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献疑(三)

曾雄生

“穷冬出瓮盎,磊落胜农畴”。几百年前苏东坡的一句诗,让几百年后的今人争论了老半天,游修龄先生从生物学出发,主张为“零余子”,李根蟠先生从文献记载入手,考证为“薯粮”,我则依据有限的农村生活经验,推断为“红薯块”。几经回合,游修龄认为“零余子”和“薯粮”,两者可以并存,没有矛盾。唯有我抓住薯块不放。

我认为,零余子固然可以食用,红薯也可以加工成薯粮,但是用零余子和薯粮来解释“穷冬出瓮盎,磊落胜农畴”则难以接受。因为薯芋类作物最常见的食用方法是将薯块等掘出之后,或蒸、或煮、或煨、或烤。李先生提到的《台海使槎录》所载台湾高山族芋薯的食用方法即为典型,如果加工成薯 粮,是没有办法“开凿地穴,置芋薯于中火煨,以土覆之,随手取食”的。现今北京的烤白薯仍然保留这种吃法。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作物在成实之后是否收获,取决于需要。如果需要,即使没有完全成熟也可能收获,同样,如果不需要,即便完全成熟也可能不收,除非不收会导致损失。如李先生文章中所提到的《授时通考》卷60谈到闽广人种番薯的情况,“……非二三月,及七八月俱可种,但卵有大小耳。卵八九月始生,冬至乃止。始生便可食,若未须者,勿顿掘,令居土中,日渐大,到冬至,须尽掘出,则不败烂。”如果在成熟之后,没有明显的损失,又不急需,是不会着急收获的。比如,一个农家养了几只鸡,鸡在长到一定程度之后,不再生长,也不下蛋,但农民并不会立即宰杀,尽管喂养这几只鸡还需要每天付出几把米。同样,如果有客人来,则鸡可能在还没有完全长大的情况下就宰杀待客了。这一切都是取决于需要或必须。

回头说红薯,如果在成熟之后,仍然留在地中,不会有何损失,或者不会有别的不良影响,农民是不会急着将红薯悉数挖出的,如果挖出之后存放在瓮盎中或别的什么地方不会变质,是用不着加工成薯粮的。另外,“磊落”一词在实际使用中虽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其本义没变,即块状物的堆积,如“块磊”是也。古人说的“胸中块磊”和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一块石头压在心上”是一个意思。要之,“磊落”一词更容易使人想起是一堆薯块,而非一堆薯粮。

基于上述考虑,我以为从瓮盎所出的还是薯块,而非零余子或薯粮。不过,这里我也要对我的观点进行更正或补充。以前,我以为是收获之后的红薯块装入瓮盎中,用作临时存放,或长久保鲜,吃的时候再拿出来。现在,我找到了这样一条材料,证明“穷冬出瓮盎”可能是一种盆栽法,虽然从瓮盎中出来的还是薯块,但进瓮盎中却是薯苗。元人《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引唐王旻《山居录》有“种薯蓣”一条,其中提到“又法:子熟时,收子便种,只安肥土,令半入土,不得埋尽,即烂不生。待苗生后,移于破盆甕中,着肥沙土和牛粪及油麻稭,填入盆甕里土中,深三二寸埋之,经二年满盆。若种粗根,当年可取。”(《新编居家必用事类全集》戊集,书目文献出版社,110页)苏轼采用的可能就是这种方法。他先在墙脚四周种植,长出零余子后,用零余子做种,出苗后,再移栽于瓮盎中,在瓮盎中结薯。盆栽是一种精细的栽培方法,它可以给作物提供很好的保护,因此能够在“穷冬”收成。如此看来,入瓮盎中的可能是零余子或薯块所繁殖的苗,而出自瓮盎中的则莫薯块莫属。瓮盎是用来生产的,相当于保护地,所以苏诗中才会与“农畴”(大田)相对。