程,如都江堰、大运河等都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杰作。在农业方面,从刀耕火种到精耕细作,从“田尽而地”到“地尽而山”,梯田、圩田、架田等各种土地利用形式的出现,无不是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结果。中国农民以自己的勤劳不断地向自然索取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结果是中国人以并不优越的自然条件养活了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并且使中华文明屹立不辍。

但有所得,则必有所失,中国人也尝到了其背后的恶果。由于滥垦乱伐所导致的水土流失,以及盲目围垦所引发的水旱灾害,很早就开始困扰着中国农业的发展。但在传统的三才理论和人定胜天思想指引之下,在历史的成绩面前,这一切并没有动摇中国人改天换地的决心。

大跃进就是传统的人定胜天思想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所引发的一场旨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最终导致自然灾害的运动。大跃进中的口号和历史上的人定胜天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大跃进中,毛泽东所说的“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样的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成为时代最强音。人的作用被无限地放大了,其中最有名的一句就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25],那时,盛行的一首歌曲写道:“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三才变为一才,人成了万物的主宰。党领导一切。大跃进时陕西流传着这样的歌谣,“跟党走,万年福。山低头,河让路,天塌能顶住,家家金满斗。”[26]到处呈现出战天斗地的场面。“一群群农民实际上没有休息地、不可思议地投入大量时间,连续几周维持着令人极度疲劳的进度”[27]

听天命而尽人事。如果说大跃进是尽人事的表现,那么随后出现的三年困难,我们又不知不觉中归之于天命。听天命并不是完全消极的,有时只是在尽人事之后对待结果的一种态度,一种自我安慰。就象楚霸王项羽在战败时所说:“天之亡我,非战之罪”。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总是把59-61年出现的饥荒,称为“三年自然灾害”。也是“听天命”思想的表现。

三、人民公社和“人和”思想

解放以后,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为什么选择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还有学者作过这样的比较,为甚么‘小私有’的中国农民会比俄国的村社农民更易于被集体化?[28]在理论界有种观点认为,这是由于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以及列宁、斯大林在俄国的革命实践经验,认为封建主义的小农经济是停滞的,而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又会导致两极分化,只有社会主义的集体化才是避免资本主义的社会弊端,同时又使小农经济现代化的唯一途径。[29]在谈到人民公社为什么能运行20年之久时,有学者认为以“队为基础”的公社延续了中国的“村落传统”,是公社得以运行的原因。[30]但是纵观中国农业发展所走过的道路,集体化的提出和实施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念。这个理念便是三才理论中的人和思想。村落传统也是人和思想的产物。

三才理论中的“人”除了表述为“人力”之外,更多的时候表述为“人和”。人和是手段,人力是目的。古人是从人力的角度,来强调人和的重要性的。《荀子•王制》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就是说个人的力量比不过禽兽,可禽兽却被人所利用,原因就在于人和(即众人的合力)。在这里,“人”是被作为群体对待的。它不但看到人的自然性,而且看到人的社会性,懂得通过调整社会关系以充分发挥人类群体的合力。

人们在进行农业生产时,首先要用到的便是力。[31]农业收成的多少取决于力的大小,要想取得最大的收成,必须投入最大的人力。但是个人的力量又是有限的,只有将有限的个人力量联合起来才是无限的。因此,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挥集体的力量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孔子曰:“和为贵”。孟子在论述战争胜败的因素时提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陆世仪说:“天时、地利、人和,不特用兵为然,凡事皆有之,即农田一事关系尤重。……三者之中,亦以人和为重,地利次之,天时又次之。……所以必贵于人和也。”[32]

农业生产中强调人和,目的就在于把分散的个体农民的力量集中起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元代北方村落之间,多结为锄社,就是在中耕作业中临时组建的一种互助合作组织。[33]江南地区在使用铁搭整地的过程中,也“尝见数家为朋,工力相助”。类似的互助合作方式还广泛地存于插秧、耘田、车水、收获等时间紧任务重的南方稻作农业之中,称之为:换工或伴工。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元代还通过行法制的方式在农村中推广立社。“五十家立一社,……不及五十家者,与近村合为一社”,社除了具有互助合作的经济性质之外,还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如“社长以时点视劝诫,不率教者,藉其姓名,以授提点官责之”,“如终岁不改,罚其代充本社夫役。”[34]这和后来的人民公社就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尽管“公社”这一名词可能是西方的舶来品。[35]但从其发启的初衷来说,我以为人民公社的出现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一脉相承的。1955年法国《新政治家与民族》杂志记者加罗尔(K.S.KAROL)在对萨特进行采访时说:“在欧洲,农民的心态被证明是集体化的最大障碍,在中国,这种农民心态是否引起许多困难。在萨特看来,中国农民的心理、传统和习惯是与欧洲的农民很不相同的。”[36]言下之意是中国农民的心理、传统和习惯并不会成为集体化的障碍。我以为如果的确存在这种传统的话,那就是中国农民固有的合作精神。

早在人民公社的构想提出以前,在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和解放区就出现了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如江西的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陕北的变工队,华北、华东和东北各地的互助组,陕北安塞县的农业生产合作社。[37]这些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是后来人民公社的滥觞,而且和历史上的互助合作组织具有相同的性质。以互助组和合作社为例。土地改革完成之后,70%以上的农户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也有一部分贫雇农仍缺少牲畜、农具、资金和技术,其中有的农户由于天灾人祸或其它原因,生活水平下降,开始出卖土地,借高利贷或外出当雇工。为了帮助这一部分农民克服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是有互助组和合作社的出现。在此基础上出现的农村人民公社,正是传统的人和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如果说大跃进是对三才理论中“人力”学说的一种发挥,那么,随后出现的人民公社则是对于三才理论中“人和”学说的运用。人民公社最初的出发点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这种需要随着大跃进时期大规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上马而变得迫切。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国出动几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力,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由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求在大面积土地上统一规划,修筑长达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灌溉渠系,一些较大工程的建设需要大批的劳动力和资金,建成后的使用又要求做到大体与受益单位的投入(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相适应。当时想到的办法就是扩大合作社规模。是有人民公社的出现,即把原来小型的农业合作社合并为大社。第一个人民公社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公社,“他们这里并大社,原来也只是为了并大一点,好搞建设。”[38]也就是说,人民公社建立之初也是一种经济协作组织,就是在其迅速发展为政社合一的基层政权以后,仍然保留着经济协作的性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树立的人民公社的榜样——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就是一个完全依靠人民公社集体力量,自力更生地进行农业建设,发展农业生产的先进典型。

追究公社二字的历史是先有社,后有公。公社之前就已有所谓“合作社”、“初级社”、“高级社”和“大社”等称呼,58年以后,迅速地都被“公社”所取代。“公社”二字的出现既有经典作家理论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为依据,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一贯追求。公社的公,其含义就是《礼记·礼运篇》中孔子对子游所说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公”。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农民)心目中的,或者是被宣传的共产主义更多像中国古人所设想的“大同世界”:即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礼运篇》)

应该说,人民公社是一种创造,它的性质(土地集体所有,实行政社合一)和规模及普遍性与历史上曾有过的互助合作组织不可同日而语。但通过协作方式来进行生产建设,在历史上也是早已有之。经济史家傅衣凌教授指出,自原始社会崩溃之后,乡村公社残余曾长期的存在,交织于各个社会阶段中。在东方国家中,这种村社残余对于人民的经济生活,特别是对于巩固封建经济起着重大的作用。他还对这种乡村公社残余长期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39]这里要掻出的是,人民公社和历史上乡村公村有共通之处。人民公社的本义在于集中力量搞建设,而历史上的乡村公社也是着眼于互助合作。以兴修水利为例,宋人朱熹《劝农文》:“陂塘之利,农事之本,尤当协力兴修”。何以协力兴修,也是宋人的袁采提出:“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相与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修筑,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岂不溥哉。”兴修水利如此,其它亦莫不如此。历史上提出并实施的义仓、义桑等都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质。义仓始设于隋朝,是根据其赈给而无酬报之性质而得名,[40]又因其所贮藏的地点则为所在社,所以又称为“社仓”。金元时期,在北方出现了所谓“义桑”。“义桑”指二家以上合作,共筑桑园围墙,既省工省费,又便于协作举事。[41]

传统社会的互助合作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家庭也是强调“人和”的必然结果。“家和万事兴”是从一个家庭来说,团结就是力量。因此,维持一个大家庭往往被视为美德。“四世同堂”、“五代同室”也是中国人的理想。《宋史》记载池州青阳的方纲一家“八世同爨,家属七百口,居室六百区,每旦鸣鼓会食”,受到了政府的表彰和奖励。[42]这一传统影响至今。大跃进时代“共产风”的泛滥,表现看来,是与传统的家庭观念格格不入,但共产风在反传统的同时,又陷入了另一种传统,特别是公共食堂的兴办,俨然又将亿万农民在一夜之间带进了“社会主义大家庭”。随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仍然保留了一些传统的家族特点,因为生产队在组建过程中也基本上是以大家族为基础,[43]生产队的领导也被称为“当家人”。人民公社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等贵贱,均贫富”的理想。即便是大食堂解散之后,公社的社员们还在一定程度上吃着所谓“大锅饭”。

不仅如此,无论是大跃进时的大食堂,还是后来的人民公社,它的结局也和中国传统的大家族一样,最终免不了解散的命运,这也正应验了中国的另一句古训:树大要分杈,人大要分家。但这并不否认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就具有某种集体化的倾向和一定程度的共产主义精神。

合作只是一种形式,但合作并不一定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有时适得其反。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寓言,“一个和尚挑水喝,二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在农村中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共屋漏,共牛瘐”,要使合作真正发挥作用,做到一加一等于或大于二,则必须“以和为贵”。《荀子•王制》又说:“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分义也。”在荀子看来,要做到人和,发挥群体的作用,使各个单个的人的分散的“力”变成强大的“合力”,就必须做到“义”和“分”。分,指的是社会分工;义,指的是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的分工,才能使群体和谐一致。

在农业社会里,社会分工主要是由土地所有制来决定的。中国历史上存在着两种形式的土地所有制,即国有制和私有制。在这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下,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大致可以分为君与民、主与佃、父与子、人与神、邻与我。[44]人民公社实行土地集体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也被简化为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如何处理干群关系,成为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人民公社时期,流行着这样的一句话“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社员如何看干部?干部又如何看行动?我以为这又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影响。这个传统文化就是平均主义思想。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平均主义要求“等富贵、均贫富”,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用近代农民领袖洪秀全的话来说就是“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天朝田亩制度》)有学者认为,人民公社的实行,“表面看来,这种制度转变背后所依据的是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虽然毛泽东没有使用这个字眼)的逻辑。一方面,大型农村机构能更有效动员农民和承担大规模水利建设及其它工程;另一方面,是藉此制度转变在成员众多的单位中推行平均主义。”[45]为了迎合这种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干部和群众都是“社会主义的主人”等等宣传口号,在行动上则提出了干部参加劳动的主张。19635月,毛泽东亲自对《浙江省七个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好材料》加了批语,指出干部无例外地参加生产劳动,“是使共产党人免除官僚主义,避免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确实保证”。号召干部“上山下乡”,到基层与农民群众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毛泽东等领导人还身体力行,仅在1958年就曾多次到到农业生产第一线,视察农业,并亲自参加生产[46],同时保持与工人、农民、解放军的联系。1964年的岁末,毛泽东在自己71岁生日这一天,用自己的稿费,邀请钱学森、邢燕子、董加耕、王进喜和陈永贵等工农兵代表,与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各大区的书记和少数部长在人民大会堂一起吃饭,用毛泽东的话来说:这既不是做生日,也不是祝寿,而是实行“三同”。上行下效,1964年毛泽东生日受请人之一陈永贵后来当上了副总理,但他不拿国家工资拿工分,平时依然是一身农民打扮,他还是大寨公社的社员,回到大寨,还和社员一起下地劳动。

这些主张和作法也与历史上的某些传统是一致的。早在周朝,周公作《无逸》,提出“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周公还批判了“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之辈,而赞赏周“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尚书•无逸》)要求统治者要参加农业生产。周公的主张与后来许行、陈相的主张有相同之处,许行等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即使是在孟子提出了所谓“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的社会分工理论之后,统治者仍然将躬亲劝农作为自己的一项任务,每年都要留出一些时间去“观稼”,有时还亲自下田干农活。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来就存在人民公社的因素,因此,就很难说公社化是“群众首创”的“自下而上说”。还是“中层、基层干部首创说”;还是完全是自上而下“布置”下来的。只能说,传统的类似于人民公社的因素在当时的政治历史条件下,发展到了极致。

 

四、农业学大寨和愚公移山

愚公移山是《列子·汤问篇》中的一则寓言,说的是愚公因太形、王屋二山阻碍出入,想把山移平,却遭到其妻和河曲智叟的质疑和嘲笑,但他不为所动,每天挖山不止。1945611日,毛泽东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闭幕词就以《愚公移山》为题,并引述了这则寓言,[47]后来这个闭幕词连同毛泽东的另外两篇文章《纪念白求恩》和《为人民服务》,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被尊奉为“老三篇”,广为流传,以致家喻户晓,愚公成为全中国人学习的楷模。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全国农业学习的榜样大寨便是愚公移山的现代版本。大寨人自许为愚公。在第一个十年造地运动中,“他们选择一处又长又高的坡面,用石灰写上了‘愚公移山,改天换地’八个大字”[48]196512月初,郭沬若在太原参观大寨展览馆,在题写馆名之后以七律一首咏怀:其中便有“大寨人人是愚公”一句。

陈永贵是大寨人的代表,他和愚公有许多相同之处。愚公的第一个特点便是愚。愚公之所以称为愚公,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象他的妻子和河曲智叟一样去考虑移山的可行性。陈永贵虽然不像愚公那么愚。但他这个半文盲,用当时的话叫做“大老粗”。据熟悉他的原新华社驻大寨记者冯东书估计,他会写的汉字不超过五百个,认得的汉字不超过一千个,这离一千五百字的脱盲标准还有一段距离。为此还闹了许多笑话。[49]冯还专门写了一本书名为《“文盲宰相”陈永贵》[50]

愚还不仅简单的只是说他是个文盲,更主要的还在于政治上的盲从,经济上的冒进和行动上的蛮干。愚公的第二个特点是公。人老称为公。愚公“年且九十”,却并不因此而动摇他的权威。当愚公领着他的子孙开始移山的时候,有智叟对他的能力表示怀疑,愚公感叹地说:“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智叟竟然无言以对。愚公何以会有这种自信,智叟又何以理屈辞穷呢?其前提就是中国尊老敬老的传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盲从行为。很难设想,愚公的家人及子孙中,对于移山这样一个大是大非问题,都会象愚公一样有移山的想法,他们对于移山或许会有不同的意见,但恭敬不如从命。于是当愚公在决定移山之后,“聚室而谋……杂然相许”。个人意愿变成集体行动,正是尊老敬老以致盲从的结果。尊老敬老的传统延伸到社会生活中,就是对领袖、对领导、对上级的无限忠诚和无限拥护。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瞎指挥”何以能够行得通?从被指挥的对象来说就是由于盲从。当时的一首民谣:“毛主席真伟大,叫咱干啥就干啥。他说人民公社好,咱们就搞公社化。”[51]就是这种盲从的真实写照,而这正是遵老敬老的传统文化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反映。

对于领袖的盲从也在陈永贵身上得到体现。传统文化中,老(年龄)是一种资格。陈永贵就相信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而在大寨人看来,陈永贵也具备这样的老资格。他把大寨当成自己的家,而他就是这个家的当家人。在他72 年的生命中,他有党龄38年,在京做副总理8年。这是他能够带领大寨人改天换地的资本。但他骨子里还是一个传统的农民,他对领袖的忠诚和他对上级的服从,并不会因个人际遇的改变而改变。相反他的“愚忠”使他在执行上级政策时往往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来作为分管全国的农业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天天要处理各种文件材料。好多事,他弄不懂,但划圈却划得很快。这是怎么回事呢?他的亲密战友张怀英曾问过他:“你怎么划圈这么快?”他说,他看华国锋、李先念划圈,他也就划圈。他信得过他们。

对于领袖和上级的忠诚与服从,使他积劳成疾,最终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大寨人为他在虎头山上修筑了气势磅礴的墓地。墓顶的墓主人是坐在花岗岩的大圈椅上的,用大寨人的话说是陈书记太累了,就让他坐下歇会儿吧。有人分析陈永贵太“累”的原因有二,一是主动的,五二年开始当村书记,风风雨雨带领父老乡亲开山劈石,战天斗地,洒尽了全身血汗毫无半句怨言;二是并非主动的,公社、县委、行署、省城、中央,人家需要咱做什么就做什么,人家不需要了也别去问为什么,要不更累。[52]而这正是愚公及其子孙的必然遭遇。

愚公及其子孙们要把方七百里高万仞的太形、王屋两座大山移平,陈永贵和他的社员们则要将七沟八梁一面坡改造成稳产高产的海绵田。为此,他们都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愚公“寒暑易节,始一反焉”,领着他的子孙和邻居们每天挖山不止。同样,陈永贵也是和社员们一道,首战白驼沟,大战狼窝掌,经过十多年造地,搬掉了十几万立方米的石块,筑起了180条石坝,把一块块瘐土薄田变成了肥沃的海绵地,使亩产不到100斤的山坡地变成了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田。[53]

愚公成功了。因为他的精诚不仅感动了“邻人京城氏之孀妻”,还感动了天帝,帝“命万蛾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陈永贵也成功了。他以他的忠诚,感动了邻近的乡亲,也感动了毛泽东和他的领导集体,是有“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出现。

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出现也与传统的人才观有关。在三才理论中,人,有时表述为“人和”,强调协作精神,更多的时候表述为“人力”,强调人的能力。力分为体力和智力(脑力),但是,从整个中国历史来看,对体力的重视要远胜过对智力重视。用寓言故事中的人物来说,人们更推崇愚公,而鄙视智叟。愚公就是一个“重体轻智”的典型,他从来就没有象他的妻子和河曲智叟一样去考虑移山的可行性。其妻献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形、王屋何?且焉置土石?”而智叟也笑而止之曰:“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而在愚公看来,这些都是不用考虑的问题,只要自己每天挖山不止就行了。

在古代思想家看来,重视体力,轻视智力,不仅是农业生产的需要,也是维持统治的需要。因为“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吕氏春秋·上农》)朴,即朴力而寡能,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样的人最好统治,故《老子》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老子》第六十五章)又说:“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第三章)孔子提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惟上智下愚不移”。反映在用人上,就是“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因为“愚者虽欲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胜,譬如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54]这种反智倾向实为农业学大寨的根源。

陈永贵以一个文盲当上了国家副总理就是一个例子。毛泽东认为,历代状元很少有出色的,当了进士翰林也尽是不成功的,他说:“明朝搞得好的只有明太祖、明成祖两个皇帝,一个不识字,一个亦识字不多。以后到嘉靖,知识分子当政,反而不成了,国家就管不好。”[55]19643月毛泽东在得知陈永贵42岁时才扫盲时,以肯定和赞赏的语气说:“穷山沟里出好文章”。[56]同年,毛泽东在提到“曲阜陈家庄陈以梅被打下去了,亩产从五百斤降到三百斤,去年再上来,亩产从三百斤翻到五百斤,:“陈以梅这些人小学没上过,大学也没上过,可是能把事情办好。”又说:“我们靠陈家庄的陈以梅,大寨的陈永贵。”正是这种人才观,使陈永贵得到了提拔重用。而这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人,特别是对于农民的要求如出一辙。“农夫朴力而寡能,则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荀子·王霸》)勤是良农的唯一标准,“勤而不惰,是为良农”。[57]在选择农民时,“大约力勤而愿者为上,多艺而敏者次之,无能而朴者又次之,巧诈而好欺、多言而嗜懒者,斯为下矣。”[58]陈永贵既是毛泽东的农民,也符合传统文化中“良农”的标准。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领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发起和偏差,并不是某些个人所能左右的。领袖身后亿万像陈永贵一样的愚公子孙才是运动的原动力。

五、正确对待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并不是一件可以随意穿脱的旧衣服,它融化在我们的的液里,渗透在我们的灵魂中。十九世纪,西方人对中国传统文化与农业发展有过这样的评说,“只要看看中国人对古代流传下来的所有风俗习惯和耕作方式的恪守不渝,我们就不敢奢望目前农业生产的总体指导思想会与古代有什么不同。……传统习惯极大地束缚了中国人的思想,是其进步的巨大障碍,特别在农业生产上。”[59]也许正是因为认识到传统对于农业发展的阻碍作用,新中国建立之后,开展了许多运动,诸如土地改革、合作化、大跃进、人民公社、学大寨等等,喊出的口号是“破旧立新,移风易俗”,试图摆脱传统文化的束缚,“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但是我们并没有彻底摆脱传统文化的影响,我们与传统保持千丝万缕的的联系,甚至我们在反传统的同时,又陷入了另外的一种传统之中。美国政治学家白鲁恂(Lucian W.Pye,1921-)在论述共产主义和中国传统关系时指出,“在中国文化的某些深层中,中国与共产主义是有共鸣之处的。”“毛的革命运动本身就包含了很多儒家学说的本质。他的道德态度以及对在革命运动中的忠诚与正直的强调,与儒家学说的基本实质比与马列主义的唯物论更接近。”“即使是在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宣布他们要使中国摆脱传统特征,他们还是不可避免地反映了中国文化的形式和格调。”[60]新中国五十年农业史在很大程度上映证了这个论述。在我们努力破旧立新、移风易俗的同时,旧的风俗习惯自觉不自觉地影响着我们的行动。

尽管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等发生了巨变,但一些基本的问题没有变,人多地少的矛盾没有变,南涝北旱的基本自然条件没有变,对于发展粮食生产,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的需要没有变,改善人们生活的目标没有变,甚至“中国历史的主旋律仍未完成从宗法小农的田园诗向现代化的狂想曲的转变”[61]。在这些基本问题没有改变之前,传统的用以解决这些问题,并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必然继续得到采用。

比如,人多地少的矛盾。由于自然条件的不足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中国在殷商时代局部地区就已出现了相对耕地不足的问题。以后越来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控制人口数量,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就势在必行。而这正是自古以来,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所走过的道路。以控制人口的数量为例,如宋代在南些方一些省份所广泛存在的溺婴,或不举子现象,以及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控制人口行为,改变人口的地理分布(移民)。另一个办法就是扩大耕地面积,如梯田、围田(圩田、垸田)、架田、涂田、砂田等方式。但最主要的办法就是提高单产。从战国时期,感觉到“无刍牧牛马之地”开始,人们就开始采用“尽地力之教”,以充分发挥地区的增产潜力。无疑这个方面是成功的。大跃进中的各种指标也是以提高单产为目标,这本是合乎中国实际的。同时,为了提高单产所采取的“八字宪法”,也是经过历史证明行之有效的增产措施。与技术相配套的农具也是如此。“自秦汉以来,衣服、宫室、器用,代有变更,而农器则二千余年不变,此固有不能变,或不必变者在焉。”[62]

又比如,中国是个饥荒之国,吃饭问题始终是中国人考虑的首要问题。尤其是在饥荒之后,粮食问题就更为迫切。中国农业的出现便以饥荒有关。《尚书·舜典》载:“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从“洪范八政,食为政首”开始,历代统治者莫不以民食为重。并喊出了“民以食为天”的口号,历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更有许多重农贵粟的论述和主张。在了解这样的历史背景之后,就不难理解在1960年前后,中国正经历三年大的自然灾害期间,提出“以粮为纲”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

从历史来看,五十年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所走过的道路,正是五千年中国农业和农村所走过道路的继续。在总结五千年经验基础之上,我们道路本应该更宽广更平直,我们的步子本应该更坚定,但五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再回首却发现我们经历了坎坷,走过了弯路。传统文化象一只无形的手在牵引着我们。

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这是不成问题的,问题是如何继承和发扬?

比如,精耕细作,其中的许多精髓可以继承,但如果简单化,就可能适得其反。以深耕为例。历史经验证明,深耕可以取到增产的作用,但并非越深越好。20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人们就提出了深耕的口号,在这一口号的指引之下,人们可能尽其所能地深耕,以达到增产的目的,并且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达到了这样的目的,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比如农具相对落后,人们尽最大的努力,其耕殖深度也是有限的,尤其是对大面积的土地而言,这样就强化了人们对于深耕的信念。但是耕地的深度并非与产量永远成正比,在一定程度下,它也会出现类似于“边际收益”下降的效应,更有甚者,一味深耕,将生土翻于地面,反而有碍增产。因此,在深耕实行了千余年之后,人们对于深耕的认识就有所深化,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知本提纲》所说:“越耕越深,将生土翻于地面,凡诸种植皆不鬯茂矣”。包世臣《郡县农政•任土》也说:“耕宜率常,勿太深。若起老土,即软硬不相入,能害禾,又漏田不保泽。”因此古人主张“皆须相其宜而耕治”,根据地势、土质、季节、作物等情况来确定耕翻深度。如“启原欲深,启湿欲浅”(马一龙《农说》),“秋耕欲深,春耕欲浅”(《齐民要术·耕地》)。其次,古人还认为深耕必须与熟耙结合起来。熟耙,又称细耙。元代的《种莳直说》如是说:“古农法,犁一耙六。今人知犁深为功,不知耙细为全功。耙功不到,土松不实,下种后,虽见苗,立根在粗土,根土不相着,不耐旱有悬死,虫咬干死等诸病。耙功到,土细又实,立根在细实土中,又碾过,根土相着,自耐旱不生诸病。”但大跃进在继承深耕传统的时候,人们对于深耕的认识似乎还停留在一千多年以前,只看到了深耕的好处,而没有注意到由于深耕所带来的可能的问题,深耕在一些地方变成翻得越深越好,加上有了较为先进的工具,有些地方竟有翻到12尺深的。[63]这又有反传统的一面。

就密植而言,古人虽然认为“地肥而密,所收倍于疏者”,但所谓“密”是与“稀”相对而言的,以播种量来说,一般情况下,“亩掷三升”,但“稻地美,用种亩四升”(《泛胜之书》)就是密了,再以每亩株数来说,原来亩七千二百株为稀,变成“数踰于万”(马一龙《农说》)就是密了。但这里所谓的“密”和后来毛泽东推荐的“三万蔸”相比,又显得很稀了。因为即便是“数踰于万”也只相当于毛泽东后来推荐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七千二百株更是不足四分之一,远远没有达到三万蔸的密度,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提出密植,可以使密度趋于合理。也就是说,如果以毛泽东提出的“三万株”为临界点,三万株以前,越密越好,超过三万株就可能适得其反。大跃进的错误就在于没有掌握好这个“度”。

其实,古人在种植密度方面并不一概认为越密越好,而是主张因地制宜,其中是主要考虑的因素便是土壤肥力。马一龙在《农说》就提到水稻移栽:“疏密各因其地力肥瘠为俦”。古人在土壤肥力与种植密度方面有两种说法,一是“美田欲稀,薄田俗稠”(崔寔《四民月令》)。二是“美田欲稠,薄田俗稀”。[64]两种说法,看似矛盾,实则都有道理,都有来历。以“美田欲稀”为例,宋人陆九渊在总结他家水稻丰产经验时说,“吾家治田,每用长大镢头,两次锄至二尺许深,一尺半许外方容秧一头,久旱时田肉深,独得不旱,以他处禾穗数之,每穗多不过八九十粒,少者三五十粒而已,以此处中禾数之,每穗少者尚百二十粒,多者二百余粒,每亩所收比他处一亩不啻数倍,盖深耕易耨之法如此。”[65]这种办法是通过提高有效分蘖,增加穗数和粒数来提高产量。这应该说是在稀植条件下的一种增产办法。大跃进的错误在于简单化,不问实际情况,不管土地肥瘠,以为越密越好。

人民公社虽然也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强调“人和”,追求“大同”的精神相吻合,但同时又忽略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以“自我”为中心的表现为自私的伦理道德。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称为“差序格局”,儒家的伦理道德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由己及人,先己后人,象波纹一般,由中心向四周扩展,这种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使得传统的中国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66]显然这种先己后人,由己及人的传统伦理道德,与“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的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道德背道而驰。人们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当合作有利于自己时,他们便选择合作,而当合作于己不利,他们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一方面他们希望等贵贱、均贫富,搞平均主义,另一方面他们又斤斤计较,“亲兄弟,明算帐”。人民公社的解体,地地承包责任制的实现,再次论证了二千多年前,《吕氏春秋·审分》中所说的一段话:“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而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人和的另一面。

愚公的精神固然可歌可泣,用愚公精神感召下的大寨,也值得学习。但是愚公身上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这便是“愚”。所谓“愚”就是不作可行性研究,不尊重科学,而一味地盲目蛮干,这种“愚”在大寨人身上和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或多或少都有体现。改革开放之后,一位作家在荷兰旅游,看到到处是井然有序的牧场,并且这些牧场都是十七世纪荷兰人的作品,回想起自己当年在山东老家插队时早起用独轮车艰难地推粪上山的情景,不无感慨地说:“从任何意义上说,送粪这种工作决不比从低洼地里提水更有价值。这种活计本该交给风能去干,犯不着动用宝贵的人体生物能。我总以为,假如我老家住了些十七世纪的荷兰人,肯定遍山都是缆车、索道——他们就是那样的人:工程师、经济学家、能工巧匠。至于我老家的乡亲,全是些勤劳朴实,缺少心计的人。前一种人的生活比较舒服,这是不容争辩的。”其实像荷兰人那样用以解决低地水害的排水系统和风车在中国也是早已有之,但由于人们强调愚公移山精神,加上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像沟洫、风车这样一些技术和工具没有得到很好的使用和推广。中国农民是勤劳的,但很难说是智慧的。这倒不是说,中国农民愚蠢,缺乏学习的能力,而长期的文化积淀,使他们习惯于动手,教我干啥就干啥,而不习惯于动脑。人本应该是脑袋在上,四肢在下,而愚的表现则是“脑体倒挂”。

大寨人的“愚”还和“忠”结合起来,表现为“愚忠”。所谓“忠”最初就是“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毛泽东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67]而后又是“大批资本主义,大批修正主义,大干社会主义”最后又是“阶级斗争的典型”、“方向道路的典型”、“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农业的典型”。

政治上的幼稚和行动上的盲目蛮干,并无二致,只是二者的结合,对于中国农业发展的影响,远不是一加一等二。政治的需要和知识的欠缺,加上勤劳勇敢的愚公移山的精神,在建国以后,曾经给中国的农业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从大跃进到人民公社,再到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由于盲目蛮干,无条件的服从,不尊重科学技术知识,强调人定胜天,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教高山低头,让河水让路”,“大干快上”等等口号,不进行可行性研究,盲目上马,劳民伤财,同时给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带来了极大的破坏。这样的教训很多。政治上的失误,固然是这些灾难的直接原因,但长期的文化积淀才是其深刻的历史根源。

在总结建国五十年来以来,农业所遭遇的挫折时,人们总是将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农业学大寨归结为“左”的错误,实际上这种错误的发生岂一个“左”字了得,而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深刻的渊源。费孝通在《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文化结症》一文中指出:“人类行为是被所接受的价值观念所推动的。在任何处境中,个人可能采取的行为很多,但是他所属的团体却准备下一套是非的标准,价值的观念,限制了个人行为上的选择,大体上说,人类行为是被团体文化所决定的。在同一文化中育成的个人,在行为上有着一致。”[68]黄仁宇的一句话:“大凡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遇到社会环境剧烈的变化,承受着内外空前压力之际,人民铤而走险,在此时发生战争与暴动,初看起来,必是激情多于理智。一到事后,有了前后史迹之纵深,则使我们了解当时牺牲了十万和百万以上的人命,决不可能仅因少数的人一意为非作乱,其它则盲目附从。尤其是国为这种行动所造成的局面败几十年后尚不可逆转,更不能轻易的指斥为一种错误,免不了当中尚有公共意志。”[69]柯文认为“十九、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有一种从十八世纪和更早的时期发展过来的内在结构和趋向。若干塑造历史的极为重要的力量一直在发挥作用:前所未有的人口压力的增长和疆域的扩大,农村经济的商业化,社会各阶层在政治上遭受的挫折日增等等”[70]。柯文强调的是经济因素,其实在其中起更大作用的是传统文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虽然不是战争和暴动,但其影响却超过了战争和暴动,它也并不是少数人所犯的错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所谓“团体文化”和“公共意志”的体现。而这种团体文化和公共意志,正是长期的历史发展所积累起来的传统文化。

 

Cultural Roots of Agricultural Problems in Contemporary China: 1956-2006

Zeng xiongsheng

(Institute for the history of natural science, CAS,  Beijing,100010)

Abstract

 

Some historical events such as the Great Leap Forward, the People’s Commune and Learning from Dazai, of agriculture in contemporary China from 1956 to 2006, are compared with the theories and practices that occurred in the history of China. It is suggested that the fluctuation of agriculture in the past 50 years was not merely due to the so-called “left errors”, but also due to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that has lasted for 5000 years. The main contents included the “Eight words constitution of agriculture” with traditional Chinese agricultural techniques, the Great Leap Forward with the theory of heaven, earth and man, the People’s Commune with the thought of human’s harmony , and Learning from Dazai with the legend of Yu Gong Yi Shan (foolish old man removing mountains).

Key words:  traditional culture,   contemporary China,   agriculture

 

载:《中国科技史杂志》,2005年增刊,68-86页。(刊出文字与此处可能略有出入)


 

[1] 金辉,风调雨顺的三年——19591961年气象水文考,《方法》杂志19983期。

[2] 龚启圣,近年来之1958-61年中国大饥荒起因研究的综述,二十一世纪,19988月号。

[3] 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农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编著:《中国农学史(初稿)》,上册,科学出版社,1959年, 3-6页。

[4]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684页,当代中国的农业,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158页。

[5] 拙稿,深耕与深根,(未刊稿)

[6] 止斋文集,卷四一,跋灵润庙赐敕额。

[7] 明代沈氏则用铁塔“二三层起深”,据说其深度可达到一尺左右,湖州僧人则“先用人耕,继用牛耕,大率深至八寸”。

[8] 陆九渊:《象山先生全集》卷34,语录上。

[9] 19641222日,周恩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

[10] 罗愿,新安志,卷二。

[11] 梁克家《淳熙三山志》

[12] 中国印象,下册,25页。

[13]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739页。

[14] 当代中国的农业,159页。

[15] 罗振玉,农事私议,卷之上,光绪二十六年(1900),17-18页。

[16]《王祯 XE "王祯" 农书·农器图谱》集一,田制:“柜田,筑土护田,似围而小,四面俱置瀽穴,如柜形制;顺置田段,便于耕莳。若遇水荒,田制既小,坚筑高峻,外水难入,内水则车之易涸……此救水荒之上法。”

[17] 苏轼.杂说一首.送张琥.苏东坡全集.前集.卷二十三.杂文. 北京:中国书店,1986,298页。

[18]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684

[19] 思辨录辑要,卷十一,修齐类,稻上编,211页。

[20] 引自《当代中国农业》,159页。

[21]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685页;当159页。

[22] 费正清,《美国与中国》,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13-14页。

[23] 《周礼·考工记》;《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24] 《唐本草注》,引自《农政全书》卷之二十八,树艺。

[25] 1958723日《人民日报》社论《今年夏季大丰收说明了什么》提到,“只要我们需要,要生产多少就可以生产出多少粮食来”。83日《人民日报》社论《年底算帐派输定了》,提到“地的产是人的胆决定了的”,以此强调“人是条件的主人”,批判“唯条件论”。827日,《人民日报》用通栏大标题发表署名文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26] 中国民间文艺会编,《农村大跃进歌谣选》,19585月第1版,5页。

[27] R.麦克尔法考、费正清:《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322页。

[28] 秦晖:公社之谜?(网上文章),相同观点也见《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738页。

[29]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2页。

[30] 张乐天的观点,引自秦晖《公社之谜》。

[31] 曾雄生,试论中国传统农学理论中的“人”,自然科学史研究,2001年第1期,1-20页。

[32] []陆世仪.思辨录辑要·修齐类,卷十一.

[33] 王祯农书•农桑通诀•锄治篇:“北方村落之间,多结为锄社,以十家为率,先锄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旬日之间,各家田皆锄治。自相率领,乐事趋功,无有偷惰。间有病患之家,共力助之。故田无荒秽,岁皆丰熟。秋成之后,豚蹄盂酒,递相犒劳。名为锄社,甚可效也。”

[34] 元史·食货志·农桑

[35] 薄一波说,“公社这个名称,原出于欧洲中世纪,是当时西欧实行自治的城镇。……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成功后,雅各布布宾派中的一些派别,曾主张在法国恢复公社制度。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和他的学生们,于1824年到1828年在美洲购置土地,进行未来理想社会的试验,就把他们理想社会的基层组织叫做公社。……马克思、恩格斯的文献,也常把他们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组织称为公社。…”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738页。

[36] 何兆武、柳御林主编,中国印象——世界名人论中国文化,上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20页。

[37]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38] 《红旗》杂志常任编辑李友九195888日给总编辑陈伯达的信,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738页。

[39] 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 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0

[40] 隋时,“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帐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若时或不熟,当社有饥馑者,即以此谷赈给。”(《隋书•食货志》)

[41] 《农桑辑要》卷3引《务本新书》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假有一村,两家相合,低筑围墙,四面各一百步,若户多地宽,更甚省力。一家该筑二百步。墙内空地计一万步,每步一桑,计一万株,一家计分五千株。若一家孤另一转筑墙二百步。墙内空地止二千五百步,依上一步一桑,上得二千五百株。其功利不侔如此。恐起争端,当于园心以篱界断。比之独力筑墙,不止桑多一倍,亦递藉力,容易句当。”

[42] 宋史·方纲传。

[43] 最初建设时,每社平均只有二十几户(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过渡到人民公社之后,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若干个家庭(1982年时平均为30户。《中国统计年鉴》1983147)组成一个生产队,成为一个单一的所有权单位。

[44] 曾雄生,试论中国传统农学理论中的“人”,自然科学史研究,2001年第1期,8-16页。

[45] 杨大利着,林立伟译,大跃进与当代中国,网上文字。

[46] 19584月,毛泽东、陶铸在广东视察农业生产;同年同月,周恩来在郑州燕庄乡关虎屯参观农业社麦田;同年,朱德视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生产情况;同年五月二十五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领导人,到北京市郊十三陵水库工地参加义务劳动;八月六日,毛泽东视察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

[47]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101-1104

[48]吴思:《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

[49] 参见冯东书:《“文盲宰相”陈永贵》,2页;吴思,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

[50] 为什么取名“文盲宰相”?据冯说,书稿早已写好,但《“文盲宰相”陈永贵》这个书名引起了争议。有人主张用“农民宰相”,认为“文盲宰相”不好。为什么不好呢?他们觉得这是在贬低陈永贵。我坚持不能改,即使暂时不能出版也没关系。这本书已经有意压了几年,不怕压,再压几年没关系。

  我的理由是:第一,“文盲”不是品德好坏的标志,“文盲”中不一定不出贤人,文化高的人中不一定没有坏蛋;第二,陈永贵成为半文盲,不是因为他笨,是旧社会时他家穷,没钱念书,怪不得他;第三,“文革”中有文化的人成了“臭老九”,今天怎么翻过来又走一个极端,把大老粗、文盲变成贬义了呢?第四,陈永贵按现在国家扫盲标准,不够脱“文盲”的帽子,是个半文盲,这是事实;第五,“农民宰相”这个说法没有特点。美国的卡特就是个种花生的,是个“农民总统”。因此,只有“文盲宰相”才最符合陈永贵的特点和他当副总理的那个时代特征。总理是要审批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文件的,是要懂现代科学和历史知识的,没有文化的人绝对不能当的,但是陈永贵当了。这叫“古今中外,空前绝后”,这个特点将载入史册,是后世人研究“文革”不可缺少的材料,好得很。

  陈永贵也从不掩饰他自己是个没文化的老农民。他在中央和外地开会,参加外事活动,一身华北老农打扮,不穿干部制服,不穿皮鞋,开口总是承认自己没文化。他有这个勇气亮自己的本色,我们瞎操心干什么!(《今日名流》1998年第8期冯东书文)

[51] 引自李成贵《关于大跃进的注解》,《中国农史》2001年第2期。

[52] 网上文字。

[53] 详见,宋莎荫和范银怀,《大寨之路》,1964210日,《人民日报》头版

[54]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周纪一.威烈王二十三年.中华书局,1956.15.

[55] 注:见1967年出版的《学习文选》第四册,第2页。引自《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

[56] 内容出自山西省档案馆省委常委记录,转引自张怀英先生的一篇手稿。引自《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

[57] []真德秀.福州劝农文.西山文集,卷四十,文渊阁四库全书

[58] 张履祥,补农书

[59] 英,约·罗伯茨编着,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蒋重跃、刘林海译,时事出版社,1999年,119页。

[60] 中国印象,下册,292-293页。

[61] 秦晖、苏文,田园诗与狂想曲,377页。

[62] 民国九年桂平县志,卷二十九,食货中,稻下编,847页。

[63]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685页。

[64] 移栽条件下,密度是按每亩多少株来计算。在直播条件下,密度主是是用播种量来决定,根据《齐民要术》的记载,稻田的播种量是“一亩三升掷”,不过在此之前,《泛胜之书》中就提到:“稻地美,用种亩四升”,显然,四升属于密植。

[65] 陆九渊:《象山先生全集》卷34,语录上。

[66] 费孝通,乡土中国,观察社,1948年,28页。

[67] 196412月,周恩来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68] 乡土重建,观察社,1948年,1-2页。

[69] 黄仁宇,地北天论叙古今,卷首,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8年,2页。

[70] 美,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的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